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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工作制度

时间: 新华 制度

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体现了人类对于人与物的关系的认识和调控,是人们对于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的意识和规范的反映。如何才能写出优秀的施工安全工作制度?这里给大家分享施工安全工作制度供大家参考。

施工安全工作制度篇1

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监督、指导、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不安全因素的方法途径和有力措施,各级职能部门必须认真抓紧抓好这项工作。

1、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应根据施工(生产)季节、气候、环境的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内容、标准,一般的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装置、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伤亡事故处理等等。

2、检查评定标准。

安全生产检查的评定标准按照浙建建成(1997)282号文件《浙江省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现场管理规定》的要求作为评定标准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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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工作制度篇2

第一条安全管理

1、新进场未经三级教育并考试合格而安排上岗作业(以教育登记卡考试卷为依据),出现5人或5人以上者,每人罚款100元。

2、电工、焊工(含气焊工)、起重作业人员、登高架设人员、工地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人罚款500元。

3、塔吊、施工升降机安装或搭设完毕,无办理验收(包括阶段验收)手续就投入使用的,(经验收签证单为依据)每出现一例罚款1000元。

4、招用童工或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三条所规定的禁忌劳动的或施工现场内有小孩的,每发现一人/次罚款500元。

5、对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检查人员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不按期整改或整改后不报有关人员进行复查的,罚款500元(按次数加倍计算并累计处罚)。

6、对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检查人员到现场检查,施工单位不配合的,每次处罚5000元。

7、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的,每例罚款500元。

8、招聘工人必须办理登记手续,递交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婚育证明及计生证(女工)并办理工地出入证。

第二条建筑机械(包括机具)安全管理

1、施工升降机有下列安全隐患:

1)吊笼限位开关、紧急出口开关、上下限位开关、及山下极限位有碰块、断绳保护开关缺或不能有效使用,每处罚款500元。

2)缓冲器(弹簧)失效;升降机底层进出口未设防护棚;缷料平台无防护门或未关闭、平台未满铺脚手板、防护栏杆不稳或高度不足1.2米、架体与外架有刚性连接共同受力、防护门有缺陷等,每处处罚200元。

3)钢丝绳及滑轮系统:

(1)钢丝绳出现断股、缩径、断丝数量等超过报废标准;

(2)滑轮运转卡死、支座松动;

(3)钢丝绳固定,每端小于四个绳夹;每处处罚500元。

4)电气系统:未设置开关箱和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出现破损、漏电,穿线金属软管锈蚀、破损无接零保护;每处处罚500元。

5)违章乘坐井架、吊篮、施工货梯、塔吊、工程机械等非载人工具的,每人/次处罚200元。

2、塔吊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例处罚300元。

1)无力矩、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或不灵敏的,行走限位器无碰触装置的;

2)吊钩和交换机滚筒无保险装置的;

3)无专人指挥的。

3、工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例罚款200元。

1)砂轮、电锯、转轴、皮带轮、明齿轮、联轴器、搅拌机等转动的危险部位无安全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失灵;

2)混凝土搅拌机料斗升高后非作业时无挂保险钩;

3)园盘锯无分料器、护罩或随机使用胶壳闸刀作电源开关;

4)卷扬机、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机、锯机、钢筋机械无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的;

5)施工现场加工制作房,未按规范要求搭设的。

第三条电气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例处罚300元:

1、不采用三相五线制(TN-S)供电的;电气设备不按规定接零(接地)保护,违章使用金属线代替保险丝);

2、手持电动工具、潜水泵、移动式电气设备、民工宿舍用电线路不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开关的或规格不符规定的;

3、使用导线直接插入电源插座或钩在闸刀开头的保险丝上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破损裸露出金属导线等的;电线缆乱接乱接行为的;

4、电气线路,灯具架设和安装不符合规范(含民工宿舍工棚);

5、不按规定架设电线或埋地电缆线路;工作手灯或危险场所不使用安全电压的。

施工安全工作制度篇3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的有关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为了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应制订本制度:

1、安全生产组织设计编审内容。

①平面布置。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各种设施布局合理,道路坚实平坦,排水畅通,物料堆放整齐有序,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②土方工程。应根据基坑、沟渠、地下室等挖土深度和土质情况,选择合理开挖方法,确定边坡和采用支撑、支护等,以防坍塌。

③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应按照JC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编制。

施工现场的各种电气线路及设备都必须规范,包括架空线安全距离,设置“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电要求设置电箱,使用合格电气设备,采用三级漏电保护及“一机一闸一触保”等措施。

④脚手架搭设方案要符合规范,“四口”、“五临边”和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要可靠,安全网(平网、立网)布设合理有效,网要有出厂合格证,不能以次充好,要保证质量。

⑤施工电梯、塔吊、井架位置恰当,牢固性、稳定性好,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⑥防火、防雷、防毒、防爆措施正确、有效。

⑦文明施工,减少噪声,控制烟尘,临街、近居民区工程采用全封闭作业。

2、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所谓特殊工程是指结构复杂、超高层、跨度大、工艺要求高、所处位置特殊的工程,这些工程应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如爆破工程、大型吊装、沉箱、沉井、烟囱、水塔工程、特殊架设、超高层脚手架、井架搭设和拆除等,特殊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有设计依据,强度计算,并有详图和文字说明。

3、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①雨季施工,重点防坍塌、防雷击、防触电、防台风等。

②夏季施工,重点是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③冬季施工,重点防冻、防滑、防火防中毒等。

4、安全技术措施落实。

①开工前,工程项目经理或技术总负责人对施工员、班长和作业人员应进行交底,除口头外,应有书面材料,并履行双方签字手续,并注明交底日期。

②项目经理要注重在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③项目部应建立实施技术措施计划目标管理考核制。

施工安全工作制度篇4

(1)按照施工保证计划要求,对施工现场全过程进行控制;

(2)严格监督实施本工种的安全操作技术规范;

(3)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的操作的施工任务,除及时制止外,有责任向项目经理汇报;

(4)认真执行对施工人员的分部分项工程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施工前向各班组长交签,并进行检查、督促各班组长向施工人员交底;

(5)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保护现场迅速报告;

(6)对已发生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必须定人、定措施、定时间,及时消除隐患,并报安全员进行复检;

(7)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危险部位,搭设外脚手架、拆除外墙脚手架,临时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施工用电机械的变动移位。拆除模板,动用明火等。按规定程序向主管人员申报。

(8)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维修。

施工安全工作制度篇5

建设工程进入冬季施工阶段,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增多,气温较低,空气干燥,容易引起各类施工安全事故,为切实加强项目部冬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有效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市容综合整治项目部与监理公司监理部共同对目前立面改造工程冬季施工现场进行了危险因素辨识,提出以下相关预防要求:

一、防火灾

1、入冬前,各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冬施消防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教育职工严守各项规章制度,注意施工安全。

2、施工单位应制订冬季安全生产和防火、防爆的具体措施,施工中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不得违章作业。

3、施工单位不得在工作地点、生活区内采用明火、大功率电炉、灯具等取暖。

4、严格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动火作业必须办理作业票。

5、动火作业时,落实好焊渣或切割火星的现场火源防护,做好遮挡、配备灭火器和管理人员。

6、各种化学外加剂、有毒物品、油料等易燃物品应设专库存放、专人管理并建立严格的领取制度。

7、加强各种材料、砼构件、乙炔瓶、氧气瓶等管理,存放场所应符合安全要求。

8、严禁6级以上大风、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时进行动火作业。

二、防冻滑、防高空坠落

1、作业人员作业前应穿戴好劳保用品,每天开工前对使用的安全带逐一进行检查,有明显破损处需立即更换,确保安全带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定期(特别是大风大雪等恶劣天气过后)对脚手架架体、基础、上人马道、安全网、脚手板、防护网等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禁随意拆除架体构件及变更架体结构。

