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管理制度》
制度的制定应该基于客观事实和证据,而不是基于个人偏见和主观判断。《图书室管理制度》怎样写才正确?接下来给大家整理《图书室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图书室管理制度》篇1
为了让学校各位教师在需要的时候能用到合适的`电教资料,我们需要执行严格的音像资料借阅制度。
1)音像资料是学校公有财产,只允许本校教职工借阅,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外借。
2)需要借阅音像资料时,教师应配合管理员填写借阅记录。
3)学期期末学生离校前,教师须返还本期所借音像资料。
4)到期时仍有借阅需要者,须到电教中心办理续借手续。
5)使用音像资料期间,老师必须爱护音像资料,不得恶意破坏音像资料,发现问题应及时和音像资料保管教师联系,不得擅自处理。
6)个人原因造成的音像资料丢失和损坏,视具体情况必须做出相应的赔偿。
《图书室管理制度》篇2
一、社区图书的保管整理外借与归还等设专人管理。
二、社区图书室建设的目的,在于加强社区文化建设、丰富居民的文化生活,为提高居民的文化素质服务。
三、社区图书室的图书,社区居民可根据自己的学习需要决定是否借阅。所有图书的借出和归还都请至图书管理员处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期限为一个月,一个月后还需借阅的,请办理续借阅手续。
四、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对社区的图书进行分类、编号,贴标签。
五、所有图书必须在封面、目录和第一页上,以及在图书中间的两三处,加盖社区印章。
六、所有图书,必须在“书籍信息统计表”中登记,登记内容有:序号、编号、类别、新进日期、书籍名称、作者、出版社、价格、购买书、赠书、新书、旧书等各项信息。
七、图书管理,随时掌握图书的新进借阅归还情况。
八、每年按照借阅归还登记,对全部图书进行清点与核对。清点核对前,停止图书外借,并要求全部被借图书交回书柜。
九、如果图书丢失,或其他情况要从图书室内部图书中清除图书,必须填写“报废(损)单”,向办事处主管做出报告,请示。
十、借阅者丢失或损坏图书,应安图书购买价格的两倍赔偿。
《图书室管理制度》篇3
一、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兼职教师负责管理。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图书要分类在书柜内摆放整齐。
三、轮流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学生有秩序进入室内,要遵守图书开放的时间和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
五、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或撕烂,违者照价赔偿。
六、阅完图书要放回原处,离室时,不得私自带书出去,违者批评教育,不听劝告者,公开点名批评或罚款。
七、每人每次限借图书一本,限期一周归还,借出图书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八、图书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扣学期贡献奖或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图书室管理制度》篇4
1、教师、学生一律凭借书证进入图书室、阅览室借阅书报。
2、爱护图书杂志,所有书籍报刊看完后放回原处,不准私自拿出室外。不得撕剪、勾画、圈点图书。如因不慎损坏,照价赔偿,私自拿走或有意损坏者加倍赔偿并严肃处理。
3、按规定数目和时间借、还图书,(学生每次借书一本,时间两周;教师每次借书两本,杂志一本,时间四周)逾期不还者,取消借书资格。遗失图书者,须以原价赔偿。
4、每学期期末前两周,停止借书刊(可在阅览室阅览),学生、教师还清本学期所借书刊。
5、自觉维护室内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走动,认真阅读,勤于积累;遵守借书秩序,不拥抢、不乱动,轻拿轻放,争做文明的读书人。
6、保持室内整洁,不准在室内吃东西、吐痰、乱丢果皮纸屑及其它杂物。禁止在室内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图书室。
《图书室管理制度》篇5
一、对新到书刊资料应及时验收登记,根据国家教委的统一要求规范化、标准化分类编目,尽快流通,定期通报本校师生。
