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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制度实用大全

时间: 新华 制度

制度的存在为人们提供了指导和方向,使人们能够更好地了解自己的职责和工作范围。这里分享一些公司管理制度实用大全下载,供大家写公司管理制度实用大全参考。

公司管理制度实用大全篇1

为了加强部门的日常行政管理,明确要求,规范行为,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1、不得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打闹;不许利用计算机、手机等高声播放音乐或歌曲而影响他人工作。

2、保持办公区域环境清洁,不得在办公室区域内、走廊吸烟。

3、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堆放纸箱等其它杂物,废弃的文件应及时堆放到指定地点,统一销毁。

4、上班时不得玩游戏。

5、人员外出时,需在白板上留言去向。

6、不得利用公司网络资源发布、转发任何形式的不当言论和垃圾邮件。

7、工作计算机需设置有效的8位开机密码和屏保密码。

8、不得向外部人员谈论和泄漏内部商业机密。

9、不得赌博、不得聚众闹事、不得使用侮辱性语言。

10、下班后,文件整理整齐,关闭电脑、显示器等其它设备电源,并切断电源。

11、办公区域内禁止焚烧杂物或使用明火,不得自行安装、乱拉电线和接线板复接,杜绝火灾隐患。

12、不得私自将公司财产带出。

13、办公用品严禁取回家私用。

公司管理制度实用大全篇2

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工作,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现将经单位干部职工讨论通过的十项予以下发,本制度从4月1日起实行,请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履行,相互监督。

附:十项规章制度

云和县残疾人联合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公司管理制度实用大全篇3

1、矿一切工作岗位,必须严格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双方在记录本上签字。

2、班(组)长要提前二十分钟到岗接班,各工种岗位提前十五分钟到岗接班。

3、任何班(组)长和各工种岗位,严禁在半路途中或采用其它任何方式交接班。

4、交接班内容:包括各种机电设备运行状况、工作区域内安全状态和所使用工具以及特殊工种岗位的特殊交接班要求:选厂设备运转状况、选矿主要技术指标等。

公司管理制度实用大全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公司是由一个自然人/法人股东出资设立,为自然人/法人。

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注:公司股东为自然人独资的,增加下款:

本公司股东承诺:⑴在申请设立本公司前,未曾设立登记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⑵只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⑶本公司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市和__钢材有限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市东道主路325号;

邮政编码:529500。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钢材。

公司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20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

第八条股东姓名(名称)莫金,

住所(址):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以货币出资20万元,总认缴出资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全部认缴出资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足额缴纳。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选择公司管理者等权利;

(二)按《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

(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四)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五)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享有剩余资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股东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

(二)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

(三)在公司办理清算时,以出资额对公司承担债务;

(四)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逃出资;

(五)遵守公司章程;

(六)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股东会。

第十三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择和更换公司管理者,决定有关公司管理者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工作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工作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股权转让事项作出决定;

(二)其他职权:股东作出前款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任命产生。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股东的决定,并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六)拟订公司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执行)董事任期三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七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一)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二)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三)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四)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五)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百分之八十以上通过。

第十八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董事长由股东(任命)产生,任期三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九条公司设经理一人,由股东(任命)产生。

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注:须少于三人),由股东任命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六)其他职权:

第九章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第二十三条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第十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公司解散事由。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六)其他解散事由:。

第二十五条公司清算办法。公司因《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而解散的,应按《公司法》规定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第二十六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十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于20__年二月二十八日订立,自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未规定的事项,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管理制度实用大全篇5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公司简介(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投资者、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即可)

第3条公司机构(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即可)

第4条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有限公司;员工是指×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7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7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x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深圳户口的员工,男性连续工龄满25年、女性连续工龄满20年,且在本公司连续工龄满5年的,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24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生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条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6条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8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生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9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30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31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公司依本规定第21条和第23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23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依本规定第23条(1)、(3)、(4)项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和工资性的补贴、津贴。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32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33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第34条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6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7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深圳户口员工患病或非__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__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__年以下的为9个月;__年以上__年以下的为12个月;__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劳务工(非深圳户口员工)的医疗期为15日至90日:不满一年的,为累计15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长不超过90日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9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40条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41条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0。92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6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42条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43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44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45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46条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7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48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9条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50条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51条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52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53条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54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公司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55条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56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58条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9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60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61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八章奖励与惩罚

