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制度汇编》
制度能够激励员工更加积极地投入到工作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写《医院制度汇编》有什么要注意的呢?这里给大家带来《医院制度汇编》,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院制度汇编》篇1
第一条费用管理范围
医院的费用包括医疗支出,药品支出,管理费用,其他支出,待摊费用。
一、医疗支出是指医院在医疗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医技人员工资、福利、差旅费、进修培训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卫生材料,其他材料消耗管理费用摊销及其他费用。
二、药品支出是指医院在医疗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药剂人员工资、福利、差旅费、进修培训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卫生材料,其他材料消耗、管理费用摊销及其他费用。
三、管理费用是指医院的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医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1、管理人员工资、福利、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
2、工会经费,公积金、离退休人员费用、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利息支出、水电费、邮电费、租赁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等等。
四、其他费用是指除上述各项费用外,所发生的费用,
五、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付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一年以内的各项费用。如领用数额较大的低值易耗品,如印刷费、报刊费等。
第二条费用计划管理
各部门应根据各自医疗业务的特点及管理情况,按照第一条规定的费用管理范围,列支费用,由财务科负责汇编医院费用。
第三条加强费用审批管理
1、医院的费用应纳入财务计划,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实施。
2、对计划内的费用计划由各归口部门掌握使用。
3、对超计划使用的费用,须写明超支原因,经院长同意后,财务科才能予以支付。
第四条加强费用控制管理
本着节俭、精打细算、挖掘潜力的原则,要求各部门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并结合部门进行考核,
1、合理调度资金,减少不必要的&39;资金占用,抑制逾期利息的发生。
2、严格控制职工医药费支出,执行医院职代会通过的公费医疗管理办法。
3、按规定预提费用、待摊费用,不得任意多计,少计和利用待摊费用,预提费用人为地调节各期利润。
第五条差旅费地开支与控制
1、参照绍兴市财政局绍市财行(20__)13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差旅费开支标准(具体实施办法另定)
2、职工因公外出,应先填写“出差审批单“由各部门负责人签署同意,经医院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去财务科予以领取差旅费。
3、中层管理人员外出,均须医院院长同意,才能预领差旅费。
4、出差补贴费用标准,按差旅费开支实施细则办法报销。
5、出差人员回来后,应在五天内到财务科办理报销清帐手续,同时提供批准后的审批单和报销凭证,否则不予办理
第六条费用分析
1、对各部门费用使用情况应按月逐项进行分析,尤其是对超支的费用项进行重点分析,采取措施,控制费用膨胀。
2、将应该由本月承担地各项费用,全部列入当期成本,核算方法应做到前后一致。
第七条做好成本的控制和分析工作
按年度成本计划,按月按部门对成本进行控制,分析成本增减原因。
《医院制度汇编》篇2
一、总则:
为了配合医疗服务项目收费工作的日常管理,使之符合国家、省物价管理政策和医院医疗、行政的各项规定,促进医院持续、稳定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医疗服务价格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1组成:
1.1组长:分管院长
1.2副组长:财务科长、药剂科长、护理部主任
1.3成员: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各有关科室物价员
2职责:
2.1编制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总体方案;
2.2贯彻执行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时掌握国家、本省物价有关政策的调整,制订和培训本院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具体运作程序和操作规定;制定或会同有关科室制定本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配套政策;
