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简单的会计制度
制度的存在使社会中的每个人都能够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了解自己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以及如何去做。写企业简单的会计制度要注意什么?这里给大家提供企业简单的会计制度下载,供大家参考。
企业简单的会计制度篇1
一、总说明
二、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表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三、会计报表
(一)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
(二)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附录: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
一、总说明
(一)为了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工业企业的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工业企业。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各企业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四)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
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国有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应同时报送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6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35天内报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企业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特殊行业的企业不宜合并的,可不予合并,但应当将其会计报表一并报送。
(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
企业简单的会计制度篇2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新技术革命的蓬勃发展,企业结构出现了专业化、分散化和小型化的趋势,中小企业异军突起,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小企业得到了充分发展,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已占全国企业数量的99%以上,实现利税和出口总额分别占全国的60%及40%左右,中小企业还为城乡提供了约75%的就业机会,为解决城镇就业及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已成为当前经济生活的一项重要议题。全国人大最近制定发布了《中小企业促进法》,为我国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政策上的支持和法律上的保障。
从小企业的会计制度建设来讲,在改革开放初期,配合国家对小企业的税收政策及有关法律要求,我们曾制定发布了《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来规范小企业的会计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小企业内部制度建设,也为国家对小企业进行宏观管理提供了基础性条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新业务、新情况不断涌现,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市场竞争更为激烈,为中小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是国家义不容辞的责任,制定小企业会计制度可以规范其内部管理和会计核算,有利于提高小企业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促进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一、小企业的特点
小企业由于规模上的限制,其生产经营较为简单。与其他企业相比,有以下特点:
1.在企业规模、组织结构及资金来源等方面与大企业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小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通常是集于一身的,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并未完全分离,因此通常由所有者或者拥有部分所有权的所有者以人格化的方式直接管理,而不是通过管理机构作为间接方来管理。
2.受本身规模的局限,小企业一般很难公开对外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因此,从会计目标来讲,小企业就没有了向投资者或所有者对外提供财务会计信息的基础,与其他企业将为投资者和债权人作为会计信息主要提供对象的情况不同,小企业的财务状况不直接影响公众利益。但由于其逃避纳税、逃废债务的愿望比大型企业更为强烈,会计制度的设计应充分考虑到企业申报纳税和国家税收征管的需要,为税务部门提供更准确的征管方面的信息应作为小企业会计信息提供的一个重要目标。
3.小企业通常具有自有资金有限、自身积累速度慢和市场风险高的特点,影响了其对外筹资能力。资金不足是小企业的先天缺陷,融资难也就成了制约小企业发展的首要问题。虽然小企业可以通过商业信用、政府支持和风险投资等途径融通资金,但相对大企业而言,其筹措资金能力较弱,银行贷款仍是小企业最主要的对外融资方式。
4.由于组织结构简单,员工人数少,出于成本、效益方面的考虑,有些小企业不单设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另外,由于管理人员少,有时各项工作无法分工,因此不能过多地依靠内部控制制度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考虑到这一情况,对不具备条件的小企业,应允许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代理记账。
5.由于其产权结构的影响,小企业的利益与所有者个人的利益高度相关甚至完全一致,管理者对如何提高企业效益十分关心,对涉及加强企业内部成本管理及有关利润分配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并不需要由国家作出规范,而是应由企业自行决定。
二、小企业会计制度应重点解决的问题
1.小企业会计制度应适应国家关于对小企业加强税收征管的需要,充分考虑税法要求强化小企业的会计核算。税务部门对小企业的税收征管有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核定征收是对不设账簿或虽设账簿但账目混乱,无法提供真实、完整的纳税资料的企业而采用的征管方式,征税效率和准确性相对较差,而且在应纳税所得额的核定方面容易引发税务部门和纳税人之间的矛盾。制定并严格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有利于税务部门扩大对小企业查账征收的范围,对于正确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提高纳税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2.充分考虑国家政策扶持小企业发展的需要。资金不足是小企业的先天缺陷,解决小企业筹资难问题将是国家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对小企业扶持的重点。制定并严格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提供反映小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最基本会计信息,有利于正确判断小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降低贷款风险,也有助于提高银行等金融部门对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另外,对小企业的财政补贴,落实对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都离不开科学的小企业会计制度。
3.注重加强小企业自身管理。由于规模小,竞争能力不强,行业竞争无序及人员素质总体不高等原因,部分小企业自身管理不很规范。虽然国家制定小企业会计制度主要是为纳税等宏观管理服务,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应考虑到小企业进行内部管理的要求,以增强其管理水平和竞争力。如果小企业能够把会计制度中的有关规定与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结合起来,对于小企业自身的发展及向中、大型企业的过渡都是极为有利的。
4.力求与国际上对小企业会计核算进行规范的标准相协调。对小企业会计核算的规范,目前也是国际会计界的热点问题。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在去年10月举办的会议上专门讨论了小企业的会计规范问题。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也已将中小企业会计核算准则的制定列入了议事日程。鉴于小企业的发展对世界经济的推动作用,各国都已逐步认识到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对自身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并已采取措施着手进行相关会计准则的制定工作,不少国家如英国、加拿大等已制定发布了自己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因此,在制定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过程中,在考虑我国特定的经济环境的前提下,也要充分关注国际上对小企业会计标准的发展趋势。
三、制定小企业会计制度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1.关于小企业的划分标准。目前我们在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起草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对小企业的标准应如何界定。刚刚发布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对划分中小企业的标准作了一些定性规定,但具体标准还有待于进一步明确。由于不同类型的小企业,组织形式不同,设立时所依据的法律不同,计税办法也存在很大的差异,因此在缺乏对小企业进行严格界定的情况下,很难准确制定相应的会计核算办法。如何定义小企业也是世界各国普遍感到比较困难的问题,而且对企业按大小进行分类历来是一个充满争议的问题。
