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工作
通过制度的规范,人们能够清楚明确自己的任务和方向,从而使自己的行动更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什么样的安全管理制度工作才算是优秀的呢?这里整理一些安全管理制度工作,方便大家学习。
安全管理制度工作篇1
一、企业负责人
1、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执行情况;
3、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4、保证安全生产资金足额投入并有效使用情况;
5、保证生产经营场所的设备设施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6、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情况;
7、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及开展演练情况。
二、安全管理机构
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人员资质和教育培训
1、是否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2、是否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4、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5、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四、应急管理
1、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2、是否制定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3、是否评审应急预案(主要负责人签字、培训、发布、实施);
4、应急预案是否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5、是否按要求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并进行评估;
6、是否按要求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五、隐患排查
1、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责任制;
2、是否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台帐);
3、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4、如有重大隐患是否制定治理方案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5、是否存在隐患整改不合格或未经安监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现象。
六、安全管理
1、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3、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4、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5、两个以上生产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6、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7、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8、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9、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七、监督检查
1、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
2、违章指挥从业人员或者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
3、发现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
4、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进行生产的;
5、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
6、对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7、拒绝、阻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监督检查的;
8、拒绝、阻碍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聘请的专家进行现场检查的;
9、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
八、配电安全
1、配电间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健全;
2、配电间是否堆放杂物,是否铺设绝缘胶垫;
3、是否有专职电工,操作人员是否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4、有无定期检查、维护记录;
5、有无配电室管理标识牌;
6、绝缘工具是否齐全、有效(定期检定合格证明);
7、接线、装置是否完好(规范),电线有无私拉乱接,绝缘破损、线径过细、过热现象;
8、配置的灭火器材是否充足和有效。
九、消防安全
1、消防设备设施是否齐全、好用;
2、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受否齐全、好用;
3、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安全管理制度工作篇2
为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进一步落实合作单位履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确保公司的业务得以顺利开展,承诺如下:
1、对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施以及结果负责。
2、责任死亡事故为“零”。
3、责任重伤事故为“零”。
4、无发生任何因自身原因导致其他人员重伤或死亡责任事故。
5、无发生任何程度的火灾责任事故。
6、无任何设备损毁、网络中断的责任事故发生。
7、无发生员工监守自盗或建设方设施、材料被盗的事件或案件。
8、无发生任何事由的群体或个体上访及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9、无失密、泄密事故以及互联网站安全事件或案件的发生。
10、无重大责任交通事故发生。
11、员工年度安全生产例行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12、对新员工、转岗员工进行岗前培训、考试达到100%。
13、按要求组织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例会并做好签到与会议记要。
14、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员工办理工伤意外险100%。
15、经常性地检查本单位的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
16、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
17、做好公司统一印制的安全生产管理台帐的记录工作。
18、严格执行安全防护设施和员工劳保用品的签领、使用规定。
19、督促、教育一线员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使用个人劳保用品。
20、全面落实各级安全技术交底管理规定。
21、特种作业(登高、电工、焊工、驾驶员)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2、严格执行各专业的危险作业监管监护管理规定。