第62条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63条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64条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65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66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7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贿赂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4)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5)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6)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7)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8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9条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第九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70条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71条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72条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第73条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74条任何员工不得刺探、过问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75条严格遵守公司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76条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77条员工发现公司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78条员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或其他东西,按规定移交给公司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79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保密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保密协议》的规定。

第80条未经公司同意,员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

第81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员工从离开公司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企业内任职,公司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

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企业的具体范围、竞业限制期、竞业限制补偿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竞业限制补偿费按年计算为员工离开公司前一年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二。

第十章宿舍与食堂管理

第82条宿舍内严禁私接电源和使用电炉、煤油炉;

第83条保持宿舍清洁卫生,不得乱丢果皮杂物,不得乱倒饭菜,不得往楼下倒水、抛物。

第84条未经宿舍管理人员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床位,不准留宿外人。

第85条上班前要自觉关灯、关风扇,用水后要自觉关水龙头。

第86条晚上12时前必须回到宿舍休息,并且12时准时熄灯。

不准在宿舍喝酒、吵架、打架、赌博;严禁异性同宿。

第88条伙房作业人员必须讲究卫生,衣着整洁,不随地吐痰,经常清洁伙房地面、墙壁、炊具、餐具,将米、肉、菜认真清洗干净。

第89条、伙房作业人员盛饭盛菜必须一视同仁,凭卡供应,尽量公平均匀。

第90条凭公司饭卡用餐,非本公司员工,非经公司领导特别批准,一律不准在公司食堂用餐。

第91条遵守秩序,文明就餐,自觉排队,不得插队拥挤,不得吵闹喧哗。

严禁非伙房人员擅自进入伙房打饭、盛菜。

必须在食堂内用餐,不得将饭菜端出食堂以外地方用餐;

第94条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不得故意损坏餐桌、炊具、餐具,不随地吐痰,不乱倒饭菜。

第95条严禁在伙房、食堂内吸烟、喝酒、嬉戏、吵架、打架。

第十一章附则

第96条本规章制度是与员工劳动合同相配套的补充规定,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97条本规章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98条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99条、本规章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和审议通过,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且已向全体员工公布。

全体员工阅读后签名,并以此作为已向员工公示的证明。

第100条本规章制度自20__年__月日生效

公司管理制度实用大全篇6

按照公司领导的要求和指示,加强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倡导勤俭节约的现代办公方式,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用品发放管理责任部门

办公用品发放管理统一归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做到办公用品发放统一管理,统一配发。严控指标,厉行节约。

二、办公用品

本制度所称办公用品为:办公耗材、易损配件、办公家具等。办公耗材包含:笔、刀、纸、墨水、笔记本、复写纸、胶水、钉书机(针)等;易损配件包含:墨盒、硒鼓、U盘、鼠标等;办公家具包含: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等。

三、办公用品领用标准

办公用品分为两部分:个人所需用品和部门所需用品。

(一)个人所需用品

1、个人所需用品包括:签字笔(芯)、圆珠笔(芯)、铅笔、橡皮、文具刀、尺子、墨水、笔记本、双面胶、透明胶、胶水(胶棒)、钉书钉、回形针、大头针、燕尾夹、双面夹、橡胶手套等。

2、个人所需用品的领用标准

各部室工作人员每人每月按规定标准领用,如有所需,另行申报。

各部室工作人员物品领用时要求做到交旧领新;对于因个人原因造成的物品损坏,由个人负责。

(二)部室所需用品

1、部室所需用品包括:复印纸、打印纸、墨盒、硒鼓、鼠标、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等。

2、部室领用标准

部室负责人每月按需要和规定标准领用向经理申报。

四、其它规定

1、部室使用的办公家具桌、椅、文件柜等应由个人负责保管,公用文件柜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管理,单位监督。综合办公室对在用办公家具负责统一检查管理,统一登记、存档。每年核对1次。

