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规章制度清单
制度是指社会中规范个体行为的各种规则和模式,这些规则和模式塑造了社会结构,确保了社会的正常运行。下面给大家整理一些安全规章制度清单,方便大家学习怎么写安全规章制度清单。
安全规章制度清单篇1
一、施工中要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从事高空作业定时体检,经医生诊断不适宜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三、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衣和带丁易滑的鞋及拖鞋,必须戴安全帽,佩戴安全带。
四、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五、人员上下应设置梯子,梯子不得缺挡,不得垫高使用,使用时上端要绑牢,下端要采取防滑措施。
六、在距地面2m以上作业时,应按安规规定搭设必要的架子,并铺好脚手架,设好防护栏杆和安全网后,再进行支立模型作业。
七、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模板、支撑不得与脚手架相连。
八、拆除模板应按顺序分段进行,高空拆除时应有专人指挥。
九、拆除顶部模板,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或拉倒,拆除易倾覆构件模板时应随拆除,随加支撑,以防构件倾倒。
十、在支、拆模板过程中,中途间歇时,应将未固定的模板支撑固定牢固,将活动的.模板、支撑拆除并妥善堆放,不得留下松动悬挂的模板、支撑,防止因扶空、踏空而坠落或因震动自落伤人。
十一、传递模板、工具应用运输工具或绳索系牢升降,不得从高空往下乱扔拆除的模板。
十二、大块模板需要吊装时,应明确统一指挥信号,并设专人指挥、挂钩,安装人员要站在安全可靠的位置上,不得阻碍吊车司机的视线,吊装前应检查模板连接牢固,吊点正确拴好溜绳,听从信号指挥,模板就位合缝时应用撬棍拨移,不得徒手操作,以防挤伤手指。
安全规章制度清单篇2
1、目的:建立防火防爆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级划分、消防设施等程序,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2、范围:适用于公司防火防爆管理
3、责任者:各部、各车间
4、程序:
4.1一般要求:
4.1.1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厂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4.1.2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厂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时必须加阻火器。电瓶车禁止入内。
4.1.3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4.1.4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4.1.5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4.1.6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4.1.7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4.1.8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厂区内焊割动火、熬炼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动火制度"的规定。
4.1.9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
4.1.10危险物品仓库、气柜。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管道法兰之间电阻不大于0.3欧姆。
4.1.11厂区内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4.1.12化工生产甲类区域在有液化石油气及可燃气体容易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应加强气体监测工作。
4.1.13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
4.1.14设备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对外观、尺寸及补焊过或其它疑焊缝进行复验,并作耐压试验或气密试验,安全装置和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外观、内部检查和无损伤检查。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4.1.15一切设备、管道和钢瓶等应按化工部制订的“化工厂设备管道的保温规范”(HGJ1047-79)规定的颜色进行涂色。
4.1.16根据工艺过程的具体特点,设置必要的事故信号、声光报警器和事故停车联锁装置。
4.1.17生产过程中的正压系统严防形成负压,并且应设置防止形成负压的措施和停车联锁装置。
4.1.18生产厂房、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本地区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加固。
4.1.19设备检修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检修制度”。
4.1.20消防机构必须健全,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厂区内的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占用道路,必须经保卫科、安全部批准。
4.1.21厂内所用职工必须分批轮流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掌握灭火知识,并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4.1.22禁止使用氧气代替空气对设备、管道充压、保压、试压、置换或吹扫。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设备、管道、井下等场所输送氧气。