23、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每年为员工进行一次基本项目的体检。
24、仓库或材料物品的推放处,严禁同时存放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25、确保办公场所、施工现场和员工宿舍的防火安全。
26、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
27、严禁将工程转包、分包。
28、确保省公司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各类抽查评定)无扣分。
因承诺方原因未能达到上述责任条款要求,将按公司制定的《绩效考核》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本承诺书仅适用于承诺单位与工程有限公司的业务合作部分,以及合作部分的实施、作业和相关人员。
本承诺书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至20__年12月31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由责任方及公司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各执一份。
承诺单位(章):
责任人:日期:
安全管理制度工作篇3
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一、入学
1、新生入学,采取入学通知书制,并将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其监护人的手里,接到入学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光内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应立刻批准取得学籍,编列正式学号。学生学号长期不变,休学一年后一律使用原学籍号。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新生花名册,上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审理。
二、转学与借读
1、学生因家长变动工作地区、家庭搬迁(户籍普更)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经学生家长(监护人)申请,学校审查后,按规定办理有关转学手续。
2、个别学生确有特殊状况要求借读的,须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借读学校申请,取得同意后,经区教育行政监管部门审核,条例条件并办理有关手续,方准予借读。学校建立学籍时,务必注明是借读,并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和户口所在地。
3、借读生中途借读的,借读生的学籍由原校保留,学习成绩由借读学校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考核评定;借读生离校时,借读学校须出具借度证明将学习成绩、在校表现、借度年限等状况转给原学校登记入册;毕业时由原学校发给义务教育证书。属从始起年级开始借读的,学籍和学习成绩由借读学校管理与考核,毕业时由借读学校发给义务教育证书。
4、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借读手续;小学借读生毕业后,须回户口所在地升入初中。
三、休学、复学
1、有下列状况之一者,准予休学;
(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
(2)患病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群众生活者;
(3)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六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贴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县或县以上医疗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复学时,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学校原则上安排到原年级的下一年级学习。
4、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原因消失并具有相关证明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提前复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复学。复学时,学校可视其学力程度和个人志愿安排到适宜的年级学习。
四、流失
凡未经批准中途无故不到校达15天以上或休学期已满又不具备继续休学理由且未到学校复学达15天者,视为流失,各校应严格执行我区的《关于严格控制中小学学生流失的十项规定》应建立健全防辍控流机制,和控流制度坚持月报制度,设立学籍跟踪调查表,准确记录每个学生的学籍变动状况,杜绝中间环节学生流失。
如有学生流失,班主任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并进行家访,查明原因,敦促其到校,并应立即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针对学生辍学的原因,区学校联合当地政府依法负责对其父母或监护人采取教育的或行政的措施,强制其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复学。
五、留级与跳级
1、义务教育原则上不实行留级制度。
2、个别学生智力超常,各科成绩优秀,确有条件跳级学习的,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班主任、任课教师研究提出,经学校同意,报区教育局审批,允许跳级。跳级生一般在学年度开始时到新的班级学习。
六、毕业
对受完国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经考察到达小学毕业程度的,由学校发给经区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证书,并由学校加盖“毕业”字样章,对贴合初中毕业标准条件的,由学校发给经成都市教育局验印的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完成证收,并加盖“市会考合格”章和“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初等学籍专用”字样钢印。
1、各对在校生,由学校领导、科任教师、班主任根据教育主管部门颁的课程标准、教学资料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文化课考试一般在期中、期末进行,由学校同意组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不得组织一命题的期中和期末考试。
2、学生对学校、社会、国家做出突出的贡献,或在某一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学校可按不一样状况给予表扬奖励,并载入学籍卡和学生档案。
3、对学生的奖励,由班主任或者有关教师提出,属于发给奖状的由教导主任审核、批准;属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称号的,需经校务会议或全体教师会议审查透过,由校长予以公布。
七、处分
1、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勒令学生退学或开除学生。
2、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学习纪律、殴打同学、聚众半欧、严重损失公物等不良行为的学生,教师应深入了解状况,分析原因,重在教育,热情帮忙他们改正错误。
安全管理制度工作篇4
1检查方式
a.定期检查
根据防火的特点,配合有关安全活动,公司每年进行二次防火安全检查,由公司质检部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有关记录,填写《防火安全检查记录表》。