2、职工如有调动,所领办公用品不可随身携带,由接替人使用或由综合办公室收回;新安排或新调入的管理人员,提交申请方可办理领用手续。

公司管理制度实用大全篇7

一、总则

1、考勤是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各级人员都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运营管理部负责,并指定专人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录考勤情况。

3、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监督及审签,运营管理部负责审核和抽查,审核后的考勤记录作为公司发放薪金的依据。

4、公司指定专人负责员工请销假、串休和出差的审批工作,除本制度指定的负责人以外,其他任何人没有权利进行审批。

5、公司考勤为指纹考勤,新进员工在入职后当天由负责考勤行政专员为其操作演示。

二、考勤员的职责

1、按考勤要求及时认真、真实记录、检查考勤情况;

2、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3、妥善保管各种考勤(请、休假)凭证和考勤记录;

4、每月按时、如实汇总考核结果,经运营主管审核,报总经理签字后,将考勤结果上报财务。

三、工作时间

1、公司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5天的工作制度;

2、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3、公司员工应按规定时间要求准时上班,不提倡下班后无事在公司长时间逗留。

四、指纹考勤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实行指纹考勤管理,并以指纹考勤为准;

五、迟到、早退

1、迟到、早退的次数之计算,以公司的计薪周期1月为限;

2、上班10分钟后30分钟以内到岗列为迟到,超过40分钟到中午12点按照实际不到岗时间按日均工资扣除,中午13:00仍不到岗者列为事假一天。以上时间以指纹考勤记录为准。

3、迟到一次扣款20元,﹥5次后迟到一次100元。

4、早退者一律按事假半天处理,不得补请事假、病假,违者按旷工半日论。

六、旷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以旷工论处:

1、采取不正当手段,私自涂改、骗取、伪造病假证明;

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擅自不到岗或者事毕后不补办请假手续或补办手续未批准;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4、打架斗殴,违纪违规造成无法上岗,并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5、其他违纪行为造成的缺勤;

6、没有进行指纹考勤、外出公干没有填写“外出登记表”,请事(病)假没有请假单的情况下,一律按照旷工论处。

7、旷工一天扣发当日2倍薪金,累计3天以上者扣除当月全部薪金(包括工资、奖金、业绩提成等其他保险福利待遇);连续旷工3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5天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七、事假

1、员工因私人原因,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申请事假,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2、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注明事由及请假天数;

3、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先请假,可通过电话(短信无效)在第一时间内向直管领导请假并尤其转告考勤员知晓(仅通知考勤员无效)。返回单位后,要及时当天(隔日无效)补办请假事宜,并注明补请事假原因,经直管领导及运营部主管签字确认后交至考勤员;

4、主管级以上员工请假报总经理审核后交运营部主管处批签;

5、如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或者未经主管同意请假者而缺勤的,将按旷工处理。

6、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部分按2倍扣发薪金。

八、病假

1、员工因身体不适请病假或需要住院治疗,由医院开具病休证明(具体说明病因)报分管领导批准(病休天数视具体情况而定);

2、一年内病假累计不超过10个工作日(每月不超过1天)病假不扣除薪金,请病假者必须要提交医院医疗证明。累计超过一个月仍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按北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一个月工资,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3、对故意自伤、打架斗殴、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致伤、致残者医疗期按旷工处理,一切费用自理,公司有权予以除名。

4、试用期员工不享受带薪休病假。

九、串休

1、非工作日需要出团带队的员工,可以得到二天并一天,一天并半天的串休日,

以带队外出执行单为准,一个月内有效,不予累计。

2、其它职能部门因事务性工作需要周未加班的员工,可以适当调休工作时间以作为周未加班之补偿。

十、员工外出登记表

因工作需要外出公干(拜访客户)销售人员必须提前在头一天下班前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并报销售直管领导审批签字后交由行政专员统一保存管理,并做为考勤及绩效(销售人员)的依据。从公司出发到返回公司都要以指纹考勤为准,没有批准外出,又没有进行指纹考勤,只能按照事假处理。

十一、出差

因公外出须详细填写《出差申请单》,并经部门主管签字,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出。返回公司后持《出差申请单》到考勤员补签考勤。未经同意擅自公出,视同旷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出差而来不及办理手续或未能按预计日期返回公司,应通过电话向分管领导申请延长出差时间,在返回公司三日内补办出差手续,否则不予补签考勤。