企业简单的会计制度篇3
《为了更好的迎合经济市场需要,会计制度的变更显得更加符合当前的全球市场经济。据11月19日塞内加尔《太阳报》消息,西非国家自__年1月1日开将执行新的会计制度。近日,塞内加尔会计和注册会计师协会举办了新会计制度规则介绍会。
法勒会长称,西非国家会计体系已__年,随着世界经济环境变迁,财务制度也面临改革并与世界接轨。会计制度改革目标是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严格遵守地区环境特点和国际公约,符合资产、负债和折旧的基本标准。
与旧会计准则相比,新会计准则对会计科目作出如下调整:
1.“现金”科目改为“库存现金”科目。
2.新准则取消了“短期投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
产”,并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设置了“成本”、“公允价值变动”两个二级科目。
3.“物资采购”科目改为“材料采购”科目。
4.“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科目合并为“周转材料”科目,按新准则《应用指南》的讲解,企业也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单设“包装物”科目、“低值易耗品”科目或“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科目。
5.新准则取消了“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而重新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6.新准则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并存而持有的房地产。
7.新准则增加了“长期应收款”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核算内容。核算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经营活动,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业务。应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其公允价值(现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冲减财务费用。
8.新准则调整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核算内容,权益法核算下,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9.新准则增设了“累计摊销”科目,用来核算无形资产的摊销。摊销无形资产时,借:管理费用或其他业务成本,贷:累计摊销
10.新准则增设了“商誉”科目,从“无形资产”科目分离出来。
11.新准则取消了“递延税款”科目,而设置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其核算方法与原准则相比有所变化。
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
12.新准则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核算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3.新准则把“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科目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14.新准则把“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科目合并为“应交税费”科目。
15.新准则调整了“预计负债”科目。核算内容与原准则相比有所变化。
16.“盈余公积”科目取消了法定公益金有关的核算。
17.新准则增设了“库存股”科目,核算企业收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金额。
18.新准则增设了“研发支出”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和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19.新准则增设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20.新准则把“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改为“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21.新准则把“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22.新准则把“营业费用”科目改为“销售费用”科目。
23.新准则增设了“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24.新准则把“所得税”科目改为“所得税费用”科目。
25.新准则取消了资产负债表中的“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
企业简单的会计制度篇4
【摘要】本文对小企业会计问题的原因进行了阐述,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制度问题原因问题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小企业在工业、农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服务业等各个领域全面扩展,构成了目前中国企业规模结构中最庞大的一支,它们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解决劳动力就业、改善人民生活、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推动技术创新、扩大国际贸易等方面都发挥着巨大作用。
一、小企业会计问题产生的原因
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从而使得小企业会计问题的研究很有必要。但更重要的是小企业的特殊性使得小企业会计与大企业或上市公司的会计之间有着较大的区别,这些特殊性,也正是小企业会计问题产生的根源。
(一)小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的特殊性――内部组织结构简单,有些企业会计机构的设置不规范
小企业种类繁多、行业门类齐全、所有制多样化,但由于其经营规模不大,从而内部组织机构较简单,没有太多的管理层次。小企业缺乏相应的决策机构,或者决策机构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业主(经理)可能支配所有的经营管理活动,企业经营管理的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业主的知识和能力。小规模企业通常有少数员工负责日常行政事务、会计处理和资产保管等,不相容职责分离有限。由于业主(经理)直接管理企业,通常缺乏正式的业务报告制度。小规模企业即使存在制度与授权程序,也经常是非正式的,且随意性较大。
(二)小企业会计人员的特殊性――会计人员素质较低
小企业会计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国民经济全局。小企业会计人员的素质与大企业的会计人员相比,业务素质普遍偏低。小企业的会计人员出现了向一老一少两极发展的现象。前者年龄己大,知识更新缓慢;后者多为刚刚离开学校,由于就业市场紧张而不得不进入小企业的缺少实践锻炼的学生,他们若碰上新的会计制度变化,还要学习,更主要的是他们在实践中没有人指导,从而使得他们的会计技能提高慢。总而言之,小企业会计人员的素质由于主客观原因存在许多问题,不能适应企业内部管理和经济发展的需要。
(三)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特殊性
从会计的重要性原则来看,某项会计信息在会计报表中是被详尽、充分的披露还是被简要、粗略的列示主要是看其是否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是否有利于人们做出满意的决策。由于国家目前退出对小企业的所有权的控制,以及小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重合使得小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基本上不存在,再由于融资方式的独特性,从而使得小企业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与大企业或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使用者有着很大的差别。
(四)小企业的经营活动及所面临风险的特殊性
小企业多集中在分散型产业,这种产业所需要的固定资产投资小,不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产业的进入和退出障碍都很小。一方面,小企业具有灵活应变、迅速转产的能力,另一方面,小企业具有一定的投机性,缺乏长期战略规划。而且小企业大多是新兴企业,技术力量薄弱,从而使得他们的业务一般比较单一,经营规模较小,经营区域有限,经营活动的复杂程度低于大中型企业,从而小规模企业的会计账目就相应简单。
二、小企业会计问题对策
(一)小企业会计计量的改进
会计信息的主要质量特征有相关性和可靠性,对于小企业来讲,考虑到其使用者主要依赖过去的信息进行决策,可靠性应处于优先地位,也就是真实的反映小企业过去的交易和事项,讨论小企业会计计量时应注意考虑这一点。
1.计量属性的选择。由于小企业的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是税务机关,纳税是小企业的责任,同时在对小企业进行税收征管时要考虑到其支付能力,因而我们在考虑小企业的确认时应结合税务会计来考虑,即对小企业来讲主要按税法的要求进行确认。因此小企业会计应主要按税法的要求进行。由于税务会计坚持历史成本原则,考虑到小企业会计人员的素质,对于小企业会计来讲我们也应坚持历史成本原则,对于财务会计上经常用到的公允价值、市场价格、未来现金流量贴现值等计量属性不予考虑。
2.计量单位的选择。由于小企业的外部信息使用者主要关心的是小企业的现金支付能力,因而,小企业的财务报告应主要反映货币性信息。同时,由于小企业由于其面临的风险较大企业多,在小企业的财务报告中对小企业所面临风险的状况有所反映,也就是在报告中也应反映一些有助于银行等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决策的非货币性信息。
