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培训管理制度
制度指的是规定或操作方式,这些规定或操作方式调节着个人在社会中的行为模式,形成了特定的社会结构。简单的培训管理制度怎样写才正确?接下来给大家整理简单的培训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简单的培训管理制度篇1
一、培训目的
公司每年投入适当的资金和人力开展培训,目的是规范公司的工作流程和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为了配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升员工素质并促进员工对企业文化的认同,促使员工掌握必要的知识和技能,提高企业、部门和员工绩效,特制定《C公司培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作为本公司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项培训的计划、实施、督导、考评及建议等,均依据本制度。
三、权责划分
1.人力资源部门权责
(1)制定、修改公司培训制度。
(2)拟订、呈送公司培训计划。
(3)收集整理各种培训信息并及时发布。
(4)联系、组织或协助完成公司各项培训计划的实施。
(5)检查、评估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
(6)与财务部门配合,管理培训费用。
(7)组建和管理公司内部培训师队伍。
(8)负责各项培训的记录和归档工作。
(9)与各部门配合,考察培训效果。
(10)制定公司人力开始方案。
2.各部门权责
(1)呈报部门培训计划。
(2)制定部门培训大纲。
(3)收集并提供专业培训信息。
(4)促进培训的实施和注重效果反馈。
(5)确定部门内部培训师人选。
四、培训管理
1.总则
(1)凡本公司员工,均有接受相关培训的权利与义务。
(2)培训计划应当接受企业发展战略指导,根据员工岗位职责并结合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确定。
(3)公司培训制度的订立,培训计划的制订和修改,培训费用的预算、审查与汇总呈报,以及培训过程的记录和归档等相关事宜,以人力资源部为主要权责单位,各相关部门负责提出建议,并予以配合执行。
(4)公司培训的实施、效果反馈及评价考核等工作以人力资源部为主要权责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同时负责督导全公司的培训执行情况,各部门应给予配合。
2.培训计划的制订
(1)结合公司整体战略目标及发展计划,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员工培训需求,以及公司的培训政策、经费预算等,于每年年初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并呈报公司领导层审核。
(2)各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业务发展的需要,确定部门培训需求,制订部门培训计划,并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由其统筹规划。
(3)人力资源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解年度培训计划,制订季度
培训计划;与相关部门配合,编制培训课程清单并呈报公司领导层。
3.培训对象、内容和方式
(1)新员工入职培训。新员工入职培训是针对公司所有新进人员的培训,目的是帮助他们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顺利进入工作状态。培训形式以期性的内部方式为主。培训内容分为常规类和专业技术类两项,具体内容可以根据任职岗位的不同选择。
(2)实习生导师制岗位培训。实习生导师制岗位培训是针对公司招收录用的应届毕业生进行的培训,目的是使他们按照任职岗位的要求,尽快熟悉业务内容和工作流程。培训以师傅带徒弟的固定导师制形式为主。培训内容包括思想素质的培训、企业文化的教育、专业知识的传授和专门技能的训练等。
(3)全体员工内部培训。全体员工内部培训是指依靠公司培训师的力量,最大限度地利用公司内部资源,加强内部沟通与交流,形成相互支持帮助的学习氛围。培训形式以公司内部讲座、讨论会、交流会为主。培训内容涉及公司的技术、市场、管理等多个方面。
(4)全体员工外部培训。全体员工外部培训是依靠外部专家的力量,促使员工掌握在本职工作上应当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技巧,以幸工作的完成质量,提高工作效率,进而改善部门和公司的业绩。培训形式包括听外部公司课、参加外部交流研讨会或请外部讲师到公司授课等。
4.培训的管理
(1)费用管理。由财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培训计划对培训经费作统一预算,并依据实际实施情况定期调整。人力资源部门统一负责公司所有的培训开支,对培训费用进行审核;同时应当每6个月做一次培训投资分析并呈报公司领导层。培训费用的审批权限限制在部门经理以及经理以上人员。所有培训费用的报销均须提供完整的《人员培训审批表》作为报销凭证的附件。
(2)出勤管理。所有培训一经报名确认,受训人员应提前做好准备,除特殊情况外,应准时参加。凡在公司内部举行的培训,参加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规范;由专人负责记录,填写《内部培训考勤表》,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参考资料。
(3)培训评估。人力资源部门和相关部门负责包括对内部培训的课程内容、准备情况、讲授技巧和对外部培训专家的课程内容、效果等的评估。对受训人员的评估包括出勤情况和培训反馈等。
(4)记录及总结。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并定期呈报。
简单的培训管理制度篇2
一、指导思想:
根据我校实际,从学校教学工作的实际出发,深化课改,探求高效优质课堂,以进一步增强校本培训工作的实效性,提高全体教师的专业理论水平和教学实践能力。
二、培训目标
面向全体教师,以师德培训为首,以教学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以青年教师培训的业务培训为重点,以打造一支思想素质优良、教学技能过硬的适应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发展要求的、推动我校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的师资队伍。具体目标包括:
1.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师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学生观、价值观、质量观。
2.进一步优化自身的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面,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教师的专业化成长。
3.进一步提升掌握电脑软件的使用方法和教学辅助技能,以适应新形势下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4.进一步提高学习意识与习惯,总结推广教学教育经验,探索教育教学规律,从而形成自身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5.进一步深化课改,提高新课程理念及与课程实施相对接的课程开发能力。
