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制度的文本
制度有指导意义,根据制度做事可以避免犯一些低级、不必要的错误。怎样才能写好学校安全制度的文本?这里给大家提供学校安全制度的文本,方便大家学习。
学校安全制度的文本篇1
学校安全是开展正常工作,进行有效教育教学活动,提高全面质量的前提和保证,为使安全保卫工作有章可循,有效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增强安全意识教育
1、全体教职员工要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2、定期召开校外队成员会议,学习有关文件和知识;总结前阶段工作情况,商讨后阶段工作。
3、及时向全体教职工通报社会治安的阶段情况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指示。
4、要求没个教职工关心和支持安全保卫工作。
5、定期召开学习大会,学生适时进行交通、饮食、用电、用火、防盗以及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安全意识教育。
6、邀请有关部门作安全意识报告,并不定期在校内报窗展出安全知识图片,并在校黑板报选登安全知识。
二、加强值班工作
1、加强对传达室的督促、检查,要求传达室同志24小时值班对外来人员进行必要的询问,如有疑问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或保卫组有关人员报告,要求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
2、加强对传达室同志的思想教育。
3、在特殊阶段采取特殊防患措施,适当增加夜间值班人数,要求巡逻。学校主要领导直接参加巡逻,以便当场处理特殊问题。
三、加强对总务处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要求出纳按规定存放现金和帐单。
四、实验室工作人员耗燃爆药品的保存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并定期检查。
五、落实学校配电房、实验室、电脑房、档案室、图书管等重要部门的安全或防盗措施,食堂锅炉工坚持持证上岗,严格定期检查,排除隐患不出事故。
六、重视校舍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学校安全制度的文本篇2
第一条安全工作档案是学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当时学校安全工作情况,为今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对于促进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条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台帐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全面地反映本单位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由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部门组织开展的安全工作必须做好记录,并及时上交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学年末统一交档案室整理保管。
第四条安全工作档案要有统一的分类标准,将文件材料分门别类归档。
第五条学校安全工作档案一般应保存三年,重要的作长期保存。
第六条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内容主要包括:
(一)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及人员;
(二)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三)学期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
(四)学校签订的安全工作责任书留底以及教职工安全工作考核情况;
(五)有关安全工作的各类文件;
(六)研究安全工作的会议记录;
(七)学校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方案、实施过程记录等相关材料;
(八)安全工作检查、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排查情况记录、治理结果记录等。
(九)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演练情况记录;
(十)学校教职工安全培训材料;
(十一)学校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以及调查处理结果记录;
(十二)学校安全设施建设及安全经费投入情况;
(十三)心理问题学生、行为问题学生、特殊体质学生档案;
(十四)学生接送车相关材料;
(十五)上级布置的各类安全工作完成情况、上报的材料留底。
学校安全制度的文本篇3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精神,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师生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学校成立专门的安全领导小组。
2、每学期召开一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邀请法制副校长一起参加。
3、全体教师、班主任、年级组长会议,及家长会,给家长的一封信,学校集会,国旗下讲话等都有安全教育内容,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4、各教师根据自己的学科特点,教学时向学生渗透安全知识教育。
5、每天开展一次“校园安全月”系列活动。
6、每月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
⑴安全知识评比
⑵安全知识专题讲座
⑶安全教育主题班会
⑷安全知识竞赛
⑸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法》、《中小学生安全自我防范常识》等。
⑹组织师生观看安全教育录象。
7、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窗、录象等宣传工具,向师生宣传安全知识,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8、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不折不扣按上级要求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师生安全。
9、利用家长会,学校不定期向家长宣传安全工作。
学校安全制度的文本篇4
一、班级、年级组组织学生离开学校所进行的集体活动,必须事先报告学校。获许可,方能进行。
二、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用车的,由学校联系车辆,严禁使用无证、无牌车辆、严禁使用车况不良的车辆、严禁超载,必须严格保证安全乘船、乘车的安全知识和自救知识事先向学生进行再教育,车、船运行途中和活动的过程中有关教师要严格管理学生,严防发生不安全事故。
三、校内进行的学生集体活动,必须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学生上楼和下楼时,两个楼梯口必须有值日和值周教师分别管理。
四、未经学校允许各班级、各年级不准变更课程安排,如有需要请教务处申请。
学校安全制度的文本篇5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5、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二、路队安全制度
1、每天上午、下午放学时,路队辅导员及时清点人数,整理路队。
2、要放学补课,需得到家长的同意,谁补课谁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并整好放学路队。
3、辅导员必须准时到岗,严禁擅自脱离岗位。
4、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
三、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值月、值日领导要每天检查设备设施情况。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总务人员要及时维修、维护学校设施设备。
五、饮水安全制度
1、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经常给饮水桶清洗、流毒。
3、教育学生有秩序地饮水。
六、课间管理制度
