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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制度管理

时间: 新华 制度

制度指的是规定或操作方式,这些规定或操作方式调节着个人在社会中的行为模式,形成了特定的社会结构。怎么写出优秀的幼儿园制度管理?这里给大家分享幼儿园制度管理,方便大家学习。

幼儿园制度管理篇1

认真贯彻国家幼教法规和未成年人保_努力做好班级工作,使幼儿在体、智、德、美各方面得到发展。

一、师德

1、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严格做到:视线不能离开孩子。

2、全体教职工务必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3、教师带班不接不打电话手机调成振动状态,不接待人。进班不跷二郎腿,不坐桌子及幼儿床。不随意请幼儿替老师做事。

4、教师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热爱尊重幼儿,坚持用心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严禁打骂孩子,树立与孩子平等的观念:蹲下来和孩子说话,抱起来交流,牵着手教育。

5、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应对每一个孩子,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严禁与家长争吵。

6、教师要注意仪容仪表,上班要穿工服,不能带明显饰物,不留长指甲;女教师不化浓妆,不穿高跟鞋,长头发扎起来。

二、教育教学:

1、教师要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沟通合作共同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平时透过家长联系本及时与家长沟通信息,双方共同配合,进行教育。每周五按时将家园联系本交给家长,每本不能写同样资料。

2、教师用心参加教育研究活动和业务学习活动,认真备课,写好一周的教育活动计划游戏和一日活动计划,不断改善教学形式方法,随时更新,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按时上课,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及引导者。

3、教师每月根据主题活动,随时更换主题墙饰。并根据班级状况幼儿年龄特点布置生活墙饰,以利于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

4、学期结束,对教师考勤教案教学班级布置等方面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各方面表现优秀的教师进行表彰。

5、教师认真实施幼儿园规定的教学大纲,依照《纲要》的指导方针,结合本班孩子的年龄特点和学习特点订出学期计划,并按学期计划制定出月计划及周计划。

6、教师用心开动脑筋,自制玩教具。教具要结实耐用,学期末,将自制玩教具交到资料室,以便资源共享。

7、教师要认真备好每一节课,坚持超前备课,保证每节课都要有教案,无教案不进教室上课。每周五前务必将教案本交给园长。教师上课前准备好教具,保证上每一节课都有丰富的材料。提高孩子的学习兴趣,而不是老师空手上课。

8、教师务必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寓教育于生活及各项活动之中,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三、常规、卫生:

1、在日常生活中抓住安全卫生教育契机,培养幼儿生活卫生习惯及生活自理潜力以及各项常规。(生活常规上课常规卫生常规等等)

2、注重幼儿的情绪,冷热及时增添衣服,生病要立即送医院或通知家长。

3、注意幼儿用眼卫生,保护幼儿视力,正常教学中不能看电视,中大班每一天坚持做眼保健操。

4、严格遵守幼儿园卫生制度。

5、室内经常通风换气,每周清理一次玩教具。

6、家长带药要求写清儿童姓名药品名称剂量服药时间次数。教师给儿童服药后要打钩。按时给幼儿服药。各班应准备存放儿童药品的专用药箱。

7、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变动,务必交清,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领取物品书刊等需有园长及本人签字,按时归还。

8、培养孩子的个人卫生习惯,指导孩子正确地洗手方法,饭前便后洗手的习惯。

9、夏季注意灭蚊蝇,扫除拖把抹布簸萁等清洁工具要持续清洁。

10、每一天记录幼儿的出勤状况,一月公布一次孩子出勤。

四、安全:

1、注重幼儿安全,幼儿离园时要护送到安全地带,交给家长,不能让不熟悉的人把幼儿接走,如家长有事,委托别人来接务必用电话与家长联系好,状况属实,才能让他人接走。家长来接幼儿时,要简单介绍幼儿的当天状况。

2、严格遵守幼儿园安全制度,教师提高安全意识,并随机给幼儿灌输安全知识,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潜力。带班时做到“人到心到手到”。

3、教师离园前应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才可下班。

4、教师要认真组织好幼儿一天学习生活。每一天保证一小时户外活动时间,户外活动教师要组织户外游戏,大型玩具没有老师保护禁止幼儿玩耍,自由活动前教师务必提要求。

五、家长联系制度:

1、建立家长园地,向家长宣传有关教育和卫生保健知识。

2、每学期召开全园家长会或班家长会一次。

3、每学期各班可结合家长会向家长开放活动半日,使家长了解幼儿园工作及自己孩子各方面的表现。

4、各班教师每学期根据状况进行家访或电话随访;对缺勤一周以上幼儿务必进行落实并记录在案。

5、在家长接送幼儿时,随时与家长联系,争取家长的了解支持与配合。

6、教师平时透过家长联系本及时与家长沟通信息,双方共同配合,进行教育;期末要对幼儿进行发展性评价。

幼儿园制度管理篇2

1、值班教师必须提前四十分钟到校开门,在教室门口迎接每个幼儿的到来。

上课之前,必须清点人数,对没到校的幼儿做好详细记载。

2、放学时,值班教师必须亲自将每个幼儿交给其家长(或哥哥、姐姐),等到幼儿全部接走后,方能离校。

(如果有家长让孩子自己回家必须有家长写的字据)