4.2防火、防爆的主要措施。
4.2.1防爆泄压。
4.2.1.1定期对设备进行无损探伤检验和测厚工作。
4.2.1.2在高低压系统之间应安设止逆阀等安全措施。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安装必要的自控监测仪表、自动调节报警装置、自动和手动泄压排放设施。
4.2.1.3所有放空管均应引至室外,并高出厂房建筑物、构筑物2米以上。若设在露天设备区内的放空管,应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设备2米以上。
4.2.1.4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应设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应有向管内加氮气或蒸汽的措施,同时应有良好的静电接地设施。放空管应在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
4.2.1.5安全阀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按照安全阀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4.2.1.6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设备,应装爆破板。如装导爆筒,应朝向安全方向。
4.2.1.7凡是装有触媒的高温设备,必须泄压降温后方可打开。(触媒需要惰化的,应进行惰化。)
4.2.1.8压缩气体钢瓶的充装、使用、贮运严格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安全规章制度清单篇3
一、超市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二、超市对贮存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过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按照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及召回制度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超市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超市销售分装食品或散装食品,应当制作散装食品标志牌,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超市销售生鲜食品和熟制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六、超市销售的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安全规章制度清单篇4
(一)保安队长工作职责
一、坚决执行上级命令,带领班长及各班队员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二、负责园区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实施、贯彻、监督工作。
三、熟悉掌握各岗位职责,熟知园区内部及周边区域的安全环境,总结安全保卫工作的规律及特点,及时加强调整安全防范工作重点、做好保卫人员的统一协调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保安队员日常管理,制定月工作计划,对班长、队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定期进行培训、考核、考评,提高队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对各岗位人员进行合理的安排和调配、监督、指导,负责队员的考勤、行为规范、劳动纪律、操作流程。
五、定期组织召开队务会和其他工作例会,部署贯彻上级领导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及时了解、掌握队员的工作情况和思想动态。
六、切实做好园区的防火、防盗和重大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重点部位和岗位的防范工作,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园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和安全保卫工作方案,适时安排综合演练。及时处理辖区内各类安全事件,并及时上报。
七、经常检查各岗位的工作情况,每周至少检查二次。督促队员坚守岗位并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八、监督队员熟悉并掌握各种安防器械、设备的位置及使用方法;维护保养器械、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各器械、设备、设施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九、协助甲方领导做好其它工作。
(二)保安班长工作职责
一、在保安队长的带领下主持工作,每日提前十五分钟到岗,查看各岗位情况,处理上一班未尽事宜,召开本班班前会。检查本组队员的考勤情况,检查仪容仪表是否符合要求,监督班组之间交接班制度的执行情况,明确责任。
二、负责所属辖区内各值勤点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执行公司制度,掌握重点部位,对进出园区重要部位的人员、物资及车辆进行管理和监督。制定巡逻方案,安排队员对所属辖区内进行不间断的巡逻,及时调查处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向队长汇报。
三、根据公司要求合理安排安保人员对办公区、宿舍区、厂区及其他重要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安全隐患,每班指定专人对辖区周围进行巡查记录。
四、及时处理园区所辖范围内出现的问题,并将日常安全治安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进行记录。
五、协助队长了解园区内员工的基本情况,做好内部治安工作。
六、做好组员的团结工作,协助队长做好队员的培训工作。
七、对园区内的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同时组织队员进行消防训练。