1、值日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各班配备安全巡视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3、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七、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校长审批同意。
3、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2、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3、学校综合实验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药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电安全制度
1、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4、电源总闸安装的办公室人员在到校和放学时,及时开关闸刀。
学校安全制度的文本篇6
一、认真执行《消防监督条例》确保学校财产和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学校成立安全委员会和义务消防组织,依靠群众,贯彻“以防为主”的方针,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各单位根据自身工作的特点、库房储存物质性质,制定相应的的安全防火制度。校安委员会定期检查防火情况,发现火灾隐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三、严格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消灭火种,严禁吸烟,重点部位必须配备消防器械,并悬挂“严禁烟火”醒目标志。实习工厂、汽车队、仓库以及其它单位的可燃废物(如锯末、创花、纸屑、油渍物等),必须在工作结束后彻底清扫,按指定地点存放和清理。
四、安装使用电器设备和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施工,并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高压线下、电缆物上严禁堆放各种物品。电气焊工的作业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
五、消防设备、器材的管理实行“三定”,即定存放位置、定专人管理、定期进行保养;“二不准”,即不准乱拿乱用,不准任何人挪用和损坏;“一追查”,即对违犯“三定”,“二不准”者追查责任。消防器材设备存放地点周围两米内不得存放其它的物品。
六、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时,人人有责,立即报告保卫科和消防队,并组织参加灭火救灾斗争。对积极参加灭火的有功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隐瞒情节者从重处分。
七、发生火灾要做到“三个不放过”,不查明原因不放过,不采取补救措施不放过,不总结经验教训不放过。
学校安全制度的文本篇7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小学安全工作,维护小学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各种不安全因素的发生,特制定以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一、每学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
二、小学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到相关部门,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三、每学安全员对校属各单位开栈少于三次不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有问题需要整改的部门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本部门单位解决不了的上报到相关部门解决。
四、对小学食堂、小卖部、小吃店、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情况,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对食堂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不得上岗。
五、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实行。
六、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及时提出整改计划、整改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同时整治完成后,要组织有关人员验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能投入使用。
七、每次排查时,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必须有安全知识和排查能力的人担任。
八、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九、不认真严格执行此排查制度的,实行领导责任追宪制。
学校安全制度的文本篇8
3月7日下午,学院党委书记___主持召开党委会,党委副书记___,党委委员、副院长___、___出席会议,党工部长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研究如下事项:
一、关于调整学院领导分工问题
1.党委书记___主持院党委全面工作。分管党建、干部、人事等工作。
分管部门:党务工作部(党办、组织)、人事处。
2.党委副书记刘育钢分管纪检、监察、统战、系(部)党建、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学生、群团、安全保卫(泉州校区)、保密、离退休等工作。
分管部门:纪委、监察室、学工部(学生处、团委)、保卫处、工会。
协管部门:党务工作部(统战)、党校。
3.党委委员、副院长___分管学院行政、后勤以及__分院日常工作,包括后勤、基建等工作。
分管部门:校办、后勤管理处、__分院。
4.党委委员、副院长___分管宣传、校园精神文明和教学、科研、继续教育、财务日常工作以及____年迎评促建工作。
分管部门:教务处、图书馆、研究所、继续教育部、后勤(财务)等工作。
协管部门:党务工作部(宣传)、人事处(师资)。
二、关于调整__分院分管领导问题
会议同意,执行____年__月__日党委会《纪要》中关于向__分院轮流派驻校级领导的决定,由副院长___接替__分院分管工作,党委副书记___不再分管慈山分院工作。
三、关于加强食堂管理和办公楼四楼过道改造问题
1.学院党委高度重视食堂安全和食品价格问题,为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食堂的支持和监管,会议决定:
减免学校第一、第二食堂____年管理费各5000元。同时,后勤管理处要继续做好食堂价格的监控工作,防止食堂乱提价。后勤管理处要切实做好食堂开设、教师专窗情况的监管工作,各系要加强对学生尊师重教的教育、宣传,不挤占教师专窗。
2.为满足今年评估工作的需要,缓解学院办公地点不足的压力,会议决定将办公楼四楼过道改建成办公室。后勤管理处要按程序尽快做好改造设计方案和预算招标工作。
四、关于学习、宣传学生廖顺文拾金不昧先进事迹的问题
__月__日,商务系学生___在餐厅勤工俭学时拾获7000元及总价值3万元贵重物品,及时归还失主且不张扬,备受各方赞誉。学院党工部、学工部和团委会等部门应大力宣传、表彰该生拾金不昧的先进事迹。要进一步加强对师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职业道德观教育,引导学生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建设文明、和谐校园树立更多更好的先进典型。
出席:____________
列席:______
记录:___
发:学院各单位、_副书记、_副院长、_副院长。
党务工作部____年__月__日印发
学校安全制度的文本篇9
校园安全工作,是整个学校的最重要的工作。为了贯彻各级政府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防范重职责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财产和广师生生命安全,建立“平安校园”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主要项目:
1、师生安全教育
2、校园秩序管理、型群众活动和课余活动安全
3、饮水卫生安全
4、防盗安全工作
5、学校周边环境安全
6、交通安全
7、防火安全
8、疏散通道安全
9、学校附属设施安全
10、校舍安全
11、学校财产安全。
二、建立安全检查督促制度,加强校园秩序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督察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