3、切实做好防滑措施,大风、雪后要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在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后方可进行正常施工。

4、由于冬季施工人员行动缓慢、笨拙、反应迟钝,上下架前需专业管理人员喊话并监督,双手离开防护栏杆后将安全带挂于高处。

5、严禁6级以上大风、雨、雪、雾等恶劣天气进行高处作业。

三、防触电

1、加强现场临时用电管理,严禁乱接线,加强用电线路的检查,避免因线路老化造成漏电事故。

2、现场应设电工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用电设备,严禁非电工人员随意拆改。

3、施工现场严禁使用裸线,电线铺设要防砸、防碾压,防止电线冻结在冰雪之中。

4、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过后,应对供电线路进行全面检查,防止断线等原因造成触电事故。

四、防物体打击

1、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2、上方有施工时,下方应设置“小心落物”等警示标识或拉彩条旗警戒。

3、严禁抛、扔物料及工具。

4、严禁6级以上大风、雨、雪、雾等恶劣天气进行吊装作业。

五、监督检查

1、项目部、安全监理组将严格审查冬季施工方案,督促、检查方案落实情况,并对各施工单位冬季施工安全交底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项目部、安全监理组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包括实体及自检资料),如发现违章行为将按上限罚款,未按本办法要求落实到位处将停工整改,直至整改完成方可复工。

施工安全工作制度篇6

一、施工现场组织管理

1、施工现场(工地)应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管安全。工地主任(项目经理)对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

2、工地应建立由工地领导成员(包括施工员、工长等)轮流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记录。并检查监督班组安全制度的执行。同时还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3、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本班组持有操作证情况。同时,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4、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应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监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各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

1、施工现场(单位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基础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2)安全技术交底书。

(3)安全设施任务单(复杂或特殊要求的设施,还应有设计图纸、计算书)。

(4)安全设施验收书。

(5)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安全交底书和安全操作规定。

(6)特种作业人员验证记录。

(7)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

(1)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应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全设施要列入任务单,布置落实,责任到人。

(2)完成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才准使用。

(3)在使用过程中,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3、防火防爆

(1)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处;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

(2)施工现场特别需重视并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

①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储存、保管、领用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

②各种气瓶的正确运输、存放、使用。气瓶放置地点应距明火作业点10m以外,要防曝晒,气瓶防振圈、瓶帽等保护装置必须齐全。瓶阀的嘴禁止沾染油脂,手或手套和工具上有油脂时,不准开启瓶阀。

③对各种可燃性液体、油漆涂料等都必须熟悉其运输、保存、使用要求,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在运输、保存、使用时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

(1)对新入的职工、调动工作及临时工、合同工、培训和实习人员都应进行严格的三级教育。

①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了解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学习一般电气安全知识和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发生事故后,如何自报、抢报等,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②在工区或项目部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生产情况、劳动纪律、生产规则、安全注意事项、了解工作地的危险部位、危险机电设施、尘毒作业情况等。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程,紧急情况下安全处置及疏散车。

③在班组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了解工段、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学习机具设备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个人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危险机件,危险物的控制方法,以及发生事故的紧急防护措施等。

(2)特种作业教育

①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

施工安全工作制度篇7

(一)组织机构

1、建立esse爱喜.嘉年华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李均担任组长,项目执行经理胡朝军、技术负责人杜武、安全员胥执双为副组长,施工员:甘志荣、黄猛、黄廷富、熊凯、龙江,材料员:王国崇、李成贵等其他为组员,明确岗位责任,奖罚兑现。

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公司要求,结合工地实际情况,制定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奖罚办法。

3、项目部和施工管理办公室必须按统一的规格标准,制作安全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责任制度,悬挂于办公室内,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分解和细化后各自的责任,安全责任,责任的考核目标,做到责任明确,奖罚鲜明,切实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4、凡安全防护措施不齐备,存在严重隐患。或管理人员盲目指挥,安全无保证一时,安全员有权令其停工,坚持一票否决制。

(二)安全管理目标

无死亡事故。

无重伤事故,全年轻伤率不超过3‰。

无火灾及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达95%以上。

特殊工种全部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安全合格率100%,优良率50%以上。

安全文明施工全面达到“绵阳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标准,争创“四川省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安全目标(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年、月都要控制达标计划,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考核到人。

(三)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安全防护措施提前施工,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2、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人报到后,按在册人数开会宣传有关法规、规章制度,由项目经理与每个人签定《安全生产合同书》,未经教育培训和签定合同书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3、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按工种由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向班组做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要求具体、明确,要有正式的书面记录和签字。特殊工种,如架子工、塔机工、电工等分别按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做专项技术交底,形成书面文字,签字后交付作业。

4、每月安全领导小组作一次工地的安全检查,平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分片或分组开会教育,令其整改。

5、每天安全员和班组长向班组安全讲话,检查安全准备工作,紧跟生产制度,进行监护,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对冒险作业,坚决制止。其教育或均需记录签字,以示慎重敲响警钟。

6、严格“三宝“的使用,上班不戴安全帽的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一次罚款5-30元,不听劝阻的,停止其作业。安全网间隔一层搭设,必须牢固可靠,符合规范要求。

7、严禁酒后上班,不准打赤脚、穿拖鞋、硬底鞋上班。不准高处向下扔物品,违规罚款5-30元。

8、“四口”,坑、井、易燃易爆场所,电源装置和危险地带,设置护栏,夜间设红灯示警。

9、特殊工种,如电工、架子工、焊工,起重工、机械工等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准进行操作。

10、机械设备有漏电保护装置和接零接地,施工电线架空搭设,不准线拖在地上,开关、插座集中在配电箱内,有防雨装置由电工专职管理。

11、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每天上班试运行运转后才能进入施工操作,严禁塔机等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12、易发生触电事故地方和移动照明,使用36伏低压行灯。

13、搅拌台、钢筋制作场、木工制作场,必须在牢固棚架下操作。磨石机、水泵操作和电工等,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作业。

14、木工房、库房、工棚、厨房等临时设施,配套足够的灭火器材,挂有醒目的警示标志,严禁吸烟。

15、暑期施工,有相应的十滴水,清凉油等,防暑药品,爆晒地点,应有遮荫措施。对粉尘,有毒气体有保护措施。

16、若发生安全事故,除积极挽救伤员和上报外,必须按“三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切实整改。

(四)安全管理基础资料

安全档案资料是安全基础工作之一,也是检查考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治疗和反映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同时是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分析、研究、掌握安全动态,以便改进工作,达到预测、预报、预防事故的目的`,必须及时作好作全,真实反映情况。要作好的治疗主要有:

1、工地的安全组织机构及岗位责任制;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制度;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4、安全技术资料(计划、措施)、交底、检查验收;

5、班组安全活动情况(包括违章作业的教育、处理);

6、组安全工种人员上岗证复印件(编汇成册,注明上、离岗时间和原因);

7、奖罚资料;

8、伤亡事故档案;

9、关文件、会议记录。

(五)安全检查

1、按《绵阳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表》中的项目,逐一检查。

2、对安全管理基础资料逐一核实,审查。

3、作出评定、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意见。

4、复查整改情况。

施工安全工作制度篇8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实现本项目施工安全生产,保护人员与设备安全、保护环境不被破坏,改善施工环境,使路桥施工与现代施工管理科学化、文明化、标准化,推动企业施工向深层次、标准化发展,展现中建七局华东公司的.路桥品牌形象,体现本工程文明施工形象,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徐州市三环东路高架快速路建设工程二标项目。

2文明施工管理程序

3职责

3.1安保部负责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

3.2各工区和各施工队责任人负责本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确定管理责任人。

3.3施工队安全员负责本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检查、监督。

3.4现场工程师对分管范围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施工安全工作制度篇9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略)。

