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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采购日常管理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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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制度也能够促进社会公正和稳定,为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公司采购日常管理制度模板怎样写才正确?接下来给大家整理公司采购日常管理制度模板,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采购日常管理制度模板篇1

1、为保证医院各项物资、材料供应及时,确保医疗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凡医院工作所需劳保用品、采暖五金、电器设备、医疗器材、维修材料等物料采购,均适用此制度。

3、后勤用品采购管理

3。1后勤采购包括劳保用品、采暖五金、电器设备等非医疗用品的采购,含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的采购(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与《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3。2依据各部门申报的采购计划(经部门负责人签字,院领导审批)与后勤库管核对库存后集中进行采购。

3。3采购员必须充分掌握市场信息,收集市场物资情况,预测市场供应变化,为医院物资采购提出合理化建议。

3。4采购工作必须做到坚持原则,掌握标准,执行制度,严格财经纪律,不允许有损公肥私的现象存在,做到无计划不采购,质量规格不明不采购,价格不合理不采购。

3。5采购物资做到及时、准确、适用,严把质量关;避免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

3。6对外加工订货,要对生产厂家及物资的性能、规格、型号等进行考察,将结果与使用单位协商,择优订货。

3。7签订定购合同,必须注明供货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时间、货款交付方式、供货方式、违约经济责任等。

3。8凡购进一切公用物资,必须经库房办理验收手续,库房验收时,应对数量、质量、规格等认真核查,做到发票与实物相符,并依据采购员采购发票办理入库手续,否则不予入库。

4、医疗器材采购管理

4。1普通器械:根据各科室工作要求,由药械科供应人员与科室协商制定品种、规格及数量基数。正常损耗交旧换新,由于任务变更等原因可增减基数。

4。2装备性仪器设备:由各科室年终提出下年度新购进、更新计划并填写可行性报批表(包括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产地、申报理由等),交药械科汇总。万元以上仪器装备应附有技术论证报告(即从技术上说明购买该台仪器及选定该厂产品的较详细理由),报院医疗器械管理委员会(或药械科)研究,提出倾向性意见,呈医院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4。3各科室制定基数的普通器械及消耗物品,按消耗规律定期提出计划交药械科供应部门采购供应。

4。4装备性仪器设备一般为合同订货,统一由药械科对外订购。合同应明确以下事项:

4。4。1关健性指标,如质量、性能技术要求;

4。4。2到货不合要求应立即提出退换或索赔;

4。4。3交货期限,规定到期不交货的赔偿条件;

4。4。4保修期限及培训计划;

4。4。5付款方式等。

4。5科室有特殊需要的器械、仪器设备需自行购买的,要经科室主任审查、签字同意,向药械科声明后,并经医院总经理同意,方可自行购买,购买后携仪器实物到药械科补办验收、出入库等手续。

4。6所有医疗器械和仪器设备都由药械科仓库发放,各科室指派专人凭领物单领取。

4。7医师个人使用的听诊器、叩诊锤、音叉、检眼镜等,医院正式医师由科室主任或医务部门批准,由药械科供应部门一次性配备登记,易损部分以旧换新,调离本院或离开医师岗位时应交回撤账;实习生、进修生、研究生个人使用的器械,发给负责“三生”管理的人员保管,并保持适当基数,轮流使用。

公司采购日常管理制度模板篇2

一、目的

为确保非库存物资及库存物资的选购在供给、质量、服务及价格方面为公司猎取最大利益以及最有效的成本节省,总裁办作为选购的主导部门特制定此选购管理政策。本政策将规范全部从公司外部选购的物品从选购到付款的所有过程。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__公司集团总部及各城市公司

三、选购范围

实施选购的&39;物品按照其用途及使用频率举行以下分类:

1、日常办公用品:指员工日常办公所必须的低值物品。包括(纸张、笔记本、订书钉、橡皮、涂改液、胶水/胶棒、大头针、曲别针、复写纸、口取纸、胶带、笔芯、)低值非易耗品(文件夹、文件筐、笔筒、尺子、订书器、打孔器、名片夹、计算器、剪刀、废纸篓、胶带托等)。

