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制度报告
好的制度可以有效地规范人们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并避免混乱和浪费。宿舍管理制度报告应该写成什么样的?快来看看宿舍管理制度报告,本文为你提供宿舍管理制度报告写作技巧和示例!
宿舍管理制度报告篇1
一、住宿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努力创建文明宿舍。
二、每个宿舍设舍长一人,负责安排值日,发现安全隐患主动及时上报,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身就寝,整理好床上被褥(整平床单、叠好被子)、衣物、床下鞋子,脸盆一律放在床下,洗漱用具放在脸盆里,毛巾双叠搭在盆边,排放整齐。
四、讲究卫生。不准向室外、室内地面泼水,不准在室内洗衣服、洗脸、刷牙、洗脚,严禁在厕所外大小便,室内每天三次打扫,每星期一下午大扫除一次,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
五、谨慎保管财物,防止盗窃。不经政教处、总务处允许,不准留人住宿,不准私自调换宿舍、床位。晚上回宿舍,按时洗漱,超过时间,按违纪论处。
六、爱护公共财务。损坏公物按规定标准赔偿,故意损坏或知情不报者,加倍赔偿;对查不出损物者,由宿舍或班级成员集体赔偿。
七、室内不准乱接电、使用电器及生火器具。熄灯后,严禁用电灯、点蜡烛、燃蚊香,违者除没收实物并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八、遵守就餐管理制度,不准把饭菜带回宿舍。严禁在宿舍内吃零食;严禁从宿舍向外泼水、抛弃果皮、食品袋、纸屑及其他杂物。
九、文明守纪。不经允许,不得动用别人的东西;不准乱串宿舍,严禁在室内外吹口哨、大声喧哗;严禁将运动器材、球、刀具、铁制工具等带回宿舍。
十、严禁在墙上乱写、乱画、乱踏、乱贴画相、乱钉钉子、乱拉绳子、乱挂衣物,不得损坏吊顶,严禁在室内、窗户上晾晒衣物。
十一、通过每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结果,每月评出文明宿舍和最佳舍长。学期结束评选出最佳文明宿舍和最佳舍长。
十二、凡违反上述规定三次以上屡教不改者,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对外出上网、打架,不服从宿舍管理老师管理且态度恶劣的,学校还要给予严肃纪律处分。
新市镇中学
20__年3月
宿舍管理制度报告篇2
员工宿舍是宾馆为员工提供舒适、安全的休息和学习场所。为了保证有良好的住宿环境,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室内注意保持清洁,不许乱扯绳、拉线、钉墙、贴画等。
2、爱护公物,损坏照价赔偿。
3、配给个人的物品需完好无损。
4、不许带外人进入宿舍,离职人员不得进入宿舍。
5、禁止进入异性人员宿舍。
6、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以及使用各种电器等。
7、不许在宿舍烧煤炉、做饭、烧水、看黄色书刊、聚赌等。
8、不许在宿舍大声喧哗和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9、不许在宿舍饮酒。
10、讲究个人卫生,保持室内外清洁,不得向窗外、走廊、楼下泼水、丢废弃物,更不得在走廊、平台上随地大小便。
11、住宿员工须在晚24时前归宿就寝,值班晚归人员除外,过点后寝室长或宿舍管理员有权拒绝开门。
12、当晚有事不能回宿舍者,须向寝室长或宿舍管理员写出书面,不得擅自夜不归宿,当月累计两次者,清出宿舍。
13、个人物品要妥善保管,提高警惕,防火防盗。
14、自觉维护宿舍卫生。
15、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人离水关。
16、每间宿舍设有寝室长1名,负责宿舍内务卫生及安全管理。
17、宿舍门钥匙由寝室长掌握,不得交与他人。
18、所有在住员工,应互相监督,对举报者,事实清楚,将给予奖励。
19、在住员工每月交纳10元卫生费,从工资中扣除。
注:对违反以上制度的员工,宾馆将处以每次1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另行处理。
宿舍管理制度报告篇3
一、目的: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给大家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
二、寝室长职责:
1、男女宿舍各设立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3、寝室长有义务向行政人事部及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长进行过失处理。
三、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3: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的形式报寝室长请假,每月每人不能超过3次。如超过3次,寝室长有权对违纪者处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归宿的,须由部门最高主管签属的证明。如没有按时归宿,且无夜归证明单或未向寝室长长以书面形式请假的,也将予以50元/次的.罚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100元,连续三次则取消住宿资格。如寝室长未对其明确指出或劝阻,则予以过失处理。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发现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四、卫生制度:
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20-50元罚款。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长将受到过失处理,如有明确责任者,则同时给予该责任者作相应的处分。
五、水、电管理:
1、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公司派专人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违者将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如查不出责任人,则对所在房间人员处以10元/人的处罚。
3、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
6、如发现使用禁止使用之电器,则处以50元/次的罚款。
7、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10元/次的处罚。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一个方向,枕头置于床的另一头,床单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书籍等杂物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
7、衣物、毛巾挂放在两床间的横杆上,灯架上严禁悬挂任何衣服、袜子等杂物。
8、垃圾置于桶(袋)内,并由当值人员每天处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每位员工都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寝室长要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如属人为破坏,除照价赔偿外,每次罚款20元。
七、管理规定:
1、寝室长具有监督员工宿舍卫生及纪律的责任和权利,发现违规现象应及时汇报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报或管理不力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至少20元/次的罚款。
2、寝室长须加强员工宿舍巡视工作,将每日就寝情况汇报至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员工宿舍进行卫生、安全、纪律检查。
3、22:00以后禁止放音响和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内放音响、大声喊叫、酗酒闹事等,影响他人及邻居休息,使公司声誉受到损坏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负外,公司将对当事人给予违纪处罚,如寝室长没提出或劝阻,则负连带责任。
4、对凡有公物损坏的宿舍,有明确责任者的除负责赔偿损失外,还要追究其责任。本宿舍员工视而不见、知情不报、相互包庇而导致责任不明者,除全体宿舍员工赔偿损失外,并将给予100-300元罚款。
5、出入宿舍要随手关门,注意防盗,对因故离开公司者,寝室长负责督促将宿舍物品柜钥匙回收,并上交行政人事部。严禁私自配制钥匙和调换门锁,如发现此类情况,将处以寝室长100元/次的罚款。
6、在宿舍内禁止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聚赌的行为,造成公物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每人还扣除当月工资及相应福利补贴,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7、宿舍区域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宿舍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9、员工离职时,必须在办好离职手续后及时搬出宿舍,否则予以罚款。
