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简洁管理制度
制度在实现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岗位责任的法规化以及管理方法的科学化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司财务简洁管理制度应该写成什么样的?快来看看公司财务简洁管理制度,本文为你提供公司财务简洁管理制度写作技巧和示例!
公司财务简洁管理制度篇1
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体制
1、在总务处下设财务室,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2、财务室设报帐员一名,报帐员根据《会计法》行使工作职责,负责办理学校的经费报帐活动业务。
二、预算管理
1、收入预算:参考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在预算年度的第一季度对收入进行预算编制。
2、支出预算: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和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的可能,在预算年度的第一季度对支出进行预算编制,支出预算编制,应在保证人员工资的前提下安排其他各项支出。
3、收、支预算均严格按照市区财政局核定的预算控制数进行编制预算。
三、收入管理
1、财政补助收入管理:对从教育局拔给的教育事业费、公共医疗经费、养老保险等财政补助收入,严格按照财政预算支出分类和不同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安排使用。
2、事业收入管理:对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学费、借读费、捐赠费、银行存款利息等预算外收入资金,全部足额按时上缴财政专户。
3、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范围,使用财政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使用。
四、支出管理
1、合理安排各项支出,贯彻勤俭办学、厉行节约和量力而为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的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工资、津贴和福利待遇等方面的规定,控制人员经费支出,相对增加公用经费支出,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2、对各项支出实行分类管理,重点是事业支出和建设性支出。建设性支出,不得超预算挤占教育事业经费。
3、对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或预算数代替支出数,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和检查。
4、各项支出应经校长审批签字,财务室方能办理报销手续。
五、资产管理
1、流动资产管理:贯彻内部牵制原则,实现现金和各种银行存款处理的合理分工,钱帐分理,严格执行现金和银行存款的会计处理规程,按规定登记银行存款和现金日记帐,定期或不定期对银行存款和现金进行核对和清查保证帐实相符。
2、固定资产管理:设立固定资产的分类明细帐,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结前,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并按规定程序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进行及时处理。
六、财务监督
1、接受有关部门对校财务预算、预算执行、决算编报的财务监督和内部监督。
2、本校财务监督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的三种形式。
3、财会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反映。
公司财务简洁管理制度篇2
1、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负责完善和优化公司核算管理体系(核算管理政策、制度、流程、方法等),促进公司核算管理有效提升;
2、负责设置公司财务核算账簿体系,汇编成公司的销售、采购、费用核算报表,并协助其他部门建立相应的台账;
3、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和核算流程,对核算过程中和财务数据进行风险管控,发现财务管理薄弱环节,制定相关管控制度,并形成合理化解决方案;
4、负责公司各项内控流程的梳理和优化,与各个业务部门保持互动,及时跟踪各个业务部门业务流程的变动并及时反馈;
5、严格费用单据的审核,按规定进行费用控制。规范费用业务的帐务处理,开展费用分析。
6、监控和控制核算执行情况,及时进行发票的核对、存货的盘点和帐帐、帐实核对工作,对差异事项及时作出处理,形成可行性的执行报告、差异分析报告;
7、定期编写财务月度、季度、年度核算分析报表;
8、配合上级或领导完成临时性工作。
公司财务简洁管理制度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工作秩序,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根据《会计法》及国家财务管理有关法规,结合管理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财务工作要求
第二条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经济活动中,抵制一切违反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行为,确保各类资金不受损失。
(二)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记账、算账、报账等工作,全面、正确、及时反映资金使用情况。
(三)经常开展资金使用效果分析,全面、正确、及时分析财务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发现薄弱环节及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各项财务计划的顺利执行。
(四)合理支配和使用资金,努力降低成本,促进单位在各环节厉行节约,减少损失浪费。
(五)监督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对违规行为及时制止,保证资金的安全完整。
(六)财会人员及各级领导要严格执行《会计法》,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制度,牢固树立廉洁自律的思想,努力发挥单位资金效益,为单位经济发展理好财、用好财。
第三条会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财务计划(预算),并严格执行,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合理使用资金。
(二)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三)按照银行制度的规定,加强现金管理,合理使用资金,做好结算工作。
(四)按照会计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财务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及资金使用效果,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发现经营管理中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
(五)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
(六)积极宣传,并严格遵守、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制止一切违规违纪行为。