二、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

项目管理人员必须进行上述安全规范、规程的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所有进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分工种进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新进场工人及变换工种工人必须进行以上安全教育。

项目在季节性变化时,或节假日前后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工人进行各种安全教育。

加强对进场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实行培训考核上岗,建立劳务承包方培训档案制度。

三、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班前安全活动由各专业工长和班组长主持,在每天工作前进行10~15分钟班前安全活动。

班前安全活动主要讲述当天工作的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注意事项,作业时防护用品和机械设备的正确使用,对于昨天发现隐患如何进行整改。

班前安全活动由班组长做好每天活动内容以及受教育人签名,每星期总结一次,并将整理好的记录交项目专职安全员归档。

四、安全生产检查、验收制度

(1)公司对项目的检查

公司每月对项目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公司主管安全、文明施工的副总经理为首,公司总工程师、公司技术组、工程组、材料部、设备部及公司安全主任参加组成检查组,检查评分标准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来进行。并填写《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公司安全主任不定期对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公司对每次检查提出考评报告,并对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讲解,提出整改的措施,发出整改通知书。项目部根椐检查提出的问题定人、定时进行整改,整改完后将结果上报公司工程组,由公司安全主任负责进行复查。

(2)项目自检

项目经理部每周定期对本项目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项目经理为主,生产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材料负责人、设备负责人及项目安全员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检查出的&39;隐患进行"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并填写《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公司工程组。

施工现场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安全检查。

互检:班组之间开展的安全检查,相互监督。

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班组及其它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或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交给下道工序使用。

项目安全员每天对所负责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情况进行巡回检查。

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巡回检查,要有巡回检查记录,发现问题要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

(3)安全验收

a脚手架搭设好后,必须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架子班(组)长进行分段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b井字架安装完毕,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经理、设备负责人、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c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施工机具在安装完毕,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经理、设备负责人、施工机具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d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装完毕,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生产副经理、设备负责人、临时用电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安全交底的要求:

工程开工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条件以及施工程序,编制项目施工安全交底计划,明确施工过程中要进行哪些安全交底,交底应包括哪些内容,各次交底应在什么时候由谁负责进行以及交底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由谁来检查和验证等内容。

本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分别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各工长负责进行。

在下列情况下,需进行安全交底:

a、工程开工前,应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及整个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b、推广应用"四新"技术时。

c、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

d、特殊过程、关键工序施工前。

e、重要、关键结构部位或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工程组位施工前。

安全交底应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的安全政策、法令、规范、规程、标准等。

安全交底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后,交底人应组织接受交底人认真讨论并及时回答接受交底人提出的问题,待接受人明确交底意图后,双方在交底书上签字。

六、安全生产合同制度

为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严肃安全生产管理,必须以合同形式来约束项目经理部、以及施工班组的行为,以加强全体人员的责任心。

公司与项目经理部、项目部与劳务承包方、项目经理与班组负责人、项目部与班组工人(职工)均应签订安全生产合约书。

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特种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范围:电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机动车辆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3)所有从事特种作业者必须持有国家或当地市、县有关部门或其指定单位的考核上岗证。

(4)施工现场所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登记并报公司工程组备案。

八、施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工作,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坚持安全第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防火工作,实行各级防火制度,明确各岗位防火责任区和职责。

(3)建立防火检查制度,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项目部每星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防火进行一次检查;公司每月对项目进行检查评比。

九、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十、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略)。

施工安全工作制度篇10

为认真执行国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贯彻好电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确保机组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办法。

第一章施工安全措施

第一条施工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做到工前讲安全,现场查安全,工后评安全。人人坚持质量标准,个个严格工艺作风,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不麻痹大意,不玩忽职守。

第二条进入施工现场前,对所有参加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规考试,组织学习公司的有关规定及各类规章制度,并在施工中严格遵守,同时接受总工室安环专职的检查和监督。从事改造项目的人员还需事先进行技术学习,熟悉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安全注意事项,防止质量事故及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第三条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机构,专业、检修班必须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和安全管理,做好与安监人员的协调联络工作。

第四条认真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及监护制度,停、送电申请制度,主动与运行人员配合,确保检修设备的可靠隔离。

第五条施工前对使用的电气工具、绝缘工具、登高安全用具、起重工具等进行认真检查试验并建立台帐,试验不合格的严禁使用。所有检修电源盘检修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第六条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必须向工作班成员交待清楚工作内容、安全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并必须检查各系统,特别是公用系统已与运行机组可靠地隔离,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工。工作负责人不可随便离开其负责的工作现场。

第七条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都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下颌带。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它可靠的安全措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第八条遵守厂区严禁吸烟的规定,禁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必须先办动火工作票,并按动火工作票的要求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气瓶要垂直放置并固定好,氧气瓶和乙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距明火不得小于10米。

第九条对油漆、丙酮、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液体的使用,必须清楚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其周围应设有围栏,挂有“严禁烟火”的警示牌,使用后的废液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严禁倒入电缆沟或灰沟内。

第十条任何危险品进入现场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设置好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十一条施工中确需在建筑物上穿孔时,应事先得到生产部审定、生产副总批准后方可进行。电缆孔洞封堵保持完好,因施工将封堵拆开后,工作结束时及时恢复封堵。现场设置的灭火器材不得移动或挪作它用。

第十二条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工具袋,作业时的工器具、材料不准上下抛掷。

第十三条平台、扶梯、脚手架及设备上,不准任意放置工具、器材、边角料,因工作需要必须做好防高空落物的措施。上下层同时作业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板、罩棚或其它隔离措施。

第十四条因工作需要拆除的扶梯、平台、栏杆等,必须得到有关技术人员的许可方可进行,但工作结束或告一段落,必须及时恢复或装设临时围栏。

第十五条在高处拆卸设备的区域下方应设置安全隔离带,禁止行人通行和逗留,必须切实做好防止高空落物的安全措施。

第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厂内机动车辆持证驾驶,不准超载,不得人货混装,不得超速行驶,注意按厂区交通标志行驶。

第十七条脚手架在施工中是一项不可缺少的施工设施,使用人、搭设人必须严格执行《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焊接工作应坚持做到“十不焊”(即:未经专门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焊割;焊割工具和设备有缺陷,不准焊割;带有压力的设备上,不准焊割;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上、油漆未干的结构或物体上,不准焊割;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或仓库内,不准焊割;储有残余油脂或可燃液体的容器、管道上,不准焊割;下雨雪天,露天未采取防雨雪措施,不可焊割;起吊着的物体,不可焊割;风力超过5级的露天作业,不准焊割;在可能引起火灾的场所,不可焊割),做到材质清楚,工艺严格,质量保证。严禁使用氧气做气源打磨工件,严禁使用氧气充压查漏。

第十九条现场使用的焊钳线、氧气、乙炔皮管不准乱拉乱接,乙炔瓶出口应设回火防止器,工作结束或工作人员离开现场必须及时切断焊机电源或关闭氧气、乙炔气源阀门。

第二十条在焊接工作中,严禁使起吊钢丝绳烘烤受热或利用钢丝绳、手拉葫芦或油管道作接地线使用。根据风向和焊割火花溅落点,首先要清理动火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现场应存放足够的灭火器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第二十一条起吊工作必须坚持“十不吊”的原则(即:超过额定负荷不吊;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清,光线暗淡不吊;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行车悬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不吊;歪拉斜挂不吊;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有浮动物不吊;氢、氧气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物体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有棱角快口物体未垫好不吊;违章指挥不吊),并由专人统一指挥,统一信号,起吊设备必须由专人操作,严禁非起重人员擅自指挥和操作。

第二十二条起重机正在吊物时,吊杆吊物下面禁止任何人停留或通过,并设有专人监护。因起吊需要进行的楼板打孔,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设备管理部及有关土建专工现场审定、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打孔。吊物的孔洞,工作结束后或告一段落,应将孔洞盖板及时恢复。