3、无论是上课还是下课,值班教师都必须在幼儿中间,不得擅自离岗,并且时时都要把幼儿的安全放在首位,不断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不得让幼儿乱扒乱上、乱打乱闹、乱扔乱甩,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4、上厕所时,值班教师必须组织幼儿整队有序地进行

5、不得让幼儿在操场逗留,不得让幼儿去买零食,更不得让幼儿乘机跑出校外。

6、值班教师在自己值班的时间范围内,必须尽职尽崐责,出现事故,由值班教师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7、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的“校车”接送幼儿。

8、必须为幼儿的安全提供一切保障。

9、民办幼儿园必须取得相关办学资质才能开办,否则我校无权监管。

幼儿园制度管理篇3

1、教师要爱岗敬业,要热爱幼儿、尊重幼儿,有爱心。教育幼儿要做到有爱心、耐心、细心、热心、诚心共“五心”教育。2、按时上下课,不能体罚幼儿。对幼儿不歧视、不偏爱,一视同仁,要注意幼儿的安全,对幼儿要多表扬,少责怪。

3、树立对幼儿平等交流的观念:蹲下和幼儿说话,抱起来交流,牵着手教育。

4、教师要认真备课,坚持超前备课,保证每节课都要有教案,无教案不进课室,没有教具要自备教具。

5、因材施教,因人施教,注意发挥幼儿特长。

6、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时间不能做私事,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情.

7、因工作造成一般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烫伤等,有上述情况,由教师本人负责。如造成重大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的,教师必须承但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走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由教师本人负责,并扣除工资100元/次。8、教师在园内、园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家长,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避免和家长争吵。9、各班教室下班后,必须在离园前认真检查好,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整理卫生,确保安全。

10、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教师有事必须请假,未请假或请假未经园长批准而离开岗位者按旷工处理。11、教师要认真按计划组织好幼儿一天的学习和生活.大型玩具没有老师保护下禁止幼儿玩耍,幼儿离园时要亲护送到家长手上。

12、班里幼儿当天的情况,当天应按时向园长汇报。

13、学期结束,将从老师的班级管理、教学质量和工作态度三个方面来评选先进老师进行奖励。

幼儿园制度管理篇4

一、入园晨检:晨检是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经过这一环节,不仅仅能够及早发现疾病,并且,对于一些不安全的因素,也能够及时加以处理。同时,也能了解到幼儿在家庭中的生活情景,有利于教师更好地做好当日的工作以及密切家园的联系。

幼儿晨检的主要资料概括起来是:一摸、二看、三问、四查。"一摸"是指摸摸幼儿的`前额部位,粗知幼儿的体温是否正常,摸摸幼儿颈部淋巴结是否肿大;"二看"是指认真查看幼儿的咽喉部位是否发红,观察幼儿的皮肤、脸色以及精神状况等有无异常;"三问"是指询问一下家长,幼儿在家里饮食、睡眠、排便等生活情景;"四查"是指检查幼儿有无携带不安全的物品到园内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晨检中如果发现幼儿有身体不适或疾病迹象,应劝说或联系家长带幼儿去医院检查,或暂时将该幼儿隔离,请卫生室医生进一步检查,然后再确定是否入班。

二、教师的健康检查:为了保证幼儿的健康,幼儿园的教师在进入幼儿园工作以前,都必须进行严格的健康检查,健康检查合格者方能进入到幼儿园中从事工作。每年还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除了一般性健康检查以外,还包括胸部X光透视、肝功能、阴道霉菌和滴虫以及淋病、梅毒等项目的检查。健康检查不合格者,应立即调离或暂时离开工作岗位;有些疾病待痊愈后,持有关的健康诊断证明方可恢复工作。

三、幼儿入园检查

1、幼儿入园幼儿自我进入教室,家长不可进入。乘车接送的由接送教师进行询问家长并检查。

2、幼儿入园有班级教师检查幼儿的手、口等入园晨检状况并进行登记方可进班级。

3、有可疑的情景或在园有不舒服的孩子随时量体温,并且与家长取得联系,尽快进行检查与治疗。

5、午休时值班教师不能休息,随时观察幼儿是否有发热、咳嗽等其他现象并取得联系。

6、幼儿在园期间要随时观察幼儿的情景,减少被感染机会,出现发热、出诊等症状及时就诊,及时隔离。

幼儿园制度管理篇5

1、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2、教师要热爱学生,关爱学生,以正面教育,鼓励表扬为主,以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学生,以自我的良好行为习惯潜易默化地影响学生。

3、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4、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30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的,无全勤奖,另外迟到、早退者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5元次,旷工者扣20元次。