2、低值易耗品:硒鼓、墨盒

3、自动化办公设备:包括电脑及外围配件(移动硬盘、光驱等)、打印机、扫描仪、传真机(属固定资产范畴,详见固定资产管理方法)

4、为进一步规范管理,集团取消对U盘的选购和发放,如有需要员工可自带。

四、选购政策及选购流程

5、选购归口管理:集团总裁办及各城市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物品的选购与日常管理。除特别状况外,全部物品的选购需由选购实施部门来完成,集团总裁办负责监督管理。

6、供给商:全部物品的选购应遵循“质量最佳、成本最低”的原则。选购实施部门负责对日常选购的物品供给商举行比价挑选,本着长久合作的目的与供给商签订长久合作协议,享受长久合作特价供给。

7、供给商的挑选:以半年为周期,对供给商提供的商品举行质量、价格综合评价后,与其重新签约或重新挑选其他供给商。

8、文具发放标准:每人每月的文具选购标准不超过20元。部门超出每月标及时,将取消超出部分文具的选购。

公司采购日常管理制度模板篇3

为了提高公司采购效率、明确岗位职责、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满足工公司对优质资源的需求,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流程,加强与各部门间的配合,采购流程管理制度。

一、请购及其规定

1.请购的定义

请购是指某人或者某部门根据生产需要确定一种或几种物料,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一份要求获得这些物料的单子的整个过程。

2.请购单的要素

完整的请购单应包括一下要素:

(1)请购的部门;

(2)请购物品所属项目;

(3)请购的用途;

(4)请购的物品名;

(5)请购的物品数量;

(6)请购的物品规格;

(7)请购物品的样品、图纸或技术资料等;

(8)请购的物品的需求时间;

(9)请购如有特殊需要请备注;

(10)请购单填写人;

(11)请购部门主管;

(12)请购单审核人;

(13)采购副总审核;

(14)财务审核人;

(15)公司总经理。

3.请购单及其提报规定

(1)请购单应按照要素填写完整、清晰,由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采购部门;

(2)固定资产申购按照附表一(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的格式进行填写提报;

(3)其他材料设备及工程项目申购按照附表二(物资采购申请表)的格式填写提报;

(4)日常零星采购按照公司印制的按照附表三(物资采购审批单)的格式填写提报;

(5)请购部门在提报请购单是应要求采购部签字接收人请购部门备份;

(6)涉及的请购数量过多时可以附件清单的形式进行提交,为提高效率该清单的电子文档也需一并提交;

(7)遇公司生产、生活急需的物资,公司领导不在的情况,可以电话或其他形式请示,征得同意后提报采购部门,签字确认手续后补。

(8)如果是单一来源采购或指定采购厂家及品牌的产品,请购部门必须作出书面说明。

(9)请购单的更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由公司领导签字后报采购部。

4.公司物资请购单的提报部门

(1)公司经营生产的物资、劳务、固定资产、工程及其他项目由生产部门提报;

(2)公司生活及办公的物资、固定资产、服务或其他生活及办公项目由办公室提报;

(3)公司各部门专用的物资由各部门自行提报。

二、请购单的`接收及分发规定

1、请购的接收要点

(1)采购部在接收请购单时应检查请购单的填写是否按照规定填写完整、清晰,检查请购单是否经过公司领导审批;

(2)接收请购单时应遵循无计划不采购,名称规格等不完整清晰不采购,图纸及技术资料不全不采购,库存已超储积压的物资不采购的原则;

(3)通知仓库管理人员核查请购物资是否有库存;

(4)对于不符合规定和撤销的请购物资应及时通知请购部门。

2、请购单的分发规定

(1)对于请购单采购部应按照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进行分工处理;

(2)对于紧急请购项目应优先处理;

(3)无法于请购部门需求日期办妥的应通知请购部门;

(4)重要的项目采购前应征求公司相关领导的建议。

3、采购周期的规定

(1)单次采购金额预算在1万元以下的零星采购项目或预算在1万元以下可市区采购的物资及产品的采购周期不应超过5天;

(2)单次采购金额预算在1万元以上的项目比价采购,采购周期不应超过15天

(3)单次采购金额预算在20万元以上的项目采购部自行招标采购,采购周期不应超过40天;

