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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校相关制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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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的制度可以确保每个人都拥有平等的机会和权利,不会因为个人背景或关系而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怎么写好培训学校相关制度内容?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培训学校相关制度内容,方便大家学习。

培训学校相关制度内容篇1

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使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的学习,促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房舍管理

第一条学生入学时,须按学校宿舍管理员安排的房号、床位住宿。各年级学生未经宿舍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

第二条学生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及配发物品由宿舍管理员与寝室长核准无误后,登记并签字,存档备查。学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调整搬迁宿舍时,不得破坏或带走原房间的家具、设施。

第三条学生毕业或中途休学、退学等,必须在离校前到宿舍管理员处办理退宿手续,经宿管核查宿舍家具财产完好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并在二天内搬离学生宿舍。

内务管理

第四条宿舍管理员负责组织对本责任区的宿舍卫生进行检查,负责检查、监督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每个宿舍应订出内务卫生公约和轮值表,推选出一位责任心强、威信较高的同学当寝室长并落实轮值制度。

第五条每天早上上课前各宿舍值日生应将本房间及门前走廊清扫干净。当天如发现地面还有垃圾,值日生应再扫一次。全体住宿生应做好房内、门前、房后的保洁工作,将垃圾、杂物装入垃圾桶里。不得往地面、窗外、楼下扔东西、吐痰、泼水。宿舍门前走廊由该宿舍负责清扫、保洁。

第六条定期进行扫除,冲洗房间地面、擦门窗、桌椅,并按宿管员的安排轮流冲洗楼梯、走廊和打扫窗檐。做到地面、窗檐干净,天花板与墙壁无脏物、无蜘蛛网,门窗、桌面干净整洁。

第七条宿管员在定期检查或平时巡查时,如发现问题,将责成寝室长、值日生及该房间的同学按要求立即补做。

第八条维护宿舍楼的环境卫生,严禁把杂物、剩饭菜等倒在走廊、厕所、冲凉房、水沟。小便后要冲水。

第九条宿舍内物品摆设应规范、整齐,严格按照学校《学生宿舍内务管理规范》办理。

生活秩序管理

第十条学生在午休时间和晚上熄灯后必须保持宿舍安静。不许声喧哗、吹拉弹唱、音量开收录机或进行活动。

第十一条晚上全校学生宿舍规定时间统一熄灯或由学生在规定的时间自行熄灯,关锁宿舍门。学生必须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对超时熄灯的房间或熄灯后迟归者要进行批评、登记。对于屡犯或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二条严禁在宿舍内起哄、酗酒、赌博、打麻将、打架斗殴、敲打盆桶、摔瓶子等。

第十三条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厅内打篮球、排球或踢足球等。

第十四条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严禁留宿异性。未经宿管员批准,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

第十五条宿舍区内非指定地点严禁张贴各类广告、启事、海报等。

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学生和来者必须遵守学校宿舍的制度,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外来人员来必须办理检查登记手续。上课时间,宿舍房间内不得逗留外来人员。

第十七条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床上点蜡烛看书,严禁躺在床上抽烟,不得在宿舍区内生火煮食及焚烧废纸、木板杂物等。

第十八条爱护消防设施,不准将消防设施用于非消防用途。

第十九条宿舍区内严禁存放管制刀具(或铁棒器械),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违者交学校保卫科按章处理。

第二十条提高警惕,注意防盗。如发现宿舍区内有身份不明的可疑人员要立即查问或及时报告值班人员或保卫科;要妥善保管好个人和公共财物,不急用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柜员机);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离开宿舍应锁好抽屉、关好门窗;发现门、窗损坏要及时报修。

第二十一条学生应协助门岗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自觉接受门岗的查询。发现宿舍被盗失窃时,应保护现场,并及时向保卫等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二条严禁学生在楼顶或露台活动;禁止在走廊、阳台栏基上站立、行走、坐卧、嬉闹等。勿在宿舍阳台、走廊护栏用重物压晒衣物,不得在无防盗网的阳台、走廊摆放花盆或容易下坠伤人的重物。

水电设施管理

第二十三条自觉遵守用水用电的规定,共同节约能源。做到人离关水关电,消灭长流水、常明灯等浪费现象。

第二十四条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使用违章电器(如电炉、热得快、取暖器、电炊具等电热器具、非安全器具或未经批准的其他功率电器设备)者,一经发现,除没收违章使用的电器外,并视情节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第二十五条学生宿舍内的电器、设施、供水、供电、网管线、家具等,不得擅自拆除和搬离学生宿舍。如有丢失或损坏,责任人应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和纪律处分。

第二十六条不得在宿舍墙壁、门窗上乱写、乱涂、乱画、乱钉,不得向沟渠、排污管道、便池乱扔杂物。

第二十七条学生宿舍区内发生水电故障、家具及房舍设施损坏、下水道、排污管堵塞等,应由宿管员及时到后勤处报修。

《学生宿舍内务管理规范》

宿舍布置规范化是为了保证宿舍的文明、整洁、美观、舒适、有序。宿舍布置规范要求如下:

1、整体布置:室内家具和生活用具定点摆放。宿舍布置力求美观方,格调健康高雅。

床铺、书桌、脸盆、水桶、热水瓶、家具、卫生洁具等物品,本着美观、有序、方便生活的原则统一定点摆放。

2、墙面:墙面布置要统一、美观、健康。所有张贴物均用透明胶固定,不要使用浆糊、胶水、图钉等。

3、床面:

白天床上蚊帐须统一摘下。

起床后,须叠被并放置在面向门口方向的位置,枕头置于被子上面。床面不要堆放杂物。

床下鞋子等物品须放置整齐。

4、桌面:物品须摆放整齐,桌面不要堆放纸箱等件物品。

5、地面:保持地面清洁干燥,果壳废纸等应放在垃圾桶里。地面上不乱堆放脸盆、酒瓶、衣物及其它杂物。

6、其它:

脏衣服不要长时间堆放。

毛巾等生活用品要统一挂放。

室内不得乱拉电线绳索晾晒衣服,衣服也不能挂在蚊帐杆及铁丝上。室内要经常通风,保持空气清新,预防疾病传播。

培训学校相关制度内容篇2

一、住校生必须遵守以下规范:

1、住校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与制度,服从学校领导、教师及学生指导的管理。

2、住校生应严格按照管理人员安排的寝室、铺位住宿,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调换寝室。

