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精简
制度明确了相关人员不得做的事情,以及违背了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管理制度精简怎么写才规范?下面给大家分享管理制度精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管理制度精简篇1
关于加强珠海市文化馆场馆管理制度的公告
珠海市文化馆自20__年实行免费开放以来,各功能室面向广大市民和各文化团队实行预约使用,受到群众热烈欢迎和积极配合,为加强管理,完善,针对目前预约团队多和场地数量少的实际情况,请预约团队严格按照相应场地(教室)规章制度预约和使用,遵守教室内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设施设备,保持环境卫生。
请各团队根据人数预约使用场地(教室),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三次(含)以上人数未达到预约数量的,经核实该团队将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预约资格,一年内不受理其预约申请。
本公告自20__年10月01日起正式实施。
特此公告。
珠海市文化馆
20__年09月30日
管理制度精简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班级管理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对班级有效,所有班级成员(包括班主任)都必须遵守。
第二章班级管理办法
第三条:班级管理采用量化管理方法,量化管理基础分为50分。
a:扣分内容
(一)学习纪律
1.早上7点钟进教室,服从老师或课代表安排。违者扣1分。
2.早自习前将当天要交的作业放在课桌上,由组长统一收取。缺交一次扣一分,并向班主任说明情况。
3.作业独立完成,禁止抄袭,违者扣1分,超过3次通报家长。
4.上课、自习无故迟到整学期不超过2次,每迟到一次扣2分,有特殊情况先向老师说明。
5.预备铃响时做好“课堂三有(书、练习本、笔)”,上课音乐一响即保持绝对安静,违者扣1分。
6.上课时不得说话、打瞌睡,不做与当堂课无关的事,未经老师同意时不得离开座位去专柜取学习资料,一次扣0.5分。
7.课堂被老师点名批评者,扣2分,并写400字检讨。
8.晚自修时说话者,扣2分,经提醒一次仍然说话写600字检讨,累计3份通知家长。
9.晚自修中途不得接水、上厕所、到专柜取资料、无故离开教室,违者扣1分,老师同意不扣分。
10.禁止将手机带到教学区域,违者按校规处理(没收、学期末家长领回)并扣2分,开一份违纪单。
11.诚信考试,考试作弊者扣5分,写1000字检查。
12.禁止将大型球类(如排球、足球等)带到教室,违者扣1分。
(二)清洁卫生
13.每人负责自己座位周围的纸屑、脏物,离开教室时,无垃圾遗留,违者扣0.5分。
14.值日生在早上6:50、下午4:30到6点、晚自习后按时按要求高质量完成打扫工作,检查项目扣分的,负责该项目的同学扣1分。
15.周五下午离校前按要求完成值日工作,违者扣2分,如有特殊情况,先向卫生组长请假,坐班车同学应提前完成值日工作。
16.打扫卫生脱逃者每次扣2分。
(三)礼仪风貌
17.同学之间和睦相处,互帮互助,发生矛盾应自我省察,不以暴力解决问题,违者扣5分,并写500字检查。
18.文明用语,不说脏话、不叫别人侮辱性绰号,违者扣1分。
19.课间不追逐打闹,不大声喧哗。违者扣1分。
20.注意仪表整洁、佩戴好团徽,违者扣1分。
21.爱护电子白板、教鞭、电脑、饮水机、门窗等班级公共财物,不小心损坏公物者,如主动承认并赔偿,不予追究,若有意损坏公物而且不诚实甚至抵赖的照价赔偿并扣3分。
22.每人负责桌椅的维护,不得乱画乱刻或有其他损坏,违者按有意损坏公物论处,扣1分。
23.食堂就餐后清理桌面,带走食物残渣,违者扣1分
(四)体育锻炼
24.认真上好体育课,违纪者(如课前集合不认真、无故逃课、不按老师要求训练,活动期间到教室学习等)扣2分
25.认真做好眼保健操、广播操,做操不认真者每次扣1分
(五)寝室
26.在规定时间内就寝,熄灯后不得说话、玩手机,违者扣1分。
27.晚自修后不无故串寝、未经他人允许,不随意拿别人物品,违者扣1分。
28.早上迟起床者每次扣1分。
29.认真完成所承担的卫生工作,因个人责任心不强导致寝室扣分的,每次扣1分
30.不得在寝室里做任何有违中学生道德规范的事,违者扣2分。
(六)班团干部
31.学习组长及时收作业,卫生组长负责卫生管理,纪律组长监督各组纪律,表现突出者奖励1分,若有不尽责的扣1分,三次不改的撤销其组长职务。课代表工作主动积极,受到任课老师表扬的,每次加1分,工作拖拉、被动,被任课老师批评的每次扣1分,超过三次撤销其职务。
32.班团干部应起带头作用,做好本职工作,并积极参与班级事务管理,工作负责且能力突出的奖励1分,若因班团干部工作不尽责导致班级扣分及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3次发现不能很好管理事务撤销其职务
b:加分内容
33.为班级在学校赢得荣誉的,加2分,为学校赢得集体荣誉的,加6分。
34.做有益于班级、学校、社会的事,由立法委员会集体讨论,视情况加分,为班级着想并作出贡献的,视情况加0.5-3分。
35.参加省市校各种竞赛并获奖的,视情况加6、4、2分
36.期中、期末考试总分居年级前10名加3分,11-60名加2分,61-100名加1分,单科成绩突出者,视情况加1-2分。
37.上课积极发言、演讲出色,被老师公开表扬的每次加1分。
38.小组成员每次认真负责出一期黑板报加0.5分,在学校评比中获得第一名的该期编写人员每人加1分。
39.在思想和学习上有明显进步(年级进步20名以上)的加1分
40.主动帮老师做事情、关心同学的,视情况加0.5-1分。
41.积极向老师提问、被任课老师肯定、表扬的加1分,追着老师提问甚至把老师问怕的同学加2分。
42.班委、课代表、值周组长在期末述职评审通过的,各加2分。
43.连续三天满分寝室每位加0.5分,连续一周满分寝室每位加1分。连续2周以上满分寝室每位加2分。
44.班级值日连续一周满分,负责相应项目的同学加0.5分
说明:量化管理的记分、统分工作由纪律委员和各组纪律组长负责组织进行,相关班委负责检查、执行。基准分为50分,到学期末低于45分的同学不能参加各项评优,期末积分前三名的同学获得班级文明之星称号、受到奖励,每人家长会收到贺信。
(七)老师
45.老师铃响后两分钟内未下课算拖堂,每次扣2分,并上台表演,能坚持做到不拖课的加2分
46.不能侮辱学生,发现者扣2分,并罚做其它科目题目
47.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扣5分取消期末班级评选资格。
48.积极负责,耐心指导学生学业并给予鼓励的加2分。
49.能明显提高学生学业成绩的加5分。
50每学期末对任课老师进行评选,排名前三的,受到班级奖励。
(八)四大组量化考核
1.基础分50分,从学习、纪律、卫生三个方面竞争。积分结果每周在班级博客上公示。
2.期中期末考试各科全组平均分第一的加3分,第二的加1分。
3.个人因学习、纪律、卫生加分的,该同学所在的组也相应加分;个人因学习、纪律、卫生扣分的,该同学所在的组也相应扣分。
4.没有最差,只有更好。每个月积分第一的大组有奖励。
第三章附则
第四条:本条例修改权属于班级大会,班级同学如有不满可提出修改,一旦宣布,严格执行。
第五条: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属于班级立法委员会。
第六条:本条例从宣布之日起执行。
注意事项:
1、班规由班委执行。
2、课代表每天向学习委员汇报做作业收交情况、学习委员反馈给纪律委员
3、劳动委员负责检查班级卫生,反馈给纪律委员。
