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实用学校制度汇编
制度的制定和维护需要考虑到组织内部的利益和权力关系,以确保制度的公正性和可行性。如何撰写优秀的简单实用学校制度汇编?这里分享一些简单实用学校制度汇编写作案例,供大家参考。

简单实用学校制度汇编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立健全学校教职工大会制度,是学校教职工在党支部领导下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重要形式。为在学校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治校的指导思想,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为了完善学校的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教职工建设学校的积极性,保证教职工主人翁地位的落实,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教职工大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形式。
第三条教职工大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在校党支部的领导下行使职权;同时要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三者利益的关系,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以主人翁姿态参加和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为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而努力。
第四条教职工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教职工大会接受学校教代会的指导。
第二章教职工大会职权
第五条教职工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的执行情况、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通过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后施行。
(三)在学校权限范围内,讨论决定教职工集体福利、有关基金和福利费的管理使用等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四)做好校务公开的协调、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评议、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必要时根据其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可以建议上级主管部门或党委予以嘉奖、晋升或处分、免职。
第六条校长要定期向教职工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对待教职工大会的有关决定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职工大会行使民主管理的职权。
第七条教职工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及行政系统行使指挥职权,学校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教职工大会成员
第八条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教职工大会教职工全体参加。学校教职工应按时参加教职工大会,确有重要原因不能出席,应向大会请假。
第九条大会根据需要可请有关领导干部、离退休教职工及其他人员作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大会。特邀代表由工会小组提名,经教职工大会筹备小组与有关方面协商确定。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条教职工大会成员权利:
(一)按规定程序提出提案和方案,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可以就大会各项议程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三)可以检查大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情况,可以参加对学院有关部门或各级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
(四)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有权向工会及有关上级部门申诉、控告。
第十一条教职工大会成员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参政议政的能力。
(二)密切联系实际,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如实反映合理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教职工大会决议,做好教职工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三)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教师(职工)职业道德,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章组织制度和工作机构
第十二条根据学校教代会召开的时间安排,教职工大会每年举行两次,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学校教职工出席方为有效。
第十三条教职工大会必须按期召开。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应作说明,取得多数教职工的同意。遇有重要问题,或者根据三分之一以上学校教职工的提议并报经校党支部同意,可以提前召开大会或召开临时会议。
(一)教职工大会召开的程序和工作规范是:
1、确定议题
由学校工会主席召开校工会委员会会议,讨论提出本次会议的议题、议程,报校党支部批准、通过。
2、征集提案
由工会委员会围绕中心议题,在会前组织征集提案;提案须明确写出所提问题的理由及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并由三人以上联名提议或一人提议二人以上附议提出。
3、起草报告
(一)根据大会中心议题,校工会负责起草大会工作报告和其它有关文件。
(二)工会主席主持召开教职工大会预备会议。会议的内容;通过大会主席团,教代会会议议程,决定教代会会议其他事项。
(三)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召开教职工大会。大会通过决议和议案时,采用投票方式、举手方式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教职工大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大会表决必须有出席会议的全体教职工过半数以上方为有效。
(四)会议闭幕后,将组织检查、监督会议决议的执行和提案的落实情况。
第十四条教代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若干专门工作小组,完成教职工大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教职工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工会主席召集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教职工大会报告予以确认。
第十六条教职工大会的工作机构是工会委员会,工会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参加学校各项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宣传教职工大会的性质、职权和作用,组织学校教职工学习有关法律、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