安全规章制度清单篇5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质量事故:
1、产品理化指标不合格;
2、产品外观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质混浊、酒中有异物);
3、外包装不合格,或者装错包装、贴错标签;
4、未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出现的不合格产品。
二、当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维护好现场(已发出产品应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产)。
三、立即由分管质量的经理,组织质检、车间等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
四、做好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找出产品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纳入工艺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现质量故障。
安全规章制度清单篇6
1.目的
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的生命安全,建立安全的生产作业环境。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禁火区范围内的动火操作。
3.工作程序
3.1动火类别
3.1.1动火系指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
3.1.2在生产现场及储库范围内使用电钻、砂轮、电铬铁或使用电热封口机(塑胶)。
3.1.3明火烧烤物件、弯管或熔融沥青补漏等。
3.1.4曾用于装载易燃易爆物料的`容器或管线,即使已拆除至其他地方维修动火,也因其含残留气体或液体易燃物料而必须按要求排净
3.2厂内区域划分
3.2.1非生产动火区:食堂、各部门办公室、休息接待室、维修长期工作专用区等。
3.2.2禁火区
3.2.2.1危险区,溶剂型油漆生产车间、树脂罐区、成品仓库、原料仓库,溶剂地下罐区、车库、喷板室、堆场、化验室等。
3.2.2.2一般区域,厂区运输通道、装卸区等。
3.3动火原则
3.3.1正在运转的生产装置以及盛有油漆、溶剂等物体的容器、管线与设备,严禁进行动火工作。
3.3.2可动火可不动火的,坚决以不在禁火区内动火为原则,即能够移去别处维修的则一律应拆除后,运到安全地点进行。
3.3.3在车间内能够利用螺栓等方法联接的工作,就不要动焊,以减少动火机会。
3.3.4现场动火,首先考虑必要隔离措施,将动火区围起来,动火部位或设备应与生产系统切断联系,必须进行空气(或氮气)吹净或水洗置换,动火时有专人和消防器材作戒备。
3.3.5若涉及进入容器内部维修,下水道或密室工作,则必须两个人配合工作,佩带必要防护用品,禁止单人独自进行。
3.4办理动火手续的规定
3.4.1在禁火区内动火必须在动火之前办好《动火作业审批表》,申报人应填明危险区的地点的详细情况及列出动火部位安全措施,送安全环保办和第一防火责任人审批,再由安全环保办送消防部门审批,等批复后方可进行动火,《动火作业审批表》需向安全环保办领取。
3.4.2《动火作业审批表》由需要动火部门负责填写,在送交审批前应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审批人在接到《动火作业审批表》后,必须亲赴动火现场,检查落实措施或建议补充必要的措施,然后才可签审批表。
3.4.3《动火作业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交执行动火人员,另一份交安全环保办存档。动火所在部门必须指示专人作监护人在现场监护工作,必要时亦可请消防队派员协助。
3.4.4若动火时,所在区域或工作内容涉及两个部门,则在申请之前应相互沟通,共同研究有关措施并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按规定进行安排。
3.4.5动火人员应对安全措施逐项核实,妥善后方可工作,否则有权拒绝动火,若遇到下列三种情况之一者,不能动火:①没有办妥《动火作业审批表》、②安全措施不落实、③没有监护人在现场。
3.5动火注意事项
3.5.1进行动火的区域除动火工作外,任何人严禁吸烟及带入其他火种。
3.5.2安全执勤员的制度照常执行,施工单位必须通知安全执勤员,他们有责任对现场工作进行监督。
3.5.3有关人员必须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认真对待动火工作。
3.5.4事前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安全消防知识及向他们介绍所采取安全措施,将对顺利执行任务很有利。
3.5.5如有违反本制度,违者将受到批评和处分。
3.6动火安全措施
3.6.1将动火设备(容器、油罐、管线等)内的溶剂、油漆、树脂或其他油类等可燃物料彻底清理干净,并以空气通风吹扫至少两天,必要时水浸置换。
3.6.2施工前须检测施工现场可燃气体/氧气浓度,达到要求后方可开始工作。
3.6.3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的其他设备和管道,或者在两者间加装阻燃挡板或石棉布。
3.6.4动火区附近的下水道、井口、地沟、管沟或电缆沟等应注意清除其中积存之可燃物并予暂时封闭。
3.6.5电焊回路(地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与其他设备搭火。
3.6.6高空动火不许有火花四处飞溅,应以石棉或铁板围接,附近一切易燃物要移开或盖好,附近不得用汽油清洗另件。
3.6.7动火现场要备有灭火器材,专人管理。
3.6.8下水道、电缆沟等动火,要清除可燃物并将沟两端隔开(封闭)。
3.6.9上班前检查动火条件有无变化,下班前检查有无留下火种,应引起警惕。
3.7动火中异常情况的处理
3.7.1发现隔离措施脱落或破损应设法修补,并暂停工作。
3.7.2现场环境变化,附近有易燃物料外溅,或因风向而受到可燃气体吹袭,应立即停止工作。
3.7.3由于风向变化或风力过大,而使动火时所产生的火花无法控制,易被吹向生产现场,应立即停止工作。
3.7.4若因某些原因,消防水源中断或突接停水通知,应考虑暂停工作。
3.7.5动火中气焊工具或气瓶泄漏,或电焊与电器有故障,均应暂停工作,排除故障,切不可以抢时间为理由勉强地草率行事。
3.7.6如发生紧急事故,参照《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中执行。
4.相关文件
4.1《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4.2《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