4、纪律委员每周向班级汇报班规执行情况和积分情况。
管理制度精简篇3
启源传媒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1.须提前制定好学期课程教学计划,充分做好课前准备工作,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工作,不得随意更改教学内容。
2.上、下班严格执行签到制度,至少提前5~10分钟到岗,迟到1小时按旷工处理,下课时间可以根据课堂情况进行适当调节,但是提前下课不得超过30分钟。
3.不得化浓妆,穿拖鞋,不得饮酒,要着装整洁,精神饱满,仪表端正。
4.不得在教学区域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要保持教学区域环境卫生,。5.不得擅自旷工或者离岗,因故不能到岗时(出差,生病,事假等),需提前请假,不得私自请人代课。请假或调课经过准许后要协助安排课程调动。未经批准或手续不全者擅自离开教学岗位,按旷工处理。
6.教学和工作过程中出现问题时,要及时与校方反映沟通。
7.不得打骂学生,要文明用语,对待学生要严谨认真,因材施教。
8.不得在课堂上吸烟、接听电话以及做与上课无关的事。
9.课前点名,学生上课迟到达15分钟,须告知教务联系家长,不得隐瞒包庇。
10.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参加外出活动及组织学生参加其他教育机构的宣传讲座。
该制度适用于启源所有工作人员,最终解释权归启源传媒培训学校所有。
管理制度精简篇4
一、认真执行“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和“安全、卫生、经济、有效”的防治原则,全面做好仓储各项管理工作,确保储粮安全。
二、以清洁卫生为基础,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四无粮仓”活动,不断提高“四无”质量,每季由保管科组织“四无粮仓”自查,春秋两季由公司组织全面的储粮安全普查。在这基础上进行鉴定、总结、评比。
三、严格执行粮情检查制度,对库内储存粮食的水份、粮温、虫害等情况应了如指掌,遇到风雨和汛期要随时突击检查。
四、粮情检查要结合卫生清洁、安全防火、安全保卫、仓房牢固程度,以及防潮、防漏、隔热等,坚持做到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查必彻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要以各仓为单位建立粮情记录簿、分仓账,要按品种、批次,逐项做好粮情记录,每次进出库要按品种、数量及包装物收支情况,反映到分仓账上。
六、严格熏蒸杀虫审批制度,加强科学保粮,减少熏蒸次数,努力提高杀虫效果。熏蒸杀虫前必须整仓检查粮情和虫情,按检查结果,根据虫种、虫害密度、粮温、粮食数量、体积等,准确计算使用用药量。
七、各仓要设臵防鼠设施,做好防鼠工作堵塞鼠洞,仓库周
围不准堆放杂物,要经常清扫地脚粮,使老鼠无处隐藏和觅食。
八、推行科学保管方法,提高粮食保管质量。对储存的粮食采取机械通风、自然通风、低剂量保管相结合的科学保粮方法,做到既保证储粮的安全,又节省人力与费用,更好地提高储备粮质量和企业经济效益。
管理制度精简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条公司上班时间为8:30—12:00,13:00—17:30(可分为夏季、冬季作息时间)。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条公司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6天工作周制度。
第四条由于公司工作性质为连续作业和受季节影响的岗位。按标准工作日换算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五条遵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
第四章:考勤范围
第六条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条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考勤办法
第八条公司实行视频考勤制度,员工每天上下班必须视频登记。
第九条员工忘记视频打卡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第十条:考勤设置种类:
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无故缺勤。
4、请假(销假)
①请假
A、集团公司机关及所属企业规定的假期包括病假、事假。
B、请假程序:请假员工要填写请假条(到公司行政部领取统一假条),注明原因、请假天数,各部门经理签字后方可休息,假条存放在考勤员处,作为日后发放工资的依据。
C、批准权限:一般管理人员请假3天以内由直接上级批准,3天以上报本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请假需总经理批准方可休息。
D、病假:持县、市级医院证明,员工可请病假;员工因受伤或遵医嘱休息,方可休病假。
E、事假:因私事须请事假的,须本人先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可享受事假。
②销假程序:
A、在假期内返回工作岗位的,需及时到考勤员处销假,如不能及时销假的,在假期内的按缺勤处理;假期已满的按旷工处理;
B、如在假期结束后不能及时返岗的应及时和考勤员及主管领导联系申请续假,带返岗后及时补办续假证明并报于考勤员。
5、出差,因公司派遣出差的要出差前报备。
6、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7、调休,调休要提交调休申请。
第六章:考勤统计与绩效
第十一条公司考勤工作由部门负责人全权负责。
第十二条每月____日—____日,为一个考勤周期。
第十三条各部门需于每月____号之前上报考勤。包括考勤统计表,电子考勤记录单。
第十四条考勤与绩效工资挂钩:
1、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的均按迟到、早退处理;
2、迟到、早退每次扣除日工资的50元;
3、因公外出、请假经部门经理书面证明除外。
4、旷工:
①未经请假、假满未续假、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未到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②员工旷工除不发薪资、津贴外,按每旷工一天按照_______处罚。
③当月旷工5天,全年旷工累计7天,予以劝退。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会同人力资源部执行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管理制度精简篇6
为了加强急救车管理,确保急救用物完好率100%,统一制定急救车管理规范如下:
1、急救车用物包括常用物品及药品,所有用物保证质量、功能齐全,处于应急状态。
2、常用物品包括:输液、输血、静脉注射所用物品;吸痰所需物品;吸氧所需物品;急救包;吸引器及所需配件,监护电极片;血压计,听诊器,手电筒,配电盘,手套等。
3、常用药品:各病区根据专科要求及急救特点备急救药品,药品放置以规范并方便急救使用为原则。每种急救药盒内的药品应按使用有效期排列从左至右由远至近,先用最右边,补充时置于最左边(左进右出)。
4、根据本病区急救车结构制定:急救车平面图、急救药品应知应会、急救药品一览表。
