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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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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制度也能够促进社会公正和稳定,为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下面给大家整理一些员工相关制度,方便大家学习怎么写员工相关制度。

员工相关制度

员工相关制度篇1

一、总则

目的:

1、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各级员工的工作绩效,肯定和体现员工的价值;

2、帮助部门建立一个有效的双向沟通平台,建立绩效考核反馈机制,提高员工素质和个人绩效;

3、规范绩效管理流程,使其制度化、标准化。

4、推广在绩效考核方面先进部室的经验,在全公司范围内形成注重考核的良好氛围。

二、绩效考核的实施

㈠、考核对象

本制度的考核对象为公司全体员工,但以下人员不包括在内:

1、因公休、请假等原因,考核期间出勤率不足20%的员工;

2、试用期员工、实习人员。

㈡、考核项目

1、对员工的绩效考核包含业绩考核和行为考核两个方面。

2、业绩考核是对员工的工作结果进行评估,工作结果可以是职位说明书规定的岗位职责,也可以是主管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分派的工作任务。(请各部、室在《员工考核表》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和调整)

3、行为考核是对员工的工作过程进行评估,是公司/部门业务发展对每一个员工素质要求的体现。主要为团队协作、沟通与联系、客户服务导向等,具体内容见附件,行为考核内容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㈢、考核频率

1、各级员工绩效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如遇法定节假日,考核时间顺延。

2、各部门于次月的月初(8号以前)将员工本月的月度绩效考核的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具体表格见附件。

员工相关制度篇2

本规则的适用范围是大米加工企业。制定本规则的目的在于规范大米加工企业的生产技术管理,促进大米加工企业健康发展,同时提高大米质量,确保大米的质量安全。本规则是参考了国内外有关行业的资料并结合我国大米加工企业的具体情况制订的,是对我国大米加工企业实行规范化管理的技术依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国大米生产,促进大米加工行业健康发展,提高大米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规定了大米产品定义与分类、大米原粮收购及管理、产品包装及添加剂的管理、大米加工厂建设、大米加工设备、大米加工质量管理、大米加工厂卫生管理、产品出货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鼓励大米加工企业使用本规则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

第二章大米产品定义及分类

第四条大米是指以稻谷为原料,经加工而制成的产品。按国家标准,大米可分为籼米、粳米、糯米三类。

第三章大米原粮收购及管理

第五条大米加工企业应有较为固定的原粮来源,鼓励建立本企业的原粮基地,在收购原粮时应同原粮供应单位签订收购合同或协议。

第六条大米加工企业应掌握供应单位,原粮品种、数量及质量等信息。

第七条大米加工企业生产销售无公害大米、绿色大米、有机大米应保证原料种植、加工及产品符合《NY5115-2002无公害食品大米》、《NY/T393-2000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Y/T419-2000绿色食品大米》、《NY21-1986农药安全使用指南》等标准要求,要通过主管部门或具有第三方认证资格的认证机构对基地、加工或产品的认证,应了解基地种植环境及种植技术。专用原粮在运输、储存、加工过程中应避免同其它种类原粮相混合。

第八条加工企业应在国家收购政策的指导下,以质论价进行收购。收购点可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原粮烘干、凉晒、清理设施,保证原粮的储存安全。

第九条按《国家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原粮进仓前应对仓库进行清理、消毒、再清理,仓库应具备防雨、防潮、防鼠、防虫、防雀、通风设施,配备温度、湿度监控设备。经过培训的仓管人员应按规范要求定期检查粮情,通风降温;仓库主要交通道路应进行硬化处理,排水通畅。

第十条原粮包装不应对原料产生二次污染,造成食品安全隐患。散装原粮应注意保持运输工具的清洁、干燥、卫生。

第十一条原粮收购在执行国家政策收购标准的同时,可结合本企业所在地区产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的收购标准。加工前的原粮应符合国家收购标准要求。

第四章产品包装及添加剂的管理

第十二条大米产品包装按材质可分为编织袋、塑料袋、纸袋、散装容器等,按包装形式可分为常态、抽真空、充气等;按包装防护功能可分为内包装和外包装。大米添加剂按添加功能可分为营养强化添加剂、加工性能改善剂等。

第十三条大米加工企业应参照GB/T8947-1998《复合塑料编制袋》、GB/T8946-1998《塑料编制袋》、GB7707-1987《塑料袋》、GB6543-1986《瓦楞纸箱》、GB9687-1988《食品包装卫生标准》等标准制定本单位产品包装验收标准。对于无能力检验的项目,可要求包装供应商定期提供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报告。

第十四条大米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1994《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对于添加到生产过程中直接与产品接触的生产用水,要达到GB5749-1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第十五条产品包装标签应按《食品标签通用标准》要求,必须标注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日期标志和储存指南、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及特殊标注内容(如添加剂中含有转基因及过敏源成分的说明)。

第十六条包装物及添加剂的存放环境应符合GB14881-1994《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要求,对于生产班次领用情况应建立台帐,使其具有可追溯性。