第二十三条起重物品必须绑牢,吊钩要挂在物品的重心上,禁止在吊运重物上站人,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

第二十四条在任何情况下禁止钢丝绳和电焊机的导线或其它电线相接触。一旦发现钢丝绳有接地现象,应立即停止工作,直至查出隐患整改后,方可继续工作。

第二十五条使用220v的电气工具,必须戴绝缘手套,使用装有触电保安器、就近可切断电源的配电盘。对现场使用220v临时照明,应事先申请联系,待安监部审批后,由专业人员架空敷设,不准擅自拆除或迁移,更不准手提导线或灯具作行灯使用。进入金属容器内工作,应使用12v行灯,电气工具的电压不应超过24v。

第二十六条进入容器、油箱内部进行检修、清理工作,必须先进行充分通风,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外面必须设有监护人。对盛过油脂或可燃液体的容器需进行电、火焊的,必须先用蒸汽或热碱水冲洗干净后,才准许工作。

第二十七条容器、管道及阀门解体或拆除后,对敞开部分应封盖,朝上管口应封堵,其内部不准放置工具或物件。

第二十八条因工作需要而揭开的电缆沟、管沟及灰沟等盖板,工作结束或告一段落,必须及时将其恢复或采取临时封盖措施,否则应设围栏及警告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

第二十九条加强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第三十条当安全与进度发生矛盾时,首先要服从安全。在施工中认真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重点要防止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章安全监督工作要求

第三十一条认真贯彻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执行公司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对执行规程、规定、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十二条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掌握检修现场安全工作动向,不断总结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积极开展反事故斗争。

第三十三条每天深入检修现场,检查装置性违章和习惯性违章的行为,并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监督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并根据情节轻重提出考核意见,报安全监督领导小组批准执行。

第三十四条及时制止危及设备、人身安全的违章作业行为,及时向发生

不安全行为的部门的当事人索取有关资料,拍摄现场录像和照片,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召开调查分析会,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做到原因清楚,责任明确,措施落实。

第三十五条安全监督主要内容,参照〈机组检修现场安全工作规定〉的

要求和检修机组调试阶段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章文明施工要求

第三十六条施工现场应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焊接电缆线应挂好,不乱丢电焊条。焊条头、螺帽、短线及板、管件等及时清理,拆下的仍可使用的设备部件,不得扔入废料堆。完工后的脚手架、临时照明线及时拆除、物件放置整齐,保证道路畅通,现场垃圾、杂物及时清理。

第三十七条施工现场应做到“三无”(无油迹、无水、无灰)、“三齐”(拆下零部件排放整齐、检修机具摆放整齐、材料备品堆放整齐)、“三不乱”(电线不乱拉、管道不乱放、杂物不乱丢)。

第三十八条检修结束后,设备的保温、护罩、护板应完整、规范。

第三十九条检修现场照明保证安全、充足、走线规范。

第四十条电缆、管道走向规范、孔洞封堵规范。沟道、孔洞盖板平整、齐全,遮栏、栏杆齐全、规范。

第四十一条检修中拆下的零部件、工器具摆放应采取必要的铺垫措施,以免损坏门窗玻璃、地砖、墙面、基座瓷砖。

第四十二条检修后,设备标志应齐全,色环清晰,色环、色标准确,介质流向清楚。

第四十三条检修后,现场地面不应有积油、积灰、泥垢,应见本色,设备、基座、地面不应有老的积油、积垢痕迹。

第四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自20__年12月6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办法同时作废。

施工安全工作制度篇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面提升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__〕11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工程项目)。建筑施工企业是指在我省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

第三条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具体考评工作由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考评主体)实施。

省级考评主体负责全省特级、一级(含专业承包一级)、中央在陕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市级考评主体负责本辖区二级(含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县级考评主体负责本辖区三级(含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下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四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鼓励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六条各级建筑业协会要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宣传、教育及相关培训工作。

第二章工程项目考评

第七条考评主体对本辖区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以工程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标准化自评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第九条工程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负总责,由总包、专业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等相关人员共同组成自评机构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项目首次开展自评的时间为办理监督手续当月起。

第十条工程项目自评机构每月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__)开展安全标准化自评工作,项目自评材料须留档备查;在对施工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评分时,属于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应注明该单位名称。建设、监理单位对项目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发现自评工作不认真或安全隐患未消除的,责令其整改或重新自评。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因特殊情况中止施工时,总承包单位应向工程项目考评主体出具经驻工地监理机构及建设单位签署的中止考评报告,报告中应说明中止原因;复工前,总承包单位向工程项目考评主体出具复工报告以及对施工现场进行自查的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考评在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工程项目考评主体应当在实施日常安全监督时同步开展工程项目考评工作,并抽查项目阶段性自评情况,指导监督工程项目自评工作。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完工后办理竣工验收前,由建筑施工企业向工程项目考评主体提交《陕西省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请表》(附件1)及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主要包括:

(一)项目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录及变更文件资料;

(二)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月自评表;

(三)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月自评汇总表;

(四)企业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季度评价汇总表;

(五)工程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六)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因安全生产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包括通报表扬、表彰奖励、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

(七)工程项目考评主体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考评资料后,以工程项目自评为基础,结合监督检查情况,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定,在10个工作日内向建筑施工企业下发《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项目考评结果告知书中应包括项目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等单位及其项目主要负责人信息。项目自评资料不符合要求,或与实际状况不符的,项目考评主体书面说明理由并退回资料。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综合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为“优良”,70分(含)以上80分(不含)以下的为“合格”,70分(不含)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十六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工程项目,优先评定为优良。

(一)获得全国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省级文明工地或者工程所在地安全文明施工观摩工地的;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受到省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奖励的;

(三)在施工安全技术和标准化研发方面获得专利或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不合格:

(一)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再统计行政处罚次数);

(二)因存在安全隐患在一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考评主体2次及以上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的;

(三)月自评资料不健全、不连续或企业未对项目标准化工作进行季度检查评分的;

(四)办理竣工验收前建筑施工企业未提交工程项目自评及申请材料或项目自评材料弄虚作假的。

第三章企业考评

第十八条考评主体应当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第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含外省进陕企业)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__)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并向考评主体报备,自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第二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应提前90日向考评主体提交《陕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申请表》(附表2)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主要包括: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周期自评表;

(二)近三年内企业承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汇总表;

(三)因安全生产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包括通报表扬、表彰、奖励、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

(四)承建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五)考评主体规定的其它材料。

由省级考评主体考评的企业,应提前90天向省建筑业协会安全分会提交有关资料,省建筑业协会安全分会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完整性进行审查,将符合要求的资料移交省级考评主体进行考评。

第二十一条企业考评在企业自评的基础上进行。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材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以企业自评为基础,结合企业自评报告、企业承建项目考评结果,评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2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放《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

第二十二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或复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汇总得分在80分(含)以上为“优良”,70分(含)以上80分(不含)以下为“合格”,7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在考评周期内(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评为优良:

1、竣工项目考评优良率达到10%以上的;

2、在建工程全部实行关键岗位实名制管理的;

3、省级文明工地数量达到已考评项目总数量10%以上;或者获得全国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2个及以上、或者获得省级文明工地观摩工地1个及以上的;

4、获得省级以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表彰奖励的;

5、在施工安全技术和标准化研发方面获得专利或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

第二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不合格:

(一)未按规定开展企业自评工作或自评结果低于70分的;

(二)企业近三年所承建的项目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再统计行政处罚次数);

(三)企业近三年已竣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率超过5%的。

第四章奖励和惩戒

第二十五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情况记入安全生产信用档案。

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在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重新复核其安全生产条件,对整改后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整改后合格”,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总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30日内重新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对重新考核合格的,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对重新考核不合格或逾期未考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第二十八条经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合格或优良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评主体撤销原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的;

(二)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考评过程中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五章考评管理