3、住校生应保持学生宿舍的安静,整洁、卫生,做到团结、互助、自律。

4、住校生要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作息制度;早上按时起床,整理内务,做好寝室内的卫生工作;中午按时休息;晚上按时作息;除节、假日及学校组织活动外住校生一律不准出校门。如确有急事需外出者事先应书面请假,上课时间必须由班主任签字,课后必须有指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且要严格在请假时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并及时做好书面消假登记。否则根据实际情况,分别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取消注销资格、勒令转学等处分。

5、住校生要保持寝室及教室的环境卫生,垃圾按规定的地方倾倒。

6、住校生不准在宿舍内、走道、楼梯上打闹。若不听劝告,造成的后果一律自负。

7、住校生不得奇装怪服或衣冠不整以及染发进入学生宿舍。

8、住校生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入学生宿舍;不得在寝室内乱丢杂物及向窗外抛、丢杂物和倒水。

9、严禁外出打电子游戏机、上网或私自下河游泳,若造成严重后果,责任自负。

10、建立寝室值日制度,室长全面负责本室管理工作,建立轮流值日制度,保持室内卫生状况,就寝时室长一定要检查本室同学到位情况,凡晚回或未归同学应及时向值班人员汇报。

11、严格执行卫生值日制度,轮到值日的寝室及个人要按要求把寝室及包干区打扫干净,未达到要求的要扣除卫生分,并责令其限时改正。每周按各寝室情况给予“纪律”“卫生”等评分,学期末进行奖励。

12、住校生要增强自身安全意识,发现不良现象应立即报告值班人员。住校生要加强自己财物保管。严禁身边存放大量现金及携带贵重物品进入学生宿舍,如特殊情况下(如学费等)带入时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并交管理人员保管,管理人应作好登记工作,违者后果自负。

13、注意安全,学习期间,不得私自进入寝室。若发生失窃事件或特殊情况,及时报告保卫科或政教处。

14、住校生表现情况纳入评优、评“学生标兵”表彰,若有违纪行为,视其情节轻重,按教育部规定的有关办法处分,并通知家长。

二、住校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取消其住校资格:

1、住校生翻越栏杆围墙及登屋顶、爬树和爬窗。(如出现意外后果自负。)

2、住校生抽烟、喝酒;在宿舍里赌博或变相赌博。

3、住校生将管制刀具及其它有危害的器械带入寝室。

4、住校生未经许可,私自外出。

5、住校生在宿舍里烧煮食物,乱接电源,烧电炉及使用其它电器;熄灯后点蜡烛。

7、住校生有敲诈勒索其他同学财物的行为。

8、住校生不服从学校管理的。

除以上制度外,未尽事宜,将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寝室长职责

1、督促值日生履行工作职责。

2、督促本室同学严格遵守寝室制度和作息制度

3、负责检查本室同学的内务情况,遵守制度情况。

4、每周安排一次卫生大扫除。

5、做好本寝室同学的思想工作,调解同学间的矛盾。

6、经常向管理教师汇报情况,协助搞好管理工作。

本制度从即日起开始实行,未尽事宜,由政教处负责解释。

培训学校相关制度内容篇3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完善教育制度,对学生违制度,遵循教育批评、惩罚、改正的原则真正达到育人的目的',特制定制度如下:

1、凡无故旷课,经教育不改,旷课达到2天,给予警告处分;达到4天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达到1周者,给予箭处分。

2、连续4次迟到算一次旷课;连续旷课达2周,以上者给予记过处分,同时按学籍管理规定改为试读生;累计旷课达3周,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因旷课达到4周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3、违课堂规则,破坏课堂纪律,造成教学难以进行者,停课教育并请家长,经教育仍不改正者,给与相应处分。不认真学习,不完成作业累计达到3次,停课教育并请家长;因不完成作业而请家长累计达到3次且屡教不改者,学校请家长陪读,家校联合对学生进行教育。

4、违学校制度,破坏公共财物,造成严重后果,除赔偿外,给与警告处分;经常打架、骂街且屡教不改者,给与警告处分。

5、不接受教师的正确教育,对教师采取粗暴蛮横的态度,甚至有漫骂或报复行为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6、小学生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去网吧,一旦违者记过一次。

7、在社会上有违法行为,被机关受审处理的小学生,视情节给予记过、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8、同学之间发生矛盾不能正圈理,而动手打人或发生群殴,学校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进教育不改造成一定后果,视情况和态度可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箭、记过处分、视情节恶劣的送交机关处理。

9、凡警告3次,严重警告2次,箭2次,记一次过者,改为试读生,请家长陪读,与学校携手共同教育。

10、上述细则作为衡量处分等级是参考在细则中没有包括的情况而应当处分时,酌情给与相应的处分。

培训学校相关制度内容篇4

一、艺术团的组成

1、大学生艺术团是我校学生的文化艺术活动团体,由学校艺术教育中心指导并负责管理。

2、学生艺术团下设管乐团、民乐团、舞蹈团、合唱团、星光剧社、演出中心。

3、艺术团的管理机构:艺术团艺术总监由学校艺术教育中心指定专门教师担任。艺术团设团长一名,副团长一名,各分团团长一名。

二、团队职责与活动内容

1、根据学校安排,参加和承担各类校级重大节庆和重要活动的文艺演出。

2、艺术团代表学校参加各类国家、省市文艺比赛、汇演的唯一团体,代表学校参加校际学生文艺交流活动,参加省市电视、广播等媒体举办的各类文艺活动。

3、举办各类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包括举办各种联欢会、舞会等活动。

三、日常管理

1、艺术团的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建设、成员使用、各团训练、日常活动和演出安排、成员的考核和奖惩。

2、艺术团实行定期例会和排练制度:

全体成员大会:每学期两次。

各分团培训排练时间:每周两次以上。

艺术团干部每月举行一次工作例会,研究工作,交流情况,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不同范围的干部会议。

3、艺术团成员要遵守艺术团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有饱满的精神风貌和奉献精神,勇于创新,不畏辛苦,认真参加艺术团的各项活动。要按时参加排练和演出活动,不得无故缺勤。凡因违反制度造成影响极坏的将立即予以除名。

培训学校相关制度内容篇5

1、除本校教职工和学生外,外来闲杂人员一律不得随便进入教学楼。

2、实行分班、室管理,学校于每学期开始讲各班、室用具配齐,期末由保管人员验收,遗失或损坏由负责人或责任人按价赔偿。

3、各班、室负责人可将其公物分发给下属人员保管,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责任到人。