二、根据本校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借阅制度,力争做到全天对师生开放,最大限度地满足本校师生读者的需要。
三、建立凭证卡借书制度。遗失借书卡必须到图书室挂失,如不挂失,产生后果自负。
四、进入本室借阅书刊应注意举止言谈文明礼貌,保持阅览室内安静、整洁,禁止喧哗,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严禁在室内吃东西,维护室内的借阅秩序。
五、保证图书刊物的良性流通,规定必要的借书期限。经常进行循回催借还书,对借书过期不还者,执行停借,续借措施。
六、严格执行赔偿制度,严禁读者涂写和污损书刊,若有上述行为要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赔偿,遗失图书也责令其赔偿。
七、保持室内卫生、桌椅、书架摆放整齐,为学校师生借阅书刊制造良好的环境。
八、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做好书刊资料的防护、防水、防盗、防潮、防尘等修补和清点工作。
九、提高警惕,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室内吸烟。
《图书室管理制度》篇6
一、图书馆借书须知
1、图书馆报刊阅览室对已办理借书证的师生员工开放。
2、读者凭本人借书证进图书室,不得将书包、雨具和私人书刊带入库内,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内。
3、借阅图书时,须保持室内整洁和安静;严禁在书库里吸烟、随地吐痰和乱丢废弃物。
4、图书室开放时间:周一、五中午12:00——14:00;周二、三、四下午15:00——17:30。
二、图书馆借书证发放和使用规定
1、凡我校教职工和经正式注册入学的学生都可按规定凭有关证件申请领取借书证。
2、新生办理借书证应提供一寸免冠半身照片一张,或由图书馆采集学生电子照片信息,集体制作借书证。
3、借书证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4、借书证要妥善保管。如有涂改、缺角的,均属无效,不得使用。
5、借书证如遗失,应及时来馆挂失,如挂失后找到了原有借书证,应到本馆注销挂失。如补证后又找到原借书证,须将原证交回本馆。如发现仍用原证借书者,作违纪论处。
6、补办借书证须提供一寸免冠半身照片一张,凭校牌或学生证自行到图书室办理补证手续。
三、借书规则
1、凡借阅本馆图书资料,一律凭本人借书证,不得代借(可代还)。
2、每次借书以一册为限。
3、借书期限,每次为一个月。如确实需要,可在到期前来馆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为一个月。以续借一次为限。
4、借书时应当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加盖印记。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5、借出的书刊,遇到特殊需要,读者应根据图书馆的要求,主动到图书馆归还。
6、读者离校前,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应将所借图书及借书证交回本馆,否则本馆不予签盖离校证明。高三学生须在5月1日前还清书籍,否则暂缓发放毕业证书。本校师生员工不得将借书证借给非本校师生使用。
四、书刊损坏赔偿、罚款规定
图书馆的书刊资料是公共财产,是图书馆根据教学需要,为广大师生服务的重要物质基础,读者应自觉爱护,妥善保管,如有污损、遗失等情况,借阅者应负赔偿责任。
1、书表面污损,根据清洁轻重,酌情处理。
2、损内页和封面并有撕破现象,按书价20%–50%赔偿。
3、重污损或撕、缺页,照原价赔偿。
4、遗失图书须以版本相同的书本赔偿并支付加工费2元。如抵赔原版书刊有困难则按原书价两倍赔偿。整套书如遗失一册,则按整套书的双倍赔偿。
5、借图书超期者,每超期一天罚滞纳金0.10元。
五、开架借阅图书的几点要求
1、进入书库必须出示证件,以证换取代书板后方可入室查阅资料。
2、读者要正确使用代书板,每人一次限取一册书刊资料,并以代书板代替所取资料的位置。
3、书库内的图书实行全开架借阅,读者可自由取阅。浏览完毕,须将所阅资料对号放回原处,并取回代书板。
4、必须保持书库内书刊排列的秩序和整洁,书刊看后不借要放回原处或平放书架一侧。
5、未办好借阅手续的书刊,不得携出室外,如有发现,将视为窃书;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当面批评教育,或本人作出检查,或报告学校给予全校通报等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