三、培训内容与形式
1、培训内容: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及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各校教师都要按要求参加培训。本学年的培训内容包括师德培训、现代教育理论培训、现代教育技术与信息技术应用培训、教学基本功及课堂教学技能培训、新课程等。
2、培训形式:
学校层面:以专题培训讲座、集体交流讨论、实践活动等为主要形式。
教研组层面:以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堂教学教研活动、教学研讨交流活动等形式为主。
个人层面:新老教师间师徒结对、青年教师读书活动、以及个人的自我研修、教学反思等为主要形式。
四、培训措施
1.成立校本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校本培训工作的管理。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成立由z任组长,教研组长等参与的校本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各项校本培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2、认真落实校本培训工作相关制度。
(1)校本培训记载制度。校本培训活动组织者要及时做好校本培训情况记载,包括:参训教师、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培训时间、授课教师、培训结果、教师发言、交流反馈等情况,作为教师培训考核的第一依据。
(2)校本培训的资料整理制度。组织者要重视培训过程资料的积累,包括:文件、制度、计划、总结、培训讲稿、培训活动情况记载、考勤登记、教师个人培训档案的建立等等。
(3)校本培训的考核的&39;考核制度。在校本培训的考核中,把教师平时的学习笔记、听课记录、学习体会、研究论文等材料和教师参加培训的考勤情况,作为教师考核并获得校本培训学分的重要依据。
(4)校本培训的奖惩制度。对于积极参加校本培训,在校本培训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教师,学校给予适当的奖励。对不认真参加校本培训活动,一学年未能获得继续教育规定学分的教师,不得晋职、评先,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级。
(5)校本培训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教师业务培训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袋,将教师的参加继续学习的获奖证书及学历进修证明复印件、教学教研工作手册等整理归档,使教师们能清楚地看到自己的继续教育学习过程与成果。
简单的培训管理制度篇3
为加强和规范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上级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及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2、所有在岗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3、教育培训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消防法规、消防知识和灭火逃生能力、岗位操作规程等。
4、新职工要进行岗前教育培训,掌握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基本知识、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应急救援,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演练及防范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内容。
5、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教育不能一劳永逸,必须经常不断地进行。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已经掌握了的知识、技能,如果不经常使用,可能会逐渐淡忘;随着生产技术进步,生产状况变化,有新的安全知识,技能需要掌握;已经建立起来的对事故预防工作的深厚兴趣,随着时间的推移会逐渐淡漠;在生产任务紧急情况下,已经树立起来的“安全第一”思想可能发生动摇,安全态度会发生变化。因此,必须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简单的培训管理制度篇4
第一条目的
为提高本公司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充实其业务知识与技能,以增进工作质量及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在职员工培训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所属从业人员的在职教育培训及其有关作业事项均依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工作权责划分
1.教育培训部
(1)全公司共同性培训课程的举办。
(2)全公司年度、月份培训课程的拟定、呈报。
(3)制定及修改培训制度。
(4)全公司在职教育培训实施成果及改善对策呈报。
(5)共同性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6)培训计划的审议。
(7)培训实施情况的督导、追踪、考核。
(8)外聘讲师对公司的全体在职员工进行教育培训,每季举办一次。
(9)全公司派外培训人员的审核与办理。
(10)派外受训人员所携书籍、资料与书面报告的管理,
管理制度《公司在职员工培训制度》。
(11)其他有关人才发展方案的研拟与执行。
(12)各项培训计划费用预算的拟定。
2.各部门
(1)全年度培训计划汇总呈报。
(2)专业培训规范制定及修改,讲师或助教人选的推荐。
(3)内部专业培训课程的举办及成果汇报。
(4)专业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5)受训员训练结束后的督导与追踪,以确保训练成果。
第四条培训规范的制定
1.教育培训部应召集各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从业人员在职教育训练规范》,提供培训实施的依据,其内容包括:
(1)各部门的工作职务分类。
(2)各职务的培训课程及时数。
(3)各培训课程的教材大纲。
2.各部门组织机能变动或引进新技术使生产条件等发生变化时,教育培训部应立即配合实际需要修改培训规范。
第五条培训计划的拟订
1.各部门依培训规范及配合实际需要,拟订《在职培训计划表》,送教育培训部审核,作为培训实施之依据。
2.教育培训部应就各部所提出的培训计划汇编《年度培训计划汇总表》,呈报人力资源部核签。
3.各项培训课程主办单位应于一定时期内,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报核准后,通知有关部门及人员。
4.临时性的培训课程,亦需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核后实施。
第六条培训的实施