此外,对于小企业的确认、计量、披露政策方面的选择,我们认为应以简单为原则,及尽量减少选择的空间。小企业的会计人员素质较低,其专业判断能力低下,若给予小企业会计太多的判断空间,则可能会使得小企业的会计人员无所适从。因而,小企业的会计政策选择越简单越好。
(二)小企业财务报告的改进
1.编制报告、公布信息上的特殊处理。小企业业务简单、生产单一、资源有限(人力、资产、技术各方面),若与大型企业一视同仁地严格按照一般会计准则编制报告,披露信息,则存在以下两大问题:
首先,不利于小企业在市场上的公开竞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严格标准将导致小企业暴露其商业机密和实力底细。这在一定程度上遏止了公平竞争,威胁了小企业的生存发展。
其次,根据成本―效益原则,小企业也不应该严格遵守适用上市公司的会计规范,即使想按照适用于上市公司的会计规范来,也可能由于会计人员的素质等原因心有余而力不足。
2.对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特殊考虑。小企业财务报表的主要功能之一是满足纳税需要,小企业的经营业务较为简单,而且小企业会计信息的有些使用者并不完全依赖企业的财务报表。因而,本着简化的原则,要求企业提供简单的资产负债表。
对于损益表,为了满足纳税的需要,企业的损益表中可以将应税收入和非应税收入分开列示,将纳税时准予列支的费用和不能在税前列支的费用分开列示。
3.对现金流量表的特殊考虑。财政部于1998年3月28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要求我国所有的企业从1998年1月1日起以现金流量表替代财务状况变动表。这种采用“一刀切”的做法值得商榷。小企业提供会计信息的对外目标主要是纳税需要,从而使得这张报表的用处相对降低。勉强要求编制此表,只能使得小企业的会计人员疲于应付填报各种没有意义的复杂报表而苦不堪言,即使有些企业编了现金流量表也是拼凑的结果。因而建议小企业免予编制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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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单的会计制度篇5
一、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一)新《企业会计制度》明确规定了企业必须计提各种资产减值准备(即: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又称“八项准备”)。这些准备的提取,首先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企业的利润将大幅下降;其次是由于目前除上市公司外,大部分企业仅计提了坏账准备和商品削价准备,其它各项准备均未提取,企业存在大量的减值资产,八项准备的计提将使企业资产减少,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很大影响,在实施新制度初期,表现特别明显。
(二)待处理财产损失不许跨年挂账,开办费、递延资产等费用性资产项目的取消,也将直接冲减企业利润,影响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或有事项在同时满足: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可能导致企业现金流出、能够可靠计量时,企业应根据预计可能计提负债,并直接增加企业当期费用。
(四)借款费用资本化必须满足的三个条件、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几种情况以及资本化金额的具体计算公式。此外,还明确规定:在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时,与专门借款有关的利息收入不得冲减所购建的固定资产成本,所发生利息收入直接通过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五)《企业会计制度》增加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即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典型的如对收入的确认,新制度则抛开收入取得的形式,从实质上取得收入这一主要原则出发,规定了收入确认的几个条件,要求企业以这几个条件为收入确认的判断标准。如售后回购,本质上不是一种销售,而是一项融资协议,整个交易不应确认为收入;再比如,融资租赁,从法律形式上看,承租人并不具有所有权,但与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转移给了承租人,承租人应作为资产入账。
(六)严格按照资产定义确认和计量各项资产,指出资产是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而不是由未来交易事项形成的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如果企业某项财产不能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则该财产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各项待处理财产损溢,应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七)《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偿债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不再记入当期损益,而是记入资本公积。这一规定使许多企业原来可以通过债务重组进行操纵利润的情况,得以严格控制。
(八)对非货币性交易:一是不再区分同类资产交换和非同类资产交换,一律将非货币性交易视为同类资产的交换进行处理;二是与对债务重组账务处理规范相似,放弃了使用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换入资产入账价值确定标准的做法,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相关的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只有在发生补价的情况下,收到补价的企业才根据补价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为基础,确认收益。
(九)在资产负债表中,部分项目以其账面价值填列,而不是以其账面余额填列。如“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项目,都是以其账面余额扣除计提的准备后的金额填列。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固定资产”项目,应分别“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净额”等项目填列;对于超过1年到期的委托贷款,其本金和利息减去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后的净额,也并入“长期债权投资”项目;对于“长期应付款”项目,应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代销商品款不单独作为负债项目列示,而是作为存货项目的一个减项(抵减项处理)等等。
(十)在资产负债表中,还增加了“预计负债”和“已归还投资”及“实收资本(或股本)净额”项目,分别反映企业预计负债的期末余额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按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及归还投资者投资后的实收资本(或股本)净额。在利润表中,适当归并了“折扣与折让”,“存货跌价损失”两个项目,它们的相关内容分别归并到“主营业务收入”、“管理费用”等科目中反映;在补充资料中适当增加了“会计政策变更增加(减少)利润总额”、“会计估计变更增加(减少)利润总额”、“债务重组损失”等项目。
(十一)增加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方法。即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十二)按新制度的规定,企业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利息来核算,不再通过“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核算,而是按其差额记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出租无形资产的租金收入和出租成本,仍通过“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核算)。
二、进一步扩大了会计与税收的分离,加大了企业税收核算工作的难度
在过去,企业的会计核算与税收核算基本一致,随着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税务制度的不断调整,会计与税收逐步从统一走向分离。特别是近几年来,国家税收制度在不断补充和完善,税收制度在某些方面已完全脱离了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而新会计制度的实施,将更加扩大会计与税收的分离,使企业会计难以服从税收。如提取各项减值准备,3年以上应收账款全额提取坏账准备,预提或有支出以及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而调整的会计记录等都将影响企业纳税调整。新会计制度要求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核算,因此,既要符合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又要准确计算缴纳所得税,对于会计人员来说,又是一项新的挑战,尽快提高业务素质成为一件迫在眉睫的大事。
三、对企业会计信息的披露进一步规范,有利于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
新企业会计制度对各项具体会计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等作出明确的信息披露要求,会计信息披露作为企业会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将越来越受到企业管理者的重视,企业应把会计信息披露作为一项制度化、日常化工作来管理和规范,会计信息披露的加强促使企业重视会计信息,努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以满足企业信息使用者的需要,从而不断扩大企业会计信息的影响力。
四、对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努力提高企业会计人员素质成为当务之急