4、室外要保持清洁,不准污染、撞击墙壁和门窗,不准在墙壁、门窗、楼梯扶手、课桌登等处乱刻、乱写、乱画,物品摆放位置要适当。

5、要注意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用脏水拖地,进楼鞋底不带泥土,污水垃圾不乱倒。

6、要遵守校内公共秩序,做到不大声喧哗、不追逐大闹、不串教室、不在楼梯上玩耍逗留,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拥挤。

7、要注意安全,严禁扒、蹿、攀越楼梯扶手、窗台和走廊上的栏墙,需要擦玻璃时,一定要在老师的指导与监护下进行,不允许攀上窗户擦洗。

8、要节约用水、用电,不准乱开灯、乱放水,不乱动水暖、阀门和消防设备。

9、值日师生要认真执行开门、清楼和锁门时间,门窗开关要严稳,放学前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好,风雨来临前,门窗要关严。

培训学校相关制度内容篇6

教学常规管理是学校教学工作过程管理的重要方面,占年度考核总分的35%。考核项目和内容如下:

(一)教研活动(10%)

1、坚持按时参加集体备课,解决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每缺一次扣0.5分;

2、认真参加听课活动,每月听课不低于2节,每缺一次扣0.2分;各教研组组织教师参与集体听评课,每缺一次扣1分;

3、认真参加学校及上级布置的听课、研讨、观摩、优质课、演讲、竞赛等活动,有报告并组织教研组内学习,每缺一次扣2分。

4、每学年应撰写教育教学论文,一篇加计1分(最高加2分)。

5、应积极主动上公开课,每学期上一节,加计1分。

6、期末按时完成教学总结,上交学部存档,未完成的扣2分。

(二)教案(5%)

以教研组为单位,对每周进行的课要加以研讨,统一进度、内容和要求。各部根据每次教研活动检查和平时抽查结果,给出该项检查的分数。

1、教案完整或其他完整备课批注、条理、记录清晰等计2分;

2、设计“课课练”习题计1分;

3、坚持课后教育反思计1分;

4、按要求开学前备好两周课,计1分;

5、被评为优秀教案(不超过1/3)加计1分。

(三)课堂教学的组织(10%)

1、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渗透思想道德教育,关注学生健康成长,计2分;

2、课堂教学组织过程中学生管理稳定、有序、安全,按要求完成教学计划和学校要求,计2分;

3、课堂组织得当,教学秩序井然;“学习型小组”建设组织完备、制度健全、考核评定及时,计1分;

4、坚持课改,探索尝试创新课堂教学新课题,效果良好,计2分;

5、课堂教学效果良好,能够按照课堂教学要求达标,计3分。

6、对教学中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及时或处理不当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的责任教师扣除业务考核分数1分/次,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加倍处理。

7、通过听评课、推门课等形式对教师评定,取多次活动平均值。

8、以上以学校督导检查为主。

(四)批改作业(5%)

每学期组织两次检查教师批改作业情况,每期不低于两次抽查。结合抽查和检查情况每期将评出批改作业优秀者。作业量化得分按检查抽查平均得分计算。

1、全改计1分;

2、批改认真,评定标准明确计1分;

3、鼓励性、激励性评价运用得当计1分;

4、分层次布置作业,针对性强计1分;

5、纠错认真,认真坚持零号作业计1分;

6、各部进行考核评定批改作业情况,优秀者(不超过1/3)加计1分。

(五)考试组织和试卷批改、讲评和纠错(5%)

各部根据教学进度组织教学检测活动,协调组织期中、期末考试、会考及中高考等大型考试。

1、组织严密,考试秩序良好,相关教师加计1分;

2、考后组织集体改卷,批改及时,数据统计准确,相关教师加计1分;

3、考后有试卷分析,相关教师加计1分;

4、考后进行“考后考”测试,相关教师加计2分。

5、考试组织出现失误,考后分析、评定、“考后考”测试不到位,相关教师扣除1分/次,后果严重的加倍扣分。

(六)体、音、美、信息技术、健康教育和劳技教师要求

体、音、美、信息技术、健康教育和劳技教师的教研活动、备课、要求等与各任课教师要求一致,应参与学部和学校组织的考试等活动,计分办法同年级任课教师。

1、体育课堂教学要求:

(1)学生全员参与,有家长证明不能参加体育训练的特殊学生要求列席体育课,安排适合该学生轻微的活动量,计2分;

(2)教师上课应着运动装,课前要有集合点名环节,进行安全教育,宣布课堂要求,计2分;

(3)学生积极参与教师组织的活动,运动效果良好,无学生扎堆闲聊和无组织自由活动等现象,计5分;

(4)下课前有集合点评环节,计1分;

(5)体育课每缺少一名学生扣0.5分;出现学生扎堆闲聊和无组织自由活动等现象,每次扣5分;

(6)组织实施早操、课间操、课外活动,学校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和检查考核结果,加计工作量。

2、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健康教育和劳技教师课堂要求同其他任课教师上课要求。

3、实验课要求(5%):

(1)学生全员参与,计1分;

(2)课前要有点名环节,进行安全教育,宣布课堂要求,计1分;

(3)任课教师全程参与学生实验,组织有序,学生积极参与效果明显计2分;

(4)学生无提前离开实验室,下课有点评环节,计1分;

(5)实验课每缺少一名学生扣0.2分;学生有无所事事现象,每生扣0、1分。

(七)本方案经我校一届四次教代会通过,自__年9月起开始执行。

培训学校相关制度内容篇7

一、总则

为树立培训机构良好的办学形象,营造一个团结、有序、严谨、实干、高效的工作团队,创造更好的业绩,特制定以下有关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培训机构的每位员工。

二、员工聘用制度

(一)聘任规定

1、具备规定学历,有较高文化素养,具有爱岗敬业、一丝不苟、积极进取精神,能够与他人团结合作为培训机构聘任员工的基本条件。

2、培训机构实行试用期制(一般为一至三个月),试用期发试用工资。试用期结束后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分管校长在<试用员工转正协议书>上签署意见。

3、在试用期内表现突出的,由所在部门主管提出<试用员工转正协议书>,分管校长签字批准后,可提前结束试用期,转为正式员工。

4、试用期内培训机构、员工双方均可随时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

5、聘用期间培训机构有权根据员工的能力和表现,调整其工作岗位。培训机构按国家规定为员工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根据政府规定培训机构状况发放员工福利。