10、寝室长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罚,如员工对处罚有异议,应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三天内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诉,若行政人事处核实情况后,进行相应处理,员工需无条件接受处理结果。
宿舍管理制度报告篇4
1、(1)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及宿舍的各项。
(2)按照指定的宿舍、寝室、床号入住,不得擅自变动。
2、宿舍作息时间早6:50起床,7:10离寝。中午无特殊情况不经老师允许不得擅自回宿舍。下午13:40—16:25为上课时间。晚上20:10就寝。
3、学生宿舍出入制度
(1)禁止走读生进入宿舍。
(2)异性学生不得进入寝室。
(3)学生亲属及同学来校,禁止进入寝室,要到门卫室进行登记。
4、
(1)寝室要排出值日表,离寝之前将寝室卫生打扫好,待卫生小组检查合格后方可锁门离开,并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宿舍卫生。
(2)寝室钥匙在副校长值班室。
(3)爱护公物。自然损坏,及时保修;人为损坏,照价赔偿;有意损坏,加倍赔偿。
(4)学生未经允许不准在校外住宿。
(5)严禁留宿外人在学生宿舍住宿。
(6)学生上课、课间、自习和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期间,不准回宿舍,寝室没人时要锁好门。
(7)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严防丢失,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水龙头关好。
(8)严禁在宿舍私接电源,禁止使用电褥子、各种电器、煤油炉、酒精炉、蜡烛或燃烧杂物等。
(9)严格遵(文章转自实用文档频道_09)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就寝、起床。熄灯后不许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如:大声讲话、听收音机、串床唠嗑、洗漱、打电话等。
(10)保持宿舍内的肃静,严禁在宿舍和走廊喧哗、打闹、摔东西、打球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11)宿舍内禁止进行娱乐活动。
(12)宿舍内不得就餐。
(13)不得私自将棍棒、管制刀具等物品带入宿舍,床铺上下,禁止存放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5、宿舍内务规范要求:
(1)被褥、物品摆放整齐。
(2)水杯放在窗台上,摆放整齐。
(4)洗漱用具放在脸盆内,脸盆应放在床下两侧,毛巾可挂在床头。
(5)鞋子头外跟内放在床下,摆成一线。靠近床梯的为上铺学生的放鞋处,远离床梯的为下铺学生放鞋处。
宿舍管理制度报告篇5
一、员工住宿规定
1、员工住宿必须凭人力资源部填写的住宿申请单及押金收据办理住宿手续,并服从宿舍管理员统一安排,按照规定的房间和床位对号入住,不得随意更换房间和床位。
2、员工住宿按规定标准领取清洗干净的床上用品,不得代领和超标准多领,管理人员要规定严格把关登记。
3、对酒店配备的床上用品、电器、家俱及日用品必须爱护,不得损坏和丢失,损坏者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除加倍赔偿外,要按《员工手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进行处理。
4、保持室内物品摆设美观,不得乱摆,乱放。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超音量播放收录机。
5、同事之间应团结、友爱、互谅互助,不允许打架、斗殴,违者通报批评并罚款50--100元。不听劝阻,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6、严禁在宿舍内进行酗酒、打麻将等赌博活动,违者没收赌具,通报批评并处当事人200元罚款。严禁传阅书刊及音像制品。
7、员工宿舍是酒店为住宿员工提供的休息场所,住宿员工不得随意将亲友私自留宿,如果亲属探亲,确因路途遥远需留宿,本人必须填写《临时住宿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住宿手续。
8、必须实行定时查房,晚上外出22时须回宿舍,发现不打招呼而随意彻夜不归或迟归者给予10--20元处罚并通报有关部门。住宿手续不健全者,限期健全手续,否则取消住宿资格。
9、员工退宿或离职,必须亲自到管理处办理退宿,注消床位,严禁转交或不交。凡离职人员逾期不办理退宿手续,宿舍管理区在接到人力资源部通知后将强制当事人退宿并禁止其进出宿舍区。
二、日常卫生管理规定
1、每单元指定一名宿舍长负责本单元住宿人员卫生轮值工作,执行卫生管理制度,全体住宿员工必须配合清洁工保持宿舍及公共区域环境卫生。
2、由宿舍长编排本单元轮值表并张贴在浴室门上面。
3、各单元值日员工负责当天内宿舍的清洁卫生,要做到房间地面、床面无烟头,毛发、纸屑等杂物,保持卫生间无异味。
4、住宿员工每周自己清洗床上用品一次,若被管理员检查出污渍过多有异味者将在酒店通报并罚款5元。
5、严禁随地吐痰、丢果皮,严禁将鼻涕揩在墙上、地板或床上或将手印打在墙上等不文明行为,如发现在酒店通报并给予20元罚款处理。
6、禁止在宿舍区喂养宠物及家禽、家畜。
三、安全管理规定
1、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识,熟悉使用消防器材,做到安全用电、用火。
2、宿舍内不得抽烟,不得随便乱拉、乱接电线,插座或烧电炉并用烟火烧煮东西,人离熄灯,切断电源,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管理处。
3、水、电维修和宿舍维修,请填写维修申请单并与管理处电工联系,不得私自乱拆、乱修。
4、出入宿舍随手关门,不得门户敞开,空无一人。严防盗窃,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5、住宿员工不得随意翻弄和挪用别人的物品,要注意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如发现自已的钱、物在宿舍丢失要及时报告管理员便于保卫人员追查,对那些有偷盗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送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四、奖惩条例
1、每月对照宿舍管理的各项规定进行二至三次全面检查,评出文明宿舍四间,不文明宿舍两间。
2、文明宿舍舍长及全体成员将通报表扬,并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评优、升职、升级的参考依据之一,文明宿舍赠予流动红旗。
3、不文明宿舍舍长及全体成员给予通报批评。两次者除通报之外另记入个人档案,宿舍长罚款30元,舍员罚款20元,三次者取消有关人员住宿资格。
4、违反本宿舍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个人,除按本制度有关处罚条款执行外,还将参照《员工手册》各项规定予以处理。
宿舍管理制度报告篇6
一、宿舍管理标准
1、宿舍卫生标准
(1)、床面整洁,床上的被褥等物品叠放整齐划一;
(2)、地面干净,无死角;
(3)、墙面、房门、玻璃等,要保持清洁无尘,无破损;
(4)、保持室内及卫生间干净,无异味;
(5)、保持桌面清洁,不乱刻乱画,上面物品整洁,摆放整齐;
(6)保持楼道公共部分整洁。
2、宿舍安全标准
(1)、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嬉戏及高音量放收录机;
(2)、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有毒、易燃等危险物品;
(3)、禁止在宿舍内点蜡烛,乱扔烟头;
(4)、遇到突发情况,要保持冷静,团结一心,保护自己和他人安全。
(5)、宿舍内的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数量较大的现金应及时存入
银行;
(6)、员工离开宿舍时,要做到随手锁门,人走灯灭;
(7)、如有朋友探望,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休息,并且禁止留宿异性;
(8)、照明或电视机、录音机等电器设备,使用完毕或遇突然停电,
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或拨掉插头。
3、公司将于每周检查卫生一次
二、设置及相应职责
1、设置:职工宿舍内设有宿舍舍长两名,男女各一。
2、舍长职责
(1)、定期进行卫生查看;
(2)、负责宿舍内公共卫生区的值日安排;
(3)、负责传达上级精神和指示;
(4)、定期向上级汇报宿舍管理情况;
(5)、及时了解员工心态,对有晚而未归的员工,进行联系,确保安
全;
(6)、了解各宿舍公物损坏情况,及时进行报修;
(7)、及时传达各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8)、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陷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对宿舍内一切
不安全因素,一定要及时全面的向相关领导汇报。
3、员工职责
