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
在制定制度时,必须确保其可执行性,以确保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并达到预期的效果。这里给大家分享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方便大家写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时参考。
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全公司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司车辆管理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体驾驶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不开英雄车,不开疲劳车,不酒后驾车。因违章违规,造成刑事、行政、经济处罚或赔偿以及刷点、扣证、吊销执照等后果自负。
第三条要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保证车辆始终处于完好状态。驾驶车辆应按操作规程办事,爱护车辆,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第四条公用车辆是公司的资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占为已有,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公司的安排和调度。
第五条驾驶车辆必须有驾驶执照,不得无证驾驶。驾驶执照一年内不得上高速公路行驶。
第六条公司安全组全体成员必须自觉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活动,因公出差要办好请假手续,经所在部门领导签字后交安全组。
第七条公司为所有公用车辆办理保险,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及时索赔,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八条职工驾驶自备车辆,属于个人行为,一切责任自负,与单位无关。
第二章勘察车辆管理
第九条勘察车辆必须有专职驾驶员驾驶,专职驾驶员要有三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
第十条各部门派车必须提前填写派车单,注明时间、人员、方向、工程项目等内容,由车管员调度安排。
各项目组利用办事处车辆进行工程勘察,程序按第十条执行,相关费用由设计人员直接带回报销。
第十一条驾驶员要服从调度,出车前要全面检查车况,并搞好车辆清洁卫生,提前10分钟将车开到位,做好出车各项准备,按时出车。
第十二条驾驶员要与勘察人员加强协调合作,了解勘察计划,主动配合勘察工作,熟悉交通图,计划好行进路线和休息点。
第十三条驾驶员要利用设计人员勘察、开会等时机保养车辆或抓紧休息。
第十四条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与其他任何人驾驶,他人如提出驾驶车辆要求应婉言拒绝。
第十五条驾驶员要按时就寝不熬夜,为次日出车保持旺盛精力。出差期间不得饮酒,如发现驾驶员泡酒吧酗酒,按除名处理。
第十六条出差回杭州后,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内,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过夜,不得用于处理个人私事。
第十七条各部门对驾驶员行车安全、遵章守纪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奖惩建议。对表现突出的驾驶员,由办公室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三章公司配公用车辆管理
第十八条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给各部门、办事处和公司领导配备车辆,作为在市区的公务用车。北京、广西、上海等由公司统一管理的办事处车辆管理由各办事处负责,其他项目组办事处车辆由相关院负责。各部门主要领导、办事处主任和公司领导要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保证车辆安全。
第十九条各部门和公司领导配备车辆后,杭州市区临时用车公司不再保障。部门主要领导和公司领导是车辆安全第一责任人,但不能把车辆当作个人专车,因工作需要,有驾驶资格的职工也可使用,以提高车辆利用率。
第二十条各部门和公司领导配备的车辆不跑长途,活动范围在杭州市地区(建德、淳安除外),如跑长途必须由专职驾驶员开车。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可培养一名兼职驾驶员,培训费由公司支付,但必须签订协议,保证服务五年以上,否则将赔偿损失,按每服务一年扣减20%计算。根据需要,各部门也可自行聘用临时驾驶员,费用由各部门自理。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和公司领导配备的车辆,因公办事的油料费、停车费、过桥过路费可以报销。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和公司领导配备的车辆不得交无证人员驾驶,不得擅自外借他人(单位),由此造成后果由第一责任人负全责。如因生产经营关系需要,将部门和公司领导配备的车辆外借他人(单位),必须报分管领导同意,并报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四条公司领导和部门领导和设计骨干可以将车辆开回家过夜,但应交缴费用,收费标准为300元/月。出差期间,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内,由办公室调度。
第四章实习车辆管理
第二十五条公司正式员工工龄满10年(中层干部不含)通过考试,并取得C型以上机动车驾驶执照,其驾驶能力经办公室车管员确认后,可以使用公司车辆进行1个月的实习。
第二十六条凭驾驶执照到车管员处登记,按先后顺序排队(中层干部优先)。
第二十七条新驾驶员(兼描图员)使用公司车辆实习为1个月,主要利用双休日及下班后业余时间进行,上班时间车辆使用权归公司,双休日及下班后时间如因生产等问题发生矛盾,要优先保证生产需要。
第二十八条实习地域限于杭州地区(不含建德、淳安),实习期间的停车费、过桥过路费自理,不予报销;车辆由公司保责任险,油料由公司提供,并由公司负责正常的车辆维修保养,保证车辆处于适行状态。
第二十九条就单位和驾驶员的责任和驾车时限问题,个人要向公司写出保证书,承诺履行有关责任,否则公司不提供实习车辆。
第三十条实习驾驶员未经公司同意,一律不准将车借给他人使用。如擅自将车借给他人使用,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篇2
井下接送人是矿山往井下运送人员的主要通勤工具,为确保人员安全和车辆行驶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1、所有井下接送人车辆司机,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机动车辆驾驶证”。
2、严格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运输作业。
3、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规驾车。
4、严禁车辆“带病”运输。发现车辆存在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车辆车况安全良好。
5、所有井下车辆都必须安装和使用尾气净化装置,减少尾气对井下空气的污染。
6、驾驶室内按规定额定乘座人数乘座,严禁超员。
