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会的规章管理制度
良好的制度能够鼓励人们积极参与到社会经济活动中来,提高生产力和效率,促进经济发展。如何写出优秀的关于学生会的规章管理制度?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学生会的规章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学生会的规章管理制度篇1
一、学生会内部各成员之间一律平等,一视同仁。但学生会干部必须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各部成员自觉服从部长安排,各部部长自觉服从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的安排。
二、院团委组织下达的任务根据各部的职权范围由主席或副主席安排部门完成,各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有质量、有效率地完成,安排协助去完成工作的其他部门成员必须听从组织的安排,力所能及地帮助主要部门完成工作。
三、组织下达的任务主要负责部门及协助去完成的其他部门学生干部在执行任务时,不得超越其职权范围。如违反,有学生举报,追查属实,学生会主席团讨论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违反的学生干部及涉及人员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撤消其学生干部的职务。但如果情况紧急,可在问完部长或主席后越权处理。
四、学生会组织召开的会议无论大小,经主席与副主席商讨后,确定开会的时间和地点,交由办公室负责通知各部学生干部,各部成员须准时到场开会,如学生干部有特殊情况,必须在会前事先通知主席或副主席,经批准方可准假。办公室必须做好每次会议的记录,会后进行备案和存档。(例会具体制度见学生会例会管理制度)
五、凡具有以下情况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撤销现任职务: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院团总支学生会制度。
2、在班级中表现极差,造成不良影响者。
3、工作敷衍草率,效率低下,考核不合格者。
4、其他违反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者。
六、学生会各成员不得利用职位之便做出损害学院形象的事,一经查实,立刻开除。(比如开学借学生会名义推销电话卡)
学生会例会管理制度
为了方便工作的及时开展,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增强会议的质量与效率,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我系学生会的主要会议分为部长例会、各部门例会。
二、会议地点一般设在3教333,若有改变,可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召开各种会议前,学生干部必须自觉提前到场,无故迟到10分钟以上按缺席处理。
四、部长例会每周一次,部长例会结束后各部部长要及时召开部门例会,安排学生工作,并及时做好会议记录,以便在部长例会上汇报部门工作情况。
五、各部门会议依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
六、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例会。凡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迟到或者早退者,须跟主席团或部长事先请假。未事先请假而迟到或早退者记做一次无故不到,情况严重者经主席团商议决定做开除处理。
七、会议开始前由会议负责人进行点名,凡迟到或早退、缺席者均需记录。
八、参加例会的全体成员应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对工作有意见或建议者,经允许方能发言。
九、开会期间手机须关机或者调为震动状态,无重大事情,不得接打电话。
十、无特殊情况,会议不得超过1个小时,尽量提高效率。
学生会活动制度
一、各部门成员应准时到达指定地点,若因事无法到达者,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由办公室做好记录。
二、各部门应按照主席团布置的任务进行准备工作并按时完成,各部门之间要相互协作,当其他部门需要帮助时,在不妨碍本部门工作的情况下应及时给予大力帮助。
三、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若无法解决,应及时向部长或主席团报告。
四、工作分配时,各部门要服从主席团的统一安排,各部门自行安排本部门具体分工。
五、活动中各部应各司其职,学生会成员要起模范带头作用,维护活动秩序,使活动顺利进行。
六、活动结束后,各部应该对活动场地进行清理工作,负责人未明确表示各部可以解散时,各部成员不得早退。
七、各部门在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对在本次活动中的工作或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以书面方式将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交至办公室进行归档。
八、集体活动或外出活动时所有学生干部必须佩带学生会工作证。
九,活动过程中个成员要严守岗位,除去入厕等事情外,不得轻易离开。
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一、学生会的档案管理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对学生会的总体文档进行分类归档管理。
二、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在每学期初必须有详细的本学期工作计划,一式两份,分别由本部门及办公室存档。
三、各部的工作档案由各部部长保管。活动方案于活动前上交,总结及有关材料于活动结束后递交办公室。
四、凡学生会集体获得的奖品、纪念品,作为工作成绩的体现,必须交办公室妥善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占为已有。
五、如借用有关档案,须经办公室或有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并作登记方可,且用后及时归还存档。
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学生会经费主要用于学生活动。
二、办公室负责学生会经费收支项目的管理。
三、若各部活动需要申请经费,应先向主席团申请,经主席团同意后方可支出。事后将发票送给各部门分管主席,待主席签字后方可到办公室报帐。