十二、全勤奖

为了奖励表现突出的员工,公司特别设立全勤奖

1、一个月内不迟到、不早退、不请事(病)假、不倒休、不旷工者为全勤;

2、全勤奖以月、年为核算单位;

3、每月全勤人员将额外获得100元全勤奖,包括正式员工及试用期员工;

4、每年全勤人员,除每月获得100元奖励外,在年底时还将额外获得500元奖励;

十三、年休假

1、公司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2、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3、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不享有公司同等其他福利;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5、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6、公司根据本企业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公司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7、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①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

②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③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8、符合休年假条件的员工应提前20个工作日向公司运营部提交休年假的申请(分管领导签批),并注明具体时间及工作交接事务,并指定工作代理人。否则按照事假处理。

十四、婚假

根据《婚姻法》以及《_条例》的规定,公司员工工龄满1年以上者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增加奖励婚假4天;共计婚假7天;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并不在另给予路程假;

4、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5、请婚假的员工请提前20个工作日将申请报告(附上结婚证复印件)上报至公司运营部主管,并对自己在婚嫁期间工作作周详安排,在交接无误的情况下公司给予批准婚嫁。如不提前申请或工作不能正常交接,公司有权不予批准。

十五、审批程序

1、所有请假事宜,经报运营部主管批准后交至行政专员保管;

2、部门主管不在公司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时,可由上一级主管代为批准。

十六、附则

1、本制度自20__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2、本制度由运营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公司管理制度实用大全篇8

第一条员工请假必须提前1天向分管领导申请,由部门主管审批,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给假。

第二条员工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事先请假者,应利用电话及其他方式迅速向主管领导请假。

第三条员工请假应说明期限、原因、交待事项,同时出示相关证明或口述理由。

第四条提前结束假期回公司须通知所在部门负责人,需要延长假期的须出示延期证明,再次审核、批准。

第五条请假或延长假期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三天以上旷工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七条请假期间,扣除请假期间的.工资。

第八条假期规定:事假每月不得5天以上,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病假2天以上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证明;本人婚嫁给予婚假7天;子女婚嫁给予2天;产假(女)90日;流产假(女)7天;丧假,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死亡,给假5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死亡,给假3天;

第十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管理制度实用大全篇9

成都五洲公民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是在董事会领导下实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负责制的股份制企业。公司以开拓、优质、高效为宗旨,立足于市场,在竞争中求发展,在竞争中求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令政策及有关规定,严守本公司纪律、规章制度,努力学习政治和业务知识。

二、公司员工必须爱岗敬业,按时完成本职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应做到服从安排,尽职尽责,以实际行动维护公司信誉。

三、公司员工必须着装整洁、礼貌待人,热情接待来访者,并认真解答客户提出的问题。

四、员工应积极大胆地开展工作,公司对员工有出色业绩的,将发放相应数额的奖金。

五、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六、员工因事、因病不能按时上下班需请假,请假前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七、员工与公司需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实行择优录取,培训上岗。

八、员工需爱护公司财物,乐于帮助同事,关系融洽。

公司管理制度实用大全篇10

一、总则

为促进本公司全体员工养成守时出勤的习惯,增进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以供公司全体员工共同遵守。

二、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为本办法之管理单位。

三、出勤管理

(一)出勤打卡

1、各员工按照其实际工作时间,每天上下班各打卡一次(本公司出勤指纹打卡机位于)。

2、可具体约定打卡时间

(二)迟到

1、上班时间后,分钟以内打卡者,视为迟到一次,每迟到一次予以经济考核__元。

2、上班时间时予以经济考核__元。

3、全月迟到次数之计算:全月迟到累计超过旷工日论;每旷工一日予以经济考核__元。

(三)早退

1、下班时间济考核__元。

2、员工早退一次除不计该月为全勤外,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3、全月早退次数之计算:全月早退累计超过旷工半日论;每旷工半日予以经济考核__元。