(1)、积极配合舍长工作,服从舍长安排;
(2)、自觉整理好个人内务;
(3)、严格遵守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及宿舍制度;
(4)、有特殊情况晚归,应及时向舍长说明情况;
(5)、处理好自己和其他员工之间的关系,做到礼貌、宽容;
(6)、爱护好公共财物,坚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7)、应保证外地员工优先住宿安排。
三、宿舍文化建设
1.做人礼貌,讲话文明;
2.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保持卫生整洁,房间无异味;
4.培养容洽、团结的员工关系;
5.房间装饰要美观大方,忌杂乱。
四、水电费的缴纳
公司共承担水电费100元,超额部分由个人承担。
__公司
__年X月X日
宿舍管理制度报告篇7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和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了持续学生宿舍安全、整洁、舒适的育人环境,培养社会所需的合格人才,务必有严格的纪律和统一的管理。为了适应后勤服务社会化的需要,学生宿舍由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为此,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凡住宿的学生务必遵守和执行。
1、学生宿舍的管理主要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学生宿舍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加强宿舍全面管理,培养广大学生讲礼貌、懂礼貌,守纪律的良好习惯,确保宿舍安全。给学生带给一个清洁、安静、舒适、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同学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把学生宿舍的管理建设纳入学校精神礼貌建设范畴。
2、成立学生宿舍管理领导小组,设组长一人(主要职责人),副组长、组员若干,寝室设室长一人。主要职责是协助学校和学生宿舍执行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维护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协助搞好寝室清洁卫生和治安消防工作,组织学生开展礼貌寝室建立活动,评比宿舍管理优质服务人员的活动及其他校园文化建设活动。
宿舍管理制度报告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日常管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郑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所有学生宿舍管理。
第三条学生宿舍管理坚持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相结合,以“强化管理、预防为主”为基本原则,进一步加强协作、明确职责,建立各单位齐抓共管、共同维护学生宿舍文明安全的长效机制,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和安全稳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能
第四条学校成立“郑州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有关校领导担任,委员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校团委、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后勤集团公司、各院(系)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办公室主任分别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负责同志担任。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本科生日常管理工作,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是学校学生宿舍管理的领导机构。委员会各组成部门接受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各组成部门和院(系)负责人为本单位宿舍管理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厘清职责,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第五条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和修改宿舍管理办法;
(二)对学生宿舍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措施及问题进行决策;
(三)监督检查宿舍经营、管理、服务和收费等事项;
(四)协商解决学生、学校和宿舍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五)维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学校应设立园区管理员工作津贴,每人每月应不低于480元,按月发放。
第七条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分别负责本科生、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是组织各院(系)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管理和安全教育的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协调、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二)协调各单位和各院(系)开展学生宿舍内部安全、卫生、文明教育和“星级文明宿舍”检查评比工作,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倡导文明健康的宿舍文化生活;
(三)加强学生行为规范管理,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对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学生进行教育与处理;
(四)做好学生退宿、换宿、校外住宿的审批工作;
(五)选聘宿舍园区管理员,指导成立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六)落实辅导员入住宿舍制度,加强辅导员宿舍楼值班管理。
第八条校团委是负责学生宿舍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宿舍文明养成的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二)协调开展宿舍文化节等宿舍文化活动,培育积极、向上、温馨的宿舍文化;
(三)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知识宣传;
(四)组织开展大学生宿舍文明养成教育;
(五)配合开展“星级文明宿舍”检查评比工作,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第九条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公司、郑新公司是负责学生宿舍服务、管理的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二)负责学生宿舍的分配、调整、退宿和日常管理,学生宿舍分配应按院(系)、年级、班级集中住宿的原则进行,少数民族学生不单独安排宿舍;
(三)负责学生宿舍楼基本设施的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负责宿舍楼内部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
(四)负责学生宿舍的水电暖供应、维修等后勤保障工作,定期对学生宿舍供水、供电、供暖线路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更换不合格设备,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用水、用电管理;
(五)选拔、培训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组织宿舍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宿舍检查,及时查处违章电器和违章用品;
(六)制定学生宿舍管理细则,加强宿舍门禁系统管理,严格学生宿舍住宿管理,除统招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外禁止安排其他人员入住,如有特殊情况须报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办理;
(七)每个学生宿舍园区应安排一间园区管理员值班室,宿舍楼每层(单元楼每单元)应安排一间辅导员值班室;
(八)在学生宿舍楼内设置监控设备,负责监控设备的运行、维修及监控资料的存储;