7、接送人员车辆在检身房外依次等待入井人员乘车,每趟车,出入井时,必须由跟班经理临时确定一名负责人,负责入井人员有序上车,人员上车完毕后负责关好车后门,方可通知驾驶员行驶,严禁超员。
7、因井下环境受限,车辆行驶速度最高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在通过交叉路口、拐弯、路况较差、照明较暗等地段时必须减速慢行,鸣号提醒。
8、井下行驶中遇见行人时,应在相距10米处停车避让,必须坚持“先过人,后行车”的原则;当车辆上下走道行驶中遇行人,应提前鸣号提醒行人靠边躲避。
9、下坡时要缓慢行驶,严禁空档滑行;在上、下坡时,要根据车载情况和坡度大小,选择合适的档位,严禁车辆在陡坡行驶中换档。
10、在车辆行驶中,两车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发生碰撞。
11、井下接送人车辆,除加油、维修可以离开,其它时间一律不准离开指定停车区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由主管副经理或主管车间主任批准同意。
12、所有车辆必须配备1个3公斤的干粉灭火器。
二、车辆检查制度
1、检查内容:制动、方向、发动机、轮胎、灯光、仪表、电气线路等部件情况。
2、检查规定:
(1)驾驶员应在开车前,对车辆安全性能例行检查,确定车辆安全可靠后,方可行驶。
(2)车辆驾驶员每旬对本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车况良好,并做好记录
(3)分公司主管设备副经理、主管车间主任每月应对所管辖范围的接送人员车辆不少于两次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记录。
(4)分公司安全科不定时对本单位的接送人员车辆进行安全运行情况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5)对检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停止运行。
(6)对违反运输规定和存在隐患问题不进行整改的,要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7)分公司安全科必须建立井下接送人车辆安全检查记录档案,每月将主管设备副经理、主管车间主任、安全科、驾驶员检查记录存档。
三、责任追究
1、发现车辆行驶超速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并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分公司要立即更换驾驶员。
2、发现车辆超载对跟班经理处罚300元,对跟车负责人处罚100元。
3、发现驾驶员酒后驾驶、车辆严重带病行驶,要立即责令停止行驶,并更换驾驶员;若造成事故,对驾驶员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事故责任追究。
4、根据安全检查规定要求,若发现存在监管不到位、检查不到位、无检查记录等情况,对相关负责人处罚500元。
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篇3
第一章公司概况
深圳市乔元星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二零零陆年四月廿四日,注册资金为50万元,经营范围是塑胶五金模具的技术开发、生产加工、销售、上门维修,化工原料、化工产品购销,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定代表人是谭富华,深圳市乔元星科技有限公司已购置1辆厢式货车,驾驶员1名:唐小燕。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细则
一、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谭小军,职务:经理主要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政府分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度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第二负责人胡佳,职务主管,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现场能力。
(三)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为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货物运输的流程图:
一、货物装载
(一)货物要堆码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二)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三)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严密,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二、货物运输
(一)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二)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三、货物卸载
(一)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二)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三)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四)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篇4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更好地服务老干部,确保老干部用车和安全,同时节约经费开支,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车辆指定专人分管。分管领导负责做好车辆的安全管理、安排使用、出车登记,协助做好故障维修以及与车辆相关的燃料费、桥路费的审核和老干部乘车费的汇总和收取等工作。
二、车辆主要用于服务老干部。老干部用车应当优先安排,其他单位和个人一般不准借用,确需借用必须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后,且先加油后用车。
三、燃料费按每百公里十公升计算,实行奖罚制度。严格按照派车单和行车里程予以核算,节约归己,超支自付,节约多少公升则奖励多少元现金。
四、小车修理必须先由司机向分管领导提出,并征得主要领导同意后方才进行修理。如遇突发性修理,可由司机临时处置,但应及时分别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修理情况。否则,将不予报销。
五、车辆借用。必须坚持“车随司机走,司机跟车跑”的原则,车辆一律不准交由他人驾驶,否则,取消司机驾驶该车资格,若发生责任事故,则由司机个人承担。
六、司机必须服从分管领导安排。未经安排而出车者,无论公事私事,一旦发现后则扣除司机当月出车补助的三分之一,且谁出问题谁负责。如果因管理不善而发生责任事故的,则有关领导要承担一定责任。另外,司机一定要保持通讯畅通,如在紧急情况时出现关机误事的,则扣除司机当月的通讯费。
七、强化司机安全责任意识,杜绝酒后开车,确保行车安全。车辆无特殊安排必须当日归库,若发现一次库外停放的则予以警告,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就扣除该车司机当月出车补助或年度奖。如果出现问题的,责任由司机个人承担。
八、加强学习,增强司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驾驶技术和维护保养水平,爱惜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卫生,确保老干部用车和安全。