2.3对各科室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并依法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2.4会同物价管理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2.5每季度召开会议,讨论有关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
三、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公室:
1组成:暂由财务科兼管:
财务科长、审计科长(兼职)
物价员(兼职)
2职责:
2.1负责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日常管理和协调,并使之符合国家、本省物价管理和医院医疗、行政的各项规定。督促检查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各项工作的管理和服务质量,及时掌握国家、本省及各地、市、县有关政策的调整,制订和培训本院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具体运作程序和操作规定;
2.2修正和调整本院的医疗服务价格收取;
2.3维护医院计算机中的医疗服务项目管理库;
2.4确定医疗服务项目中医用材料可否收费;
2.5核准各科室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合法性、合理性、准确性;
2.6申报医院新增医疗服务项目
2.7配合省、市县物价管理部门的检查,接受上级物价举报中心和统计局的查询工作;
2.7接待和处理病人对医疗服务价格的投诉以及费用查询;接待病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咨询,尽量满足病人的需求;
2.8根据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需要,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提出计算机需求方案;
2.9审核病人医疗费用。
四、各职能部门:
1网管中心:
1.1编制计算机收费管理程序,修改数据库结构;
1.2根据医院管理要求,不断完善住院收费系统所有程序、药房管理系统、部门收入统计、部门收费、手术与麻醉管理、医生站收费、护士站收费、门急诊收费、收费标准管理(医保比例设置)各查询统计软件、检验系统、病案系统、(触摸屏)费用查询系统、财务统计报表等;
1.3负责将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录入计算机,将新增收费价格调整到收费价格库中;
1.4负责各科室收费项目模板的建立,并将常用新收费项目设置到里面。
2财务科:
2.1按照国家和省级物价部门的`价格管理政策,执行医院收支管理制度;
2.2依据医院科室成本核算和项目成本核算资料,对新增医疗收费项目进行收费标准的测算、审报工作;
2.3管理和调整收费价格,督促收费制度的执行;
2.4参与医院对收费价格的自查.接待上级检查;
2.5督促检查收费处和住院部对收费价格准确性的掌握;
2.6每月底编制各类记帐月报表,报上级相关部门。
3设备科:
3.1根据医院物资采购制度,执行医疗设备和医用消耗材料购置管理条例;
3.2严格执行医用消耗材料收费规定的加价幅度。
4药剂科:
4.1根据医院用药管理制度,执行药品价格管理;
4.2严格执行列入集中招标采购药品的招标价格;
4.2对未列入招标采购的药品,零售价按有关政策规定的限价执行。
五、各收费科室:
5.1各科设兼职收费管理员;
5.2严格按照20__版《江苏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执行服务项目价格的收费;
5.3任何科室及个人不得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提高标准、扩大范围收费;不得增加收费频次、取消项目继续收费;
5.4遵照医嘱和护理记录收费,不得超过医嘱和护理记录的内容、范围和时间限制的收费;
5.5各科室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遇有问题,及时与财务科联系;
六、价格责任追究制:
发现违反医疗服务价格收费规定作如下处理:
6.1多收病人费用:对直接责任人员批评教育,退回病人违规多收部分;
6.2少收病人费用: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赔偿医院损失;
6.3严重违规收费:报医院奖惩委员会,按奖惩条例执行,扣除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绩效工资;
6.4同时参照省物价局和省卫生厅有关“价格违规行为处理”政策执行。
《医院制度汇编》篇3
医院负责接待医疗纠纷的部门是医患关系协调部,医患关系协调部接到病人医疗投诉后,初步判定不存在医疗过错,向病人耐心解释,必要时,请当事科室协助向病人或其家属解释;初步判断存在或可疑存在医疗过失行为的,将按以下原则和程序操作:
1、医患关系协调部向当事医务人员及科室送发《医疗争议事件说明书》,当事人或科室应如实作出回复;回复材料中必须就是否存在医疗不当行为作出回答,并由科主任签署意见后送交医务科。
2、经过调查,当事科室和院方均认为无医疗不当行为的,由医患关系协调部和当事科室负责向患方解释或书面答复。
3、如果当事科室认定无医疗过失,但与院方初步调查结论相左者,将提交院安全医疗委员会讨论。
4、如果当事科室和院医疗安全管理部门均认定有医疗过失者,由医患关系协调部和当事科室共同与患方协商解决。
5、如果患方不满意院方的答复或者与院方的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调解或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由卫生局委托温州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6、医疗纠纷下列情况之一者,医院原则上不负赔偿责任。