2、实行“安全周讲周查周报制”,值周领导及成员负责检查督促本周内学校安全工作,包括早读、上课、课外活动等时间,协调处理安全事务,发现问题及时向上报学校。
3、定期对各学校各班的安全教育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评比,确保安全工作的深入性和持久性。
4、学校将安全工作列为各教学班的管理、评估的重要资料。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安全职责事故的个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三、安全检查日常工作
1、师生饮水要有专人负责,严禁外人入内。保证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要有避免发生传染病流行的措施。
2、加强防火和消防工作。认真排查各种火灾隐患,经常检查用火点和电源线路,及时维修和更换,添置和保管好灭火设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落实,如不能解决的要向有关部门上报状况。
3、保管好贵重物品,如电脑、电视、录音机等教学仪器。教导处、总务处每月检查卫星接收室等现代教育装备的使用状况。
4、经常对学校围墙,厕所,旗杆、树木枝干等附属设施进行检查,凡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要及时修缮,保证使用安全。
5、加强对校舍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执行校园校舍管理条例规定。注意经常查看校舍各部位的`安全状况,个性注意主、间墙是否断裂倾斜,屋面是否平整,下弦与主墙节点支撑处是否稳定,内外墙罩面是否松动脱落。对有危险的部位要及时排除,消除不安全隐患。
6、学生在校期间严禁将疏散门上锁封死,上课期间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7、从严执行封闭管理,严格进出校门管理。门卫要从严执行来人来客登记制度。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教室等,防止发生侵害学生人身安全事件。夜间值班人员要全方位的巡逻,重点部位要重点察看,防止盗窃事件发生。
8、对校舍、围墙、体育设施等要坚持日看、周查、月检制度。学校要严格执行安全工作检查登记(日看、周查、月检)制度,对每月内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并认真研究,及时采取措施,逐项处理,堵塞漏洞。以保证学校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四、全员参与,重视安全。
1、学生进校后,教学时间学生凭教师出校证明方可让其离校。放学后,凡滞留学生,教师务必在场。
2、学生、出操、扫除、课外活动,班主任均应在场,维持秩序。
3、课间活动讲礼貌,杜绝打架现象发生,不玩危险性游戏。值日教师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处理偶发事件,阻止学生玩不正当游戏、危险性活动。上学、放学时值日教师校门值勤,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学校组织的学生校外活动,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组织性纪律性教育,并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中记载。
5、未经校长同意,任何教师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不得提前放学。
6、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禁止学生骑自行车。上学放学路上,要注意来往车辆,不随便乱跑。
学校安全制度的文本篇10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的学生的人身安全,依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等二十部门拟定的天津市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校车定义
本细则所称校车,是指依法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
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为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专用校车。
第三条校车使用许可
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在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二)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三)有包括行驶路线、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已取得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第四条校车基本要求
(一)必须符合国家关于车辆的安全技术标准;
(二)车窗不得粘贴深色光膜;
(三)应当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以及应急锤、ABC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放置在安全且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
(四)自有校车外观必须符合本市中小学安全防范管理地方标准;
(五)使用年限应当符合国家规定。
第五条校车驾驶人条件
校车驾驶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二)具有3年以上准驾车型驾驶经历,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四)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五)无犯罪记录;
(六)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第六条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程序
机动车驾驶人应向所在地区县交管部门申请校车驾驶资格。具体程序下:
(一)机动车驾驶人向所在地区县交管部门提交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及所属单位或街道、乡镇出具3年以上驾驶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经历证明;
2、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无传染病、癫痫、精神病等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及本人无传染病、癫痫、精神病、酗酒、吸毒行为等的书面承诺;
3、县级机关出具的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证明;
4、由交管部门出具的以下证明材料: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二)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七条校车使用许可程序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学生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依法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提供方便。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
配备校车应向所在地区县教育部门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具体程序如下:
(一)学校向所在地区县教育部门申领校车使用申请表,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二)申请校车使用的,应当向区县教育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区县教育部门签发的校车使用申请表;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5、驾驶人的校车驾驶资格证明;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随车安保人员身份证、县级机关出具的。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证明、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及本人有关无传染病、癫痫、精神病、酗酒、吸毒行为等的书面承诺;