(二)参与纪检、监察等部门做好校务公开的协调、监督工作。
(三)制订召开教职工大会方案,提出教职工大会议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大会筹备工作和会议期间的组织工作。
(四)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议。
(五)贯彻落实大会的决议;检查监督大会决议的执行与提案的落实情况。
(六)指导工会小组民主管理的各项工作。对违反教职工大会制度的行为,提出意见并要求改正;
(七)接受和处理学校教职工的申诉和建议,维护教职工及其代表的合法权益。
(八)总结交流民主管理经验,探索民主管理新途径,开展民主管理理论研究,提高民主管理水平;
(九)处理教职工大会交办的其它有关事宜。做好教代会资料档案的整理和管理工作;
(十)学校应为工会承担教职工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其它条件。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条例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简单实用学校制度汇编篇2
财务管理细则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会计、出纳必须持证上岗,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财务负责人、财务会计、出纳都必须自觉执行《会计法》和各项财务规定。
2.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册、报表与财务档案资料,并及时立卷归档。
3.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仔细审核每张收据,力争每笔业务均符合财务收支标准。
4.支票及财务专用章由专人分别保管,即安全又牵制。
5.按规定做好记帐、算帐、报帐、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及预算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字有根据,报表及时准确,情况真实可靠。
6.参与并严格执行学校财务预算计划,合理使用资金,节约使用资金,检查资金使用效果,检查报销票据是否符合财务要求。
7.对各项收入,及时定额入账,合理安排和管理各项资金,分清资金渠道,费用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8.物品的采购须统一编制采购计划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再行采购,财务会计对审批的采购计划和采购实物清单及购物发票进行审核。属于控购审批的物品须事先办理报批手续。
9.急用物品的采购须由使用人申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经批准购买的物品由总务处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派人采购并予核定其价格。
10.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均由财务会计购买并保管。出纳存放未使用的转账支票不得超过五张,存放未使用的现金支票不得超过一张。财务会计负责随时检查支票使用情况。因公使用支票和现金凭用款申请单报经领导批准,方可在财务部门办理规定的借用支票和借款手续。个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
11.因公需借支的现金数额较大时,借款人应提前一天向财务部门打招呼,财务部门到银行支取现金须经财务主管签字批准。
12.查阅、借阅会计档案资料,必须由查阅、借阅人写出查阅、借阅的理由和事项,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帮助查阅,不得随意带出室外。
13.上级财务检查调用会计档案,财务账目及相关资料须经财务主管批准,由财务人员经手办理,并做好登记。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财务资料。
14.财务主管、财务会计和出纳应相互监督,共同把关,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规定。
15.自觉接受和配合物价、审计、税收部门的监督、检查、主动报告财务工作情况。
经费审批制度
开支报销应做到:
⒈力求取得规范的正式发票;
⒉开支发票要真实、合理、合法;
⒊发票的内容要具备六要素:时间,单位,内容项目,数量价格,金额大小写,盖公章及收款人签名;
⒋每张发票报销有经手人、验收人(主要是分管领导)签名,才可送校长审批;
⒌审批手续要完整,每张开支发票必须校长签字后才能支付。专项开支要在校务公开栏公布。
收费公示、管理制度
一、收费公示制度:
为了规范收费公示行为,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特制订以下制度:
⒈根据市局的有关规定,制作“教育收费公示牌”。
⒉把收费公示按上级部门规定形式公示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并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算单位以及价格监督举报电话进行公示。
二、收费管理制度
⒈严格按照规定项目的标准和范围进行收费,未经批准的收费项目,不得收取。每学期注册时,收费标准要张榜公布,增强透明度,接受监督。学校收费一学期只能一次,收费时,一律由学校总务处办理,其他处室(包括年级、班级、个人)不得私自收款,一所学校一种收费发票,要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⒉代办费的使用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或以拨代支,虚列虚报,私设“小金库”。
三、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建立收费责任追究制度,是为了加强依法收费教育,规范收费行为,健全收费制度。因此本校对所有收费行为采取如下措施:
⒈对违反上级有关收费方面的文件精神,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违纪收费的责任人,以及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学校责任人,应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⒉对违反规定,造成重大违纪收费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简单实用学校制度汇编篇3
为了营造我班更好的学习氛围,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班级风气,也为我班以后评优评先提供更好的评断依据。特制定了一道关于学生学习、活动方面奖惩制度。该制度采用计分制,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fen、具体执行内容如下:
一、学习条例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习方面的竞赛活动者加1分。根据赛后的成绩以及为班级争得的荣誉加2—3分。
2、上课积极活跃,主动配合老师者加1分。
3、无故旷课及未出示标准请假条者扣2分。
4、迟到早退者扣1分。
5、影响课堂记律及班级同学者扣2分。
6、故意拖欠或不交课后作业者扣1分。
二、活动条例
班上确定为集体活动(班会、团组织活动、郊游等)应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无故迟到、早退者扣1分,缺席者扣2分。在集体活动中表现优秀者课适当加分(1—2分)。一切经过学校通知、班委讨论决定、大多数同学决定(20人以上)的视为班级活动。
三、班费管理条例
1、对无故拒交、拖欠班费者扣1分。
2、班级活动无故缺席者不予退班费且扣2分,有特殊情况者特殊处理。
3、一切班级活动开销从班费支出,如有争议可与生活委员协调。
4、一切班费开支需由所有班委同意方能通过。
四、在每周末,信息委员将在班级博客上更新每位同学的(详细)得分情况。接受大家的监督,对自己得分有异议的可以向班委反映。
补充:
1、考勤分基准分为2分,没旷课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