(九)对宿舍楼相关设施、宿舍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彻底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十)其他有关学生宿舍服务、管理工作。
第十条保卫处是督查学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的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二)在学生宿舍楼内建立消防监测系统,在学生宿舍楼周边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和报警系统,及时更新学生宿舍各种安全设施;
(三)定期对学生宿舍楼内消防设施、安全通道进行检查,及时配齐消防设施和更换消防器材;
(四)指导、配合相关单位组织消防安全演练;
(五)查处在校园内售卖禁用、劣质电器的商户;
(六)加强学生生活园区安全巡逻,深入排查安全隐患;
(七)对学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彻底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台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八)其他有关学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院(系)是学生行为规范管理和安全教育的直接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二)组织开展学生宿舍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事件处理能力;
(三)培育积极、向上、温馨的宿舍文化,积极配合开展“星级文明宿舍”检查评比工作,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和生活习惯;
(四)组织实施辅导员入住宿舍制度、辅导员夜间值班制度、副书记和班主任走访宿舍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严查学生外宿等情况;
(五)定期开展学生宿舍内部安全、卫生和文明检查,并做好记录;
(六)及时、准确向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上报学生宿舍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
(七)及时、妥善处理本院(系)学生宿舍各种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
(八)严格校外住宿审批管理,认真组织好在校生回迁老校区住宿工作。
第十二条各单位要按照相应职责,把学生宿舍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履行维护学生宿舍安全稳定的责任。
第十三条学生宿舍楼设辅导员宿舍,入住人员应为学生辅导员或研究生助管等工作人员。学生宿舍按楼设宿舍管理员,由后勤集团公司或郑新公司选聘、管理和考核;按园区设园区管理员,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选聘、管理和考核。
第十四条学校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作用,成立“郑州大学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成员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从学生干部、研究生助管中选拔产生。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属于学生自治组织,在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参与学生宿舍的管理服务,监督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执行。
第三章学生校外住宿管理
第十五条学生在学校学生宿舍内住宿。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学生宿舍以外居住的,应填写《郑州大学校外住宿申请登记表》,经学生家长、所在院系辅导员和主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并经学生处和后勤处签字盖章,同时交到园区宿管备案后方可在校外住宿。
第十六条各学院应当加强对在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准确掌握在外住宿学生人数、地址及联系方式,并报学生处、后勤处、保卫处备案。
第十七条学生在校外居住期间,应当遵纪守法。学生在校外居住期间出现问题的,由本人和家长承担。
第四章奖惩制度
第十八条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学校对宿舍设施、安全、卫生的检查。学生在宿舍内的表现将直接纳入学生综合测评、品德鉴定等工作中,并与个人、班级、学院等评先评优资格挂钩。
第十九条学校鼓励学生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团结互助、热爱集体的良好作风,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定期开展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检查。
第二十条对在维护学生宿舍安全、文明、健康、和谐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学生在宿舍有存放、使用禁用电器、私拉乱接电线、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等违反宿舍管理规定或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给予当事学生以下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一)在宿舍存放和持有违章电器的给予警告处分;在宿舍内私拉电线和使用违章电器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在宿舍使用明火、焚烧物品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二)在宿舍饲养宠物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三)在宿舍酗酒、吸烟的给予警告处分。
(四)携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和刀具凶器等进入宿舍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五)在宿舍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者,对参与打架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对组织策划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六)未经批准,随便调换、私自占用学生宿舍或出租床位,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未经批准,擅自留宿非本宿舍成员,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因留宿非本宿舍成员或让其进入宿舍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七)正常休息期间,在宿舍内聚众喧哗、打闹以及举办活动聚会,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八)凡用麻将、扑克及其他任何方式和手段进行赌博或变相赌博者,一经发现,没收其赌具和赌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组织赌博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九)收看和传播书刊、网页、录像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十)通过网络、手机短信等方式传播虚假信息、不良信息、泄密或对计算机系统、网络进行攻击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十一)破坏宿舍环境卫生,扰乱学校宿舍公共场所正常秩序,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十二)扰乱宿舍管理秩序,对其他人的正常学习生活造成影响,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十三)在宿舍内擅自装修;刻画、涂抹、张贴、弄脏室内外墙壁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交纳维修金。
