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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工作规章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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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的制定应该考虑到实际情况和可行性,避免出现过于复杂、难以实施或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的情况。学校工作规章制度范本怎样写才正确?接下来给大家整理学校工作规章制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工作规章制度范本篇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师生在校内、校外的教学活动中,不发生任何伤亡事故及其它一切事故,保障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实验室、电脑室、电教室、保管室、器材室和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加强用电、用火、防盗管理,做到人离开关电、关水、灭火、关门、锁门。

二、各实验室、电脑室、电教室、仓库、保管室、器材室必须配备消防器材;管理人员要具备消防知识,否则不得上岗。

三、保安人员和门卫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值班期间,不准喝酒会客。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卫室登记。公物出门,必须有总务处放行条。

四、财务室保险箱锁匙要定人管理和使用,并随身携带;防盗门必须上锁。

五、任何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更改校园内用电线路和设备,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园内使用电焊电炉。

六、电工、电焊工必须取得合格证书才能上岗,无证人员不得操作。

七、校园内消防设备必须保持完好、有效;每个学期末全校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坚决杜绝事故隐患。

八、严格执行管理办法,化学实验房要有专人负责。

九、每日下午静校以后,由专人负责公共教学场所的安全检查,并及时锁闭门窗,第二日根据教学需要开启大门。

十、任何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和本规定所造成事故,学校有权追究其工作或法律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要由违规者按价赔偿。

学校工作规章制度范本篇2

一、为了交流讲课经验,不断提高学校教师的.讲课水平,培训学校实施听课制度。

二、学校原则上每门课程安排一次听课。每次由该课程具有较丰富教学经验教师授课,学校专(兼)职教师原则上均参加听课。

三、安排听课的教师由学校教务处负责通知,参加听课教师应按时到场,并应认真做好听课笔记。

四、凡参加听课的教师必须遵守学校培训班制度,自始至终参加,不得擅自中途离开。

学校工作规章制度范本篇3

一、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在办学形式上采取“集中为主”的原则,对学校布局进行了调整,人口少的村小合并为九年制学校,加强师资力量,学校规模适当扩大,区域教育成本降低,协调发展,办学效益不断提高。

二、处理好学生生活管理和教学管理的关系。寄宿制学校的学生食宿在校,首先要解决好学生的生活设施,安排好学生的食宿,尽量做到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吃得好”,“吃得饱”,“愿到学校来”,“走进书中去”。同时,学校的食堂和课堂同抓,共管。

三、学校,家庭和社会要齐抓,共管。现社会,随着打工的热潮,留守儿童逐渐增多,现在几乎占学校总人数一半之多,光靠学校管理是不行的,还需要家庭和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管理。实行“三包”制度,村委会包入学率。学校包巩固率。教师包合格率。分别签订目标责任状。学校与政府主管教育的签订责任状。学校与家庭和学生签订责任状。学校与教师签订责任状。层层管理,捆绑家庭,管好学生。定期召开家长会,以家长校长为龙头,监督学校的工作,参与学校的管理。

四、人人要树立责任意识,对学生实行全面管理。寄宿制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和服务是一项很细致,很辛苦,责任很大的工作。学校不但要有专门的生活管理人员,而且教师的工作量也很大,既要做好教学工作,还要尽到父母和兄长的责任,只要学生在学校,凡父母应做的事老师都要做,父母想不到,做不到的事老师也要想到,做到。这不仅是一种工作量的体现,更是一种情感的付出,爱的奉献。为了加强学生管理,一方面,我们在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对寄宿制学校中小学实行的是核编办法,以保证必要的生活管理人员。另一方面,在学校内部推行全程,全面,全员的“三全”管理办法。“全程”就是从学生入学到离校的全部过程,都有管理任务。“全面”就是全方位,学校的每一个场所,学生的每一个方面都有管理的具体要求。“全员”就是从校长到清杂工,每一个教职员工都有管理学生的具体岗位和职责。

寄宿制学校的管理是一项既全面又具体,既系统又繁杂的工作。要真正管到家,管到位,就必须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嘴勤,腿勤,手勤”,“劳心,劳神,劳身”。要求每一位管理人员,多走走,多看看,多谈谈,多说说。走到校园内的每一个角落,要看出师生的安全隐患在何处。要多与学生交谈,要让学生说出自己的心理话,学生有什么问题要敢对老师说,尽量融洽师生之情。