会计职业判断主要表现在会计政策选择和会计估计两个方面。新会计制度扩大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范围,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年限、残值等也只规定了一般性原则,由企业根据其实际情况加以确定,而不像行业会计制度中对这些方面规定得过死。收入的确认、或有支出的估计等,所有这些都扩大了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和会计估计的范围,使企业会计核算的难度增加,从而对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提出更高的要求。企业的会计人员不仅要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职业素质,而且还要有较强的综合能力,高度敏感性和较强的洞察力。而目前国有企业人才流失严重,企业现有会计人员的素质与上市公司在整体上看,还有一定的差距,努力提高国有企业会计人员的素质已成为当务之急。
企业简单的会计制度篇6
(一)为了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
本制度中所称“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__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__]143号)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三)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1、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2、集团公司内部母子公司分属不同规模的情况下,为统一会计政策及合并报表等目的,集团内小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3、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如果需要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等,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如果因经营规模的变化导致连续三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的,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四)小企业可以根据有关会计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具体会计核算办法。
(五)小企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六)小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应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会计期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本制度所称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月度,年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会计期末,是指月末和年末。
(八)小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小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小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记账。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当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或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汇率折合。
期末,小企业的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应当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
(九)小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十)小企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十一)小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小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仅以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3、小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4、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或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5、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6、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7、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运用。
8、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在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9、小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10、小企业的各项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除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另有规定外,企业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11、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12、小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
13、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性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
(十二)小企业如发生非货币性交易,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2、非货币性交易中如果发生补价,应区别不同情况处理:
(1)支付补价的小企业,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2)收到补价的小企业,应按以下公式确定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和应确认的损益:
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应交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应确认的损益=补价×[1—(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应交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
3、在非货币性交易中,如果同时换入多项资产,应按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等进行分配,以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十三)小企业如发生债务重组事项,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或当期损失;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如果债务人以多项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按取得的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占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重组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进行分配,按分配后的价值作为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3、以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股权的入账价值。
4、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应分别情况处理:
(1)作为债务人,如果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付金额,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付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如果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等于或小于将来应付金额,则不作账务处理。
(2)作为债权人,如果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收金额,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损失;如果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等于或小于将来应收金额,则不作账务处理。
(十四)本制度中所称的账面余额,是指某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作为该科目的备抵项目(如坏账准备等);账面价值,是指某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的备抵项目后的金额。
(十五)小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1、在不影响对外提供统一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或减少某些会计科目。
2、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外,在不违反本制度统一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3、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企业不应随意打乱重编。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十六)小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除应当包括本制度规定的基本会计报表外,还应提供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本制度中规定的基本会计报表是指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企业也可以根据需要编制现金流量表。