第二十九条外省进陕建筑施工企业和外省进陕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考评结果,由省级考评主体汇总,省厅每年12月转送至企业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考评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制度、流程,加强考评管理。各级考评主体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辖区考评工作,并将其单位、姓名、电话报省考评主体备案。

第三十一条各级考评主体在对辖区企业进行考评时,可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该企业在外市(区)及外省项目考评情况、结合该企业在辖区的实际,做出考评结果;

各市(区)将辖区项目考评结果统计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向省考评主体报送。对企业考评结果原则上每季度报送1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每月中旬在陕西建设网公布各市(区)上报和外省转送的项目考评结果以及企业考评结果。

第三十二条对于工程项目或施工企业因受到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不良行为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或因获得通报表扬、表彰、奖励等业绩被评定为优良的,均以各级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为准。

第三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周期自评工作不足半年的,可以不向考评主体提交该年度周期自评表,但应提供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之外的其他材料;半年以上的,按一个年周期计起。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细则》自20__年5月22日起施行,至20__年5月21日自行废止,有效期五年。

陕西省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

根据《细则》,全省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将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具体考评工作由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实施。《细则》明确,工程项目考评是对本辖区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以工程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标准化自评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企业考评主体应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企业(含外省进陕企业)应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并向考评主体报备,自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施工安全工作制度篇12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建委《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推行绿色施工的通知》(京建施〔20__〕651号文件)及集团项目部《关于在集团范围内推行绿色施工的通知》(城建安全发〔20__〕383号文件)精神,有效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确保安全生产和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实现绿色施工,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项目施工工程

三、项目部绿色文明施工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吴振庆

副组长:张改亭宋子贤

成员:刘良伍

季有武

李云喜

杨俊友

刘鹏飞

四、工作职责

(一)相关职能部室要及时对单位的绿色施工达标工作进行指导并定时跟踪监控。

(二)“行政一把手”即经理,为绿色施工创建达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负责组织创建落实达标工作。

(三)项目安全管理部为创建绿色施工达标工作的牵头部门并负责相关业务指导工作。

(四)绿色施工创建达标工作中的环境保护工作由项目环境主管部门负责。

(五)绿色施工创建达标工作中的消防保卫和环境卫生工作由项目部行政保卫部负责。

(六)绿色施工创建达标工作中的外埠施工队伍的各项管理工作由项目部外管部负责。

(七)绿色施工创建达标工作中的机械安全及现场料具的管理工作由项目部材料、机械主管部门负责。

(八)项目部财务部负责绿色施工创建达标工作中的资金审批和协调工作。

(十)项目部工会负责组织相关人员适时进行巡视检查。

五、术语

(一)八大口:原指安全管理、现场管理、料具管理、环境保护、临时用电、机械设备、消防保卫、生活区管理等八项管理业务,现泛指与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有关的所有工作及项目部和各部门的相关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

(二)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设计:指各在施工程在基础施工前、地上结构施工前、装饰装修施工前,对本工程不同施工阶段的文明安全施工管理的标准、重点、难点及相关措施和要求,施工总平面规划,文明安全施工责任区、责任人,事故应急救援处理方案等进行事前设计,设计后进行书面交底的管理制度,简称安全设计,也称文明施工宏划和策化。

(三)文明安全施工检查档案:指以单位工地为单元收集和编制的相关资料,包括工程概况、安全设计、检查记录、教育记录、考评记录、验收记录相关文件等内容。

六、组织机构

(一)文明安全施工检查组: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由工程管理、劳务管理、物资设备管理、技术管理、行政保卫管理等部室的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任组员,项目部项目经理任组长,生产副经理任副组长的检查组,简称联合检查组。

七、管理职责

(一)根据项目部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实际情况,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对本项目文明安全施工检查中的相关隐患、事故、处罚、奖励、制度调整等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并做出决定。(每月一期工作简报)

(二)文明安全施工检查组:根据各工程具体情况和不同施工阶段,对安全设计进行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相关处罚、奖励、制度调整等重大问题,会同机关职能部室进行分析,提出建议。

(三)职能部室:对分包单位进行相关业务交底、指导、检查、监督,并对相关业务问题、隐患进行原因和责任分析,会同项目部联合检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并执行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四)组员:及时组织整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隐患,对与本单位相关的处罚、奖励、制度修订等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做出决定,并贯彻执行。

(五)项目部八大口业务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相关业务工作,及时纠正施工人员的违章行为并进行业务检查,及时提出整改通知单交本单位经理签字确认,整改完成后进行复查验收和反馈、存档并签字确认。

八、绿色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一)绿色文明安全设计制度(亦称文明施工宏划策划)

对本项目工程,项目部联合检查组应监督、指导相关各部门在基础施工前、地上结构施工前、装饰装修施工前分阶段进行本单位的安全设计及相关交底工作。各部门经理负责组织本单位各阶段的安全设计协调工作,项目部文明施工联合检查小组负责监督指导并在各阶段完成后对该阶段安全设计执行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安全设计由项目部主任工程师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编制。

(二)绿色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档案制度

项目部所属各各部门凡符合创建绿色文明安全工地的必须按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内业管理资料和档案。包括工程概况、安全设计,联合检查组的检查记录、考评记录、文明安全工地验收申请表、验收检查记录、相关文件等资料,由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保存,在施工程档案保存至工程竣工时移交给项目部主管部门封存,各各部门负责建立本单位的相关档案,除项目部联合检查组档案内容外,还包括各部门检查记录、教育记录、考评记录、验收记录等资料。

(三)绿色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1.项目部联合检查组对项目部范围内在施工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及时检查、抽查、复查、验收,所有检查不提前通知;每次检查均必须留下检查、整改记录,由检查人、各部门经理签字,一式两份,由检查者本人、被检查单位各留存一份。

2.现场检查时,联合检查组应携带相关档案资料、相关检查依据、检查工具及规范的检查表格,整改通知单中必须清楚、规范、准确地描述存在问题和隐患的现状、位置、违章人员、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整改时间、整改负责人等内容,检查应着重针对安全设计的落实情况及以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检查中应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__)的规定对各部门各项工作现场打分。

3.联合检查组成员应固定,现场检查时着装应符合安全要求,工程管理和安全管理部室负责对检查组成员的考勤。

4.联合检查组应每月末、年中、年度末对各各部门检查情况分别进行汇总分析,包括评分合计,检查中存在问题和隐患统计(包括对同类问题、隐患的`统计),整改情况统计,责任人分析等内容。

5.联合检查组应根据每月末、年中、年度末对各各部门的考评和分析,对先进和落后个人分别提出奖励和处罚意见,奖罚均应明确针对具体责任人。

6.联合检查组根据每月检查评比情况确定授奖单位并发放奖金,奖金由项目部文明施工奖励基金中支出,罚款列入项目部奖罚基金。

7.文明安全施工管理中的奖罚执行项目部现行相关规定,特殊情况由项目部安委会研究决定。

(四)各部门检查制度

1.书面整改通知单制度:各部门八大口业务管理人员负责检查文明安全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至少每旬检查一次并出具书面整改通知单,本人签字后交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并监督落实,同时还应监督本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上级单位所出具书面整改通知单的落实,检查的具体要求同本办法第六条款管理规定中的第(二)款第2条规定。

2.各部门经理负责本单位范围内各级检查整改要求的落实工作,各部门副职领导、工长负责本人管理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

3.各部门文明安全施工员负责本单位文明安全施工检查档案的编制组织和保存工作,在上级单位检查时应如实提供。

九、绿色文明安全工地创建程序

1.每年年初由公司安全部根据项目部在施工程情况结合上级要求制定本年度创建文明安全工地计划,经项目部生产副经理同意后上报集团项目部审批。

2.施工单位对本单位的工程要按照北京市建委创建文明安全工地标准严格把关,认真落实,经过自检后填写《北京市施工现场检查汇总表》上报项目部安全部。

3.公司安全部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北京市施工现场检查汇总表》审定后确定并组织验收,由安全部牵头组织,行政保卫部、技术质量部、工程部、物资设备部、项目部工会专管人员参加并对现场进行业他指导。