5.相关记录
5.1动火作业审批表
安全规章制度清单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过程管理,推进考试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推动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当前关于加强中小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意见》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实施和管理普通中小学校考试工作的基本依据。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有关政策、规定,并进行监督指导;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检查落实及统筹管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具体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普通中小学考试指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许可、由学科教师实施的学科课程的单元测验,义务教育阶段的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初中学生学业考试,高中阶段的模块(学分认定)考试,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高考模拟考试。
第二章目标与原则
第五条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工作的基本目标是:
建立严格的考试管理机制,制定科学的考试管理办法,规范考试的组织主体,明确考试的范围与类别,优化考试的.命题与方式,控制考试的规模与次数,最大限度地发挥考试的积极作用,正确运用考试结果。充分发挥考试的诊断发现、改进矫正、激励导向功能,引领学校、教师、家庭、社会树立正确的考试观、质量观、人才观,关注学生学习兴趣、态度、方法与习惯培养,使学生获得积极的生命体验,促进学生“勤奋学习、快乐成长、全面发展”。
第六条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基础性原则。根据教育内容和目标,遵循学科特点与学生心理发展规律,科学考察学生的学习素养、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综合能力等,准确反映教与学的过程和现状,为改进教育教学服务,为教育决策提供依据。
发展性原则。中小学考试要树立为促进学生发展,改进教学服务而测量的观念,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得到提高并积极主动地发展。
开放性原则。中小学考试要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考试形式要多样化,考试内容要多元化,提倡实施开放性考试。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科学揭示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学习与发展水平,充分反映学生的实践活动和研究性学习成果。
第三章考试类别、内容与形式
第七条考试类别
学科单元测验属于教学过程中的诊断性考试。由任课教师或教研组进行命题(也可采用学生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每个学科每个单元可进行一次测验。
义务教育阶段期中考试、期末考试。义务教育阶段期中考试、期末考试是一种阶段性考试,由学校组织进行。义务教育阶段的期中考试(小学不组织期中考试)一般安排在学期中间;期末考试一般安排在学期末放假前一周。试题由学校命制。
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同级教研机构命题,省教研室可提供样题。
高中阶段模块考试(学分认定考试)。普通高中各门课程按模块设置,采用学分管理。在每个模块学习结束后进行的考试称为模块考试,同时也是学分认定考试,由学校自行组织,试题由学校命制。对不及格的学生,每次考试后要在适当时间安排补考。
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由省教育厅组织,省教研室命题。高考模拟考试。高中三年级下学期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可统一组织一次高考模拟考试。
第八条考试(考查)科目
小学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查科目为科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音乐、美术、体育、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
初中阶段考试科目为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高中阶段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测试)、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学校课程。
第九条考试(考查)形式鼓励采用开卷考试、实验操作、听力测试、辩论、情景测验、成果展示、小论文以及面试答辩等多种考试、考查方式。重视过程诊断反馈与期末考试相结合;规定内容与自选内容相结合;书面测试与口头测试、动手测试相结合;学科测试与特长测试相结合。
第四章组织实施
第十条考试命题
考试命题要严格依据国家学科课程标准,在考查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注意考查学生灵活运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能力,准确反映学生的学习程度。
各级教研机构要加强考试命题的研究,负责对学校命题的指导、审查、监督和管理,并在考试后及时进行命题质量分析。教研机构要加强自身命题的管理与质量分析,并根据考试情况及时写出命题质量分析报告。学校要建立命题、审题制度。对于日常考试,学校可采取教研组或备课组集体命题、专家审题等方式,也可由学生自主命题,充分发挥学生在考试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试题命制要结构合理、题型灵活、难易适中、分量适宜,杜绝偏题、怪题。