2、平时组织活动,志愿参加,加0.1分,如不是自愿,也参加的加0.05分。
简单实用学校制度汇编篇4
一、实验室的技术安全,环境保护,卫生和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安全和财产安的大事。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验室每学期应对实验室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
二、每个实验室(研究室、贵重精密仪器室)设一名安全负责人,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
三、各实验室(仓库)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制定出具体要求和措施条例,并悬挂在明显的地方,严格贯彻执行,每逢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对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放,并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领用时要严格手续,必须经实验室主任签署意见,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退回仓库,并作好详细记录。
五、各种压缩气瓶,不可靠近热源,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晒,使用时禁止敲击和碰撞,外表漆色标志要保持完好,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其它气体。
六、电气设备或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实验室必须拉接的临时线,用毕应立即拆除。
七、未经学校审核批准,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凡擅自使用电加热器具者,除没收器具,对使用人进行批评教育外,并按有关规定罚款。
八、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每个实验室的安全用电、用水工作及其闸阀启闭等由该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
九、实验室内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明火取暖。严禁抽烟,除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外,都需保卫部门批准才能使用明火,有违反者,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进行制止。
十、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失火、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伤损,精密、贵重、大型仪器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本单位报告。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故做出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以从严处理。
十一、新建和扩改建实验室时必须将有害物质、有害气体处理工作列入计划一起施工。
十二、对违反本条例或不顾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其是,学校保卫部门、实验室管理部门有权停止其实验和作业,并做出限期整改的决定。凡是被勒令整顿、改造的实验室(装备),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并经市级有关部门测试合格后方可重新工作。
十三、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备安全防范设施,各种安全设施要定期检查,不准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或挪用。
简单实用学校制度汇编篇5
为规范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建立长效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稳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遵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以“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倾斜”为重点。根据自大教发[20__]20号文件精神和《李白河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特制定此方案。
一、考核的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绩效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由陈晓波任组长,倪涛、万德良任副组长。成员有杨宗胜、陈智明、刘礼奎、郭平、黄建。
领导小组下设考核组,考核组由学校行政人员和教研组长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绩效目标制定、情况收集整理、绩效考核评估等具体工作。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学月工作考核、教学工作质量目标考核、校长特别奖三个部分。
(一)学月工作考核
1、考核组。
考核组由学校行政人员组成。校长负责对行政人员的考核,副校长负责对组长的考核,教导主任负责教职工出勤、劳动态度、劳动纪律和过程质量的考核,德育主任负责对班主任和下班教师的考核,办公室主任负责汇总并通报。
2、考核对象。
李白河小学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
3、考核细则及奖惩办法。
(1)出勤。
①遵守作息时间。上午有第一节课的教师8∶20以前到校,无第一节课的教师9∶00前到校,第四节课无课的教师可提前20分钟离校;下午2∶20分以前到校,4∶55分后离校(特殊情况除外)。班主任上午和下午上课前到校(提倡班主任尽早到校)。上班时间,中途可请假(不超过一节课时间),在值周组处请假。课间操(早操)原则上班主任到场,值周组、体育教师必须参加,课间操(早操)时间,值周行政要安排好负责两个楼道安全的值周教师。当天的值周行政和值周教师早上8∶00前到校,下午1∶20前到校。全体党政工团干部及后勤服务人员实行坐班制。无课而又不到校者按旷工处理。
②请假。因公因事因病需持假条向校长请假,校长不在向副校长请假。无特殊情况不得电话请假或他人代为请假。请假批准后持假条到教导处安排好课程和相关工作(各类请假经批准后原则上自行调课,再告知教导处),任何人不得不经教导处同意调课,否则以旷课论处。教导处安排的代课,经费为1元/节。
③迟到(5分钟以上)(含上课、会议、升旗仪式、课间操、教研活动等)每次扣月奖5元。旷课(20分钟以上)(含会议、教研活动等)每次扣月奖10元。旷工(半天以上)扣除当月所有月奖,并按工资标准扣除旷工日工资。
④事假从请假之日的第二天起扣,每天5元,病假从请假之日的第四天起扣,每天3元。病事假超过1月(含1月)者,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劳动态度和纪律。
大力提倡爱岗敬业精神,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高质量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①穿拖鞋、奇装异服及酒后上课,上课抽烟,无特殊原因坐着上课等有损教师形象者每次扣月奖5元。
②上课时因私事接打手机,每次扣月奖5元。
③上班时间在学校或公共场所打牌扣除当月所有月奖,并按有关规定纳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作待岗处理。
④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情节轻者每次扣月奖5元,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⑤在校内与其他教职工或学生家长争吵有损教师形象者,每次扣月奖5元。