5、工作中造成轻微职责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有上述情景之一,教师本人负责向家长解释,并承担相应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职责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教师必须承担50%的&39;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转学,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扣发当月奖金,若无不安全事件发生,当月兑现50元安全奖。

6、各班放学后,必须在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师生外出活动时,注意及时关灯、空调、电扇等。

7、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应对家长,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

8、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

9、同事之间应当团结互助,不斤斤计较,严禁同事之间闹情绪,互相诋毁、有损教师形象的事件发生。(出现此类事件,批评、教育不改正者且情节恶劣者,为了维持教师队伍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做劝退处理)

幼儿园制度管理篇6

1、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上班集中思想,业务精益求精,克服出勤不出力的庸人主义。

2、上班不做私活,不擅自会亲友,不打私人电话。

3、上班时间严禁串班,聊天,要坚守岗位,未经领导批准不能随便调班,离开孩子,如有发现,依旷工处理。

4、不能强求家长为个人办事,如造成不良影响,要依教师职业条列处分。

5、上班注意仪容端庄大方,不能浓妆艳抹,不穿高跟鞋,不梳披肩长发,不留长指甲,不戴戒指、耳环和手链。

6、领操活动,上音乐课和体操时,教师要穿平跟鞋,体操课不穿裙。

7、进入幼儿园严禁吸烟。

幼儿园制度管理篇7

一、幼儿园会议制度

1、准时参加学习、业务学习及教学研究和进修活动。

2、学习前要按要求做好准备,学习时要思想集中,遵守纪律。

3、不看与学习内容无关的书刊,不讲与学习内容无关闲话,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4、参加会议要带笔记本,并认真记好笔记。

5、学习时要围绕主题,联系实际,积极参加讨论发言。

6、按时到会,不无故缺席,无迟到、早退、中途退场现象。

7、全学期学习和会议无故缺席三次者,扣发当学期部分全勤奖。

二、教职工会管理制度

1、教职工会制度是学校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校务公开的主要载体,是学校建设的基本制度。

2、教职工会制度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正圈理国家、学校和职工的利益关系,依法行使职权。

3、教职工会坚持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教职工半数及以上同意为有效。

4、按期换届(届期三年),每年召开一至两次教职工会。

5、教职工会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应遵守。

6、教职工会要尊重和支持园长行使职权,维护园长的指挥权威。园长要尊重和支持教职工会参与管理幼儿园工作的权利,定期向教职工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教职工会的监督。

三、幼儿园办公制度

1、教职工严格遵守园内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请假必须经领导批准。

2、教师要做好充分的带班准备,准时进教室。带班时精神饱满,语言规范,态度和蔼、耐心,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3、为保证幼儿的安全和有效的工作,在工作时间内不闲逛、不扎堆、不串班、不办私事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4、带班时间没有重要的事情不接、不打私人电话。

5、不用孩子的`东西,不吃孩子的食品,不占用幼儿园水、电办私事,不拿集体公物。

6、教师间互相尊重,互相助,团结合作,不讽刺挖苦他人。

7、教职工言谈举止文明,不两手抱肩不叉腰、不背手、不叉兜。衣着整洁方,带班时不穿高跟鞋和拖鞋,不带戒指、耳环,不梳披肩发。公共场合仪态仪表端庄,接待家长热情、和蔼、谦虚。

8、每天保持本班教室的`清洁卫生、玩具、用品等各类物品放置整齐,有序。

9、正确使用,妥善整理、保管好各类教学用具及办公用品。

10、做好办公室值日生,保持办公室整洁有序。

四、教师请假制度

1、病假:

(1)教职工因病请假要及时办理请假手续,除急诊外,必须持有医院医生开具的病假证明,报告园领导后方可病休,休息时间以看病之日起计算。特殊情况先口头请假,病后及时递交病假证明。

(2)教职工如中途看病,需经园长室同意,并且不影响带班。时间:一个月累计看病时间不超过二小时。

2、事假:

(1)教职工如有事需请事假,应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向园领导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且要做好登记。

(2)事假超过一天,需填写好请假单,并经校长室批准。

3、婚丧假:

(1)婚假:教职工本人符合婚姻法结婚,填写好请假单,可享受三天婚假;晚婚者可享受十天婚假。

(2)丧假:教职工父母、公婆死亡后,需要教职工本人料理丧事的,由学校批准,给予3天丧假;祖父母、外祖父母可给予1天丧假。

4、产假:

(1)产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人工流产:提前向学校领导提出申请,经领导同意后办理请假手续,凭医院证明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

(3)装、取节育环:提前向学校领导提出申请,经领导同意后办理请假手续,凭医院证明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

5、调休假:

教职工每学期有一天调休假。使用调休假必须事先请假,经领导批准后,安排好好自己的课务,方可离岗。

6、销假和续假:

凡上述假期未满,提前上班者,应办理销假手续;假期满后人仍不能上班者,需按上述要求做好续假手续。

7、假期计算:

假期从批准之日起计算,国定假和寒暑假如在请假期间,均作请假计算。

8、严格请假制度,因病、因事请假一律应事先征得领导同意,如遇特殊情况,临时不能赶回来请假者,事后要主动补假,并说明理由,否则按旷工论。教职工如无正当理由不上班,或不请而假、不准而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档案工作有关文件和基本知识,努力提高档案人员自身思想素质,业务素质,认真接受上级领导检查,不断改进工作。

2、做好文书材料的整理归档、收文、发文登激作。业务档案每学期整理一次,教职工业务档案和幼儿档案,及时归类整理、入档。

3、管理好档案,切实做好防潮、防湿、防蛀、安全工作。

4、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和档案保密制度,防止人为散失、泄密和缺损,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六、家长联系制度

1、建立家长员会,定期召开会议,每学期两次,并向家长员会汇报幼儿园工作计划和工作情况,虚心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2、各班设立“家园联系本”,及时与家长交换意见,共同教育好幼儿。

3、园内和各班设立“家长园地”,宣传科学育儿的知识。

4、各班定期向家长开放半日活动(每学期1次),让家长了解幼儿生活、学习情况,并虚心听取家长意见,改进本班工作。

5、园长定期接待家长,及时听取家长意见和要求。

6、保教人员定期有计划有目的进行家,了解幼儿在家生活和行为习惯情况,并征求家长意见。

7、园内设立征求家意见的“意见箱”,随时听取家长要求和建议。

幼儿园制度管理篇8

礼仪范围

1、严谨责骂,体罚,羞辱孩子。违者罚款50元/次。情节严重者罚款10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

2、同事之间发生矛盾,本着"反求诸己,自我反思,和谐谅解"的原则,找领导协调解决,禁止在工作期间,尤其是家长和孩子面前发生冲突、争吵。违者罚款50-100元。

3、工作期间使用普通话与孩子,同事,家长交流,禁止使用方言。

4、着装得体,大方,举止优雅,不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不穿高跟鞋。

5、与家长交流或接待新家长自信,温和,热情,对自己所说的话负责。

6、不向家长所要财务,不收受家长财务。

工作规范:

1、工作时,精神状态饱满,激情投入,不散漫,不颓废,不将生活情绪带入幼儿园。

2、对待工作尽职尽责,一丝不苟,精益求精,敢于挑战自我,敢于担当。

3、工作时间不接打私人电话,不用手机聊天,违者罚款10元/次。

4、幼儿园上课,或幼儿午休时间,禁止在班内上网聊天查看与教育无关的网页。违者罚款10元/次。

5、以幼儿园的工作为重,尽量不因私事请假<婚丧(除直系亲属)假除外>,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

6、每天早上按要求签到,如没签到或忘记签一次罚款5元。

7、教师在工作时间不得吃幼儿零食,否则点名批评。

8、教师不得擅自离开教室,如必需离开,必须保证一名教师在班,时刻保持幼儿的安全。

9、上班时间教师不得流动串岗,扎堆聊天等,发现一次罚款10元。

10、家长投诉一次(根据情节严重与否)罚款(10-50)。

11、出现一次安全事故(如:抓伤咬伤碰伤摔伤碰伤事故)轻微事故扣除10元,比较严重一次50元或承担医药费百分之五十不等。

12、奖励:

(1)全勤奖:每月出全勤(以签到表,考勤记录为淮),奖励50元。

(2)安全奖:当月无安全事故发生,奖励带班老师50元,保育员50元。

(3)绩效奖:一月内家长无投诉,监控摄像无违纪,领导巡查无违纪,如有以上违纪现象,奖金一次性扣除。

(4)超员奖:按学校班级编制名额(教师子女不算在内),超出部分,班主任10元/人,保育员10元/人。

13、请假:到副园长处领取请假条,写明请假原因,经园长批准签字后方可生效,回来后到财务室消假。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扣除当月全勤奖,另扣月工资÷22__请假天数。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岗者视为旷工,矿工一天扣除150元,3天以上视为自动离职,并扣除该月工资。

14、本园毕业生实习工资800元/月,有经验教师实习工资1000元/月。

15、本园工资分教师,保育员,两个级别,带班教师基本工资1300元/月,绩效工资50元/月。保育员基本工资____0元/月,绩效工资50元/月新聘用保育员第一学期基本工资800元/月。副园长职务补贴300/月。工龄工资:带班老师、保育员每人30元/年累计,工龄工资工作一年以上开始算起。

16、本园教职工享受正常的国家法定节假日。

17、每月按时上交三本(会议记录本、业务学习和教学心得本、教案本)逾期不交者扣除该月50元工资。

18、每月22号发工资,如遇周六周日,顺延到下周一。

19、勤俭节约,节水,节电,.节物,发扬主人公精神,以园为家。对严重浪费财物的教职员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进行罚款处理。

幼儿园制度管理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促进我县幼儿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民办幼儿园。

第三条:民办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各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民办幼儿园坚持“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举办幼儿园的审批

第五条:实行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制度。未经登记发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六条:机关各部门和昌黎县域内个人举办幼儿园,由县教育局审批发证。