第五章大米加工厂建设

第十七条大米加工企业的建设应遵守GB14881-1994《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的要求。同时企业可参照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食品卫生通用规则》(CAC/RCP1-1969,REV.3,1997)及其附件《HACCP体系及其应用导则》、各科研院所出版的粮食加工厂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

第十八条大米加工厂厂区环境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大米加工厂应建在交通方便、粮源充足的地区。工厂不得设于受污染气流、河流的下游;厂区周围没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扩散型污染源;不得有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等易遭受污染的情况。

(二)厂区内设施、设备等应易于维护、清洁,不得成为周围环境的污染源;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粉尘及其它污染物的泄露排放应遵守国家标准的要求。

(三)厂区空地绿化,防止尘土飞扬或积水。

(四)厂区应合理布局,各功能区域应划分明显;易产生污染的设施应处于主导风向的下风向;焚化炉、锅炉、废气处理、污物处理均应与生产车间、仓库、供水设施有一定的距离并采取防护措施。

(五)生产区禁止饲养动物。

(六)厂区应有适当防范外来污染源、有害动物侵入的设施,如围墙、围栏。

(七)储水池(塔、槽)、供水管道、器具等应采用无毒、无味、防腐的材料;供水设施出入口应有安全卫生设施,防止有害动物和有害物质进入导致污染;自备水源选址应距污染源(化粪池、垃圾存放场所)30米以上,且应设置卫生防护带并有专人负责。

第十九条大米加工厂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生产厂设置应包括生产部分和辅助生产部分。生产部分包括:原粮清理间、加工制造间、半成品贮存及成品包装间等。辅助生产部分应包括:变配电房、机修间、副产品收集间、检验室、原粮仓库、材料仓库、成品库、更衣室、洗手消毒区、厕所及其它为生产服务的必须场所。

(二)车间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及卫生要求合理布局。更衣室及洗手消毒室应与生产车间相连接,并设置在员工进入加工车间的入口处;车间应按生产工艺流程、操作需要和作业区清洁度的要求进行隔离,防止交叉污染。

(三)车间屋顶应易于清扫,防止灰尘积聚,避免结露、长霉或脱落,屋顶应使用无毒、无异味的白色或浅色防水材料建造,喷涂油漆应使用防霉、不易脱落、易清洗的漆料;水、电等管线不得设置于食品暴露的上方,防止尘埃和凝结水滴落。

(四)车间的墙壁应采用无毒、无异味、平滑、不透水、易清洗的浅色防腐材料建造,墙角及柱角应处理为弧形,以便于清洗消毒;门窗安装应严密,并装配有易于拆卸、清洗、不生锈的纱窗或纱网,窗户一般不做窗台,如设窗台须做成大于30度以上斜面;清洁区的对外出入口应装设能自动关闭的门或空气帘幕。

(五)车间地面与排水:地面应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的材料建造,平坦防滑、无裂缝、易清洗消毒。作业中有排水、废水或有以水洗方式作业区域的地面应耐酸碱、防渗漏、防滑,有一定的排水坡度(1-1.5%),并装置带水封的地漏或明沟,明沟不宜用盖板。排水出口应有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装置。废水应排至废水处理系统或经其它方式处理。

第二十条生产厂的设施

(一)供水设施:车间内的水质、水压、水量应能符合生产需要;自备水源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二)照明设施:厂房内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和人工照明,光源应不至于改变食品的颜色;照明设施不应安装在食品暴露的上方,否则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施,防止破裂时污染食品。

(三)通风设施:清洁作业区应安装空气调节器,以保证室内有相对稳定的温度,防止蒸汽凝结和保持空气新鲜;一般生产区应安装通风设施,及时排出潮湿和污浊的空气;在有臭气或粉尘产生且有可能污染食品之处应安装相应排出、收集或控制的装置;排气口应装有易清洗、耐腐蚀的网罩,防止有害动物侵入;进风口应距地面2米以上,远离排风口和污染源,并有空气过滤设备。

(四)洗手消毒设施:在车间对外总出入口、厕所、加工场所内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及干手、消毒设施;在清洁作业其入口应设置鞋靴消毒池;洗手台应使用陶瓷或不锈钢材料的器具,水龙头应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

(五)更衣室:更衣室应设在车间入口,并独立间隔。更衣室应男女分设,并与洗手消毒室相邻;更衣室应按员工人数设置足够数量的更衣柜、鞋柜、更衣镜。

(六)厕所:为车间员工提供的厕所宜与车间主体相连接,并设置洗手消毒设施,厕所应与车间相隔离;厕所外门不得开向清洁作业区,能自动关闭;厕所应采用冲水式,地面、便池易清洗、不积垢;厕所应安装有效的排气装置,适当照明;厕所排污管道应与车间排水管道分设,且有可靠的防臭水封。