4.文明施工检查项目: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生活区管理、现场料具管理)、安全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及起重吊装、机械安全、保卫消防共九个方面十项内容,工会负责职工的劳动保护检查。

5.凡在计划内创建绿色文明安全工地的在施工程十项内容综合得分必须在85分以上,(绿色文明安全样板工地评比分数在95分以上)且无因工伤亡、重伤和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无火灾事故,无重大违法犯罪案件,无严重遗洒、扬尘和扰民,无严重材料浪费现象,无食物中毒和传染病。

施工安全工作制度篇13

一、项目部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必须牢固树立&39;安全第一&39;的思想,各班组必须抓好安全思想教育,严格实行&39;三级&39;安全教育制度,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增长安全意识。

二、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经常对职工及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把安全知识教育,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当发现施工与安全矛盾时,应以安全为重。

三、建立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对一些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人员,有权进行处罚,若造成事故应负=切责任。

四、特殊机械设备的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和酒后作业。

五、职工宿舍严禁使用电炉和乱拉乱接电器线路,确保用火用电安全。

六、严禁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对一些违章作业现象必须进行经济处罚,不得手软。

七、认真做好安全资料工作,应统一编制成册,统一实施管理。

八、做好文明施工的工作,创建文明施工工地,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工作。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8

一、工地试验室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试验室工作人员要对进入本室开展试验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杜绝安全质量事故发生。

二、工地试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责任制。试验室主任全面负责试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且是本试验室防火、防盗、防爆、防意外事故的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不履行各项消防安全职责,造成安全隐患久拖不改,以至养患成灾的个人和领导,将追究当事人和领导的责任。

三、工地试验室要建立健全本试验室的安全制度,试验室每个房间的安全工作必须做到专人管理,责任到人。项目部同工地试验室签订安全责任书,工地试验室要与每个岗位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到下级对上级负责。

四、应根据试验项目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试验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必须遵守试验室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试验室内应建立仪器设备使用台帐和维修保养台帐,当使用设备时,必须按规程操作,使用及维修保养并按照台帐要求填写和签名。

1.仪器设备由专人保管,维修保养有专人负责,技术资料齐全,履历书记录完整。

2.精密仪器设备除专人任何人不得调试,未经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搬动仪器位置,更不得拆卸和维修。

3.仪器设备运行中,人员不得少于2人,更不得擅自离开。

4.仪器设备必须建立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要追究责任,赔偿部分经济损失。

5.仪器设备需配置防尘罩,操作人员需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

五、必须将试验室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之中,与试验管理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总结、同评比。工地试验室要定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日常安全工作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相关部门。

1.试验室是工作场所,禁止随地吐痰、禁止吃东西、禁止吸烟和大声喧哗,禁止将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试验室,外来人员、新职员、实习人员,在未熟悉仪器性能、操作方法前不得随意动用仪器设备。禁止无关的外面闲杂人进入试验室。

2.试验室操作人员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须身着工作服,并将拉链拉好,袖口扣紧,长头发的人员必须戴工作帽,并将长发盘好塞进帽内。

3.室内设备及常用工具应摆放整齐,使用过后要物归原处并且做好清洁卫生。

4.试验室内消防设备,灭火器应经常检查,任何人不得擅自挪动位置,不得挪作他用。

5.工地试验室要加强水、电的管理,不超负荷用电,未经相关管理部门允许,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接、乱拉电线和随意在线路上增加用电设备,电源、电闸下禁止摆放易燃物品,防止电源短路引起火灾,出现问题要及时断开电源。

6.试验室内的`日常工作结束后要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闭,防止发生意外。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在重大事故和被盗案件发生时,要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上报告。

7.测试中断处理办法

(1)在测试过程中如出现停电情况,应及时通知配电室,立即查找原因。

(2)测试人员应将停电原因、时间、处理经过等书面记录,附于试验记录后。

(3)如停电不能立即恢复供电,应通知配电室启动备用电源。

(4)测试过程中,如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测试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向主任汇报。

(5)测试中断后,根据不同项目按其操作规程对试样做适当处理。

(6)测试人员应将设备故障原因、处理措施等记入档案。

8.仪器设备严禁“带病”使用。试验中若发现仪器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或遇停电、停水、漏油、漏水时,应立即停止试验,切断电源、水源,进行检修,及时排除故障。

六、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各项法律法规,按规定程序存放的剧毒品须进行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四双”制度,定期清理核对库存数量。

七、工地试验室对化学性质不稳定的化学品,要经常检查,及时通风。

八、工地试验室人员应具备简单的救助知识,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积极组织人员抢救,把损失降至最低程度,并及时上报。

九、在搬迁时必须对易燃易爆、剧毒品等进行专门的管理,制定相应的措施,保证此类物品在搬迁过程中的绝对安全。

施工安全工作制度篇14

安全管理是为施工项目实现安全生产开展的管理活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落实安全管理决策与目标,以消除一切事故,避免事故伤害,减少事故损失为管理目的。

一、落实安全责任、实施责任管理

施工项目经理部承担控制、管理施工生产进度、成本、质量、安全等目标的责任。因此,必须同时承担进行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的责任。

1、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2、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及时报告。

①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②各级职能部门、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③全员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从经理到工人的生产系统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到横向到边,人人负责。

3、施工项目应通过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并得到认可。

一切从事生产管理与操作的人员、依照其从事的生产内容,分别通过企业、施工项目的安全审查,取得安全操作认可证,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除经企业的安全审查,还需按规定参加安全操作考核;取得监察部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坚持“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施工项目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4、施工项目经理部负责施工生产中物的状态审验与认可,承担物的状态漏验、失控的管理责任,接受由此而出现的经济损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需与施工项目经理部签定安全协议,向施工项目经理部做出安全保证。

6、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应认真、详细的记录,做为分配、补偿的原始资料之一。

二、安全教育与训练

进行安全教育与训练,能增强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知识,有效的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失误。安全教育、训练是进行人的行为控制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因此,进行安全教育、训练要适时、宜人,内容合理、方式多样,形成制度。组织安全教育、训练做到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求实效。

1、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应具有基本条件与较高的素质:

①具有合法的劳动手续。临时性人员须正式签定劳动合同,接受入场教育后,才可进入施工现场和劳动岗位。

②没有痴呆、健忘、精神失常、颠痫、脑外伤后遗症、心血管疾病、晕眩、以及不适于从事操作的疾病。

③没有感官缺陷,感性良好。有良好的接受、处理、反馈信息的能力。

④具有适于不同层次操作所必须的文化。

⑤输入的劳务,必须具有基本的安全操作素质。经过正规训练、考核,输入手续完善。

2、安全教育、训练的目的与方式。安全教育、训练包括知识、技能、意识三个阶段的教育。进行安全教育、训练,不仅要使操作者掌握安全生产知识,而且能正确、认真的在作业过程中,表现出安全的行为;安全知识教育,使操作者了解、掌握生产操作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技能训练,使操作者逐渐掌握安全生产技能,获得完善化、自动化的行为方式,减少操作中的失误现象。

3、安全教育的内容随实际需要而确定

①新工人入场前应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对学徒工、实习生的入场三级安全教育,重点偏重一般安全知识,生产组织原则,生产环境,生产纪律等。强调操作的非独立性。对季节工、农民工三级安全教育,以生产组织原则、环境、纪律、操作标准为主。

②结合施工生产的变化、适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③安全意识教育的内容不易确定,应随安全生产的形势变化,确定阶段教育内容。可结合发生的事故,进行增强安全意识,坚定掌握安全知识与技能的信心,接受事故教训教育。