(二)解聘规定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培训机构予以解聘、辞退员工:

1)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通缉者;

2)违备培训机构各项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3)给培训机构形象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

4)培训机构实行末尾淘汰制中不能胜任工作者;

5)培训机构予以警告处分、累计达三次以上者(含三次);

6)因非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者;

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合同约定应予解除劳动合同者;培训机构因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而富余的员工。培训机构与员工发生劳务纠纷,且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应向所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考勤请假制度

1、培训机构正常工作时间是星期一至星期日,员工每周工作44小时,每周5、5个工作日培训机构实行轮休制。

2、培训机构员工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制度。培训机构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培训机构每年可安排5天的带薪休假待遇。

3、培训机构员工不得擅自迟到、早退和旷工。

(1)、迟到:按每人次5元人民币处罚(重大交通事故,恶劣天气除外),迟到1小时者扣发当日工资。月迟到三次(含三次)以上者培训机构予以警告处分;年累计迟到十次以上者培训机构予以解聘。

(2)、早退:未经批准早退不足半小时罚款5元,超半小时按旷工半日处理。

(3)、旷工:按日工资的两倍处罚;无故连续旷工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4、员工请假应经过审批。

(1)、两天以内的病假、事假,由部门主管批准;三天或三天以上的病假、事假由校长批准;

(2)、请假应提前半天向部门主管请示,并将休假期间内与自己有关的工作向有关人员交代清楚,并留下联络方式;

(3)、根培训机构的特点无特殊情况,概不准假。确因急事或生病而缺勤者,应于上班后30分钟内培训机构取得联系,通过电话向部门主管请假。如本部门主管不在,可直接向校长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休假者,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培训机构予以解聘。

5、培训机构实行加班加薪制度,延时加班薪金为正常薪金的1、5倍,节假日加班薪金为正常薪金的两倍。

6、员工加班后不应影响第二日工作,加班者在加班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应当准时上班,第二日不能正常出勤者,应由其部门主管批准,否则按旷工一次处理。

7、员工考勤统计以签到簿为准。如员工填写签到簿与实际情况不符,每发现一次培训机构将予以警告处分。警告处分累计达三次者培训机构予以解聘;

8、考勤记录统计结果将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之一;

9、每月15日为发薪日,新员工的薪金以实际工作天数按比例发薪。

四、工作制度

培训机构为现代化私营企业,以优良的作风为标尺,并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纪律严格的特点。

1、当日的工作,绝不拖延至第二日。

2、工作期间内严禁闲聊、睡觉、吃零食,只能在午休时间看报纸。

3、在工作场所严禁喧哗、嬉笑打闹。

4、在工作期间内,应处处以主人身份要求自己,主动承担公共事务。

5、接到咨询电话,要耐心介绍并记录,如自己不能处理,应马上找其他人接待。对于客户遗留的问题,要及时予以回复。培训机构任何工作,均与每位员工有关,不能以任何借口相互推诿,应以主人身份主动去做。员工尽量熟悉各项业务,成为多面手;在工作上应相互协助,杜绝有人没事干,有事没人干的事情发生。

6、因公会客可到休闲区或适当的办公室,私人朋友应在休闲区接待;各部门若有重要客户来访应事先通知课程(培训)顾问,以便做好接待工作。

7、上班时间,办公室内不得利用计算机运行工作范围以外的程序,严禁将计算机用于电脑游戏。

8、保证自己办公桌及其周围环境的清洁。所有办公物品、书籍等属培训机构的财产,要仔细保管,用后放回原处。每位员工都应注意节约各种能源。

10、教学场所禁止吸烟,吸烟者应到吸烟区。

11、下班离培训机构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并关闭各种电器开关。

12、全职员工在本职工作之外,不得在其它单位兼职或从事与培训机构存在同业竞争的工作。

13、工作期间不能随意外出。如需外出办事,应向部门主管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14、员工要不断学习,不断完善自我,要有开拓进取的精神。

15、员工须服从领导,做到令行禁止。

16、电话及传真管理制度:

(1)工作期间控制拨打私人电话,如遇紧急事情谈话不得超过3分钟。

(2)接听电话要使用礼貌用语,接到电话时马上要说"您好,一多宝贝培训机构!"

(3)任何长途应向部门主管申请后拨打;

(4)收发传真需交由制作部主管登记,以便查询。

(5)打电话时,应先问好,报培训机构名称,简洁、清楚地说明情况,重要之处重复强调,并记录谈话内容和结果,以便向部门主管汇报。

(6)会计每月核对电话清单,私人长途电话及非公事超时电话(例如声控台等),核实后在当事人的当月薪金中扣除。

17、工作日志管理制度:

(1)员工每天必须认真填写工作日志,记录当日的工作及第二天工作计划。

(2)工作日志作为考核员工工作业绩依据之一。

(3)员工每天上午10:00之前主动将工作日志交予部门主管,并于每月25日交予校长检查考核。

18、邮件管理制度:

(1)非急需的国内证明材料使用挂号信。

(2)特急的证明材料及证件使用特快专递。

(3)发件人在邮单背面注明寄发材料的详细内容(如系重复发件注明原因)。

(4)前台负责接收邮件,做详细记录后(注明接收时间、发件人、材料内容等)及时交给收件人。

五、礼仪制度

1、工作期间,要注意仪容、仪态、做到整洁、稳重。以饱满自信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

2、有客户来咨询或办理有关事情,应主动、亲切、详细地介培训机构的有关事宜。无论客户是否注册以及注册之前之后,都要热情服务,奉宝宝为上帝,如遇自身不懂之处应立刻请教,不可随意答疑。

3、客户培训机构有种种疑义时,严禁员工争辩,应先耐心的听清客户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再根据实际情况和规定,予以详细解释和答复,严禁与客户争吵。

4、早晨上班要互相问好,共同整理办公室,下班时互相道别。

5、员工交往相处,态度要诚恳、热情、形成融洽和谐、团结互助的人际氛围,即使工作繁忙也要避免冷落和不耐烦的表现。

6、交谈时,要尽量避免相互干扰,使用或移动各种物品时要轻拿轻放。

7、员工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培训机构提出合理化建议。一经采纳并产生显著效益培训机构给予奖励。