b.突击检查
突击检查住宅区的防火安全措施是否真正落实、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由消防第一责任人每季度组织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2检查内容
a.消防通道安全疏散标志是否完好。
b.消防设施包括自动火灾报警装置、消防水池、消火栓系统、消防水泵及气体灭火系统等是否正常运行。
c.用火用电方面。火源的控制情况,电气设备安装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有超负荷现象等。
3火险隐患的整改
a.若检查发现火险隐患,检查负责人应填写《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派发到受检单位。
b.受检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后,应组织人员对火险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接规定时限完成。
c.受检单位整改完毕后,检查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对火险隐患进行复查,并记录复查结果。
安全管理制度工作篇5
1、所有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有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安全技术措施,不得进行施工;
2、安全技术措施一定要有针对性,根据施工工程结构特点、施工方法、作业环境,提出措施和注意事项;
3、工地施工需要的暂设电气工程,必须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之中,要有设计、有计划、有平面图、有说明;
4、对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5、单独的安全措施方案,一定要有依据、有计算、有说明、有审批;
6、特殊和危险性大的&39;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进行编制,并要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批;
7、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向工地负责人、项目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并要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批;
8、施工方案批准后,如果责任人、职工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发生了人身事故,要追究责任。
安全管理制度工作篇6
1目的
为加强对本厂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废弃物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管辖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使用、贮存、废弃物处置等过程的管理。
3定义和引用文件
危险化学品,是指《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规定的分类标准中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本厂使用、贮存的危险化学品种类主要有:酒精、钢网清洗剂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化学品安全技术编写规定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4职责
4.1安全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总经理)对本厂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和处置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4.2安全主任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并监督执行。
4.3安全主任负责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等设施建设的安全审查;负责组织对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设施进行安全评估。
4.4安全主任负责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进行监督管理。
4.5安全主任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试、发证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仓管人员的送外培训取证工作;负责定期(每年)组织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进行职业病体检并建立、完善职业病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4.6安全主任负责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仓管人员安全培训的授课。
4.7安全主任负责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每年1-2次)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4.8物控部根据各部门的危险化学品采购申请单采购危险化学品。
4.9各生产部门负责本部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相关装置、设施安全管理。
4.10制造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存贮管理;负责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登记台帐。
4.11各生产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临时存放点的安全检查和日常检查。
5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5.1物控部采购危险化学品前,负责向供应商索取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安全标签;且要求供应商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和资料并存档。
6危险化学品的贮存
本厂设有危险化学品小仓库,所有采购的危险化学品验收合格后均应贮存在危险化学品小仓库内。
6.1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安全管理
6.1.1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前均应按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名称、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危险标志、生产日期、生产单位名称、有无泄漏、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等,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出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6.1.2生产领料、发料、回库要注意核对原料名称、数量,须经双方确认。
6.1.3危险化学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
6.2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要求。
