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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的管理制度

时间: 新华 制度

制度的执行应该遵循公正和公平原则,确保每个人都能够受到平等对待,不受歧视或不公正的待遇。要怎么写学生会的管理制度呢?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学生会的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学生会的管理制度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校团委办公室职能,规范其使用与管理,增强办公室使用的规范性与明晰性,提高办公效率,本着责权统一的原则,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办公室管理包括办公室职能、物资管理、档案管理、值班管理、会议管理。

第二章校团委办公室职能

第三条办公室职能

第一项团委指导老师、学生副书记办公、专职团干办公;

第二项举行小型会议;

第三项收发各项文件;

第四项存放各部门文件档案,办公室设有各部门文件存放柜,可用于文件整理及归档;

第五项日常办公,办公室可用于各部门日常办公,整理资料等事务;

第六项物资管理,校团委物资借用、归还等管理均在此办公室进行;

第七项收集材料,收集基层上交材料,包括报名表、申报书、方案、征文等等。

第三章办公室物资管理

第四条校团委办公室所有物资归团委所有。

第五条校团委物资旨在方便老师办公、各组织举行活动。

第六条校团委物资包括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库房物资;

办公用品包括笔、尺子、订书机、文件夹等常用办公用品;

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电话、饮水机、书柜等设备;

库房物资指团委内设机构办公室存放的所有物资,包括地毯、麦克风等。

第七条校团委物资一般不外借,如需借出,必须在相应表格填写登记。

第八条物资使用与保管

第一项办公用品的使用要以勤俭节约为原则,杜绝奢侈浪费;

第二项所有校办公设备使用权属校团委所有,其他组织或个人不享有使用权;

第三项所有办公用品使用完毕后,应立即放回原位;

第四项办公设备若有损坏,需及时报修,以保证正常的办公室运作;

第五项所有物资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恶意损坏或丢失现象,需作出相应赔偿;

第六项值班结束后务必切断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办公设备的电源;

第七项办公室电脑使用者未经相关人同意,一律不得删除、拷贝电脑资料;

第八项办公室电脑使用者应合理使用电脑,不得利用其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保持电脑正常运作;

第九项未经老师同意,任何人不能擅自使用老师的电脑;

第十项打印机一般仅为团委学生副书记、专职团干使用,其他人未经老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如有违规,视严重程度给与惩罚。

第九条物资借用与归还

第一项办公用品、办公设备仅供团委内部使用,库房物资可外借;

第二项办公用品一般不得带离办公室,如需带离,务必填写《校团委办公用品借用登记表》并及时归还所属办公室;

第三项团委内部借用库房物资,无需写申请书,但需要事先与相关负责人说明,并填写相应的“物资借用归还登记表”;

第四项其他组织借用库房物资,务必遵循《校团委物资借用程序》相关规定;

第五项团委内部或其他组织在借用库房物资期间需保管好物资,若物资有所损坏或丢失,视严重程度给与惩罚。

第十条物资清点与整理

第一项办公用品每两个月清点一次,详细记录库存数量、损耗情况,并填写《校团委办公用品物资清点登记表》,汇集所有已经损坏或无法使用的办公用品,根据实际情况,由办公室相应负责人统一处理;

第二项办公设备每月清点一次,并填写《校团委办公设备清点登记表》。如有丢失,追究相关责任人并作相应惩罚;

第三项库房物资每月清点并整理一次,详细记录每种物资库存数量、损耗数量等情况,详细填写《校团委库房物资清点登记表》。汇集所有损坏由办公室相应负责人统一处理已损坏物资。

第四章档案管理

第十一条文档管理

第一项不得随意翻阅保密文件和老师专用文件;

第二项可以翻阅非机密文件,查阅后及时放回原位;

第三项办公室所有文件一律不得调出办公室,若需调出,必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

第四项不得对外透漏未正式发文的文件内容;