(4)单次采购金额预算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可委托代理招标公司代理招标,采购周期不应超过60天;

(5)请购部门应按照以上(1)—(4)条中规定的时间提前提包请购单采购部如未能按时完成采购任务时应向公司领导说明原因;

(6)遇到紧急采购应汇报公司领导采取快速优先采购的策略;

三、询价及其规定

1.询价请应认真审阅请购单的品名、规格、数量、名称,了解图纸及其技术要求,遇到问题应及时的与请购部门沟通;

2.属于相同类型或属性近似的产品应整理、归类集中打包采购;

3.对于紧急请购项目应优先处理;

4.所有采购项目上必须向生产厂家或服务商直接询价,原则能不通过其代理或各种中介机构询价;

5.对于请购部门需求的物资或设备如有成本较低的替代品可以推荐采购替代品;

6.遇到重要的物资、项目或预估单次采购金额大于10万的采购情况,询价前应先向公司相关领导汇报拟邀请报价或投标单位的基本情况,按照附表四(拟报价/招标单位名单)的格式提报公司领导批准方可询价或发放标书;

7.询价时对于相同规格和技术要求应对不同品牌进行询价;

8.除固定资产外单次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下项目可以自行采购;单次采购金额预算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所有项目都应要求至少三家上的供应商参与比价或招标采购,比价或招标项目应至少邀请四家以上单位参与;单次采购金额预算价格在2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由采购部组织招标,公司相关领导参与监督;单次采购金额预算价格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公司领导决定是否委托第三方机构代理招标;

9.比价采购或招标采购所邀请的单位均应具备一定资质和实力,具有提供或完成我公司所需物资和项目的能力;

10.比价采购或招标采购应按照附表五(材料或设备询价表)的格式或拟定完整的招标文件格式进行询价;

11.在询价时遇到特殊情况应书面报请公司领导批示。

四、比价、议价

1.对厂商的供应能力,交货时间及产品或服务质量进行确认;

2.对于合格供应商的价格水平进行市场分析,是否其他厂商的价格最低,所报价格的综合条件更加突出;

3.收到供应单位第一次报价或进行开标后应向公司领导汇报情况,设定议价目标或理想中标价格;

4.重要项目应通过一定的方法对于目标单位的实力,资质进行验证和审查,如通过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供应商的各方面的实力等;

5.参考目标或理想中标价格与拟合作单位或拟中标单位进行价格及条件的进一步谈判。

五、比价、议价结果汇总

1.比价比价、议价汇总前应汇报公司相关领导,征得同意后方可汇总;

2.比价、议价结果汇总应按照附表六(比价/招标汇总表)的格式完整列出报价、工期、付款方式及其他价格条件、列出拟选用单位及选用理由,按照一定顺序逐一审核;

3.如比价、议价结果未通过公司领导审核应进行修改或重新处理。

六、合同的签订及其规定。

1.合同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目前我们的采购工作主要涉及工矿产品买卖合同。

(1)合同正文应包含的要素

1)合同名称、编号、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2)采购物品/项目的名称/、规格、数量/工程量、单价、总价及合同总额,清单、技术文件与确认图纸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包装要求;

4)合同总额应含税,含运达公司的总价,特殊情况应注明;

5)付款方式;

6)工期;

7)质量保证期;

8)质量要求及规范;

9)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办法;

10)双方的公司信息;

11)其他约定。

(2)合同签订及其规定

1)如涉及到技术问题及公司机密的,注意保密责任;

2)拟定合同条款时一定要将各种风险降低到最低;

3)为防止合同工程量追加或追加无依据,打包采购时要求供货方提供分项报价清单;

4)遇货物订购数量较多且价值较大或难清点的情况时务必请厂商派代表来场协助清点;

5)质保期一定要明确从什么时候开始并应尽量要求厂商延长产品质保期;

6)详细约定发票的提供时间及要求;

7)针对不同的合同约定不同的付款方式,如设备类的合同一般应分按照预付款、验收款,调试服务款、质量保证金的顺序明确付款额度、付款时间和付款条件等。

8)与初次合作的单位合作时,应少付预付款或不付预付款;

9)违约责任一定要详细、具体;