(1)院方判定不属医疗事故,或不存在医疗过失的;
(2)存在医疗不当行为,但未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果。
7、医疗纠纷进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时,当事医务人员必须参与鉴定会进行申辩和接受质询。
8、医疗事故争议进入司法解决程序的,当事医务人员必须出庭;科主任原则上作为院长委托代理人出庭抗辩,医务科亦派员出庭抗辩。
9、当事科室有义务协同医患关系协调部共同向患方做必要的解释和纠纷处理工作。
10、病历复印先经医患关系协调部审批,统一在医院病历室进行,医务人员应当陪同患方复印资料,复印时患者必须在场。
11、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对不允许患者复印的病历资料应当在患者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封存及启封。
12、死亡病例的医疗事故争议,为明确死因,尸体应在48小时内由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进行尸解。医患双方均应按此规定进行,任何一方拒绝尸解,由拒绝方承担相应责任。
13、出现医疗事故或可能为医疗事故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报告。
14、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医院制度汇编》篇4
一、中药房工作制度
1、有处方权的医生应将签名模样分别留中药房,药剂人员凭医生处方调配,急诊处方优先调配。
2、药剂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负责门诊、住院处方的调配。调剂人员应由中(西)药士或经过系统培训的具有一定药物知识的人员担任。
3、调配前要认真审查处方中的病人姓名、年龄、性别、药名、用量、剂量、服法、配制禁忌,以及是否计价交款(记帐)无误后,方能调配,如有疑问,必须找处方医生问明,并及时更正,签名后再予配方,凡处方内缺味药品,应经处方医生更改后才可调配,调配人员不得擅自改动或代用。凡超过剂量,违反配制禁忌的处方,调剂室有权拒配。
4、调剂人员必须按处方应付的统一标准去调配。配方时要按方称量。一方多剂药,分包要等量。不得估量抓药,更不能以手代秤。除定量制成品以及只、条、个、为单位者外,一律用戥称取,每剂药品误差不得超过5%。周岁以下小儿用药和毒、剧药品必须逐味、逐剂称量。
5、调配过程中,凡矿石、贝壳、果实种子类药品,均需打(杵)碎配发;“先煎”、“后下”、“烊化”、“冲服”、“包煎”等药品,均应按医嘱另包,并在小包上注明煎服方法。
6、凡医生注明急重病的处方,一律给予优先配发。
7、药房应根据工作量配备复核员。复核人员应认真复核,查对配方有无漏配、错配,确无错漏签名包装。发药时应认真执行“三查”、“七对”的核对制度(查处方内容、药品质量、配伍禁忌。对姓名、性别、年龄、用量、用法、剂数、瓶签)。药房领导要经常深入药房,抽查复核剂质量。
8、毒性中药,按有关麻、毒、剧药管理条例管理。贵重药品要有专人负责,专柜保管,专册登记,逐方销存,并定期检查销存情况。
9、药品应分类存放,药斗和药瓶应贴品名标签,药品更位,标签随即更改。新增药品及短缺品种,应及时通知有关科室。
10、补充药品时,原有药品应置放在新补充药品上面,以避免药品积压、保证药品质量。
11、药房的衡量器具,应经常保持清洁,固定位置存放,定期检查灵敏度。
12、当班人员不得与病人发生争吵,如有争议,应及时向科室负责人反映。工作时应安静,室内禁止吸烟、闲谈,一切闲杂人员均不得进入调剂室,严禁陪班,以保证安全。
13、室内用品排列有序,整齐划一。保持室内整洁,每周六进行卫生清理。经常检查水电,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坚持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14、遵守劳动纪律、讲究仪表、着装整洁大方。态度和蔼,使用文明用语。
二、中药库管理制度
1、根据本院医疗需要,编制药品购置计划,经科主任审查,报院长批准后执行。
2、采购时应严格执行采购计划。对质量有疑、虫蛀、霉烂、变质、失效、假药等,严禁采购、入库。
3、购入、调进或退库的药品,由采购人或经手人根据原始单据填写入库单,会同保管人员,共同对药品数量、质量进行验收,合格无误,方可入库存。验收人员须在单据上签字盖章,以示负责。采购人员凭验收签字后的发票,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4、应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检查,注意药库室内温度、湿度、通风及光线等,防止虫蛀、鼠咬、发霉、泛油、变色、风化等。药材仓库应定期熏仓。药品应按其性质分类定位存放,标签醒目。库房应保持整洁。每季进行一次清库查点,合理报损,做到帐物相符。
5、毒性药品应严格按有关规定管理。贵重药品应专人专柜加锁保管,严格执行领发手续,及时清点,做到帐物相符。
6、领药时应提前编造领药单,保管员根据库存量填写出库单,并由领药人点数签字,一式三联作出库、记帐、领药凭证。药库不得配发处方。抢救病人急需配发时,应及时补办手续,不得凭处方记帐。
7、凡需加工炮制的药材,由加工炮制人员领出,按要求加工炮制后,重新入库。入库前保管员对数量、质量进行验收,损耗应在规定限度内。
8、药品统计报表应做到正确及时,药品实行数量统计、金额管理。认真执行药价政策。
三、中药处方的调配特点(流程)
一是按规定进行处方审核
1、首先查看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处方日期、医师签名/盖章等,项目不全则不予调配。
