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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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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和流程,可以确保政府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和冗余。好的采购工作管理制度要怎么写?小编给大家带来采购工作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采购工作管理制度篇1

一、目的

加强采购业务工作管理,做到有章可循,预防采购过程中的各种弊端,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业务的质量和经济效益。

回复1:采购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物品(原材料、辅料、备品备件、固定资产、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或劳务(技术、服务等)的采购。

三、职责

3.1市场部根据销售订单编制销售计划并下发相关部门。

3.2生产技术部根据市场部销售计划,编制原辅材料需求清单。负责制版、模具、量板等外包产品、技术服务以及其它外协业务采购申请及计划的编制。

3.3供应部根据生产部门报送的材料需求清单,核实仓库存量,结合材料库存安全定额,编制采购计划,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采购。

3.4办公室负责编制公司劳保、办公用品的采购和办公用品日常维修申请计划。

3.5设备工程部依据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设备运行状况以及生产经营需要编制设备的采购、固定资产维修以及零星维修制造所用备品备件采购计划。

3.6各物品、劳务需求部门根据需求物品或劳务的性质和权属向办公室、生产技术部、供应部、设备部提交申请,并经初审后交各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3.7分管副总负责权限内的采购审批和超出权限的采购初审,总经理负责生产经营采购、固定资产购置、维修等计划的审批。

3.8财务部负责日常采购的价格审查,负责对价值10万元以上的采购组织或上报集团公司进行招标。

3.9质量部负责原材料、辅料的验收,设备部会同生产技术部负责备品备件、设备、监视和测量工具及维修等劳务的验收。

3.10各采购经办人负责索要发票、办理结算,并对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四、采购作业操作规程

4.1物资采购的计划、申请与审批

4.1.1授权的请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实际需要以及库存情况每月28日前报次月的采购计划,报分管经理审核。

4.1.2经分管副总初审后的月度采购计划报财务副总审批后执行。

4.1.3未列入月份采购计划或超出计划的临时采购申请需根据需求物品或劳务的性质和权属向办公室、生产技术部、供应部、设备部提交申请,并经初审后交各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4.1.4对价值超过2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及500元以上的配件、设备、仪器、劳务等需要由申请部门写出申请报告经分管副总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4.1.5采购计划或申请应列明采购物品或劳务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估计价值、交货日期、用途等。

4.2采购比价

4.2.1采购部门在采购前须将采购计划或申请,交财务部进行比价;在提交采购计划或申请的同时,采购部门应对新采购物品提供至少3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和联系资料,有财务部队提供的供应商(但不仅限于)进行询价或实地调查。

4.2.2价值在2万元以上的维修、服务等劳务、5万元以上的单台(套)设备的采购需召集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进行比价;1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取招标方式采购。

4.2.3对常用大宗原辅材料实行招标比价采购,公司根据市场行情每年至少举行2次招标,确定采购价格和供应商,一经通过招标确定价格,只能在定标价格基础上根据市场行情下调,不能上浮;如属国家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所致采购价格上涨,并且采购物资属供不应求的卖方市场,价格可以上调,但必须经过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才能执行。

4.2.4国家明码标价垄断经营的特殊商品采购以及政府有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服务收费不实行比价程序,物价审计只对采购物品或劳务的价格、收费标准、数量、质量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4.2.5所有采购业务应景物价审查后方可报总经理签批报销。

回复1:全面点的采购管理制度

4.3采购实施及物资验收

4.3.1公司的采购业务统一由供应部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或人员不得自行采购。

4.3.2供应部门应根据生产技术部下达的原辅材料需用计划结合库存物资的数量编制采购计划,报分管副总批准后执行。

4.3.3供应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除零星采购外,批量采购业务必须先与供货方签订采购合同,并与财务部、质量部、生产技术部等相关部门进行会审,采购合同应包括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日期、运费承担、结算方式及经济处罚等项条款。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若因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时,经过总经理批准可以与供货商签订《调价协议》,并报请财务部门备案。

4.3.4采购物资运到本公司时,先由供应部门对照核对采购计划,经确认无误后开具《请验单》交质量部或设备部进行质量检验,质量部、设备部在验收条件允许的范围内组织物资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单,检验合格的物资由保管点数入库并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不得办理入库。

4.4结算

4.4.1采购发票按规定能够取得增值税发票的,且在我方能够抵扣增值税的采购项目必须索取增值税发票,不能取得的,价格按扣除增值税以后执行。

4.4.2无论是现款采购还是赊购,在结算付款时均需由供应部门填开《采购付款申请单》,连同有关凭证报经财务部门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

4.4.3财务部在对采购物品结算付款时,应当认真审核《请购单》、《采购合同》、《采购计划单》、《采购付款申请单》、《入库单》、《发票》或《收款收据》等有关单证,账目结算不清或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以及不符合税务制度规定的结算凭证财务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4.4.4出纳员须在接到经总经理批准的付款凭证后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必须认真审核是否具备签章齐全的条件,对签章不全的付款凭证不得办理付款手续。

五、责任

5.1不按规定程序未经审批采购的,由经办部门和人员自行负责处理,已经与供方签订,导致公司因不能履约而发生的损失由经办人员全额承担。

5.2经审批的采购计划和申请,负责采购的部门和人员应在规定采购期限内采购到位,因没有人到责任不能按时采购而影响正常经营的,没发现查实一次罚款10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确定损失额的40%。

5.3未经比价即进行采购的,采购价格明显高于比价结果的,价格高出部分由采购人员自行承担。提交供应商报价时,与供应商串通抬高价格,从中谋取私利;或未认真进行比价而导致采购价格明显过高;经查实后采购人员承担相应损失,损失额在5000元以上的责令其下岗。

5.4物品使用部门(车间)必须依据生产计划、生产管理实际需要,认真按照4.1.5条之规定填制购物申请单。填写不规范,导致无法确认请购物资须知信息的,采购部门有权拒绝采购。采购计划及申请必须由请购部门主管签字,无请购部门主管签字,审批人不得予以审批。对贪图省事、乱报采购计划,造成本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浪费的,依照银行贷款利率的两倍标准对有关责任人处以罚款。