第五项定期清理储物柜,及时归档文件。

第五章文件整理

第十二条整理信件

按照来信人的类别分为团省委信件、外校团委信件、其他信件三类,并将各类信件分别置于对应文件夹内。

第十三条整理文件

按照文件来源地的类别分为团省委发文、省直团工委发文、校团委发文、内部文件、其他文件等,将各类文件按分类放入各自对应的`文件夹内。

第十四条整理部内文件部内关于大型活动的文件也要定期进行整理。

第十五条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

1、上交时间为每月1、2号,上交纸质版至团委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4x391__X@qq.com。信息内容整理为压缩包,注明日期和事件,邮件主题注明日期和事件,信息以word格式报送,一个word文件对应一篇信息,保存为doc格式,不接收docx格式的word文件。word文件名与标题一致。上报信息标题使用小二号黑体加粗,正文采用小四号宋体,首行缩进两个字符,1.5倍行距;

2、每篇信息请写清楚标题,标题和正文要严格区分,没有标题的信息一律不予采用;

3、报送信息时请写清楚事件发生的时间(如__年11月15日);

4、上报信息的内容要体现出各组织的工作内容,反映学院发展动态,可涉及团的职能部门、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团总支、团支部等,能及时反映本学院学生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活动;

5、信息报送要做到及时准确,必须严把质量关。每条信息要主题明确、内容精炼、格式规范、重点突出、言之有物,尽量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每篇稿子字数不少于1000字。

第六章值班管理

第十六条值班管理旨在加强各值班人员工作效率,规范其工作职责。

第十七条值班时间、地点与值班人员

值班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20

值班人员: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办公室干事。

第十八条办公室值班主要工作

第一项协助老师完成所需工作;

第三项及时跟进未完成工作;

第四项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

第五项完成文件签收、签发工作;

第六项整理未归档文件;

第七项每天发放、整理各类报纸、杂志;

第八项老师外出期间,做好接待工作。如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宾客等;

第九项工作汇报。及时将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事项向老师汇报;

第十项管理物资,包括接收各组织物资借用申请书、登记、领取、验收以及存放工作;

第十一项按时到办公室值班,不迟到,不早退;到后如实登记,他人不得代签(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班者,须提前一天向办公室主任请假,以便做临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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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项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值班工作,对值班期间须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在值班本上做好详细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十三项如遇特殊情况无法独立处理时,应及时向团委老师求助或致电有关责任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十四项值班结束离开办公室时,务必保证所有电源、门窗等均关闭。

第七章会议管理

第十九条例会分为团委例会和团委内设机构全体干部大会两种。

第二十条团委例会

1、参加人员:团委书记处成员、各院系团组织负责人、校级学生组织负责人;

2、时间:原则上规定每两周召开一次,一般是周一19:00。团委可根据工作和活动的实际需要,适时调整会议时间;

地点:暂定于图书馆三楼会议室(每次例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由办公室提前通知各院系指导老师和各校级组织负责人);

3、主持:团委书记或副书记;

4、内容:通报前期工作和活动情况,探讨近期工作计划,布置相关工作任务;

5、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做好明确的会议记录;

第二十一条团委内设机构全体干部大会

1、参加人员:校团委各部长及全体干事;

2、时间:原则上规定每周召开一次,一般是周三下午17:30。团委可根据工作和活动的实际需要,适时调整会议时间;

地点:定于2106教室;(每次例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由办公室提前一天通知各部长,由各部长及时通知本部门的干事。)

3、主持:团委学生副书记

4、内容:通报前期工作和活动情况,探讨近期工作计划,布置相关工作任务;

5、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做好明确的会议记录。

第二十二条考勤规定

1、例会执行严格的考勤规定,全体与会人员须于会议前在考勤表上签到,团委例会由团委办公室负责考勤,内设机构会议由组织部负责考勤;

2、与会者要严格遵守会议时间,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因故不能按时参加或不能参加者均应提前向团委书记或副书记请假,经批准后方予准假,否则以缺席论处;

3、与会者务必携带会议记录本,认真作好会议记录,否则按缺席而论;