8、对树培训机构良好形象,受到客户好评者培训机构给予奖励。

9、在特殊情况下宁肯个人受到委屈而一心维培训机构形象和利益者培训机构给予奖励。

10、与客户发生争吵培训机构形象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培训机构当即予以解聘。

11、工作期间未经校长允许,私下培训机构任何物品违归当人情送礼,一经发现,按该物品的10倍金额从工资中扣回。

12、培训机构工作之便,做有培训机构利益或擅自培训机构名义私下收取金钱礼物者,一概辞退,必要时依法起诉。

13、人为损坏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除照价赔偿外,处以适当罚款。

六、卫生制度

为了保培训机构形象并使每一位员工能够在一个整洁的环境下心情愉悦的工作,特制定本制度培训机构值日实行轮换制,每周安排一名员工为"值日人员",其他员工为"非值日人员",值日人员与非值日人员每周轮换一次。具体分工如下:

一)、值日人员

1、大厅、及洗手间的地面必须每天清扫、擦拭,各个教室地面须保持清洁。

2、大厅内微波炉、消毒柜、相框、镜框、门框及摆书处需要每天擦拭。

3、各个教室的门、窗台、桌子、椅子、鞋架需要每天擦拭。

4、及时清理垃圾,更新垃圾袋。

5、负责每天向饮水机中注水。

二)、非值日人员

1、每次课前需对各个教室及家长休息室彻底清理,包括地毯、暖气罩、饮水机、垃圾桶、教室内的.教具、桌椅、窗台和楼梯扶手等。

2、每次课后用清洗剂彻底清洁各个教室并消毒。

三)、注意事项

1、每天最早到培训机构的员工需将各个教室窗户打开,保持通风。

2、不常用的工具需放在水池下方的柜内,并摆放整齐。

3、拖布、抹布每次用后须清洗,并置于室外晾干后再收回,以免潮湿。

4、所有员工工作服装必须每天清洗。

5、值日人员所有清理工作须在每天8:00a。m。之前完成;非值日人员所有清理工作须在每次课前1小时完成。

6、与工作无关的书籍、物品及其它杂物须随时整理、收好;个人物品须个人收好;企业文件及相关事物须整理并规范其正确位置。

7、每天最后离培训机构的员工须关好门窗,关闭电源,做好最后的检查工作。

四)、检查与评定

由校长不定期抽查各部门分担区的日常清扫状况;定期检查每月的大扫除状况,对不符和要求之处,除返工外,要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连续出现问题者将处以适当罚款。

七、培训机构秘密安全制度

培训机构秘密是培训机构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赖以立足、生存及正常运营的基本条件,保密是每一位员工的重要行为准则,培训机构所有员工均有义务保护培训机构秘密,并制止他人窃取、泄露或者散发培训机构的企业秘密,培训机构不鼓励员工拥有与自己职责无关的好奇心或者任何不恰当的探听举动。培训机构秘密包括培训机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员工个人隐私三方面。

1、培训机构技术秘密包括:培训机构特有的各方面的诀窍、知识、经验;未公开的教学内容;培训机构独特的运作方式;

2、培训机构商业秘密包括:合作伙伴或客户要求培训机构不得向第三人透漏的秘密。培训机构的业务计划、规划、方案、意向等经营活动中需要保密部分;培训机构的资产负债、预算决算、资金调度等财务方面的秘密;合作伙伴或者宝宝的地址、电话,培训机构与合作伙伴的分歧等商业秘密;

3、员工个人隐私包括:

(1)员工的薪金收入、持股份额;培训机构实行员工个人经济收入保密制度,员工本人不得公开自己的经济收入,也不得询问他人的经济收入)。

2、员工日常生活中属于个人隐私的部分;培训机构秘密的载体及传播媒介包括:

(1)各种光、磁记录存储载体、包括各光盘、磁盘、磁带等;

(2)各类以书面形式存在的载体包括报告、文件、档案、注册登记表、保证书、备忘录、通讯录、会议纪要、草稿纸等。

3、员工不得秘密窃取、夹带上述载体或用通讯工具向外界传培训机构秘密。

如发生泄密情况,除将当事人辞退外,还要追究其培训机构造成的经济损失。

培训学校相关制度内容篇8

教学计划是教学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实现教学目的纲领性文件,是教学实现计划管理、进度管理、过程管理的重要依据。为使培训实现教材、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案与学生作业等教学常规管理规范化,大兴学校教研之风,经教务处研究及校长室批准,特制订此教学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实现教师高水平,教学高质量,办学有特色,就必须加大教育科研力度,扎实有效地搞好教研活动,特制定学校教研活动制度:

一、教务处须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订学校的教研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依据教师所教学科属性,将相同、相近及相关联的学科教师组建成相应的教研组;

二、各教研组依据学科特点,至少每期培训期组织一次教师开展业务学习活动,进行试卷分析,研究科研课题,钻研教材,教学经验交流等,不断充电,以拓展教师的业务能力;

三、教研组依据课堂教学原则,拟定好本组教研课题,开展优质课评选,组织每年一至两次优秀教案展览或观摩课活动(指技能训练课),通过听、评、议,相互扬长补短,明确自身课堂教学的追求目标;

四、在本校或与兄弟学校联系开展教师说、授课大赛和心得交流活动,请德高望重的`专家作评委并予以现场点评指导;

五、教研组要详实记载每次教研活动的情况,及时向教务处报告工作,反馈学生及教师的意见和要求,以便于领导改进工作;

六、年终教研组和教导处要写好教研工作总结,存入学校业务档案。对教科研有突出成绩的个人或教研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培训学校相关制度内容篇9

为规范学生心理档案的管理与使用,为学生提供科学专业的服务,进一步促进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每年秋季对入校新生进行心理普测,并依据测评结果(包括量表统计分析结果、解释、建议等内容)建立档案。作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学生心理档案包括心理健康状况普查材料、咨询记录、跟踪反馈材料等。

二、心理档案应由专人管理,专柜保存。

三、管理人员要恪尽职守,严格按要求,保证及时归档、整理和正常使用。

四、档案管理员严禁擅自携带和向无关人员谈论学生心理档案内容。

五、原则上只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人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责人、学校心理辅导教师及本班班主任)可以调阅学生心理健康档案,但不得外借出档案管理室,只能在管理室内调阅。

六、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人员以外的教职工如确因工作需要需查阅学生心理档案,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并经学校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后方能查阅。对所查阅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如有泄密或由此产生不良后果,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七、查阅使用学生心理档案必须严格登记。