学校工作规章制度范本篇4

学校体育工作是指学校的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它的基本任务是: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增强学生体质;使学生掌握体育基本知识,培养学生体育运动能力和习惯;提高学生运动技术水平,为国家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培养学生的勇敢、顽强、进取精神。因此,作为传统项目学校,在积极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__]7号)和《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鄂发[20__]10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一、体育课教学

1.学校体育工作必须面向全体学生,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体育锻炼与安全卫生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强身健体活动,重视继承和发展学校传统体育项目,加强体育科学研究,促进学生身体素质和运动水平的全面提高。

2.认真开设体育课。各班每周至少开设三节体育课,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教学课程标准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气候条件;教学形式应当灵活多样,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

3.体育课是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科目。学生因病、残免修体育课或者免除体育课考试的`,必须持市级医院证明,经学校体育教研组审核同意,并报学校政教处备案,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二、课外体育活动

1.认真安排课外体育活动。每天须坚持做课间操、眼保健操,每周至少安排两次体育活动。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生动活泼。课外体育活动安排必须科学合理,体育教师和班主任应临场指导督促。

2.在学生中认真推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达标活动和等级运动员制度。

3.根据季节特点,开展适合学生生理、心理特点的体育锻炼和竞赛。每学年开展体育节活动,冬季体育锻炼的内容包括拔河、跳绳、踢毽和长跑,并组织拔河、跳绳、踢毽等比赛。春季开展形式多样的趣味运动会,形成锻炼热潮。

三、课余体育训练与竞赛

1.加强课余体育训练。制订体育运动队训练计划,充分挖掘运动潜力,积极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学校对参加课余体育训练的学生,应当安排好文化课学习,加强思想品德教育。

2.运动队每周至少训练5次,教练员应制订运动队训练计划,明确具体训练要求,并作好有关运动员素质、技术、成绩的资料整理。

3.坚持教练工作记录制度。有完善的运动员档案,做到运动员名单健全、训练笔记健全,关注运动员的学习成绩,全面关心运动员的成长。

4.积极开展体育竞赛活动。体育竞赛贯彻小型多样、单项分散、勤俭节约的原则。学校每年度举行一次田径运动会,开展年级篮球赛等小型竞赛活动。

5.教练员要做好每次参加各级比赛运动员的赛前动员和赛后总结工作。

6.教练员坚持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训练水平,加强科学训练方法的研究,争取各项比赛获优异成绩。

四、体育教师

1.体育教师应当热爱学校体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文化素养,掌握体育教育的理论和教学方法。

2.有计划地安排体育教师进修培训。对体育教师的职务聘任、工资待遇应当与其他任课教师同等对待。体育教师组织课间操(早操)、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训练、体育竞赛应当计算工作量。

五、体育常规管理工作

1.学校有校长分管体育工作,在制定计划、总结工作、评选先进时,应当把体育工作列为重要内容。

2.班主任应当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一项工作内容,教育和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学校的卫生部门应当与体育管理部门互相配合,搞好体育卫生工作。总务部门应当搞好学校体育工作的后勤保障。

3.体育教师在备课中,应将学生安全保护措施列入计划,课前认真检查本课所用场地器材、教学步骤、教材安排,运动量要科学合理,切合学生实际。

4.体育教师应在体育课或体育活动前检查学生的穿着。学生上体育课和体育活动应穿运动服和运动鞋。

5.学校政教处和体育教研组应认真做好学生课间操的组织管理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若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在第一时间进行抢救或治疗、转诊,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和通知家长。

6.体育教练员要积极组队参加省、市、区等的各项体育竞赛活动。

7.每学年年初,体育教研组应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工作计划和本学年体育工作的实际需要,制订体育器材添置计划,配齐体育器材和体育设备。体育场地、器材、设备和管理与维修需由专人负责,有帐册、有制度。

8.对在学校体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校长室将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进行精神和物质的奖励;对工作不力或发生责任事故的个人进行批评教育甚至经济处罚。

学校工作规章制度范本篇5

一、路上遇见老师和进校第一次见老师要问好。

二、尊重老师劳动。上课和集会要专心致志,不随便说话,不搞小动作,不东张西望。

三、上课时向老师问好要热情严肃,下课时待老师离开教室后学生才离开。

四、认真听从教师的教育,虚心接受老师的批评,做到有错必改。

五、热爱集体。主动协助老师做好各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学校和老师布置的各项任务。