5、急救车管理做到“五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6、急救车上不得放置任何杂物,保持清洁、无尘、用物齐全、规范。
7、“急救车管理制度”、“急救药品、物品最近效期登记表”附于急救物品交接本首页,护理人员必须人人熟悉。
8、各班依照急救车一览表进行交接并规范填写交接登记本,责任人每周检查急救物品两次并进行登记签名,护士长每周检查急救物品一次,红笔签名。(封车管理者见第九条)
9、急救车封车管理:各病区根据急救车使用频率选择是否实行封车管理,如果实行封车管理须做到:
(1)封车前双人检查,物品和药品的有效期至少在一个月以上,并在封条上注明封车起止日期和检查者(2人)。
(2)必须全封,封车时间为一个月。
(3)急救或检查时方可打开急救车,一旦打开必须按上述要求重新检查后再封车。
(4)急救车使用后实行谁使用谁负责,必须在本班内及时整理、补充完整,重新封车,并在急救药品物品登记本上记录(时间使用后补充完整已封车)。
(5)护士长做到周周检查,红笔签名。责任人每周检查登记(填写方式为:日期急救药品物品完好封条状态签名)。护士长、责任人每月全面检查急救车一次,进行登记签名,登记时间必须与封条时间一致。
(6)班班交接检查急救车封条情况并登记签名。
管理制度精简篇7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公司简介(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投资者、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即可)
第3条公司机构(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即可)
第4条
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有限公司;员工是指×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7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
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
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
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7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20__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深圳户口的员工,男性连续工龄满25年、女性连续工龄满20年,且在本公司连续工龄满5年的,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24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____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条
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6条
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7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8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女职工在符合____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9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30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31条
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公司依本规定第21条和第23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23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依本规定第23条(1)、(3)、(4)项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和工资性的补贴、津贴。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32条
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33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第34条
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6条
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7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
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3)、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假: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深圳户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为3至24个月:
(1)、实际工作年限20__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20__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20__年以下的为9个月;20__年以上20__年以下的为12个月;20__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劳务工(非深圳户口员工)的医疗期为15日至90日:不满一年的,为累计15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长不超过90日。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9条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40条
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41条
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0.92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6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42条
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43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44条
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45条