(七)为了保障会计人员能够更好的履行其职责,会计人员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科室、人员遵守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有权参与编制本单位计划、预算,制定定额,签订经济合同,参与有关生产、经营管理;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情况;有权要求有关科室提供资料,如实反映情况;对于违反财经法规、制度、计划和预算的经济业务,有权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欺骗上级等违规违纪的经济活动,有权拒绝办理,并向本单位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要支持和配合会计人员的工作,确保会计人员履行职责。
第四条会计核算的要求:
(一)会计核算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依据取得可靠的凭据进行核算,形成符合标准的会计信息,体现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二)会计核算应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核算,体现会计核算的合法性。
(三)会计对单位不同时期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时,要在处理方法上保持一致,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和相互可比。
第五条凭证管理的要求:
(一)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的要素:
1.凭证的名称;
2.填制凭证的日期;
3.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者填制人的姓名;
4.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5.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
6.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此外,原始凭证一般还要载明凭证的附件和凭证的编号。
(二)原始凭证填制要求:真实可靠,内容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顺序使用。原始凭证填制的附加要求参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三)记账凭证必须具备的要素:
1.填制凭证的日期;
2.凭证的名称和编号;
3.经济业务的摘要;
4.应记会计科目方向及金额;
5.记账符号;
6.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7.填制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四)记账凭证填制要求:
审核无误,内容完整,分类正确,连续编号。记账凭证填制的具体要求参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五)会计凭证的书写:
填制会计凭证,字迹必须清晰、工整。阿拉伯数字应当一个一个地写,不得连笔写,金额数字前面应当书写货币币种符合。
(六)会计凭证的保管:
1.会计凭证的传递应以安全、及时、准确和完整为主要依据,不得积压。
2.会计凭证登记完毕后应当按照分类和编号顺序保管,不得散乱丢失。
3.会计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签字或盖章。
(七)记账凭证采用通用式记账凭证进行核算。
第六条账簿管理的要求:
(一)会计账簿的设置以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为依据,从单位的业务需要出发进行会计账簿设置。具体设置要求参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二)会计账簿登记应做到:准确完整,注明记账符号,书写留空,正常记账使用蓝黑墨水,特殊记账使用红墨水,顺序连续登记,结出余额,过次承前。
(三)总账登记可以直接根据各种记账凭证汇总表或科目汇总表进行登记。
(四)日记账的登记根据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随时按顺序逐笔登记,最少每天登记一次,并做到日清月结。
(五)填制会计凭证或登记账簿发生的错误,一经发现应立即更正。常用更正错误的主要方法有划线更正法和红字更正法两种。
(六)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账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七)结账就是在把一定时期内发生的全部经济业务登记入账的基础上,计算并记录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结账的程序及方法是:
1.结账前必须将本期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
2.结账时应当结出每个账户期末余额。
3.年度终了,要把各账户的余额结转到下一会计年度,并在摘要栏内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账簿的第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第七条其他:
(一)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根据单位性质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使用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中所规定的会计科目。
(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不得设置账外账,不得报送虚假会计报表。
(五)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六)会计报表根据单位性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采用统一的报表格式。
第八条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
(一)爱岗敬业。会计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会计知识和业务技术。
(二)熟悉法规。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做到处理各项经济业务时依法把关守口,并结合会计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三)依法办事。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敢于抵制歪风邪气。
(四)客观公正。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应当实事求是。
(五)搞好服务。会计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业务管理情况,努力为单位生产和经营服好务。
(六)保守秘密。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会计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负责人同意外,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得信口吐露,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本单位的会计信息。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九条计划管理
(一)管理处各项财务支出应遵循“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确保重点”的原则。年初根据上级安排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由计划财务科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经处务会议研究通过后执行。