第二十三条处分条例

1、凡会议期间无故迟到5分钟到10分钟者,在会议上做口头检查;无故迟到10分钟以上者,按缺席而论;

2、无故缺席一次者做书面检讨,并在例会上做检查,缺席两次者给以通报批评;

3、无故缺席两次者,取消其一切团内评优资格;

4、无故缺席三次者,经团委会议讨论,院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予以撤消相应职务;

5、会议期间,将所有通讯设备设置为无声状态,并保持会场秩序,不得随意交头接耳。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章解释权归校团委办公室。

学生会的管理制度篇2

第十九条各院(系)学生会为本会下属组织,接受本会领导,并在各院(系)党总支的领导和分团委的指导帮助下,依照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条各院(系)学生会应执行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认真完成校学生会布置的任务,根据本会宗旨,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院(系)学生会主席在任职期间为当然的校学生委员会

委员,卸职后也相应退出校学生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一般每一至二年举行一次,由院(系)学生会提议报校学生会批准后方可举行,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和决定院(系)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重大工作事项;

(二)选举院(系)学生委员会和工作领导机构;

(三)修改院(系)学生会章程。

第二十三条院(系)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苦干人主持日常工作,并可聘任秘书长协助工作。下设职能部门参照校学生会机构结合院(系)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第二十四条院(系)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人选经校学生委员会批准后方可生效,在院(系)学代会闭会期间,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调整要报校学生会批准并任命。

第二十五条班委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直接接受各院(系)学生会领导,班委会由全班同学选举产生,任期一学年,可连选连任,班委会设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治保委员。班委会应该团结全班同学,保证校学生会、院(系)学生会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依照学校规章和班委会工作条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学生会的管理制度篇3

第一部总则

第一条: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最高群众组织,是在校领导和学生处领导的指示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为广大同学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健康成长而服务的学生管理机构,其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一体,成为我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广大同学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场所。是帮助广大同学排忧解难,体现互助友爱,培养全校在校学生团队精神的核心组织,是全校在校同学的利益代表,维护在校同学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学生会全体同学自愿并热情服务于广大同学,全心全意、尽职尽责。

第三条:学生会宗旨是:团结,务实,服务,高效。

第四条:自觉维护学生会集体荣誉,团结合作,不计个人得失。

第五条: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工作,不得影响正常学习。

第六条:学生会机构组成:主席团、办公室、学生会各部门(社会实践部、生活部、文艺部、体育部、纪检部、学习部、宣传部)。

第二部细则

一、学生会工作准则

第一条:凡学生会所属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会各项制度,要有明确的组织性,纪律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条:凡学生会所属成员应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抵制本本主义,工作中要秉公无私,吃苦耐劳,勇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开拓新思路。

第三条:凡学生会所属成员应与全院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将工作建立在全院同学基础之上。

第四条:凡学生会所属成员应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塑造完美学生干部形象,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和学生会整体形象的事。

第五条:凡学生会所属成员应合理调配学习与工作,力求做到工作出色,成绩突出。

第六条:凡学生会所属干部应责任明确,积极配合,及时完成各项本职工作,发扬“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优良作风。

第七条:凡学生会所属干部应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在班级自律和他律过程中起带头作用。

第八条:学生会主席职责

1)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方向和重大问题。

2)各个部门工作的完成情况。

3)及时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4)主持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以及报告工作情况。

第九条: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帮助主席制定总的工作目标和具体的工作计划;与主席一起商讨、决定学生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善学生会工作中的各项制度、督促、检查各个部门的工作完成情况,解决学生干部的思想问题。

2)分工负责有关部门的工作。副主席分工负责几个工作内容联系紧密或相近的部门的工作,做好几个部门工作的总体协调,遇有重要的工作或大型的活动,组织所属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完成。

3)遇有主席不在等特殊情况,代行主席职责。

第十条:办公室职责

1)整个学生会的人事档案管理、各种报表制作和工作简报,做好与各部和主席团的沟通工作;