10)比价/招标汇总表巡签完毕后方可进行合同的签订工作;

11)合同签定签应按照附表七(合同审查批准单)的格式对合同初稿进行巡签审查;

12)合同巡签审查通过后应由公司领导签字,加盖公司合同章方可生效;

13)签订的所有合同应及时报送财务部门。

七、付款及合同执行

1.付款规定

(1)所有已签订合同付款时应参照公司《修造船公司材料采购付款及报销流程V1修改版》及《修造船公司资金支出审批及报销签字权限及管理制》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2)按照进度付款的采购项目必须确保质检合格方可付款;

(3)按照贵司规定和合同约定达到付款条件的合同在付款时应填写附表八(资金支出审批单)或附表九(付款审批单),该审批单巡签完毕后提交财务部付款;

(4)财务部门在接到付款审批单后应在3天内付款,以免影响合同的执行和供货周期,遇特殊情况限延期付款的应及时的通知采购部并汇报公司领导。

2.合同执行

(1)已签订合同由采购部项目负责人负责跟进,由采购部负责人进行监督,如出现问题,采购部应及时提出建议或补救措施,并及时通知请购部门及公司领导;

(2)已签订的合同在执行期间,应及时掌握合作单位对于合同义务和责任的履行情况,跟踪并督促其保质保量,按时履约;

(3)合同在履行期间应按照上方约定严格执行合同,遇未尽事宜应及时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

八、报验与入库

1.报验

(1)供应单位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采购部应及时的通知质检部门进行验收;

(2)对于不同类型的合同的标的物的验收标准参照公司质检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3)达到质检和报验条件的合同标的物应在第一时间报请质检部门进行质检、验收;

(4)质检部门在接到采购部报验通知后应及时报验,并出具报验结果证明书,对于质检不及时延误生产部门使用或不能入库的情况质检部门应负主要责任;

(5)用于公司生活和办公的物资不在公司质检部质检范围之内。

2.入库

(1)公司所有的生产材料、设备及外协加工件入库前均应通过质检部门的检验或验收;

(2)合同标的物在运达公司后采购部应及时通知请购部门,由请购部门及时安排卸货与搬运;

(3)质检部门未及时验收的合同标的物,仓库在收到送货清单后应将其作为暂存物资接受;

(4)质检部门已经验收的产品仓库应及时的入库,并及时出具入库清单;

(5)外协加工件应按照原材料入库;

(6)质检合格后的固定资产及服务按照公司财务规定不入库。

公司采购日常管理制度模板篇4

为规范医院药品采购管理,保证临床用药安全、合理、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特制订本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如下:

1、医院药剂科是唯一授权从事医院药品采购业务的部门。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从事药品采购业务。

2、采购药品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审核经营(生产)企业的相关证照,不得从无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

3、药品采购渠道必须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确定。

4、医院药品网上采购必须经过《山西省药械采购平台》进行采购。

5、所采购药品必须为医院正式引进的品种,临时急救药品除外。新引进药品应符合医院新药引进规则。

6、所购药品应及时如实填写入库单。采购人员、入库验收人员均应在购药发票上签名,并经科主任审核后办理财务手续。

公司采购日常管理制度模板篇5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采购管理,保证所需商品的及时、合理采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采购计划:

采购活动必须有计划地进行,采购计划的制定须遵从公司总体经营计划,来确定公司总体的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分为季度采购计划和月度采购计划。

1、季度采购计划的制定:

每季度末,采购部必须制定下个季度的采购计划,季度采购计划主要适用于采购周期较长的商品。比如:电梯等生产周期教长的设备.