小企业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会计报告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十七)执行本制度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时,应按会计政策及其变更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企业简单的会计制度篇7
一、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
二、公司的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月)。
三、公司的会计年度为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公司发生的各项经济事项,均应有合法的凭证,并经有关人员审核签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各种会计记录,都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登记,做到记录准确、内容完整、手续完备、方法正确、符合时限。
五、公司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公司的一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应当用中文书写。
七、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对发生的经济业务所收付的货币,如与记账本位币不一致时,除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外,还应按实际收付的货币记账。
八、账簿分类为日记账、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三种主要账簿及各种必要的辅助账簿。
九、记账原则为权责发生制。凡是本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在本期收付,都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入账凡是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十、收入和费用的计算应当相互配合。同一会计期间所取得的收入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应当在在同一会计期间登记入账。
十一、公司的财产应当按实际成本核算,除另有规定外,公司不得自行调整账面价值。
十二、应当划分资本支出和收益支出的界限。
十三、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期必须一致,不得任意改造变。如有改变应经董事会同意并报当地税务机关备查,自新的会计年度开始变更,同时变更会计年度的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
十四、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应收和预付款项以及存货等。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应当分别核算,应收和预付款项,应当按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分别核算;预付款项,应当按预付货款(预付定金)和待摊费用等分别核算;存货应按原材料、产品、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分别核算。
十五、现金和银行存款应分别设置日记账,并按不同货币分别设账登记。
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应逐日与实际库存核对相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应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十六、有价证券包括准备在一年以内变现的股票和债券,应当按实际支付的款项登记入账。实际支付的款项含有已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应计利息的,应将这部分股利或利息金额作为暂付款项,通过其他应收款账户核算。
十七、应收和预付款项应当按不同货币分别设账登记,并及时催收、清偿,定期与对方核对清楚,对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确定无法收回的,经严格审查,报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后,冲抵坏账准备。
十八、存货,是指库存的、在用的和在途的各种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产成品、在产品等。
公司的存货应按实际成本记账,外购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包括买价、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挑选整理费用等。公司的各项存货的收发领退,应根据实际数量及时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有数量、金额的明细账逐项逐笔登记。对于各种在途材料、物品应进行明细核算,并隨时检查到货情况。
存货应定期进行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发现盘盈、盘亏、毁损、变质等情况,应由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后及时处理,并应在年度决算前清理完毕。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的盘亏或盘盈及毁损,除应由过失人赔偿外,应作为当期费用处理。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
存货盘点方式,采用永续盘存制,又称账面盘存制。
十九、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包括2000元)的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可作为固定资产。
根据上述规定制定固定资产目录,作为核算的依据,并报当地税务局备查。公司固定资产的分类参照国家邮电施工企业的有关规定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特点分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通讯设备、运输工具五大类。
二十、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指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开始生产为止)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为公司筹建前期准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包括购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支出以及应计入工程成本的利息支出),按合同规定和合资章程有关规定,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入账。在开始生产后,按国家财税规定进行分摊或一次性入生产成本。
二十一、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款项、预付货款和预提费用等。
应付款项应当按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等分别核算。有多种货币的流动负债,还应按不同的货币分别设账登记。
企业简单的会计制度篇8
一、为了加强经营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公司章程和总公司财经管理制度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经营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办理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三、财务部门要依法合理筹措资金,并有效使用资金。既要做到广泛筹集资金和组织资金来源,满足工程施工和日常行政办公需要,又要降低筹资成本,有效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财务管理部门应明确财务会计人员的岗位、职责分明、实行岗位责任制。
五、按照科学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财务审批制度,明确内部审批权限,强化内部控制。企业所有重大财务收支活动,均应实行执行与监督行为相结合。执行与监督人员相分离的原则,有牵制、有稽核。对企业资金调度、财务运作和可能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影响的经济活动,必须形成由总经理与财务总监实行联合签署方为有效的制度(简称联签制度,下同)凡涉及到重大资金调度、财务运作和可能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经济活动必须报请董事会批准。
六、凡不符合制度要求,违反财经纪律的各项开支,财会人员必须坚持原则,有权抵制并向总经理与财务总监汇报。
七、正确反映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并接受财税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八、财务部门应按照要求认真编制企业各项财务预算,为加快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打下基础。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要体现“真实性、完整性、严肃性、先进性”原则,根据年度预算的目标,分解指标、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并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加强检查和考核,以确保财务预算的有效实施。
九、认真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一)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各项经济业务都应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确保原始记录的及时、准确、真实。