(十四)在公寓内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营销活动(如:宣传、散发、张贴广告、启事者,代理、招揽生意者,上门推销、摆摊设点、销售货物、从事传销活动等)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十五)擅自移动、挪用、损坏消防器材或安全设施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因移动、挪用、损坏消防器材或安全设施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十六)其它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造成公私财物损坏的,应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学生发生上述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根据检查结果给予该生辅导员通报批评,并在辅导员工作综合考评中予以扣分。一学年内被通报批评三次及以上的,取消该生所在院(系)与该生辅导员全年的评优评先资格。
第二十二条对于因学生管理工作不力、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追究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和相关院(系)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对于在校团委牵头组织的学生宿舍文化活动中出现安全事故的,学校将追究校团委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对于因学生宿舍水电设计、安装等宿舍服务不到位、基本设施维护更换不当、住宿管理不严等引发安全事故的,学校将追究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公司或郑新公司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五条对于使用单位发现上报的治安、消防隐患,如消防器材、监控设施缺失、治安防范漏洞等问题,保卫处未进行及时整改维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学校将追究保卫处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六条学生有违反本相关规定的行为,但情节轻微,不足给予处分的,应由学生所在院系给予通报批评,监督其改正错误。
宿舍管理制度报告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试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惠州迈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各部门职责
1、人力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修改并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2、各部门负责人、工厂负责人协助人力行政部进行管理;
3、工厂办公室负责住宿人员的登记和钥匙管理。
第二章基本内容
第四条居住管理规定
1、住宿人员在申请住宿之前应填写《住宿申请表》,由公司人力行政部或工厂办公室统一整理备案。
2、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钥匙一套,其他物品自备。
3、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4、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5、宿舍租金由公司统一支付,水电超额部分及物业管理费由宿舍住宿人员平均承担,住员工宿舍的员工不再享受公司有关制度中规定的相应的住房补贴。
6、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但如有特殊情况而需要留宿的,应提前征得人力行政部或工厂办公室的同意,并填写《外来留宿人员申请单》。
7、自觉爱护公物,宿舍内由公司提供的所有器具设施,如电视、床铺、床垫、衣柜、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厨卫设备、门窗、墙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有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8、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
9、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
10、住宿人员有义务定时轮班打扫卫生,自觉将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保持宿舍清洁整齐,工厂办公室随机进行检查,对于不合格的宿舍进行整改和处罚。
11、不得从楼上抛丢垃圾和倒水,以免误伤他人。
12、宿舍内的垃圾应当集中倾倒在指定地点,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
13、所有探视员工的亲属,必须经工厂办公室批准后,方能进入宿舍,但不得在宿舍内留宿。探访时间:8:00时至22:00时。
14、住宿人员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辞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必须到人力行政部办理手续,退还公司所发的一切物品,并于离职或到期之日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如发现损坏宿舍物品者,要照价赔偿。
15、公司人力行政部及工厂办公室应当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并填写《公司宿舍检查情况表》,住宿人员不得拒绝接受检查,检查评分结果对外公布。
16、使用电视、收音机等设备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17、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情况后果自负。
18、员工自己财物自己保管,任何人未经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
19、严禁在宿舍楼赌博,嫖娼、酗酒、偷窃及有伤风化的其它行为。
20、严禁在宿舍区燃放烟花、爆竹。
21、严禁在宿舍范围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
22、禁止养家畜及宠物,以确保宿舍的环境清洁卫生。
23、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第五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自觉遵守宿舍各项消防安全指引、指示、标示。
2、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插座。
3、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熨斗等大功率电器。
4、人离熄灯,断电源。
5、宿舍内严禁吸烟,乱扔烟头。
6、禁止在员工宿舍范围内燃放烟花鞭炮。
7、出入房间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
8、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和违禁品。
第六条宿舍出入、来访规定
1、未经批准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宿舍。
2、进入宿舍的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
3、带行李、物品出宿舍的员工须自觉接受管理员的检查,退离宿舍员工须持人力行政部开出的放行条方可搬离宿舍。
4凡外出的员工必须在23时前回宿舍。
5、来访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
6、来访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配合管理员的询问。
3、来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非探访地段。
4、来访时间:8:00至22:00。
第七条宿舍费用负担
1、每间宿舍用水定额10方,电20度,超出部分由室内员工分摊。
2、加强公司宿舍文明建设,保障宿舍管理秩序,公司将定期举办文明宿舍评选活动,并奖优罚劣。员工有义务充分配合并纠正各种不良行为,以形成良好的习惯。
3、凡是被辞退的员工必须在接到人事通知当日由宿舍长签字后搬离宿舍,辞职的员工必须在结算薪资之前搬离宿舍,未住满半个月的,扣除当月水电费10元,超过半个月的,扣除水电费20元。每延误一天,扣住宿费50元,同时公司将采取强制措施。
4、对于损坏宿舍公共设施的,对损坏物品要照原单价进行赔偿。
5、宿舍人员造成的房门换锁,厕所堵塞、水龙头更换、下水道问题一般由造成损坏的当事人承担更换、修缮费用;如若责任不明确的,则由所住宿舍人员平均分摊。
第八条其他
1、本制度其他未尽事宜或存在争议的地方,以人力行政部解释为准;
2、本制度与公司以前规定如有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3、本制度自20__年12月1日起实施
宿舍管理制度报告篇10
1.公司生活区大门原则上每晚24:00落锁,特殊情况须提前申请。
2.员工一律凭本人员工证出入,任何人无权带领外人进入公司宿舍私自留宿。违者罚款50元/人次。
3.员工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查出私自调换的,将处以50元/人次的罚款。如确有需要,可向前台提出申请,前台考虑实际情况进行调换。宿舍管理员重新进行换房后的物品清点工作。
4.申请入住宿舍的员工,无论入住与否,都必须交纳每月的房管费.
