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制度内容
从社会科学的角度,制度一般指的是规则或操作模式,调节个人行为的社会结构。什么才算好的学校制度内容?接下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学校制度内容,供大家参考。

学校制度内容篇1
1、食堂经营负责人应当聘请有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担任司炉工,并做好司炉工专业培训工作。司炉工相关证件交学校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2、司炉工要按规定检查维护保养好锅炉,每天按规定排污,冲洗水位计,每周应人为手工动作安全阀门1——2次,防止阀门锈柱。每月应对压力表的存水弯管进行一次清洗,保持畅通。经常保持锅炉及锅炉外部清洁,防止锈蚀。正常运行2——3个月进行一次煮炉清垢。检查中存在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配件,严禁在锅炉承受压力的情况下,进行修理、调试、拆装。每次检查要详细纪录,司炉工要签字。
3、按规定定期停炉检查,做水压实验,出具技术监督部门检查检验合格证书。出现问题需要整改,由食堂经营负责人负责落实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出面报告相关单位,留复印件给学校备案。
4、锅炉发现异常情况或事故,首先应停炉,保持好现场,报告学校和相关部门,再进行处理。任何领导不得强迫司炉工违章操作。
5、做好水质管理工作,要使用清洁的自来水,不得使用含有矿物杂质的地下水和混浊的地表水。
6、要保持锅炉房地面、墙壁干净、整洁、无灰尘,应对锅炉本身清扫干净,水位计、压力表等玻璃面应清晰可见。烟囱、炉门外灰尘、炉渣要定时清理,保持整洁畅通。
7、严禁闲人进入锅炉房,司炉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8、锅炉房严禁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
9、学校锅炉必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技术人员的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报学校备案。
学校制度内容篇2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保障教学与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根据学校有关实验室管理的规章制度,对我院所属各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及日常管理等事项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实验室分工负责安全的副主任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保护工作,并由安全员负责实施。
第二条实验室安全人员实施本实验室日常的安全工作的内容包括:负责安全监督、安全教育以及采取各种防火防盗的安全措施。
第三条实验室工作学习人员一定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验项目负责人要全面负责实验的安全,任何试验都要有安全防护措施,重大设备要有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实验前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如有运行中的仪器设备,现场不能无人监守,实验完毕离开实验室之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和火源。
第五条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害的物品必须由安全员统一保管,存放在安全之处。
第六条注意人身及设备的安全,做实验时要有安全措施,严禁带电作业。
第七条实验室内禁止使用明火,确因需要使用明火时需向安全员通报并得到许可,采取防火措施后方可使用。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组织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外线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第八条使用转动机械,不得带手套作业,女同志要带帽子。
第九条凡要安装电器设备或拉临时动力电源,必须事先经实验室同意,电器设备安装完毕第一次启动之前必须经实验室检查合格后才能接通电源。
第十条实验室工作学习人员不得将实验室房间钥匙转借他人或复制。
第十一条作好各仪器设备的防尘工作,尤其是在进入与需要特别防尘的仪器设备相关的实验室时,任何人都要遵循该实验室的一些相关的特殊规定。
第十二条进入实验室的任何人员都要严格遵守国家“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十三条本管理条例由航空航天学院实验室负责解释。
学校制度内容篇3
(一)生物教师是学生进行各类生物实验的指导者和监护者。每次实验课前,教师必须进行先期实验,以确认实验的成功率和安全性,确保学生的人身和健康不受伤害。
(二)每次实验课,教师必须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如果教师未强调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意外事故责任由教师承担;如果学生违反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意外事故责任由学生承担。
(三)实验过程中若需要使用刀、剪等利刃器械,教师务必嘱咐学生正确使用器械的方法,告诫学生不要相互争抢或动作粗鲁,以防被利刃扎伤、划伤。一旦出现意外,轻则速到医务室进行包扎,重则速带学生到医院进行治疗。
(四)在使用乙醚时,教师应严格控制剂量和告诫学生正确的操作方法,并采取良好的通风措施,防止发生过敏或被麻醉的事故,一旦发生意外,教师应立即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五)在使用乙醚过程中,教师一定要严格控制乙醚的浓度和数量,防止高浓度乙醚的丢失。一旦发生丢失应立即追查,避免误饮造到中毒事故。
(六)在观看各类标本时,对易碎、有毒等有碍学生身体健康的标本,教师务必反复强调注意事项,防止发生意外。
(七)实验课结束之前,教师应关好总电源,嘱咐学生关好窗户,最后由教师锁好大门,确保实验室的'安全。
(八)演示实验所用实验器材及药品,必须由任课教师亲自领取和归还,不能由学生代领、代还,防止中途丢失而造成事故。
生物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学校制度内容篇4
一、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在规定地点停放自行车。
二、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急行、不拥挤。发现楼梯有同学跌倒,要立即停止上下楼梯并救助跌倒同学。
三、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四、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围墙、门窗、围栏、楼梯扶手、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屋面。