(二)各项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各单位(科室)必须严格执行管理处审定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经费包干计划,严禁超计划支出。
(三)各项业务支出计划由科室提出,经管理处处务会议研究通过。
(四)各项支出坚持集体决策。计划财务科按支出计划严格控制各项开支。无计划、超计划及其他特殊开支须经处长审批。站(队、所)、公司开支经负责人审核后报账。
(五)基层单位应制定年度经费支出计划,经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计划财务科按各单位开支计划按月核拨经费,不得超支超报。
(六)各单位购买超过500元的设备及低值易耗品必须报送购置计划,经处务会议通过后执行。
第十条现金管理
(一)各单位的现金收付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
(二)各单位的库存现金除保留银行核定的限额数外,收入全部存入银行,不得超限额保存现金,不准坐支。现金支付,除了各类表彰奖励、现金支票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账结算不够方便,必须使用现金外,其他一切采购、劳务供应等不得直接用现金支付。
(三)出纳员收入现金,必须出具收款收据。支出现金,必须凭审核无误的合法原始单据;收付现金后,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戳记,并在当日入账,不准以借据抵现金不入账。
(四)各单位须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收付,账目要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五)收付现金的各种原始凭证,交会计人员整理,填制记账凭证。
(六)各单位库存现金如有长款或短款,要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财务相关规定处理。
(七)各单位提取或交存大额现金时,需由两人以上陪同办理,必要时派专车接送,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完整。
(八)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不准将单位银行账户外借他人、外单位或进行违规、违法活动。
第十一条往来款项管理
(一)往来账款的核算及管理: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等。
(二)往来账应以每一往来单位或个人设置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做到往来单位明确、记账清楚、余额准确、账表相符。
(三)建立往来款项责任制,实行催收制,经办人为第一责任人,每月终了列出分户清单并进行核对,督促相关科室(单位)及责任人催收或及时报账清算,防止产生坏账。
(四)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五)经批准后的坏账,计划财务科要建立备查登记簿,并以户设置档案,将经济合同或协议书、民事诉讼和有关法律公证文件、催款处理往来书信、发生业务的单据和会计结算凭据、往来明细账页复印件以及坏账申报批准书等各项资料归档保管。
(六)暂付款项须一事一付,一事一清,要按时清理结算,不能长期挂账。
(七)职工个人因公出差、购买办公用品或材料等进行公务活动时,不予借款,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任何人不准挪用和私自借用公款。
(八)往来款项年终前应清理完毕,编入本年决算;年终不能及时清理的,应分析未能清理的情况和原因,并编制情况说明书。
第十二条票据管理
(一)管理处票据包括:银行票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水费发票、收据。
(二)票据使用范围
1.银行票据主要为支票和电汇凭证,主要用于银行结算资金。
2.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主要用于单位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
3.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用于向灌区用水户收取水费。
4.普通收款收据主要用于单位内部转账、非经营性收费使用。
5.从事经营活动收取款项必须按规定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三)票据使用管理
1.计划财务科设专人负责票据的领购、核发、使用、登记、保管、核销等事项,设置专门的票据管理台账,按票据种类和使用单位如实记载领购、发出、使用、结存及核销等具体工作。
2.票据使用单位必须设专人负责管理票据,应加强保管,防止丢失。
3.各类票据在启用前仔细检查是否有缺页、漏页或重号,发现上述情况,应及时向领购部门报告。在使用中如有填错的票据,必须全份完整保存备查。票据丢失应及时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声明作废,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备案。
4.必须按票据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容和要求认真、仔细、完整填开票据。各类票据不得互相串用。票据填开人员与印章保管人员应分设。
5.各类票据必须按规定核销,如不按规定核销,由使用单位票据管理人员承担责任。
6.对私自买卖、转让、转借、代开、偷盗、伪造、自行销毁票据,不按规定开具票据,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者除给予处罚外,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7.使用后的票据存根应按会计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管。
8.各类票据使用、销毁,都必须遵守银行、财政、税务部门颁布的票据管理办法和规定,接受银行、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9.银行票据管理应严格遵守银行关于票据管理的相关制度。银行预留印鉴要分管;严禁签发空白支票、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换本或跳号签发;不准将支票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对作废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存、归档;稽核人员要定期检查支票购入使用及结存情况。
10.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应严格遵守《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宁财(综)发〔20__〕418号),不得超范围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11.水费发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开票收费时应加盖管理处发票专用章。
12.普通收款收据不得对外使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第十三条水费收缴管理
(一)严格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和水利厅批准的项目、范围和标准向用户收取水费,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
(二)收取水费必须坚持“收款开票、凭票供水”的原则,同时开具盖有管理处发票专用章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严禁未收款开票或收款后不开票的做法。水费发票只能用于收取水费,不得用于收取其他款项。
(三)管理处开设水费收缴集中账户,用水户缴纳水费须缴入水费集中户,单位不准以现金形式收取水费。
(四)用水户凭银行缴款凭据到供水单位开具供水发票。
(五)水费票据报账时须由主管业务负责人签字。
(六)用水户到泵站、渠道拉水或其他各类用途的供水,都要健全水费手续和管理制度,所收水费全部缴入水费集中户,严禁留作其他收入。
(七)收取的水费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不准截留或挪作他用。
