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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制度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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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制度最新

学校制度最新篇1

为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教育部、卫生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或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食品,并按规定索证。

二、保管员对采购的食品要认真验收,对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或原料有权拒收。食品和原料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或原料有权拒绝加工。

四、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五、服务员有权拒售腐烂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品。

六、不提倡加工凉菜出售,如加工必须具备符合安全卫生条件的专用加工间,由专人规范操作,加工凉菜用具、容器必须专用,使用前必须消毒,用后洗净并存放保洁柜。

七、当餐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在确认未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出售。

八、用于原料、成品、半成品的刀、板、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用后洗净、消毒定位存放。

九、每餐食品应各取规定数量的样品留置冷藏四十八小时,以备查验。

十、公用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后存放于专用保洁柜。

十一、认真做好环境卫生工作,消灭老鼠、苍蝇、蟑螂等害虫、清除卫生死角。划定卫生包干区,责任到人。

十二、及时清运垃圾,泔水容器必须加盖。

十三、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操作区域,及时做好监控系统的布防和撤防工作。

十四、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待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和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十五、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便后用洗手液及流动清水洗手。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及口罩。

3.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禁止在食品加工场所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十六、食堂管理人员必须经常对员工进行高校食堂“7S”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各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必须上墙,确保师生就餐安全。

学校制度最新篇2

备课制度

备课是落实“教为主导、学为主体、练为主线”的教学原则,根据课堂效率,实现由“教会”、“学会”到会学的转化,在向40分钟要质量的前提和基础下,“预则立,不预则废”。

备课的程序:依据《课程标准》个人初步备课,集体备课,然后个人具体进行个性化补充完成教学案。

备课的内容与要求。认真钻研《课程标准》,了解学科特点,把握教材内容、目标、要求、重难点。做到“三备”: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

一、备教材

(一)依据“课标”的要求,认真钻研教材。

1、通读所任学科的各册教材,建立并逐步完善本学科的知识结构。

2、弄清教材的逻辑体系、知识体系和基本要求。

3、把握本学期教材各章节、各单元的重难点,熟悉每一个知识点在其中的地位,确定知识点深度、广度、授课起点、落点,提出“三基”与能力以及德育的具体要求和落实的措施方法。

(二)依据《课程标准》的基本内容,选学有关的教学参考书,加深对知识的理解,提高驾驭教材的能力,青年教师应该虚心向中青年骨干教师学习,在初备课的基础上多听他们的课和教学建议。

(三)根据教材内容重难点和教学目标要求,遵循课堂教学规律,确立课堂教学结构,安排好教学步骤及教学时间。

二、备学生

(一)弄清学生的知识基础、能力状况,影响学生接受能力的各种智力与非智力因素,预测学生学习新知识出现的种种问题,使教学内容的深度、广度既符合《课程标准》要求,又符合学生的认知结构。

(二)根据学生的个性特征,分析学生的心理特点,判断学生对知识的兴趣程度。研究学生学习过程中的认知规律,引导学生掌握和运用科学的学习方法。活生生思维方法、思维过程、认知策略及反审、认智能力的训练指导,培养学生良好的治学态度和克服困难的顽强意志品质。

三、备教法

(一)根据教材需要,结合学生知识能力状况和心理特点,选择科学的教法,以启发式教学为主,贯彻“教为主导、学为主体、练为主线”的教学原则,精心设计教学过程,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师生共同参与教学活动。

(二)精心选择和设计习题。注重习题针对性和典型性,紧扣课程标准及教材;根据不同的课型适当加宽、加深知识广度与深度;既要有巩固基础知识的练习题,又要有培养能力的提高题。

教师在三备的基础上,写出课时教案。其基本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基本内容

课时教案的基本内容包括:课题、教学目标、教学重点、难点及当堂解决的主要问题、教学准备、授课时间、教学步骤和板书设计。

二、基本要求

(一)要求个人在初备课的基础上进行集体备课,落实“三定”(时间、课题、中心发言人)、“五统一”(目的要求、重点难点、内容、作业、检测)。充分发挥集体智慧作用,建立以老带新、相互切磋共同提高教研风气。备课过程中,同年级同学科教师一块商讨共同制定“单元教学计划、构思”,集体研究各章节重难点、习题选择及教学方法。由备课组长组织安排。