八、除补充学生心理档案内容外,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在学生心理健康档案上进行文字撰写。

九、学生本人进行心理咨询时,心理健康教育人员有责任、义务对档案内容及档案反映的情况给与科学、准确、如实的解释,不允许夸大其辞,或使用极端性语言。

十、心理健康档案不借出不复制,因特殊情况确需借出或复制的,必须经学校主管部门领导签字。

十一、学生心理档案一般不作诊断证明。

十二、学生心理档案原则上保留至学生毕业,特殊学生心理档案由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教师保管,学生毕业时交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负责人封存。

培训学校相关制度内容篇10

一、课堂教学管理

1、任课教师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得让学生带刀具,易燃易爆物品,滑板等危险品,不得乱涂乱刻,不得追逐打闹,攀上趴下,推碰镜子,翻把干等。

2、对待学生及学生家长要随和可亲,不得发生口角,更不能打骂体罚学生。遇到问题需耐心讲解,无法解决的应向负责人反映,如遇投诉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十。

3、课后应与学生家长沟通,积极采纳合理的建议和要求,以便更好地开展教学工作。

4、任课教师要保证一学期的教学进度。为了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后两周内简单编写出本课程的教学进度表。交到培训学校办公室。

二、培训学校教师请假制度

1、除特殊情况外,任何教师不得私自调课,缺课,违者除扣除相应的课时津贴外,报送总校按教学事故处理。

2、教师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或调课,必须经培训学校执行主任同意后才能调整课情,否则视为违纪,除扣除相应的课时津贴外,按教学事故处理。

3、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在没有接到培训学校的停课通知时,各位培训教师不得擅自停课。

三、培训学校学生安全工作

1、树立安全意识,在课堂中,如遇到学生安全事故,任课老师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培训学校分管校长,以便做好及时处理工作。

2、课堂结束后,教师应安排学生打扫卫生,清点本班教学设施,并嘱咐学生关灯、关门,做好放火防盗工作。

注:本制度从即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本校所有。

培训学校相关制度内容篇11

1、任课教师要保证教室卫生,上课前必须打扫卫生。秋春季每周上课前必须先扫再拖一次,暑假期间视卫生情况另定。

2、教师要为人师表,严于律己;不许着奇装异服,不许穿鞋拖。进入课堂要精神饱满;未经教学主管允许不能随意调课、停课;不能在校外兼职;不能私自与学员约定上课;不能默许或随意带外来人员旁听课程。

3、上课时发现没有请假又未到的学生,课后必须及时联系家长询问原因。对缺课的学生要主动联系家长安排时间给予补课。

4、老师不许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注意保护学生自尊心;学生回答问题错误不许笑话学生;对不确定的答案不许随意说其回答不正确;课上课下要保证学生的安全;要善于发现安全隐患并立即行动予以排除或寻求解决办法。

5、学生到校后要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情绪,发现情绪不稳定的要及时询问原因并给予引导;课上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现上课不认真的要及时给予提醒,严重者课下要和学生沟通,有必要时要和家长取得联系,共同督促学生改正不足。

6、教学思路要清晰,由浅入深,由表及里,注意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学习习惯、学习品质;课堂教学要轻松有序,活而不乱;要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课堂上不忽略任何学生,要“面面俱到”,不设“发言专业户”,不冷落后进生;要引导发言不积极的学生积极发言;对发言声音小的要引导声音洪亮;对回答问题比较积极到位的学生必须给予鼓励或夸奖;要灵活处理突发事件。

培训学校相关制度内容篇12

为确保本培训班的顺利开办和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望全体学员共同遵守!!!

一、学员们可以先来免费试听1-2节课,确定学习时,必须先预交学费后再学习。

二、培训期间,学员们务必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违纪者给予批评处理,严重者立即开除,并不退学费。

三、学员们不得半途而废,为确保教学质量,中途停学者不退学费。

四、学员们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上课,每天不超过规定的学习时间;为不影响其他学员的学习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需要请假,则必须经过主管老师同意方可;学员无故旷课者,老师不再为其专门补课。

五、学员们未经老师同意,不得随意动弄教学器材。教学器材全部属于私人财产,有意损害者,加价赔偿。

六、培训期间出现其它事故,按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培训学校相关制度内容篇13

1、敬业爱生,遵循教育规律,服从学校负责人安排,勤恳工作。

2、衣着整洁,举止文雅,谈吐文明,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3、严格执行岗位规范,切实把握所任班级教材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教法,坚持做到:认真备课、认真布置与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核。

4、遵守课堂教学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随意离开课堂或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上课期间不得接听电话。

5、教师讲课应精神饱满,仪表端庄,教态亲切,举止从容,语言清晰、生动,照顾全局,尽量照顾该课程接受能力弱者。

6、教师应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水准和良好师德,与学生交流,注重坚持赏识教育理念,自觉做到不讲教育忌语。

7、班主任老师每天做好学生考勤工作,组织学生打扫教室卫生,负责班级设施的监管。

8、对取得教育教学成果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教师,学校给予物质奖励。

9、教师奖金按教学成果发放。

10、如有违反第1至第7条规定三次者,一律开除,发放工资100至500元不等。

培训学校相关制度内容篇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本市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培训学校),按照国家、本市及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资格培训,是指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开展的、对劳动者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培训。职业资格培训分为五级,即职业资格五级(初级)、职业资格四级(中级)、职业资格三级(高级)、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培训是指为劳动者适应某一岗位需要开展的、以提高技能水平为主的职业性培训;新职业(工种)是指劳动保障部已正式颁布职业名称,但职业分类大典中未收录的职业。

第四条民办培训学校是职业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其教师和学生依法享有与国家举办的教育机构的教师和学生平等的法律地位。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按照“适应需求、适度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原则,对民办培训学校进行管理,将其纳入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的职业培训规划,采取措施予以扶持,鼓励民办培训学校依法发展、资源统筹、开放创新、办出特色。

第二章职责与审批权限

第五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负责:

(一)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以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市民办培训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办学标准,组织开展民办培训学校的评估和评优工作,负责民办培训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

(二)按权限负责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定期发布民办培训学校职业(工种)设置标准和民办培训学校开设职业资格培训的职业(工种)范围;组织专家对民办培训学校职业(工种)设置资格进行评审。