6.2.1危险化学品仓管人员必须经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6.2.2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应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配备可靠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应正确佩戴。
6.2.3各种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要求贮存。
6.2.4根据不同的危险化学品,在库房内设置相应的标识和图形标志,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防护器具(如:防毒面具等)。
6.2.5稀释剂、酒精等易燃液体同库储存。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专库、专存。
6.2.6油漆、稀释剂、酒精、煤气受阳光照射时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存放在露天或高温的地方。仓库应采取降温及隔热措施。
6.2.7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和变质以及混有杂质易引起燃烧、爆炸危险品(如:煤气等)应该经常进行检查、测验、化验分析,防止自燃、自爆。
6.2.8贮存油漆、稀释剂、酒精、煤气等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建筑,必须安装避雷设备;其电气设备、电气线路必须符合防爆、防静电接地要求,其电气连接处应进行可靠的电气隔离密封。
6.2.9贮存油漆、稀释剂、煤气、的建筑,必须安装通风设备,确保室内通风良好。
6.2.10库房设置温湿度计。严格控制温度、湿度,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6.2.11贮存油漆、稀释剂、煤气等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其电气线路应符合防爆要求。
6.2.12贮存油漆、稀释剂、煤气的仓库,应设置防液体流散的设施。
6.2.13各种危险化学品入库前必须经仓管人员验收;仓管人员应进行发货检查、出入库登记。
6.2.14严禁在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危险化学品临时存放点内吸烟和使用明火,禁止一切火种和带火、冒火和外部打火的机动车辆入内。
6.2.15不准在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库房内进行试验、分装、打包、焊接、气割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必须动火时,危险化学品应全部转移到安全地点,同时对仓库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洗,按动火作业的类别落实安全措施、签发动火许可证后方能实施。
6.2.16库房要求干燥、无积水,屋顶不漏水,防潮物品应加木板垫放,放置整齐。
6.2.17危险化学品应分区、分类储存,应符合“五距”(墙距:0.5米;柱距0.3米等)要求。
6.2.18危险化学品包装要求完整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与安全主任联系并进行安全处理。
6.2.19库房人员工作结束后,应该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并切断电源。
6.2.20装储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必须一品一用,严禁混装和混用。
6.2.21凡装运危险化学品的容器,不得用来盛装它物,特殊情况需要改装其它物品时,必须进行置换清洗,经化验分析合格,办理审验后,方可改装。7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7.1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应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内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7.2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其使用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7.3岗位应有操作规程、操作方法(包括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和措施)。从事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必须经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7.4岗位现场应有可靠的通讯、报警等安全、卫生防护设施(如:洗眼器、可燃气体浓度报警仪等)和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眼镜、防毒口罩和防护手套等)。
7.5领料时,禁止地面滚桶,防止摩擦、撞击、领料途中要考虑环境影响是否对领料构成危险,否则要采取安全措施。
7.6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容器内进行移液作业,应使用有导除静电功能的抽料管。
7.7危险化学品领料用量为当班用量,车间物品放置须整齐,标识清楚,符合安全要求。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质(如:酒精)不得混放,应有安全间距或分开存放。
7.8使用危险物品岗位严禁烟火,防止抛掷、摩擦撞击,禁止穿尼龙衣服。
7.9铁桶开桶盖时禁止使用铁质等产生火花的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7.10料液换桶的管子应粗,并插到桶底,减少静电产生。
7.11盛装危险化学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清洁干净,两者相遇能引起燃烧的原料严禁前后混用,原料一旦落在地面应立即进行处理回收。
7.12在机器发生故障、液体渗漏、改变工艺条件,由自动变手动操作时,必须注意采取防范措施。
7.13在危险品作业场所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穿戴劳保用品之规定。
7.14桶装有毒或挥发性毒害品时,必须将盖拧紧密封,防止挥发或溅出伤人,并转移到良好通风处。若一时无法处理可与安全主任联系协同解决。
7.15安全主任定期组织从事危化品作业人员进行体检,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发现职业病、职业健康损害、职业禁忌症,应积极给予治疗和处理,并提出相应建议。需调换岗位或变更工种的安全主任应立即执行。
8危险化学品的报废处理
8.1销毁、处理废弃危险化学品前,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制订销毁处理方案,其方案必须安全可靠符合国家规定,并经安全主任批准后实施。
8.2危险化学品用后的包装桶、纸袋、瓶、木桶等必须严加管理,要统一回收登记,专人负责销毁。
9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
9.1安全主任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等,并定期组织演练。
9.2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事故单位应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事故损失。
9.3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和上报按照《事故管理制度》执行。10相关支持性文件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1记录
《危险化学品进库登记录》《危险化学品领取、退回记录》《危险化学品登记表》
安全管理制度工作篇7