第七条:幼儿园按下列程序审批。

(一)申请筹设阶段(筹设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1、举办单位或个人提交书面申办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幼儿园拟冠名称、举办者、办园地址、办园规模、办园形式、办园条件、经费情况等;

2、教育局通过初步审核,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答复。对申请材料齐备、基本办园条件达到要求的,签署同意筹设意见,向申办者提供《幼儿园办学申报表》;基本办园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同意,并及时通知申办者。

(二)申请正式设立阶段

1、举办单位或举办者向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有关材料;

2、教育局在受理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对办园资格进行实地审查。

3、同意正式设立幼儿园的,由县教育局颁发《昌黎县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不同意正式设立的应及时通知申办者,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申请举办幼儿园应向教育局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报告中须注明办园规模、投资总额、资金来源、幼儿人数最大限额、园舍面积、建筑面积、户外活动场地面积等;

(二)幼儿园办学申报表;

(三)办园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资格证明、接受专业培训证明;

(四)教师、保育员的学历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院颁发的体检合格证;

(五)县卫生局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明;

(六)消防部门签署的消防合格证明;

(七)园舍修建、改建或租用的,必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幼儿园用房安全证明;

(八)办园场地的权证或租用合同,办园场地平面图。

第九条:举办单位或个人领取《办学许可证》后,应到县物价局领取收费许可证,方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还应到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条:幼儿园的更名、停办、搬迁,均须到教育局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

第十一条:民办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十二条:幼儿园园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计、修建,做到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园舍要求牢固安全、宽敞明亮、日照充足、通风良好。不得利用破旧房屋、破旧厂房、居民住宅举办幼儿园。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设有活动室(教室)、寝室、多功能活动室、办公室、保健室、隔离室、儿童厕所、盥洗室和厨房等用房。活动室和寝室要求光线充足、干燥通风,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厨房有消毒柜等卫生设施。

第十四条:幼儿园应设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人均户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并配有大型室外活动玩具至少1件,中型活动玩具每班1件以上,小型活动玩具人

均2件以上。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配备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桌椅、玩具架、水杯架、图书柜和盥洗卫生用具;配备必要的风琴或电子琴、录音机、投影仪等教学设施;还应配备适量的玩教具,幼儿园的教具、玩具,应符合安全、卫生、适合对幼儿教育的要求,幼儿园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制教具、玩具。配备幼儿读物人均不少于5册。

第十六条:幼儿园的房屋及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园门进出口道路畅通,配备消防器材,消除用电、用火等各种设施中的不安全隐患。

第四章幼儿园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幼儿园工作人员应热爱幼教事业,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体健康。幼儿园按照编制标准配备园长、教师、保育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还要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幼师及以上的学历,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幼儿园教师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应取得幼师、幼职及以上学历。

(三)幼儿园兼职保健教师、炊事员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四)幼儿园保育员应具有初中学历,掌握一定的保育知识。

第十八条: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五章招生、编班

第十九条: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小班人数控制在25人以内,中班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大班人数控制在35人以内。幼儿园应就近招生,不提倡幼儿园使用接送车接送幼儿。

第二十条:幼儿入园前需到指定卫生保健部门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园应坚持定期体检制度。幼儿每年定期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称体重一次。

第六章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必须使用统编教材。教师须使用普通话。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应主动与幼儿家庭配合,帮助家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要十分注重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培养幼儿自我保护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履行监控责任,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患预案,防止幼儿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七章幼儿园的保健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自觉接受县卫生防疫部门卫生防疫监测。

第二十七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卫生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八条:幼儿园应建立幼儿教育登记卡、幼儿健康卡或档案,加强幼儿档案管理。第二十九条: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县卫生局和县教育局。

第三十条:幼儿伙食要注意合理搭配,做到营养、卫生,不克扣幼儿伙食费。同时每顿饭必须坚持“留样”制度和购物“索证”制度。

第八章幼儿园的经费

第三十一条:幼儿园的经费由举办者依法筹措,保障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第三十二条:幼儿园收费必须严格按县物价局核批的收费标准收取。经费收支必须独立建帐,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三条:幼儿膳食费应实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全部用于幼儿伙食,每月向家长公布帐目。

第三十四条:幼儿园要逐年增加投入,及时维修园舍,有计划地添置教学设施,保证每年有15%的保教费用于幼儿园设备、设施的维修、添置。

第三十五条:幼儿园举办者应保障教职工的工资待遇,按时发放工资,并做到稳步提高,为教职工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

第九章政策扶持与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民办幼儿园依法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局视情节轻重依法责令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办园招收幼儿的;

(二)擅自改变幼儿园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四)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损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五)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六)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发生安全事故,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局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等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局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四)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

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促进我县幼儿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民办幼儿园。

第三条:民办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各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民办幼儿园坚持“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举办幼儿园的审批

第五条:实行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制度。未经登记发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六条:机关各部门和昌黎县域内个人举办幼儿园,由县教育局审批发证。