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篇5
根据国家安全法令、规程和条例,为维护公司财产和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实现优质、安全、文明生产,促进企业生产发展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机构:
1、特种车辆部门主管为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2、特种车辆部门副主管为安全生产的具体组织者和指挥者,同事兼任特种车辆安全负责人。
二.特种车安全生产守则:
1、驾驶员必须执行国家《厂矿企业劳动安全条例》,做到安全生产,坚持预防为主,消除隐患,杜绝事故。
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个驾驶员都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本职岗位,作到文明生产。
3、对新操作驾驶员、实习驾驶员、临时顶岗驾驶员以及变换工种的驾驶员,都要进行安全教育,经车队队长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任何人不得无证驾驶一切特种车辆。驾驶员在厂外行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厂内行车时速5公里,轻声鸣喇叭。
每个驾驶员在生产过程中或在生产工作区域内发现有危及安全生产、财产安全和员工身体健康的现象,应及时向本单位的领导和所在班组的班组长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生产部报告。发现火警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报告消防队。
(火警电话:119)
三.特种车驾驶员个人安全防护规则:
1、凡在生产场所操作的驾驶员,必须穿戴好规定的劳保防护用品。
2、在生产场所操作特种车辆作业时必须穿工服,不准赤膊、赤脚、穿背心、短裤、拖鞋等。
3、进入有物体打击的场所,驾驶员均须戴安全帽。
4、工作时应严肃认真,思想集中,精心操作。严禁打闹、追跑、争斗、睡觉,不允许串岗、离岗。
5、禁止携带小孩进入特种车辆操作室和生产工作场地。
6、生产、工作前应有充分的睡眠和休息。饮酒后不准进入生产操作工作岗位。精神不正常者不准进入生产操作工作岗位。
7、发生人身事故后,应立即抢救,并立即向部门主管和生产部报告。一般事故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生产部;重大事故和多人事故应立即向主管经理报告。
四.叉车安全管理:
1.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政府机构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驾驶叉车,并严格遵守以下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区域道路情况。掌握维护叉车保养基本知识和技能,认真按规定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3.严禁带人行驶,严禁酒后驾驶;行驶途中不准饮食和闲谈;不准行驶途中接打电话。
4.车辆使用前,应严格检查,严禁带故障出车,不可强行通过有危险或潜在危险的路段。
5.操作规程:
1).叉车作业前后,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
2).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
3).检查灯光、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4).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5).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6).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防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7).液压(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制动液压(气压)表必须达到安全方可起步。
8).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
9).起步必须缓慢平稳起步。
10).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400mm,门架须后倾。
11).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阻物刮碰。载物行驶时,货叉不准升得太高,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篇6
机动车辆(主要有铲车、农用车等)是矿山主要装运工具,为确保安全行驶,规范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1、所有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厂内机动车辆操作证”。
2、严格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运输作业。
3、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规驾车。
4、严禁车辆“带病”运输。发现车辆存在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车辆车况安全良好。
5、所有井下车辆都必须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减少尾气对井下空气的污染。(安装普通“水箱型”净化装置)
6、运输矿碴时,不准超出马槽高度的20厘米。
7、除驾驶室按规定乘座人员外,车辆的其它部位一律不准乘坐人员。
8、井下车辆行驶速度最高不得超过20公里每小时,在通过交叉路口、拐弯、路况较差、照明较暗等地段时应减速慢行。
9、井下行驶中遇见行人时,应在相距10米处停车避让,必须坚持“先过人,后行车”的原则。
10、下坡时要缓慢行驶,严禁空档滑行;在上、下坡时,要根据车载情况和坡度大小,选择合适的档位,严禁车辆在陡坡行驶中换档。
11、在车辆行驶中,两车之间应保持5米的间距,以防发生碰撞。
12、在料场、溜井口、镑房等车辆密集场所,应按秩序行驶,以防车辆拥挤发生事故。
13、车辆驾驶员要对本车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车况良好。
14、所有车辆必须配备1个3公斤的干粉灭火器。
二、车辆检查制度
1、检查内容:方向、刹车、灯光、轮胎、发动机、仪表等其它部件和持证情况。
2、检查规定:
⑴驾驶员应在每日上班开车前、班中、班后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⑵分公司车间主管车辆的队长或硐长,对本队的所有车辆每旬应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⑶分公司安全科每月应对本单位的车辆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⑷当班安全员要对本班车辆驾驶员持证情况和尾气净化装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⑸对检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停止运输作业。
⑹对违反运输规定和存在隐患问题不进行整改的,要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