5.5供应部门在确保品质的前提下,必须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和库存成本等因素,制定大宗物品的采购方案,落实供货单位。并对采购物品的品质、货款结算安全负责。若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负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特别是结算过程中产生的应收款项,有关采购人员负有无条件的清收责任。

5.6财务部必须认真履行审核监督责任,对审核把关工作不严、不及时向总经理汇报有关事情真相,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5.7验收部门必须对所有运抵本公司的采购物品,依照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质量检验。若发现品质不符时,必须及时报告采购部门(必要时直接报告总经理)处理。严禁品质不符的外购物品入库。因验收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5.8仓库对验收部门验收合格的外购物品办理入库手续,并对入库采购物品的数量负责。若发现数量不符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直接报告总经理),同时妥善保管该批采购物品等待处理。对仓库保管员工作马虎,未按本办法规定操作,造成入库数量短缺、超计划采购或不合格物资入库的应负经济赔偿责任。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自本制度执行之日起,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采购工作管理制度篇2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政府采购政策,负责做好政府采购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2、负责按照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组织实施本级政府的集中采购活动;

3、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采购事项,发布采购信息,组织开标、评标、询标工作;

4、负责签订采购项目合同,并组织合同的实施以及采购项目的验收;

5、负责衔接采购资金,并接受做好政府交办的其他招标事项。

采购工作管理制度篇3

一、职责部门:业务部

1、负责按本单位的要求组织对供方进行评价,编制《合格供方名录》,并对供方的供货业绩定期进行评价,建立供方档案。

2、负责制定采购计划,执行采购作业。

3、负责编制《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

4、负责对采购物资的进货验证

5、编制《供方评定记录表》

二、采购物资分类

采购物资分为三类:

1、重要物资:构成最终产品的主要部分或关键部分,直接影响最终产品使用或安全性能,可能导致顾客严惩投诉的物资。(一级)

2、一般物资:构成最终产品非关键部分的物资,它一般不影响最终产品的质量或即使略有影响,但可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物资。(二级)

3、辅助物资,非直接用于产品本身的起辅助作用的物资,如一般包装材料等。(三级)

三、对供方的评价

1、业务部根据采购生产需要,通过对物资的质量价格、供货日期等进行比较,对同类的重要物资和一般物资,应同时选择几家合格的供方。业务部负责建立并保存合格供方的质量记录,根据《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规定的产品类别,明确对供方的控制方式和程度。

2、对有多年业务往来的重要物资的供方,应提供充分的质量证明文件,适当时包括以下内容,以证实其质量保证能力:

a、供方产品质量状况或来自有关方面的信息(如供方其他用户对其产品质量的反馈);

b、供方质量管理体系对按要求如期提供稳定质量产品的保证能力;

c、供方顾客满意程度;

d、产品交付后由供方提供相关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如堆栈件供应,维修服务等);

e、其他方面,如履约能力有关的财务状况,价格和交付情况等

3、对第一次供应重要物资的供方,除提供上述的书面证明材料外,还需经样品测试及批量试用,测试合格才能供货。

4、对于一般物资供方,除应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文件外,

还需要经过样品验证和小批试用合格,业务部提供评价意见,厂长批准,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

5、对于批量供应辅助物资的供方,也应提供质量证明文件,业务部相关人员在进货时对其进行验证,并保存验证记录,合格者由厂长批准后即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对零星采购的辅助物资,其进货验证记录即为对此供方的评价。

6、供方产品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各部门(单位)应向供方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如两次发出处理单而质量没有明显改进的,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7、业务部每年对合格供方进行一次跟踪复评,填写《供方年度业绩评定表》,评价时按百分制,质量评分占60%,交货期评分占20%,其他(如价格、售后服务等)占20%。评定总分低于60(或质量评分低于48),应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如因特殊情况留用,应报厂长批准,但应加强其供应物资的进货验证,并执行上述条款。连续第二次评分仍不及格,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四、采购

1、采购计划

业务部主管根据本单位的《月生产计划》及库存情况编制《月采购计划》及库存情况编制《月采购计划》,经厂长批准后实施采购。

2、采购的实施

a、业务部根据批准的《月采购计划》、《采购单》,按照采购物资技术标准在《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供方并进行采购;

b、第一次向合格供方采购重要和一般物资时,应签定《采购合同》,明确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技术标准、验收条件、违约责任及供货期限等。

五、采购产品的验证

1、如采购物资发生质量问题应采取隔离、标识、通知供方、退货、更换等方法。

2、具体的采购作业,由采购员以“采购单”的形式执行。

采购工作管理制度篇4

一、为加强办公室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的管理,控制用品规格及节约经费开支,所有办公设备、设施及用品实行统一限量规范购买。

二、根据办公用品库存情况及以往消耗水平,确实购买数量,进行定期购买。既要保证正常储备,又要防止积压。办公用品库存不多或有特殊需求的情况下,按照成本最小原则,报学校采购部门批准后可单独购买。

三、购置

1.购置财产根据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年初无预算而临时急需的财产,应作追加预算报学校审批后方可购买。

2.属专控商品必须办理控办审批手续后方可购置。

3.办公室负责财产购置工作,购置固定资产原则上应有两人以上,购买时要货比三家,保证质量。

4.购置财产必须由保管人员验收,并根据发票填写“入库单”一式二联,第一联由保管员留存入库账,第二联及发票送会计报销登账。

四、办公用品购置后由专人进行分类存放,填写物品清单,并进行定期整理,妥善保管。

五、分类管理

1.固定资产:凡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为固定资产。对单价虽不足500元,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财产,应按固定资产管理。对非购置、自制、接受捐赠和调拨的财产,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列为固定资产。

2.低值易耗品:单价在固定资产起点以下、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或单价在固定资产起点以上、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下的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

六、各办公室根据需要领取办公用品。领取办公用品时须在《物品领取登记簿》上填写物品名称、数量、时间及领取人姓名,特殊物品领取须写明用途。

七、按固定资产管理的办公用品报废时,要做好登记,并在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八、纪念品、礼品等交际应酬用的物品,领取时要经书记授权批准。

