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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车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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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合理的制度能够有效地规范政府行为,显著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同时降低行政成本。单位车辆规章制度怎样写才正确?接下来给大家整理单位车辆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单位车辆规章制度篇1

1、车辆的管理、调度

1.1公司所有车辆由总经办负责管理。

1.2配送车辆由物流部调度,公务用车和私人借车必须是保证物流业务的基础之上方可调度,否则不予以批准。

1.3公务车由总经办进行调度,员工因公务出车,必须填写出车申请单,报部门领导和总经办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出车,同时,在出车申请单上真实地填写出车情况;

1.4员工个人不得随意借用公司车辆,但员工有特殊原因,需要用车的,填写出车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出车;所发生的停车费、过桥过路费等附加费用由员工自己负担。

1.5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用公司车辆。私自开车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责任人承担,公司有权根据情节给予扣绩效分、通报批评、降级、降职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2、车辆的安全

2.1车辆需按规定进行维修和保养。

2.2驾驶员须严格遵守国家的道路交通法规和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因违反上述法规和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负责全责。

2.3坚持定人定车制度,驾驶员不得将车交与他人驾驶(特殊情况报总经办批准)。

2.4应坚持“六不”开车:酒后不开车、疲劳不开车、有情绪不开车、有故障不开车、证照不齐不开车、无安排不开车。

2.5收车后,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规定地点,不得异地停放或开回家停放(特殊情况经总经办批准)。

2.6坚持每周六安全检查工作。

2.7为保证车辆行驶的安全,对于连续行车及休息不足的驾驶员应安排适当的休息。

3、车辆的维护及修理

3.1驾驶员必须经常性地进行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每天上班前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如油、水、胎、电等)和卫生清理。每周六对车辆内外及引擎进行全面的清洁、检查、保养。

3.2车辆维修由配送部主管负责鉴定。对于车辆出现的问题,鉴定是小问题,由驾驶员自行维修;鉴定为须进修理厂维修的,由配送主管填写《车辆报修单》,经行政人事部经理签字,每次预计超过500元的报总经理签字。

3.3驾驶员凭批准后的报修单到公司指定修理厂修理,在修理过程中驾驶员应在场监督厂家修理,发现问题及时向配送主管汇报。

3.4公司车辆实行定点加油。

4、驾驶员管理

4.1保持车辆卫生,爱护车辆,发现问题和故障及时处理或报告领导。

4.2认真填写出车日志,做好时间、里程、配送量、停车费、过桥过路费等记录。

4.3违章驾驶的罚款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因驾驶员违章而造成的交通事故,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驾驶员自己负担。

4.4配送主管负责好驾驶员管理、车辆加油、维修、保养安排,证照手续办理及管理,费用核算等工作。

4.5保管好随车工具资料和物品,若需增换随车物品,应按有关规定执行。违者照价赔偿。

4.6每月第一个工作日,驾驶员必须将该月的行车日志和驾驶员月报报物流部和总经办检查,核实。

5、使用表格

单位车辆规章制度篇2

第一条为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机动车驾驶员指局内在职的机动车驾驶员、聘用驾驶员和因工作需要暂时在驾驶岗位上的非专职驾驶员。

第三条局人秘股负责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局效能办配合监督检查。

第二章机动车的使用、维护及管理

第四条局内所有车辆实行定人定车管理,车辆由各用车单位具体负责管理,在局办公车辆不足情况下,局人秘股有权统一调度。各单位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责车辆使用、维护、安全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车辆执行外出审批登记制度。因工作需要出县的车辆到局人秘股登记,由局分管领导同意,局长审批,报局人秘股备案。禁止未经局长批准的车辆私自出县区。

第六条未经领导批准,禁止私自用车。

第七条车辆的保养应坚持“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坚持例保、预检预修制度,消除故障隐患,降低油材料的消耗,提高车辆的运行质量;车辆要及时清洗,保持内外干净。

单位车辆规章制度篇3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三、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

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单位车辆规章制度篇4

一、概述

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严格车辆使用程序,确保交通安全,制度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的使用管理。综合业务部是公司车辆使用的管理部门。

二、用车范围

1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直接向综合业务管理部申请用

车。

2其他人员使用公务用车时,由本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综合业务管理部统筹安排。

三、调度权限

办公室负责人指定本部门专人负责调度公务车辆,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擅自调用公务车辆。负责人不在时,可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调度,办公室为车辆管理指定部门。

四、派车程序

1、市区内用车,用车人应填写《用车申请单》交办公室统筹安排。公司员工用车必须有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提前2小时提出申请,遇特殊情况可随时提出用车申请。