(二)健全计量验收交接制度,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要经过严格的计量验收,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
(三)做好财产清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及时处理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会计核算。
十一、收益和成本费用的计算应当互相配比。一个时期内的各项收入和成本费用,应在同一个时期内登记入账,不应脱节,提前或延后。
十二、各项资产应按实际成本计价。
十三、企业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得任
意改变,如有改变,应经总经理室、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报主管财税机关审批或备案。
十四、财务经理以外的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必须由财务经理派人员监交,财务经理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必须由公司总经理派人员监交,在移交过程中必须办好交接手续,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十五、企业应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未经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同意,其他部门人员和外来人员不准借阅会计档案。
企业简单的会计制度篇9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下同),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企业应当根据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
第四条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会计核算应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七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本制度所称的期末和定期,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第八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在境外设立的中国企业向国内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九条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十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第十一条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企业提供的&39;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四)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五)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六)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八)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九)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十)企业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企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十一)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十二)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
(十三)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企业简单的会计制度篇10
一、为了规范高等学校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结合《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
三、高等学校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四、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高等学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六、高等学校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高等学校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因没有相关业务不需要使用的会计科目可以不设;在不影响账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本制度规定以外的明细科目、减少或合并本制度规定的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高等学校不得打乱重编。
(三)高等学校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会计科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七、高等学校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报财务报表:
(一)高等学校的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二)高等学校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月度和年度编制。
(三)高等学校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高等学校不得违反本制度规定,随意改变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四)高等学校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五)高等学校在编制年度财务报表时,应当将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信息纳入学校财务报表反映。
(六)高等学校财务报表应当由学校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八、高等学校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档案管理、内部控制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规定执行。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的高等学校,还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相关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执行。
九、本制度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3月31日财政部印发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财预字〔1998〕105号)同时废止。
企业简单的会计制度篇11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账、分类账、辅助账,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账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账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办公室主任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⑸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部门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①房租标准:A、部门经理以上职员,房租标准为120元/日;B、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100元/日。②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标准伙食补贴每人20元/日;市内交通费每人6元/日。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报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企业简单的会计制度篇12
【作者简介】赵峰,本科,台前县公路管理局财务科科长
一、公路经营企业的特许行业特色对公路财务管理与会计制度的特殊要求
1.持续经营假设的实用性受到严重的挑战。公路经营企业是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实行特许经营制度的现代化公司企业。由于《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将其特许经营期限规定为不得超过25—30年的要求,因此,当公路经营企业只经营一条收费公路时,特许经营的假设前提在公路经营企业活动上即受到严重的挑战。
2.公路经营企业实行折中资本金制度与一般工商企业实收资本制度有着根本性差别。我国一般工商企业实行的实收资本金制度,即所设立的公司必须符合国家公司法的要求,达到规定的注册资本金。但是,公路经营企业却与其他工商企业不同,由于公路经营企业以公路投资为主营业务,公路投资又具有投资额巨大的特点,加之公路经营企业又实行基本建设与经营财务并轨的管理模式。因此,公路经营企业在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后,还必须依据国发(1996)35号文件的规定,按照折中计算的方式对资本金进行严格要求。