6、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7、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8、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证明。
(三)区县教育部门自收到学校申请材料后予以初审,材料齐全的,应当在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本区县同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征求意见,同时按照道路运输经营行政许可权限送相应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征求意见。
(四)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如依法设立的道路运输企业提供校车服务的,按照道路运输经营行政许可权限,相应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就其是否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资质进行查验,并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
(五)区县教育部门应当自收到回复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本区县政府。区县政府决定批准的,出具校车使用许可证明,由区县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校车标牌,并在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六)当校车使用许可的申领条件发生改变,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第八条校车通行安全
(一)校车运载学生时,应当配备随车照管人员和随车安保人员。随车照管人员和随车安保人员应当符合如下条件: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组织沟通能力;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照管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无犯罪记录。
(二)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不得驾驶校车。禁止聘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校车。校车驾驶人应当每年接受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三)校车运载学生时,应当在规定的位置悬挂校车标牌;按规定路线、规定时间行驶;在规定站点停靠;可在公交专用车道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共交通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但不得违规定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
(四)校车必须确保一人一座,禁止站立;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不得违有关限速要求。
(五)校车每半年接受一次安全技术检验。
第九条管理职责
(一)区县政府应当科学规划学校的设点布局,保障就近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发展公共交通,为学生上下学提供方便。对于我市部分涉农区县因冲并镇,对义务教育学校设点布局进行调整,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而造成学生上下学困难的,应当安排住宿。学生搭乘公共交通或者住宿确有困难的,可以安排校车。
区县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由区县政府统一组织、协调本区县有关部门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
(二)区县教育、交通运输等部门依照本规定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建立完善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工作会商机制和联合抽查机制,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方便群众举报违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管理职责的举报,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区县教育部门应当认真受理、审核校车使用申请,将校车管理工作纳入对中小学校长考核的范畴,依职能处理校车违规行为以及相关学校责任人。
(四)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做好校车标牌核发、审核校车驾驶人驾驶资质工作,建立校车及驾驶人信息档案,并及时抄告教育部门和学校;加强校车年检、运行及校车驾驶人审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校车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并在违法行为消除后方可放行;将校车违法和事故处理情况及时通报相关区县教育部门和学校。
校车标牌发放的区县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校车及其驾驶人安全运行管理。
(五)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提供校车服务的道路运输经营企业的监督,对其道路运输类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六)安全监管部门要将校车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范围。
(七)财政部门要指导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
(八)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校车安全工作责任,确保车辆的各项技术性能处于良好状态;提供校车驾驶人的资格证明;与校车使用学校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责任书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安全管理措施,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等;约定随车照管人员。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当日,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九)使用校车的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随车照管人员、随车安保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和随车安保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技能的学习培训;与乘坐校车的学生监护人签订安全协议。
学校应当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劝导学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疏散演练。
(十)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或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身体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督促校车驾驶人在行车前对校车安全技术的检查。
2、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制止学生携带易燃、易爆、易碎物品及管制刀具等上车。发现学生无故缺席,及时与学生监护人或学校分管领导取得联系。
3、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4、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途中离开座位、嬉向闹、吃东西或将头、手伸出车窗外等危险行为。