1.培训主办部门应依《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按期实施并负责该项训练之全盘事宜,如训练场地安排、教材分发、教具借调,通知讲师及受训单位等。
2.如有补充教材,讲师应于开课前一周将讲义原稿送教育培训部统一印刷,以便上课时发给学员。
简单的培训管理制度篇5
1目的
为确保从业人员上岗所必备的安全能力,确保从业人员培训教育能满足公司安全标准化体系运行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辽宁金地阳陶瓷有限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3职责
3.1新员工入厂教育分工负责
1)一级安全教育,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实施。
2)二级安全教育,由车间的安全员或车间经理负责实施。
3)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实施。
3.2日常安全教育,由安委办提出,各车间、部门组织实施。
3.3特种作业教育,由安委办负责跟进培训及取证和日常检查工作,杜绝无证上岗。4管理程序
4.1入司安全教育
1)凡新招聘的员工、外单位和学校来公司培训、实习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公司、车间或部门、班组)安全教育,新招聘员工一级安全教育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协调组织。
2)公司级(一级)安全教育内容为: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和规定,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基本的安全知识,重大事故案例,本公司生产概况、特点,入厂后的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场所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以及厂规厂纪等。
3)车间或部门级(二级)安全教育内容为:经公司级安委办教育考试合格后,持《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登记表》到车间或部室,由车间安全员或部门负责人进行教育,内容有:本部门的工艺流程及生产特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应急措施、安全装置、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等。教育考试合格后签字。
4)班组教育(三级)经公司、车间或部门两级教育后,由班组安全员或班组长进行教
育并签字。教育内容:生产特点、岗位操作规程,岗位事故案例及预防灾害事故措施,安全装置及器具,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方法,工艺流程及生产设备设施等。教育后签字。
5)外来培训和实习人员,由人事行政部组织安全教育,经安全基本知识教育后才能上岗位培训或实习。
6)临时参观人员由安委办进行-般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后,按规定穿戴好劳护用品方可进入车间、部门参观学习。
7)外单位来我公司参加工程项目施工,由职能部门组织,由所在部门进行安全基本知识、公司和车间安全生产特点的教育后,由职能部门到安委办办理手续,并签订安全协议,才能进行项目现场施工。
4.2日常教育
1)各级领导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理念、安全技术和组织纪律性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使员工自觉地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确保生产安全。
2)安委办负责编制全年的安全教育计划,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各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
3)车间大、中修或重点装置检修时,车间经理或车间安全员应进行检修前、检修中和开车前专门的安全教育,确保检修安全。
5)对重大危险作业,作业前施工部门和安全员必须按预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对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前安全教育,否则不能作业。
4.3特殊教育和五新教育
1)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起重、厂内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由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对特种作业人员,设备部应每年组织培训-次,以专业工种的安全技术和灾害性事故案例分析为主要内容进行教育,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3)安委办和用人部门,对各类特种作业的上岗证要进行经常检查,以杜绝无证上岗现象。
4)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在投产前,安委办和生产技术部要根据新的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安全培训教育。操作人员须经考核(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4复工教育和调岗位教育
1)凡因病、工伤、脱岗等离岗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各类人员,复工前要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
①仍回原班组的,由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②回原车间并重新安排的,由调入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③跨部门安排工作由调入部门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
2)调岗教育
①车间、部门内进行调动,由调入班组进行三级教育。
②跨部门调动工作由调入部门进行了二、三级安全教育。
③各车间要建立调岗安全教育台帐,并报安委办备案。
4.5现场教育
1)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时,生产技术部门应会同安全等其他有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2)充分利用交接班时间,广泛深入开展班前班后技术提问、安全讲话、事故预测、班后安全小结等形式的教育活动。
3)对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时召开现场会,进行群众安全教育。对违章指挥者、违章作业者,主管部门应根据情况令其停工接受下岗安全教育,并报安委办备案。
4.6安全教育的时间要求
1)新工人公司级教育不少于24学时,车间级、班组级二级教育不少于48学时(包括熟练期的安全教育)。
2)工程技术人员、管理干部、生产、技术工人等,全年累计不得少于20学时。
3)辅助部门员工全年累计不得少于14学时。
