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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会的管理制度

时间: 新华 制度

制度是一组规则、规定或程序,用于管理或组织人类或组织的活动,从而保证其有效性、公正性和可持续性。关于学生会的管理制度怎么写才规范?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学生会的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学生会的管理制度篇1

四、会员活动方式

入会后,一方面会员所属学院红十字会将组织各会员小组开展符合红十字会宗旨、任务的活动或工作;另一方面,校红十字会将组织全校性活动,如慈善万人行、助学助困、卫生救护技术培训、讲座和比赛、会员夏令营或冬令营、会员大会操、演讲比赛、文艺联欢晚会等。

五、会费的管理

(一)、按期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会员缴纳的会费,是红十字会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

(二)、会费的收缴、使用与管理应坚持取之有度、用之得当的原则。会员会费,由红十字会财务处统一收缴。会员的会费标准:会员年度会费不超过5元。会员连续两年不按期缴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应予以注销。

(三)会费应用于开展与红十字会宗旨相一致的各项活动,不得挪作他用。会费使用须经红十字会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红十字会设专人负责会费收缴、使用与管理工作,建立收支明细账目。每年将会费收支情况向理事会报告。

广州大学数学学院红十字会

3.金融学会规章制度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为“金融学会”;英文名称为“FinancialGroup”。

第二条本会是广州大学从事金融数学研究活动的学生学术团体。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

以会员为本,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同学们理财能力;为专业生提供实践机会,提高专业业务实操能力,促进金融数学专业的科研研究,提高金融数学的影响力,争创品牌专业。

第四条本会全权属于广州大学金融学会。本会接受广州大学校团委等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遵循学校的有关条例以及工作方针。

第五条本会的机构设在广州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团委。

第二章工作内容

第六条本会的工作内容:

㈠、组织会员开展学术讲座活动,普及金融科研部,提高个人理财能力;

㈡、组织金融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培训,促进金融数学专业实践能力的提高;

㈢、组织与社会相关组织或企业进行学习交流活动,为会员提供实践操作的机会;

㈣、组织会员参与各种科研研究,配合学术活动开展;

㈤、面向社会各界宣传金融数学专业以及广州大学概率统计系等;

㈥、编辑、发行金融研究的学术刊物,组织金融信息交流。

㈥、从事其它委托的学术研究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会会员为个人会员。

第八条

关于学生会的管理制度篇2

为规范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各部门的协调,激发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形成音乐学部学生会强大的凝聚力,特制定此考核制度。

一、例会方面

A、部门例会(各部门自行安排)

(1)例会全勤,并无迟到早退现象。若迟到扣1分/人;早退扣1分/人;无故缺席扣2分/人;例会无故未召开扣10分。请假者须于例会召开前向值班人员递书面假条,附部长签名。

(2)例会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召开,自行更改时间、地点,若未做好通知(办公室及本部门人员)工作,导致信息不通扣2分;若影响其他部门例会召开时间扣1分。

(3)例会期间,若大声喧哗,吵闹;谈论与本次会议无关内容;吃东西(除特别聚餐)分别扣2分。

(4)例会期间,应保持办公室卫生,爱护其财产。例会结束,若桌椅未摆放整齐,门、窗、灯未关,卫生较差扣2分。

(5)例会质量的总体评价,一般加0分,较好加1分,很好加2分。

B、部长例会

(1)例会全勤,并无迟到早退现象。若迟到扣2分;早退扣2分;无故让副部代替参加扣1分;无故缺席扣3分。请假者须于例会召开前向办公室主任递书面假条,附学生会主席签名。

(2)常委例会中若涉及某部门常委不知道情况,则扣该部门2分。

(3)例会期间,部长对学院工作及其其他部门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或建议,予以采纳视情况加1―3分。

C、全体学生会成员例会

例会应全勤,并无迟到早退现象。若迟到扣3分;早退扣3分;无故缺席扣5分。

二、材料报送

(1)各部门须在每月26日之前将本及下月计划交于办公室,拖欠一天扣2分,拖欠三天则取消评优资格。

(2)各部门须在每周星期二例会后将本周工作总结及下周计划登于“音乐学部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周报表”,逾期将扣2分。

(3)其他材料各部门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拖欠扣2分

三、值班方面

(1)各部长应按规定时间值班。若迟到扣1分;早退扣1分;无故未到扣2分。请假者须于值班时间前

(2)值班实行签到制度。值班人员须在“团总支学生分会值班签到簿”上记载值班时间及姓名。严禁代签或事后补签,一经发现相关者扣3分,已值班但未签到记入“无故未到”扣2分。