2)负责学习部月刊《美文共赏》的筹稿,组稿,编排,印刷以及发行工作;

4)办公室成员实行值班制,由主任制定值班表,按时值班,协助辅导员(班主任)保证日常学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一条:各部长及部员职责规定

1)对部长、副部长的职责规定:各部副部长协助部长负责制订本部学期工作计划,根据计划向部员分配任务,且随时询问以及了解计划执行情况,并定期召开部门内部会议,听取所属部员对部门内工作建议和意见以及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部长有责任和义务对部员的活动执行能力进行培养与提供锻炼的机会,充分发挥每个部员的特长,提高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在完成本部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各部部长应尽力协调和组织本部部员协助其它部门的工作。

2)对各部部员职责范围的规定:按时出席每次全体会议及部门内部会议;各部员应服从部长领导,按时完成任务。在此基础上,可以对工作提出合理建议或意见;及时向部长汇报工作,汇报思想;积极协助其它各部工作;积极参加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3)各部门部长、副部长以及部员应严格遵守逐级汇报、恪尽职守的工作原则。

二、例会制度

第一条:每周一12:40在教学楼西101教室由主席召开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听取各部部长的工作汇报,并总结经验,分配各部门工作任务,指导下阶段工作的进行。在其会议开始前,凡学生会所属成员应配戴学生会证件方可入席开会。生病或有事者需在会议前向主席,副主席或所属部长请假,同意批准后,方可不参加会议,但事后要将当日会议记录载录到自己的会议记录本上。

第二条:各部门应按照《学生会例会时间表》召开部门例会,各部门成员应向本部部长汇报工作情况及工作体会;各部部长应认真听取汇报,对部员工作应予以指导,并对近期工作做出明确分工,详细规划;各部每次例会必须有详细的会议记录,副主席负责查阅各部门会议记录。主席、副主席将不定期列席各部部门会议。

第三条:开会时实行民主集中制,全体参加会议成员都有发言权,可以提出对学生发展有利的建议和好的想法以及创新的思路。

第四条:凡学生会成员出席全体学生会成员会议、部门会议以及临时重要会议时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或者早退。生病或者有事需提前向部长请假,否则将一律视为缺勤。

第五条:三次无故迟到算一次缺勤,三次缺勤将由主席团下发劝退通知书至当事人并予以辞退。

第六条:出勤情况将作为年终评优的依据,并记入学生会成员档案表。

三、人事制度

第一条:各部部长由主席团统一聘任,副部长由部长提名经主席团讨论并审批后,正式聘任为副部长。

第二条:对各部部员采取招聘形式,每学期根据各部实际情况招纳新部员,招新工作在主席团的统一指导下进行。

第三条:应聘人员经面试后,在所在部门试用二个星期,试用期结束后,各部长根据其在工作期间的表现作出评估,表现突出者即可成为学生会正式成员,试用期不合格者应予以辞退。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主席、副主席除外)若自愿退出学生会,部长需提前两周,部员需提前一周向组织(学生会主席团)递交退部辞呈,经主席批准后方可正式退出学生会。

第五条:学生会各干部的表现将记录在干部档案表中;每学期期末,将进行学生会成员的综合测评,由主席团对部长,部长对部员作出工作鉴定;当学生会干部退出学生会时,组织将对其进行工作总评,并记录在档案表中。对于优秀学生会干部将由学校颁发“优秀学生会干部证书”。

学生会的管理制度篇4

一.学生会成员应配合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努力工作,认真负责,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建议,部长要有一定领导组织能力。

二.在学生会内部实行分数管理化制度,每人十分,违反以下条令的按照处罚制度扣分,又满足加分要求的行为加一分。

1.扣分:

(1):例会、值班无故迟到者,进行批评教育,两次无故迟到者扣一分。

(2):安排的工作未能按时完成者扣1分,拒不完成者扣2分。拒绝对其他部门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的帮助者,两次即自行开除。

