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奖惩制度范本
制度为社会运作提供了框架和规范,从而保障了社会的稳定和公正。写好公司奖惩制度范本是有技巧的,接下来给大家分享公司奖惩制度范本,方便大家学习。
公司奖惩制度范本篇1
一、目的
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
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公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公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二、分类及适用范围
1、行为规范类:适用于所有员工;(惩:约束全员行为)
2、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具有管理职能的员工;(惩:保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
3、经营效益类:适用于各部门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三、奖惩原则
1、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四、奖惩项目设置
(一)
1、行政类:
行政奖惩:通报表扬、记小功、记大功。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小过、记大过、解除劳动合同。
2、经济类:
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等。
经济处罚:罚款等。
3、绩效类:
绩效加分:在绩效考核相关成绩中予以加分。
绩效减分:在绩效考核相关成绩中予以减分。
4、专项奖励类:
专项奖励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年度优秀管理者奖、金点子奖、开源节流和其他特别奖励等。
(二)
1、累计奖惩:
惩罚:2次通报批评记为1次小过,2次小过记为1次大过,2次大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奖励:2次通报表扬记为1次小功,2次小功记为1次大功,2次大功公司一性奖励500元。
2、功过相抵: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39;处理。一次通报表扬抵一次通报批评,一次记小功抵一次记小过,一次记大功抵一次记大过。
五、惩罚措施
(一)行为规范类:
1、着装仪表:
2、职业道德与操守
(二)管理操作类:
培训会议管理
六、奖惩执行和申诉
1、奖惩由相关部门填写《员工惩处单》或《员工奖励单》。
2、《员工惩处单》或《员工奖励单》由综管部根据上报资料审核,按相关责权审批后执行,其中经济奖励和处罚结果交于财务部,由财务部在本月工资中予以执行。
3、在奖惩过程中,员工如认为受到不公平对待对奖惩结果感到不满意可向人综管部进行申诉。
公司奖惩制度范本篇2
一、奖罚制度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奖罚制度,依照公司流程和规范,保障公司工作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及敬业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全体员工
三、奖罚形式
奖励:
口头表扬、公司通报表扬、经济表扬、晋升工资、晋职
处罚:
口头警告(书面记过)、公司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解雇
四、奖励标准
嘉奖一次10元~500元不等(酌情),晋升工资在原有工资的基础上上涨50~200元不等;晋升原则上升一级,如有特殊贡献或能力突出者,可酌情晋升。
五、奖罚程序
由该员工直接上级或物业办公室根据事实提出建议,并填写《奖罚单》,经当事人确定后报请各级领导审批,由行政部门备案。
六、申诉途径
如员工对所处理的结果不服,有异议者,请于实施人将《奖罚单》交予当事人签名确认时,对奖罚人提出申诉,如申诉结果未达成一致意见,则从接到奖罚通知起两天内向上一级或行政管理部门申诉。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审诉又拒不签名的,《奖罚单》强制执行。
七、奖罚规定
奖励:
(1)符合下例条件的,给予嘉奖奖励。
1、在日常工作中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有明显效果的,给予该人员奖励。
2、能及时发现并上报治安,消除重大隐患、具有突出贡献者。
3、员工在工作中做到拾金不昧,保持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
4、遇事临危不惧,勇于维护公司利益。
5、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能源有显著成效者。
6、检举或揭发损害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7、保护公共财产安全、防止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成绩显著者。
8、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者。
9、对改革物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10、工作中积极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屡次被各界表扬者。
11、第一时间发现偷盗犯罪嫌疑人员者。
处罚:
(1)口头警告(按月考核5—10分,罚款处分)
1、当班时间干私人事情、用公司电话办私事。
2、当班时间吃东西。
3、未经允许当班时间会客,擅自离岗、脱岗、串岗。
4、上班时未按规定着装或衣装不整,未佩戴工牌。
5、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
6、工作散漫,粗心大意,违反体系文件要求。
7、上班翻垃圾箱捡废品,破坏公司形象。
8、所有员工积极配合品质管理员的日常检查工作,在品质管理员日常检查中,如有故意不配合,发现员工在作业时间没有按照相关作业指导进行工作的,经部门负责人调查属实的。
9、每日下班提前打卡者。
10、日常工作检查中,发现同一个员工在同一个表格上检查三次发生同一个错误的,根据各部门考核制度处理。
11、在宿舍会客,留外人住宿。
(2)公司通报批评(按月考核11—20分,罚款处分)
1、一个月内受两次口头警告者。
2、未经领导批准终止工作,擅自离岗者。
3、破坏公共卫生者。
4、经通知无故不加班者。
5、上班期间酗酒或有不轨行为者。
6、当值时间睡觉未造成损失者。
7、发现问题故意回避,不处理、不报告、不记录。