(四)旷工

1、未经请准假或假期届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者,均以旷工计。

2、员工旷工按日不发当日薪资,并加扣一倍日薪资。

3、员工旷工连续日或全月累计旷工日者,予以解聘。

4、员工旷工之核计不满半日以半日计。超过半日不满一日按一日计。

(五)打卡规定

1、员工上下班出勤应当亲自打卡,不得有作假行为。

2、员工上下班出勤如有未打卡情况者,除有正当理由经部门主管证明,并经核准、日内在卡片上签注外,视同旷工处理。

3、员工因事需早退或公出,需要离开公司且当日不再返回者,应打退勤卡后方得离开公司。

4、考勤卡必须保持完整清晰,如因个人原因造成考勤卡记录不明而影响薪金核算者,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要求重新核算。

(六)其他

1、本公司员工打卡,如有下列情形者,均以旷工一日计并按其情节酌情惩处。

(1)委托他人代打考勤卡者,委托人与代打人均受处罚,委托人以旷工一日论计。

(2)伪造或涂损考勤卡者。

(3)有迟到或早退情节,而故意不打卡者。

(4)外勤员工如出现无打卡记录,无请假申请、无出差时间证明者以旷工计。

(5)每日的出勤打卡统计、填写、管理、保管等工作由考勤专员负责,统一汇总,按部门层级签字确认。

2、打卡签到的.结果同出差补助和各项奖金挂钩。

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管理制度实用大全篇11

__公民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是在董事会领导下实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负责制的股份制企业。公司以开拓、优质、高效为宗旨,立足于市场,在竞争中求发展,在竞争中求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令政策及有关规定,严守本公司纪律、规章制度,努力学习政治和业务知识。

二、公司员工必须爱岗敬业,按时完成本职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应做到服从安排,尽职尽责,以实际行动维护公司信誉。

三、公司员工必须着装整洁、礼貌待人,热情接待来访者,并认真解答客户提出的问题。

四、员工应积极大胆地开展工作,公司对员工有出色业绩的,将发放相应数额的奖金。

五、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六、员工因事、因病不能按时上下班需请假,请假前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七、员工与公司需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实行择优录取,培训上岗。

八、员工需爱护公司财物,乐于帮助同事,关系融洽。

公司管理制度实用大全篇12

考勤制度

作为公司的员工,你有义务按公司规定的工作时光出勤。

1、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

工作时光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12:00—13:30为午餐休息时光。

打卡时光为:早上上班打一次卡,中午12:00-12:30之间打一次卡,下午13:00-13:30之间打一次卡,下午下班打一次卡。如有紧急事务或临时突发任务,应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

2、忘记刷卡,请部门负责人证明,人事部签卡。一个月内有三次签卡的机会,超过的按每次5元处理;

3、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每分钟扣一块钱;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按事假2小时处理;迟到一小时以上,按事假半天处理;迟到、早退者没有全勤奖。每月工作报告漏提交+漏打卡累计超过3次无全勤奖;日报、周报没有按时交(公司群众活动允许的除外),补交的扣5元/次,没交的扣10元/次。

4、旷工一天扣两天的工资,旷工二天扣四天的工资,连续旷工三日视为自离,公司将会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

5、因工作需要,不能执行公司正常作息时光的员工,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安排调休或者轮休;

6、有事需要请假的人员,可填写请假单请部门负责人审批总经理核准,核准后的请假单交给人事部。事假获准后,应在离开工作岗位之前安排好工作,请假者没有全勤奖;

7、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致电总经理,请病假的人员在病假后上班的第一天需补写请假单,并带给县级以上医院就诊的就诊证明,病假单和发票交给人事部;

8、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

9、病假期间,工资与奖金按当月实际出勤率计算。一年之内,事假累积20天以上或病假累计40天以上者不能参与当年年终奖金的分配;

10、上班期间如需外出办理公务,请写出差单。出差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总经理核准,核准后的出差单交给人事部后方可离开。

公司管理制度实用大全篇13

一、制定目的:

为了更好的配合公司营销战略,顺利开展营销部工作,明确营销部员工的岗位职责,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参与积极性和提高工作效率,帮助员工尽快提高自身营销素质,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合公司的一切营销活动和营销人员