3.公路经营企业的流动资产构成具有显明的行业特点。其一,公路经营企业的经营收入基本上是现金收入,这就决定了该企业的流动资产中一般没有应收账款。其二,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属于劳务收入,该企业持有存货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生产实务产品或直接用于销售,而是为了满足公路养护的需要,使公路经营企业能够为公路用户提供符合要求和令人满意的道路运行条件。其三,公路经营企业除了没有应收账款外,其他应收款所占的比例也较少。
4.基础设施是公路经营企业管理固定资产的重点。强化对公路基础设施的管理是对公路经营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一个重要任务。在强化管理的同时,还要强调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处理问题,因为国家规定,公路经营企业在该资产经营期届满无偿交还给国家时,应处在良好的技术状态。因此,如何根据经营期限,合理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管理,确保公路经营企业能够在经营期内按期收回投资,也是公路经营企业与一般工商企业不同的一个重要问题。
5.公路经营企业的无形资产——公路收费经营权与一般工商企业的无形资产在管理方式上有重大差异。公路经营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依照国家公路法规,通过企业投资建造的或国家投资建造企业购买等方式,而使企业获得和拥有的公路收费经营权。从实质上来说,这是公路经营企业的无形资产,而不是固定资产。可是在实际操作中,特别是那些购买公路收费经营权的企业却把它当成了固定资产来管理。这是因为这种无形资产有其自己的特殊性,它是属于经营性质的一种无形资产。因此,在管理过程,我们绝不可把它作为一种一般性质的无形资产来管理,而采用符合实际的方式,进行科学地维护和管理。
6.公路经营企业清算资产的方法有别于一般工商企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企业因经营不善或因故终止经营活动时,必须进行资产清算,但是公路经营企业是因为收费经营期的届满而终止,并且还应将公路及附属设施无偿交还给国家。因此,各个公路经营企业应当重视对清算资产的有效管理,防止国家资产的流失和损坏。
7.建立良好的财务评价指标体系。良好的财务评价指标体系,有助于分析和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由于公路经营企业行业特点的显明性,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目前该体系的构成有财务效益状况指标、资产运营状况指标、偿还能力状况指标、发展能力状况指标。这些体系指标并没有全部适用于公路经营企业特殊业务的需要,还需要根据国家的相关法规,并结合经营活动的实际进行不断修正和完善,使财务评价指标体系更能真实地反映公路经营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公路经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创新的思路
1.关于资本保全。就公路经营企业的经营现实而言,其总资产的70%以上属于“在经营期限届满后需无偿交还给国家”的公路及附属设施,而其他可用于偿还债务的资产寥寥无几,这意味着公路经营企业用来对债权人承担责任的不是资产,而是经营收费公路预期的经营现金净流量。因此,公司投资者通过分配折旧或者价值摊销提前收回投资时,不会影响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如果公路经营企业只希望在有限的收费经营期限内经营特定的收费公路,而不打算通过投资建造新的收费公路或者投资收购公路收费权来扩大经营规模,则有可能导致通过收取车辆通行费收入而产生的经营现金净流入量闲置。在这种情况下,维护投资者权益的理想做法也许就是按期对现金净流入量(包括公路资产折旧或公路收费权价值摊销以及经营净利润)进行合理分配。而如果假设这一种做法是合理的,那么就意味着对公路经营企业而言,可以不实行资本保全原则。这与《公司法》的规定显然又是矛盾的。但考虑到公路经营企业是我国深化公路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的产物,而且实行的是特许经营,因此,可以对不打算通过投资建造新的收费公路或投资收购公路收费权来扩大经营规模的公路经营企业不实行资本保全,这样既保护了公司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以公司的未来经营现金流量作为偿还债务的保证),又保护了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分配现金净流入量来保证投资者的资金不会闲置)。
2.关于固定资产界定。在公路经营企业的固定资产的构成中,最有争议的就是公路及构筑物是否应该在固定资产中列示,其次就是公路及构筑物与公路及附属设施这两者之间存在着什么样的关系。公路收费权的实质是无形资产而不是固定资产,将公路收费权依附的公路及构筑物作为固定资产从理论上来说不合适,但在实际操作中,为了保证会计实务的一致性,大多数的公路经营企业将投资建路和投资者投入的已建成的收费公路作为公路及构筑物列入了固定资产。为了有效地界定固定资产,对公路及构筑物的归属有两种思路:一种思路是公路经营企业将以任何方式取得的公路收费权(包括投资建路、投资者投入、企业购买)全部作为无形资产管理。这样符合公路收费权的经济实质,现时投资建路、投资者投入的公路资产在备查簿中予以列示,实行实物、价值双重管理,当经营期届满,企业将公路无偿交还给国家时,再在备查簿中将该公路冲销。根据《高速公路财务管理办法》第8条的规定,以公路收费权进行投资的,首先应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评估立项,经合格的国有资产评估机构评估,报国有资产管理机关确认后投入。这就意味着公路收费权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评估,并以评估价值作为公路收费权的入账价值处理,这样做才符合无形资产的确定条件。另一种思路为,考虑到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公路经营企业资产管理的实务以及现行法律、法规上的制约,可以尝试公路经营企业将投资建设取得的公路资产以及国家入股投资的已建成收费公路,暂时作为公路经营企业的固定资产,而对公路经营企业投资购买的已建成的公路收费权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管理。这也是目前比较成熟可行的做法。
3.关于固定资产折旧。目前我国大多数公路上市公司都采用了工作量法对公路资产计提折旧,这说明了这些企业都认可工作量法计提折旧的优点。根据我国高速公路运营实践来看,除了广东省等极少数地区的收费公路以外,绝大多数收费公路投入营运后的实际车流量要低于预计车流量,这意味着公路经营企业无法通过计提折旧额来收回投资额。解决该问题的思路有两种:第一种思路是依旧按照实际车流量和公路经营年限来计提每期的折旧,然后是每间隔一定时期,如每一年年末,根据实际交通量与预计交通量的差额调整折旧。目前,深圳高速、福建高速等一些公路上市公司便采用这种方法来弥补工作量法的缺陷,但这种方法也加大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第二种思路是如果公路经营企业根据收费经营期限内的预计总车流量来计算单位车流量的折旧额,就可以根据预计的分年度流量与单位车流量折旧额的乘积来确定该年度应计提的折旧额,以保证公路经营企业可以通过固定资产折旧收回全部投资。
4.关于无形资产摊销。无论是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公路及构筑物,还是作为无形资产入账的公路经营权,从本质上来说,两者是一样的,都是公路经营企业所取得的特许公路收费权,是企业的经营性资产。因此,在进行资产的价值弥补时,两者的口径应当一致,即都应该作为公路经营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若硬要将记入无形资产的公路收费权的价值分摊到管理费用,既会夸大管理费用的实际金额,又会导致公路经营成本数据失真,对公路经营企业的成本管理也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解决该问题的思路是:将无形资产中的公路收费权资产和公路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资产的摊销价值记入公路经营成本,而将除此之外的其他无形资产如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的摊销价值记入管理费用。
三、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创新的基本思路
1.关于持续经营假设。持续经营假设是进行会计核算的四大假设之一。作为会计核算的—个前提条件,持续经营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将会长期地按照它现时的形式和现时的目的和方向,持续不断地经营下去。根据对持续经营假设的描述,将其换一个角度理解,可以这样认为,当企业面临着破产的威胁,并被迫清算,而且各种资产需要削价变现时,该企业不能再适用持续经营假设,各种资产不得再用正常的实际成本计价。对于只经营一条收费公路且不打算再经营其他收费公路的公路经营企业来说,它的经营期是可以预见的,但在经营期内,企业的经营目标就是通过吸引更多的车辆,提高收费标准等实现收入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由于企业主要是实行特许经营收费,其公路经营成本只占公路经营收入的15%-25%,而且车辆通行费收入基本上都是现金收入,若企业不扩大规模,其经营效益并不需要通过借款来维持其正常的经营活动,换句话说,公路经营企业完全可以正常地生产经营,并不会面临破产的威胁,而且当经营期满,企业是一种正常的清算,公路经营企业充足的现金存量也会使企业不需要削价变现来偿还债权人的债务。综上所述,公路经营企业除了可预见的经营期限不符合持续经营假设的条件外,其他条件是基本上吻合的,在此基础上,可以说,即使是只打算经营一条收费公路的公路经营企业也是可以适用持续经营假设的。
2.关于相关会计科目的设立及其核算。如果按照前面所述,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定思路按照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进行,那么在使用《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用会计科目之外,需要对公路经营企业的特殊业务涉及的相关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进行修订,并增加相关的会计科目。其一,增设部分会计科目。一是增设“应收下级上缴款”、“内部拨付往来”、“拨付所属资金”、“拨付所属专款”等会计科目;二是增设“周转材料”科目;三是增设“应付资本”科目等。其二,修改部分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一是修改“固定资产”科目的核算内容;二是修改“累计折旧”科目的核算内容;三是修改“在建工程”科目的核算内容;四是修改“无形资产”科目的核算内容;五是修改“已归还投资”科目的核算内容;六是修改“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核算内容;七是修改“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核算内容;八是修改“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核算内容;九是修改“其他业务支出”科目的核算内容;其三,补充报表项目的列示和编制说明。一是“周转材料”科目余额应列入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二是对“在建工程”项目在会计报表附注中的说明中应包括公路工程开工日期,工程概算数;三是在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股利”项目之后,增设“应付资本”项目,反映公路经营企业尚未支付的资本分配额;四是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项目之后,增加“减:已归还投资”项目,反映公路经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分配给投资者的已计提的公路资产累计折旧额或公路收费权的摊销额。