④受季节、自然变化影响时,针对由于这种变化而出现生产环境、作业条件的变化进行的教育,其目的在于增强安全意识,控制人的行为,尽快地适应变化,减少人失误。

⑤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推行新工艺之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技能、意识的全面安全教育,激励操作者实行安全技能的自觉性。

4、加强教育管理,增强安全教育效果

①教育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系统性强,抓住关键反复教育。

②反复实践。养成自觉采用安全的操作方法的习惯。

③使每个受教育的人,了解自己的学习成果。鼓励受教育者树立坚持安全操作方法的信心,养成安全操作的良好习惯。

④告诉受教者怎样做才能保证安全,而不是不应该做什么。

⑤奖励促进,巩固学习成果。

5、进行各种形式、不同内容的安全教育,都应把教育的时间、内容等,清楚的记录在安全教育记录本或记录卡上。

三、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是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的重要途径。是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伤害,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方法。

安全检查的形式有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1、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

①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以自检形式为主,是对项目经理至操作,生产全部过程、各个方位的全面安全状况的检查。检查的重点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现场管理、安全卫生设施以及生产人员的行为为主。发现危及人的安全因素时,必须果断的消除。

②各级生产组织者,应在全面安全检查中,透过作业环境状态和隐患,对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检查对安全生产认识的`差距。

③对安全管理的检查,主要是:安全生产是否提到议事日程上,各级安全责任人是否坚持

“五同时“;业务职能部门、人员,是否在各自业务范围内,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专职安全人员是否在位、在岗;安全教育是否落实,教育是否到位;工程技术、安全技术是否结合为统一体;作业标准化实施情况;安全控制措施是否有力,控制是否到位,有哪些消除管理差距的措施;事故处理是否符合规则,是否坚持

“四不放过“的原则。

2、安全检查的组织

①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按制度要求的规模、时间、原则、处理、报偿全面落实。

②成立由第一责任人为首,业务部门、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

③安全检查必须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准备、有整改,有总结,有处理。

3、安全检查的准备

①思想准备。发动全员开展自检,自检与制度检查结合,形成自检自改,边检边改的局面。使全员在发现危险因素方面得到提高,在消除危险因素中受到教育,从安全检查中受到锻练。

②业务准备。确定安全检查目的、步骤、方法。成立检查组,安排检查日程。分析事故资料,确定检查重点,把精力侧重于事故多发部位和工种的检查。

规范检查记录用表,使安全检查逐步纳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

4、安全检查方法。常用的有一般检查方法和安全检查表法。

①一般方法。常采用看、听、嗅、间、测、验、析等方法。

看:看现场环境和作业条件,看实物和实际操作,看记录和资料等。

听:听汇报、听介绍、听反映、听意见或批评,听机械设备的运转响声或承重物发出的微弱声等。

嗅:对挥发物、腐蚀物、有毒气体进行辨别。

问:评影响安全问题,详细询问,寻根究底。

查:查明问题、查对数据、查清原因,追查责任。

测:测量、测试、监测。

验:进行必要的试验或化验

析:分析安全事故的隐患、原因。

②安全检查表法。是一种原始的、初步的定性分析方法,它通过事先拟定的安全检查明细表或清单,对安全生产进行初步的诊断和控制。

安全检查表通常包括检查项目、内容、回答问题、存在间题、改进措施、检查措施、检查人等内容。

5、安全检查的形式

①定期安全检查。指列入安全管理活动计划,有较一致时间间隔的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的周期,施工项目自检宜控制在7~10天。班组必须坚持日检。季节性、专业性安全检查,按规定要求确定日程。

②突击性安全检查。指无固定检查周期,对特别部门、特殊设备、小区域的安全检查,属于突击性安全检查。

③特殊检查。对预料中可能会带来新的危险因素的新安装的设备、新采用的工艺、新建或改建的工程项目,投入使用前,以“发现“危险因素为专题的安全检查,叫特殊安全检查。

特殊安全检查还包括,对有特殊安全要求的手持电动工具,电气、照明设备,通风设备,有毒有害物的储运设备进行的安全检查。

6、消除危险因素的关键。安全检查的目的是发现、处理、消除危险因素,避免事故伤害,实现安全生产。消除危险因素的关键环节,在于认真的整改,真正的、确确实实的把危险因素消除。对于一些由于种种原因而一时不能消除的危险因素,应逐项分析,寻求解决办法,安排整改计划,尽快予以消除。

安全检查后的整改,必须坚持“三定“和“不推不拖“,不使危险因素长期存在而危及人的安全。

“三定”指的是对检查后发现的危险因素的消除态度。三定即定具体整改责任人;定解决与改正的具体措施,限定消除危险因素的整改时间。在解决具体的危险因素时,凡借用自己的力量能够解决的,不推拖、不等不靠,坚决的组织整改。自己解决有困难时,应积极主动寻找解决的办法,争取外界支援以尽快整改。不把整改的责任推给上级,也不拖延整改时间,以尽量快的速度,把危险因素消除。

四、作业标准化

在操作者产生的不安全行为中,由于不知正确的操作方法,为了干的快些而省略了必要的操作步骤,坚持自己的操作习惯等原因所占比例很大。按科学的作业标准规范人的行为,有利于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失误。

1、制定作业标准,是实施作业标准化的首要条件

①采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操作者三结合的方式,根据操作的具体条件制定作业标准。坚持反复实践、反复修订后加以确定的原则。

②作业标准要明确规定操作程序、步骤。怎样操作、操作质量标准、操作的阶段目的、完成操作后物的状态等,都要做出具体规定。

③尽量使操作简单化、专业化,尽量减少使用工具、夹具次数,以降低操作者熟练技能或注意力的要求。使作业标准尽量减轻操作者的精神负担。

④作业标准必须符合生产和作业环境的实际情况,不能把作业标准通用化。不同作业条件的作业标准应有所区别。

2、作业标准必须考虑到人的身体运动特点和规律,作业场地布置、使用工具设备、操作幅度等,应符合人机学的要求。

①人的身体运动时,尽量避开不自然的姿势和重心的经常移动,动作要有连贯性、自然节奏强。如,不出现运动方向的急剧变化;动作不受限制;尽量减少用手和眼的操作次数;肢体动作尽量小。

②作业场地布置必须考虑行进道路、照明、通风的合理分配,机、料具位置固定,作业方便。

施工安全工作制度篇15

制定本规定的目的是为加强本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障所有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施工安全,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本工程安全管理目标,不断推进安全管理工作。

一、劳动保护用品

凡进入施工现场(包括便道)的作业人员必须按作业工种的需要穿(佩)戴齐劳动保护用品(具),违者按下列规定实施处罚:

1进入工地不戴安全帽罚30元/人次;

2上班穿拖鞋、硬底易滑鞋、赤背罚30元/人次;

3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罚50元/人次;

4电工、焊工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具)罚20元/人次;

5风枪工及掌子面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口罩或防尘面具,违者罚款20元/人次;

6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罚100元/人次。

二、现场管理

(一)施工单位的现场管理要有序、整洁,有下列违规者按规定予以处罚:

1现场未按规定设置明显有效分隔设施,危及施工及行人、车辆安全,罚200元/次;

2工棚周边保洁差,有积水,尘土严重飞扬,罚100元/次;

3现场材料堆放不整齐,无标识,罚50~200元/次。

4施工场地、住地有闲杂人员、未经同意进入的外来人员,罚值班人员50元。

(二)临时用电、机具

外协队伍对临时用电、机具管理存在下述问题者,按规定予以处罚:

1使用非标配电箱,配电箱及线路管理、保护不规范,罚50~200元/次。

2电线路零乱、不符合规范要求,配电箱无盖,用铁丝、铜丝作保险丝,罚50—200元。

3特种设备未办理合法使用手续、未经法定检验合格即投入使用,机具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安全装置缺项,罚50~200元/次。