(二)堂堂要有独立的分课时教案。禁止使用旧教案或抄袭他人教案。

(三)实施超周备课,以便在授课有足够的时间反复研究、揣摩,对不妥之处及时修正。青年教师必须认真备课,虚心向中青年教师请教。

(四)教务处每两周普查教案和备课记录,并认真填写《教师备课记录》、《听课记录》。教科室、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应经常性地普查抽查,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学校制度最新篇3

一、指导思想

为营造教书育人的清新校园环境,使青少年从小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为做好我校的控烟工作,进一步净化校园环境,结合我校特点,特成立控烟领导小组和控烟工作监督组及控烟制度。

二、领导机构

1.禁烟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控烟监督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监督员:

三、工作职责

1.负责本校、本办公室控烟管理的各项工作,开展控烟工作。

2.对本校、办公室控烟工作进行监督,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本校区、办公室控烟工作。

3.落实本校、本办公室无烟环境,室内禁止放置烟灰缸、吸烟用品等。

4.做好本校、本办公室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的控烟干预活动。在办公室、会议室、教室、实验室等处一律不设烟具,对来学校检查工作、开会的所有人员、包括各级领导及来访人员一律不得用烟招待。

5.控烟监督员负责在管辖的区域内无烟头、无吸烟者,有劝诫吸烟者的义务,若有非本校人员不听劝阻者,控烟监督员报校长室进行进一步劝阻;本校教职工若有不听劝阻者,控烟监督员报控烟领导小组进行处罚。

6.完成学校控烟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控烟工作

学校制度最新篇4

知之愈明,行之愈笃。为了更好落实“双减”政策,在课堂提质增效的基础上,切实充分发挥作业的育人功能,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减负”精神,积极推进教学改革,调动师生教学积极性,努力追求高品质教育,结合学校实际,特做出以下规定:

一、作业布置

(一)内容和形式

1、要紧扣课程标准和教学进度,以课本所附作业题、课后练习为主要依据,布置家庭作业,不布置“繁、难、偏、旧”和机械重复性作业,不以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2、当堂布置作业,不得在微信、QQ等网络平台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家长自行下载打印作业。

3、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增强作业的层次性、适应性,满足学生的不同要求,将书面作业同探究式作业、实践类作业、阅读类作业、听说类作业相结合,重视作业的'实践性与综合性。

(二)学生家庭作业量

以“为健康、不熬夜、晚十点、不作业”作为布置家庭作业的原则,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

(三)学生家庭作业评价

合理使用各种评价形式,及时向学生反馈作业评价结果,共性问题做到集体讲评;对学生作业中的错误,必须督促学生订正并做好二次评价,要认真分析学生作业错误的原因,及时调整教学进度与教学难点,可以根据作业的类型和特点,采用多样化的评价方式,除教师批阅外,可采取作业展评、展示交流、讨论分享等多样化的方式进行作业评价。

(四)加强作业的完成指导

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和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

二、作业批改

1、教师对学生作业要严格管理。作业的书写、格式等要统一、明确、具体。

2、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做好反馈,加强面批面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作业,更不得要求家长检查和批改作业。

3、教师批改作业一律用红钢笔或红圆珠笔,且书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工整。批改符号大小要适中。

4、教师对学习困难的学生要多加关注和帮助,对他们能按时完成作业要给予鼓励。批改他们的作业要侧重于面批面改,及时订正作业中的错误,使其增加信心,不断进步。

三、作业讲评

1、作业讲评要鼓励先进,启发和帮助学困生,切忌挫伤学生的自尊心和积极性。

2、作业讲评要指出共性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作业管理的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将加强作业管理作为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抓手,大力推进作业管理改革,成立以校级领导主要负责,教导处、教研组长、班主任、骨干教师参与的各级作业管理机制,构建有效作业管理网络。要制定作业布置批阅管理的要求或制度,及时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二)加强研究培训。

教研室要围绕作业设计的科学性、有效性、发展性、多样性等开展专题研究,从布置方式、日常批改、作业反馈等方面对作业管理提出具体指导意见,针对作业管理研究建立专门的评价机制。

(三)落实日常监管。

学校对各年级、各学科作业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和指导,学校定期检查和统计各年级作业的总量和批改情况,分析作业质量,及时发现和整改作业管理存在的问题,确保将作业管理具体落实具体要求落实到位。