8、利用工作之便,泄私愤,损失公物、浪费材料。
9、公报私仇,以权压人,以老欺新,处理问题不公正。
10、非工作需要,私用机电设备,消防器材。
11、本职工作失职未造成损失。
12、无故顶撞上司,不执行上司合理工作安排。
13、品质员日常开出的整改单及处罚单,在负责人规定的完成期限内如未完成但存在客观原因不能及时完成的,要及时说明,如没有客观原因又没按规定时间内完成累积三次的。
14、品质管理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问题需及时与相关负责人沟通,实事求是,据实反映,若有违反,经调查属实,给予通报批评。
(3)经济处罚(按月考核21—30分,罚款处分)
1、不服从主管领导,影响工作质量。
2、利用对讲机闲聊,污言秽语泄愤,乱按乱调扰乱正常工作秩序。
3、因醉酒影响工作者。
4、隐瞒工作中的失误(错误),给公司及部门造成重大影响者。
5、在品质管理员日常检查中,发现员工在作业时没有按照相关作业指导标准进行操作,同样问题出现三次不合格,造成严重影响。
6、设备设施非专业人员不得操作,否则造成的设备设施损坏除照价赔偿之外,根据事情轻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7、部分质量目标三次以上未达标,给予责任人处罚。
8、在外审过程中责任部门,出现一次不合格,除给责任部门处分以外,品质管理员在日常工作中未发现问题并记录也将根据情节给予连带处分。
9、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同事之间团结者。
10、知情不举,隐瞒他人违纪行为者。
(4)解雇
1、违反保密守则或对外故意泄露消防、安防布控者。
2、利用工作之便破坏、挪用、偷盗公司物品者。
3、利用工作之便贪污舞弊,损害公司(如有偿维修等)。
4、提出离职申请尚未到期而在工作中弄虚作假,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煽动是非或影响他人工作情绪,故意损害公司财物。
5、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6、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7、工作态度恶劣,严重影响公司声誉。
8、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
9、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影响正常秩序和他人工作。
八、各部门奖罚规定
(一)行政管理部门
奖励:
1、对公司的人事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制定出相关方案,措施或制度经实施有成效者。
2、给公司经济带来效益者。
3、及时发现公司管理弊病,避免影响公司形象的。
处罚:
1、不调查实情,放纵或乱指挥给公司带来损失的行为。
2、不关心员工,不解决员工合理要求的。
3、知情不报,有意缓报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行为。
4、遇到工作职责交叉或模糊事项时,推三阻四,不执行上级指示,不顾大局,遇紧急工作时临阵脱逃。
5、不关心业务,不熟悉业务,业务重心管理失衡而产生不良影响行为。
6、不举贤避亲,不主动回避与自已有特殊关系人员的利益合作或利益分配。
(二)物业工程部
奖励:
1、通过自身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能,改善工作方法,工作效率及技能有明显提高者。
2、通过技改使运行成本降低1万元以上。
3、业主对工程维修服务提出书面表扬。
处罚:
(1)口头警告(书面记过)
1、责任区域内发现问题没有及时汇报。
2、未及时填写工作记录、巡查记录、维修保养记录、相关记录或填写不规范。
3、无故未按时按质的完成工作。
4、为顾客维修时服务态度较差,受业主投诉的。
5、信息反馈不及时或不反馈的。
6、因缺少配件或其它原因不能及时完成维修时,不按规定及时向上级领导或部门主管汇报,未在交接班本上做好记录。
(2)通报批评及经济处罚
1、因个人原因损坏公司设备设施、维修工具等造成一定损失,除开除处分之外,还应照价赔偿。
2、违反操作程序,造成一定的事故隐患。
3、因个人原因、工作失职等造成能源浪费。
4、未按计划及相关作业指导书对设备进行维保的。
5、不按作业指导书对设备进行操作及运行管理的。
(3)解雇
1、违反操作程序,造成重大责任事故,除给予开除处理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因工作失误造成大面积停水停电1个小时以上。
3、当班人员麻痹大意造成事故或对事故隐瞒不报,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严重给予开除处理,并根据损失程度赔偿。
4、工作弄虚作假,偷工减料,造成严重损失。
5、挪用、盗取公司财物。
6、窃取或泄露业主资料或隐私。
7、私自为顾客提供获取报酬的劳务。
(三)秩序维护部
奖励:
1、半年内所负责区域内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2、如遇特殊情况,积极参与配合公司及部门行动有突出表现者。
3、在部门内部每月工作巡查中工作质量区域全年最好者(每月不得有口头警告,注:全年4次以上区域最好者)给予工资晋升。
处罚:
口头警告、酌情给予通报批评或解雇:
1、不按规定交接班。
2、值班期间发现不良现象和事故苗头却视而不见。
3、在记录本上乱写乱画写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东西。
4、领导交待的工作没有进行书面记录或口头交接不清而造成工作失误。
5、拉帮结派或拉拢煽动他人破坏内部团结者
6、不按公司的要求填写、登记各类表格。
7、培养个人素质,严禁监守自盗行为发生。
(四)保洁部
奖励:
1、连续三次在公司内部工作巡查中工作质量区域最好者。
2、遇异常天气或特殊情况,积极参与配合公司及部门行动有突出表现者。
3、在公司内部工作巡查中全年综合最好者。(给予工资晋升)
处罚:
口头警告、酌情给予通报批评或解雇:
1、用水之后未关,导致水资源浪费,口头警告一次,二次以上通报批评。
2、发现问题故意回避、不上报、不处理。
3、上班期间无故缺勤或工作期间不务正业者。
4、浪费或损坏公司财物。
5、向业主搬弄是非,造成不良影响。
6、不讲究个人卫生,影响服务质量行为。
7、不遵守安全作业规定,不自我保护,不采取保护他人措施,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行为。
8、上班时间出外卖废品者给予开除处理。
九、奖罚条例执行效力
1、部门条例与公共条例相冲突,奖罚条例则按部门奖罚条例执行。
2、若本奖罚制度没有明确,按公司其它管理规定执行。
3、所有奖罚记录将作为年终工作评估、晋级、调薪的重要依据之一。