2、外出(除市区以外)用车,除履行上述手续外,必须提前一天报主管副经理和董事长(总经理)批准。

3、为提高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凡可合并用车的,应合并用车。

4、凡因公务紧急来不及填写《用车申请单》的,必须于事后一天内补办有关派车单据。(申请单见附表)

5、非工作时间用车(夜间、节假日等)须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和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6、驾驶员应掌握并及时向办公室报告车况和车辆使用情况,以便办公室对车辆进行有效调度。对不及时报告车辆情况影响车辆调度的驾驶员,公司将视情节严肃处理直至取消驾驶公司公务车辆资格。

7、外单位借用车辆,需经公司主管副经理和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

8、未经公司领导同意私自使用公务车辆,一经发现处罚当事人100元罚款,如果造成车辆损坏的&39;费用全部由当事人承担。

五、下列情况,违反交通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

六、节油管理:

1车辆用油台账,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并做到每月核对无误。

2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制定标准以内,特殊情况下需要增补邮票的须报公司批准。

3车辆在外加油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4驾驶员不得私自出卖油料和将油料赠送他人,如有发现,按贪污论处。

5办公室应按时办理好车辆保险,养路费缴纳各项手续,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有驾驶员妥善保管。

单位车辆规章制度篇5

车间内车辆安全使用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条生产区内新增机动车辆需要有关部门注册备案,办理好使用证件及有关手续,保证新增车辆的各种附件、仪表、灯光、音响装置及随车工具等齐全完好,达到安全技术要求。

第一条生产区内新增机动车辆需要有关部门注册备案,办理好使用证件及有关手续,保证新增车辆的各种附件、仪表、灯光、音响装置及随车工具等齐全完好,达到安全技术要求。

第二条使用单位负责区内机动车辆维护、保养,安全职能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车辆状况不符合规定,安全监察人员有权禁止行车。

第三条要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使其有良好的道德作风、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谨慎驾驶,礼貌行车,文明待人。并组织好“学、查、议、定”活动。

第四条机动车辆大修,由使用单位负责维修,维修要确保车辆安全附件齐全良好,报废的.车辆要及时通知职能部门备案。

第五条驾驶员要做到“八禁四一样”,即严禁无证开车;严禁酒后开车;严禁超速开车;严禁空档熄火溜车;严禁设备带病行车;严禁人货混装开车;严禁超标(高、长、重)装载行车;严禁车内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开车。不管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一样遵章守法;好天气、坏天气都要一样谨慎驾驶;路上情况多少都要一样重视;人多人少都要一样小心。

第六条各单位要严格管理区内车辆,对车辆运行过程中造成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单位车辆规章制度篇6

1.目的

为合理安排车辆使用,提高车辆使用率,节约公司车辆使用的费用,使之规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此作业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车辆使用与管理

3.权责

管理部负责对列入公司管制车辆的统一管理和调度;财务负责对相关发生费用审核控制。

4.资料

4.1列入公司管制车辆为:(别克)、(长安之星)、(奥拓)、(皮卡)。上述车辆由管理部总务负责管理。

4.2出车作业流程

用车人员提前半天填写“用车申请单”→各部门经理、厂长签核→总务组填写“出车单”→司机凭单出车→办事→回厂。

4.3出车审批

4.3.1市区公务出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各事业部经理、厂长审核后,由管理部核准后派车;

4.3.2本地区出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各事业部经理、厂长审核,由管理部核准后派车;

4.3.3本地区以外出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各事业部经理、厂长审核,经分管副总经理核准,由管理部派车。

4.4用车管理

4.4.1为合理调配车辆,由用车部门/用车人填写“用车申请单”并须提前半天交管理部安排车辆,否则不作安排(紧急、特殊状况除外)。

4.4.2用车人员/驾驶员出车一律凭管理部主管签发的“出车单”出车(特殊状况除外),严禁出私车。

4.4.3严格按规定时间出车,按时回到,回到后及时通报管理部,驾驶员不得无故离岗。

4.4.4管理部在安排出车时尽量做到同向多人次合理安排,合理用车,用车人员就应服从。

4.4.5有驾驶执照的经理厂长级以上主管人员允许自行驾车。如需自行驾车,需在下班前或休息日前一个工作日内到管理部办理相应手续:登记领取车钥匙用车回到完后应及时还。

4.4.6原则上实行驾驶员定车定人安排,特殊状况由管理部作适当及时调整。(4)

4.5车辆保养

4.5.1驾驶员应及时保养、维护好车辆,并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保证使用车辆的正常运行,要确保行车安全。如遇特殊状况,车辆不能正常运作时,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妥善解决,以备用车之需。