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46条
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7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48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9条
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50条
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
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51条
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52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53条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54条
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公司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55条
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56条
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条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58条
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法律、法规、
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9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60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61条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八章奖励与惩罚
第62条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63条
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64条
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65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
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66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7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4)、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5)、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6)、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7)、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8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9条
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第九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70条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71条
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72条
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第73条
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74条
任何员工不得刺探、过问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75条
严格遵守公司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76条
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77条
员工发现公司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78条
员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或其他东西,按规定移交给公司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79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保密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保密协议》的规定。
第80条
未经公司同意,员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
第81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员工从离开公司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企业内任职,公司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
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企业的具体范围、
竞业限制期、竞业限制补偿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
3年,竞业限制补偿费按年计算为员工离开公司前一年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二。
第十章宿舍与食堂管理
第82条
宿舍内严禁私接电源和使用电炉、煤油炉;
第83条
保持宿舍清洁卫生,不得乱丢果皮杂物,不得乱倒饭菜,不得往楼下倒水、抛物。
第84条
未经宿舍管理人员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床位,不准留宿外人。
第85条
上班前要自觉关灯、关风扇,用水后要自觉关水龙头。
第86条
晚上12时前必须回到宿舍休息,并且12时准时熄灯。
不准在宿舍喝酒、吵架、打架、赌博;严禁异性同宿。
第88条
伙房作业人员必须讲究卫生,衣着整洁,不随地吐痰,经常清洁伙房地面、墙壁、炊具、餐具,将米、肉、菜认真清洗干净。
第89条、
伙房作业人员盛饭盛菜必须一视同仁,凭卡供应,尽量公平均匀。
第90条
凭公司饭卡用餐,非本公司员工,非经公司领导特别批准,一律不准在公司食堂用餐。
第91条
遵守秩序,文明就餐,自觉排队,不得插队拥挤,不得吵闹喧哗。