4.7安全教育考核
1)中层干部、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由人事行政部组织,安委办负责实施。
2)工人安全教育考核由车间或部门第一责任人负责,技术员配合,安全员具体执行。
3)新工人上岗位独立操作前需经班组、车间(部室)教育考核,经安委办审核同意。凡未经安全考核,以及考核不合格又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上岗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各特种作业的考核,由设备部组织实施。
简单的培训管理制度篇6
为加强和规范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制定本制度。
1、单位所有职工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能力。
2、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且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3、其他职工在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培训教育。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1)、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①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基本知识;
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③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部门事故案例;
④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⑤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4)、职工人员在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单位的安全培训。
5、职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档案记录管理工作由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
简单的培训管理制度篇7
一、培训领导机构
各单位上报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审定后实施,人力资源部是员工培训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并全面负责对各单位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标准
(一)安环知识标准
1、掌握安全生产、环保方针、政策和公司安环的规章制度及有关安全技术规定。
2、懂得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3、基本掌握本岗位的生产工艺及主要设备概况。
4、能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工器具及本岗位的仪表设施、防护装置、安全装置等。
5、能准确掌握本岗位的安全规程。
6、掌握一般职工的安环职责。
(二)生产技术和工艺知识标准
1、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2、掌握本单位和本岗位工艺流程知识。
3、懂得设备性能、原理、维护保养及操作。
4、熟悉本岗位安全生产、防尘、防毒知识。
5、做到“四懂”,即懂知识、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即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三、考核办法
本考核办法只从安环知识和生产技术知识方面考核,涉及其他方面由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加以考核。
1、各单位根据培训时间要求组织培训,结束后由公司安环部和生产技术部联合出题考试,并负责考试管理和试卷评阅工作,全过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考试成绩汇总各方面评定出优(95分以上)、良(80—95分)、中(60—80分)、差(60分以下)等,并按单位(可按车间统计)算出优秀率和及格率,评阅完毕后公布结果,并整理上报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特殊情况下考试成绩评定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变的形式)。
3、公司安环部和生产技术部负责对各厂进行培训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监督。
(1)及格率达95%以上的,奖励单位负责人人民币200元,凡成绩达95分以上的员工,将给予50元的奖励。
(2)凡未及格人员进行待岗1—2个月处理,限期学习补考,期间只发个人岗位工资的60%,补考合格后上岗,否则予以辞退。
(3)对及格低于80%的,处罚其单位负责人200元。
4、各单位根据培训及考核情况,按10%的比例,评选“岗位操作能手”,“最佳学习标兵”,“最佳创新成果”等,评选可个人申请或车间申报,经厂部审核,再上报公司审批。评选采用“逐级递减法”确定人员,除发给荣誉证书外,还给予获得者50元奖励。
四、本考核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简单的培训管理制度篇8
1、教育和培训的时间
根据建设建教[1997]83号文件印发的《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如下: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30学时;
(2)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
(4)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20学时;
(5)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
(6)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理解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7)新工人的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培训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
2、教育和培训的形式与资料
教育和培训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潜力。