第十一条考试实施
除学科单元测验外,考试试题的印制、保存、传送要采取保密措施,合理设置考点、考场,根据考试的需要安排监考人员。有条件的学校可开展无人监考的实践,培养学生诚实守信的优良品质。考试的组织者应根据本规定制定相应的考试组织或实施细则,细化考试环节和流程,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平稳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试卷评阅
各学校应周密安排试卷评阅工作,评阅前要审查试题答案的准确性、合理性,并进行试评,统一标准后再行正式评阅。试卷评阅应坚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宽严适度,始终如一的原则。要加强对主观试题、开放性试题的阅卷质量管理,建立相应的监测制度。
第十三条考试结果呈现
学科单元测验实行无分数评价。义务教育阶段的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学业考试提倡实行等级评价(一般为优秀、良好、及格、待及格或A、B、C、D四个等级);高中模块考试(学分认定考试)以学分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以等级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高考模拟考试可用分数表达。
第十四条考试结果运用
考试成绩应单独反馈给学生,并作为考察学生学业成绩的重要依据,及时准确的记入学生成长(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学校和教师应对考试结果进行认真分析,了解学生知识掌握和能力发展情况,反思矫正日常教育教学的得失,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排队并公布名次,不得按考试成绩给地区、学校排队并公布名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学校不得以学生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或奖惩教师和学生的主要标准。
第五章考试管理
第十五条严格规范各种学科竞赛、考级等活动。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招生,不得举行和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任何统一考试、竞赛或其他考级考试等活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照自愿原则参与社会证书、等级认定考试所获得的奖励与证书,可作为体现学生综合素质的内容记入学生成长(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但不得作为刚性指标量化赋分与升学挂钩。普通高中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与学科竞赛有关的有偿补习、培训辅导等活动。普通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除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以外的任何考试和培训。
第十六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中小学校不得以教育质量监测等名义组织学生进行统考。
第十七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对中小学贯彻本规定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把监督检查情况纳入地区与学校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与评选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验收规范化学校、教学示范学校以及评先选优等结合起来。
第十八条各级教育督导机构、教研机构,要将贯彻落实本规定作为教育督导和教育教学评估的重要指标,并及时向社会公告督导评估结果。
第十九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纳入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管理的重要内容,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学校和个人,要按照省教育厅规范办学行为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
安全规章制度清单篇8
1、对班长负责,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认真遵守和执行电业安全方针,各种规程,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班各种技术学习和安全活动,不断增强技术素质和安全意识;
3、按照设备大修,维护,保养周期,在班长领导和安排下,负责保质保量的完成,并保证施工现场工完、料净、场地清;
4、认真完成站里交给的各项生产任务和临时性生产任务,做到不折不扣,不应付了事;
5、严格认真地对各生产岗位的电气设备,进行巡回检安全生产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向班长或站里汇报,保证电气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6、负责本岗和生产区各低压室,低压盘,动力配电箱,照明配电箱,每两周一次的卫生清扫,和每月一次的电动阀检查填卡。
安全规章制度清单篇9
1.建立学生宿舍管理组织,聘用道德素质好、责任心强、身心健康的舍务管理人员。
2.有专门的舍务管理值班室,制度上墙。明确专门部门负责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落实治安目标管理责任制。舍务管理值班人员要经常巡视学生宿舍,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或报告,谨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3.制定宿舍安全文明卫生公约,建立考核、评比、公布、奖惩制度。
4.住宿人员相对固定。如需变动,由管理部门调整,个人不得擅自变动。
5.不准将闲杂人员带入宿舍,学生宿舍会客须经舍务人员同意并登记;女生宿舍男性不得入内,特殊情况须经学校保卫部门批准。