2、月度采购计划的制定:

月度采购计划适用于对采购周期无要求、或采购周期较短的商品。

3、临时性采购

若有临时性或紧急性的采购需求,由需要部门提出申请,交部门经理签字后,交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后,交采购员执行采购活动。

第三条采购方式:

除一般采购方式外,采购部门可依材料使用及公司使用需要,选择下列一种最有利的方式进行采购:

一)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须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为有利者,可核定材料项目,由采购员提出建议,报公司审批后,集中办理采购。

二)提前采购:通过市场调研,某些采购对象的价格在今后一定时间内呈现上涨趋势的,由采购员提出建议,报公司审批后,办理提前采购。

第四条采购周期

采购员应依采购材料特性及市场供需,制定材料采购周期期限表,通知各有关部门以便参考,遇有变更时,应立即修正。

第五条询价、议价

一)采购经办人员在提交“请购单”前,要参考市场行情,精选二、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询价,并保存供货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等情况。

二)对于厂商的报价资料经整理后,经办人员应深入分析后,以电话等联络方式向厂商议价。采购经办人员询价完成后,在“请购单”详填询价或议价结果及注明“交货期限”与“报价有效期限”,并另附上询过价的商家通讯方式,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条材料入库:

采购到达的材料在入库以前必须办理验收手续,采购员会同仓库保管员、财务、工程监理对材料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再办理材料入库手续,并填制材料入库单。材料入库单一式三份,仓库保管员保管一份、财务保管一份、采购员保管一份。对质量上不符合公司要求的材料一律退货。

第七条付款审批:按合同约定和公司既定审批规定办理。

公司采购日常管理制度模板篇6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办法。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需要实施的紧急采购,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五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条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政府采购工程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招标限额,在采用招标方式时,适用《招标投标法》。但采购预算编制、信息发布和招投标过程的监督、采购合同的订立、采购资金的拨付等适用《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未达到国家和省规定招标限额的政府采购工程的采购,适用《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

第八条本市的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由苏州市人民政府确定,报省财政部门备案。

第九条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及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等政府采购信息,应在省级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第十条市、镇两级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市人民政府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直属市人民政府领导。集中采购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采购人委托,制定集中采购的具体操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组织采购活动;

(三)根据采购人委托的权限签订或组织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

(四)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项目的采购;

(五)依法办理其他政府采购事宜。

第十二条采购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向采购人行贿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

第十三条采购人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和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根据确定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月度政府采购计划,由主管预算单位汇总并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实施。经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一般不得调整。采购人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报送采购计划的程序进行。不编制月度采购计划的项目,不予列入政府集中采购。

第十四条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分散采购可以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采购,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实施分散采购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程序进行,并依法接受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十五条采购人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从事政府采购活动,应当与其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委托代理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法定的资格条件。供应商资格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审核,集中采购机构据此建立相应的供应商库。

第十七条采购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要求采购人或采购工作人员向其指定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第十八条政府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为主,以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为辅。

第十九条采购人采购货物或服务,数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由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报意见,市财政部门审核并报苏州市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第二十条政府采购专家库由财政部门按财政部、监察部的有关规定设立。政府采购专家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条件。

第二十一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依法需要使用专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下,本着专业对口的原则,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抽取结果当场记录备案。政府采购专家名单在评审结束前应当保密。对行业或产品有特殊要求的采购项目,本地政府采购专家库不能提供所需专家的,财政部门应当从上级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如仍不能满足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自行确定,并报财政部门备案,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专家应当客观、诚实和公正地参加政府采购的评审工作,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所提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政府采购专家应当主动回避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

第二十三条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书面合同方式约定。采购人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应当提交采购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二十四条政府采购合同一经订立,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并将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备案。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政府采购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国家和上级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质疑供应商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依法向同级财政部门书面投诉。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一)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二)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三)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和验收情况;

(四)政府采购专家的使用情况;

(五)分散采购的组织实施情况;

(六)集中采购机构的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九条采购代理机构应实行采购项目负责人制度、人员轮岗制度、职能分离制度和回避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其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采购人员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任职。

第三十条财政部门应建立健全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对集中采购机构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等有关情况在指定的媒体上如实公布。

第三十一条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其职责分工,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各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系统各单位政府采购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各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办法要求,制订相应的政府采购制度,并予以实施。

第三十三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的,财政、监察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实施现场监督。

第三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有关部门、机关应依照各自职责及时处理。

第三十五条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停止向其支付预算资金,并相应扣减预算指标。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财政部门应提请其上级机关或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政府采购合同没有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

(二)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损害或继续履行将会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没有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

(三)擅自委托未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的;