第一条为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推进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实现班组各类事故为零的目标,结合作业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班组安全组织标准
1、班组长是班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
2、班组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落实班组各项安全工作,安全员不在时,明确他人代管安全工作。班组长不在时,安全员负责班组安全工作。
3、班组分散作业时,明确每项工作的安全负责人。
4、实行班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订量化、细化的安全目标,安全责任书签订到个人,每月考核一次,奖惩兑现。
第三条班组安全规程与制度管理标准
1、建立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班组长、安全员及每个员工的安全职责及安全管理工作分工。班组各岗位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遵守。
2、健全班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如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艺规程、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等。
3、建立安全工艺技术交底制度。
4、建立安全确认为内容的交接班安全管理制度。
5、建立健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建立班组安全原始记录和台帐制度。认真、及时、准确地记录各类事故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及报告情况;职工违章、安全日活动、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并将原始记录统计汇总、建立台帐。
第四条新工人入厂和复工安全教育培训标准
1、新进、转岗、复岗员工培训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新职工或转岗职工上岗前须经班组进行不小于40小时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主要是《本岗位生产过程中各种不安全因素和安全注意事项,设备、工艺安全技术操作要求,与本岗位有关的事故案例教训,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及本岗位三规一制》等,考试合格后上岗(考试卷作业区保存)。
3、休假一个月以上复工人员,上岗前需经班组进行不小于8小时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主要是《近期安全动态或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本岗位生产环境变化和不安全因素和安全注意事项,岗位相关规章制度和规程》等,考试合格后上岗(考试卷作业区保存)。
4、新生产工艺、技术或设备更新改造投产使用前,必须对岗位进行专题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主要是《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范和安全注意事项》,考试合格后上岗(考试卷作业区保存)。定期组织员工学习业务知识,熟练掌握本岗位相关物品危险危害特性。
5、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再培训和教育,使班组的每一个成员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时间间隔不超过3个月。
6、定期组织岗位安全操作的技能训练,举行岗位应急演习,掌握处理各种故障的能力,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7、建立安全培训教育学习档案。
第五条班前会安全教育标准
1、结合作业区要求开展三规一制每日一学,每天班前会都要组织学习抽考与当天工作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设备使用维护规程和交接班制度”条款,并记录在《班前会记录本》相应栏目内。
2、对昨天安全方面的工作进行简要总结,并将总结内容记录在《班前会记录本》相应栏目内。
3、班前安全讲话,重点围绕三个方面进行教育:
一是根据当班安排各岗位工作任务,把所有岗位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都考虑周全,然后有针对性的对每个岗位提出安全事项要求;
二是结合工作环境和当天天气情况进行安全教育;
三是结合部门有关安全方面的要求和近期事故案例对职工进行教育。
第六条班组安全活动标准
1、班组每周必须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时间不小于1小时。活动时间应安排在周一,如遇特殊情况,经作业区作业长(或承包商现场负责人)批准后,可在本周其他时间补上。
2、安全活动内容
有各作业区(或承包商单位)拟定安全活动主题,下发至各班组。
(1)总结上周安全工作、并对班组各岗位进行安全讲评,研究布置下周安全工作。
(2)结合实际问题学习讨论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有关精神;研究解决班组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找辨析不安全隐患,提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管理经验以及分析事故教训等。
3、每次活动必须全员参与,并有发言记录,签到记录、严禁弄虚作假。
4、对因故没有参加的人员,班组要将主要精神及时传达,并在活动记录结束处加以注明。
第七条班组互保、联保标准
1、工作前,班组长应根据出勤或工作任务情况明确当天互保或联保对象,多人以上作业实行互保同时还要明确联保作业,履行互保、联保职责;
2、互保、联保双方都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要做到四个互相,即:
1)互相提醒:工作中发现对方又不安全行为或存在不安全因素,及时提醒,呼唤应答;
2)互相照顾:工作中互相关心、互创安全作业条件;
3)互相监督:工作中弧线监督,督促对方严格执行制度,自觉遵守规程;
4)互相保证:工作中互创条件,保证对方安全作业不发生事故。
第八条班组安全检查标准
1、班组长要按照“一班三检”(班前、班中、班后)制度组织安全检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每天开好班前会。班前会结合当天工作任务,做好危险点分析,布置安全措施,交待注意事项。
2、岗位在班前要对工作区域、所用设备工具等进行检查。班中要对设备运行动态情况进行巡检,重点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完好,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工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条件,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报告。
3、班组长要检查督促班组成员班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随身携带安全用品、用具。
4、严肃查处“三违”行为。班组长要对岗位检查上报的隐患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5、长期闲置不用的设备,使用前应全面检查,经检查合格确认后方可使用。
6、建立安全隐患整改档案。岗位和班组长所查的所有隐患和问题无论是否整改都要记入【班组工作日志】,未整改的要立即上报,同时注明接受人姓名和职务。
第九条班组安全生产标准
1、上岗前必须精力充沛,不准疲劳作业;
2、严禁班前班中饮酒和连班作业;
3、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随身携带安全用品、用具,员工必须熟知劳动防护用品及应急救援器材的使用方法;
4、按规定认真落实岗位面对面交接班;