5、核实学生上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第十条乘坐人申请和权利
学生乘坐校车,应当由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监护人应当与学校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义务和监督权利。
学生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做好校车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发现校车违本规定的,有权制止,有权拒乘,并向教育部门、交通管理部门或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举报。
第十一条违规责任
(一)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违本细则规定,情节严重的,原作出许可决定的区县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吊销其校车使用许可,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校车标牌。
(二)学校违本细则规定的,除依法予以处罚外,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三)违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他违《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行为,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退出机制
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因故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在15天内,到所在区县政府办理校车标牌注销手续。同时,将校车标牌交回交通管理部门。自有校车的颜色必须在30天内消除。
第十三条附则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细则有效期为五年。
学校安全制度的文本篇11
一、学校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果断处置各类安全事故。
一是要使用最快的交通工具,在第一时间内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救护。在未送到医院或医务人员到来之前,应采取必要的自救互救措施,防止伤势恶化。
二是要采取必要手段保护好事故现场,保全相关证据。
三是要采取有力措施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关闭校园。
二、学校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确定责任,并迅速处理事故。因学校过错造成事故的,由学校承担相应的责任。因监护人过错或者学生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的,由其监护人、学生承担相应的责任。因学校、学生和学生监护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过错造成事故的,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因几方共同过错造成事故的,由各方按照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校正常活动中,由不能避免的原因或自然灾害而发生的事故,由学校视具体情况处理。学生假期或办理离校手续后发生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学校安全事故应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协调下,由学校负责处理。影响较大的事故,可由教育行政部门出面协调处理。涉及人数多、赔偿金额大、社会影响大的特大事故,应请当地政府统一协调解决。学校安全事故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等提出调解申请。调解不成功时,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四、学校安全事故的赔偿,应根据事故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来确定。责任不在校方的学校不承担赔偿,对家庭确有困难者,学校可酌隋一次性给予适当经济补助。责任不在校方并由责任人已经赔偿的,学校不再给予经济补助。因学校教职工责任导致学校安全事故的,学校赔偿后可向责任人员追偿。
因事故伤残的学生,治疗后能够继续在校学习的可留校继续学习,不能在校学习的,由学校按其实际学习年限发给肄业证书。
五、学校应设立安全工作专项经费,以保障学校安全工作和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赔偿。专项经费纳入年度教育经费预算。学校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有关保险。有条件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可自行设立学校安全事故赔偿预备金。
六、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事故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报告工作。学校事故(含学生校外意外伤亡事故)无论责任属于谁,无论事故发生地点和责任归属,都必须在规定时限内上报,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迟报、漏报甚至瞒报。严重食物中毒、重大疫情、重大伤亡、重大损失等,以及危及社会安定的重要事件,均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情况复杂时,可先简单后详细,或根据事故发生及处理的进展情况,分阶段上报。
学校安全制度的文本篇12
阜阳十中20__安全教育日今年3月27日是第__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是“加强疏散演练,确保学生平安”。1996年,国家五部委联合下发文件规定每年三月的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决定在学校开展20__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
一、活动时间
3月20日---3月27日
二、活动主题
“加强疏散演练,确保学生平安”。
三、活动目的
开展“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目的是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管理,通过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和应急演练,增强广大中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掌握避险技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遏制和减少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活动内容
1.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设备和安全教育资料,大张旗鼓地向师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真正使安全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要紧紧围绕“安全教育日”活动主题,教育学生“有序上下楼、文明把路行”。结合学校实际和以往事故发生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紧急疏散演练活动。要进一步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坚决避免侥幸心理。要坚持利用升旗、课间操、上下学等时间开展演练。
2.活动期间要组织开展好“六个一”活动:
①电子屏显示或悬挂一幅安全教育主题宣传标语;(安全办)
②开展一次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德育工作服务中心3月27日升旗仪式)
③出一期安全教育宣传栏或进行手抄报评比;(安全办)
④组织一次紧急消防疏散应急演练;(教务工作服务中心体育课)
⑤举办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让每名学生列举一条身边的安全隐患;(德育工作服务中心安排各级部)
⑥指导学生《给家长一封信》,倡议家长配合学校共同做好特别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各班级)