学校制度最新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生住宿管理,优化学校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体现良好的道德精神风貌。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校三牌楼和仙林校区学生宿舍内住宿的所有学生,包括我校按招生计划统招的全日制学生和在我校短期进修培训、访学交流等其他学员和我校来华留学生。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宿舍的总体规划和床位测算;负责学生宿舍的整体调整分配,推进学生宿舍管理规范化、科学化;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对学生宿舍进行统筹管理;负责三牌楼校区和仙林校区学生宿舍管理物业的招标和监管、指导宿舍物业履行对学生宿舍的检查、保洁、零修等日常管理和服务的职能,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并向有关职能部门和学院通报需要其处理的相关情形。相关具体事务由学生工作处下设的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学管办”)处理执行。

第五条学校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提供年度招生、毕业、学籍变动等涉及学生住宿的必要信息,作为学生宿舍分配和调整的依据。

第六条学校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及各学院负责住宿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指导和督促住宿学生遵守校纪校规,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和安全防范意识。各学院根据学校学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工作部的工作安排,做好涉及学生宿舍的各项具体工作。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确认研究生住宿许可条件。

第七条学校保卫处负责学生宿舍区的安全防范管理工作及相关案件的查办;负责学生宿舍楼宇安防设施的维护和更换;负责督导物业管理部门做好学生宿舍防火防盗的宣传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校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建设处负责学生宿舍基本房源的调配和学生宿舍家具购买配备、空调维修等工作。

第九条学校财务处负责确定学生住宿收费标准,并按照“学管办”提供的学生住宿信息按收费标准收取学生住宿费。

第十条学校基建处负责新学生宿舍的规划和建设。学校后勤管理处负责现有学生宿舍的修缮、绿化与景观工程、水电气设施维保、道路维修、生活服务类设施设备建设与维保以及装修改造的具体落实等。

第十一条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生宿舍的有线网络和无线网络的建设和维护、一卡通业务、网络故障维修等工作。

第十二条海外教育学院负责参照本规定制订留学生宿舍管理办法,并协调留学生宿舍的改造和指导宿舍物业进行留学生宿舍管理。

第三章住宿管理

第十三条入住须知

(一)入住学生需遵守《南京邮电大学学生手册》及《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中的各项规定。

(二)已办理好开学报到手续,具有本校学籍的全日制学生,按规定缴纳住宿费,即获得本校学生宿舍的住宿资格。

(三)学生必须按学院指定的房间和床位就宿,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和床位或占用其它床位,不得私自更换门锁。确需调整者,应填写《学生调整宿舍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学管办备案,学管办及时更改学生住宿名册。

(四)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未经学生工作处同意,不得安排、占用学生宿舍或在学生宿舍区范围内从事其他活动。学校因工作需要对宿舍及床位进行调整,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学校的调整工作,及时自觉地到指定的宿舍床位居住,不得拒绝调整。

(五)延期毕业的本科生不再安排住宿。

第十四条学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外住宿,因各种原因不能入住学生宿舍的学生请按有关规定办理校外住宿手续(含在校内学生宿舍区外住宿)。对未办校外住宿登记手续擅自在外住宿的学生,学院将给予批评教育,并按《南京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退宿须知

(一)入住学生因各种原因退宿,应在学管办批准后办理退宿手续。

(二)毕业生离校时须按规定办理退宿手续。

(三)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退学、开除学籍、休学的学生持学校决定或通知办理退宿手续。

(四)学生出现上述情况,应在三天内到学管办办理退宿手续,无正当理由过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退宿,学生应在退宿手续完成后三日内将所有个人物品搬离宿舍。对遗留的个人物品,学校不负责保存。

(五)学生退宿时应保证使用的住宿设备完好,如有缺损,应照价赔偿。

(六)学生休学期间,应办理退宿手续,复学时重新安排住宿。

第十六条假期留校须知

(一)寒暑假期间,学生宿舍实行封楼管理,学生应离校回家,不得留校。

(二)特殊原因需假期留校的学生,应提交《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审核批准后,交学管办备案,方可留校集中住宿。

(三)假期留校学生应服从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以学院为单位集中住宿,不得一室一人单独住宿。

(四)假期中留校学生凭学生证和假期住宿证刷卡进入宿舍。

第十七条住读学生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家住本市的学生,除节假日外,未经请假,不得外宿;