(四)应进行集中采购而擅自进行自行采购的。

第三十六条采购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工作而未邀请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情形的,或在中标后不能按投标承诺履约的,给予其取消中标资格、限期整改、一到三年内禁止参加本地区的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

第三十八条验收方成员在验收工作中弄虚作假,损害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并依法取消其进行相关业务的资格;对构成犯罪的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机关或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常政发[1999]15号《常熟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公司采购日常管理制度模板篇7

1、总则

加强对物资采购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生产、办公用品采购工作,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益,根据我公司实际,现制定本规定。

2、采购原则

2。1比价、定点采购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所有办公用品的购买,都应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凡是能在定点采购的办公用品,要纳入定点采购,不能列为定点采购的,按采购原则,进行市场比价采购。

2。2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包括定点采购)的,应遵循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权限由主管部门与申购单位共同确定供应商。

2。3按审批计划采购,不准采购计划外的物品。

3、定点供应商确定原则:

3。1根据市场调研,认真考察,货比三家,以质优价廉、售后服务好、质量好为原则,方能定为定点供货单位。

3。2每月进行询价、比价、每半年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或淘汰定点供应商。

3。3建立供货商名录,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对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办公室应建立档案,索取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各类相关的证照。并每年对供应商做出评价。

3。4建立《采购台账》(件附件一),要求记录全面、准确、真实。

4、采购程序

4。1办公室随时了解厂内日常消耗性办公设备用品需求情况并确定公司办公用品采购计划;厂领导和各部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提出办公用品需求计划,报办公室汇总。

4。2办公室按需求统一购买。采购工作要科学、合理、增强透明度,采购前,应做到市场调查,充分掌握欲购物品的性能,价格及附加物件,力争达到货真价实、优质低价。

4。3大宗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采购,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购置的,须先提出《采购申请单》(附件二),注明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用途等具体要求,办公室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办公室根据申请单审批费用指标,按照采购原则进行办理

5、验货

5。1所采购的办公用品到货后,由仓库管理员按送货单进行验收,经核对(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质量等)无误后,在送货单上(一式二联)签字验收,然后将送货联留存归类,另一送货回单联交送货人带回送货单位做结算凭据。

5。2付款

采购员收到供货单位发票后,须查验订货单位合同,核对所记载的发票内容并在发票背面签字认可后,携验收入库单结算发票以及开列的支付传票,交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做好登记,做到帐、卡、物一致,最后交财务处负责支付或结算。记账联由记账员做记账凭证并归档。

6、保管

办公用品进仓入库后,仓库管理员按物品种类、规格、等级、存放次序、分区堆码,不得混乱堆放,并由记账员按送货单序号和货单内容在办公用品收发存帐册上进行登录。仓库管理员必须清楚地掌握办公用品库存情况,经常整理与清扫,必要时要实行防虫等保全措施。

7、采购纪律

7。1参与物品采购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任何活动;不准收取供货方任何名目的“中介费”、“好处费”;不准在供货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损害公司利益,徇私舞弊,为对方谋取不正当利益。

7。2物品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折扣”、“让利”等款项,应首先用于降低采购价格;确属难以用于降低采购价格的,一律进入公司财务帐内,不得由部门坐收坐支,不得提成给经办人员。

7。3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纪律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赔偿,并按公司规定惩处。

公司采购日常管理制度模板篇8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加强物品采购管理,规范所有物品采购工作,保障公司经营活动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续供应,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对外采购相关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管理(以下统称为物品采购)。

第二章采购权限和原则

一、职责权限与公司经营及产品有关的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及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均由人事行政部负责。

其他业务相关的采购则单独申请报批后由相关业务部门进行采购。

二、采购原则

1、询价比价原则

有两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品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须及时反馈信息供请购部门更改请购单。

3、低价搜索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4、廉洁原则

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物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5、监督问责原则: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部、请购部门及公司领导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在采购过程中,如果遇到采购商品质量、价格等问题,相关部门均可向采购部门提出异议。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犯廉洁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对相关人员依照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等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章采购流程

一、采购申请:

1、与公司经营及产品有关的固定资产、材料、配件(例如测试手机、机顶盒、手柄、各种产品配件)等及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例如办公设备、电脑、办公文具、劳保等)的采购均由人事行政部负责。