3.学校将在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的同时,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自查,特别是对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排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五、活动要求
1.学校各级部、班级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及时检查。
2.各班不仅要抓好安全教育日的教育活动,而且还要切实抓好对学生的日常安全教育,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建设平安、健康、文明、和谐校园。
学校安全制度的文本篇13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体现以人为本、均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的重要内容。其目的在于从制度上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的落实,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学校和谐、持续、健康发展。
2、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3、学校安全管理台账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有人员机构、检查资料、管理制度、工作措施、文件、会议纪要、整治报告单和整改通知书等构成。
4、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般应安排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
(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
(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4)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排查;
(5)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6)学生活动场地安全隐患排查;
(7)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
5、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又是安全管理责任人,因此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想法保证学校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的安全性。
6、排查工作采用轮流密集排查方式进行,排查人员根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排查时间。
7、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
8、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应急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9、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必须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政教主任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关资料;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排除。未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10、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保养设施设备。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坚持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改月报告制度,学校要将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11、学校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工作制度(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学校安全制度的文本篇14
为加强学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展开。电工必须提高安全意识,优质服务于教学,服务于师生,特制订本安全制度。
1、电工应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擅离岗位。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电工对全校教学区、生活区的电路设施要经常检查、维修,确保校园电路使用安全和畅通。
3、对各教室、办公室线路、开关、用电器设备每周检查一次,对反映的问题应在24小时内解决,若因没有及时整改又没有上报有关领导反映其原因的,将追究责任。每次罚款50元。
4、对学生宿舍线路、开关、用电器设备每周检查一次,对反映出来的问题应在24小时内解决,24小时内解决不了的应上报有关领导并说明其原因,若没有及时完成又不上报有关领导的每次罚款50元。
5、电工要对机房机械设备要经常保养,对机房工具要妥善保管,如有失落,照价赔偿。机房工具不得私自带回家作私用,因工作损坏工具的应及时反映并上报库房进行更新,绝不能因为工具不付而影响本工作。如出现此情况示情节轻重进行罚款。
6、对全校用电严格抄表制度,按表收取电费,杜绝人情用电,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7、发现学生或教师有偷电现象的,应及时反映有关领导处理。
学校安全制度的文本篇15
一、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制度
1、使用液化石油气必须做到“五会”:即会点火。要掌握“火等气”的原则,使用时先点火,后开气;会装卸减压阀。安装前首先检查连接杆头部的胶皮密封圈有无老化、脱落,安装时手轮对准钢瓶阀口放正,逆时针旋转上紧;会调风门。火焰调到兰色为最佳;会试漏。对灶具开关、胶管、减压阀、钢瓶角阀等易漏气部位,要经常检查,试漏时应用皂液,不准用明火试漏;会处理紧急事故。
2、使用液化石油气必须做到“五不准”:即不准将钢瓶放在露天烈日下曝晒、雨淋及潮湿场所;不准用明火或热水、蒸汽对钢瓶加热;不准将钢瓶倒置或卧放使用;用户不准私倒残液;液化气不准与其它火源同室使用。
3、钢瓶应放在易搬动、通风良好、周围没有易燃物的地方。钢瓶距灶具或热源不得小于一米,钢瓶周围温度不得超过45℃。
4、灶具操作间应保证充足的通风换气量。使用时必须有人看管,防止风吹灭或汤水溢出浇灭火焰,造成泄漏而发生事故。灶具每次使用完应同时关闭灶具开关和钢瓶开关,不允许只关其中一阀门。
5、钢瓶角阀或减压阀发生故障,应及时送供气站修理或更换,用户不要私自拆修
6、卧室、办公室、楼道、地下室及易燃品仓库不准存放钢瓶。液化石油气瓶,使用未超过二十年的,每五年检验一次,超过二十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凡超期未检的钢瓶,不得继续使用。
7、如发现液化气大量泄漏,应首先关闭瓶阀,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严禁各类明火(煤火、吸烟等),严禁开、关各类电器。
8、发生火灾时,应尽快关闭瓶阀,并将钢瓶移至空旷无明火的安全地点,切忌将钢瓶碰倒,同时向消防队速报火警。
二、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天然气必须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2、使用天然气必须安装排放废气的烟道,废气必须排放在大气中。
3、使用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安全性灶具。
4、若发现天然气泄漏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关闭气源,通知燃气公司进行处理,不得自行拆修。
5、连接灶具的胶管要使用燃气专用胶管,经常检查,定期调换。
6、严禁使用明火检查天然气泄漏情况。
7、新装、改装天然气线路必须报燃气公司处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改装、新装、拆装天然气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