公司奖惩制度范本篇3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种类、办法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先进,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接受劳务派遣的工人以及试用期员工。
2.奖惩审批程序
2.1对员工实施的奖罚均需填写“奖罚单”,原则上由员工的直接上级(车间主任级以上主管)填写。其他人员如发现员工有涉及公司奖罚行为的,应与员工的直接上级(车间主任级以上主管)或行政人事部主管反映,情况较为恶劣不变直接反映的也可以向审计部反映。接到反映的直接上级或相关部门主管应经核实后,由员工的直接上级或由行政人事部开出奖罚单。
2.2奖罚单填写后,根据公司组织构架规定的上下级关系及公司管理权限规定的程序,逐级审批,必要时人事部组织有关主管评议通过,由人事部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2.3凡涉及嘉奖、记功、批评、警告等奖罚均经部门经理和人事部经理审核,交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实施。
2.4凡涉及记大功、晋级及特殊奖励或严重警告、辞退、开除、附加处罚(包括降职、降级、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经人事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人事部实施。
2.5凡涉及5S管理或质量管理的相关奖罚,由品管科主管或行政部主管提出书面意见,由相关部门及上级主管会签后报副总经理批准,由人事部实施。
2.6奖罚的书面报告和记录由人事部存入人事档案和电脑系统。
3.奖励的原则、种类、标准
3.1奖励的原则
公司对有突出表现和贡献的员工予以奖励。奖励必须有事实依据,宁缺毋滥,严禁弄虚作假、伸手要奖、贿奖等丑恶行为,否则将严厉查处,相关人员将予以开除。
3.2奖励的种类:
3.2.1嘉奖: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公司员工,将给予嘉奖。
A)拾获贵重物品而不昧,值得表扬者;
B)发现职责外的问题,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避免公司损失者;
C)所在部门或团队被评为公司优秀部门或团队者;
D)对于原材料、工具等节约或废物利用,细心维护公司设备等,有显著节省成本成效者;
E)有其它突出成绩者。
3.2.2记功: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将给予记功。
A)对于营运策略、生产流程、物料管制、服务项目等提出改进建议或方案,经采纳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B)提案改善产品与加工方法、降低成本,或实施质量管理卓有成效者;
C)对于原材料节约或废物利用,取得重大成效者;
D)有小创造发明、小改小革,经施行有显著成效者;
E)发生非常事故或灾害或发现重大隐患、重大质量问题或重大机械设备故障时,勇于负责,及时处理,避免公司损失者;
F)举报盗窃案件,检举营私舞弊、拿回扣等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或企图,及时制止或使案件得以及时破获,奋不顾身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以及社会治安者;
G)一贯忠于职守、兢兢业业、认真负责、不断改进、廉洁奉公,本职工作业绩突出、事迹突出者;
I)其他有显著绩效者;
3.2.3记大功: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将给予记大功。
A)发生意外事故时,不避艰险,为保护公司财产或员工安全,临危不惧,奋不顾身而减少公司损失者;
B)对各项生产设备、工艺有重要发明、创造、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效者;
C)预防重大故障隐患或抢修工程提早完成,使生产显著增加,成绩卓著者;
D)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作出显著成绩者;
E)奋不顾身,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以及社会治安方面有显著功绩者;
F)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维护公司财产和利益,避免重大损失,事迹突出者;
G)其它维护公司重大利益,作出重大的功绩者;
3.2.4.晋级:对于有下列表现的公司员工,可晋级。
A)对研究发明或革新生产设备、工艺或提高质量、改革管理,确有特殊功绩,且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或管理能力,明显超出原岗位的要求,可以胜任更高级别岗位要求者,;
B)具备丰富业务或管理经验,对业务有特殊贡献,或使成本降低、利润显著增加,能担当重任者;
C)在同一年度累计记大功两次者;
D)按考核制度应予以晋级者;
3.2.5其它奖励:如质量管理奖励、5S管理奖励、公司主题活动奖励等,根据具体的奖励标准和细
则执行。另外,年度"优秀员工",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前,由人事部按相关规定组织评选。此外公司还可根据需要设劳动竞赛或技能比武奖、创造发明奖、小改革奖、合理化建议奖等,并经审批具体公布奖励办法。
3.3奖励的标准:
3.3.1嘉奖:一次性奖励100元,同时公告表扬。
3.3.2记功:一次性奖励300元,同时公告表扬。
3.3.3记大功:一次性奖励600元,并由总经理签署表彰证书,公告表扬。
3.3.4晋级:根据实际情况晋升1级-2级工资。
3.3.5其它奖励:根据公司相关奖励措施实施执行。
4.处罚的原则、种类、标准以及处罚的申述
4.1处罚的原则
4.1.1公司本不愿处罚任何人,然而为了给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卫生及有序的环境,对个别员工影响工作秩序、损害大多数员工利益和公司利益、不道德等不当行为必须进行严肃而又公正的处理,以保护大多数员工的利益和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4.1.2处罚指本公司对员工不服从管理、违反制度规范条例、损害多数员工利益或公司利益、影响正常生产或工作秩序、违背道德等行为做出的处理。若员工行为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则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4.1.3处罚时将向被处罚的员工出示处罚单,注明事实情况、违反条款、处理意见。员工在处理单上签字表示确认知晓处罚单内容,但不需要其同意,如拒绝签字,并不影响处理单的生效。如员工因被处罚而采取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本规定所列事项,将比照所列事项或按相关制度法规进行进一步处理。