2、其他业务相关的采购则单独申请报批后由相关业务部门进行采购(例如线上活动活动奖品、研发人员日常使用工具书等)。

3、物品需求部门提出采购申请,填写《请购单》,请购单要求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需求日期、参考价格、用途等,若涉及技术指标的,须注明相关参数、指标要求。

4、请购部门可在提出采购申请前先进行市场调研,给出采购商家或采购价格的建议,采购部门可参考请购部门给出的.调研数据进行采购。

5、日常办公文具及劳保用品的采购由人事行政部在每月月底进行统计和收集,次月第一周进行采购。并将此类预算费用在每月月初及时报至财务审核。

二、询价比价议价:

每一种物品(物资)原则上需两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报价。所有采购务必按低价原则进行采购。但属于独家代理、独家制造、专卖品等则无需比价议价。

三、供应商选择:

1、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者。

2、品质、交货期、价格、服务等条件良好者。

3、信誉良好者。

4、其他客户认可的供应商。

四、采购合同签定及采购过程的完成。

1、所有的采购项目原则上均需要提供采购合同或交易订单,并附上送货单及采购发票。

2、若无法提供采购合同和订单的,采购过程需两个人共同参与完成。

五、验收入库:

当各类物品(文具、劳保用品除外)采购完后,需第一时间办理资产登记。登记项目包括品名、型号、规格、用途、有效期等。并在物品上贴上资产标签以便日常管理。

六、对帐付款:

第四章物品申领与保管

一、物品领用

1、所购买的物品在做好资产登记后便可进行领用。

2、需要借用物品时需向人事行政部进行申领并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借用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借用时间、借用期限和归还时间。

3、物品用完之后须及时归还于行政人事部,若已到归还时间还需继续使用的,需补办续借手续。

4、行政人事部在物品被借出后应及时跟催物品的归还情况。

公司采购日常管理制度模板篇9

一、物资采购计划的确认阶段

生产部门对物资的需求,是采购计划制定的根本依据。物资采购计划要从生产需求开始,这一点国内外企业没有什么不同,但其后的审核批准程序,二者却存在很大差异,因此产生了不同的控制效果。

国外企业采购管理制度及采购流程规定:首先由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或即将签发的生产通知提出请购单;第二步,将请购单交由仓储部门保管人员审核,保管人员根据库存情况核定采购数量,并经仓储部门主管签字后,传递到采购部门;第三步,采购部门接到请购单后,审查是否重复采购,以及是否存在其他不合理请购品种或数量等,审核同意后,根据已掌握的市场价格,对采购所需资金做出估算,并将请购单交资金预算管理部门;第四步,资金预算管理人员根据企业经营目标和资金预算审核请购物资是否在预算之内,审核后再交还采购部门,采购部门方可根据各部门审核过的请购单编制正式采购计划。

相对而言,我们企业这方面的制度比较简单:首先,也是由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编制用料申请表,报送采购部门;其次,采购部门审查是否有超范围、超限额的品种和数量,并根据库存情况审定采购数量;最后,编制正式采购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

两种制度的差别在于:首先,业务流程不同。国外企业的制度相对复杂,要经过四个部门审核、批准,有四个控制点;而我们的企业只经过两个部门,加上主管领导把关,有三个控制点。其次,组织机构设置不同。对生产部门请购单或用料申请计划的审核,国外企业增加了仓储部门和资金预算管理部门的参与,而仓储部门与采购部门是完全独立的两个部门;而我们企业的机构设置中,仓储部门和采购部门同属物资管理部门,是一个部门内的两个相对独立部门,仓储部门一般不直接参与计划的审核,明显处于次要地位。尽管两种制度的控制目的相同,但这些差异对内控制度的控制效果影响却很大。其主要原因是,从内部控制理论分析,内部控制实质就是内部牵制,即一项业务由二个或二个以上的人或部门经手,其发生差错和串谋舞弊的机率就会大大降低。因而,在管理机构设置上要求将不相容职务进行分离,将一项业务分由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控制。国外企业将请购单的审核分由仓储部门、采购部门、资金预算部门负责,而我们企业对物资用料申情计划仅由物资管理一个部门审核,其控制效果必然要弱。从另一个角度分析,虽然我们企业的物资管理部门内部,采购部门和存储部门也是分开的,具有相对独立性,但他们同由一个部门管理,接触机会较多,有共同的部门利益,很难避免人际关系和部门利益等因素的影响。总之,由于机构设置上的差异,国外企业的内部控制效果明显优于我们企业的内部控制。这一点在实际工作中已经非常明了。