企业简单的会计制度篇13
本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小企业会计制度》,本公司下列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系根据上述准则拟定的。
一、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记帐本位币和货币折算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三、记帐方法、核算原则和计价基础
会计记帐采用借贷记帐法;
会计核算原则为权责发生制,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
计价基础为实际成本法。
四、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凡持有的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认为现金等价物。
五、坏帐准备核算方法
(一)坏帐的确认标准:
1、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
2、因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确认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
3、因债务人、债务单位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并且超过三年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
(二)坏帐的核算:
1、采用备抵法核算坏帐损失。
2、坏帐准备按决算日应收款项帐龄分析法计提。并计入当年度损益。提取比例为:帐龄、计提率
1年以内、0%
1~2年、10%
2~3年、20%
3年以上、50%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帐款。
关联企业的经济业务不计提坏帐准备。
六、存货核算方法
存货分类为:船用燃料、库存物料。
各种存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帐;存货日常核算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存货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低值易耗品按一次摊销法摊销。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并按单个存货项目提取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低值易耗品是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上(不含200元)至____年元以下(含____年元)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物品,在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进行核算。
七、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一)短期投资计价方法:短期投资以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后的金额入帐。
(二)短期投资收益的确认方法: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应于实际收到时,冲减短期投资的帐面价值,但收到的、已记入应收项目的现金股或利息除外。处置短期投资时,按收到的处置收入与短期投资帐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
八、固定资产及其折旧核算方法
(一)、固定资产标准:
单位价值在____年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经营的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二年的均应作为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计价
固定资产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并予记帐(若有评估、清产核资等情形影响实际成本计价的另予说明)。
(三)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固定资产类别的原价、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残值(原价的、5%)确定其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估计使用年限、年折旧率
运输工具、10、9.5%
电子及其他设备、5、19%
办公用具、5、19%
九、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本公司在建工程包括为建造或修理固定资产而进行的各项建筑和安装工程。
(一)用借款进行的工程发生的借款利息,属于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前发生的,计入在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
(二)工程完工交付使用(竣工验收)时,按工程的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
(三)期末在建工程按帐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对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十、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核算方法
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按形成时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本公司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具体项目及摊销情况如下:
(一)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的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如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推销年限不应超过十年;
(二)、经营场地的装修费用按受益期五年摊销;
(三)、筹建期内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除应计入有关财产物资
价值者外,应当作为开办费入帐,其开办费用应当在开始经营的当月起一次性计入当月的损益;
十一、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为专门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予以资本化,计入所购建的固定资产成本;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所发生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对于短期借款或不是用于专门购建固定资产的长期借款,其所发生的借款费用按月预提计入当期损益。
十二、收入确认原则
一、小企业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并将已实现的收入进入当期损益。
(一)本公司已将产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并不再对产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收款证据,并且与销售产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实现。
(二)本公司在劳务总收入与总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的前提下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
(三)小企业提供劳务的收入,按以下规定予以确认:
1、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当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
2、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可以按完工进度或完工的工作量确认收入。
二、小企业因让渡资产使用权而发生的使用费等收入确认:
利息收入按使用现金的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确定;发生的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上述收入的确定并应同时满足:
1.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
2.收入的现金能够可靠的计量。
十三、税项
按税法正确计算并按时、足额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及其他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本公司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为“应付税款法”。
十四、利润分配
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未分配利润(或减上年未弥补亏损)和其他转入后的余额,为可供分配的利润,具体分配方案与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等按照企业章程和董事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