(三)按照“行业优先、布局合理、择优认定、逐步推开”的原则审批新职业(工种);定期发布和更新开设新职业(工种)的范围;负责新职业(工种)培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的开发。

(四)定期发布开设职业技能培训的范围。

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按权限负责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

(二)负责审批为社会各类人群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负责对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民办培训学校的教学、师资、培训、鉴定、学生管理、广告、收退费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第六条设立民办培训学校按以下权限审批:

(一)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初、中级)职业(工种)培训的民办培训学校,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同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二)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及以上职业(工种)、国家统考职业(工种)的民办培训学校,经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推荐,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抄送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为社会各类人群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民办培训学校的设立、变更、延续、终止

第七条以社会组织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有与其培训项目相适应的办学资金。

以个人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联合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应当视出资比例及经公证机关公正的联合出资协议书,确定一方为举办者。

第八条民办培训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民办培训学校名称应当包括其所在行政区域和冠名,冠名不得使用专有名词。

民办培训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得与已登记的其他学校名称相同或相近,学校的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一致。民办培训学校只开展某一特色职业(工种)培训或关联性强的职业(工种)培训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可以使用职业名称冠名。

第九条举办民办培训学校应当符合《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见附件1)及相应的职业(工种)设置标准。

第十条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申办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2)一份;

(二)《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审批表》(见附件3)三份;

(三)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章程:

(四)单位办学应出具举办者的法人资格证明及复印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办学的证明文件。公民个人申请办学应提交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拟办民办培训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人员、拟任校长、财会人员、职工的身份、学历、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六)拟聘理论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的身份、学历、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七)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具有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其中以货币资金以外的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具有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八)适合用作办公、培训和实习场地证明。自有场地的民办培训学校,提交场地产权证明,租借场地的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借契约及场地产权证明;

(九)满足教学和实操培训需要的主要设施、设备的清单;

(十)开展相应职业(工种)培训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相应的教材(教材提供目录及编者)。有关证照、证书、证件、教材等除提交复印件(目录)外,还应提供相应原件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对。

第十一条民办培训学校章程应当包括以下事项:

(一)学校名称、校址;

(二)办学宗旨、办学规模、职业(工种)设置、培训层次和形式;

(三)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四)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它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式、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产生和罢免的程序;

(六)组织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使用)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学员考核鉴定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

(七)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八)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培训学校相关制度内容篇15

1、教师是办好学校的主体。建设一支造诣较高,教学经验丰富,适应社会需求的、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十分重要。

2、学校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尊重教师的劳动,全心全意地为教师服务,为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创造条件和提供方便。

3、为保障教学质量的提高,特规定了教师的权利、教师的责任、教师的聘任、管理与考核和奖励与解聘等制度。

4、教学计划是学校教学、教育工作具体安排的指导性文件。教学计划由学校制定,校长批准后执行。

5、教师应按照学科教材、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制教学计划、教案,严格按教材、大纲进行教学。

6、课表。每学期的课表于开课前的招生前拟定并公布,以便学生在报名、注册时,确定学习课程。

7、学校要建立教学管理指挥系统,指挥渠道要畅通。

8、教学进度。为了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后两周内编写出本课程的教学进度表。

9、教学检查。校领导及主管教学的领导,要不定期的深入课堂听课,尤其对初次聘任的教师,必须听课1-2次。班主任要经常随堂听课,听取师生反应。

10、成绩每期考核至少一次。成绩考核每学期末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应记录在案,并作为教学档案长期保存。

11、教学档案。教学档案由教务处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与保存,并逐步形成电子教学档案。

12、学生管理,班主任工作。加强学生管理,充分发挥班主任的作用,应制定“班主任守则”、“学生守则”。

培训学校相关制度内容篇16

1、学校聘用的教练员必须符合交通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有关教练员的要求。

2、学校聘用新教员采取社会招聘、民主推荐和定向培养等形式,由教务科理论负责人和实操负责人进行理论面试和实操测试。

3、聘用的教练员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的教练员考试。

4、申请人合格后由办公室负责办理聘用劳动合同、安全责任书及填写员工登记表。

5、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六年。聘用合同期的前三个月为试用期。

6、在聘用期内对违反有关规定,无法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根据合同规定,终止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教练员,予以开除。

7、在聘用合同期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聘用合同,因特种原因终止聘用合同,教员应以书面形式并提前40天通知对方。教员辞聘应按聘用合同规定承担责任。

8、必须按训练规程认真执行教学大纲教学。

9、考试前向学员说明考试目的、程序、内容、纪律及补考相关事宜。

10、认真协助驾管中心组织的结业或报考驾驶证考试工作。

11、及时通知和组织学员按时参加各种考试,保证到考率。

12、考试前检验学员身份证、学员证和学习驾驶证,说明注意事项并提前将学员带到指定的考点列队待考。

13、尊重考官,服从指挥,不以自我感觉背后议论,更不得当面顶撞考官。

14、学员补考由报考员向考试部门约考,约考后并将考试的具体日期及时通知教练员,由教练员通知学员。

15、停训待班时要对车辆全面检修和停驶维护,保证随时参加训练。

16、训练期间发现车辆故障,不准继续使用,能排除的应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送修。

17、对提出调车、调教练的学员,要积极协助学校做好调整或调解工作,不得打击报复。

18、教练员在工作时间内不得饮酒和做不安全的活动。

19、路训时驾驶室只准座一名学员和一名教练员,不准乘坐与教练无关的人员,场内教练时必须做到现场指导,不准擅自离开现场。

20、不准将车钥匙交给学员保管,严禁教练员不在场时让学员动用教练车。

21、严格要求、为人师表,不许收取学员的钱物或参加学员宴请及消费性的娱乐活动。

22、不许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更不许与学员赌博。

23、文明教学、尊重学员的人格,讲解、示范和纠正学员操作时,态度要温和,说话要和气,不许使用有辱学员尊严和人格的语气和语言。

24、认真执行训练计划和各项规定,平等对待每个学员,确保每一个学员都有平等学习、训练的时间。

25、爱护车辆和随车工具及物品,勤检查、保养,确保车况良好、干净、整洁,杜绝责任机械事故。

培训学校相关制度内容篇17

一、为了交流讲课经验,不断提高学校教师的讲课水平,培训学校实施听课制度。

二、学校原则上每门课程安排一次听课。每次由该课程具有较丰富教学经验教师授课,学校专(兼)职教师原则上均参加听课。

三、安排听课的&39;教师由学校教务处负责通知,参加听课教师应按时到场,并应认真做好听课笔记。

四、凡参加听课的教师必须遵守学校培训班制度,自始至终参加,不得擅自中途离开。

培训学校相关制度内容篇18

1、目的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障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员工。