5、岗前或工作中认真巡检,班组内各种设备、工具、车辆安全防护装置以及设施齐全可靠,严禁带隐患作业。
6、生产作业环境文明整洁,无垃圾、无油渣、无杂物、物料工具堆放整齐,安全通道畅通,安全标志明显,符合“6S”标准要求。
7、每个职工都能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无冒险蛮干,无违规操作现象。
8、班组人员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9、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相关操作,必须持证上岗,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10、新上岗职工(含转岗人员)必须明确专人监护,负责其安全工作,在监护期间不得独立操作。安全监护期不少于1个月。
11、凡有危险源的班组必须有完整的“危险源”控制图表以及应急提示卡。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达到熟知。
第十条班组记录标准
1、每个班组必须建立“班组工作日志”、“班组安全教育记录”、“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岗位交接班记录”,记录填写要真实,字迹工整、内容充实、保存完好,不得伪造、乱涂乱画。
2、作业区每周对“班组工作日志”、“班组安全教育记录”、“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检查签认一次,部门每月检查签认一次。无论哪一级检查,必须签署检查意见、检查单位、职务、姓名及检查时间。
安全管理制度工作篇8
1.目的和要求
1.1为建立安全检查内容、形式和整改程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促进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1.2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斟酌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1.3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除经常性的检查外,每年还应进行群众性的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
1.4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并制订《安全检查表》。
1.5建立由公司领导负责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做到边组织,边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应于公司各部门的安全技术检查。
3.职责
3.1安全环保部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检查规定的起草及管理工作。
3.2各单位负责本办法实施工作。
3.3各车间安全生产工作由车间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
4.工作程序
4.1安全检查的形式可分为公司级安全检查、事业部级安全检查、车间级安全自查、班组级安全检查、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不定期的特种检查。各种检查均应该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并按照检查内容逐项进行检查。
4.1.1公司级安全检查
由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带队,相关中层管理人员参与进行检查,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安全环保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4.1.2事业部级安全检查
由事业部经理带队,各车间主任参与进行检查,每周进行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事业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汇总,分别交由相关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情况要报安环部备案。暂不能实施的整改项目,拿出整改方案和措施上报公司安环部,由安环部报公司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整改。
4.1.3车间级安全自查
由车间主任、部门领导负责组织车间安全员、班组长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三次,每次检查要认真填写车间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检查情况报安环部备案。
4.1.4班组级安全检查
由班组长组织本班工人在各自工作范围内,按时按点进行巡回检查,并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4.1.5日常性检查。
4.1.5.1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安全责任心如何;特种作业是否持证上岗;对忽视安全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
4.1.5.2安全活动是否认真开展,各种记录资料是否齐全。
4.1.5.3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是否坚持了领导值班,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是否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出了问题能否严肃处理,是否认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不安全因素整改措施。
4.1.5.4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有无违章指挥、不按操作程序动作标准执行、违章作业现象,有无制定车间部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执行情况。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无脱岗、串岗、睡岗等违纪情况。
4.1.5.5各种原料是否按规定投入,各单元操作是否按规定操作,操作原始记录是否如实记录。
4.1.5.6机械、仪表、厂房、通道、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齐,职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生产现场是否按定置要求管理。安全文明生产、标志是否齐全,是否做到照明充足,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可靠,安全标志醒目,现场有无安全生产隐患。
4.1.5.7对职工工伤事故的调查、报告和处理中是否坚持了“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
4.1.5.8查作业环境及劳动条件、生产设备及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查原材料使用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料气体等引发安全事故的防范措施,查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是否符合安全防护标准,以及通风、照明、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等作业环境,劳动条件是否符合相关安全防护的标准。
4.1.5.9安全管理考核内容规定的安全检查;
4.1.6专业性安全技术检查。