4.5.2公司车辆一律停放在厂内车棚指定地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驱车外出停放,如因违反而影响工作以至造成事故者,除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外,由肇事者本人承担全部职责并赔偿经济损失。

4.5.3每次接车或出车前,驾驶员须检查车辆外观各部位的完好状况。如发现意外损坏,应查明原因。否则按驾驶员意外损坏处理。

4.6车辆相关费用报销、行车线路及违章4.6.1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过路费、油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除由规定由相关部门主管外(如保险费),驾驶员凭发票、出车单等单据按照《因公出差及差旅费报销作业办法》规定进行作业。

4.6.2车辆需要修理或添置各类用品时,先填写“请购单”经总务审核,并报管理部核准后,必要时须经协理、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修车或添置各类用品,并录入“维修保养记录表”(附件六),事后开票附请购单经管理部初审,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报销。如在行车途中,发生非人为的故障(如爆胎等现象),司机务必立即打电话报告主管后,再进行维修。回厂后务必迅速补上相关手续。

4.6.3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摔、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驾驶员须自行负责车辆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4.6.4公司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公司不予报销(特殊状况除外),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职责,并准时交纳罚款。如有违章而不按时交纳罚款,一经发现除赔偿外,公司将从严处分。一个月内如发生超过3次违章事故,驾驶员给予记过处分。

4.6.5出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如属于公司方驾驶人员职责,除职责人务必承担肇事职责并赔偿公司损失外,公司对于驾驶人员将给予记过处分。

4.7已取得驾驶证的公司人员自行用车/驾车,违章及事故处理规定

4.7.1已取得驾驶证的公司人员自行用车/驾车规定

4.7.1.1下列人员如单独驾车务必经总经理批准:

已领取驾驶证且自行驾车行驶路程不到20__公里的人员。

4.7.1.2下列人员自行驾车务必由总经理批准,用时务必在驾车时由公司驾驶员陪同:

新领取驾驶证且自行驾车行驶路程不到20__公里的人员。

4.7.1.3已领取驾驶驾驶证且能够无需批准自行驾车的人员名单,由总经理核准后,由管理部掌控并通知本人。

4.7.1.4本条(4.7.1)规定的人员的用车按4.2,4.3,4.4:用车管理规定执行。

4.7.2已取得驾驶证的公司人员自行驾车时违章及事故处理。

4.7.2.1经批准自行驾车的人员的违章(即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停车等)按本办法4.6.5条规定处理。

4.7.2.2经批准自行驾车的人员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擦、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按本办法4.6.4条规定处理。

4.7.2.3经批准自行驾车的人员在行驶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按本办法4.6.6条规定处理。

4.7.3已取得驾驶证的公司人员未经批准自行驾车,含随公司驾驶员出车途中要求公司驾驶员让其自行驾车后,如发生违章、小事故及交通事故的,由自行驾车人员承担一切职责,经驾驶员同意的,驾驶员承担部分职责。

单位车辆规章制度篇7

1.、目的:为了加强厂内交通管理、防止交通运输事故发生

2、范围:机动车和叉车驾驶员

3、责任者:保卫科、安全部、购销运输部门

4、程序:

4.1机动车辆驾驶员和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

4.2各级领导和厂内职工,本厂或外单位入厂车辆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自觉遵守厂内交通安全规定。

4.3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严禁违章作业,行车进入禁火区内严禁吸烟。

4.4无阻火器车辆不准驶入禁火区。

4.5厂内行车速度不大于10公里/小时,危险场所不大于5公里/小时。车辆应在中心道上行驶,严禁与生产系统设备管道接触。

4.6严禁在道口、车间、交叉路口上停留车辆。

4.7车辆通过道口、拐弯,应显示信号,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减速鸣笛,注意观察。

4.8行人靠道路右侧行走,严禁与汽车及其它车辆抢道。

4.9自行车、摩托车不得进入厂区,一切进出车辆应接受门卫检查。

4.10道路上不准放物件,随时保持畅通。

4.11厂区的一切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

4.12车辆装载运输:

4.12.1汽车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若特殊情况,必须事先与主管部门联系,采取安全措施,方可行驶。

4.12.2厂内推车行走时应注意前方行人,防止伤亡事故发生。

4.13机动车辆的七大禁令:

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

严禁酒后开车。

严禁超速开车。

严禁空挡溜车。

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

4.14凡发生交通事故应保留现场,对负伤人员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前往调查处理。

4.15厂内交通安全,由保卫部门负责全面管理、检查。

4.16对本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厂安全部门必须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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