(1)新工人务必进行公司、项目部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资料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2)电工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程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3、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1)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务必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三级安全教育是每个刚进企业的新工人务必理解的首次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项目、班组这三级。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务必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公司级。新工人务必进行初步的安全教育。教育资料如下:
1)劳动保护的好处和任务的一般教育;
2)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
3)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等。
项目级。项目级教育是新工人被分配到项目以后进行的安全教育。教育资料如下:
1)建安工人安全生产技术操作一般规定;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纪律和礼貌生产要求;
4)在施工程基本状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务必遵守的事项。
简单的培训管理制度篇9
1目的
为实现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资源绩效,公司组织员工参加提高业务技能水平、质量意识、诚信意识等的各种培训,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增强员工的质量安全责任感、企业团队精神,维护公司的诚信环境,确保各岗位工作人员能够更好地胜任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公司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及方式
2.1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培训和教育的控制管理。
2.2员工培训和教育遵循学习与工作相结合,多种培训教育方式相结合,短期、业余、自学、集中培训等相结合的原则。
2.3培训教育工作坚持“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结合的原则,各个岗位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
3职责
3.1质量技术部技术中心负责公司各部门培训教育的管理工作。
3.2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培训教育工作。
4培训教育内容和形式
4.1培训内容
培训的内容主要为法律法规、质量意识、诚信意识、管理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等。
4.1.1入厂教育:新员工进入公司必须接受入厂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简介、生产工艺、人事政策、薪酬福利、奖惩规定、企业文化、劳动时间、体检、休假、相应的法律法规、工作纪律、执行力、合理化建议、安全、质量、诚信等内容。
4.1.2岗前教育:作业员工上岗(换岗)前必须接受岗前教育,由培训老师采取“一对一”的教育方式,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岗位职责、生产操作规程/流程、设备操作规程、紧急预案处理、卫生规范要求、工作疑难指导等内容。
4.1.3安全教育:员工在岗工作必须接受安全教育,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安全基础知识、安全规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消防知识、事故处理预案等内容。
4.1.3.1安全教育分为公司、部门、岗位三级。
4.1.3.2公司级安全教育侧重培训安全组织、安全生产知识、消防知识、劳动纪律等。
4.1.3.3部门级安全教育侧重安全事故处理预案、部门规章制度。
4.1.3.4岗位级安全教育侧重点在岗位安全培训、设备安全操作培训。
4.1.4管理知识、专业技术知识
4.1.4.1最高领导层、干部(包括后备干部)的`培训:角色转变、职业技能提升、管理技能培养、执行力建设等培训。
4.1.4.2工程技术人员:技术管理培训、岗位业务技能培训等。
4.1.4.3客户服务培训:优质客户服务、礼仪知识培训等。
4.1.4.4其他行政部门:职业精神与职业素质培训等。
4.1.5诚信教育培训:全体员工必须接受诚信教育,诚信教育主要包括诚信管理体系标准;与诚信有关的法律法规;食品安全质量管理;诚信文化建设;失信预防及应急措施;相关技能;法律、质量、安全、环保等意识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等内容。
4.1.6体系(iso、haccp等)的培训:体系内审员培训、体系标准宣贯、关键控制点(ccp)操作培训等。
4.2培训形式
4.2.1讲座:公司定期、不定期邀请公司内外培训讲师就生产、设备、经营、管理举办培训、教育讲座,丰富员工知识。
4.2.2委外培训(学习考察):组织员工外出学习考察拓宽视野,学习先进技术或管理经验。
4.2.3轮岗培训:是将作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员工调动工作岗位,使其能够熟悉并适应不同岗位的工作,达到提高综合业务素质的目的。
4.2.4技能培训:根据岗位的需要,对员工进行的以熟练实际操作、提高技能为目的的培训。
4.2.5业余自学
4.2.5.1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自己学习,参加业余学习一般不应占用工作时间,不影响工作效率。
4.2.5.2员工如因参加学习、考试影响工作,经部门领导同意后凭相关证明,不扣发工资和奖金。
4.2.5.3员工自己参加的社会学历教育(函授、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凡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公司对员工取得的学历证书予以承认。
3.2.5.4员工外部培训取得的资格证书的管理执行《证照证件管理制度》。
5培训组织
5.4.1质量技术部技术中心负责进行培训需求调查,根据【培训需求调查】编制年度培训教育计划,见【年度培训计划表】。
5.4.2每次培训前,培训主管部门要提前编制培训的工作程序,安排好场地、时间、设备、培训资料等相关资源。
5.4.3每次培训时,培训主管部门要组织参训人员签到,填写【培训签到表】,做好【培训记录】,收集培训效果评价意见和建议。
5.4.4相关部门因工作需要进行的临时培训,应提前一周与培训主管部门(外培)沟通,协商确定相关培训资源(时间、场地、讲师、内容、考核等)。
5.4.5培训后,质量技术部技术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对培训有效性进行评价,可以通过理论考试、操作考核、业绩评定和观察效果等方法,评价培训的有效性,评价被培训人员是否具备了所需的能力。年终,由质量技术部技术中心进行全年培训总结,总体评价培训计划实施的有效性。
5.5培训档案