另外,参与部门不同,对控制效果产生的影响也不相同。国外企业规定,生产部门的请购单首先经仓储部门保管人员审核,相当于我们企业要求采购人员做的“库平”工作。不同的是,国外企业是由仓储部门保管人员来完成,而我们是由采购人员根据保管人员提供的库存资料来完成。由仓储部门保管人员直接负责和由采购人员间接负责,最终效果差别很大。如我们的企业库存一般都存在令人头痛积压问题,对积压物资的使用、处理,应是采购计划中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但因物资积压与保管人员关系不大,所以保管人员并不会积极主动地去清理,而国外企业要求仓储部门保管人员参与采购计划审核,对物资积压就负有直接责任,因而会积极主动地去处理积压物资。这种管理方式能够更好地避免积压物资的产生,这一点很值得我们借鉴。

二、选择采购渠道,确定采购价格阶段

采购渠道和采购价格的确认,是物资采购控制的重中之重。它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因而无论中外企业都将其作为关键控制环节。

国外企业规定:采购部门应该根据市场情况和以往的业务往来,建立供应商资信情况信息库,或通过中介机构查询有关供货商的资信情况,然后向两家以上供应商索取采购物资的价格和质量指标,比较不同供应商所提供资料,选择最有利于企业生产和价格最合理的供应商。对于评选供应商,多数企业还会成立一个专门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选定供应商和采购价格后,采购部门就可填制正式订货单或采购合同,但还须将定货单副本交由请购部门(生产部门),证实定单内容符合他们的要求,同时还要将定货单副本送收貨部门,以便验收时使用。而我们企业在采购渠道及价格确定方面,虽然一般也要求进行比价或招标,一些单位也设置了专门的岗位或部门负责监督,但实际上还是主要由采购人员和主管领导审定,比价或招标对多数单位来说还只是一种形式。

两种制度相比,最大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国外企业强调集体决策,弱化了管理者的个人作用,也更易避免决策中的个人行为。而我们企业选定采购渠道和价格的决策中,强调主管领导的作用。两种制度体现了管理理念上的差别,反映出我们企业人治观念重于法制观念,而这种观念更易产生个人行为。当然,这种观念也有其客观因素,就是我们的市场不规范,依赖采购人员和领导个人的经验较多等。

另外,国外企业与我们企业采购管理制度及采购流程还存在其他方面的差别,如对业务记录资料的要求,国外企业很严格很规范,要归档备查。而我们企业对这方面很不重视,记录资料是为应付检查而准备,虽然规范但不真实。

公司采购日常管理制度模板篇10

1、目的确保合同的执行力。

2、企管部在供应部提交市场调研报告之日起一周内,组织设备部、生产部、质检部、技术中心、财务部、供应部的有关人员对供应部提交的市场调研报告进行评审。

3、与会人员根据供应部提供生产商(供应商)的信息对生产商(供应商)进行客观的评价,按无记名方式对生产商(供应商)按百分之五十的比例入选投票,得票超过与会人数的一半以上者确定为入选生产商(供应商)。

4、供应部对入选生产商(供应商)在确定之日起二天内以电子邮方式寄出标书,要求生产商(供应商)在发出标书之日起一周内寄出标书(以当地邮擢为准),超期按弃权处理。

5、供应部要对生产商(供应商)提交的标书保密性负责,严禁在开标会前私启生产商(供应商)提交的标书。

6、企管部按时组织设备部、生产部、质检部、技术中心、财务部、供应部进行现场评标。

评标程序为:

1、检查标书的完整性;

2、开启标书;

3、宣读标书;

4、汇总计算平值;

5、按低于平值总标数的百分之五十计算定位数;

6、按低于平值第一开始往低值向下推移到定位数,确定中标标的。

7、填写中标书,与会人员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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