3、主管部门

本制度管理部门为教务处。

4、奖励

4.1对员工的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升迁或晋级、通令嘉奖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和荣誉证书或奖状。

4.2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给予奖励:

(1)在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的同时,注重教学方面的创新,学员考取率达98%以上。

(2)在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中有功,使学校财产和职工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3)在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方面事迹突出的。

(4)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5)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5、处罚

5.1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留用察看、撤职、开除。对员工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同时,可以附加扣发1~3个月的绩效奖金;降级,在降级的同时,扣发4个月绩效奖金。凡受公司留用察看处分,察看期间只发给试用期工资;对员工的行政处理:辞退(解除合同)、开除。

5.2行为规范处罚

(1)保持衣冠干净整齐,胸牌佩戴应符合公司规范要求,禁止赤膊、赤脚、穿拖鞋、背心等现象,违者每次罚款5元。未经领导批准的,私自调班的,不服从管理、调配,违反内部管理规定的,无理顶撞的,罚款3元。

(2)1、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罚款2元;30分钟到1小时,罚款5元;1到4小时,记为矿工。不执行请、销假规定,罚款2元。

(3)未经领导批准的,私自调班的,不服从管理、调配,违反内部管理规定的,无理顶撞的,罚款3元。

(4)严禁在工作场所内大声喧哗、使用污言秽语或追逐嘻闹,讲话声量以不影响他人工作为标准,违者罚款10元。

(5)下班离开时应关闭电脑、空调、电灯等用电设备设施,关锁好门窗。发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每次罚款5元。

5.3教师管理处罚

(1)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班前准备工作和交接—班工作。

(2)现场吸烟,处罚当事人5元/次。

(3)不服从领导调配,直接领导有权责令停职检查(停职期间不发工资);无理取闹、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上岗前不允许汹酒,一经发现,直接领导有权不准其上岗,停工时间作事假处理并罚款20元。

(5)故意损坏工具、公物,照价赔偿,并罚款10元,取消1—3个月绩效奖金;遗失工具、公物的,照价赔偿,影响生产和工作,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5.4安全、保卫管理处罚

(1)各级领导和安全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和腐蚀物品、消防器材,进行分类放置,专人严格保管,消防器材点检按安全检查、按保安部门规定执行。凡因管理不善、督查不严或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对责任者罚款1000元,取消3个月的绩效考核工资和年度奖金;后果严重的,给予行政工资降级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惩处。

(2)严禁酒后上班,违者罚款10元,造成损失的另行赔偿损失。

(3)擅自移动、挪用、损坏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罚款10元。

(4)员工在公司内外进行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传播淫秽物品、参与邪教、进行迷信、流氓活动及吸毒的,从严从重处理,罚款50—100元,取消3个月的绩效奖金。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公司察看以上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惩处。

5.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以2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解除关系:

(1)将本校物资私自赠与他人或偷窃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价值在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者。

(2)故意损坏学校财产,价值在1000元以下者。

(3)安全事故直接责任,损失在1000—10000元之间者。

(4)打击、报复及变相打击报复管理人员,情节较轻的。

培训学校相关制度内容篇19

1、所有任课老师应在课前课后做好签到签退工作,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5分钟内扣工资的百分之十,5至30分钟扣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五十,30分钟以上扣本课时的百分之百。

2、所有培训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排课表上课。每次上课需提前10分钟到岗候课。

3、教师上班上课期间要注重仪表,着装得体,能体现艺体教师的身份和气质,舞蹈教师要统一着装,穿练功服、鞋。

4、上课之前老师点名,开课后十五分钟如学生仍未到堂,就将点名册交到办公室,问清具体情况,对学生负责。开课十五分钟后二十分钟前不送点名册者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十,不送点名册者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三十。

5、成绩每学期考核一次。每学期末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应记录在案,并作为教学档案长期保存。

6、所有任课教师要维持好自己的课堂教学纪律,如出现课堂教学混乱,或教师无故离开教室,学生和家长映强烈者每次扣除本课时费的百分之十。

7、上课期间通讯设备设为关机或静音状态,以免影响授课。上课期间不得接打电话,发短信,发现一次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课堂教学管理

8、任课教师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得让学生带刀具,易燃易爆物品,滑板等危险品,不得乱涂乱刻,不得追逐打闹,攀上趴下,推碰镜子,翻把干等。

9、对待学生及学生家长要随和可亲,不得发生口角,更不能打骂体罚学生。遇到问题需耐心讲解,无法解决的.应向负责人映,如遇投诉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十。

10、课后应与学生家长沟通,积极采纳合理的建议和要求,以便更好地开展教学工作。

11、任课教师要保证一学期的教学进度。为了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纲的要求,保证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后两周内简单编写出本课程的教学进度表。交到培训学校办公室。

培训学校教师请假制度

1、除特殊情况外,任何教师不得私自调课,缺课,违者除扣除相应的课时津贴外,报送总校按教学事故处理。

2、教师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或调课,必须经培训学校执行主任同意后才能调整课情,否则视为违纪,除扣除相应的课时津贴外,按教学事故处理。

3、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在没有接到培训学校的停课通知时,各位培训教师不得擅自停课。

培训学校学生安全工作

1、树立安全意识,在课堂中,如遇到学生安全事故,任课老师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培训学校分管校长,以便做好及时处理工作。

2、课堂结束后,教师应安排学生打扫卫生,清点本班教学设施,并嘱咐学生关灯、关门,做好放火防盗工作。

注:本制度从即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本校所有。

培训学校相关制度内容篇20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规范管理,特制定学校安全例会制度。

一、学校领导班子每月第一周召开学校安全会议,每周一次碰头会,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学校安全例会,根据实际情况可请学校重点部位负责人参加,也可扩大到全体教职工。

三、安全例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安全会议精神;听取学校各部门安全工作汇报;分析学校安全形势;安排部署近期学校安全工作;听取各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其他由学校安全例会解决的问题。

四、安全例会要做到会议时间、会议内容、参加人员‘三落实’,会议研究的有关事项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贯彻落实。

五、安全例会不能流于形式,要切实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六、安全例会要明确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存入学校安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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