6.学生宿舍禁止外来人员留宿。严禁男女混宿。
7.加强消防管理,学生宿舍配置一定的灭火机械,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装修,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不准私自接电源,不得使用蜡烛照明。
8.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防火、救火、逃生的常识,进行安全疏散演练。
9.加强学生宿舍防盗教育管理。合理安装防盗设施,教育学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建立现金储蓄制度。
10.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剧毒、易爆、放射、易腐蚀等危险物品。
安全规章制度清单篇10
关爱幼儿,确保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使孩子们健康、自由、快乐的成长,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的各类安全工作,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幼儿园幼儿安全接送管理制度:
一、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规、政策、文件和会议等精神,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持久性地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二、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要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事事是大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教育好子女或被监护人平时注意上学、放学、节假日、假期的各类安全活动。
三、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要按照幼儿园规定的作息时间陪送孩子准时入园和离园。接园家长或监护人必须持幼儿接送卡方可接园。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跟本班教师联系。幼儿入园或离园,原则上由父母亲自接送,如有困难委托他人接送时,应是年满18周岁的正常人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亲戚或精神异常者都不能接送孩子。委托他人接送的在接送前要将委托人姓名、年龄、特征及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告知本班教师,方可履行接送手续。孩子来园、离园路上及在非教学活动的一切园外安全责任均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四、幼儿家长或监护人送孩子入园时,应自觉带孩子接受幼儿园的晨检,如需要喂药,请将药名、用量、次数如实地填在晨检登记表上或告知本班老师。为安全起见,家长或监护人不要让孩子携带贵重物品、危险物品入园,必须将孩子亲自交给本班或值班教师,以防意外事件发生。幼儿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缺席、迟到,如身体不适等原因,应及时向本班教师请假。
五、幼儿园门卫或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外来人员不得进出校门,严防社会不法分子进入园区,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幼儿园冒领幼儿。
六、为防止一切意外事故发生,放学后禁止幼儿在园内、外逗留、玩耍。
七、严禁幼儿家长或监护人使用无证、无牌、无安全保障、不规范的交通工具和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以及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的客运车辆接送幼儿。
八、各幼儿园要根据本制度精神结合本园实际,与每个幼儿家长或监护人签订幼儿安全接送协议书,严格履行本制度各项条款,做好本职工作,若发生事故,应根据各自职责承担相关责任。
安全规章制度清单篇11
一、幼儿安全教育"五不"。不触摸各种电器开关;不乱食花、草、种子、药物、食品;不把小物件衔在口中;不放脏东西和危险品在口袋里;不离开老师。
二、带班时间不得与人聊天,不得离开幼儿;不允许幼儿离开老师的视野。一般情况下,不接电话和会见客人。
三、活动前做"三检查"(即检查场地、设备、幼儿情绪、衣着);"一交待"(向幼儿交代纪律与玩法);活动时注意观察幼儿活动内容和方式;活动后清点幼儿人数并讲评。
四、拿饭、拿水时要打招呼,要躲开幼儿走。刚煮沸的&39;汤和水要加盖放在幼儿碰不着的地方。开饭时,饭菜、汤不烫手才能让幼儿端,饭、菜、汤不能从幼儿头上过。不随便倒开水。
五、幼儿进食时不得谈笑,不得含饭在口中就去做其它事。
六、药品和洗涤水(粉)的保管:①写好名,(幼儿的药品要写好药名和人名,洗衣粉和洗厕精要写好品名放置幼儿拿不到的地方);②大人的无论什么药都不能放在外面。
七、不让幼儿接触电源开关、刀器、滚水和火。
八、下班前要仔细核对幼儿人数;关好门窗;关掉电器、开关;锁好贵重物品。
九、幼儿受伤后,当班老师要冷静沉着,耐心询问、仔细查看伤口。如果是烫伤要迅速离开热源,是骨折要固定好伤口位置,再迅速护送到医务室处理。
安全规章制度清单篇12
一、安全责任与意识
为保证门店正常运作,店长及所有店内员工必须具备安全管理意识。安全管理涉及门店建筑物、钱财、商品、设备、以及员工及顾客人身安全。各项安全管理宗旨是:重在事前预防,事中处理,时候检讨、杜绝隐患。
二、适用范围
门店的全体员工。
三、内容
(一)门店安全——店长负责制
1、定义:店长根据公司的授权,全面负责门店的安全管理,当门店财产、人身安全受到损害时,店长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店长要做好门店安全管理的指导、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能力。
3、店长要带头做好门店的货品安全、资金安全工作,保障员工人身安全。
(二)门店安全管理的具体内容和措施
1、门禁安全管理
(1)门店要经常性检查门锁安全状况,独立门头的门店需安装2把门锁,一把由当值店长保管,一把由其他当值店员保管。店中店要确保收银台、仓库门锁使用状况良好。
(2)要经常检查门店门窗、防盗网是否牢固,玻璃有否破损。