(4):开会期间和检查管理期间行为不检点的,一次提醒,二次扣一分。

(5):各部门部长每星期自行将组员组织起来,提出不足与改进措施,并写出之后的工作计划并交与主席,在例会中提出,迟交的各部正副部长各扣一分。

2.加分:

(1):积极配合部长工作的,并无违纪行为,一月评出一个,并给予一分的加分。

(2):在学校活动中有突出贡献或表现的加一分。

3.其他:

(1):日常学校生活中,有违反校纪校规的直接开除。

(2):每学期将个人得分总合统计,六分为及格,四分以下的开除,十分及其以上的给予嘉奖。

学生会的管理制度篇5

第五章财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条经费主要来源:

1、学院财政支出;

2、会员费。

第十一条本协会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及便于管理本协会规定每位会员收取会员费:10元/四年。

第十二条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主要用于会员证的成本费、会员培训费、组织活动经费等。

第十三条财务管理必须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对于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自挪用。

2.红十字会规章制度

数学学院红十字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红十字会章程》赋予的职责和任务,为了更好的服务群众,使我院红十字会工作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加强院红十字会组织建设,使红十字会组织更加完善,特制定《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红十字会会员制度》,对红十字会工作实行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为维护红十字会会员的权利提供了制度保证,也对会员的义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让会员做事有据可依,有理可循!

一、会员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可申请加入红十字会。

二、广州市红十字会会员入会程序

申请成为会员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会员入会登记表》,经院红十字组织审核、批准、登记注册后报校红十字会备案,发给会员证,可成为广州市红十字会会员;红十字会会员证由市红十字会统一制作。会员入会时,应参加会务知识、卫生救护、服务技能等培训。

三、权利与义务

会员的权利:

(一)参加红十字会的有关会议;

(二)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对红十字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四)佩戴红十字标志;

(五)申请并优先参加红十字会组织提供的培训;优先获得红十字会提供的人道救助和志愿服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享有红十字会团体会员权利,履行红十字会团体会员义务,按照规定交纳会费,积极为红十字事业作贡献。

(二)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红十字会法律法规,传播“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将红十字精神与学校文化有机结合,使之成为单位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三)大力宣传并弘扬红十字精神,积极参与支持红十字会开展的社会救助活动等,优先获得红十字会组织提供的人道主义救助和志愿服务。

(四)积极参加支持红十字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定期向红十字会报告开展红十字工作的情况,并就红十字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五)完成红十字会交办的任务,维护红十字会的合法权益,维护红十字会组织形象。

学生会的管理制度篇6

学校共青团组织,是学校党组织和行政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目标的有力助手,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的作用,是改善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极为重要的一环,学校团委是团结教育青少年学生的核心,是党联系青少年学生的纽带。在提高学生政治思想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四有”新人方面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团委在团结教育和引导青年学生,为党输送新鲜血液,培养跨世纪的合格接班人起着重要作用。

一、团委组织形式

㈠组织体系

1、团委由学校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并接受学校行政部门的指导。

2、团委设书记和副书记各一名,下辖组织、宣传、文娱、体育部门,每部设委员一名。

3、每部有部属会议,其成员由各班团支部相应的委员组成。团委直接领导各部和各班团支部,负责召开会议。

4、团委的基层组织是各班团支部。

㈡团委干部

1、团委干部要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既有群众基础,又有工作能力,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的先进团员。

2、团委干部应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具有创新精神,有责任感和事业心,要求办事效率高,有较好的口语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在同学中有良好的形象和一定的威信。

3、团委日常工作由团委书记负责,部长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各部成员协助部长工作。

4、团委各部成员,如在一定时间内(3个月)工作中没有起色,经团委会讨论,报送党委同意后,停职或调换其职。

5、团委干部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评为先进,优先进入党校学习的资格。

二、团委的任务

协助党组织和行政认真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学生的思想觉悟,帮助学生搞好文化科学知识的学习,积极锻炼身体,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社会所需要的人才。学校共青团的活动都应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去创造性地开展。

具体任务如下:

1、组织团员青年学生学习共青团的章程、历史,使他们对共产主义青年团的任务、作用有充分的认识,认清自己的奋斗目标、权力和义务。

2、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认清形势,明确时代重任,树立远大的理想,帮助教育后进青年提高思想觉悟,达到共同进步。

3、健全团组织的等团的各项制度,增加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的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组织团员和青年学生参加各项社会政治活动和公益劳动。通过活动使他们从中受到教育,培养他们的社会活动能力。

5、巩固发展校园文化阵地,利用广播台、电视台、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学生中的好人好事和交流学习经验,引导同学健康积极的向上发展。

6、有计划,按程序地做好团员发展工作,管理好团校,并协助党委办好党校,做好推优入团,推优入党工作。

7、每学期初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工作计划,同时指导团支部做好各项工作,每学期末做好工作总结。

8、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各种有意义、富有开拓性的团工作,可开展文娱、体育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

9、每学期末考核各团支部工作,开展晋级达标活动,评比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10、积极主动的完成学校和上级团委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团委干部的工作职责

㈠团委书记工作职责

团委书记在学校党组织、上级团委和分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校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团委工作。

1、积极宣传和认真执行同级党委的方针、政治及上级团委的指示,贯彻落实学校行政部门所布置的各项任务。

2、负责制定学校团委工作的全局规划,主持团委日常工作,召开各种团工作会议。

3、抓好团委班子的自身建设,负责管理、指导学生会,对团干部和学生会干部进行定期考核和选拔培养工作。

4、指导管理基层团支部,帮助他们协调关系,上下沟通。学期评出先进,促使团支部工作走向规范化。

5、管理、组织好学生课余党校、业余团校,严把学生的推优入团并做好推优入党工作。

6、积极引导管理好电视台、广播台等学生社团,为发展学生的个人兴趣,培养各种能力,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作出努力。

7、主持开展团的各项活动,积极配合政教处及各处室开展工作。

8、深入团员青年中调查研究,掌握他们的意向动态,维护青年利益。带领他们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努力开创共青团工作。

㈡团委各部门具体工作职责

1、组织委员

⑴了解培养学生积极分子情况,组织好每项的推优入团工作,具体办理接收新团员的手续。

⑵了角团员的思想工作情况,搜集和整理团员的模范事迹,建议团委对团员进行表扬和奖励。负责考核优秀团员,推荐进入校团委。

⑶了解和掌握各支部的组织状况,检查和督促各团支部过好组织生活。

⑷搞好团员统计工作,接转团员组织关系,办理每年度的团员注册工作,按时收缴团费。

⑸建立团活动记录簿负责对各种团活动和各支部的突出活动、特色工作进行详细记录。

⑹负责对业余党校日常事务管理。

2、宣传委员

⑴了解团员、学生的思想状况和要求,提出宣传工作的意见,拟定并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

⑵组织团员和积极分子学习时事政策,团的基础知识,进行团的知识考核。

⑶根据党的指导和校团委安排,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⑷及时向党团组织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维护青年团员的利益。

⑸组织宣传好每项的团校、党校工作。

⑹办好黑板报、宣传窗、并负责组织定期对支部班级黑板报进行检查、评比。

⑺负责对各支部的宣传工作进行指导,积极主动完成社区工作。

3、文体委员

⑴发动和组织团员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发现和培养文体活动的骨干。

⑵组织重大节日和特殊情况的庆祝活动,并在平时经常性开展各类文体活动。

⑶组织好健美操队。

⑷对各团支部及团员在校内外取得的文娱、体育、专业竞赛等较大成绩进行详细记录。

⑸负责广播站、电视台的文艺节目制作,团歌及校园歌曲教唱等。

⑹负责业余团校日常事务的管理。

附:

1、团委各委员在经校团委书记同意后,方可召开全校各支部组成的本部部属支委会议,全体团委委员列席,做好会议记录。

2、校团委成员每月定时召开一次全会,总结上月工作,交流经验,反映问题,计划布置下月工作。

3、各种会议、活动都不能影响正常教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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