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每年至少检查四次,内容主要是防火防爆、防尘防毒、安全装置以及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厂房建筑以及安全设施、人身安全、劳动保护器具、通风、除尘、噪声、护罩、栏杆、人孔等安全装置等;检查文明生产、环境卫生等进行专业检查,并对检查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技术档案,抄送质量技术部。
4.1.6.1吊具检查:包括吊钳、钢丝绳、吊链、吊环等。
4.1.6.2起重设备检查:对天车的吊钩、事故开关、行程极限开关、天车轮、钢丝绳等。
4.1.6.3电气检查:车间内的照明不准接一相一地。电气设施的金属外壳保护接地、临时线、配电及停送电装置、设备、仪表、安全联锁、报警仪器、安全状况;
4.1.6.4机台安全防护装置:如轴头应有套、轮应有罩、台应有栏、坑应有盖等。
4.1.6.5压力容器安全检查: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各种气瓶、特殊工种及用具等;
4.1.:6.6易燃易爆场所安全检查:主要对危化品库房、乙炔库、重大危险源贮罐区、煤仓、硫磺仓库等。检查防爆、防触电、防雷、防静电接地、防雷接地、防火、防爆、用火管理及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4.1.6.7库房检查:消防标识、消防设施、门窗、灯具等是否完好、有效;
4.1.6.8检查工艺操作、跑、冒、滴、漏、堵、串等;
4.1.6.9专业性安全检查由安全环保部组织,相关的分管副总经理带队,电气、技术、设备及相关技术人员、安全员和各车间主要领导进行联合大检查。
4.1.7季节性安全检查:
分别由各部门的主管领导,根据公司所在地理位置和气候特点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击、防暑降温、防风以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并将检查和整改内容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4.1.7.1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倒塌、防跑冒滴漏及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
4.1.7.2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汛、防暑、防爆、防人身伤害为重点检查内容;
4.1.7.3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保温为重点检查内容;
4.1.7.4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防滑、防毒为重点检查内容;
4.1.7.5季节性安全检查由安全环保部组织,分管领导带队,电气、技术、设备及相关技术人员、安全员和各车间主要领导进行联合大检查。
4.1.8节假日安全检查:
4.1.8.1重要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前,为保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应进行安全检查;
4.1.8.2节假日安全检查由安全环保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进行自查并做好记录;
4.1.8.3节日前需认真检查下列情况:
4.1.8.3.1生产原料、燃料、辅助原料及备品准备情况;
4.1.8.3.2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保管情况;
4.1.8.3.3贮存易燃、可燃易爆物料罐区的防火和安全保卫情况;
4.1.8.3.4假日生产安全措施的安排落实情况;
4.1.8.3.5劳动纪律、操作规程的执行以及节前安全教育情况;
4.1.8.3.6各类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隐患整改情况;
4.1.8.3.7节假日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
4.1.9不定期安全检查
4.1.9.1主要分为岗位工人检查和各级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生产工人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管理人员都必须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4.1.9.2新、改、扩建装置运行、试运、投产验收检查,装置开停工前、检修后检查,临时性专业检查及生产出现问题必须进行安全检查。该项检查由主管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分别负责进行。
4.1.10综合性安全检查:包括生产现场各方面的安全检查。按照公司、总调度室、各事业部、车间(班组)分别由分管副总经理、总调度室主任、事业部经理、车间主任组织有关部门、调度以及班组人员进行以“五查”(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检查和整改项目应该向上级汇报。公司级(包括节假日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事业部每月检查一次,总调度室、车间每周检查一次。
4.1.11其它安全检查。
4.1.11.1开展安全活动时,对各单位布置、进展情况的检查;
4.1.11.2对安全管理新制定的规定、制度的执行情况的检查。
4.1.12安全生产检查内容:五查(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
4.1.12.1查领导:安全生产是否执行了“首长责任制”;领导组织生产的同时,是否做到“安全第一”;是否把安全生产纳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是否做到生产与安全“五同时”;安全与生产、进度、设备、节能发生矛盾时,是否做到“四服从”;在安全工作有功人员是否做到了及时表扬和奖励等。
4.1.12.2查思想:检查职工的安全意识。在生产时,是否坚持“安全第一”;是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否有冒险蛮干、麻痹和侥幸思想;检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违章行为,是否敢于动真碰硬。
4.1.12.3查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有没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行为。
4.1.12.4查纪律:检查生产岗位上的劳动组织纪律、工艺纪律、安全纪律的执行情况。
4.1.12.5查隐患:生产运行中的设备、管道、容器、电气仪表等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地井、暗沟是否保持畅通;跑、冒、滴、漏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以及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触电、防物体打击、防灼烫等不安全因素。
4.2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4.2.1事故隐患范围:
4.2.1.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
4.2.1.2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生产设施、安全设施隐患;
4.2.1.3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
4.2.2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的管理、实施、验收:
4.2.2.1对查出的隐患应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车间、班组两级管理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4.2.2.2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做到“三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日期),“二不交”(即: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公司);