5.5.1公司保存培训记录,建立【员工委外教育培训档案】,并进行培训效果评价。
5.5.2培训记录主要记录公司组织的培训活动,反映公司培训工作完成情况。
5.5.3培训记录包括:培训目的或主题、培训签到表、培训过程记录、培训考核表。
5.5.4员工培训档案主要记录员工个人参加的培训教育活动。
5.5.4培训档案管理参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6相关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
《档案管理制度》
《证照证件管理制度》
7相关记录
【培训需求调查】(无固定格式)
【年度培训计划表】见附表
【培训签到表】见附表
【培训记录】见附表
【员工委外教育培训档案】见附表
【员工教育培训档案】见附表
【员工委外教育培训评价表】见附表
简单的培训管理制度篇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逐步到达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劳动法》、《公司法》、《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企业发展,员工富裕”的原则,正确处理企业、员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第三条:建立、完善和维护适应我矿发展要求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四条:运用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调整好劳动关系,保护劳动主体双方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健康。
第五条:经过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我矿发展。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对各基层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环节实行监督、指导与协调。
第二章:人力资源规划
第七条: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和定员标准,制订出本单位的人力资源规划,包括长、中、短期规划。
第八条:运用定性预测与定量预测相结合的方法,向主管副矿长提出全矿长、中、短期人力资源规划方案,待批准后,报矿长最终审定。
第三章:员工的招聘与录用
第九条:根据矿长审定的员工数量和工作需要,在必须的范围内,按照必须的程序和方法,择优录用选拔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到新的岗位工作。
第十条:对被录用员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从一年到五年,第一期合同期满,按照必须的条件续签第二期合同。
第四章:干部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加强矿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建成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富有生机与活力的新的用人机制。按照”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优化我矿干部队伍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第十二条:充分体现组织原则;公开选拔、平等竞争原则;注重实绩、择优原则。严格按照精干高效,科学合理地配备干部职数。
第十三条: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考核制度
(一)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是依据必须的标准,按照必须的程序、方法,对其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内在素质和做出的成绩进行评价,并把它作为使用、选拔、监督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的主要资料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包括思想觉悟、政策水平、组织纪律、道德品质、群众观念、事业心、文化理论知识、决策本事、组织本事等完成工作任务情景等。
(三)为了保证考核结果准确,考核要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坚持严格、全面、公开的原则。
第五章: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制度
第十四条:职称的评聘必须坚持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政策性和原则性。矿属各单位要根据上级下达的设岗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逐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建立平等合理的竞争机制,不得因人设岗,搞平衡照顾,更不得乱开政策口子,突破评聘标准另搞一套,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第六章:领导干部的回避制度
第十五条: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自身职务提升、工作调动、奖惩、工资晋升、住房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十六条: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职务提升、工作调动、职称评聘、奖惩、工资晋升、招工、聘干、毕业生分配、军转干安置、培训、住房、入党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七章: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员工档案要实行专业保管,专职负责。
第十八条:档案必须做到”人档相符”,卷内资料完整,分类明确。
第十九条:档案的保管要遵循安全保密、便于查找使用的原则。
第二十条:档案要登记造册,编码入柜,以便查找。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员工档案查阅、借用制度。
第八章:员工的培训
第二十二条:工人的培训
(一)被录用的员工无论是一般工种还是特殊工种,上岗前都要经过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安全部等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与业务技能操作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由公司有关部门分别发放《安全工作资格证》和《岗位培训合格证》,持证上岗。
(二)根据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在职员工分别进行在岗培训和短期培训及业余培训,确保员工素质不断提高,不断适应我矿发展的需要。
第九章:员工的调整与流动