⑥发现学生有危险或学生违纪时不闻不问者每次扣月奖5元。
⑦发生责任事故者不享受当月所有月奖,并根据责任事故大小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⑧不按时交资料者,每次扣月奖5元。
(3)过程质量。
①全体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李白河小学教学常规细则及质量标准》要求,努力提高各环节质量。
②在学月检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李白河小学教学常规及质量标准》要求的,每一项扣月奖5元。
(4)班主任的考核。
根据学校制定的各,考核人将根据班主任学月的工作实际,认真进行考核。
①学生教育管理包干经费。
②具体考核细则由德育处制定。
4、考核经费。
每年从教职工活工资里提取每人500元,学校对等筹集500元,用作教职工学月工作考核经费。
(二)教学工作质量目标考核
1、考核组。
组长:陈晓波
副组长:倪涛、万德良
成员:杨宗胜、陈智明、刘礼奎、郭平、黄建、徐小林、甘容居、邓绪宾、唐太雷、陈萍、段红宇。
2、考核对象。
大山铺镇各小学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校长、副校长由教育局考核)。
3、考核计奖。
对在编在岗的全体教职员工(不含校长、副校长)学年度教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计分,满分100分,按分计发教学工作质量目标奖。
4、考核计分。
(1)统考学科教师计分(分为教师个人计分和年级同学科集体计分,各占50分)。
A、教师个人计分
依据班级学生学年度末平均分和优生率在区内各中心校汇总成绩的名次分项计分(本校除外)。同年级同学科教学取平均值;不同年级不同学科分科计分,取平均值;统考与非统考学科兼任教师取平均值(统考学科工作量不超过一半者)。
几个特殊问题的处理:
第一,转入转出学生。对经学校同意的转入转出学生,按学生起点计入或减除班级成绩核定班级学科平均分和优生率起点(转入学生以入校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为起点,转出学生以离校的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为起点)。
第二,看起点比提高。班级学科起点在三名以后,提高一名按第三名计分,提高二名按第二名计分,提高三名按第一名计分;起点在第六名及其以后者,保持起点名次按第四名计分;起点在前五名,年度内降低三名、四名、五名者将在考核得分中分项扣减2、4、6,降幅超过五名者由学校另行研究处理。
第三,流失生和缺考生。流失生和因病等未经学校同意的缺考生以0分计入班级总分计算平均分和优生率。
第四,同年级同学科一人任教,按“考核质量计分对照表”的记分,再乘以2。
B、年级集体计分
取年级学科平均分和优生率平均名次。
(2)非统考学科教师计分。
非统考学科教师(含学前班)由学校考核,根据教师组织开展课外兴趣小组情况(要有活动计划、兴趣小组学生名单、活动记载)、指导学生参加区级以上团体竞赛获奖情况,评一、二、三等。分别按统考学科教师“考核质量”校平均的100%、85%、70%计入个人总分,对工作质量差师生不满意者由学校研究处理。
(3)管理干部计分。
专职管理干部管理占100%,兼职管理干部管理与学科教学各占50%。学科教学按教师类考核计分;管理工作考核与学校获区绩效考核等级奖挂钩:获一、二、三等奖分别计校平均的110%、100%、80%。对有重大工作失误及民主测评不合格者,由学校研究处理。
(4)工勤人员计分。
对工勤人员由学校根据工作实际考核评一、二、三等,原则上分别按教师校平均的100%、85%、70%计分。对工作质量差师生不满意者由学校研究处理。
5、考核经费。
区教育局对我校绩效考核奖金的70%用于教学工作质量目标考核,按分计发教学工作质量目标奖。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年度教学工作质量目标考核资格。
(1)旷工、旷课累计2天以上。
(2)病事假总计20周以上。
(3)严重违法违纪。
(4)较大责任事故。
(5)教学质量特别低劣。
(三)校长特别奖
1、管理奖。
学校获教育局绩效考核等级奖,对参与学校管理工作(不含校长、副校长)的党政工及少先队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视其年度工作业绩分别予以个人300元、200元、100元奖励。如未能获得区教育局绩效考核等级奖,上述管理干部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2、集体奖
学校获教育局绩效考核等级奖,对全校在岗教职工进行集体奖励,获一等奖每人150元,二等奖每人120元,三等奖每人100元。
3、毕业班、抽测年级教师专项考核奖。
(1)毕业班集体奖
毕业班统考获区第一、二、三名,分别奖励年级组集体1000元、800元、500元。
(2)毕业班教师个人考核专项奖
毕业班教师个人考核取所任年级学科平均分和优生率平均名次。语数双班和多学科教学者合计。
(3)抽测年级按毕业年级的二分之一进行。
4、突出成果奖。
为积极构建教师专业发展平台,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营造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工作环境。学校大力提倡教师参加各级各类优质课竞赛、经验论文评选,积极投身教育科研,认真组织、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对取得突出成绩者予以奖励,奖励办法如下表:略。
重大贡献奖
(含科研成果)50-500元
5、考核经费。
区教育局绩效资金的30%用于校长特别奖金,不足部分由学校自筹经费解决。如未获得区教育局绩效考核奖励,则失去奖金来源,毕业年级、抽测年级专项考核奖取消。
三、其他特殊情况由学校研究处理。
四、本方案自20__年起执行。
五、本方案解释权属李白河小学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简单实用学校制度汇编篇6
一、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制度
1、使用液化石油气必须做到“五会”:即会点火。要掌握“火等气”的原则,使用时先点火,后开气;会装卸减压阀。安装前首先检查连接杆头部的胶皮密封圈有无老化、脱落,安装时手轮对准钢瓶阀口放正,逆时针旋转上紧;会调风门。火焰调到兰色为最佳;会试漏。对灶具开关、胶管、减压阀、钢瓶角阀等易漏气部位,要经常检查,试漏时应用皂液,不准用明火试漏;会处理紧急事故。
2、使用液化石油气必须做到“五不准”:即不准将钢瓶放在露天烈日下曝晒、雨淋及潮湿场所;不准用明火或热水、蒸汽对钢瓶加热;不准将钢瓶倒置或卧放使用;用户不准私倒残液;液化气不准与其它火源同室使用。
3、钢瓶应放在易搬动、通风良好、周围没有易燃物的地方。钢瓶距灶具或热源不得小于一米,钢瓶周围温度不得超过45℃。
4、灶具操作间应保证充足的通风换气量。使用时必须有人看管,防止风吹灭或汤水溢出浇灭火焰,造成泄漏而发生事故。灶具每次使用完应同时关闭灶具开关和钢瓶开关,不允许只关其中一阀门。
5、钢瓶角阀或减压阀发生故障,应及时送供气站修理或更换,用户不要私自拆修
6、卧室、办公室、楼道、地下室及易燃品仓库不准存放钢瓶。液化石油气瓶,使用未超过二十年的,每五年检验一次,超过二十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凡超期未检的钢瓶,不得继续使用。
7、如发现液化气大量泄漏,应首先关闭瓶阀,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严禁各类明火(煤火、吸烟等),严禁开、关各类电器。
8、发生火灾时,应尽快关闭瓶阀,并将钢瓶移至空旷无明火的安全地点,切忌将钢瓶碰倒,同时向消防队速报火警。
二、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天然气必须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2、使用天然气必须安装排放废气的烟道,废气必须排放在大气中。
3、使用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安全性灶具。
4、若发现天然气泄漏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关闭气源,通知燃气公司进行处理,不得自行拆修。
5、连接灶具的胶管要使用燃气专用胶管,经常检查,定期调换。
6、严禁使用明火检查天然气泄漏情况。
7、新装、改装天然气线路必须报燃气公司处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改装、新装、拆装天然气管道。