五、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制刀具进校。
六、若照明灯等电器发生故障,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七、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八、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九、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十、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老师。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十一、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十二、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十三、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十四、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十五、严禁老师、员工打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十六、学校任何科室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十七、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十八、未满十二周岁或年满十二周岁,且家距离学校不足1500米的学生不准骑车上学,严禁学生在校园内骑车。
十九、学生上学、放学路上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服从交通指挥。
二十、放学时,严禁机动车辆或接学生的家长进入校园。
学校制度内容篇5
一、工作期间参加每月一次学校组织的教师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的学习。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师德,完成教育教学工作。
三、未达大专学历的中青年教师(年龄女性40岁以下,男性45岁以下)应参加提高学历学习。
四、做好安全工作,教师行为符合《教师工作安全行为规范》的规定。
五、按校本培训工作的要求,每位教师每学期做到听3节所任学科年级的课程;上2节公开课;开展2次教改实验或教研活动。每学年写800字以上的实验总结或论文。所在学校要做好培训登记和归档工作。
六、按要求参加各种培训、教研活动和业务竞赛活动。
七、工作期间参加每月一次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业务学习。
责任
学校制度内容篇6
德育常规管理是学校管理的基础工程,是学校管理的基本素质规范要求,没有德育常规管理,学校德育工作以至全部教育工作,就无章可循,无矩可守,德育目标就无法实现。为了加强改进学校德育工作,正确引导和助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使他们能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特制定学校德育管理常规如下:
一、学校德育工作职责
1、定期分析研究学生的思想品德情况,根据上级的要求,德育纲和学生思想实际,制定全校性德育,统一部署,把学校内部各组织、各部门对学生的教育要求统一起来。
2、把校外教育机构、家庭、社会对学生的教育与学校教育协调统一起来。
3、组织力量实施德育工作计划,制定有关德育工作的管理条例,,监督德育活动的时间,提供德育活动所需的经费和物质条件。
4、监督、检查各方面进行德育的状况,总结典型经验。每年组织德育工作考核、组织交流研讨、助和提高德育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水平。
5、做好全体教职员工的思想工作,树立德育工作人人有责的思想,要以身作则,教书育人。
6、不断研究和掌握学校德育工作的规律性,及时做好德育工作的总结、评价工作。
二、德育处职责
1、协助校长组织领导全校的德育工作,参加制订德育工作计划,落实德育领导小组有关决议和措施。
2、协助校长选配下一层次德育工作人员,组织、监督、协调和指导年级组和班主任的德育管理工作,负责召开年级组长、班主任会议,研究德育工作中的问题,交流情况和经验。
3、根据学校德育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全校性的各项教育活动。
4、加强对思想品德课教研组的领导管理,充分发挥他们在德育中的作用。
5、指导少先队工作,指导班主任做好学生品德评定工作,以及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班集体的工作。
6、协助校长做好班主任、年级组长考核评定工作,对学生实施奖惩条例。
7、负责德育队伍的理论培训,指导开展德育科研活动。
8、做好学校德育工作的档案管理工作。
三、德育工作内容和方法
1、德育才学校和政教处必须在每年开学制定德育工作计划并于开学后十天内报教育局,年段必须在每年开学后二周内制订德育工作计划。
2、每学期召开的学校领导班子会议至少有一次专题研究德育工作,校务会议要把德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3、德育主任要定期召开年班主任工作例会,学习研究有关德育工作理论或汇报、部署年段、班主任工作。成立家长学校,各年段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学生家长会。
4、每学年学校领导要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学习研究《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学生德育纲》、《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班主任工作暂行规定》、《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和其他有关德育工作的文件,以保证德育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规定的贯彻执行。
5、每学年开学初对新生要安排一定时间进行入学训练,组织高一学生进行训。每学年政教处要有计划地对学生干部进行培训。
6、每星期一学校要举行全校性的升国旗仪式,其他各天都要进行升降旗,重节日、重纪念日进行较隆重的升旗仪式。学校每学期要定期召开校会、年段会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品质教育。要切实搞好班、团活动,不得挤占班、团活动时间,班主任要根据德育纲的要求,精心设计班会内容,定期举行优质主题班会评比活动。
7、班主任要认真做好学生品德评定工作,学校每学年评选一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各项积极分子”等,并予以表彰,评定的标准、方法、程序,依据《中学德育纲》施行。
8、学校应当严肃校纪。对严重违学校纪律,屡教不改的学生,应当根据其所犯错误的`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并将处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受处分学生已改正错误的及时撤消其处分。
9、学校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好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暑期活动,做到定目标、定时间、定教育方法、定考核办法、定指导力量。