四、各部门举办活动应预先提出活动方案及经费预算,并在活动举办前一周以书面形式上交主席团。
五、报销凭据一律使用正式发票。要求发票上写清物品、单价、数量和总额。发票持有人须用黑色笔在发票背面写明用途和经手人姓名及总额(大写)。
六、所有用于学生活动的开支情况必须有经手人和活动负责的部长,分管主席三人签名,由办公室进行统一登记,各部门活动经费发票要及时交到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向系团委书记统一报销。
七、学生会各项财政开支必须定期向同学们公布,确保透明化。
学生会办公室管理及使用制度
1、学生会办公室每天需要有人值班,负责联系、接待、办公等事务,并保持室内的卫生。
2、办公室钥匙由主席及办公室干部掌握,任何人不得私自配钥匙。
3、办公室内不得进行其他一切有损学生会形象的行为。
4、非相关人员,未经值班人员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室内。
5、学生会办公室用于学生会日常工作,任何个人都不得将其挪为私用,各部或团体有事要使用办公室需由其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征得学生会主要负责人的同意方可使用。
6、学生会各部使用办公室时应佩戴部门工作证。
7、办公室内的物品不得随意移动,使用完毕,各种物品应放回原处,并保持整洁。
8、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表态,任何个人意见不代表我院学生会。
9、借用办公室物品时,需要在办公室登记簿上做出登记,注明借用方姓名,并在使用后尽快归还。
学生会奖惩制度
一、学生会成员有义务向主席团提出有利于学生会建设的意见。对学生会建设有重大意义者将给予系内通报表扬。
二、对多次在学生会内部获得口头表扬或公开表扬的学生会成员,学期末给予通报表扬,成为授予校“优秀学生会干部”光荣称号对象之一。
三、对始终勤勤恳恳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的学生会干事,由所在部部长向各分管主席提名并交由主席团讨论,学年末授予院“优秀学生会干事”称号,并通报表扬,并在换届选举中优先考虑。
四、学生会干部一学期内工作成绩突出者,可由分管副主席提名并交主席团讨论,年末授予院“优秀学生会干部”称号。
五、学生会部门在一学期内工作成绩突出,经部长会议,主席团,团总支同意后,在学期末获得“最佳之星”奖。
附录:每人积分共100分。
扣分细则:开会不到者扣20分,有事请假仍需扣5分。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院团总支学生会制度视情节严重,扣50分或开除处分。工作敷衍草率,效率低下者视情况扣除20分到50分的处分。加分细则:对学生会建设有重大意义者将给予系内通报表扬,并加20分。优秀学生会干部加50分,优秀学生会干事加50分,获“最佳之星”部门每人加20分。
被开除者由办公室,主席团,团委确认,放可开除,同时需要在3教展板上说明开除原因。
关于学生会的规章管理制度篇2
1、值班干部应提前5—10分钟上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
2、值班任务:接待来访人员,接受信息反馈,妥善保管电脑,做好值班登记(包括学生会各部门在该日进行的会议、活动),打扫办公室,遇到重大事情应立即报告学生会会长或秘书长。
3、值班干部要注意保管办公室公共财物。
4、不能按时值班但能主动做好调班安排并提前报秘书处的,考勤记录作正常值班处理。秘书处对值班出勤作不定期检查,秘书处对出勤情况作定期整理,作为各部评优的一个考察方向、
5、值班钥匙不能私自专借、如有发现有秘书处收回,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者,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6、值班同学应及时打扫学生会办公室以及团总支办公室。
关于学生会的规章管理制度篇3
1.工作要抱着“认真、负责、积极、进娶务实、创新”的态度,服从上级安排。
2.要有团队精神,相互帮助,相互关心,热爱部门,不得做损害部门的事。
3.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纪。
4.熟记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要求做到(有“三从四得“三从:服从领导、服从老师、服从部长;四得:吃得、做得、挨得、玩得、”三心两意“三心:用心留意身边事、用心听、用心做;两意:心意、诚意;与秘诀:胆大心细脸皮厚等)。
5.早晚检查按规定的时间准时出席,需请假者必须得到批准方可。(特别是星期五下午)
6.捉虫、饭堂值日要到位,值日要准时,不得无故缺席,若有特殊情况者可向部长或该天值日组长请假,可与其他组员对调值日。
7.文书工作要落实到位(认真登记每天扣分情况,做好统计工作并按时按量上交等);成员当日检查时,如有班级卫生情况严重等,要及时向部长或总文书汇报。
8.开会要准时出席,做好会议记录,尊重他人,严于律己。9.要有时间观念,周记要准时交,工作、会议要准时出席。
10.仪容仪表要端正,不得佩戴首饰,工作时不得化妆、穿便服、穿拖鞋;注意言行举止,待人有礼,尊重师长;做事要以身作则。
11.定期做好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12.把工作当成是一种乐趣,保持高度的工作热情。
关于学生会的规章管理制度篇4
四、会员活动方式
入会后,一方面会员所属学院红十字会将组织各会员小组开展符合红十字会宗旨、任务的活动或工作;另一方面,校红十字会将组织全校性活动,如慈善万人行、助学助困、卫生救护技术培训、讲座和比赛、会员夏令营或冬令营、会员大会操、演讲比赛、文艺联欢晚会等。
五、会费的管理
(一)、按期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会员缴纳的会费,是红十字会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
(二)、会费的收缴、使用与管理应坚持取之有度、用之得当的原则。会员会费,由红十字会财务处统一收缴。会员的会费标准:会员年度会费不超过5元。会员连续两年不按期缴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应予以注销。
(三)会费应用于开展与红十字会宗旨相一致的各项活动,不得挪作他用。会费使用须经红十字会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红十字会设专人负责会费收缴、使用与管理工作,建立收支明细账目。每年将会费收支情况向理事会报告。
广州大学数学学院红十字会
3.金融学会规章制度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为“金融学会”;英文名称为“FinancialGroup”。
第二条本会是广州大学从事金融数学研究活动的学生学术团体。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