九、使用原则

1.全体工作人员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使用办公用品,杜绝浪费现象。

2.要爱护公共财产,对应管理不善或失职而造成的财产丢失和损坏,应负赔偿责任。

3.财产内部调拨、赠送、变卖、报废、报损等必须履行严格报批手续。由财产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填制有关表格,经审核按规定报领导审批后方可处理。

4.年终要进行盘点工作。对财务盈亏情况作相应记录,报批领导审批后进行处理。

十、所有财产均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和管理,任何人不得随意侵占、挪用公共财产

采购工作管理制度篇5

一、总则

为加强采购工作的管理,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制定本制度,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均应以本制度为依据开展工作。

采购部应该根据公司的采购请求、库存原材料的种类、数量,考虑物资材料供求形势、供应商的交货期和供货率、运输时间等因素,科学确定采购时间、采购批量、采购批次和报价,确保物资材料的及时供应,保证公司经营能够连续进行及采购的最佳经济效益。

二、目的作用

1.作为采购部开展工作的规范依据

2.作为公司领导考核采购部工作业绩的衡量依据3.作为采购部人员工作中相互监督与写作配合的依据

三、采购部人员职责及管理制度(一)采购总监:

1、负责采购中心的全面性管理,采购体系建设,制作并更新采购管理制度、工作流程标准并推动执行;

2、负责拟制部门职能战略及采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领导采购中心团队,合理分配各部门各层级的业务。

4、负责采购成本控制,制定和实施采购降价目标和计划;

5、负责各店采购需求的满足,保障采购物品的数量、质量与供应的及时性;

6、负责供应商开发、评估,供应商稽核,供应商管理,主导做好供应商招标工作;

7、负责监督审查杭州及外地区域的市调定价管理工作;

8、负责与出品、验收共同制定食材验收标准,要求各品牌验收标准的一致性

9、负责物料设备的产品标准的制定

10、监督管理每年的供应商评估工作

11、负责监督公司年货、月饼、粽子的采购及配送管理工作

12、定期参加国内食材物料设备会展,开发新食材原料、物料产品与新供应商

(二)采购经理

1、负责食品及非食品的供应商寻找,资质评估,价格谈判,品项确定,供应商实地考察等,签署批量采购合同

2、根据需求计划,制定采购计划并实施;

3、负责进行市场调查,掌握市场行情信息并汇总价格比对数据,并汇报至上级以便及时调整采购品项

4、负责处理各店的质量投诉;

5、负责供应商的评估;

6、负责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7、支持新开门店之采购工作,开发当地新的供应商

8、负责新品项的提报,安排出品试样后的执行

9、负责统冠物流的工作对接,保证库存供应

10、公司、上级分配的其他工作

(三)采购员

1、按采购制度及流程执行采购作业,严格遵守、保证采购工作的正常运作;

2、按时进行市场价格调查、供应商比价等工作

3、通过各种渠道寻找商品、供应商的信息,提报采购中心总监;

4、通过原产地、市场、公司的实际参观、考察、走访,对供应商进行评估、筛选;

5、建立源头供应商及商品资料的信息库,使之成为潜在的、备选的供应商及商品

6、完成食材原料现金采购工作(农都、勾庄、近江、铜川路市场等),完成物料现金采购工作及网购工作

7、配合物流进行食材及物料的每日配送工作。上级分配的其他工作

(四)物流驾驶员

1、负责在中心指导下拟制物流配送部的职能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统筹安排配送线路,合理安排人员,保障配送物品的数量、质量以及到点的及时性。具体工作:

1)每月特价产品自行采购凌晨配送(农都,勾庄)6:00-7:002)东新冷库进出货,配送

川味观毛肚.二荆条.冷菜红油购买进总仓。

3)上午配送:13家门店配送(9:30-11:30)4)萧山机场广货配送

5)下午提货(各车站机场物流中心)进总仓,进统冠,进东新冷库,统冠进库(自购产品)

6)每星期一晚农都海鲜采购(安排两人采购配送各门店)7)每月去上海铜川路水产市场海鲜采购8)①海鲜牛肉酱川味观原料货物配送

②工程部材料,企划部资料及财务部资料配送

9)端午节期间粽子配送、中秋节期间月饼配送、年末年货配送10)特价菜采购配送(晚、凌晨)

(五)仓库保管员

1、总仓验收,保证货物质量,杜绝质量不合格产品

2、每日按时发货,开具送货单,保证数量准确性

3、每月总仓盘点,统冠物流仓库盘点,保证货物数量账目相符

(六)采购文员助理

1、每日接收各门店的报单申请并汇总

2、将所接收的报单再分别报给相应的供应商

3、负责公司G9系统的商品录入、更新及维护

4、负责每月两次的商品价格录入及更新(杭州门店及Uncle5)

5、负责接收Uncle5门店统冠物流发货的订货单,并在统冠系统里下单。

6、统冠系统里每次进货、出货,在公司G9系统的物流中心里同步录入

7、确保统冠系统的商品规格价格同我司G9系统的商品规格价格保持一致。

四、物品、原料管理制度:

(一)、物品、原料采购

1、物品库存量应根据酒店货源渠道的特点,以掌握在一个季度销售量的一倍库存量为宜。材料存量应以两月使用量为限,物料及备用品量不得超过三个月的用量。

2、坚持“凡国内能解决的不在国外进口,凡本地区能解决的不到外地采购”的规定。

3、各项物品、商品、原材料的采购,必须遵守市场管理及外贸管理的规定。

4、计划外采购或特殊、急用物品的采购,各部门知会财务部并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采购。

5、凡购进物料,尤其是定制品,采购部门应坚持先取样品,征得使用部门同意后,方进行定制或采购。

6、高额进货和长期定货,均应通过签订合同的办法进行。

7、从国外购进原材料、物品、商品等,凡动用外汇,不论金额大小一律必须取得总经理的批准,方予采购,否则财务部拒绝付款。

8、凡不按上述规定采购,财务部以及业务部门的财会人员应一律拒绝支付,并上报总经理处理。

(二)物品原料损耗处理

1、物品及原材料、物料发生变质、霉坏、失去使用(食用)价值,需要作报损、报废处理;