简单实用学校制度汇编篇7
一、学习制度:
l、教工大会学习时间原则上为每周星期五15点30分开始。
2、教职工必须安排好工作,准时、认真参加学习。
3、有事向党支部办理请假手续(一般无特殊情况不予准假)。
4、学习时间一律不安排其他工作,不接待来客、家长等。
二、工作制度:
l、学校实行坐班制。
2、教职工在正常工作日须加强组织性、纪律性,按时上、下班。
上班时间:7:30(班主任7:20到校)
下班时间:16:30
三、请假制度:
上班时间内不做私事,因私事出校门半天之内(不影响上课和工作)由年级组长批准,报人事室备案;一天由人事干部批准;二天及以上由校长室批准。
请假(病、事假)一天及以上者扣除当月全勤奖;不办理请假手续而离校者除扣除当月全勤奖外,还另作违反师德要求处理。
(一)病假:
1、凭医生证明。
2、因病就诊(除急、重诊外),一般应不影响工作。行前须得到年级组长同意。若就诊医院路线远,须半天时间到人事室备案。
3、因病不能按)(时上班,应及时通知人事干部,由人事干部通知教导处、政教处安排相应工作。特殊情况者事后及时补假,不办理请假手续作旷工处理。
①教师病假扣款规定:
病假期间,能坚持上完课,基本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只扣全勤奖,不扣课时奖;半天以上(不含半天)扣除全勤奖外,同时扣除病假期间的课时奖。(饭帖+书报费+班主任费)÷22天__病假天数。
②干部病假扣款规定:除上述①规定扣除外,同时扣除干部津贴(干部津贴÷22天__病假天数)。
③职工病假规定:病假每月按22天计算(职工每月奖金总数÷22天__病假天数)。
(二)事假:
1、涉及调课的须事由人事室通知教导处、政教处安排相应工作。
2、教职工请事假,除按上述①②③规定扣除相应的.津贴外,还须扣除岗位工资的1/6,薪级工资和职务工资的1/30。事假超过3天按以上办法执行外,再扣发当月教龄津贴。
㈢婚、丧、产假、探亲假:
1、须事先到人事室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及时补假。
2、具体规定:
(1)婚假:符合法定年龄结婚的,给予三天假期,晚婚(男25足岁,女23足岁)给予十天假期。
(2)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给予3天假期;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予1-3天假期,在外地的另加路程假。
(3)产假:正常顺产者给予105天,晚育(初生)增加15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增加15天,其中:①产前假:指预产期前的休假15天,产后休假105天,除提前生育者外,不得放在产后休息;
____假:凡因采取了“放环”稳定措施而失败造成人流的作公休处理,并给以适当经济补助。凡无稳定措施而造成人流的,初次作病假处理,扣除相应工资奖金,第二次起作事假处理,扣除相应工资奖金。
(4)探亲假:
探亲配偶每年享受三十天,工作满一年的未婚职工探亲父母每年享受二十天,路费按规定报销;已婚者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给予二十天假,路费报销为本人工资30%的超出部分,路程假均另加。探亲时间一般限于寒暑假。
3、婚、丧、产假及探亲假均属公休。
(四)、旷工:
处理办法:
l、凡旷工半天者扣除本人日平均工资的2倍,四天之内以天累计。
2、旷工五天至二周者只发给当月工资的50%及国家有关补贴。
3、旷工两周以上者学校作严重违背学校岗位职责处理,视情况作违反
简单实用学校制度汇编篇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教育部门关于加强学生安全管理的文件精神,规范学校路队管理,保障学生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学生和教职工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学生放学路上的交通安全。特制订如下制度:
1.学校为确保学生安全,每天中午、下午放学实行路队回家。
2.全校学生按放学路径分四大路队,向东汽配城方向为第一路队,从玉泉街向西方向为第二路队,向东方向为第三路队,向北茶城方向为第四路队。每班每个路队设路队长1名,负责本班路队纪律管理。
3.各班应根据生源实际情况,科学地进行分流编队,确保班级队伍有序分流回家。
4.中午、下午放学由班主任负责整队。做到“快、静、齐”。班主任要利用整队的机会,加强对学生的纪律与安全教育。
5.路队出校门时,队伍要整齐。出校门后,路队靠右行进,速度不能太快,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回家路上不追逐打闹,不离开路队买零食,如违反要求者,经路队长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者向老师反映,纳入班级个人评价。
6.路队长负责路队纪律及处理偶发事件,并及时向班主任反映路队情况。
7.每天值勤教师准时到岗,检查各班队伍,确保学生有序、安全地出校门。
8.值勤教师对出现空档无人护送、组织松散的路队即时登记反馈。
9.学生成长中心放学二十分钟后安排静校检查,检查校园内有无随便逗留的学生。
10.路队全部走完后,家长还没有来接的学生,由班主任交与家长沟通。
11.班主任应经常、及时了解有关学生路队中途情况,在班里作出表扬和批评。
12.建立学生放学路队值勤表,实行责任制。学生成长中心负责学校路队管理工作,各班主任负责班级学生路队管理工作,校安全科负责每天值勤教师管理工作。
13.如遇突发交通事故,值勤教师需及时向校安全科、学生成长中心及分管校长汇报。
简单实用学校制度汇编篇9
为推进我校无烟学校创建工作,保护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创造一个优美、洁净、舒适、文明的校园环境,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特制定如下控烟工作管理制度:
一、成立学校控烟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控烟工作有关规定
1、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吸烟的危害,教育引导全体师生珍爱健康、拒绝烟草。
2、学校的教室、实训楼、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学生宿舍等一切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做到不敬烟、不劝烟,客人递烟应婉言谢绝。
3、各科室和教研组负责人负责本办公室的禁烟工作,做到室内无抽烟者、地面无烟蒂和烟灰。
4、对于本校师生及来访人员吸烟现象,每位师生都有义务和责任上前阻止,制止其不文明行为,并及时向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5、学校大门口设立“创建无烟学校”标志,教学楼、实训室、会议室、图书室、教师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志,并禁止摆放烟具。
6、学校相关科室控烟职责分工如下:
政教处负责我校学生的具体控烟工作,总务处负责宿舍楼内的控烟工作及禁烟标志牌的安装,校团委负责学生控烟的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办公室负责办公楼和门卫室的控烟工作,并适时组织进行控烟知识讲座。
三、控烟工作奖惩办法
1、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者一旦被发现,将进行劝阻和教育。发现第一次吸烟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进行通报批评,第三次以上(含三次)每次扣款20元。
2、经常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教育无效者,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严重违反学校控烟规定的,在年终考核时予以降低考核格次。
3、对彻底戒烟或控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科室,学校将适时表彰奖励。
四、控烟工作的巡视、检查和监督
1、学校控烟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不定期对校园控烟工作进行巡视。
2、各党支部书记组织本支部党员,定期或不定期对行政楼等公共场所进行控烟检查(教学支部负责单月检查,学生支部负责双月检查,行政支部不定期抽查)。