(二)家住外地的学生,一律不得外宿,节假日如需外宿,亦须请假;

(三)外出者,至迟必须在23:30前返校;如逾时返回,须在苑区值班室登记,申明原因备查。

第十八条校外住宿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家住本市者除外)确系解决学习生活中存在的特殊困难,要求到校外住宿的,须按规定申请退宿并办理有关手续。

2.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外住宿。

(二)办理程序

1.申请在校外住宿的学生须在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向学校提出申请下一学年校外住宿,并在放暑假之前办理完相关手续。逾期将不再受理学生申请和办理退宿手续。

2.学生提出申请,由各学院辅导员对学生申请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学生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校外住宿申请表》并经家长签字同意(博士研究生的校外住宿除外,且其办理流程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3.经学生所在学院核实情况并签署意见后,学生方可到校外办理租房事宜。

4.办妥租房事宜后,将《南京邮电大学申请校外住宿审批表》原件、租房协议书复印件交学管办留存备案。

5.申请表一式三份,学院、学管办、学生本人各留存一份。

6.学生校外住宿地点发生变更后应及时报学院和学管办登记备案。

7.申请表审批后有效期一年,若第二年仍需校外住宿,应重新申请。

(三)校外住宿要求

1.校外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加强防范意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2.校外租房住宿学生按照有关部门租房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学生在外租房,不得非婚同居。

4.校外住宿学生应按时参加学校的教学、教育等各项活动。

5.校外住宿学生应定期向辅导员汇报沟通,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

6.对未经批准私自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将严格按校纪校规处理。

7.对已退宿的床位,学校有权予以处理。

8.凡经批准在校外住宿者,学校原则上不再为其提供住宿场所,确因特殊情况需再回校住宿者,应在学校有条件安排住宿的前提下,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和学管办批准后方可回校住宿。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十九条作息制度

宿舍内提倡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文明优雅的仪表。全体住宿学生都必须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尊重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劳动,爱护公物,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按时起床。学生宿舍6:00开门,23:30关门。学生宿舍关门后晚归者,应持有效证件登记并说明原因,得到管理人员许可后方可进入宿舍。严禁未经请假批准夜不归宿,违反者依照《南京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安全保卫制度

(一)学生宿舍每天24小时有专职人员值班,为了学生的安全,学生应按规定在值班室进行各种登记,并配合值班员的询问。宿舍楼实行查房制,管理员抽查宿舍或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要求查验学生证件时,学生应积极配合。

(二)学生进出本栋宿舍时应持本人的校园卡,经门禁系统确认允许通过后方可进出,不得尾随他人进出,不得将本人校园卡借与他人或借他人的校园卡进出。无卡闯关者送保卫处处理,卡遗失者出入宿舍需出具辅导员开具的住宿证明并作登记。如因故需借用本寝室钥匙必须凭有效证件到值班室办理借用手续。

(三)学生宿舍实行会客制度。会客时间段为8:00-21:00,学生应在一楼公共区域会客。学生直系亲属如需进入寝室内探访学生,在被访学生征得宿舍其他成员同意的前提下,来访者应出示并交验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并经宿舍管理站同意后,方可进入学生寝室内探访;探访时间段为8:30~12︰00,14︰00~17︰00,探访时长不得超过0.5小时,原则上异性亲属不得入室探访。来访者不得在学生宿舍内留宿。

(四)全体住宿同学应共同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特别是贵重物品及现金。宿舍人员全部外出或离校时应关好门窗,关闭电源和水电开关。发现形迹可疑者,应及时报告值班员;发现盗案,应保护好现场,并报告保卫处。住宿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已的贵重物品。携带大件物品出门时,应持本人有效证件并进行登记。

(五)学习消防知识,爱护消防设备,遵守消防规定。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性危险品、有毒物品、管制刀具等;严禁在学生宿舍楼内炒菜、煲汤、做饭;严禁一切在学生宿舍点蜡烛、点煤油灯、焚烧纸张物品等使用明火的行为。发现火警,应及时报警、镇定疏散。