(八)收取水费的单位应定期公布收费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未尽事项按国家相关财务法规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计划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红寺堡扬水管理处财务物资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公司财务简洁管理制度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记载、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资料,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政府财务管理规定》等有关财务法规、制度制定。
第三条本规定目标: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科学的内部决策机制、执行机制、监督机制,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2、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护单位资金和财产的安全、完整。
3、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可靠、完整。
4、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二章货币资金管理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货币是指单位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五条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1、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及财务专用章。
2、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六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对不符合要求或不合法的业务,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七条单位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设账外账。
第三章现金管理
第八条财务应当加强库存现金限额的管理,核定的库存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交存银行。
第九条必须在《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一律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现金的使用范围包括: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等各类奖金、对职工个人发放的劳保、福利支出、出差人员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条应当加强现金的管理,明确收付款等各个环节中出纳人员与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
第十一条现金收入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不得坐支现金。
第十二条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出纳人员要认真记载现金日记账,并与会计核对总分类账,保证账账、账款相符,不得白条抵库和挪用现金。
第四章银行存款管理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在银行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
第十四条单位除了按规定留存的库存现金以外,所有货币资金都必须存入银行,单位一切收付款项,除规定可用现金支付的部分外,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十五条出纳人员应当及时核对银行账户,确保单位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相符,并于每月底记完账后编制当月“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出纳报告单”,一并装订在当月会计凭证中。对核对过程中发生的未达账项,应查明原因。
第五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单位需要配置的固定资产应由需要部室编制计划,做出预算,呈报领导审核、批准。
第十七条购置一般设备和专用设备数额较小的,由办公室按照部门填制的经领导审批的《购置物品申请单》,统一负责采购。数额较大,应由三人以上采购小组或向社会公开招标,签订合同,择优购置,增加透明度,建立有效的制约监督机制。
第十九条会计和保管都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及台账。对于固定资产的购进、发放要严格出入库手续,必须做到账账、账实相符。
第二十条各部室对领取或使用的固定资产或财产应以部室为单位造册登记,要妥善保管使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发生丢失要查明原因。
第二十一条各部室需要维修、更换的固定资产,应由各部室负责人确认后,报领导审核同意后,再进行维修、更换。对确实不能使用和修复的固定资产,由各部室负责人及时提出意见,经领导审批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坚持每年对公司财产全面清查一次,并将清查结果及时报告领导。如发现财产丢失、损坏,要查明原因,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必要的处罚。对在清查中盘盈盘亏的财产,查明原因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按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第六章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二十三条低值易耗品的购入
1、购入低值易耗品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办理。购入本着节约、实用、分批的原则,防止浪费和积压。
2、所需的各种低值易耗品均由各部门做出计划,须填写《购置物品申请单》,由部门经理和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由办公室统一负责采购。
3、一次性购入金额、数量较大的物品,要签订购入合同,合同的&39;签订要通过总经理会议研究决定。
第二十四条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和管理
1、办公室购入低值易耗品后应办理入库手续。保管人员根据发票清点实物,填写“实物入库单”一式两份,一份自留登记入账,一份随发票报销交财务。
2、部门领用耗品时,应填写出库单,经批准后,保管根据出库单交付实物。
3、保管人员应建立实物明细账,并根据实物入库单、出库单登记账薄。
公司财务简洁管理制度篇5
财务部是公司从事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的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帐、分类帐、辅助帐及时记帐、结帐、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帐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帐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帐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
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