5.员工必须爱护宿舍内的一切装置(空调.门窗.床桌.及公共区内饮水.用水设施),人为损坏照价赔偿。员工不能擅自更换门锁,如确需要更换修理应与宿舍管理员联系。
6.宿舍区内过道,请勿乱扔纸巾.垃圾以及乱吐.乱泼等。为保证整齐,请在公司指定位置晾晒衣物。
7.宿舍内不得私自拆御电器装置,接驳电源,严禁使用电炉.酒精炉烹饪食物,违者除没收相关物品外,将处以100元/人次的罚款;
8.严禁擅自开启电表箱。如短路或出现故障请及时通知宿舍管理员,请专业人员维修。人为损坏电表.电表箱,除承担维修费用外,对当事人将处以100元/人次的罚款。
9.宿舍内电负荷已经专门设定,超负荷使用会自动断电。
10.请讲究个人卫生,房内应该整齐.干净无异味。每日将垃圾废物等送到指定位
置存放。
11.员工居住,必须注意公德,宿舍内严禁赌博.偷盗.酗酒.吵闹.斗殴等不正当行为。禁养宠物,如经发现,罚款100元/次。
12.员工必须具备良好的消防意识,不可乱动.搬.移宿舍区的消防装置,如发生意外,必须顾全大局,服从指挥,全力抢险,减少损失。
13.公司将不定期对宿舍房间进行检查,有违规者将责成整改,三次不改者,劝退房间。
宿舍管理制度报告篇11
总则
1、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方针:定置管理、定期检查、严格考核、严格奖惩
3、管理目标:干净整洁、井然有序,做到“日常状态就是最好状态”。
4、管理范围:所有住校学生
一、宿舍生床位安排
1、学生寄宿必须根据学校寄宿条件,由学校统一管理分配,具体床位由舍务老师和班主任编排。
2、学生必须按指定床位住宿,不经舍务同意,不准随意调换或并铺,违者一次限期改正,二次停宿一周。
二、舍长职责
1、由学生民主产生舍长一名,报班主任和舍务老师批准。
2、舍长负责安排本宿舍的卫生值日工作,并上墙公布,每天要督促、检查值日卫生工作。
3、舍长必须对宿舍的公共财产全面负责,填写好宿舍财产管理合同。
4、舍长必须认真做好宿舍轮流值日工作。
值日职责:制止乱倒水及处理偶发事项,认真做好记录。
5、舍长有权制止学生的越轨行为。
6、舍长必须经常向班主任和舍务老师汇报宿舍情况。
三、宿舍清洁卫生工作
1、值日生每天必须做到早、中、晚三扫制,平时应做到见脏就扫,见灰就擦,保持全天整洁。
2、公共区域的包干范围,每天中午统一行动,要求人人动手打扫各室的包干区。
3、被褥应折叠成型,每舍要放在同一位置,同一方向。蚊帐挂或不挂每舍都要统一。挂蚊帐的要挂好蚊帐。
4、床下鞋子应放成一直线,鞋尖一律朝前。
5、盆、杯、包等物应排列整齐。
6、毛巾、脚巾应分别晾整齐。
7、舍内不准乱挂衣、裤(雨天例外)。
8、端水进宿舍,不要装满盆,以免弄潮地面。
9、严禁随地大、小便,严禁乱倒水,严禁乱停自行车,严禁随意乱倒垃圾,便纸要入篓。
10、清洁用具要定位放置。
11、不准随意乱扔瓜皮果壳,不准随地吐痰等。
四、宿舍纪律
1、寄宿生必须认真执行学校规定的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和起身。
2、严禁打牌和下棋,一经发现,一律没收,并责令其检查改正,屡教不改者以校纪处分。
3、严禁吸烟、喝酒,发现一次批评教育,二次以上警告处分。
4、不准乱接电源,乱拉灯火,严禁使用电炉,不准使用明火,违者批评教育,没收电器、蜡烛,屡教不改者以校纪处分并责令通学。
5、严禁在舍区点放烟火、爆竹,违反一次批评教育,二次以上校纪处分。
6、严禁-看黄色淫秽书刊,收听黄色录音,一经发现,将追查到底,视情节轻重给予校纪处分。
7、不准随意在外留宿,有事向班主任请假。
8、不准随意留宿外客,亲属探望,如遇特殊情况,需住宿者,经学校同意,实行住宿登记,方可住宿。
9、宿舍必须保持安静,熄灯后不准讲话、播放录音机、听MP3,玩弄乐器、打手电、不准敲打墙壁。
10、学习时间不得随便进入宿舍,如遇特殊情况凭班主任证明,实行学生入舍登记手续,方可入舍。
11、学生在宿舍内严禁使用手机、小灵通
宿舍总门开关时间:
关锁时间:
(1)上午第一节正课预备铃
(2)晚自修上课前(17:50分)
开门时间:
(1)当日下午洗澡时间(第三-四节)
(2)晚就寝集合整队后(20:30分)
五、宿舍财产管理
1、公共财产做到人人爱护,专人保管,每件公物落实到专人管理,每学期同舍长订立一次财产管理合同,并上墙公布。期初点数交待,中途检查,期终验收清点,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视其情况轻重2~3倍赔偿。
2、爱护舍内墙面,保持整洁完好,不准在墙上乱涂乱画,乱拉绳线,乱钉钉子。
3、注意节约用水,水用完后立即关好水龙头。严禁打、砸、扳,以至损坏水龙头。凡堵塞下水道、排污管,其疏通费用由各舍负责,故意者从严处理。不准随意更换灯泡,以至损坏,故意损坏按第一条处理。
六、宿舍安全保卫工作
1、不准随便带外客到本宿舍闲谈。
2、进出宿舍关锁好门窗,保管好钥匙。各自保管好衣物、钞票、磁卡等。
3、严禁偷窃,对偷窃者视其情节轻重,在追回赃物的前提下,给予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检举偷窃者可加分、表扬并给予适当奖励。知情不报者给予扣分处理。
4、翻越围墙、门窗视偷窃处理。
七、人人争当文明学生,个个寝室争创“文明宿舍”
1、学生在舍区要做到谈吐文明,服装整洁,不穿奇装异服,遵守社会公德。
2、对人要有礼貌,尊重老师和舍务人员,服从安排。
3、实行“星级宿舍”评比制度,每天检查,每周小结公布,期中初评,期终总评,对连续三周检查为最差的,除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外,并给予一定的处罚。
4、被评为“文明宿舍”,学校将举行隆重的表彰仪式,对该舍的学生给予一定的物质与精神奖励,其舍长可评为优秀舍长。
宿舍管理制度报告篇12
1、所有须住宿或离职员工,必须写书面申请,请示住宿或离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离宿舍。
2、住宿员工必须物品摆放整齐,保持个人及宿舍卫生。个人卫生差劲的取消当月优秀员工评比资格。
3、离职员工须经上级领导批准方可离开并对宿舍公共用品损坏的进行赔偿。
4、晚上下班后,做完个人私事后,应及时回到宿舍。
5、住宿员工若要晚上不归者,应向经理或宿舍长请示。
6、在宿舍不得大声喧哗,影响别人休息。
7、不得私自带领外界人员留在宿舍过夜,如有违反将严格处理。
8、爱护宿舍内的设施,设备等公共财物,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者双倍赔偿。
9、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自然损坏宿舍长及时报主管进行安排修理。
10、节约用水、用电,人走灯熄,避免自来水长流,如有违反者将严格处理。
11、不得在宿舍内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偷窃等行为,不得影响其它员工的正常休息,如有发现给予记过,情节严重作开除处理并送相关部门查处。
12、遇到突发情况,要保持冷静,团结一心,保护好自己及其他人。
13、住宿员工应配合宿舍长的管理和安排工作。