第七条:幼儿园按下列程序审批。

(一)申请筹设阶段(筹设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1、举办单位或个人提交书面申办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幼儿园拟冠名称、举办者、办园地址、办园规模、办园形式、办园条件、经费情况等;

2、教育局通过初步审核,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答复。对申请材料齐备、基本办园条件达到要求的,签署同意筹设意见,向申办者提供《幼儿园办学申报表》;基本办园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同意,并及时通知申办者。

(二)申请正式设立阶段

1、举办单位或举办者向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有关材料;

2、教育局在受理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对办园资格进行实地审查。

3、同意正式设立幼儿园的,由县教育局颁发《昌黎县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不同意正式设立的应及时通知申办者,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申请举办幼儿园应向教育局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报告中须注明办园规模、投资总额、资金来源、幼儿人数最大限额、园舍面积、建筑面积、户外活动场地面积等;

(二)幼儿园办学申报表;

(三)办园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资格证明、接受专业培训证明;

(四)教师、保育员的学历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院颁发的体检合格证;

(五)县卫生局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明;

(六)消防部门签署的消防合格证明;

(七)园舍修建、改建或租用的,必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幼儿园用房安全证明;

(八)办园场地的权证或租用合同,办园场地平面图。

第九条:举办单位或个人领取《办学许可证》后,应到县物价局领取收费许可证,方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还应到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条:幼儿园的更名、停办、搬迁,均须到教育局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

第十一条:民办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十二条:幼儿园园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计、修建,做到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园舍要求牢固安全、宽敞明亮、日照充足、通风良好。不得利用破旧房屋、破旧厂房、居民住宅举办幼儿园。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设有活动室(教室)、寝室、多功能活动室、办公室、保健室、隔离室、儿童厕所、盥洗室和厨房等用房。活动室和寝室要求光线充足、干燥通风,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厨房有消毒柜等卫生设施。

第十四条:幼儿园应设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人均户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并配有大型室外活动玩具至少1件,中型活动玩具每班1件以上,小型活动玩具人均2件以上。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配备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桌椅、玩具架、水杯架、图书柜和盥洗卫生用具;配备必要的风琴或电子琴、录音机、投影仪等教学设施;还应配备适量的玩教具,幼儿园的教具、玩具,应符合安全、卫生、适合对幼儿教育的要求,幼儿园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制教具、玩具。配备幼儿读物人均不少于5册。

第十六条:幼儿园的房屋及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园门进出口道路畅通,配备消防器材,消除用电、用火等各种设施中的不安全隐患。

第四章幼儿园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幼儿园工作人员应热爱幼教事业,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体健康。幼儿园按照编制标准配备园长、教师、保育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还要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幼师及以上的学历,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幼儿园教师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应取得幼师、幼职及以上学历。

(三)幼儿园兼职保健教师、炊事员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四)幼儿园保育员应具有初中学历,掌握一定的保育知识。

第十八条: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五章招生、编班

第十九条: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小班人数控制在25人以内,中班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大班人数控制在35人以内。幼儿园应就近招生,不提倡幼儿园使用接送车接送幼儿。

第二十条:幼儿入园前需到指定卫生保健部门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园应坚持定期体检制度。幼儿每年定期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称体重一次。

第六章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必须使用统编教材。教师须使用普通话。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应主动与幼儿家庭配合,帮助家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要十分注重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培养幼儿自我保护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履行监控责任,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患预案,防止幼儿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七章幼儿园的保健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自觉接受县卫生防疫部门卫生防疫监测。

第二十七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卫生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八条:幼儿园应建立幼儿教育登记卡、幼儿健康卡或档案,加强幼儿档案管理。第二十九条: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县卫生局和县教育局。

第三十条:幼儿伙食要注意合理搭配,做到营养、卫生,不克扣幼儿伙食费。同时每顿饭必须坚持“留样”制度和购物“索证”制度。

第八章幼儿园的经费

第三十一条:幼儿园的经费由举办者依法筹措,保障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第三十二条:幼儿园收费必须严格按县物价局核批的收费标准收取。经费收支必须独立建帐,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三条:幼儿膳食费应实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全部用于幼儿伙食,每月向家长公布帐目。

第三十四条:幼儿园要逐年增加投入,及时维修园舍,有计划地添置教学设施,保证每年有15%的保教费用于幼儿园设备、设施的维修、添置。

第三十五条:幼儿园举办者应保障教职工的工资待遇,按时发放工资,并做到稳步提高,为教职工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

第九章政策扶持与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民办幼儿园依法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局视情节轻重依法责令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办园招收幼儿的;

(二)擅自改变幼儿园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四)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损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五)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六)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发生安全事故,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局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等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局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四)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幼儿园制度管理篇10

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督促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制定规章制度应当体现权利与义务一致、奖励与惩罚结合,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1、晨检制度

为防止传染病患儿进入幼儿园及幼儿把不安全的物品带入园,我园应坚持每天进行晨检工作,要求为:一摸、二看、三问、四查:

一摸:摸摸幼儿额头看有无发热。

二看:看幼儿

三问:问问幼儿在家中的健康情况,有无不适以便在园中观察,如发现问题可细问其有无发执、咳嗽、呕吐、腹泻等症状,在家的睡眠、饮食、大小便情况。

四查:对疑似患病的幼儿进行体格检查协助诊断。检查有无携带易造成外伤的物品、器械入园,最好不要让幼儿自带食品入园。

晨检过程中,班主任教师应注意亲自把关,对普通的感冒、消化不良、皮炎等带药入园的幼儿要进行登记并管理。注意发现幼儿的问题,及时请保健医生复检,应正确对待晨检工作。

2、全日观察制度

教师应对入园幼儿进行全日观察,处理在园幼儿的健康相关问题,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具体工作如下:

1、对带药入园的患儿,应检查其服药情况、在园活动情况及病情变化情况,以便离园时知道家长,并做好观察记录。

2、对在园幼儿应观察其有无健康问题。

(1)看幼儿的

(2)观察幼儿的情绪、食欲、大小便情况,注意有无异常情况。

(3)观察幼儿的活动情况是否正常。

(4)注意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在园中如果发生摔、碰、划破皮肤等事故应及时处理,离园时必须告知家长,并做记录。

3、离园时应与家长做好交接工作,并进行必要的卫生、安全宣传。

对全日观察中有发现问题的幼儿,或带药入园者,离园时教师应告及时告知家长幼儿在园中的表现、病情的变化情况,提出合理的卫生保健指导和建议。

3、幼儿园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幼儿园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幼儿园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幼儿园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园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幼儿园行政、“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以保护幼儿、家长和教职工安全。

4、开学前后,教师要组织家长会,提请家长、幼儿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建立幼儿园突发事件职工救护队,高度警觉周边环境安全工作。

4、幼儿园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幼儿园多功能室、游戏场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和场地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幼儿园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组织安全员定期检查场地安全和游乐设施安全。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5、幼儿园班级教育活动教学安全制度

1、班级教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2、班级保教人员必须按照“幼儿园一日工作规范”要求来操作,长期、经常性地对幼儿进行常规安全教育,文明说话、文明做事、文明交往,每个活动前提出活动要求,活动后有

3、教师不得指导幼儿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幼儿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4、在户外活动中教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保育员有指导责任,因组织指导的过错造成幼儿身体伤害事故保教人员要负责任。

5、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医院,并及时向园长汇报。

幼儿园制度管理篇11

(一)门卫要忠于职守,坚持一天24小时值班(包括节、假日)。深夜要认真巡视幼儿园,发现重大事宜,要及时向园领导汇报。

(二)对非本园人员进校要问明情况、登记后方可进园,离园后及要时在登记表上注销。对无正当理由的,拒绝进园。

(三)进园的车辆,要严加查问,有正当理由的才可放入,并指定停放的地点。

(四)严禁骑自行车进出园门。准予进园的自行车要推至指定的地点停放,不得驶入教学区。

(五)在园幼儿无正当理由禁止外出。有特殊的情况,凭请假条放行,返园后及时注销时间。

(六)为了便于识别,进出园门全体教职员必须凭条出入。

(七)实行节假日和强台风非常时期的行政班子领导值班制,保证有人守候电话机和巡查幼儿园,并记好《安全工作日记》。

幼儿园制度管理篇12

备课是教师最基本的教学技能,为进一步提高备课质量,对教师备课实行动态的管理,根据教师的不同发展层次,将教师大致分为三个层次,实行分层备课。

1、第一个层次的教师:教研组长、8年以上教龄的教师和高级职称的教师可备简案。

教按一日活动板块进行备课,要突出教学活动的指导和关注重点,突出对教育对象的分析,对教学效果的分析和反思以及在反思基础上的调整。要求:每大周必须有两次以上的教学反思。

2、第二个层次的教师:教龄五年以上,有一定教学经验的教师。

在熟悉备课的基本要求后,可以按一日活动的板块进行备课。突出教师的指导和关注重点,强调教师的反思。要求:每周有三次以上的教育反思。

3、第三个层次的教师:新分入园、教龄三年以内,调入本园一年以内的教师。

要求:根据幼儿园一日活动安排流程备详案,坚持每天写教育反思。

4、具体要求:能科学地使用参考资料,细化活动过程,充分发挥自己的教育风格;要以幼儿主动学习为主,教玩具材料要丰富,数量适宜,种类多样;活动的空间要尽量拓宽、发展、延伸,并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发展;环境布置要与教育活动有关,注意幼儿的参与性;教师一定要写详案,环节要细节化,字迹书面做到工正整齐,统一用黑色笔书写;反思要写真情实感,针对性强;同时,要注重学科间的联系。每位教师每主题中必须自己备一课时详细规范的教案,并在期末推荐2~3份自认为最优秀的自备教案,教务处将优秀教案打印成册,作为幼儿园教学工作的重要资料。