3、学校党总支办公室设立控烟监督员,对行政楼等公共场所吸烟现象进行监督。
五、其它事项
本制度从20__年3月3日起实施;
简单实用学校制度汇编篇10
(一)饮用水保暖桶或锅炉贮水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1、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
2、清洗人员和锅炉工必须进行健康体检。
3、定期清洗保暖桶或锅炉并记录。清洗时,宜采用流动蒸汽等物理消毒方式。
4、供水房应加锁,每日清扫,保持清洁,每周消毒一次。
5、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二)桶装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1、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水质应符合桶装饮用水标识的标准。
2、使用的饮水机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对饮水机有定期清洗消毒的制度并予以落实。
3、饮水机消毒宜请专业机构进行,若学校自行清洗消毒的,从事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
4、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5、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三)沙滤水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1、使用的石英砂等水处理材料有有效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使用的输配水管材、管件有有效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有定期更换水处理材料的制度并予以落实,认真作好相关记录。
4、长期停用,恢复使用前要进行管道清洗消毒。
5、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四)加强学校饮用水常规管理
1、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并按要求定期对饮用水进行抽样检验。
2、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学校饮水安全和水源的安全监测,发现异常立即停用并报告。
3、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对学校使用的制水、供水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4、开水温度必须达到100℃,并应保证学生足量饮用。
5、确保师生用水安全,井水、蓄水池必须密封加盖,定期清洗水池、水管。
6、桶装纯净水产家具备相关质资,重视饮水机的消毒管理,定期消毒。
7、加强饮水卫生健康教育,教育学生不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现象的应急处理办法等。
简单实用学校制度汇编篇11
一、学校卫生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和有关部门组建校卫生领导小组,将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二、建立学校卫生岗位责任制,分工负责,落实学校卫生工作。
三、制定环境卫生制度,建立每周卫生日,使校园环境保持整洁优美;搞好绿化美化和地面硬化。厕所要清洁卫生。按卫生区划分每日清扫并保持清洁卫生。
四、教室每天要打扫,并保持整洁,室内布置规范化,要经常洒水、开窗、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五、仪器室、器材室、图书室、试验室等,要保持整洁,定期清扫,设备放置有条有理,化学实验室要有通气设置。
六、学生宿舍、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保持整洁,东西放置有条理,被褥要整洁。
七、要培养学生良好个人卫生习惯,早晚要刷牙,饭后要漱口,不喝生水,不乱仍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
八、注意保护学生视力,落实中小学生近视眼防治工作方案。
九、建立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对学生体检。
十、建立卫生评比制度,每周一小评每月大评一次,期终总评一次发卫生流动红旗。
简单实用学校制度汇编篇12
创造良好的无烟环境,培养全校师生健康的行为习惯,保障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特制定学校控烟制度:
1、成立由学校班子集体组成的控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其他成员为组员,按照工作分工负责所辖的控烟工作。并下设各班主任、办公室主任和专用教室负责人等为各班、各室控烟工作第一责任人。
2、学校各办公室、教室、专用教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不摆放香烟,无烟蒂,教职工在校内不吸游烟。
3、外来人员如有吸烟行为的门卫应及时提醒、劝止,让其知晓学校的禁烟规定。来校的`宾客由负责接待的有关老师负责,逐级管理、责任到人。全体教职工在校园内必须谢绝他人敬烟。
4、禁止在校园内设置烟草广告,禁止利用校园广播、网络等媒体发布烟草广告。
5、严禁学生吸烟。学校、各班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健康教育课、班队会、家长会、黑板报、手抄报等形式,广泛开展控烟宣传教育。
简单实用学校制度汇编篇13
一、认真学习和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加强对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观念。
二、建立和设置各个要害部门的安全通道。确保各处走道,楼梯口的畅通,平时不准在楼层通道及安全出口处堆积物品。
三、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隐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将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对师生员工经常进行防火教育,不断增强防火意识。
五、不准违章用电、用火,下班之后及时切断必要的电源,并对电源线路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六、不得任意乱拉电线,乱接电源,若确需要接拉电线,必须与总务处联系,经同意后,方可按要求进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线路、开关、照明灯具等电气设备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七、发现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要及时制止、举报,一旦发现火警,应及时报警119。
八、生活用火要特别小心,火源附近不要设置可燃、易燃物品。
九、平时加强对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养成不玩火、不玩电、不玩消防设施等习惯。
简单实用学校制度汇编篇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搞好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止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试行)。
第二章学校食堂餐饮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第二条学校应明确分管食堂餐饮和食品卫生的校长,配备专(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必须成立学校食堂餐饮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校医、分管食堂的处室主任、专(兼)职食堂管理员、各年级组长以及班主任等为领导小组成员。