五、食品采购管理制度:对价、比价

六、能源采购管理制度:能源采购;能源提运

七、供应商管理制度

采购工作管理制度篇6

为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根据学校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

1、设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由校长,书记,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财务人员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学校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总务副主任、流动小组成员组成,物资采购小组是全校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总务处,由总务主任负责。

二、采购计划和审批

1、学校物资(包括教育教学、劳动卫生、师生生活及办公物品等)的采购要按照计划进行。采购计划分为学期采购计划和临时采购计划。每学期开学初,必须由学校各部门报学期预采购计划,如实填写采购物品的名称、数量,由学校各部门书写书面申请报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汇总,报经学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通过后由校长审批,会计起草报告报场领导审批,最后由总务处安排采购小组采购。

2、临时采购计划作为学期采购计划的补充,由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填写物品请购单,书写申请报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汇总,报经学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通过后由校长审批,会计起草报告报场领导审批后由总务处安排采购小组采购。日常招待用品的购置要经校长批准后由总务处安排采购小组成员购买。

3、采购学校设备时(包括电脑、打印机、窗帘、办公桌椅大批学生课桌椅等)必须由申请部门书写书面申请报告报总务处,总务主任报经学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决定通过后,会计按预算校准后起草报告报场领导审批后,校长报红星四场分管学校领导批准后由总务处报经场发该科,由发该科安排场招标小组集中采购。

三、采购原则及方式

1、学校日常办公用品由学校采购领导小组经过询价对比确定为期一年的固定采购点,对指定采购点的商品价格按不定期与市场价格进行比对,并签订定点采购协议。

2、采购物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施行“阳光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学校利益的原则,本着节约的原则,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3、采购小组在接到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后迅速组织相关人员限期将所需物资采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正常工作。

4、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要勤跑多问,坚持集体谈价,采购物美价廉经久耐用物品。

5、采购人员应认真检查采购物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

四、采购物资票据的核销

1、物资采购发票必须有物资采购人员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由保管员验收签字,再由总务处负责人签字,后报校长审批签字,最后交学校财务报销。

2、凡未经校长统一私自采购的物资,学校不予审批报销。

五、采购物资的管理

1、办公用品等实行两人管理,一人(总务主任)管账,建立实物入库清单(包括物品名称、数量、价格、采购日期等),一人(总务副主任)管物。建立办公用品领用记录。分管校长不定期检查,期中、期末集中清查。

2、一般办公用品发放经总务主任批准,生活用品发放经分管副校长批准,贵重物品发放或外借经校长批准。实行同意签字或批条制。

采购工作管理制度篇7

一、总则

(一)为规范本集团及下属生产企业的采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集团下属各生产企业的采购活动。

二、采购原则

(一)严格执行询议价程序

凡未通过招标确定供应商价格的物品的采购,每次采购金额在2000元以上,必须有3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二)合同会签制度

固定资产的采购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如生产管理部、质量部、财务部、审计部、生产企业总经办、设备维修部共同参与,调研汇总各方意见,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签约。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属集团采购的项目,应报总裁批准。

(三)职责分离

采购人员不得参与物资和服务的验收,采购物资质量、数量、交货等问题的解决,应由采购部根据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与供应商协商完成。

(四)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资或服务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作参考。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五)最低价搜寻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动态及各地区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六)廉洁制度

所有采购人员必须做到:

1、热爱企业,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材料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严格遵守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法治观念。

3、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4、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6、努力学习业务,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七)招标采购

1、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材料,如原、辅、包材料、零星且繁杂的物资、办公用品、中药材等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生产、质量、财务、审计、采购、总经办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或一季度)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2、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材料,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着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三、采购程序

(一)供应商的选择和审计

1、原辅材料的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具有生产产品的合法证件。变更原辅材料的供应商必须经过送样检验、小试、中试,征得生产、质量部门同意。必要时,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备案。

2、对于大宗和经常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采购部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供应商的生产管理状况、生产能力、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业务记录,会同企业生产、质量、采购部门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估和审计。

3、固定资产及零星物资采购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进行询议价程序和综合评估。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信和以往的服务对象,供应商的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决定的因素。

4、为保证原、辅、包材质量的稳定,供应商也应相对稳定。

5、为确保供应渠道的畅通,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对于生产运营所必需的商品,应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后备供应商或在其间进行交互采购。大宗商品应同时由两家以上供应商供货,以保证货源、质量和价格合理。

6、对于零星且规格繁杂的物资,每年度根据部门预算计划统计造表交采购部门,向3家以上供应商询价,经有关部门及采购部门综合评估后,选择合适的供应商,签订特约供货协议,定期结算。

采购工作管理制度篇8

1.采购总则

1.1为规范集团公司采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各分公司的商务采购活动。

2.采购原则

2.1.严格执行询议价程序进行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2.大宗材料、特殊材料或技术要求比较复杂材料的采购,必须经过工程技术部、生产部、销售部和客服部参与,调研汇总各方意见,经公司领导审核批准方可实施采购。材料采购需要相关部门配合的,相关部门不得找理由拒绝。

2.3.采购人员必须参与货物和服务的验收,采购货物质量、数量、交货期等问题的解决,应由采购部根据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与供应商协商完成

2.4.采购人员采购的材料或服务必须与采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采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及时将信息反馈给销售、客服或工程技术部供更改采购单作参考。

2.5.所有采购人员必须做到以下廉洁制度:

2.5.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5.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法治观念。

2.5.3廉洁自律,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2.5.4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2.5.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2.5.6努力学习业务,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及市场信息。

3.采购程序

3.1供应商的选择

3.1.1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具有相关资质及履约能力。

3.1.2对于经常使用的材料或服务,采购部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供应商的管理状况、质量控制、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记录,会同客服、销售、生产、工程技术部门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估和审计。

3.1.3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进行询议价程序和综合评估。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信和以往的服务对象,供应商的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决定的因素。

3.1.4为确保供应渠道的畅通,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应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后备供应商或在其间进行交互采购。