以定岗、包岗为基础,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调配人员,满足生产需要。
第二十三条:严格控制外部人员调入,要求调入人员年龄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缴纳安置基金。
第二十四条:员工在矿内部流动时,首先由本人写出申请,调出调入双方的队、分线领导签署意见,并经矿务会研究批准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二十五条: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从事采掘工作的、重要技术工作的、缺员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准调动。
第十章:员工的解雇与辞职
第二十六条:员工的解雇。员工违约、违纪,依据《劳动法》、《职工奖惩条例》等劳动法规的规定,对贴合解雇条件的,按照必须的程序予以解雇。因经营状况不佳,需要实行经济性裁员时,按照《劳动法》、《公司法》、《工会法》的规定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七条:员工的辞职。员工自愿辞职,首先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领导同意,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可办理辞职手续,并享受必须数额的经济补偿。未经批准,自行辞职的,不得享受经济补偿待遇。
第十一章:薪酬管理
第二十八条:年度工资总量基数按照当年我矿经营成果及预测工资增长幅度,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确定。实行总量控制,绝不超提。
第二十九条:按照岗位测评、劳动成果大小、工作环境差异分别实行吨煤费用工资、销售额费用结算、经营承包等不一样形式进行分配工资。详见《天安一矿效益工资分配办法》。
第三十条:员工的基本工资制度
(一)经营者年薪制度
矿长、副矿长、三总师等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薪和风险收入两部分组成。基薪标准根据我矿资产净值、税利水平、生产经营规模和我矿员工平均收入水平确定;风险收入以基薪为基础,根据我矿生产经营成果、职责大小、风险程度等因素确定,最高为基薪的1。5倍。
(二)一般员工的岗位技能工资制
在岗位劳动评价的基础上,对一般员工实行以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职责、劳动条件为基本劳动要素的岗位技能工资制,并根据每年企业经济效益和当地生活费用价格上涨的指数变化,作适当调整。详见《天安公司岗位技能工资制度试行办法》。
第三十一条:其它工资问题的处理规定
(一)被录用新员工工资处理
经过有关录用程序,对于新录用的员工根据每个岗位的技术含量及对生产经营的重要程度等具体情景而定:对于大中专毕业生原则上应有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后执行定级工资标准;对于一般人员或技工学校毕业生原则上执行不少于半年的熟练期。熟练期满后,执行定级工资。对于新录用的复员(转业)军人,不再执行熟练期工资标准。根据其军龄的长短和岗位不一样,自录用之日起,执行定级工资标准。新录用员工的定级手续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对我矿特聘的技术拔尖人才或其他人员,其工资待遇分别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二)员工岗位变动的工资处理
矿属各单位因员工的正常流动引起岗位(职位)变动的,其工资标准执行新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其技能工资标准的处理为:
(1)井上下员工岗位变动,由地面调到井下从事辅助工作的,技能工资增加一级,调到井下从事采掘工作的,技能工资增加两级;由井下辅助调到采掘岗位的,技能工资增加一级。井下员工非因工负伤或其它原因调到地面工作的,采掘员工实际工作满10年(工龄部折算)保留原技能工资不变,满5年不满10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不满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两级。井下辅助员工在井下实际工作满15年的,调到地面工作以后,技能工资不变;不满1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从事采掘的员工调到井下辅助的,从事采掘工作实际年限满5年的,技能工资不变;不满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从事地面工作员工调到井下工作,从事井下辅助工作的员工调到采掘工作,只能享受一次高定技能工资待遇。
(2)从事地面工作的员工变动岗位的,其技能标准不作变动。
(3)员工因工负伤(包括职业病)需要岗位变动的,按照劳部发[1996]266号文件规定处理。
(4)对所有变动岗位的员工,都给予必须的学习熟练期,学习熟练期满经考核后方可上岗。否则,安排到员工再就业中心或劳务市场重新培训学习,其工资待遇按相应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津(补)贴的管理
津(补)贴,仍按照现行的平天安人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十三条:有关假期及加班加点工资支付
员工在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其日工资标准均以岗位工资加技能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光以外工作的工资支付标准,按照《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部发[1994]28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员工工资增长机制
为维护员工的长远利益,充分发挥工资对促进生产和提高效益的经济杠杆作用,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我矿将根据经济效益情景和公司的统一安排,每隔必须时期对员工档案内技能工资适当调整。
第十二章:员工的社会保障
第三十五条: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认真贯彻职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第三十六条:矿所属各单位及员工个人,要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各项社会保险费。
第三十七条:对贴合离(退)休条件的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合格后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审批。凡经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确认贴合退休者,自确认之次月起退出生产工作岗位,享受退(离)休待遇。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参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文件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