宿舍管理制度报告篇13
1、宿舍的公共区域由学生宿舍服务员负责打扫;寝室由学生负责打扫。
2、宿管人员坚持环境区域、过道、楼梯、盥洗间、厕所每一天打扫两次,冲洗一次的制度。并随时持续阴沟畅通,做到地面无垃圾、无堆积物,墙面无蜘蛛网。每月用除垢剂定时清洁盥洗间、厕所,持续盥洗间、厕所的清洁状态。
3、学生寝室坚持每日轮流值日清扫卫生的制度。做到室内地面干净,墙壁、屋顶无蜘蛛网,桌面整洁、东西摆放整齐。
4、宿舍领导小组每周五定期检查一次,学生宿舍每月检查两次。每月评比一次,检查、评比结果纳入“礼貌寝室”的评比活动中,并专栏公布。
全体同学都务必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律和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团结同学服从管理与教育,用心支持和维护宿舍的纪律秩序、治安消防、清洁卫生。维护自身利益,做好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宿舍管理制度报告篇14
一、学生宿舍是学校安全保卫和卫生工作的重点,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由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专门负责。寄宿制学校则应设立寄宿生管理办公室。
二、宿舍楼应有安全通道,有完好的防盗和消防设施,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及明令管制的刀具等物品带入宿舍,严禁在宿舍内燃点明火、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自带电器。男女宿舍区要明显分隔。建立宿舍夜间巡查、值班制度。
三、宿舍应有良好的通风和采光条件,保持室内空气清洁、地面无纸屑、杂物、积水,墙壁和舍门无脚印、污迹,并定期进行消毒,做好灭蚊、灭蝇、灭鼠工作。
四、寄宿学生要自觉遵守纪律,早晨按时起身、出操,晚上按时就寝、熄灯,有事外出必须请假,严禁擅自在校外留宿。
五、保障宿舍安全,妥善保管钱包皮夹和手机等贵重物品,全体室友离开宿舍时随时关锁门窗。未经批准不得留宿亲友同学,严禁留宿不明身份的外来人员。
六、维护宿舍环境卫生,生活用品、床上用品摆放整齐,不在墙上乱涂、乱贴,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果皮纸屑,不乱倒剩饭菜,严禁从楼上往下泼水、扔垃圾。
七、保持宿舍安静,不大声喧哗、起哄,影响他人休息,不讲粗话、脏话,不看黄色书籍,不抽烟喝酒。
八、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澡、洗头、洗脚,勤洗勤换衣服、鞋袜,勤晒被褥。
九、爱护宿舍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私自搬动、拆卸宿舍设施,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不开无人灯。
十、注意适当营造宿舍文化氛围,墙面布置积极、健康,催人奋进。定期进行文明宿舍评比。
宿舍管理制度报告篇15
为了加强疫情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疫情期间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执行体温晨晚检制度
晨、晚检实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上午12点前、晚上7点之前,各班班长组织本班同学测体温,通过易班app的“校本化轻应用”,组织本班的学生完成发烧、咳嗽、乏力等相关症状检测报送工作,每天下午2点、晚上8:30之前辅导员在易班后台查看检测结果,并将《湘南学院在校学生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排查日报表》报送学生处工作邮箱。无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则执行“零报告”。有发烧、咳嗽、乏力等相关症状的,及时通知学生到校医务所就诊。各班班主任协助辅导员做好每天班级的晨晚检工作。(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二、严格执行防疫期间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1、学生公寓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封闭管理,学生应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学生必须刷卡进出宿舍,不得出让床位或留宿非本宿舍人员,不得接待校外人员到校园内或学生宿舍内活动。配合做好晚点名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晚归或夜不归宿。(责任单位:校物业公司;配合单位:后勤管理处、学生处、保卫处、二级学院)
2、注意个人卫生。进入宿舍后马上采用正确的洗手方式,用肥皂或洗手液洗手,保持双手清洁。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或者手肘等遮住口鼻,并及时洗手。养成不随地吐痰的好习惯,保持宿舍内卫生情况良好。如发现同学持续咳嗽、低烧、胸痛、呼吸困难等症状应及时报告班主任并去医务所就诊。(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班主任)
3、禁止在宿舍内串门、打牌、打麻将、聚餐和聚会,严禁在宿舍里赌博、做生意、开网店。(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4、保证宿舍环境卫生。每间宿舍加强通风换气,每天最少保证早中晚定时通风,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班主任)
5、禁止将宠物带进学生宿舍和宿舍公共区。(责任单位:校物业公司。配合部门:学生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二级学院)
6、实施学生党员、校、院主要学生干部寝室包干联系制度。(责任单位:学生处(李正标)。配合单位:二级学院党总支,校团委;责任人:学生党支部书记,学生处、团委学生干部指导老师)
7、寝室内环境卫生由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每天一次清扫,保持宿舍内清洁,不留卫生死角,责任到寝室,班主任以及联系该寝室党员、学生干部协助辅导员具体落实。(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三、实行校园全封闭管理制度