第二十一条宿舍水电

(一)严禁将违章电器带入宿舍和使用。学生宿舍违章电器是指在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中明确禁止使用的电器,电水壶、电饭煲、电热杯、电磁炉、微波炉、热得快、蒸煮器、电炉、电熨斗、电炒锅、电暖器、电热毯、电暧宝、电吹风、电卷发器、电暖鞋器、带电加热功能的饮水机、电冰箱等不论功率大小,均属于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的违章电器;凡是无3C认证,不符合质量规范的电器产品,不论其功率大小也属于违章电器。严禁在学生宿舍给各类电动车电池充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网线;严禁将台灯、笔记本电脑直接放在床铺上使用;严禁无人值守时充电。违反以上安全规定者,除暂扣违章器具外,依照《南京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

(二)节约用水,随手关好水龙头,出现漏水或设施损坏现象,及时报修。

(三)在提供公共电热开水器的楼栋,住宿学生应节约使用开水,勿浪费水电资源。

第二十二条宿舍家具及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内设备、设施如需维修,学生在宿舍管理员处填写报修单,属于物业维修的,由物业维修部门每天安排人员负责及时修复;不属于物业直接维修的,由物业帮助联系维修。宿舍楼内走道、门厅等公共场所的设备、设施,由物业负责专人联系报修。

(二)学生在使用宿舍内提供的公用设施时应爱护公物,按章布置、装饰。

(三)宿舍内的家具等设备按规定配给,编号使用,责任到人,不得私自搬出宿舍或人为损坏,不得挪用别处家具。

(四)不得将宿舍钥匙私借他人使用,不得私自调换门锁或另加挂锁。

(五)宿舍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如属于自然损坏,免费修理;如属于人为损坏,按价收取维修费用和材料费。

第二十三条宿舍文明卫生管理规定

(一)爱护宿舍区的花草树木,自觉维护宿舍区的`绿化,不得践踏、挖掘、刻划、攀折花草树木或在树枝上晾晒物品。禁止攀爬门窗、顶楼、栏杆等危险行为。

(二)宿舍楼内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由专职清洁员负责打扫,每天清扫2次。学生应将宿舍垃圾投放到指定垃圾桶内,不得在走廊、楼道堆放垃圾。

(三)学生按照要求,搞好寝室内卫生。坚持每日清扫,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住宿学生必须坚持每天做好宿舍内部个人卫生,保持床铺、桌面及书架等处的整齐洁净。值日生应当每天清扫客厅、卫生间、洗漱间、浴室、阳台的地面,清洁水池、门窗、蹲坑及墙面等公用部位,将垃圾送到指定地点。

(四)遵守宿舍公德,保持楼道畅通、整洁。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倒污水、污损墙面、高空抛物、或在走廊、楼道堆放杂物。禁止在家具、门窗、墙壁上乱涂写、乱刻划、乱张贴。一经发现,当事人必须承担恢复原样的费用。禁止将家具任意挪位。

(五)为避免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应保持宿舍安静。严禁在楼道内进行打球、踢球、溜冰、跳舞、播放高分贝音响、大声喧哗或高声唱歌等喧闹行为。

(六)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各种动物和种植有害植物,违者将对所饲养或种植的动植物予以清出宿舍处理。

(七)未经学校允许,严禁在宿舍区集会、游行或从事宗教活动。

(八)为维护宿舍区内的秩序与安全,未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不允许任何个人、单位、团体在宿舍区内从事经营性活动、收费服务活动或者中介代理活动。

(九)严禁在宿舍区内随意张贴广告。在宿舍区内信息栏张贴海报,应经学管办批准。

(十)未经允许,不得在宿舍区内停放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等各种电池驱动的车辆;严禁将自购的家具及砖石、木板等杂物带入宿舍。未经许可,学生不得进入异性学生居住的宿舍。

(十一)严禁在宿舍内吸烟、乱扔烟蒂。

(十二)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麻将、赌博或观看、传播非法的书刊、音像资料和其他非法网络信息。

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二十四条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生活习惯,树立美好的精神风貌,建立学生宿舍个人积分评估制度,作为学生宿舍表现的奖惩依据,每学年进行一次“示范宿舍”、“文明宿舍”、“百佳小寝”、“宿舍文明标兵”评审奖励,评选出“示范宿舍”、“文明宿舍”的宿舍长可参评优秀学生干部。

第二十五条参照《南京邮电大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给予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并酌情给予物质奖励。有特别贡献者将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表彰、奖励。

(一)预防和制止案(事)件或事故的发生表现突出的;

(二)检举、揭发违法犯罪人员,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有功的;

(三)疏导、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避免重大安全事件发生的;