2、审阅处方药名、剂量、剂数、先煎、后下等书写是否规范,如有疑问立即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改之处需医师再次签名。
3、如有相反、相畏药物时不予调配,确属病情需要时经医师再次签名后方可调配。
4、当处方剂量超量时,特别是有毒剧药如制川乌、制草乌、制附子、麻黄、马钱子、细辛等超过用量,应与处方医师联系纠正或重签字后方可调配。
5、了解各种用药禁忌,如妊娠、哺乳、肝、肾功能不全、老年、体弱者等忌服的中药,必要时提示医生及患者。
二是看划价
1、由于中药的别名较多,划价工作宜由中药专业人员完成。
2、经审方合格后才能划价。
3、计价方法是将每味药的剂量乘以单价得出每味药的价格,再将全方相加即得总价,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至分。
4、代煎药可加收煎药费。
三是调配
1、调配前再次审查相反、相畏、禁忌、毒性药剂量等,确认处方没有差错。
2、根据药物不同体积重量选用适当的戥子,一般用克戥,称取贵重或毒性药,克以下的要用毫克戥,保证剂量准确。称量前检查定盘星准。
3、一方多剂时用递减分戥法称量,每味药应逐剂回戥,特别是毒性药禁止凭主观估量,更不可随便抓配。
4、坚硬或大块的矿石、果实、种子、动物骨及胶类药,调配时应捣碎成小块或粗末入药。
5、不得将变质、发霉、虫蛀等药品调配入药。
6、为便于核对,按照处方药味顺序调配,顺序间隔摆放。
7、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另煎、冲服等特殊煎煮方法的药品必须单包并注明。
四是检查复核
1、复核药品与处方所开药味和剂数是否符合,有无多配、漏配、错配、掺混他药或异物等现象;
2、有无相反、相畏、妊娠禁忌和超剂量等;
3、有无变质、发霉、虫蛀、鼠咬、泛油、以生代制、未捣碎等;
4、是否将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另煎、冲服等特殊要求药品单包;
5、抽查剂量准确程度,要求每剂重量差异不超过±5%,贵重药和毒性药不超过±1%。
五是发药
1、核对处方姓名和取药号牌后,询问患者开药剂数以便再次核实。
2、详细说明用法用量及用药疗程,药品外包装袋上印制常规煎药方法,对特殊煎煮方法如先煎、后下、另煎、布包煎等需向患者特别说明和提示。
3、耐心解释患者有关用药的各种疑问。
四、中药饮片购进管理制度
1、所购中药饮片必须是合法生产企业生产的合法药品;
2、所购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包装上应有品名、规格、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有药品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3、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4、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五、中药饮片验收管理制度
1、验收员应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的中药饮片进行逐批验收;
2、验收时应同时对中药饮片的包装、标签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3、验收应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抽样检查;
4、验收应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规格、生产厂商、生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记载药品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5、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6、对特殊管理的中药饮片,应实行双人验收制度。
六、中药饮片的调配、销售管理制度
1、严把饮片销售质量关,销售的中药饮片应符合炮制规范,并做到计量准确,配方使用的中药饮片,必须是经过加工炮制的中药品种;
2、中药饮片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经处方审核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调配或销售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留存二年备查;
3、中药处方调剂员、审核员应严格按处方内容配药、销售,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
4、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5、严格按配方、发药操作规程操作,坚持一审方、二核价、三开票、四配方、五核对、六发药的程序;
6、按方配制,称准分匀,总贴误差不大于±2%,分贴误差不大于±5%。处方配完后,应先自行核对,无误后签字交处方复核员复核,严格审查无误签字后方可发给顾客;
7、应对先煎、后下、包煎、分煎、烊化、兑服等特殊用法单包注明,并向顾客交待清楚,并主动耐心介绍服用方法;
8、配方营业员不得自带配方,对鉴别不清、有疑问的处方不配,并向顾客讲清楚情况;
9、配方用毒性中药饮片按特殊管理药品制度执行。
10、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按规定价格计价,严禁串规、串级,开具合法的销售发票,发票项目填写全面,字迹清晰。
七、中药饮片储存与陈列管理制度