(七)仓库:应以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等性质的不同分设储藏场所,需要冷(冻)藏的要设有冷(冻)仓库;同一原材料仓库储存不同性质物品时,应适当隔离,分类分架存放;成品库只能存放成品;仓库的性能、结构应能使储藏保存中的物品品质不发生恶化或减低至最低程度;仓库应有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装置;仓库应设置足够的物品存放装置,储藏物品(不含原粮稻谷)应距离墙壁、地面在20以上,以利于空气流通和物品的搬运;冷(冻)仓库应安装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温度测定仪或温度自动记录仪,并安装自动控制器或自动报警器。

第六章大米加工设备

第二十一条原粮初清设备包括:初清筛、风选器、输送式磁选机机、除尘器、风机等。

第二十二条原粮加工清理设备包括:振动筛、去石机、磁选器、输送式磁选机机、除尘器、风机等。

第二十三条砻谷及谷糙分离设备包括:砻谷机、稻壳分离机(器)、谷糙分离机、磁选器、输送式磁选机机、除尘器、风机等。

第二十四条碾米、抛光、分级、色选设备包括:碾米机、抛光机、分级机(筛)、配米机(有配米需要)、色选机、空气压缩机、水过滤设施、磁选器、机、除尘器、风机、仓斗等。

第二十五条日期打印、包装、堆码设备包括:包装机、编织袋封口机、塑料袋热封机、打捆机、日期打印(喷码)机等。

第七章大米质量管理

第二十六条大米生产企业应依据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的需要配备检验仪器和设备。包括:

(一)基本设备:分析天平、台秤、容重测量器、游标卡尺、分样器、水分测定仪、烘箱、选筛、实验砻谷机、实验碾米机、实验台及实验架等。

(二)专业检验设备:实验色选机、大米品质测定仪、米饭食味测定仪、白度计等。

第二十七条大米生产企业对进厂的每批原辅料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八条大米生产企业可采用HACCP方法管理,制定控制点的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抽样及检验方法,对生产过程及半成品进行检验,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第二十九条大米加工企业应详细制定成品的质量标准、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抽样及检验方法,质量标准的下限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检验方法原则上应以国家标准为准,如用非国家标准方法时应定期与国家标准方法核对。成品应逐批抽取代表样品,实施理化检验、感官检验、外包装检验。对于非常规检验项目和本企业无法检验的项目可委托具有权威性的研究和检验机构代为检验。

第三十条大米加工企业应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成品仓库,经检验合格的包装成品应储存在成品仓库内,不得在露天存放。成品仓库中不得储存有毒、有害或其它易腐、易燃及可能引起交叉污染的物品。

第三十一条产品出厂应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出货记录,内容包括:生产日期、批号、出货时间、地点、对象、数量等,以便发现问题时能及时收回。

不合格产品应及时隔离和标识,并按规定及时处理。

第三十二条工厂应有足够的品质管理及检验人员,能做到每批产品检验;产品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具备大专以上相关学历或中专相关学历并具备4年以上质量管理经验;质量检验人员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并获得食品质量检验员资格证书。

第三十三条大米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明确检验部门、检验人员的职责权限,制定文件、记录、不合格品控制、纠正及预防等控制程序,确保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

第八章大米厂卫生管理

第三十四条环境卫生管理

(一)厂区内的道路应保持良好状态,无破损、不积水、不起扬尘。

(二)厂区内草木要定期修剪,保持环境整洁,禁止堆放杂物,防止有害动物孳生。

(三)排水系统应保持畅通,不得有污泥积蓄。

(四)废弃物临时存放地应远离生产车间;盛装废弃物的容器应有遮盖,防止不良气味溢出或被风吹起,防止有害动物孳生;易腐败的废弃物应及时清除,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消毒。

(五)厂区内应有防止、杀灭有害动物及昆虫等设施。

第三十五条厂房设施卫生管理

(一)厂房内各种设施应经常性保持良好地清洁卫生状态,厂房屋顶、天花板、墙壁应保持良好无破损,地面不得有积水和破损。

(二)清理间、加工制造间、半成品贮存及成品包装间每天下班后应及时清理、清洁,必要时予以冲洗、消毒。

(三)灯具及管线外表等应定期清扫或洗涤。

(四)冷(冻)仓库内应经常清理,保持清洁,避免地面积水,并定期消毒。

(五)加工作业场所不得堆积非即时使用的原料、内包装物或其它物品,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第三十六条设备卫生管理

(一)用于加工、包装、储运的设备及工具和生产用管道应及时清理、清洁、清洗、消毒。

(二)用具及设备与食品接触的表面应定期予以清洁、消毒,消毒后要彻底再次清洗,以免残留物污染食品。

(三)使用过的设备及用具等应及时彻底地清理、清洁。

(四)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及用具的清洗用水应符合GB5749《生活饮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人员卫生管理

(一)大米生产人员应有身体健康证,并定期进行个人卫生、食品加工卫生等方面的培训。

(二)大米生产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

(三)进入车间前必须穿戴好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靴鞋。工作服应能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出帽外,必要时应戴口罩。

(四)不得穿工作服、工作鞋进入厕所或离开生产加工场所。

(五)上岗前要洗手。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上厕所之后、处理被污染的原料物品之后、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它活动之后。