10,学校必须定期对各个部门、年段、班级在实施《中学德育纲》和完成德育等方面进行检查,对全体教职工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考评,学年进行总评,检查和考评的结果要建立档案。
11、德育处每学期结束前必须有德育工作小结,每学年结束前必须有德育工作书面总结。班级总结中应有德育工作的内容。
12、学校每学年组织召开一次德育工作经验交流会或研讨会。
13、学校要积极主动争取当地政府、部门(派出所)、部队、社区机构和家长对学校德育工作的支持,努力构建“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并通过各种渠道,逐步建立起比较固定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生产劳动基地、训基地和其他社会实践活动基地以及校外德育辅导员队伍,每学年要投入一定经费加强校内德育环境建设,为开展德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证。
学校制度内容篇7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我校住校生的管理,强化生活服务教师的工作职责,整体提升我校的住校生管理水平,特制定工作考核制度。
二、考核方式:
每名生活老师考核基本分为500分,过程考核中以减分方式体现。最后以各人的实际得分评出等第兑现各人的浮动工资,同时以此评价生活老师工作表现,考核方式采用每日必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
三、具体考核内容
㈠师德方面
1、生活老师要能爱岗敬业,爱生如子,全心全意地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
2、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针对学生的心理特点和年龄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心理疏导工作,保证学生的健康成长。
3、廉洁从教,不以教谋私,树立良好形象。
4、时刻关注学生生命健康,若遇学生生病或遇意外伤害,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情况紧急应立即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并及时通知家长,与之取得联系。
5、指导、帮助学生做好洗漱工作及整理工作,不断提高学生的生活自理能力。
此项考核根据各名生活老师的具体表现,在最后考核时采用加分制分别加50分、40分、30分、20分。
㈡出勤方面
1、生活老师原则必须全天24小时在岗。如需外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请假外出,上午8;30~10:30,下午2:30~4:30值周老师在值周期间不许外出。生活老师每天须在规定范围内随时接受考勤,凡考勤时不在一律视为旷职,发现一次减2分,并要求向校长室书面说明情况。
2、生活老师要能按时到岗,包括按时于校、按时赶到分工岗位,否则一律按迟到论处,有一次减2分。
㈢学生管理方面
一、环境卫生
1、学生宿舍里的物品必须做到摆放整齐,统一标准,无杂乱现象。检查中发现有东西摆放不整齐,不按规定摆放均视为杂乱有一例减3分。
2、生活老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管理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工作。每天上午8点前完成,检查中发现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或打扫得不整洁有一例减3分。
3、生活老师要能经常对自己管理的宿舍开窗通风,保证宿舍内无异味,指导或帮助学生定期晒被,考核未做到一例减2分。
二、常规管理
1、生活老师要重视宿舍的安全管理,采取切实措施做好防火、防电、防水、防烫、防盗等工作,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财物安全保证学校财物不受损失。生活老师当班时间内发生学生人身安全事故,财物被盗、公共财物受损均视为生活老师失职,有一例减5分。
2、周到、细心地照应好学生的休息,睡前必须清点人数,维持好宿舍秩序,保证学生有足够的睡眠时间,夜间照应好学生盖被和大小便清晨按时叫醒每一位学生。学生规定时间不休息、提前起床、不遵守宿舍纪律均视为生活管理不到位有一例减2分。
3、坚守岗位,与班主任、任课老师、晚辅导教师切实做好时段交接手续,与家长明确接送责任,落实周一学生接送办法,履行周末离校到校签字手续,确保学生安全,手续不完备有一例减3分。
4、值周生活老师对照值周分工和要求,尽心尽职,对值周不力有一例减2分。
学校制度内容篇8
为了给广大师生营造一个无烟、清洁、健康、和谐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使学生在无污染的环境里健康成长,我校在巩固以前控烟成绩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控烟工作的力度,确保学校控烟工作顺利开展,把创建无烟学校作为我校的近期目标,明确工作责任,特制定控烟工作计划。
一、明确目标,加强领导。
力争无烟率达到80%以上。控烟领导小组加强检查和督导,形成人人参与的有效机制,切实把控烟工作落到实处。
二、深化控烟活动。
1、在办公室、会议室、醒目位置设立“请勿吸烟”“无烟办公室”等标志,随时提醒干部职工和外来客人禁止吸烟。
2、利用政治学习、健康教育课、橱窗、板报等各种渠道,广泛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使创建无烟单位、无烟办公室成为教职工的自觉行动。
3、加强控烟的宣传,使干部职工遵守国家对控烟工作的有关规定,自觉参与单位及社会的控烟活动。利用“5·31”世界无烟日,组织职工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对烟草产品的认识,有效降低吸烟率。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的科学知识,力所能及地规劝吸烟者戒烟、禁烟。
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担负起全局控烟的组织、检查、督促与整改等工作,加强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能力建设,在原来控烟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努力使全局的控烟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4、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开展控烟健康教育,进一步使教师认识到吸烟对自己和他人的危害,努力实现从“要我戒”向“我要戒”的转变,积极营造健康、清洁、禁烟的良好工作、生活环境。
5、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发挥表率示范作用,要带头不吸烟,劝阻吸烟,积极控烟,切实将控烟工作落到实处,设明显的禁烟标志,领导小组成员定期查看现场、地面有无烟蒂、烟缸、烟灰,并督促整改。
三、开展控烟活动。
1、学校利用每周二教职工大会时间加强控烟知识的学习。组织教职工学习《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无烟单位标准》。让广大师生全面了解国际、国内控制吸烟的历史、现状以及鸦片战争对人们带来的痛苦和灾难,从而进一步认识吸烟对健康的危害,增强广大师生控烟的自觉性。