4.1.4处罚由相关负责人按制度规定填写处罚单,由行政人事部在批准后执行。
4.1.5被处罚者有申诉权,但应按照下面规定的办法进行申诉,不应影响工作和公司的正常运作。
4.2处罚的种类和标准
处罚包括行政扣分、通报批评、书面警告、辞退等,根据情节和性质,可以同时处以降薪、降职、调岗、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附加处罚。
4.2.1行政扣分
根据《消防和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及条例、《考勤管理制度》、车间管理制度、设备工具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公司明文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有违反的按制度给与行政扣分。
4.2.2通报批评
如员工有发生如下行为,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同时扣行政分3分的处罚:
A)违反公司制度规定且情节较为严重的,或按制度规定应予以通报批评的;
B)对生产或工作秩序造成一定影响的;
C)不服从管理或公司要求,影响工作/生产进度或造成一定损失的;
D)违反制度或规范,或不认真负责,造成一定损失的;
E)因不当行为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
4.2.3警告
如员工有发生如下行为,公司予以书面警告并通报批评,同时扣行政分5分。
A)违反公司制度规定、情节较为严重且不听劝告者,或按制度应予以警告的;
B)影响生产或工作秩序且不听劝告的,或对生产/工作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的;
C)非故意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
D)有较严重的违背道德、职业素养行为,造成较严重的不良影响或潜在损失的;
E)非故意对大多数员工利益或公司利益造成较大损害的;
4.2.4辞退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即构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予以立即辞退,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被辞退者自处罚当月起不再享受所有奖金和绩效工资,劳动合同解除手续由人事部办理。
A)当月行政扣分达,或累计有2个月行政扣分达或本年度行政扣分累计达X次者;
B)年度累计被通报批评达三次者;
C)年度累计被书面警告达两次者;
D)直接触犯“辞退”条款者;
E)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F)有任何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或偷盗行为的;
G)泄漏公司商业秘密、秘密文件或资料,或将在公司开发知晓的技术、软件、客户资料等据为己有或泄漏给他人的,或以不正当的手段窃取公司的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的;
H)非因工作目的,私自删除、拷贝公司的电子文档,私自复印、外发(通过传真或邮件)公司文件的;
I)对公司员工或顾客进行诬告、诽谤、侮辱、暴-力威胁、殴打,造成恶劣影响的;
J)非法集会、煽动怠工或罢工、聚众闹-事,或蓄意制造事端,破坏生产或工作秩序;
K)不服从管理,有意拖延工作或怠工,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L)谎报姓名、住址、年龄,冒名顶替,提供各种虚假伪造证件;
M)营私舞弊,收受贿赂、挪用或贪污公司财物,索取或接受回扣的;
N)打探议论薪资或奖金,造成工作或生产秩序受到严重影响者;
O)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
P)未经公司授权或超越公司授权的范围,私自对外签订合约;
Q)未经甲方许可在其他企业或单位兼职(无论是上班时间还是业余时间),或同时为其他单位服务、赚取佣金等报酬的。
R)故意损毁公司财物,或私自锁定密码或故意破坏文件资料(如电脑中的文件、数据,平面文件资料或数据),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
S)损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或在金融票据、财务票据或账簿上弄虚作假者;
T)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感情,情节严重;
U)有拉帮结派、任人为亲、打击报复等任何的行为者;
V)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或主管签字,或违反规定擅自签字盖章,造成公司损失或法律纠纷者;W)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X)在工厂“严禁烟火”处抽烟者;
Y)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业务者;
Z)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采购商品,或从关系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
AA)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
AB)离职时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有严重影响公司业务的行为;
AC)其它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4.2.5附加处罚措施
公司采取上述处罚时,可视情节轻重对其同时进行降薪、降职、调岗、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附加处罚。
4.2.6.其它处罚
如安全责任事故、质量责任事故、5S管理处罚等,根据相关制度执行。
4.3处罚申诉
4.3.1处罚公布前需告知受处罚者本人,允许其陈述和申辩。
4.3.2员工对处罚不服,可向直接上级主管或人事部申诉;对直接上级或人事部的答复不满意,可向审计部申诉,相关部门在收到申诉请求3个工作日内应当给与答复。
5.奖惩办法
5.1奖励办法
5.1.1员工如获嘉奖、记功奖励,由行政人事部公告表扬,奖金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5.1.2员工如获记大功奖励,由行政人事部公告表扬,并颁给总经理签字的奖励证书,奖金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5.1.3员工如获晋级奖励,由人事部办理晋级手续后执行。