(六)与大米直接接触的人员不得涂指甲油,不得佩带手表及饰物;有皮肤传染病或伤口的工人不得继续从事直接接触大米的工作。

(七)工作中不得吸烟、吃食物或做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八)个人衣物应储存在更衣室个人专用的更衣柜内,个人的其它物品不得带入生产车间。

(九)与生产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场所,参观、来访者应符合现场工作人员卫生要求。

第三十八条工作人员健康管理、除虫灭害管理、工作服管理、卫生设施管理、污物管理应符合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要求。

第九章产品出货管理

第三十九条产品出厂前应有良好的可追溯信息,包括生产日期、生产班次、检验人员、产品检验状态等。

第四十条产品包装标识应符合《食品通用标签标准》、GB13432《特殊营养食品标签》及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对于标签上的商标、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应严格遵守《商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四十一条产品出厂时应对运输及防护工具进行检查,防止产品二次污染及运输途中的质量安全。发货员应记录出货产品、出货日期、运输车辆、到货点、接收单位等信息,使其具有可追溯性。

第四十二条生产企业应建立自己的售后服务体系,包括服务承诺、服务程序、服务电话、服务人员等,制定相应的产品回收、退货、召回程序及相关管理办法,确保消费者利益。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规则由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员工相关制度篇3

1、目的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员工的工作和行为标准,严肃公司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提高公司整体素质,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处理规定

3.1工作违规违纪处理规定

3.1.1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或间接损失3万元以上,对主要责任人处于500元以上罚款,停职检查,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记大过一次,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停职期工资不发,下同)。

3.1.2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或间接损失3万元以下,1万元以上,对主要责任人处于200元至400元罚款,停职检查,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3.1.3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或间接损失1万元以下,对直接责任人处于100至200元罚款,并视情节轻重停职检查。

3.1.4公司对有关部门连续三次提出应整改或解决的问题,因主观原因不予解决,对部门负责人和主要责任人处以100—300元罚款。

3.1.5对所辖人员违纪现象不予纠正或有意包庇违纪人员,对部门负责人处以30—50元罚款。

3.1.6不服从组织分配、工作安排,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2

到岗者,缺勤时间按旷工论处。

3.1.7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学习、培训练兵、义务劳动等集体活动,每次罚款20元。

3.1.8公司员工必须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主动协调工作关系,凡被动应付出现部门之间扯皮,影响工作者,每次处罚部门负责人50元(双方均处罚)。

3.1.9不按规定时间提报反馈信息或相关报表的,每次扣罚责任部门负责人20元。

3.2行为违规违纪处理规定

3.2.1工作时间有睡岗、串岗、带小孩进工作场所行为之一者,每次扣罚30元,半年内累计三次除按规定罚款外,解除劳动合同。

3.2.2工作时间有打牌、下棋、干私活等行为之一者,每次扣罚50元;工作时间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报刊物、吃零食、聚堆闲聊每次扣罚20元。

3.2.3工作时间喝酒、酒后上岗、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谩骂他人或恐吓、威胁打击报复管理人员者,每次扣罚50—1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3.2.4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超过30分钟的扣罚20元;超过2小时不足一天的扣罚40元;月内迟到、早退3次以上者,记旷工一天。

3.2.5旷工一天扣2天工资,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3.2.6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情节恶劣的,加倍罚款,直至解除劳动合同;丢失个人使用的公司物资,照原价赔偿。

3.2.7践踏草坪,损坏花草树木者,每次罚款20元。

3.2.8踩、坐原辅材料、产成品、设备、工具等,一次罚款10元。

3.2.9在公司内乱写、乱画、乱丢杂物、纸屑者,每次罚款10元。

3.2.10在禁烟区内(仓库、车间、配电室、质检中心)吸烟者,每次罚款30元。

3.2.11泄露公司保密的技术、商业情报、资料等,对责任人和当事人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并视情况追究损失责任,调离工作岗位,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3.2.12违反有关规定,虚报、冒领差旅费及其它钱物者,除全额追回外,扣罚部门负责人100元,当事人300元。

3.2.13违反公司现行各种管理规定的,分别由职能部门按规定处理。职能管理部门未及时处理的,扣罚其负责人40元。

3.2.14未经物资管理部门批准,私拿包装桶、纸箱、工器具等物资,视为偷盗物资。除照价付款外,给予5倍的罚款。

3.2.15无财务、销管部门的.产品出门证而携带产品出厂者,视为偷盗产品,不论价值大小,一律开除。

4、违规违纪处理程序和办法

4.1员工违规违纪,由综合部会同所在部门进行查实;查实后由所在部门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于每月25日前报综合部。

4.2员工违纪应受行政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的,由所在部门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综合部,经办公会研究批准后执行。

4.3员工违纪处以罚款的,从工资中扣除;现金处罚的,由本人凭罚款通知单在规定期限内到财务部交款,过期不交的每天加罚20元。

4.4员工违反各专项管理规定的,按专项管理规定处罚。

5、本规定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6、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关违规违纪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员工相关制度篇4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工作服的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和公司整体形象,展示员工的精神面貌,完善员工的福利制度,使其制订、发放和领用纳入程序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定义、性质