三、制度总述:本营销制度具体分为

1、管理制度细则;

2、营销人员岗位责任;

3、营销人员绩效考核制度;三个部分。

四、制度细则

1、管理制度细则:

1.1积极工作,团结同事,对工作认真负责,本部门将依照“营销人员考核制度”对营销部门的每位员工进行月终和年终考核。

1.2营销部门员工应积极主动参与公司及部门的活动、工作、会议,并严格遵守例会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如三迟五退,则追究其责任,重责开除。

1.3服从领导安排,不搞特殊化,做到四尽:尽职、尽责、尽心、尽力。

1.4听从领导指挥,如遇到安排区域不服,安排工作不干,安排任务不做,使销售部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交行政部处理。

1.5销售过程中,行为端正,耐心认真,不虚张声势,不过分吹嘘,实事求是,待人礼貌、和蔼可亲。

1.6在销售过程中,如未得到经理允许,不得私自降低销售价格。

1.7诚实守信,不欺诈顾客,不以次充好,如未经过公司经理允许,出现问题,后果自行承担,与公司无关。

1.8做事谨慎,不得泄露公司的业务计划,要为公司的各项业务开展情况,保守秘密,如有违反,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追究处罚,重则开除。

1.9以部门的利益为重,积极为公司开发和拓展新的业务项目。

1.10学会沟通、善于随机应变,积极协调公司与客户关系,对业绩突出和考核制度中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适当奖励。

1.11不得借用公司或出差的名义,私自给其他同行业产品做销售工作。如有违反,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追究处罚,重则开除。

1.12区域经理对所在区域售后服务有知情权,处理建议权,但无决定权(决定权归技术部),销内勤接到售后服务报告后,第一时间通知区域经理,如果区域经理不能赶到现场,由经销商拍摄照片发送到公司,销售总经理签署意见交技术部核实、决定如何进行售后服务,处理完毕后第一时间向区域经理说明。

1.13有权为辖区内经销商作500元以下的资金担保,3个月内经销商未将所欠款项补足户,区域经理将承担责任,公司财务将从区域经理工资中扣除。

1.14每周五下午14:00—16:00之间一个电话,汇报这周来的工作内容,所在区域和城市,新经销商开发情况,老经销商服务情况等等;每半月区域经理将这半个月来所发生的问题、所面临的问题、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文字方式发送到指定传真或者邮箱,由分管销售的销售副总处理和向上汇报;售后服务、支持政策、促销活动由区域经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区域经销商促销、支持政策等情况,区域经理制定策划案后上报销售副总,销售副总根据策划方案进行调整后上报销售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1.15每次回公司,第一是报销差旅费用,第二是对区域经理在市场上所遇到的问题进行总结与分析,第三是邀请专业的市场营销讲师对区域经理进行营销知识培训。

1.16回公司按公司正常的作业时间进行,当天回到重庆,第二天可以安排休息一天。

1.17协助总经理、营销总经理制定营销战略计划、年度经营计划、业务发展计划;协助营销副总制定市场营销管理制度。明确销售工作目标、建立销售管理网络。

2、区域经理岗位责任:

2.1区域经理的岗位责任和义务划分主要依据公司已制定的业务流程图

2.2.区域经理岗位职责

2.2.1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协助经理完成市场营销管理工作。

2.2.2严格按销售副总制订的年度销售计划,合理安排季度、月度的销售计划。

2.2.3做好周度,月度,季度销售统计表,及时报告销售总经理,使之随时掌握公司的销售动态。

2.2.4对辖区经销商、营业员进行业务技巧和相关产品知识培训,使之能熟悉,运用。

2.2.5合理安排销售助理的工作,并指导销售助理按照计划出色完成本职工作。

2.2.6当区域经理调离岗位时,应配合公司安排的新区域经理做好交接工作,避免出现市场管理真空。

2.3销售内勤岗位职责

2.3.1做好周,月度客户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销售总经理;

2.3.2协助区域经理及时完成销售计划,及时完成区域经理交与的工作;

2.3.3及时在销售活动中,掌握销售动态,发现异常或新动态应及时向销售总经理或总经理汇报,以便公司及时调整策略,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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