(3)下班打烊前要检查窗户是否关好,出门后要确保店门上锁。
2、现金安全管理
(1)营业期间,门店要有专人收银并看管收银台,离开收银台时要确保抽屉上锁且钥匙随身携带。
(2)现金收付必须经过验钞机,杜绝收到假币。
(3)各店每日必须将前日的营业款及时、足额存入指定银行,汇款单据须及时传真公司以便核查。
(4)大额现金存行时须安排人员陪同,以确保现金安全。
(5)严禁直接把现金存放在收银台过夜。
(6)交接班时,单据和现金须经核对无误后移交下一班,现金交接要过验钞机。
(7)夜间营业突然停电时,收银员应立即锁上收银柜,店长应安排员工在门口疏散、监督顾客;
3、货品安全管理
(1)店内服务区域划分应避免死角;
(2)活动、人多客流大时,店长更应跟紧现场,要求同事间相互留意空挡进行补位,并合理调配人员分布,必要时安排导购充当内部保安;
(3)确保库房门窗上锁,严禁闲杂人等出入仓库。
(4)交接班时,要做好库存货品的清点,并做好交接记录。
(5)要经常检查库房有否受潮和虫害。
4、消防安全管理
(1)随时了解气象预报,了解附近地势及排水道设施;
(2)平时做好建筑物吊顶维护、门窗漏水修整;
(3)随时留意、检查插座、插头之绝缘体是否脱落损坏,平时要求门店所有员工知道总电源开关及灭火器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4)上下班时必须全面检查电源线路、开关、灯具的使用状况,消除消防隐患。
(5)下班时要关闭全部电器和灯具,并关闭门店总电源。(消防、监视器电源除外)
(6)清理垃圾时,应注意其中有无火种等易燃物;
(7)突遇漏水、淹水或火情,应及时通报直接上级主管;
5、人身安全管理
(1)遇到有偷窃行为出现,应见机提醒同事注意,冷静对待,以合适的方式制止小偷得逞,避免与小偷发生正面冲突。门店要在醒目位置设置提示标志。
(2)当出现重大匪情时,应立即报警。
(3)店内、店外责任区域内若有玻璃碎片或钉子等,应立即打扫干净;
(4)顾客购物通道上有任何障碍物,应立即加以消除,以免撞倒或跌伤;
(5)货架、道具有突出尖锐物或玻璃棱角,极易刮伤员工及顾客的,应先用胶布暂时贴包住,或暂停使用,同事通报后勤部门进行整改或修理;
(6)登高作业时,店长须监督员工用牢固的登梯,注意安全;
(7)有员工、顾客在店铺遭遇意外伤害的,店长应负责及时送医救治,并及时通报直接上级主管;
6、防止泄露商业机密
(1)做好生意目标、实际达成等销售业绩的,对电脑内的所有数据及文件不得随意告知、拷贝他人;
(2)对于实施的促销活动计划等商业机密不得泄露;
7、店铺钥匙管理
(1)门店钥匙由每日指定的领班以上级别同事进行保管;
(2)钱箱钥匙只有收银员进行保管;
(3)仓库钥匙由领班以上级别同事人员进行保管;
(三)失货和短款的赔偿
1、计算方式:按确认丢失货品的进货价值或现金总额,相关人员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1、店长50%,库管/收银员30%,其他人员20%。
安全规章制度清单篇13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有关建筑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管工程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工程建设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各单位要根据施工安全的需要,建立、健全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各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工程建设期和年度安全目标、安全工作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后,组织落实,并报企业主管部门备案。
4、企业必须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
5、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应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安全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传达上级安全文件、会议精神,通报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6、企业和各单位在签订工程管理合同时,要将安全生产要求列入技术和商务条款中,要根据有关法规的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安全规章制度清单篇14
“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是我校全体师生的安全理念。为确保我校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我校把预防为主,牢记规则,减少事故的发生,把不安全的现象控制在萌芽状态为宗旨。切实抓好安全教育。特此一下规定:
一、校内安全
1、值日教师和安全负责教师在课间要巡逻,确保学生的安全。发生的事故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学校领导和班主任,及时联系家长。
2、学校利用专刊和集会对学生进行校内安全教育,各班主任要利用班会课对学生进行校内安全教育。
3、对未到校的学生要作好记录,了解未到校的原因并对学生作好思想教育。对无故早退的学生要查明原因,并作好思想教育,并告知家长。
4、各班主任对无故早退的并离家出走的学生要报告学校领导和家长,并配合学校、家长查找该学生的不明去向。
5、各班主任要随时注意学生是否带有刀具到校并收缴。
6、教师如工作上的.失职、失误而发生了安全事,将追究负责教师的相关责任。
二、校外安全
1、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校外安全教育,并利用专刊对安全知识进行宣传。
2、各班主任要利用班会课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电、防暴、防雷、防水、防雪,交通安全等的安全知识教育。
3、各班分出路队,选出路队负责学生,对学生在上学、放学路上的情况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要及时妥善处理,不能处理的报学校、家长共同解决。
4、对学生在路上、家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班主任要与家长联系,看望学生,并对学生进行补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