员工工作时所穿着的服装,此服装界定为公司资产的其中一部分。

四、权责

人事行政部主导工作服的申购﹑发放﹑回收、申请报废﹑销毁等管理工作;采购部负责工作服之采购;财务科负责相关费用跟进。

五、主要内容

第一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工作服的定制、发放、领用及折旧标准,着装要求等。

第二条、人事行政部负责公司工作服的归口管理,包括发放及折旧标准、工作服的

购买及验收、领用核签、检查考核等工作。

第三条、工作服的发放标准

1、公司的.工作服包括冬装和夏装;

2、公司人员发放工作服冬、夏装各两套;

3、新员工进入公司30天后发放工作服,期间按员工意愿可发放旧的工作服;

4、旧的工作服采取优先使用。

第四条、工作服的定制、采购及领用

1、工作服使用年限:(冬、夏)工作服根据材质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年限限制,具体由人事行政部根据批次公布使用年限,未公布的表示使用年限为壹年;

2、自领取工作服当日起,企业与员工约定工作服使用期限是员工工作期限的共同期限,如劳动合同到期作自动延续至工作服使用期限,违反的视为违约行为。(本条可视为劳动合同附件)

3、后勤仓库要定期盘点工作服,并根据员工进出情况和库存情况,及时进行定制申购,备足数量以便使用;并根据使用年限、季节变化及时组织更换;

4、采购部要本着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好定制厂家,在定制前应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数量、材质、尺寸规栺、交期、价栺、发票税点、验收标准、商标使用规范以及其它定制要求等。工作服做好到厂时由人事行政部组织进行验收工作,合栺后交由后勤保管;

5、人事行政部依照各部门员工事先自行申报的衣服尺寸,通知各部门统一到后勤仓库领取,后勤仓管员按人事行政部的要求如数发放。

第五条、工作服的回收及特殊事项

1、员工自动离职的应全额收取工作服费用;正常辞职流程办理的员工,按工作服使用年限的占比,收取相应的未使用部分违约折旧赔偿;公司辞退的可免除未使用部分违约折旧赔偿;

2、员工在办晋升(工作服式样变化情况)或辞职、辞退手续时其工作服应事先洗干净叠好再退还给仓管员,仓管员视工作服新旧情况进行分类保管,以便下次优先发放使用。(晋升、辞退为必须行为,正常辞职为自愿行为,如缺失的按原价赔偿);

3、员工服装在规定使用期限内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损坏等无法穿着上班的,可由本人直接向人事行政部申请购买,经审批后方可到后勤仓库领取工作服,其费用从工资中扣除。若属敀意损坏的除加价赔偿外,还将视情节严重情况进行处理;

4、员工因岗位或作业特殊性需增发冬、夏装的,可由员工所在部门申请,经人事行政部审批后由后勤仓库发放,并要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第六条、工作服未使用部分违约折旧赔偿标准及说明

1、工作服未使用部分违约折旧赔偿分类:自领取日起工作1个月内(含)未使用部分违约折旧赔偿为原价的100%;1-3个月内(含)未使用违约折旧赔偿为原价的80%;工作3-6个月(含)未使用部分违约折旧赔偿为原价的50%;工作6-12个月(含)未使用部分违约折旧赔偿为原价的20%;满一年的可予以免费更换,更换后作清零处理并重新计算;旧工作服免除未使用部分违约折旧赔偿,但离职时必须清洗干净并交还人事行政部,如未能完整交还按原价50%赔偿;

2、新工作服少件、丢失按原价赔偿。

第七条工作服着装的要求

1、在上班期间(未发放工作服及周末便服日除外)进入公司或车间﹐员工必须着装工作服进行作业﹐上班必须配戴工作证,工作证应挂在胸前或左胸前厂服插袋内;

2、员工着装要整洁,不得自行转借给非本公司人员穿着;

3、厂服即代表本公司之精神,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4、工作时间须注意仪容仪表,穿着保持整齐﹑整洁、得体、大方;

5、工作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6、工作服不能自行改制﹐由于质量或者尺寸问题不合穿者﹐于领用日期起3个工作日内到人事行政部登记更换﹐逾时不予受理;

7、违反着装要求的,所属部门负责人可拒绝其进入工作场所,其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特殊情况除外,但必须及时向所在部门申请并说明情况后上报人事行政部)

8、经总经理审批同意的员工可不用统一着装。

第八条、追究赔偿措施

1、未按规定着装者(未发放工作服及周末便服日除外),一经发现,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追讨当事人及所属部门负责人各20元/次,违约赔偿;(特殊情况除外,但必须及时向所在部门申请并说明情况后上报人事行政部);

2、员工人为损坏(包括洗涤、保存方法不当)、丢失工作服,按原价赔偿;(非人为的需及时通知人事行政部报备,并保护好现场)