四、办公室财务管理

(1)例会之外因紧急事情等特殊情况占用办公室,须向办公室主任或当日值班人员申请,若未做好通知工作,则扣两分。

(2)各部门或个人借用办公室财产,须向办公室主任申请,登记“办公室财产出入表”。若造成办公室财产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且扣5分。

(3)例会之外因紧急事情等特殊情况占用办公室,须向办公室主任或当日值班人员申请。

五、活动方面

(1)各部门开展活动应严格按照“活动开展程序”,草率举行活动扣1—3分。

(2)活动评比细则:

1)活动参与者范围及活动规模

2)活动宣传方式及宣传力度

3)活动的组织质量及影响

4)与其他部门协作

(3)活动评比分为:

(4)部门活动若受到校方学生会及活动协作单位的表扬,视情况可加2—8分。

六、对办公室成员及工作监督

各部门部长及成员可参照“办公室内部制度”,“办公室值班制度”等,对办公室成员及工作进行监督,若其成员有失职行为,可向办公室主任反应,若办公室主任有失职行为,可向学生会主席反应,情况属实可加1—4分。

七、奖惩方面

本考核制度以100分为准,每月考核一次,期末进行加总。考核结果将登记于“音乐学部团总支学生分会各部门考核成绩表”。(部门对考核结果不满意者可在一星期内向学生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反应,查询及更改)

奖励:期末加总,以总分前三名为“学生会最佳部门”进行表彰。

惩罚:每两月考核成绩最后两名须向学生会主席递交书面解释。

关于学生会的管理制度篇3

第六条凡取得我校学籍的在校大学生(受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除外)承认本会章程的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本会工作运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有权要求本会支持和维护个人正当权益,要求本会反映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服从本会领导,完成本会安排的`工作任务;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创造性地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学习、科研和工作任务;

(四)关心、支持并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尊敬教职工,团结同学,维护我校荣誉。

第九条会员因各种原因离校,其会籍自然取消。

关于学生会的管理制度篇4

第十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一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校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校学代会的代表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名额分配由上届学生委员会讨论决定。校学代会每二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常委会提议并得到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和党委的同意,可以提前或延迟举行。校学代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校学代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十二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校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下届校学生会委员;

(五)讨论、审查和通过由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和有关代表提案;

(六)修改和撤消学生委员会不合适的决定。

第十三条全校学生委员会是本会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对外代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

全校学生委员会由当选为委员的会员组成,每届任期二年,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

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委会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才能召开。

第十四条全校学生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制订和修改学生会工作职责,工作条例,学生会干部考核、任用和财务管理及其他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选举常委会;

(四)筹备和召集下届学代会。

第十五条学生会常委会由学生委员会选举产生,是学生会的领导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和全校学生委员会全部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全校学生委员会会议;

(三)选举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四)决定聘任和解聘学生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长由专职团干兼任;

(五)审议和批准学生会主席团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六)批准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负责人,学生会成员和机构。

第十六条学生会常委会由主席、副主席、正、副秘书长和常委委员9~11人组成,学生会常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以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常委会议或常委扩大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召集并主持。

第十七条学生委员会下设:秘书处、学习部、科技部、生活部、宣传部、文艺部、女生部、治安保卫部、国旗班、对外联络部、第二课堂部、体育部等职能部,根据工作需要可由常委会对本机构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本会实行主席领导下的部长负责制,在学代会闭会期间,学生会常委会卸职由学生委员会选举增补,各部部长卸职可向常委会推荐下任候选人,由常委会任命。

关于学生会的管理制度篇5

1.工作要抱着“认真、负责、积极、进娶务实、创新”的态度,服从上级安排。

2.要有团队精神,相互帮助,相互关心,热爱部门,不得做损害部门的事。

3.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纪。

4.熟记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要求做到(有“三从四得“三从:服从领导、服从老师、服从部长;四得:吃得、做得、挨得、玩得、”三心两意“三心:用心留意身边事、用心听、用心做;两意:心意、诚意;与秘诀:胆大心细脸皮厚等)。

5.早晚检查按规定的时间准时出席,需请假者必须得到批准方可。(特别是星期五下午)

6.捉虫、饭堂值日要到位,值日要准时,不得无故缺席,若有特殊情况者可向部长或该天值日组长请假,可与其他组员对调值日。

7.文书工作要落实到位(认真登记每天扣分情况,做好统计工作并按时按量上交等);成员当日检查时,如有班级卫生情况严重等,要及时向部长或总文书汇报。

8.开会要准时出席,做好会议记录,尊重他人,严于律己。9.要有时间观念,周记要准时交,工作、会议要准时出席。

10.仪容仪表要端正,不得佩戴首饰,工作时不得化妆、穿便服、穿拖鞋;注意言行举止,待人有礼,尊重师长;做事要以身作则。

11.定期做好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12.把工作当成是一种乐趣,保持高度的工作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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