3.2采购程序

所有的材料或设备的采购,如没履行以下相关手续,采购部有权拒绝采购。

3.2.1工程材料或外销成品所用材料须由合同当事人将所需材料报各公司采购助理。由采购助理与合同当事人确认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及技术要求后填写采购申请单发财务部,财务部在确认收到客户订金后将采购申请单电子版发采购部,采购部在收到采购申请单,销售合同复印件后方可进行材料的采购。采购申请中如果没有填写项目编号/合同编号,应退回。

3.2.2固定资产及大型生产设备的采购,由各使用部门报综合管理部统一申请。报请总经理审批后交采购部门采购。

3.2.3车间零星物品采购,由各使用人员据实填写采购申请单,由生产厂长审批,最后交采购部门采购。

3.2.4工地急用或零星材料,由工地项目负责人或安装单位本着节约成本的原则直接就近采购,事后报采购部备案。

3.2.5采购询价、综合评估、会签合同,由采购部门协调工程技术部、财务部及销售或客服部共同完成,报公司领导审批。工程技术部、使用部门负责采购物品的适用性,财务部门负责预算控制、合同付款条款的审核,综合管理部负责合同风险条款的审查。采购部负责合同条款的谈判,付款申请、索赔、采购档案的建立,市场信息的收集。同时,与供方和生产厂家联系货物接送的时间、方式、到货情况、质量反馈及确认售后服务事宜。

3.2.6采购过程中发生变化时,销售部或需求部门出具采购变更申请,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交采购部执行。

采购工作管理制度篇9

一、总则

(一)为规范本集团及下属生产企业的采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集团下属各生产企业的采购活动。

二、采购原则

(一)严格执行询议价程序

凡未通过招标确定供应商价格的物品的采购,每次采购金额在2000元以上,必须有3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二)合同会签制度

固定资产的采购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如生产管理部、质量部、财务部、审计部、生产企业总经办、设备维修部共同参与,调研汇总各方意见,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签约。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属集团采购的项目,应报总裁批准。

(三)职责分离

采购人员不得参与物资和服务的验收,采购物资质量、数量、交货等问题的解决,应由采购部根据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与供应商协商完成。

(四)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资或服务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作参考。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五)最低价搜寻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各地区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六)廉洁制度

所有采购人员必须做到:

1、热爱企业,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材料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严格遵守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法治观念。

3、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4、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6、努力学习业务,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七)招标采购

1、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材料,如原、辅、包材料、零星且繁杂的物资、办公用品、中药材等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生产、质量、财务、审计、采购、总经办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或一季度)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2、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材料,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着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三、采购程序

(一)供应商的选择和审计

1、原辅材料的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具有生产产品的合法证件。变更原辅材料的供应商必须经过送样检验、小试、中试,征得生产、质量部门同意。必要时,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备案。

2、对于大宗和经常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采购部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供应商的生产管理状况、生产能力、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业务记录,会同企业生产、质量、采购部门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估和审计。

3、固定资产及零星物资采购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进行询议价程序和综合评估。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信和以往的服务对象,供应商的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决定的因素。

4、为保证原、辅、包材质量的稳定,供应商也应相对稳定。

5、为确保供应渠道的畅通,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对于生产运营所必需的商品,应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后备供应商或在其间进行交互采购。大宗商品应同时由两家以上供应商供货,以保证货源、质量和价格合理。

采购工作管理制度篇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统筹和规范学校的采购活动,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和采购工作的整体效率,保证采购项目质量,促进廉政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制度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视同货物;本办法所称工程,包括建设工程项目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建设工程项目是指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项目管理、可行性研究、科学研究、咨询服务等;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39;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第四条、学校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廉洁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五条、学校采购项目应当严格按规章制度审批和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为了组织好学校的采购工作,学校成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是采购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负责统筹领导学校的采购工作。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采购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采购办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学校采购办负责执行国家采购法规,制订学校采购管理制度,确定采购类型和采购方式,下达采购任务,审核采购经费支出,受理采购投诉,建立并管理评审专家库,确定每次采购的评审专家,参加评审会现场监督,负责办理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务。

第八条、学校采购中心是学校采购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国家和学校各项采购法规和制度,制订采购工作实施细则和相关的采购工作流程,接受学校采购办下达的采购任务,组织编制采购文件,按规定发布采购公告,组织实施招标、谈判、询价等采购活动,负责公告采购项目的中标或成交信息,受理采购质疑,收集建立供应商资料库,建立供应商诚信记录档案,协助采购管理部门做好校内零星采购的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协议供货采购,负责做好全校采购统计和信息工作。

第九条、学校采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采购项目的立项与审批工作,协助采购预算的编制,建立验收专家资料库并组织验收,负责采购结束后项目质量保证金管理和提供供应商诚信记录资料。

第十条、学校监察处要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工作,负责受理对采购过程中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确保采购活动的公正、公开和公平。

第十一条、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和逐步建立学校采购工作“统一交易平台、统一信息发布、统一开评标管理、统一设立专家库、统一接受监督”的运行机制。

第三章、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第十二条、在浙江省省级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和服务采购,以及浙江省省级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但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采购,按浙江省的政府采购规定执行。

采购程序为:使用部门(单位)向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提出采购申请,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审批立项,采购办编制采购预算,并向省财政厅采监处报送采购项目建议书,以省财政厅采监处预算执行确认书方式向学校采购中心下达采购任务。

第十三条、在浙江省省级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由学校采购中心组织采购,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等。

采购程序为:使用部门(单位)向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提出采购申请,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审批立项,采购办以嘉兴学院自行采购执行意见书方式向学校采购中心下达采购任务。

第十四条、在浙江省省级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在2万元及以上、5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由学校采购中心授权使用部门(单位)组织采购。

采购程序为:使用部门(单位)向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提出采购报告,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审批立项,向学校采购中心提出采购申请,学校采购中心授权使用部门(单位)组织采购,使用部门(单位)成立以部门(单位)负责人为组长、不少于3人以上单数人员组成的采购小组,集体采购完成后向学校采购中心提交嘉兴学院货物和服务零星采购情况报告。

第十五条、在浙江省省级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由各使用部门(单位)直接采购(其中5千元以上的采购活动须由2人以上共同完成采购)。

第十六条、在浙江省省级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经常性采购项目,原则上每年确定一次供应商,按年度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良好,经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以续签一年,但续签不超过两次。