3、员工穿着工作服和仪容仪表的情况,将作为个人绩敁考核的依据之一。

4、员工违反第七条“工作服着装的要求”规定的将追究其相关经济赔偿责仸。

5、符合工作服发放而拒接领取的将不视为“未发放工作服”并追究因此而产生的20元违约金赔偿。

第九条、特别遵守事项及说明

1、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装并佩戴公司工作证;

2、员工对工作服有保管、修补的责仸;

3、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的式样;

4、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工作服;

5、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费进行清洗或修补;

6、人事行政部负责对以上行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及佩戴工作牌者,追究部门负责人与当事者同等责仸;

7、主管级以上员工有挃导与监督员工规范穿戴工作服及佩戴工作证的责仸。

第十条、附则

本制度修订及解释权,属于人事行政部所有,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员工相关制度篇5

为加强教职员工的管理,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教职员工上班考勤制度。

1、全校教职员工均实行集体办公制度,每个在岗工作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工作岗位或办公地点上班,严明办公纪律,确保办公时间和办公质量。

2、凡任课教师必须坚持“三、二、一”的办公时间。上午统一办公时间为8点至11点,下午统一办公时间为2点半至4点半(夏季为3点至5点),晚上统一办公时间为7点至8点。凡在统一办公时间内,除上课和下班辅导的教师外,其余教师均得在指定地点办公。

3、凡行政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均实行8小时工作制,原则上执行机关作息时间,晚上按各科、室、组的.安排实行轮流值班制,值班时间算当天工作时间。

4、教职工的上班考勤由各科、室、组负责逐日登记,做到一周一小结,一月一总结,并与学校出勤奖和岗位津贴挂钩。

5、凡因病、因事请假不能上班的教职员工,按学校的《出勤请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未办手续或手续不齐全者,作旷工处理。

员工相关制度篇6

1.总则

1.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

1.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负责,各部的考勤管理应指派专人负责,并报人事部备案。

1.3各部、处(班组)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录考勤。

2.考勤员职责

2.1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情况;

2.2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2.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2.4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并做出报告;

3.考勤记载符号

出勤:∨事假:×

病假:○旷工:◎

婚假:+丧假:±

产假、探亲假:□

工伤假、夜班、x假、看病、倒休:△。

4.各部门应在28日前将当月考勤汇总报财务部门核算工资奖金,季初5日前将该季度考勤汇总报公司人事部。

5.事假

5.1员工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该事先请假。如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报、电话、书信、口信等方式请假。如果假期不够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5.2一般员工请假4日内,由其直接主管审批,5日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一般主管请假,由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请假,由公司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5.3员工每季度累计事假不足4日者照发工资,同时带薪事假日数可累计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带薪事假的日数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为11日,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8日;6月至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5日;9月至11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2日;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带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数不足应享受带薪事假日数者,不足的日数按加班处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伤,凭合同医院病休证明,准病假。非合同医院的病休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也可给予病假。

6.2年累计病假超过半年,其工龄满9年的员工按75%计发工资;工龄满4年(合4年)的员工按70%计发工资;工龄不满4年的员工按65%计发工资。

6.3到医院看病,给假半日,记“看病”考勤,不影响工资,超过半日记事假考勤。

7.工伤

7.1因公负伤、因工致残,持医院诊断证明并经人事部确认,可按工伤假记考勤,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发。7.2因公负伤的职员,伤愈复发,经鉴定后,以工伤处理。

8.婚假

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4日。男女双方都到晚婚年龄(男26周岁、女24周岁)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结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9.丧假

员工配偶、子女、父母或养父母死亡,给丧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给丧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计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10.产假、x假

10.1产假一般为57日,5个月内的早产产假为30日,双胞胎产假为70日,产假应产前产后连续计算,假期工资照发。

10.2符合晚育年龄(女24周岁)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为70日。女员工生育无人照顾者,经女方单位出具证明,可酌情给男方15日以内的假期,按x假记录考勤。

10.3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处。

10.4各种节育、绝育手术按医务部门的休假证明准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3日的x假。

10.6员工如果1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记。

11.探亲假

11.1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如下:

11.1.1工作期满1年的正式员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与其父母或配偶团聚且同父母或配偶异地分居者,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2员工丧偶已满1年且未重新结婚者,如有未成年(18周岁以下)的子女寄养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亲假的待遇;

11.1.3自幼由养父、养母或抚养人抚养长大,现仍与其保持经济关系的员工,经养父母、抚养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可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4领取结婚证书的员工,可在当年再享受最后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1.5已婚职员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况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

11.2.1各种学校毕业生,在试用期间不享受探亲待遇。试用期满,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2员工在培训期内不享受探亲待遇,培训期满后,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3丧偶、离婚的职工,当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2.4家居远郊区县,已按规定给予了交通补助费的员工,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11.2.5员工与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团聚连续满1个月,未婚员工当年与父母团聚连续满20日者,不享受探亲待遇。

11.3员工探亲假期

11.3.1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1个月。

11.3.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日。

11.3.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起始时间是结婚第二年;

