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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考核制度样板

时间: 新华 制度

制度明确了相关人员不得做的事情,以及违背了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优秀的经理考核制度样板应该是怎样的?快来学习经理考核制度样板的撰写技巧,跟着小编一起来参考!

经理考核制度样板篇1

1、全面经营管理,融、投、管、退全面业务,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负责编制业务规划及年度和月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基金公司战略、管理、投资等重大决策;

2、协助公司总裁制定基金投资策略,通过市场分析、品种选择把握基金投资机会;

3、对重点投资项目进行实地调研和动态跟踪,控制投资风险;

4、负责完成基金项目研究分析及基金方案的设计与对接工作;

5、负责基金的客户开拓和维护工作,策划推广新的&39;基金项目,拓展机构客户;

6、负责建立基金管理体系等,并具体负责执行落实;

7、参与对宏观经济、市场环境以及行业和上市公司的研究分析,并保持与公司研究部的密切沟通与合作。

经理考核制度样板篇2

为了打造职责明确,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机关,充分调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进取性,根据《国家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机关管理相关制度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景,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所有在岗的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聘用工作人员。具体为:

1、镇党政机关公务员(含财政所、司法所工作人员);

2、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柏山渠管理所、国土所、合管办、林业站工作人员);

3、镇聘用工作人员(指属于镇机关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考核资料

考核的主要资料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

三、考核办法

镇党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聘用工作人员考核实行100分制。

1、全体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聘用工作人员相互测评占25分(80%以上人员参加测评,结果有效);

2、村书记(第一书记)、主任对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聘用工作人员的测评占25分(80%以上人员参加测评,结果有效);

3、党政班子成员对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聘用工作人员的测评占40分;

4、考勤制度执行情景占10分。

四、考核计分办法

测评分值计算:按有效票数,1个优秀票计1分,1个称职票计0.8分,1个基本称职票计0.7分,1个不称职票计0.5分。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得分,总分÷有效票数×标准分值=测评分。

考勤分值计算:根据全年度考勤情景,每缺勤一天扣0.1分,扣完为止。病事假按国家人社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核等次的确定

1、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的中层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分别确定等次;镇聘及其他工作人员单独确定等次。

2、每一类工作人员分为四个等次类别:一类为优秀工作人员,占人数20%;二类为比较称职工作人员,占75%;三类为一般称职工作人员,占5%;四类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工作人员,不设特定比例。具体考核等次的确定是按每位工作人员考核总得分排行顺序来最终认定,一、二、三类等次人数均按四舍五入确定具体名额。第四类工作人员不受名额限制,考核分值低于60分直接确定为基本称职,因违法、违纪被组织、人事、纪检、司法部门查实或查处定性的工作人员,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3、到村、居任职人员按编制情景分别参加镇中层干部考核评比。到村、居任职人员所在村(居)被镇对村目标管理考核一票否决的,其不得评优(即一类工作人员)。

4、在一类工作人员当中,党政机关公务员取得分总排行前13%位次人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取得分总排行前15%位次人员(具体比例根据县对镇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作为单位年度优秀工作人员上报县人社局,中层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仍然按比例分别计取(“四舍五入”)。

六、附则

1、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考核等次确定,依据县委组织部考核情景确定。

2、本办法由镇考核领导组负责解释。

经理考核制度样板篇3

1、建立投融资与资本运营体系,制定并完善投融资与资本运营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研究金融环境及政策,把握国内外金融市场,研究各种融资方法,设计合作模式,引入外部资金,拓展融资渠道;

3、负责制定项目投融资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实现项目融资;跟踪项目进展情况,适时调整投融资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展;

4、制定资本运作策略,组织建立融资渠道,提出在证券市场融资的方案与计划;

5、协助组织实施已上市公司(新三板)的资本运作;

6、负责拓展并维护公司与资本市场的关系,与银行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各银行的信贷政策变化和金融产品创新。

经理考核制度样板篇4

为进一步强化区机关后勤服务工作岗位责任制,深化本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根据《芙蓉区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与管理办法》和《芙蓉区全员绩效考核与管理办法》的精神,现就本单位工作人员全员绩效考核与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建立以岗位职责为依托、工作绩效为核心、结果运用为手段的全员绩效考核体系,健全完善正确的导向机制、客观的评价机制、有效的激励机制和严格的约束机制,将绩效考核延伸到岗位、到个人,进一步调动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区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指导原则

根据区委、区政府给本单位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要求及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实际要求,按照“突出重点工作、目标适当从高、指标精简量化、考核明确到位”的思路确定全员绩效考核指导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考核从严、奖罚分明的原则;

(二)坚持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责任上肩的原则;

(三)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改革创新、科学管理、注重实施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外的所有工作人员,非班子成员的区管干部由本单位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四、考核内容