第三条食堂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和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第四条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放过。
第五条加强学生饮食卫生教育,科学引导,教育学生不购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第六条学校要积极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主动配合上级教育、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检查、评比和考核工作,对各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整改。确定专人收集、整理、归档食堂管理资料。
第三章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第七条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八条食堂的布局合理,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第九条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设有独立的粗加工间、原料库、更衣室、操作间(8㎡以上)。
2、操作间有瓷砖或其它防水、防潮、可清洗材料制成的墙裙(1、5m以上)排气扇、纱门纱窗、密闭的废物桶,下水道出口处有防鼠金属隔栅。
3、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4、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5、原料库有防鼠、防虫、防霉、防潮措施,原料离地离墙10cm存放,保持空气流通。
第十条食堂应当使用耐磨损、易清洗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采用化学消毒的,必须具备2个以上的水池,并不得与蔬菜、肉类清洗的设施混用。要做到四分开:餐具洗清分开,原料荤蔬清洗池分开,切配用具生熟、荤蔬分开,贮存生熟、成品半成品分开,并有明显的文字标识。
第十一条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第十二条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第十三条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第十四条学校食堂必须取得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学校不得开办食堂;食堂从业人员要持有健康证及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第四章食品采购卫生要求
第十五条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及产品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索票;大宗食品采购应相对固定,以保证其质量。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第十六条采购大宗食品及其原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
第十七条采购的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在包装标识上按照规定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食品包装标识必须清楚,容易辩识。在国内市场销售的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
第十八条采购食品添加剂必须选购国家允许使用、定点生产的食用级食品添加剂。
第十九条采购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使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卫生标准,对人体安全、无害。
第五章食品贮存及仓库卫生管理要求
第二十条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存放,各类食品要有明显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第二十一条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杂物及个人生活物品。
第二十二条使用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刀具用完后必须入库有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第二十三条食品仓库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正常运转。
第二十四条食品进出仓库应专人验收、登记,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检查清仓,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长虫,及时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清理出库。
第二十五条食品仓库应经常通风、清扫,保持干燥和清洁。
第六章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范围要求
第二十六条食品冷藏、冷冻贮藏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一冰室内存放。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志,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库)内部温度的监测。
第二十七条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第二十八条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藏时,为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第二十九条用于贮藏食品的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第三十条冷藏:指为保鲜和防腐的需要,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以上较低温度条件下贮存的过程,冷藏温度的范围应在0~10℃之间;冷冻:指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温度以下,以保持冰冻状态的贮存过程,冷冻温度的范围应在-20℃~-1℃之间。
第七章食品加工卫生要求
第三十一条学校食堂每天应有监管人员对食堂食品进行检查,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食品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第三十二条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度。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第三十三条学校的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第三十四条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第三十五条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第三十六条清洗池应做到荤、素食品分池清洗,上下水通畅,并具一定容积的带盖容器。
第三十七条粗加工过程中荤、素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第三十八条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不得混用,保持清洁。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防尘防蝇设施齐全,使用正常。