管控期间实行校园全封闭管理,所有学生无故不得出校门,若特殊情况需要外出校门,必须到本学院办理出入证,出入证要通过班主任、辅导员、党总支副书记审批。在校园内(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食堂、图书馆、校车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等)活动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凡在校外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要暂停工作;不到影剧院、健身房、游戏厅、网吧等封闭性公共场所活动;不得邀请家长及亲朋好友来校走访。全体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关于防疫工作的有关规定,服从学校统一管理,除必要的教学和科研活动外,尽量减少校园内大型聚集活动。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参加未经学校批准的集体性活动。错峰到食堂就餐,提倡自带餐具,不订外卖,减少与校外人员的接触。(责任单位:保卫处:配合单位:学生处、二级学院、校物业公司)
四、严格执行防疫期间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如出现疫情,在市、区疫情防防控中心指导指挥下,统一做好同班同学、授课教师、同层宿舍楼的同学等密切接触者的隔离工作,立即停课、待在宿舍不得外出。具体按《湘南学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隔离解除后,学生即可正常学习生活。(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五、积极配合学校的各项防疫检查
全体学生应按照学校要求每日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严禁瞒报、漏报、谎报、错报、迟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配合学校做好防控工作。服从学校的门卫监控要求,出入校门要主动出示有效证件,进入各教学场馆、宿舍楼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学生处(袁青兰)。
六、加强教室环境卫生清洁的管理
1、教室内环境卫生由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每天一次清扫,责任到班级,班主任协助辅导员具体落实,没有完成追究班主任责任。(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班主任)
2、学生处组织校学生会干部每天下午6点之前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没有达到要求的扣除学院当月学生工作绩效考核分数。(责任单位:学生处;配合部门:校团委、二级学院。责任人:学生处学生管理科负责人、校团委学生会干部指导老师)
七、规范自身行为。
1、全体学生应做好自我防护,保持个人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出门佩戴口罩。积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全体学生应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和部署,遵守国家和学校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国家、地方、学校的疫情防护工作,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2、全体学生应做好学习规划,坚持学习、读书,合理安排疫情期间学习和生活,坚持体育运动,每周锻炼时间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提高心理防控意识,增强心理调节能力;保持合理饮食,正常作息不要熬夜,加强营养,放松心情,以积极心态面对疫情变化,传递社会正能量。
3、防控疫情期间,要求全体学生自觉保持通讯畅通,积极配合学校学院和当地相关部门做好疫情排查统计工作,与班主任及辅导员老师保持密切联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4、全体学生干部、党员要认真履职,发现他人有发热咳嗽症状或疫情接触史的要及时向学院如实反映情况。组织、引导广大同学自觉遵守学校一切管理规定,并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八、加强疫情期间应急值守,实行院领导一线带班制度。二级学院每天安排一名学院领导和一名辅导员24小时在校值班。
九、疫情期间违规学生处理细则
1、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有隐瞒、谎报个人行程信息、居住地信息和身体异常状况,故意拖延迟迟不报告者,一经查实,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有参与制造恐慌、发布不实信息、传播散布谣言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性质、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3、有不服从疫情防控需要所采取的限制出入窜访、限制聚集活动等行为者,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4、未申请或未获批准而擅自提前返回学校者,给予警告处分或严重警告处分。
5、有不服从学校疫情防控需要所做的工作安排、教学安排、生活安排等其它情况者,视情节和后果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6、有不服从或不执行各级政府部门、社区、学校依法颁布的疫病防控命令、决定、规定,干扰疫情防控工作者,拒不执行居家隔离观察、居家医学观察指令,进入公共场所拒绝个人防护、消毒检疫、绝体温监测、疏散劝离等情况者,视性质、情节和后果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7、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其它行为者,视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8、有多项违纪违规行为者,按照违纪违规处分单项最高级别的加重一级处分。
9、对负有教育管理责任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的组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