第十七条、由学校采购中心进行的采购活动,省财政厅采监处已明确采购方式的项目从其规定,其他项目原则上以公开招标方式完成采购,但涉及地方及学校重大活动等的应急项目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也允许采用其它采购方式采购。

第十八条、采购文件的制作。采购文件由采购中心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组织编制。使用部门(单位)负责提供采购需求,并在编制完成的采购文件上签字确认。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并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对专业性强、技术复杂的项目,必要时采购中心可聘请相关专家或专业机构协助完善采购需求和编制采购文件。

民生项目、敏感项目、技术复杂的项目或使用部门认为有必要的项目,在采购文件公开发布前,原则上应先咨询评审专家意见,或在指定媒体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和潜在供应商意见。网上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应不少于3天。重大项目(预算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的采购文件还须经过联审,联审工作由采购中心牵头组织,参加联审的成员为:使用部门(单位)、归口管理部门、采购中心、采购办、监察处等部门(单位)负责人、法律顾问和有关专家等。

第十九条、采购文件的发布。采购文件由学校采购中心负责发布。学校采购中心要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体或采购中心网站公开发布(国家另有规定须保密的除外)采购文件。

第二十条、采购评审专家的抽取。在学校监察处的监督下,由采购办按相关规定随机抽取评审(包括评标、谈判、询价等)专家。采购项目所涉及部门(单位)的评审专家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名。采购项目负责人一般不担任本项目评审专家,但可以列席评审会议。

第二十一条、召开评审会议。评审工作准备会由采购中心主持;项目评审会由评审专家组组长主持。评审专家组在组长领导下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开展评审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和影响评审专家组及其成员独立、公正评审。评审结束后,评审专家组向学校采购中心提交书面评审报告。评审会现场的监督工作由学校监察处协调,采购办进行全程工作监管。

第二十二条、采购结果的确定。学校采购中心要按上级文件规定,将评审结果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体和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学校采购中心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合同金额在2万元及以上的采购项目,必须签订书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按学校有关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采购档案的归档。整个采购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使用部门(单位)、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做好采购项目的资料整理、资产登记和归档等工作。

采购工作管理制度篇11

为进一步加强区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建立和规范政府采购运行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结合我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际,制定了《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本制度政府采购是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使用财政性资金(预算内资金、政府性基金和预算外资金)和与之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省政府公布的采购目录内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

第二条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单位分散采购。

第三条区政府采购办是负责我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能是:依法制定政府采购有关规章制度;审核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拟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报区政府批准;管理政府采购网络和发布政府采购信息;批准政府采购方式;负责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考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绩;开展政府采购宣传与培训;处理供应商的投诉事宜。

第四条招标投标公司是集中采购机构,其主要职责: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采购;执行政府采购法律规章制度;管理政府采购档案、提供有关信息报表;负责对其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接受委托代理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

第二章政府采购预算

第五条采购人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预算时,应当将该财政年度的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列出,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随同年度预算报区采购办汇总,按预算管理权限和程序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政府采购预算一经批复,原则上不作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和追加预算的,应报区政府采购办批准。

第七条采购人应根据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并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按月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经区政府采购办审核,并确认采购资金到位后方可组织采购。

第八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不得采购无预算、无计划的采购项目。

第三章政府采购方式及程序

第九条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但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操作难度大的采购项目,经依法批准可自行采购或委托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

第十条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第四章备案和审批

第十一条政府采购备案和批准管理是指区政府采购办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及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以文件形式报送备案、批准的事项,依法予以备案或批准的管理行为。区政府采购办为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机构,具体办理政府采购备案和批准事宜。

第十二条审批事项应当经区政府采购办依法批准后才能组织实施,下列事项应当报区政府采购办批准:

一因特殊情况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由组织采购的机构提出申请报送区政府采购办批准; 

二因特殊情况需要采购非本国货物、工程或服务的,由采购单位提出申请报送区政府采购办批准;

三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协议供货采购、定点采购,其实施方案、招标文件、操作文件、中标结果、协议内容需要变更的;

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制定的操作规程;

五政府采购预算或项目的调整变更;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需要审批的事项。

第十三条备案和批准事项由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或其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有关规定向区政府采购办报送。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区政府采购办对政府采购活动实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制度,依法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其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行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区政府采购办对区直单位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

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情况;

三政府采购备案或审批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政府采购信息在省、市、区采购办指定媒体上的发布情况;五政府采购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六内部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情况;

七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履行、验收和资金支付情况;

八对供应商询问和质疑的处理情况;

九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区政府采购办应当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内容是:

一集中采购机构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情况,有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三集中采购机构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情况;

四集中采购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

五基础工作情况;

六采购价格、资金节约率情况;

七集中采购机构的服务质量情况;

八集中采购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

第十七条供应商应当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区政府采购办应当对中标供应商履约实施监督管理,对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中标供应商进行监督检查,对未认真履行采购合同的,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采购的单位,可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九条区政府采购办应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20号令)要求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询问、质疑和投诉进行处理与答复。

第二十条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监察,应当参与数额巨大或重大采购项目活动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各当事人有关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信息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19号令)在财政部和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必须公告的政府采购信息包括: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招标公告、中标公告、成交结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区政府采购办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考核结果等。

第二十三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确定应当按照财政部、监察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从市、区本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谈判和询价工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谈判和询价工作。

第二十四条货物和服务项目实行招标方式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执行;实行竞争性谈判、询价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应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执行。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投标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对部分需求量大、规格标准相对统一、品牌较多且市场竞争充足的政府采购项目可实行协议供货或定点采购及区域联动操作方式。实行协议供货或定点采购的项目、实施范围、执行要求和监督检查等内容由区采购办会同有关部门具体作出规定,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实施方案。

第二十六条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隐匿和擅自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采购工作管理制度篇12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日常采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日常采购活动。

二、采购原则

1.严格执行询议价程序

物品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采购会审、合同会签制度

物品采购,必须有相关部门参与,调研汇总各方意见,经高管审核后生效。

3.职责明确

采购人员必须参与货物和服务的验收,采购货物质量、数量、交货等问题的解决,应根据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与供应商协商完成。