5.2处罚办法
5.2.2其他非记件制员工的行政扣分,视同月度绩效考核的扣分,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制度来执行。
5.2.3其他各类处罚:其它各类处罚(如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等)由行政人事部按相关规定处理。
6.附则
6.1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起草,经公司工会讨论通过后公布。
6.2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及工会负责共同解释,非经公司工会讨论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
6.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奖惩制度范本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的良好运行及保障,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罚的原则。
(三)赏罚有度原则。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四)奖惩及时的原则。
(五)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执行与监督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监督实施情况。原则上应由员工直接上级负责其所属员工的奖惩管理,根据制度规定奖罚,报人事部门备案与财务部门执行,特殊情况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二章奖惩分类
(一)行政类:
行政奖惩:通报嘉奖、记功、晋升。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过、降级、解除劳动合同。
(二)经济类:
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考察奖励。
(三)总经理特别奖:
总经理特别奖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专项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伯乐奖、金点子奖、特别贡献奖等。
(四)奖惩累计:
惩罚:3次通报批评为1次记过,3次记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奖励:3次通报表扬为1次记功,3次记功公司一性奖励300元。
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
公司奖惩制度范本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_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设计、销售、采购、借款、维修、保险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第五条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第七条公司由法律顾问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经济合同。
第九条订立合同前,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经济合同。
第十条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经济合同。
第十一条对外订立经济合同的授权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业务委托两种授权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别指定的重要人员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权方式,其他一般人员均采用业务委托的授权方式。
第十二条授权委托事宜由公司法律顾问专门管理,需授权人员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填写授权委托书,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
第十三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
1、单笔业务金额达一万元的;
2、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
3、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
4、有封样要求的;
5、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
第十四条经济合同必须具备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方可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经济合同可订立定金、抵押等担保条款。
第十五条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通行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有合同双方共同封存,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保管。
第十六条合同标的额不满一万元,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应当订立而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必须事先填写非书面合同代用单,注明本办法所规定的合同主要条款,注明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理由,并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否则该业务不能成立。
第十七条每一合同文本上或留我方地合同文本上必须注明合同对方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银行账号,如不能一一注明,须经公司总经在我方所留的合同上签字同意。