六、关心老师。为老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主动问候有疾病的老师。

七、尊敬老师。不妨碍老师的工作和休息,不随便进老师的房间和办公室。

八、老师去家访时,要主动请老师坐,倒茶,老师离开时要向老师致谢。

九、要做诚实的孩子。对老师要说实话,不撒谎,不阳奉阴违,做到老师在与不在一个样。

十、严于律己,勤奋学习,以优异的成绩答谢老师的辛勤培养。

学校工作规章制度范本篇6

一、对教师的要求:

1、尊重、理解家长,平等地对待家长。

2、教师仪表整洁、大方得体,态度热情。

3、活动中教师以身作则,不带手机、不交头接耳、文明礼貌。

4、做好家长活动的准备,布置教室,创设良好的活动环境。

5、精心设计家长活动内容,有针对性和系列性,进行统一、分层相结合。

6、公正、客观地评价班内的学生,说话得体,有艺术性。

7、发挥班级家委会的作用,加强与家长的沟通、理解。

8、在活动中,加强协调沟通工作,使活动组织得有序、有效。

9、充分调动家长参与的积极性,发挥家长特长,开展讲座、宣传、研讨等。

10、教师深入观察了解学生,关注学生,掌握学生思想、心理等特点,有的放矢地与家长交流孩子情况。

11、把更多的关爱献给学困生、问题学生,与家长及时沟通。

12、根据班级学生的实际情况,分批、分层举办各类小型家长学校活动,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3、活动后加强反思,不断改进、提高。

14、注重自身的不断学习,探索家庭教育的方式、理论,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指导家长。

二、对家长的&39;要求:

1、仪表端庄、大方、整洁。

2、尽可能由父母参加。

3、准时参加,不缺席,不早退。有事不能出席向班主任老师请假。

4、活动时请关掉手机或调到振动档,不吸烟,不窃窃私语,讲文明,讲卫生,为孩子树榜样示范作用。

5、参加家长学校活动的家长尽可能带好笔和笔记本,认真听讲,作适当的会议记录。

6、充分体现主体作用,积极参与学校、班级组织的各类家校活动。

7、家长注重自身学习,相互探讨交流,吸取经验,解决问题。

8、活动中,发挥主人翁精神,主动提出问题和有建设性的意见。

9、尊重老师,理解学校,有问题及时反馈、交流、沟通。

10、活动后,家长及时与孩子交流,达成共识,收到教育实效。

学校工作规章制度范本篇7

一、每天由行政值班人员对各班教室、包干区进行检查,每周五下午卫生大扫除由爱卫小组对大扫除情况进行检查、记录,下周一公布结果。

二、不定时由卫生室、学生会组织对各班教室、包干区以及对周五下午大扫除情况进行检查。

三、临时工每天卫生打扫情况由总务处负责检查督促。

四、班主任每天对学生包干区的卫生打扫情况进行检查,未完成的及时整改。

五、工会负责对各办公室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达不到要求的及时打扫。

六、健康教育、除四害由教务处、办公室、卫生室负责检查督促,班主任老师配合。

学校工作规章制度范本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德育即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质教育,是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学校工作起着导向、动力、保证作用。

第三条中小学德育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想和为指导,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

第四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坚持从本地区实际和青少年儿童的实际出发,遵循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整体规划中小学德育体系。

第五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学生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的公民。在这个基础上,引导他们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思想觉悟,并为使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将来能够成为坚定的共产主义者奠定基础。

第六条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具体的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德育实施途径等均遵照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施行。

第七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注意同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紧密结合,要注意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促进形成良好的社区育人环境。

第八条中小学德育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应当在保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充实和完善。

第九条德育科研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在马列主义、毛想和指导下,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服务。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十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基本规章,宏观指导全国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校外教育工作、工读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地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也可由专职人员管理。

第十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德育科学研究部门和学术团体的作用,鼓励德育科研人员与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中小学教师密切合作开展课题的研究,还要为德育科研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创造条件。

第十三条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开展中小学德育专项督导检查,建立切实可行的德育督导评估制度。第十四条中小学校的德育工作应实行校长负责的领导管理体制。中小学校长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主持制定切实可行的德育工作计划,组织全体教师、职工,通过课内外、校内外各种教育途径,实施《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