(四)对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建议,被采纳后社会效果显著的;

(五)其他为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六条参照《南京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在学生宿舍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其中受到警告处分(含警告处分)以上的学生不得参评“宿舍文明标兵”等个人奖项,所在宿舍不得参评“示范宿舍”、“文明宿舍”、“百佳小寝”。

(一)经商,违章派发或粘贴传单、广告;

(二)故意损坏公物;

(三)使用违章电器、私拉乱接、使用明火、乱扔烟头或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性危险品和有毒物品、管制刀具;

(四)在宿舍内饲养各种动物和种植有害植物;

(五)盗窃他人财物,敲诈勒索钱财等违纪违法行为;

(六)高空抛物等危险行为;

(七)酗酒;

(八)阻碍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侮辱、辱骂工作人员;

(九)赌博;

(十)观看、传播非法书刊、音像资料和其他非法网络信息,传播迷信思想及伪科学。

(十一)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者侮辱、诬陷他人;

(十二)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和国家有关法规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20__年9月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学校制度最新篇6

一、上班时间,不接待私人客人。

二、来客须在传达室登记后方能人校。

三、上课时间学生出校须持班主任签字出门证。

四、师生员工和家属携带物品出校门须持经校总务处签发的出门证。

五、机动车辆非因公不得入校内,自行车不得在校内乱放,请存入车棚。

六、校门开关时间:以学校作息时间表为准。

学校制度最新篇7

1、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漏,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专间人员需要佩带口罩。

2、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该清洗,操作时应该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物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3、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以下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4、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以下情形时应洗手:1.开始工作前;2.上厕所后;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5、专间操作人员在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于专间操作无关的工作。

6、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7、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学校制度最新篇8

1、坚持大宗食品原、辅料(米、面、油、肉类、调味品等)和食品添加剂定点采购,蔬菜、水果等应相对固定采购地点。

2、食品原、辅料的采购必须做到“三有”“两要”:有卫生许可证、有营业执照、有质检合格证;向供货方索要合格的货验报告,索要规范的供货票据。

3、定型包装食品的标签标识必须清楚且符合有关规定,严禁采购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持期的“三无”食品。

4、严禁采购过期、腐败变质、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观异常的食品原辅料。一是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二是未经生猪产品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三是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四是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半成品。

5、食品采购定人、定责、定岗,必须有两人采购,每购必记。

学校制度最新篇9

一、作息制度

1、教职工务必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中途不得脱岗,更不得旷工。

2、行管人员(干部、干事、教辅后勤保障人员)、班主任实行刚性坐班制,机电部和电子商旅部教师实行弹性坐班制,综合部教师实行半天坐班制,综合部设立满勤奖,每月满勤奖150元/人。

3、实行刚性坐班制行管人员上午7:45-10:45时、下午预备铃至放学时坐班,班主任上下班与走读生同步,食堂、宿管等特殊岗位人员按照岗位要求执行;实行弹性坐班制的教师,工作日不得离开本区及市区,需离开本区及市区的,要履行请假手续。

4、实行坐班制的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以及在哺乳期一年之内的,经个人申请,所在部门批准,学校备案,能够迟上班半小时,早下班半小时。

5、6:00至21:00之间移动电话务必持续畅通。

二、群众活动制度

1、群众活动指学校召开的全校教职工大会,党群组织活动,部门安排的会议,学科、专业教研活动以及上级部门安排的重大活动等。

2、凡群众活动务必严格考勤。未经批准中途退场者,视为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的务必向活动组织部门负责人请假。

三、请假制度

1、教职工因私事、疾病等原因需请假的,均应事先按规定书面请假,填写请假单,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教职工请假在1天之内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1天以上2天以内的,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报分管校长批准;2天以上的,由校长审批。中层正职请假,由分管校长签署意见,报校长批准。

2、上班期间,教职工因公外出,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中层干部由分管校长批准。

3、病假2天以上者,须持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因病、因事未办理请假手续不上班者,作旷工论处。

4、经审批的婚假、产假、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参加函授进修的专任教师,务必凭面授通知办理请假调课手续,返校后补上所缺课程,不扣课时津贴。参加函授、进修的行管人员凭面授通知办理请假手续,妥善安排并交接好本人工作。