4.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采购的物品或服务必须与采购计划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采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采购计划单以参考。

5.廉洁制度

所有采购人员必须做到:

(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法治观念。

(3)廉洁自律,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4)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6)努力学习业务,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货品及市场信息。

三、采购程序

1.供应商的选择

(1)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具有相关资质。

(2)对于经常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采购部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供应商的管理状况、质量控制、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记录,会同客服、销售、采购部门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估和审计。

(3)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进行询议价程序和综合评估。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信和以往的服务对象,供应商的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决定的因素。

(4)为确保供应渠道的畅通,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应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后备供应商或在其间进行交互采购。

2.采购程序

(1)日常及其他零星物品的申请,由各使用部门应认真填写采购计划单后报采购部上级部门统一申请。对于较大数额物品的申请需要由总经理审批,最后交采购部门采购。

(2)采购询价、综合评估、会签合同,由采购部门协调财务及使用部门共同完成,报总经理审批。使用部门负责采购物品的适用性,财务部门负责预算控制、价格调查、合同付款条款的审核,行政部门负责合同风险条款的审查。采购部门负责合同条款的谈判,付款申请、索赔、采购档案的建立,市场信息的收集。同时,与供方联系货物接送的时间、方式、到货情况、质量反馈及确认售后服务事宜。

(3)对于已审批完毕的采购合同,必须彻底跟踪,保证准确的交货期,以免影响公司运营。如遇物料出现不能按期交货或已交货但质量未能符合要求的,必须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协商最快交货期,或商议其它解决方案。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最新的材料到货时间。

(4)采购过程中发生变化时,需求部门应及时出具采购变更申请,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交采购部执行。

3.付款程序

(1)采购部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各主管签字,后附入库单,交给财务部办理付款手续。无论汇款还是支票要求复印存档。

(2)发票:付款时必须索要发票,核对发票形式(普票或增值税发票)内容是否和合同约定一致,确认后交给财务部核销。

四、违约处理

1.货物出现延期后,采购部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2.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后,由使用部门提出意见,报部门经理,交采购部处理。采购部接到意见后,将情况上报总经理,并按投诉做紧急处理,将情况及时报给供应商,要求供应商换货或退货。

3.采购部与供应商协商不成的,或造成损失的,由财务部核算损失,采购部负责追索。追索不成,由法院裁决。

五、审计监督

在采购询价、议价、合同签订、合同执行和采购结算过程中,必须有相关部门参与。财务部门主要负责价格的核查及审计。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审计及针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

六、绩效与评估

1.制定采购绩效评估的目的,包括以下项目:

确保采购目标之达成;提供改进绩效之依据;作为个人或部门的奖惩参考。作为升迁、培训的参考;提高采购人员的士气。

2.采购绩效评估的指标

采购人员绩效评估应以“5R”为核心,即适时、适质、适量、适价、适地,并用量化指标作为考核之尺度。

3.采购绩效评估的方式。

采用目标管理与工作表现考核相结合之方式进行。目标管理考核占采购人员绩效评估的70%;工作表现占绩效评估的30%;两次考核的总合即为采购人员之绩效,即:绩效分数=目标管理考核x70%+工作表现考核x30%

采购工作管理制度篇13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接待物资管理,健全物资采购流程,监督和控制不必要的开支,保证物资采购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特制定此制度。

一、管理范围:

本制度所称接待物资指经公司批准,由总裁办直接批量购置或定制的专门用于对外公关工作或业务交往,以公司名义向有关单位、个人馈赠的纪念物品(其他部门因工作需要定制和赠送的纪念物品不含在内)、过节物资、招待用香烟、酒水、茶叶以及董事会需要采买的.其他物品等。

二、管理职责:

2.1组织实施本制度的责任部门是总裁办。

2.2总裁办设置专职仓库保管员,其职能是对所采购的物资验收入库、领用发放实施监督和管理。

三、采购原则

3.1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所采购的物资用途和范围,本制度适用范围内的采购业务统一由总裁办负责具体办理,其他部门或人员不得自行采购。所有采购事务由总裁办主任统一协调、安排。

3.2总裁办在购置、定制物资时应当遵循“货比三家,质优价廉”的原则,采购申请<5000元,必需寻找三家以上供货方比价择优选择,以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3急用、小金额突发性采购可以通过“钉钉”管理系统申请后先行购买,购回物品经总裁办验收后再到财务部报销。

3.4采购物资原则上一律要求供应商提供发票,特殊情况下无法提供发票者与财务人员沟通后遵循财务管理制度处理。

四、采购程序

4.1公司所有采购均须按以下流程完成:收集信息(申请)、询价、比价、议价、评估、索样、决定、定购、催交、收货检验、入库、整理付款。

4.3每月25日,物资保管专员根据库存情况,依据公司接待需求及时补充库存。

4.4物资采购坚持谁需要谁申报的原则,于每月25日申报下月物资计划,每月10日申报当月补充计划,临时性采购每月不得超过两次。

4.5采购申请人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种或几种物资,到总裁办领取“采购申请单”并按照规定格式认真填写,采购申请单填写保证清晰可阅读,内容完整。并逐级递交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由总裁办指派人员进行实际采购。填写不规范,导致无法确认请购

采购工作管理制度篇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物资采购管理,进一步规范医院采购行为,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医院采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物资采购包括医疗设备、信息设备和软件、后勤设备、医用耗材、信息耗材、供应物资材料、后勤维修材料等采购,医院其他有关采购也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物资采购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有关规定规范运作,确保采购过程公开、规范,采购物资满足医院工作需要。

第二章采购申请、审批和计划

第四条医疗设备,每年年底由使用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向设备科提交下一年度的申请报告(万元以上同时要求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由设备科组织调研,拟定下一年度医疗设备需求初步计划,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根据年度投资预算讨论审议年度初步计划,形成医疗设备年度需求计划,提交院办公会审议后形成正式医疗设备年度计划。

第五条信息设备和软件,每年年底由使用科室和信息科提交下一年度申请报告(万元以上同时要求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由信息科进行调研,医院信息管理委员会根据年度投资预算,讨论审议年度需求计划,报院办公会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后勤设备,每年年底由使用科室和总务科根据工作需要提交下一年度需求计划,根据年度投资预算,总务科组织相关科室研究讨论,报分管后勤和采购院领导、院长审批后,确定后勤设备年度采购计划。