第十八条合同文本拟定完毕,凭合同流转单据按规定的流程经各业务部门、法律顾问、财务部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公司经理对合同的订立具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条流程中各审核意见签署于合同流转单据及一份合同正本上,合同流转单据作为合同审核过程中的记录和凭证由印章保管人在合同盖章后留存并及时归档。
第二十一条对外订立的经济合同,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并且原则上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字盖章,严禁我方签字后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交对方签字盖章;如有例外需要,须总经理特批。
第二十二条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二十三条合同盖章生效后,应交由合同管理员按公司确定的规范对合同进行编号并登记。
第二十四条合同文本原则上我方应持单份,至少应持二份,合同文本及复印件由财务部、办公室、法律顾问、具体业务部门等各部门分存,其中元件由财务部门和办公室留存。
第二十五条非书面合同代用单也视作书面合同,统一予以编号。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六条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实际、全面地履行,
第二十七条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应根据合同编号各立合同台帐,每一合同设一台帐,分别按业务进展情况和收付款情况一事一记。
第二十八条有关部门在合同履行中遇履约困难或违约等情况应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通知法律顾问。
第二十九条财务部门依据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对具有下列情形的业务,应当拒绝付款:
1、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而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采用非书面合同代用单的;
2、收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
第三十条付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财务部门应当督促付款单位出具代付款证明。
第三十一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对方所开具的发票必须先由具体经办人员审核签字认可,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再转财务审核付款。
第三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人员应妥善管理合同资料,对工程合同的有关技术资料、图表等重要原始资料应建立出借、领用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完整性。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三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依照合同的订立流程经业务部门、财务部门、法律顾问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方可。
第三十四条我方变更或解除和同地通知或双方的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按规定经审核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有关部门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必须在三天内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通知法律顾问。
第三十六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回复应符合公文收发的要求,挂号寄发或由对方签收,挂号或签收凭证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交由办公室保管。
第三十七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与原合同有同样法律效力,纳入本办法规定的管理范围。
第三十八条合同变更后,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第五章其他
第三十九条合同作为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凭证,有关人员应保守合同秘密。
第四十条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应当根据所立合同台帐,按公司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汇总各自的工作范围内的合同订立或履行情况,由法律顾问据此统计合同订立和履行的情况,并向总经理汇报。
第四十一条各有关人员应定期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关资料(包括与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件以及合同流转单等)按合同编号整理,由法律顾问确认后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不得随意处置、销毁、遗失。
第四十二条公司定期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逐步将合同签约率、合同文本质量、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台帐记录等纳入公司对员工和部门的工作成绩考核范围。
第六章责任
第四十三条凡因未按规定处理合同事宜、未及时汇报情况和遗失合同有关资料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四十四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伟凡公司本部和各部门。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