以会员为本,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同学们理财能力;为专业生提供实践机会,提高专业业务实操能力,促进金融数学专业的科研研究,提高金融数学的影响力,争创品牌专业。
第四条本会全权属于广州大学金融学会。本会接受广州大学校团委等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遵循学校的有关条例以及工作方针。
第五条本会的机构设在广州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团委。
第二章工作内容
第六条本会的工作内容:
㈠、组织会员开展学术讲座活动,普及金融科研部,提高个人理财能力;
㈡、组织金融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培训,促进金融数学专业实践能力的提高;
㈢、组织与社会相关组织或企业进行学习交流活动,为会员提供实践操作的机会;
㈣、组织会员参与各种科研研究,配合学术活动开展;
㈤、面向社会各界宣传金融数学专业以及广州大学概率统计系等;
㈥、编辑、发行金融研究的学术刊物,组织金融信息交流。
㈥、从事其它委托的学术研究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会会员为个人会员。
第八条
关于学生会的规章管理制度篇5
一、凡学生会全体成员参与的活动,通知到的干事必须准时参加,不得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须填写打印请假条,并提前通知主席团。
二、要保持办公室的清洁,宣传物品用完后要及时放回原处,清扫场地,爱惜宣传物品,不得浪费破坏,如有其他部门或学院组织要借用宣传部物品时,不得私自借用,须得到主席团的批准,并要做好登记工作。
三、如果各部门举办活动需要宣传海报,则至少活动前两个星期告知我们部门,以便安排工作。
四、海报如果有特殊要求需要提前通知,否则按一般海报绘制;海报张贴地点如果没有特别要求则默认为二区食堂宣传栏及系北楼。
五、如果活动需要宣传展板,则需提前向主席团申请,由我们部门按实际绘制难度及可行性最终确定是否使用,另外我部门只负责展板的绘制,安放、归还等工作由申请部门承担。
六、活动横幅的置办及张贴由我们部门负责,各部门如需宣传横幅,则写好横幅内容交予我们部门,横幅所需费用由各部门活动经费中支出。
关于学生会的规章管理制度篇6
第十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一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校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校学代会的代表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名额分配由上届学生委员会讨论决定。校学代会每二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常委会提议并得到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和党委的同意,可以提前或延迟举行。校学代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校学代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十二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校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下届校学生会委员;
(五)讨论、审查和通过由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和有关代表提案;
(六)修改和撤消学生委员会不合适的决定。
第十三条全校学生委员会是本会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对外代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
全校学生委员会由当选为委员的会员组成,每届任期二年,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
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委会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才能召开。
第十四条全校学生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制订和修改学生会工作职责,工作条例,学生会干部考核、任用和财务管理及其他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选举常委会;
(四)筹备和召集下届学代会。
第十五条学生会常委会由学生委员会选举产生,是学生会的领导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和全校学生委员会全部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全校学生委员会会议;
(三)选举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四)决定聘任和解聘学生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长由专职团干兼任;
(五)审议和批准学生会主席团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六)批准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负责人,学生会成员和机构。
第十六条学生会常委会由主席、副主席、正、副秘书长和常委委员9~11人组成,学生会常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以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常委会议或常委扩大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召集并主持。
第十七条学生委员会下设:秘书处、学习部、科技部、生活部、宣传部、文艺部、女生部、治安保卫部、国旗班、对外联络部、第二课堂部、体育部等职能部,根据工作需要可由常委会对本机构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本会实行主席领导下的部长负责制,在学代会闭会期间,学生会常委会卸职由学生委员会选举增补,各部部长卸职可向常委会推荐下任候选人,由常委会任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