第三十九条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第八章餐具清洗、消毒及保洁卫生要求
第四十条手工清洗步骤:
1、刮掉餐具表面食物残渣、污垢。
2、用洗涤剂溶液洗净餐具表面。
3、用清水冲去残留的洗涤剂。
洗剂与清冲分池进行。
第四十一条洗碗机清洗步骤:除掉餐具表面残渣、污垢后,再进入洗碗机清洗,操作按设备使用说明进行。
消毒:主要使用以下物理方法:
1、煮沸消毒:该方法即经济又可靠,消毒时把洗净的餐具全部浸泡在水中,煮沸并保持10分钟以上开水煮、消毒后餐具密闭保存。
2、蒸汽消毒:将餐具放入蒸箱内,温度达到100℃并保持10分钟以上。
3、干热消毒:通常采用远红外或电烤消毒,控制温度120℃并保持10分钟以上。
4、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在85℃以上,冲洗消毒时间应在40秒以上。
第四十二条因化学消毒配比等环节难以掌握,一般不推荐使用,若条件有限必须使用者,要严格遵循以下要求:
1、严格按使用说明配比成消毒溶液,达到规定的浓度。
2、消毒液每4小时更换一次。
3、消毒时间须达到5分钟以上。
4、消毒后需用洁净水冲洗。
第四十三条保洁:
1、清洗并消毒后的餐饮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手巾、餐布擦干。
2、清洗并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专用保洁柜,不应过早置入桌上。第十章食品留样要求
第四十四条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第四十五条留样要求:留样食品不少于10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密闭的容器中,等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盖上),防止样品被污染。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第四十六条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后方可倒掉。
第九章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第四十七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第四十八条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第四十九条建立晨检制度,发现发热或腹泻情况时,应立即报告有关主管人员,并应立即离岗就诊,待恢复健康或诊断明确才能重新上岗。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人员,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第五十条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时有吸烟、擤鼻涕、挖耳朵等不良行为。
5、工作服定期换洗,保持清洁,一旦脏污,随时更换;冷菜间等专间操作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工作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6、切实落实日常责任分解职责,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能带入食品处理区;在食品处理区内禁止吸烟、吃东西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保证责任区域内卫生整洁。
7、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需清洗的工作服应放在食品处理区之外。遵守员工仪表仪容制度,大方整洁。
第五十一条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规程,遵守本岗位卫生制度。
第十章学校食堂副食品店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第五十二条必须持有经工商部门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第五十三条食品陈列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15厘米,食品不得接触有害物、不洁物。
第五十四条食品贮存的不同设施必须安全、无毒、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第五十五条定型包装食品不得拆散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
第五十六条禁止经营下列食品:
1、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味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2、包装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3、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4、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5、超过保质期限的;
6、有关部门禁止销售的;
7、属于“三无”产品的。
第十一章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快速处理要求
第五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限及程序向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进程报告及结案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第五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行事责任。
第五十九条本规定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简单实用学校制度汇编篇15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对学生进行立志、成才、做人的教育,注重学生世界观、人生观和个人良好品德的形成。德育要有时代性、开放性、实践性、渗透性和主体性,要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学校的各项工作,有机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制定并落实本校德育工作制度:
1、认真实施《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在学生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利用德育基地、歌曲、影视、宣传栏等对学生进行教育。严格执行每周一升国旗制度。
2、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礼仪常规》,建立健全德育工作制度,促进良好校风的形成。
3、建立健全德育工作指挥系统,加强德育教师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对班主任进行培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
4、搞好少先队工作,发挥少先队的`德育功能,定期召开少代会,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5、定期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自救等教育,严禁发生违法犯罪现象,防止各类意外事故发生。
6、认真执行体育卫生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制度,定期体检,定期召开运动会。
7、做好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优秀班集体、优秀中队、星级少年的评选工作。
8、完善国旗下讲话制度,使国旗下讲话成为教育学生的重要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