四、考勤结果处理

1、上下班考勤:校领导负责分管部门人员的考勤,各处室部负责人是本部门考勤工作的第一职责人。

2、群众活动考勤:活动的组织部门负责,并汇总公告,学校办公室负责督查。

3、对违反考勤制度的教职工,按必须标准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对严重违反考勤制度的工作人员,学校将进行批评教育及行政处理,在年度考核等第及评优评先方面体现。

(1)行管人员和班主任上下班迟到1次扣发50元、早退1次扣发100元。教师上课迟到每次扣发200元、提前下课每次扣发200元。群众活动迟到1次扣发50元、早退1次扣发200元。

(2)行管人员和班主任旷工半天扣发200元,旷工一天扣发300元。教职工群众活动无故缺席1次扣发200元。教师每旷课1节扣发500元。

(3)病假3天以上者,每一天扣发20元,累计病假2个月以上的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规定执行。事假每一天扣发30元,累计事假1个月以上的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规定执行。

(4)寻衅闹事、吵架斗殴影响恶劣者,除按有关规定行政处理外,扣发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5)值班人员玩忽职守,酿成治安事件、财产损失或影响学校正常秩序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0元以上罚款。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2:

淮阴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请假单

备注:

1、教职工请假在1天之内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1天以上2天以内的,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报分管校长批准;2天以上的,由校长审批。

2、中层正职请假,由分管校长签署意见,报校长批准。

3、病假三天以上者,务必带给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

4、教职工请假务必填写此请假单,按上述规定经同意后交校长办公室。

5、特殊状况务必及时补办相关手续,否则无效。

6、此表可从学校网站上下载。

学校制度最新篇10

餐厅是学生进餐的场所,保持餐厅的环境清洁,卫生,是保证学生正常进餐和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一、餐厅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油污、墙面、屋顶无蛛网、桌子、板凳无油污、灰尘等。

二、餐厅由食堂管理人员指定责任心强、工作负责的同志进行打扫。

三、餐厅清洁卫生在每餐前后都要进行打扫,保证学生在进餐时,餐厅干净卫生。

四、完善灭蝇,灭鼠,灭蟑螂,灭蚊设施,做好防四害工作。

五、引导学生文明就餐,进餐时不争抢拥挤,不大声喧哗,不要面对同学或桌上的食物咳嗽,打喷嚏,防止飞沫唾液传播疾病。

六、餐厅要安排管理人员,维护餐厅正常秩序,保证餐厅的清洁卫生,不要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和纸屑,不要乱倒残留的食物和废弃物。

七、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餐厅的清洁卫生,分管领导或行政值周领导每天至少检查一次餐厅的卫生情况。

学校制度最新篇11

为防止火灾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院校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油库消防制度

1.油库内禁止烟火。

2.油库的盛油罐、桶和管道不准有跑、冒、滴、漏油的现象。

3.油库内使用的工具及装卸设备必须是能防止产生火花的有色金属制品或镀铜工具。

4.不准穿带钉子的鞋或能产生静电的衣服出入油库重地。

5.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汽油的保管贮存安全规定。

6.必须会使用消防器材,并使之保持完好状态。

二、锅炉房消防制度

1.司炉工必须经过考试合格,持有上岗证,方可进行操作,操作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章制度。

2.各种仪表,阀门必须安全有效,如发现管道阀门漏气或其他不正常现象,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不得放任自流,不问不管,否则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3.锅炉房内严禁会客,操作人员工作时间禁止喝酒、睡觉、玩耍、擅离职守,认真做好当班记录,详细记录本班运转情况。

4.按要求做好水处理和排污工作,锅炉房内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烘、烤衣物,保持工作场所干净、整洁。

5.锅炉内不准会客。认真做好当班记录,详细记录本班运转情况。

三、食堂消防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有关消防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消防训练,掌握基本消防知识,熟练操作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消防设备,确保器材完好无损。

2.对厨房内燃气燃油、管道、法兰接头、仪表、阀门必须定期检查,防止泄漏。设备使用后做到立即切断电源,清洁机器,确保可靠安全。

3.在烹调时要谨慎操作,防止锅内油外溅,保持炉灶前清洁。

4.对食堂用火人员实行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考核各小组的食品卫生,消防管理,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赏罚分明,记录备案。

四附则

1.本办法由浙江大学饮食服务公司滨江分公司负责解释,保卫处、总务处负责监督实施。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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