严禁非伙房人员擅自进入伙房打饭、盛菜。
必须在食堂内用餐,不得将饭菜端出食堂以外地方用餐;
第94条
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不得故意损坏餐桌、炊具、餐具,不随地吐痰,不乱倒饭菜。
第95条
严禁在伙房、食堂内吸烟、喝酒、嬉戏、吵架、打架。
第十一章附则
第96条
本规章制度是与员工劳动合同相配套的补充规定,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97条
本规章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98条
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
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99条、
本规章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和审议通过,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且已向全体员工公布。
全体员工阅读后签名,并以此作为已向员工公示的证明。
管理制度精简篇8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幼儿饮用水卫生,保障幼儿的饮水安全,依据《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1、幼儿园设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员。
2、每天为幼儿准备充足的开水,做到冬暖夏凉。
3、管理员每天为各班准备足量的开水,并注意适温。
4、保温桶必须每天清洗消毒。
5、幼儿喝水的水杯一人一杯,每天洗净消毒。工作人员不使用幼儿水杯。
6、提供幼儿饮水空间,保证幼儿自由饮水。指导幼儿科学的饮水方法,养成幼儿良好的饮水习惯。
7、幼儿园对饮水设施定时进行维护,保证饮水设施的正常使用,密切关注教师、幼儿饮用水安全。
8、园长和班主任为饮用水安全责任人。
管理制度精简篇9
第一条
会议室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公司会议室包括大会议室、小会议室。
第二条
各部门根据工作的需要确定相应的会议,提前一天到办公室申请使用会议室,并登记。
第三条
会议室内的.设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如麦克风、音响、空调等,办公室负责设备调试。
第四条
会议期间损坏设备,须由相关部门或当事人按原价赔偿;
第五条
会议必须要有纪录,重要会议必须会签确认。
第六条
做好会议的贯彻执行工作,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
第七条
公司重要会议、年度总结大会等,不得无故缺席、迟到,不能到会者,需提前向分管副总、总经理请假。
第八条
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将手机设置在无声或振动状态下。
第九条
开会人员应注意保持会议室卫生清洁,会后打扫卫生,关好门窗、空调,整理好会场后,方可离开。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管理制度精简篇10
保密制度是指国家保密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所要求人们共同遵守的保密规则或行为规范。
一、阅读、传达国家秘密文件都有哪些保密要求
(1)阅读、传达国家秘密文件、资料,要严格限制在规定的范围内,不得擅自扩大范围;
(2)阅读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务必在办公室或阅文室等有保密保障的场所进行;
(3)阅读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进行登记,不得由阅件人直接传给他人;
(4)不得擅自存留传阅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
(5)传达国家秘密文件时,不得使用无线话筒等无保密保障的设备;
(6)听传达的人员应当遵守保密纪律,需要录音、录像的,应当经过批准。
二、特殊场所、部位保密制度是什么
____特殊场所部位主要是指军事禁区和不对外开放的其他涉密场所和部位。军事禁区的保密措施,在1990年2月23日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透过的《军事设施保护法》及其配套法规中,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其他场所部位的保密措施,则由其主管机关制定或与有关的____部门共同商定。由于军事禁区和其他涉密场所、部位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划定的,因而其对外开放及扩大开放范围,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三、哪些部门、部位就应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日常业务工作中产生、传递、使用和管理绝密级或较多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的内设机构,应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机关、单位内部集中制作、存储、保管国家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以及涉及国家秘密较多的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办公场所,应确定为要害部位。
四、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具体保密要求有哪些
贴合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条件的机关、单位应按照必须的原则和程序确定要害部门、部位;
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具体的保密要求有以下几方面:
(1)由机关、单位主管____的领导人负责,定期研究和布置____;
(2)建立机关、单位____制,与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主要负责人及所属工作人员签订保密职责书,将____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
(3)对在要害部门、部位工作的人员,务必坚持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培训,并进行涉密资格审查,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4)结合部门、部位的实际,制定严格的保密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
(5)定期检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管理和保密技术防范状况,解决存在的问题,组织查处泄密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