第十五条普通中学要明确专门机构主管德育工作。城市小学、农村乡镇中心小学应有一名教导主任分管德育工作。

第十六条少先队和共青团工作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协助学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作用。

第十七条中小学校应通过书面征询、重点调查、访谈等多种方式了解社会各界对学校德育工作的评价以及学生毕业后的品德表现,不断改进德育工作。

第三章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

第十八条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是小学生和中学生的必修课程。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课的教材包括:课本、教学参考书、教学挂图和图册、音像教材、教学软件等。

第十九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课程建设;组织审定(查)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教材。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指导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的教学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各级教学研究机构中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研员具体组织教师的培训工作、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评估,帮助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有计划地培养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第二十一条中小学校必须按照课程计划开设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不得减少课时或挪作它用。中小学校要通过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考核,了解学生对所学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常识的理解程度及其运用的基本能力。

第四章常规教育

第二十二条中小学校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及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施行lt;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gt;严格中小学升降旗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升降国旗制度。

第二十三条中小学校每年应当结合国家的重要节日、纪念日及各民族传统节日,引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并逐步形成制度。

第二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应切实保证校会、班会、团(队)会、社会实践的时间。小学、初中、高中每学年应分别用1—3天、5天、7天的时间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到德育基地、少年军校或其他适宜的场所进行参观、训练等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形成良好的校风。

第二十六条中小学应实行定期评定学生品德行为和定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学)、优秀班集体的制度。评定的标准、方法、程序,依据《中学德育大纲》和《小学德育纲要》施行。学生的品德行为评定结果应当通知本人及其家长,记入学生手册,并作为学生升学、就业、参军的品德考查依据之一。

第二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当严肃校纪。对严重违犯学校纪律,屡教不改的学生应当根据其所犯错误的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并将处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受处分学生已改正错误的,要及时撤销其处分。

第五章队伍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八条中小学教师是学校德育工作的基本力量。学校党组织的负责人、主管德育工作的行政人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的教师、班主任、共青团团委书记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是中小学校德育工作的骨干力量。中小学德育工作者要注重德育的科学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努力培养造就中小学德育专家、德育特级教师和高级教师,要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二十九条中小学教师要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依法执教,热爱学生,尊重家长,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第三十条中小学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除应具备国家法定的教师资格外,还应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较丰富的社会科学知识和从事德育工作的能力。

第三十一条各级教师进修学校和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要承担培养、培训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任务。

第三十二条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班主任的聘任、培训、考核、评优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应当给予奖励。

第三十三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及其它专职从事德育工作的教师应当按教师系列评聘教师职务。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政策要有利于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要有利于鼓励教师教书育人。在评定职称、职级时,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实绩应做为重要条件予以考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做出突出成绩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应当给予表彰。

第三十四条中小学校全体教师、职工都有培养学生良好品德的责任。学校要明确规定教师、职工通过教学、管理、服务工作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的职责和要求,并认真核查落实。

第六章物质保证

第三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为开展德育工作提供经费保证。

第三十六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不断完善、优化教育手段,提供德育工作所必须的场所、设施,建立德育资料库。中小学校要为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订阅必备的参考书、报刊杂志,努力配齐教学仪器设备。

第三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在校园内适当位置设立旗台、旗杆,张贴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室内要挂国旗。校园环境建设要有利于陶冶学生的情操,培养良好的文明行为。

第三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建立中小学生德育基地,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场所。

第七章学校、家庭与社会

第三十九条中小学校要通过建立家长委员会、开办家长学校、家长接待日、家长会、家庭访问等方式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改进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大众传媒大力普及家庭教育的科学常识;要与工会、妇联组织密切合作,落实《家长教育行为规范》。

第四十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争取、鼓励社会各界和各方面人士以各种方式对中小学德育工作提供支持,充分利用社会上的各种适宜教育的场所,开展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的活动;引导大众传媒为中小学生提供有益的精神文明作品;积极参与建立社区教育委员会的工作,优化社区育人环境。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规程自1998年4月1日起实行。

学校工作规章制度范本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促进教育的改革发展,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小学管理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与我校教育教学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现代化管理制度,特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z县乐康镇第二小学,位于z县城松岭路。属z县乐康镇主管的全日制公办小学,上级主管部门为z县教育局。教学语言是普通话。使用的文字是国家的规范汉字。