第七条临时急用的各种设备,使用科室提出申请(万元以上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由相关职能科室调研,分别报分管使用科室、设备和采购院领导及院长审批。

第八条医用耗材、供应物资材料、后勤维修材料、信息材料的采购目录分别由相关职能科室根据医院需求实际提出,按年或半年进行循环招标采购,招标结束后建立各种材料的医院采购目录。对医院采购目录外的材料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交相关职能科室调研,报分管使用科室、职能科室和采购院领导审批。医用高值耗材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目录,对于政府采购目录外的高值耗材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交设备科调研,报分管使用科室、分管科室和采购院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九条外请专家手术所用医用耗材,应从我院采购目录中选择。如果使用医院采购目录未包含的耗材时,使用科室提出申请交分管院领导同意,由设备科调研后交分管院领导和采购院领导审批,如果该耗材长期使用,商谈后纳入医院采购目录。第三章采购的实施

第十条物资采购根据具体情况,可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多种采购方式。

第十一条物供科对经过审批的年度设备、软件计划和材料组织招标或竞价采购。相关科室分管院领导和使用科室、设备科、信息科、总务科、财务科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评标小组;监察审计部等相关部门和人员组成监督小组,负责采购过程的监督。物供科根据采购物资的具体情况,通知评标小组和监督小组人员参加采购工作,如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部门,物供科将以书面形式将采购结果告知该部门。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分管采购院领导参加整个采购过程,其他分管科室院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参加采购,对于重大物资采购需院长参加。

第十三条年度计划外审批的设备,按以下程序进行采购:

(一)医疗设备,单台(批)1万元(含1万元)以下的由物供科、设备科和使用科室共同议价采购,审批报告和采购结果交物供科、设备科备案;单台(批)1万元以上的提交物供科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二)后勤设备,单台(批)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由总务科和使用科室共同议价采购,审批报告和采购结果交物供科备案;单台(批)5000元以上的提交物供科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三)信息设备,单台(批)小于3万元(含3万元)的物供科负责采用电话或传真方式进行询价采购;单台(批)大于3万元的按规定的程序组织招标或竞价采购。

第十四条医院采购目录外审批的材料(包括临时急用、新增等材料),按以下程序进行采购:

(一)医用耗材(包括高值耗材),单个(批)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由物供科与使用科室一起采购,审批计划和采购结果交物供科备案;单个(批)5000元以上的提交物供科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二)供应物资材料,单个(批)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下的由物供科、设备科与使用科室一起采购,审批报告和采购结果交物供科备案;3000元以上的提交物供科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三)后勤维修材料,单个(批)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由总务科和使用科室一起采购,采购结果交物供科备案;单个(批)在5000元以上的&39;提交物供科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四)信息材料,物供科负责采用电话或传真方式进行询价采购。第十五条

单台(批)3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后勤设备、信息设备和软件招标或竞价采购前一周,在医院网站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招标或竞价采购结束后,发布中标信息公告。第十六条

采购金额超过50万元的项目,采购前需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进行行贿记录查询,如果发现有行贿等不良记录,将立即取消参加招标或竞价采购资格。

第十七条供应商资质审查,采购前由分管职能部门负责对参加投标或竟标的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授权代理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近期财务报表等,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还需审核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登记表,其他特殊物资需提供国家规定的相应证件,经过审核合格方能参加招标或竞价活动。对于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原则上要求省级以上(含省级)或四川省授权一年以上的代理公司参加,大型医疗设备则直接邀请厂家参加。

第十八条原则上要求3家及以上供应商(或厂家)参加投标或竞争采购,不足3家或独家专利产品需经分管采购院领导审批同意。

第十九条评标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设备和软件采购要求从商务、技术、价格、售后服务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最优得分(或得票)最高者为候选中标供应商;对于部分医疗设备采购,则从医院专家库抽取专家和评标小组成员一起打分进行评标,平均分值高者为候选中标供应商。最后交分管采购院领导审核确定中标供应商,个别非常重大项目采购则由院领导办公会讨论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二十条招标或竞价采购工作结束后,采购部将采购结果以纸质打印并加盖物供科公章方式,告知中标供应商并传递给相关职能部门和使用科室;同时建立完整的电子版采购目录,供院领导、使用科室和职能部门查询使用。

第二十一条单一(或具有市场绝对占有率)设备价格在5万元以下,发现竞价采购价格高于网购100%以上,经分管院领导和财务科审批后,可采用网络和委托外贸公司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

第二十二条使用优良、售后服务满意、价格低于10万元以下且变化不大的设备,可执行上一年度的中标采购结果。

第二十三条集中采购的医用耗材按集中采购协议要求进行采购。

采购工作管理制度篇15

一、食堂物质采购由采购人员负责,采购员必须履行职责,保证物资供应。

二、食堂物质采购须公开、透明。采购物品必须价廉物美,数量合适,厉行节约。采购物资的价格必须低于市场价。

三、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物品。

四、采购大宗物资,必须签订合同,确定长期供货的单位或货主,必须有主管校长和食堂负责人到场,供货单位和货主要提交押金,否则不得确定长期供货关系。

五、大宗物资采购签订合同后,要根据市场价格进行调价。一般一月一次,特殊情况及时调整,不履行合同的确定长期供货的供货商,要及时终止合同。

六、采购人员在采购中,以职谋私,采购低质物资,甚至变质物资,造成食物中毒的,要追究采购人员的经济刑事责任。

七、大宗物品采购价格,一月一公布,(米、肉等)。

八、采购人员在采购物品时,严禁公私混杂,给自己亲戚、朋友顺带搭拖购物,一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九、大宗物品采购,由货主送货到校,当次不付现金,第二次送货到校后,才能付第一次货款。

十、采购员采购物品,要做到定点采购,要尽量向货主索证,要做到所有采购回食堂的物品都有合格证。采购点的确定要坚持三个标准,一是有工商、税务登记证,二是有营业执照,三是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讲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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