2、利用年级学生大会,对学生讲解吸烟的危害,让学生充分讨论吸烟对青少年成长的危害,从而拒绝吸烟。
3、校园板报宣传,建议学期末举行一次控烟知识竞赛。
学校制度内容篇9
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十必须、十不准:
1、必须做到:炊具不锈钢化,墙壁瓷砖化,燃料无烟化(或安装有效的除尘设备)。地面用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的坡度,易于清洗和排水。配备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垃圾容器化、袋装化。不准食堂加工操作间最小使用面积小于8平方米。
2、必须做到:餐饮具有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最好采用物理方法消毒餐饮具,若采用化学消毒的具备四个以上水池,并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的设施、设备混用。餐炊具在使用前冼净、消毒,并储存在餐炊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炊具要分开存放,并有标记。不准制作冷荤、凉菜。
3、必须做到:各食堂的采购员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校外购买成品食品,要进行验收。食品贮存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每天检查,及时销毁变质和超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存放处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生活用品,要做到生、熟、半成品分开存放。
不准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4、必须做到:对使用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加工食品要熟透,需要烹制加工大块食品的中心的温度不低于70℃,熟制品、原料、半成品分开隔离存放,防止交叉感染。
不准加工和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品。
5、必须做到:配餐间每天进行空气消毒,专人加工操作,非配餐间工作人员不准擅自进入配餐间;加工荤素菜食的用具、容器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每餐的各种主副食各取100克样品加注标签后留置于指定的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备查验。食堂剩余食品做好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不准在食品烹饪后至出售前超过2小时,若超过2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6、必须做到:食堂炊管人员熟知食品卫生基本要求。各校每年开学前,炊管人员要进行体检,凡患有痢疾、病毒性肝炎等消化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或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和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食堂炊管人员严格按照卫生“五四”制要求,养成良好的个人习惯,搞好个人卫生。
不准无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的人员上岗。
7、必须做到:各校、园成立食品安全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的检查监督工作。要把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张贴上墙,接受就餐者的监督。还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不准开办未取得区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许可证》的食堂或餐饮经营摊点。
8、必须做到:通过橱窗、板报、开座谈会等各种形式加强对教师、学生的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
不准学生购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9、必须做到:对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1)立即停止被疑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不准非食堂从业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原料存放间,以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10、必须做到:严格执行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和肠道传染病或者疑似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应立即向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区教育局安全管理委员会报告。
不准瞒报、误报、迟报已发生的食物中毒事故或疑似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的责任人,以及隐瞒实情不上报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按《食品卫生法》进行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由法律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学校制度内容篇10
一、公共卫生
1、教室、环境区要坚持每天打扫,学生干部每天检查一次,做到地面无脏物,无污水,桌面无灰尘,室内无杂物。
2、讲究公共卫生,保持环境清洁。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倒垃圾赃物;不随地吐痰和大小便;不在墙壁和其他设施上乱刻乱画。
3、教室坚持开窗通风,经常保持空气新鲜。
4、开展常见病的防治工作,发现传染病早期治病。彻底消灭四害。
二、个人卫生
1、养成讲究个人卫生的良好习惯。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勤洗手、勤剪指甲。每天检查个人卫生。
2、讲究食品卫生,不喝生水,不吃生冷和不清洁的食物;不暴饮暴食,不吸烟、不喝酒,饭后半小时内不做剧烈运动。
3、注意保护眼睛,坚持用眼卫生,做到看书写字姿势端正。不躺着看书,不在强烈的阳光下或光线暗淡的地方看书。不在行驶的车船或行走时看书。用眼时间不能过长。要坚持做眼保健操。看书时眼睛与书本要保持三十公分左右的距离。要定时检查视力,及时治疗眼睛疾病。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坚持按时作息,注意劳逸结合。
三、办公室卫生
办公室要保持洁净舒适,空气新鲜流通,地面无纸屑,墙壁无灰尘,灯具、电扇、门窗要洁净明亮,书籍、作业摆放整齐有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