(三)防火防爆

1各施工现场配备有效灭火器,未按规定配备或无效者罚50元/次;

2电线裸露未加装线槽板或PVC管,罚100元/处。

3工棚、住所内私自乱接电炉等存有隐患现象的,罚100元/次。

4在防火区域内吸烟、使用明火等违章行为被地方政府罚款或扣发防火保证金,由违章者及其施工队承担责任。

三、要求

1安质部会同工程、物设、综合等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定期(每周)检查或不定期抽查,作业队和施工队进行自查。

2凡发生无理顶撞、辱骂或殴打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者,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处罚500~1000元并通报批评,直至清退出施工现场;对责任单位处罚2000~5000元。

3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责令停工整改,待符合要求后方可复工。

4罚款额由项目部在验工计价时扣除。罚款用于奖励在本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改善本工程安全配套设施。

四、内部安全施工许可证制度

1为了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对项目部管辖的施工队伍(以下简称各施工队)实行内部安全施工许可制度。

各施工队未取得《安全施工许可证(内部)》的,不得在本标段内从事施工生产活动。

2项目部负责《安全施工许可证(内部)》的`初审,指挥部负责《安全施工许可证(内部)》的发放。

3各施工队取得《安全施工许可证(内部)》,实行前期取证和过程验证相结合。每季度由项目部安全总监组织安质部门进行一次过程验证。

3.1前期取证应具备的条件:

3.1.1全员参加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

3.1.2配备符合要求的、能够胜任工作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1.3签订《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和《安全质量承诺书》;

3.1.4安排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和操作特种设备。

3.2过程验证应具备的条件:

3.2.1各施工队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时间、内容、参加人员有记录;

3.2.2执行国家行业安全规章和指挥部有关安全规定,严格按项目部下达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

3.2.3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隐患;

3.2.4按规定给从业人员配发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

3.2.5及时签订安全质量承诺书。

3.3各施工队进行施工前,应当书面明确本队施工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并指派专职安全员。对不符合规定安全施工条件的,不予发证,书面通知各施工队并说明理由。

3.4各施工队不得转让、冒用或使用伪造的《安全施工许可证(内部)》。

3.5各施工队取得《安全施工许可证(内部)》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应当加强日常施工安全管理,接受指挥部、项目部的监督检查。

3.6凡未取得《安全施工许可证(内部)》,且在限定整改时间内仍未取证的,属施工队违约,按双方签订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处理。

施工安全工作制度篇16

⑴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所负责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⑵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施工特点,向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⑶经常检查所管辖班组、外施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的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并监督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做到不违章指挥。

⑷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管辖班组、外施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接受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⑸对分管的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安全、技术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⑹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⑺负责相关安全资料的编制、整理工作。

施工安全工作制度篇17

1总则

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是安全施工管理的一项主要措施,也是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以保障安全生产,避免事故发生的最后一道安全管理防线,是现场班组基础的安全管理。为使安全票能有效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使作业人员进行标准化操作,特制定本制度。

2凡进行松变电施工作业以及其他危险、重要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制度。

3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编审执行程序:

3.1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必须经同级安全审核,并由本级第一安全员签发。

3.2填写好的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必须经同级安全员审核,并由本级第一安全员签发。

3.3每日工作前,必须由现场负责人向参加本项工作的全体人员逐条、逐项宣读。

3.4现场施工时,必须按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分工、注意事项、安全措施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必须通知现场工作负责人,经批准后方可变更安全工作票内容。现场工作负责人要对其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正确执行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行为负全部责任,安全措施执行人对所执行的安全措施负主要责任。

3.5更换工作内容必须重新填写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如果工作内容等不变,每票最长使用时间也不得超过五天。

4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编写内容

3.1工作内容

4.1.1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工作项目、工作地点等三部分,填写工作项目以附录中规定的工作项目名称为准。

4.1.2工作内容的填写必须详细、具体、标准。

4.1.3每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仅限定一种工作内容。

4.2每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上必须填写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

4.3工作负责人要针对工作项目、现场的具体情况,参照附录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认真填写工作的安全注意事项。

4.4审核与签发人若有何安全注意事项请填写于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39;补充措施上。

4.5人员分工:

每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中必须有明确的人员分工。

4.6每张安全施工作业中(工作)票中必须要有填写人、审核人、签发人的签字,否则视为废票。

5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填写后由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检查,工作任务完成后由项目部回收。工作票必须妥善保存,工程竣工后交公司存档。

6在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使用中,若发现下列行为时,属于违章行为,要对工作负责人进行处罚;凡因违章使用安全票发生事故时,追究工作负责人的责任。

6.1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填写、审核、签发未按规定由有关人员填写;

6.2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未经审核或签发而使用;

6.3工作内容不变,一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使用超过五日者;

6.4现场使用复印的安全票的(不包括有关规定中规定的一式几份的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

6.5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中的项目未按规定填写的;

6.6工作负责人在每天工作前未向全体工作人员宣读或未带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

6.7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上所写的项目(如人员分工、工作内容、现场布置)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

6.8现场工作人员对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安全注意事项不清。

7各级领导、工作负责人及作业人员要提高对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正确认识,认真执行安全工作票制度。

施工安全工作制度篇18

为了加强施工队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施工队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对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其目的和作用是让每一个施工人员能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能自觉遵守武汉新区还建安置房项目指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一、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要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不能只顾干活不顾安全。

二、每个人入场时要与项目质安部签定个人安全责任合同,积极参加安全活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

三、必须熟悉施工要求,作业环境,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蛮干。

四、对没有安全交底的生产任务,有权拒绝接受,有权抵制违章指令。

五、发扬团结友爱的精神,互相帮助关照,制止他人的违章行为。

六、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挂好安全带,使用电动工具时要戴好绝缘手套。

七、特殊作业人员(如电工、电焊、机操工等)要持证上岗。

八、熟悉所使用工具的性能、操作方法,作业前和作业中注意检查,不能带病运转,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经修复后再用。

九、维护生产现场的一切防护设施,不得任意拆改,如脚手架、护栏、孔洞防护等。

十、机电设备发生故障,不得随意拆动,要报告机电人员处理。

十一、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保护好现场,并如实向调查人员汇报事故情况。

施工安全工作制度篇19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运输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在符合安全要求。

3、现场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入口处应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记录牌、工程概况牌等有关安全的设备。

4、现场排水在的全面规划,排水沟应经常清理疏通,保持流畅。

5、道路运输应平坦,并保持畅通。

6、现场内材料堆放必须按现场布图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作业中留置的木材、钢管等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

7、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网、护杆、各种限制保险装置等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

8、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宣传牌、警示牌,还要在危险部位悬挂明显的规定标志,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9、施工现场的配电、保护装置、避雷保护、用电安全措施等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10、用火用电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现场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度等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11、现场临时搭设的仓库、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规定行。

施工安全工作制度篇20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和《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省政府227号令),“施工单位应保证建设工程安全措施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费用专款专用”的规定。为了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遏制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经营部门在投标时应按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规定,单独编制安全生产费用预算。其范围包括:安全防护设施,临时用电,生活设施,办公场所,娱乐场所,现场围档,场地硬化,医疗救助等。

2、公司和项目部收到建设单位拨付的安全生产费用后,应设立专用帐目,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用于购置工程安全设施、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并用于该工程的施工现场,做到专款专用。

3、公司和项目部应确保公司自身安全费用的投入(包括: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费用、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本公司安全设备、仪器日常维修以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等的费用)。

4、项目部在开工前应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和需要,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安全生产费用需用的计划细则,经审批后报送财务部门。

5、计划财务科应按安全费用需用计划组织财务计划,以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落实。计划财务科应对安全费用进行跟踪管理和审计,以确保安全资金不被挪作他用。

6、本制度由公司计划财务科和安全科共同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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