1、应按照中药饮片储存条件的要求专库、分类储存,按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库中,易串味药品应单独存放;
2、中药饮片应按其特性采取干燥、降氧、熏蒸等方法养护,根据实际需要采取防尘、防潮、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防鸟等措施;
3、中药饮片应定期采取养护措施,按季度对饮片全部巡检一遍。夏防季节,即每年5—9月份,每月要将全部饮片检查一遍;
4、中药饮片装斗前应进行装斗复核,不得错斗、串斗,并做好记录;
5、中药饮片装斗前应进行净选、过筛,定期清理格斗,饮片前应写正名、正字,防止混药;
6、饮片上柜应执行先产先出、先进先出,易变先出的装斗原则;
7、每天应校对所有衡,工作完毕整理营业场所,保持柜内外清洁,无杂物;
8、中药饮片代客加工的场所、工具、人员应符合有关卫生条件;
9、不合格中药饮片的处理按有关制度执行处理,严禁不合格药品上柜销售;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质量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
八、中药调剂室基本操作规程
1、审查处方是否书写完全,剂型、药名、规格(注脚)、用法、用量是否正确,医嘱是否明了,有无配伍禁忌;医师是否签名,一项不符应退给医师纠正。
2、计价中应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得估价或自派价,按规格等级计价,不得超级计价;缺药应用“√”打记。
3、收方调配前,应查对收费票据是否齐全,金额是否相符。
4、调配前应先审方后调配,在调配时要按序准确称量,不得估取;临时炮制药品,要保质保量,有注脚(医嘱)的药品按医师要求调配,不得违背医嘱。配完自查一遍,签上全名。
5、复核人员要对药名与配药是否相符;对规格、剂量、与配发数量是否相符;对药袋上的用法用量(包括煎煮法)、病人姓名、性别等是否与医嘱一致。复核后签全名。
6、发药时要喊出病人姓名,防止交叉发错药品,当面向病人交待服法、用法、煎煮法、药食禁忌及服药后的注意事项。
九、中药煎药室工作制度
1、煎药室在药剂科领导下,负责住院或门诊病人的中药煎药工作。
2、煎药室有一名中药师(士)负责煎药业务指导及管理工作。
3、煎药人员领取中药剂时,应核对病人姓名、科别、地址、床号、日期、剂数,无误后在领药册上签收。
4、煎药要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医嘱,按规定浸泡后根据药剂性能选择火候、时间,进行煎煮,药汁量要符合要求。药渣保存24小时备查。
5、凡注明有先煎、后下、另煎、兑服、烊化等特殊用药的煎煮,要按医嘱执行,确保煎药质量。
6、煎药卡从领药时起,必须紧随药袋、浸泡器、煎煮容器和盛药容器转移,每个工序都有操作人员签名。
7、盛药容器必须经过清洗和高温消毒,严防污染。
8、内服药与外用药应用不同颜色煎药卡,用不同形装容器严格区分。
9、汤药送抵病房或药房,应请护士或收药人核对后在送药登记本上签收。
10、制定急煎制度,新入院和急重病人的药剂,应即领、即煎、即送,不得延误时间。
11、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毒、防盗措施,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电。
12、其他人员非公事不得进入煎药室。
《医院制度汇编》篇5
1.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感染症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经消毒或灭菌处理。
2.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消毒灭菌。耐热、耐湿物品灭菌首选物理灭菌法;手术器械及物品、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气灭菌;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移植物等可选用化学灭菌法,如环氧乙烷灭菌等,内窥镜可选用环氧乙烷灭菌或2%戊二醛浸泡灭菌。消毒首选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方可选化学方法。
3.化学灭菌或消毒,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灭菌、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并按要求进行监测。更换灭菌剂时,必须对用于浸泡灭菌物品的容器进行灭菌处理。
4.病人使用的吸氧装置、雾化吸入器、氧气湿化瓶、呼吸机面罩、管路和婴儿温箱等要一人一用一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并干燥保存于消毒物品柜内。湿化瓶应为灭菌水,每日更换或消毒。呼吸机的螺纹管、湿化器、接头、活瓣通气筏等可拆卸部分应定期更换消毒。
5.手部皮肤的清洁和消毒执行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__年版)。
6.地面的清洁与消毒:地面应湿式清扫,保持清洁;当有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应即时以含氯消毒剂消毒,消毒剂浓度按要求配制。拖洗工具应有不同使用区域的标识,使用后应先消毒、洗净、再晾干。
7.医院应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对感染病人采取相应隔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