第三条:学校的办学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把学校建设成县、市级一流校风、一流队伍、一流设备、一流校园、一流管理、一流质量的素质教育一级甲等学校。

第四条:学校的办学目标是以__“三个面向”为指针,坚持办学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宗旨,适合社会发展和学生自身发展的需要,全面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主动发展,形成以少年军校和游泳项目为主要特色,把学校创办成“学校有特色、教师有特点、学生有特长、科研有成果”的学校。

第五条:学校以“文明守纪、勤奋健美”为校风、“严谨治学、改革创新”为教风、“勤学苦练、开拓奋进”为学风。

第二章学生及学籍管理

第六条:学校招收服务区域内年满七周岁的儿童免试入学,实行秋季招生。适龄儿童必须在家长带领下,持入学通知书及有关证件按时到校办理注册手续,才能正式取得我校学籍。

第七条:插班生必须符合上级的有关规定,经学校同意,方可持有关证件来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第八条:全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本校的规章制度制度。

第九条:学生因事或疾病请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教导处批准。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病假时间超过一个月,必须具备县级以上的医院证明,由学校转呈中心校或教育局批准后,方可休学。学生休学时间超过三个月,复学时根据该生的实际学历程度,征求其本人及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意见,再由学校决定编入相应年级。

第十条:评价学生要符合教育方针、义务教育的性质和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实行等级制度,用正面鼓励的评语激励学生进步。切实做好学习有困难学生辅导工作。取消留级制度制度。

第十一条:学生修业年限为六年,修业期满且成绩合格者,发给小学制度书。

第十二条:大力表彰品学兼优以及某一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学校设立三好学生和优秀少先队员等项目奖励学生。每学期由各教学班提出初评名单,经上报学校批准后,颁发荣誉证书。

第十三条:对犯有错误的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对极个别错误比较严重的学生,由班主任整理材料,写成书面报告上报学校。然后由校务会议讨论,按该生错误的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小过或记大过的处分。对受处分后有较好表现的,可以提请校务会议讨论批准,撤销处分。不得开除学生。

第十四条:要防止学生中途辍学。发现学生辍学的班主任先作家访规劝,再报告学校,由学校做工作,如不能规劝成功,学校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使其复学。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五条: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发布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要充分发挥学科课和活动课的整体功能,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学校的其他各项工作均应以有利于教育工作的开展为原则。

第十六条:认真贯彻《小学德育纲要》,将德育摆在重要的位置,校长全面负责,全校教职工全员参与,真正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要根据小学生的特点,根据德育工作总目标,坚持以“五爱”为主线,以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为基础,对学生进行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和心理健康品质教育。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为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奠定基础。

第十七条:学校在每个教学班设置一名班主任,班主任负责管理、指导班级工作。班主任教师要同各科任课教师、学生家长密切联系,了解、掌握每个学生的各方面情况,协调配合对学生实施教育。班主任教师每学期要根据学生的操行表现,写出鼓励性的评语,对学生作出综合客观的评价。

第十八条: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重视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激发学生兴趣,培养正确的学习方法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第十九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部门颁布的校历安排全校工作,不得随意停课,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的,要上级教育部门批准。

第二十条:加强教学全过程的管理,认真抓好备课、上课、作业、辅导、检测等五个环节的工作。要认真备课,学习新课程标准,明确教学目标以及学科的编排体系,结合教材和学生的认知特点选择教学方法,精心备课。要上好课,明确目标、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合理分配教学时间,挖掘课堂一切有利因素,有机渗透思想品德和环保意识教育。要精心布置和认真批改作业,学生课外作业内容要精选,难度要适度,数量要恰当,原则上一、二年级不留书写的家庭作业,三、四年级作业量控制在30分钟左右,五、六年级控制在一个小时以内,批改作业要及时,批改符号规范。要认真辅导,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有针对性进行提优补差的辅导,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第二十一条:教材使用必须符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教学时,要充分发挥教材的优势,注意扬长避短,稳妥地实施素质教育。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其他学科通过平时考查评定成绩。学校不以考试成绩排列班级、学生的名次,或对教师进行考评。

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科研管理制度,营造浓郁的科研兴教氛围,提高教师参与课题研究的热情和科研水平,构建“理念水平高、教学业务精、创新意识浓、科研能力强”的科研队伍,完成好课题研究工作。