11.3.4探亲假期是员工与亲人团聚的实际时间,员工探亲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日。

11.3.5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

11.3.6探亲假原则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员工经批准也可分两次使用探亲假,但只给一次路程假,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11.4探亲假管理

11.4.1员工探亲,须事前填写探亲申请表,经部门领导批准并报人事部审核,财务部凭人事部批准的探亲申请予以报销往返路费;

11.4.2各部门应根据工作的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员工探亲,员工本人应服从组织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点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12.2主管人员平时加班3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时间存休,不足3小时的加班加点,不累计加班存休。

12.3员工平时加班按实际加班时间给予同等时间存休,确实不能倒休时按本人日平均工资的150%计发加班工资。

12.4公司员工在法定节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节)按本人日工资的200%计发加班工资。

12.5员工有特殊事务,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时各部门应加强存休的记录管理。

13.旷工

13.1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13.1.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13.1.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13.1.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13.1.4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13.1.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13.2旷工扣发相应工资。

14.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1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

员工考勤刷卡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人员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对考勤刷卡做出如下规定:

一、凡在大厦内办公,并由公司发放工资、奖金、餐补的所属人员均实行考勤刷卡。

二、刷卡机开机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各刷卡一次。刷卡时间:上午8∶00~9∶00

下午4∶20~6∶00

三、实行考勤刷卡的管理工作。

(一)考勤刷卡的审核、统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每月月底统计考勤刷卡情况。

(二)几不能按要求刷卡时,必须写明原因、请假事由和具体时间,经处(室)领导签字批准。各单位于月底前将假条统一交办公室。

(三)凡无假条,又不刷卡的工作日,均计为旷工。

(四)刷卡的结果同餐补和四项补贴挂钩:

1.凡无刷卡记录的工作日,一律扣除当日的餐补和四项补贴;

2.遇有上午公出12点前回公司上班,照发当日餐补和四项补贴;

3.遇有上午刷卡下午公出,照发当日餐补和四项补贴。

(五)发现由他人代刷卡的,扣除双方当事人当月奖金,并通报批评。

(六)刷卡的结果与公司制定的考勤制度结合,每月由办公室统计结果,按缺勤情况扣发相应的工资、奖金或四项补贴。全年统计资料,由办公室存档备查。

附件二

员工上下班遵守规则

一、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遵守本规则。

二、本公司员工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到退。

三、上班时间3分钟后15分钟内为迟到,15分钟后列为旷工,早退者一律作旷工半日论,不得补请事假、病假抵充,违者作旷工半日论。

四、迟到早退按下列办理:

(一)迟到次数之计算,以当月为限;

(二)迟到折合之事假,均按事假规定办理;

(三)当月第一次迟到不计,第二次以事假两小时计,第三次以四小时计,以后每多一次即累加2小时计算;

(四)15分钟内早退者一律作旷工半日论。

五、旷工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旷工不发当日薪资;

(二)连续旷工3日或1个月内累计6日,均予开除。

六、上下班因公外出经过门房,如警卫人员有所询问或检查,应即接受,不得拒绝,违者议处。

七、上下班打卡及进出行动,均应严守秩序,原则如下:

(一)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均应于规定之上班时间前先吃饭后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吃饭或办理私事;

(二)下班者应先行打卡后外出;

(三)下班铃声响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铃,即行等候打卡,如有违反,查实后即按擅离职守处分,主管人员应负连带之责任;

(四)下班除保修人员外其他人员在厂区内至各单位洽办公务,应一律于下班前回返本单位岗位上,再遵上条规定打卡外出。

八、上下班打卡均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否则除按旷工半日论处,其代人打卡者,受同等处分。

九、工作时间内,不论日夜班,凡有睡觉和擅离工作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事予以议处。

十、日夜轮班工作,应按时交班、接班;倘接班者届时未到,应报请主管处理,不得擅自离去。

十一、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须将请假单或公出证交门房或控制室,否则警卫或人事人员有权禁止外出(总公司人员,亦应将请假单或公出证交人事单位登记,否则按第九条办理;推销营业人员因公外出,不必填写公出证,但应向其主管报备),月底由各单位主管在工卡上签证。

十二、本规则由经理级会议讨论通过,由总经理颁布施行。

十三、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员工相关制度篇7

1.目的:

为加强对员工转正工作的管理,确保员工转正程序的透明性、公正性和公平性,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

《员工手册》。

3.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4.制度内容:

4.1转正条件:

4.1.1试用期间参加过公司新员工培训。

4.1.2试用期间参加过部门新员工上岗辅导,并通过考核。

4.1.3试用期间通过公司转正考核及判定其能胜任本职工作。

4.1.4试用期间未受到警告级以上的行政处罚。

4.1.5试用期满及满足以上条件,经部门主管签字和总经理批准后转正。

4.2试用期:新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正式到岗时间在每月15日以前的,试用期从到岗当月起算为一个月,正式到岗时间在每月15日之后的,试用期从次月算起;