对考核对象的考核重点是该同志在履行职责中取得的工作绩效,并从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具体内容包括三部分:

(一)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核,重点是区委、区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目标值及标准;

(二)自身建设情况考核,重点是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三)民主测评情况考核,重点是社会各方面对被考核对象的工作业绩、作风、形象等内容的满意度。

五、考核方式

(一)年终考核。由本单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按照本办法确定的考核内容对各个岗位工作人员实行综合考核和评定。

(二)绩效考核计分方式。采用百分制计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占65%、自身建设情况考核占15%、民主测评情况考核占20%。

(三)绩效考核到岗位到人。绩效考核的内容按百分制量化成各项指标落实到每个岗位及个人(详细内容见附件)。如果某一项工作受到不可抗拒力因素的影响,确定不可能按目标要求完成任务的,由该岗位负责人写出专题报告,经本单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调整目标考核内容。

六、考核等次评定

以年度为单位,根据得分高低,原则上按15%、82%的比例分别评定一等、二等,按3%的比例确定三、四等别考察对象。对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当年立案调查的视情况评定相应等次。

七、考核结果运用

(一)个人的评先评优与全员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个人绩效考核等次与其年度考核等次原则上一一对应,即绩效考核评为一等的对应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二等对应称职(合格),三等对应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四等对应不称职(不合格)。

八、规范管理

(一)组织领导。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实施全员绩效考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员绩效考核工作在本单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党支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年度全员绩效考核结果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审查备案。

(二)健全制度。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全员绩效考核与管理办法,并报区绩效办备案。

经理考核制度样板篇5

1、协助装饰公司总经理制定装饰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经营计划、业务发展计划;

2、协助装饰公司总经理制定装饰公司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相关的管理、业务规范和制度,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3、协助装饰公司总经理对公司运作与各职能部门进行管理,协助监督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及推行;

4、负责装饰公司设计市场的具体运作和规划;组织、监督公司各项规划和计划的.实施;对装饰公司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督导,指导装饰公司各部门完成业务指标

5、策划装饰公司各阶段的营销方案,开展企业形象宣传活动;

6、指导公司人才队伍的建设工作;

7、完成装饰公司总经理临时下达的任务。

经理考核制度样板篇6

1、负责公司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公司服务理念,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致力于提高公司物业管理水平

2、负责组织制定相关物业管理制度,确保所有运作过程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督促和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负责组织公司物业开发建设全过程管理和竣工验收后的物业管理、客户服务及维护管理等工作

4、负责制定物业管理年度预算并落实执行,控制好物业管理成本

5、负责指导和监督公司各属下物业管理处、租赁管理的日常工作

6、负责及时有效处理业主和租户的重大投诉和各类突发应急事件

7、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经理考核制度样板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评价事业单位绩效,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考核试行办法》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事业单位绩效是指事业单位在社会管理和公益服务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和效果。绩效考核是运用特定的指标体系,按照统一的标准,通过定量定性对比分析,对被考核单位在一定周期内的绩效进行综合评价。

第三条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按照有利于促进公益事业发展的要求,坚持分类组织、社会参与、客观公正、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第四条考核范围为市直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使用事业编制的其他组织。已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事业单位不再单独进行绩效考核。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由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统一领导,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事考办)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承担。

第六条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考核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审定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工作计划;

(二)负责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综合协调;

(三)审定被考核事业单位的考核结果。

第七条市事考办职责:

(一)拟定年度考核工作计划;

(二)组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评委库和专业绩效考核委员会;

(三)负责制定共性指标考核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审定各行业、部门制定的个性指标考核实施细则。

(四)审定事业单位的年度目标任务;

(五)审核被考核单位的考核等次;

(六)负责考核结果的公示、发布及备案;

(七)负责受理与考核工作相关的申诉或举报;

(八)负责绩效档案的建立、管理工作;

(九)承担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组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评委库。评委库由东营市行政管理科学研究会理事、专家学者组成,并聘请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参与。

第九条成立专业绩效考核委员会,负责个性指标考核细则的组织实施。

专业绩效考核委员会由7-9名评委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根据工作需要可吸纳服务对象代表参加。

第十条评委应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公道正派,忠于职守,熟悉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相关业务。

评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自行回避,被考核单位也可向市事考办要求其回避:

(一)与被考核单位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二)曾在被考核单位任职,且离职不满三年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考核结果公正的。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以定期考核为主,一般每年考核一次,也可根据需要进行重点抽查或专项检查,具体情况,由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确定。

第三章考核内容及程序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部分构成。

(一)共性指标(40分)

1、登记管理(25分):法人登记、年检,宗旨、业务范围履行情况,信用建设、信息公开等情况。

2、社会评价(15分):职责履行、行政效能、转变作风和文明服务等方面的满意程度。

(二)个性指标(60分)