第二十三条:要上好音乐、美术课,其他各科也要按照不同的特点,发挥美育功能。体育、音乐、美术、信息、自然、英语要到操场和专用室上课,充分发挥专用室的作用。

第二十四条:学生每日要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必须符合上级规定。节假日不得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第二十五条:加强对学生的劳动教育,培养爱劳动、爱劳动人民和珍惜劳动成果的思想。要爱护公物,爱惜书籍文具,不浪费粮食。培养自我服务、家务劳动、公益劳动和简单生产劳动的能力,养成劳动习惯。

第二十六条:充分利用红领巾广播站,坚持每天30分钟的节目播放,办好校园新闻,开设广播系列讲座节目。

第二十七条:加强学生课外兴趣小组活动指导,密切注意与学生家庭、社区等校外活动机构的联系,开展有益的活动,安排好学生的课余生活。

第四章人事、行政、组织管理

第二十八条:我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

第二十九条:校长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办学单位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任命,主任等人员由校长提名,按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任命或聘任。校长是学校行政最高负责人,对学校管理、教育、教学、行政、评价等工作全面负责。主要职责及权利如下: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国家的法律、法令、法规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遵循教育规律和管理科学,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做好学校各项工作。

2、决策权。校长有权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令,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39;基础上,对学校的重大问题行使最后决策权。

3、人事权。校长按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有权对.中层干部进行任免或采用竞聘方法;根据学校实际,有权对教职工聘任、解聘、分工与管理。

4、财务权。对国家拨给的办公经费等,校长有权决定使用方案,对校舍和设备,有权合理安排使用,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第三十条:学校建立教师名册、学生名册和其他统计表册,定期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上报。

第三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各种教师的考核档案,每学期实行德、能、勤、绩评估制度。按照有关政策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精神,创造条件,充分引入竞争机制,优胜劣汰,择优录用,竞争上岗,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努力营造成我校高尚的教师群体形象。

第三十二条:教师在职培训,坚持在职为主,自学为主,所教学科为主的原则,对全校教师继续教育工作,逐步实现教师学历大专化。40岁以下未达大专学历教师要参加进修学习。

第三十三条:学校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坚持每年召开一届教代会(行政扩大会),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三十四条:充分发挥党支部、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及其他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作用。

第三十五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师管理、业务档案、财务管理、室场管理、设备管理、安全工作、学习会议等制度。

第三十六条:建立学校、社会、家庭的教育网络,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学校工作,成立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指导和帮助学生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提高教育效果。

第五章体育、卫生、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条: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坚持两课、两操、两活动,保证课间十分钟的休息,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以上的体育活动。建立学校卫生制度,设卫生室,派专人负责,建立学生健康卡,定期体检,创设整洁优美的环境,保证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

第四十三条:学校的环境、校舍、设施、图书、设备等应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教育、教学活动安排要符合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创造条件,不断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和教学卫生条件,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习惯,预防传染病、常见病。

第四十四条:学校要加强安全工作,因地制宜地开展安全教育,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自我保护等教育,培养师生自救自护能力,严防学生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组织学生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郊游、劳动等均应采取妥善预防措施,保障师生安全。

第六章校产、经费管理

第三十七条:我校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办学条件和经费由县财政提供。学校努力使校舍、场地、设施、教学仪器、图书资料等符合自治区的规定标准。

第三十八条:学校遵照有关规定管理使用校舍、场地等,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改变其用途。要定期对校舍进行维修和维护,对侵占校舍、场地的行为,要迅速向侵权行为者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做好规划,搞好校园文化建设,净化、绿化、美化校园,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三十九条:学校要加强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文娱体育器材和卫生设施的管理,建立、健全制度,专人负责,健全借还登记手续,提高使用效率,每学期进行一次清点统计,有损坏或遗失的要视情况作出赔偿。

第四十条:我校严格执行上级教育和物价部门制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严禁向学生摊派钱物、代购学生用品及资料等。严禁乱收费。

第四十一条:学校要合理使用经费,提高使用效益。要健全财经制度,大的支出要有经费预算和决算,并接受上级财务和审计部门监督,每学期各种财务收支情况须经学校清帐小组或上级有关部门的审核。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原先制定的各类章程制度凡与本章程相抵触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由学校行政办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自20__年5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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