4.2.2.3检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限于物质或技术条件暂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并落实风险消减措施,然后定出计划,按期解决。事业部和车间无力解决的,及时向公司安全环保部写书面报告,申请安排解决;
4.2.2.4凡查出的重大隐患,在未彻底整改前,各有关部门、各车间应采取有效的风险消减措施并由安全环保部监督执行;
4.2.2.5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列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4.2.2.6对未按期整改的隐患,实行《隐患整改通知单》办法,由安全管理人员填写,由安全环保部签发,由车间负责人签收并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处理完毕,《隐患整改通知单》应存档检查;
4.2.2.7各类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和节假日检查,其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必须认真保存备案;
4.2.2.8凡查出的各类隐患,因没及时整改而造成事故,要追究隐患发生车间安全负责人的责任。
4.3安全检查的形式和注意事项。
4.3.1针对检查的项目内容,要有针对性地学习相关法规、政策、技术、业务知识,提高法规、标准和政策水平。
4.3.2将自查与互查有机结合起来,班组以自查为主,车间互相检查,相互取长补短,相互学习、借鉴。
4.3.3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根据检查记录进行整理和分析,采取整改措施。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4.3.4制定和建立安全档案。收集基本数据,掌握基本安全情况,实现安全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源点的动态管理,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潜在危险因素)提供数据,同时为以后的安全检查奠定基础。
5附则
5.1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法规执行。
5.2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安全管理制度工作篇9
严格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因工伤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把安全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根据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技术交度如下:
1、工程开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工程特点、所处地理环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有关技术、安全部门批准。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2、工程开工时,由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向组织施工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
3、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工地项目经理要组织施工员向实际操作的班组成员将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作详细讲解,并以书面形式下达班组。
4、施工员根据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实施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责任人落实到班组、个人、履行签字验收制度。
5、施工现场的生产组织者,不得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私自变更,如由合理的建议,应书面报总工程师批准,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贯彻执行。
6、安全职能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的对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安全管理制度工作篇10
(1)起草。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由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的部门负责起草。应对起草目的、适用范围、主管部门、解释部门和施行日期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同时做好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
规章制度的编制,应做到目的明确,文字表达条理清楚、结构严谨、用词准确、文字简明、标点符号正确。
(2)会签或公开征求意见。责任部门起草的规章制度草案,应通过正式渠道征求有关部门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意见不一致时,一般由分管安全的负责人组织讨论,取得一致意见。
(3)审核。安全规章制度在签发前,应进行审核。一是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法律事务的部门,对规章制度与相关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及与生产经营单位现行规章制度一致性进行审查;二是专业性较强的规章制度应邀请相关专家进行审核;三是安全奖惩等涉及全员性的制度,应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进行审核。
(4)签发。技术规程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等技术性较强的安全规章制度,由生产经营单位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或总工程师签发,涉及全局性的`综合管理类安全规章制度应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
(5)发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应采用固定的发布方式,如通过红头文件形式、在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办公网络发布等。发布的范围应覆盖与制度相关的部门及人员。有些特殊的制度还应正式送达相关人员,并由接收人员签字。
(6)培训。新颁布、修订的安全规章制度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对安全操作规程类制度,还应组织进行考试。
(7)反馈。应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或建立信息反馈渠道,及时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效果。
(8)持续改进。生产经营单位应每年制订安全规章制度制定、修订计划,并公布现行有效的安全规章制度清单。对安全操作规程类安全规章制度,除每年进行一次修订外,3至5年应组织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并重新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