1、主体业务开展(25分):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科研与创新、成果与奖励情况等。

2、经济社会效益(20分):提供社会公益服务情况、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情况等。

3、管理运行状况(15分):内部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财务资产管理状况等。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按照自查自评、考核预告、实地考核、社会评价、专业评审、确定等次、公示备案的程序进行:

(一)自查自评。被考核单位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自查,形成自评报告,并填写《东营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评审表》,经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按规定时间报送市事考办。

(二)考核预告。通过新闻媒体提前向社会发布考核预告,公布考核时间、内容和方式等,接受社会监督。

(三)实地考核。成立考核组,对被考核单位的有关情况进行实地考核。考核组由评委及组织、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

1、查阅资料。重点检查反映共性指标中登记管理部分的相关资料。同时,核实反映个性指标的相关资料。

2、个别谈话。考核组与被考核单位主管部门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谈话,听取对被考核单位工作情况的评价,了解被考核单位在落实考核指标方面采取的措施、存在的主要问题、意见建议等。

3、现场核查。对承担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的被考核单位,应到现场进行实地核查。

综合上述情况,提出共性指标中登记管理部分得分。

(四)社会评价。社会评价主要是对被考核单位的社会满意度进行测评,包括民主评议和民意调查两部分。民主评议由市事考办组织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单位进行评价。民意调查由市统计局综合运用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等方式进行调查,调查对象要体现代表性和广泛性,调查的有效样本原则上不少于200个。

参照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赋分公式提出共性指标中社会评价部分得分。

(五)专业评审。召开综合评审会议,对个性指标进行百分制量化评价,写出考核评语,确定考核得分。

(六)确定等次。市事考办根据被考核单位综合得分情况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审定。

(七)公示备案。市事考办将考核结果书面反馈被考核单位及主管部门,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相应的专业绩效考核委员会或市事考办申请复核,情况属实的,应调整其考核结果。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考核结果,并报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成员单位备案。

第四章考核等次

第十四条绩效考核结果为A、B、C三个等次,其中:A级的一般不超过参加考核事业单位总数的15%,综合得分60分以下(含60分)的确定为C级。

已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等次依据其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成绩确定,获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奖的定为A级,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得分居所属考核序列末位的定为C级,其余定为B级。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A级:

(一)重点抽查或专项检查不合格的;

(二)单位受到行政处罚或被司法部门立案调查并依法追究责任的;

(三)干部职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具备法人条件但未按规定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

(五)其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确定为C级:

(一)超过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自行停止业务活动一年以上的;

(二)被党委、政府通报批评的;

(三)被有关部门一票否决的;

(四)无故不参加绩效考核的;

(五)绩效考核中弄虚作假的;

(六)不参加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的;

(七)其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批准设立未满一年的,只参加绩效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

第五章结果运用

第十八条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结果,纳入主管部门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实行分类和动态管理。

第十九条考核结果按所属事业单位考核等次进行量化赋分,计入其主管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总成绩,并作为被考核单位领导干部奖惩、选拔任用,调整机构编制、单位财政经费和职工收入水平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量化赋分计算公式: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权重分×[1×A级单位个数+0.5×B级单位个数+0×C级单位个数]÷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总个数。

第二十条考核结果为A级的:

(一)按照在职在编人数给予被考核单位一次性奖励,其中在职在编人员100人以下的(含100人),按实际人数和600元/人的标准核拨,在职在编人员超过100人的,给予单位6万元定额奖励。

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获奖的事业单位机关不重复奖励。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适当调增其绩效工资总量。

(三)在各级各类评先树优中优先推荐。

(四)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当年度考核可确定为优秀等次。

连续三年为A级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同等条件下,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可优先提拔任用。

第二十一条对考核结果为C级的:

(一)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当年不得发放年终奖励工资。

(二)缩减财政支持力度,适当调减其绩效工资总量。

(三)单位不得参加当年度评先树优。

(四)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超过30%考核结果为C级的,该部门不得参加当年度评先树优。

(五)当年考核结果为C级的,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当年度评先树优,考核结果不得定为优秀等次;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C级的,对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有关责任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降免职或解聘。

(六)当年考核结果为C级的,给予单位警告,限期进行整改;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C级的,给予单位通报,按干部管理权限调整其领导班子。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单位要切实负起对所属事业单位的监管责任,加大对事业单位整体运行状况的监督指导。各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并于每年第一季度向市事考办提报本单位年度目标任务。

第二十三条绩效考核评委要正确履行职责,认真负责,严守纪律,按要求参加各专业绩效考核委员会的评审工作。对违反考核评审程序和纪律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评委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十四条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充分运用好考核结果,切实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各成员单位于翌年第一季度将考核结果运用情况报市事考办。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各县区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县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经理考核制度样板(7篇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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