5、积极参加集体备课,每大周至少参与一次集体讨论,共同备课。每学期结束后教师集中备课(编写下学期的课程进度、教学计划)。

6、提早备好三天的半日活动,每大周返校的第二天上午9:00前上交备课本。

幼儿园制度管理篇13

保安巡逻制度是杜绝幼儿园安全事故的最有效办法,为了确保幼儿园的绝对安全,幼儿园建立了24小时校园巡逻制度并安排值班人员轮换巡逻,具体制度如下:

一、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不得私自离岗或请他人替岗,定时或不定时地对校园及周边进行巡逻,仔细地检查每个角落,并认真做好巡逻记录

二、加强对幼儿园重点部位的巡逻查看:

1、上课时间,重点巡逻活动室外及校园周边道路。

2、户外活动时间,重点巡逻各户外场地、水池、操场、楼道、楼顶,主要管理幼儿安全,排查各种设备的安全隐患。

3、午间巡逻,应加强幼儿室外巡逻。

4、夜班,门卫对整个校园巡逻一次,重点检查水电门窗的关闭情况,对水电门窗关闭存在问题的房室作好记录。晚上至少巡逻一次,重点排查是否有校外人员入校,对校门、门厅、各楼道口、围墙四周要进行仔细巡逻。并做好记录,为了加强对夜间巡逻的管理,夜巡人员要保证幼儿园技防设备中留有夜巡记录备查。

三、值班巡逻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危险时刻挺身而出,敢于同违法、违规、违纪人员作斗争,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或处理,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四、对在值班期间玩忽职守,发生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生安全损害者幼儿园将追究其责任。

五、能协助幼儿园安保负责人,整理相关巡逻资料,并以主人翁精神,完成相关领导临时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幼儿园制度管理篇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幼儿园是一所民办幼儿园。运用民办的机制,依法办学,满足社会对教育的需求。

第二条:宗旨为建设高标准规范化民办教育而不懈奋斗。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董事会是幼儿园办学的协调、监督和策审议机构,是帮助幼儿园多方筹措办学资金的参谋和后盾。

第四条:幼儿园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㈡任聘和解聘园长;

㈡修改幼儿园章程和制定幼儿园的规章制度;㈢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㈣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㈤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㈥决定幼儿园的分立、合并和终止;

㈦听取园长的工作报告或专题报告,评价园长业绩,确定对园长的奖惩;

㈧设立董事会基金,园长奖励基金;

㈨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章董事

第五条:董事会成员的组成

董事长:周

董事:白,周

第六条董事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参与有儿童重大问题的讨论;

(2)有视察幼儿园工作,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和向园长提出质询的权利;

(3)成员单位享有培训、实习与用人的优先权;

2、义务

(1)为幼儿园提供教育发展信息和人才需求信息。

(2)加强与幼儿园的联系,为幼儿园安排教学实习和社会服务活动提供方便。

(3)关心和支持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为幼儿园专业教师提供学习和实践的机会。

第四章:组织

第七条:董事会由周海静任董事长。

第八条:董事会全体大会每年例会一到两次。

第九条:本章程如有修改须经董事会全体大会通过。

第五章:任期

第十条: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

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六章: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1、为了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2、幼儿园召开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董事会。

3、出席会议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和总经理列席会议。

4、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5、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董事长应在10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1)董事长认为必要时;(2)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3)监事会提议时;(4)总经理提议时。

6、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须以书面形式提前十天通知。如有5中第(2)、(3)、(4)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副董事长或者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副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7、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1)会议日期和地点;

(2)会议期限;(3)事由和议题;(4)发出通知的日期。

8、董事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以电话、传真、Email等形式告知公司是否参加会议。如本人不能参加,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

9、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时方可举行。每一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10、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11、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委托书中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12、董事会决议可采取书面表决方式或举手表决方式,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

13、与会董事在对各个议题进行讨论和表决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准则。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果对某一议题的讨论和表决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做出。如果董事会的议题与董事存在关联关系,该董事应回避讨论与表决,董事会决议不将其计入法定人数。对关联事项的表决,须经除该关联董事以外的其他参加会议的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14、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董事会会议记录永久保存。

15、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2)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3)会议议程;

(4)董事发言要点;

(5)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16、董事应当在董事会会议记录上签字并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17、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幼儿园董事会。

18、本规则经董事会通过后实施。

幼儿园制度管理篇15

1、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门卫必须在园门口或值班室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幼儿园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幼儿园,并做好耐心地解释工作,以防发生正面冲突。化隆县第二幼儿园外来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幼儿园教职员工进入幼儿园,应主动向门卫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幼儿园门卫和值班成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者进入幼儿园。

3、对拒绝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幼儿园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园内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上课期间,幼儿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接回去时,家长须联系班主任电话后,方可接走幼儿,门卫查验证实后方可放行。

5、因特殊情况,家长需要探视送药物给幼儿,家长须班主任同意进入的字条,门卫查验后方可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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