4.3员工转正程序

4.3.1试用期员工的部门主管领导须在转正期满前七天与员工面谈,如该员工符合转正条件,通知员工提交《员工转正申请书》,主管领导同时填写《员工考核评估表》,递交给公司办公室,由办公室连同《员工转正审批表》上报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复后,下发《员工转正通知单》给转正员工、财务部。

4.3.2试用期满后,公司将根据员工部门的主管领导对该员工的考核评估,没有通过的员工,报总经理批准,办理辞退手续。

4.3.3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因工作态度或工作能力较差,部门主管领导可做出不胜任岗位要求的建议,同时将该员工不胜任岗位的具体事例和评估以书面形式报送办公室,经办公室对其进行调查核实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复,公司将辞退该员工。

4.3.4中层管理人员转正由直接上级部门领导对其进行评估,使用《管理人员转正述职表》。

4.3.5中层管理人员转正评估结束后,由办公室将评估结果报总经理审批转正工资;由办公室发布转正通知并在转正后一周之内发布任命文件。

4.3.6特殊岗位的.考核:

考核的岗位由所在部门组织实施,按岗位技能要求进行实际操作考核,实作考核作为转正否定性条件。需实作考核的岗位如下:水电工、焊工、叉车工等

4.4转正时需提供的材料:

4.4.1中层管理人员转正时需提交:

《员工转正申请书》、《员工转正审批表》、《管理人员转正述职表》。

4.4.2普通员工转正时需提交:

《员工转正申请书》、《员工转正审批表》、

4.5转正流程:

员工提交《员工转正申请书》→主管领导签字并填报《员工考核评估表》→公司办公室填写《员工转正审批表》→上报总经理批复→办公室下发《员工转正通知单》→财务部门→转正员工

4.6正式员工录用后,将转正材料(含评估材料)交办公室存档。

4.7转正工资:

4.7.1员工转正工资按公司规定的岗位工资核发。

4.7.2员工转正工资依据《员工转正审批表》中的审批之日计发转正工资。

4.7.3若员工对转正申请、转正后岗位工资的评定有疑问,可向办公室咨询或申诉,办公室负责向该员工上级、下级、平级员工征询并做出调查意见,报该员工所在部门高层领导参考处理。

5.相关文件

5.1员工手册

6.本制度从总经理批复之日开始执行。

7.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员工相关制度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劳动纪律是指员工在共同劳动中必须遵守的规则和秩序,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质量、程序和方法去完成自己应当承担的工作任务。劳动纪律是提高劳动效率的重要保证,也是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第二条根据我国宪法对公民必须遵守劳动纪律的要求和《劳动法》、《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和劳务派遣工。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劳动纪律管理按公司设置的行政机构进行划分,层层负责。公司劳动纪律管理由公司人事副总经理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各二级单位劳动纪律管理由分管人事经理和人事干事负责;工段(班组)、项目经理部的劳动纪律管理由工长(班组长)、项目经理负责。

第三章劳动纪律的内容

第五条工作时间。

一、按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工作时间规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部分岗位执行标准工时制。凡是当班员工应提前到达生产(工作)岗位,并做好班前准备工作。

二、按计划规定怀孕的女工,怀孕七个月以上的,经医院证明,每天工作七小时,直至分娩;婴儿未满一周岁时,每天可喂奶两次,每次半小时。

第六条工作时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并做到不迟到早退,不旷工,不串岗脱岗,不干私活,不酒后上班,不无理取闹,不带小孩上班,不聊天、打牌、下棋和看电视等。

第七条员工应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听从指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

第八条员工应遵守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忠于职守,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爱护设备和工具,做到增产节约。

第九条考勤制度。

一、考勤表应上墙公开,实行当班点名考勤。

二、正确使用考勤符号,各种假条应与考勤一致,按月记录后妥善保存。

三、考勤表应有考勤员和工段(班组)长、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并作为发放工资的重要依据。

四、考勤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实事求是,坚持原则。

第十条请假制度。

一、事假:

(一)员工请事假不得超过七天,请假时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如无特殊事由不准请假。告假(指事后请假)视同旷工。请事假时应逐级批准,一天以内(含一天)由工段(班组)长或项目经理批准,二天以上(含二天)七天以内(含七天)由二级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

(二)实习生和学徒工请事假从严掌握,遇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时,须经二级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

二、病假:

(一)员工因病请假须持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开出的病假单,经二级单位或部门领导同意后才能休假。当遇公休或探亲期间因病住院时,要及时向所在单位领导报告,回来后凭出院证明可以计算病假,否则按事假处理;

(二)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长休病假的,严格按劳部发〔1994〕479号文件规定的医疗期执行。

三、工伤假:

(一)因工负伤休假,由公司安全部门或所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确认,并根据县级或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休假意见,经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后才能休假;

(二)因工外出受伤,需要就地治疗的员工,履行报告程序后,凭诊断证明才能算伤假;

(三)休息伤假时间,严格执行《鄂州市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即鄂州市劳社〔2005〕7号。

四、探亲假:

符合国家规定探亲的对象及假期,经本人申请二级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后才能休假。

五、婚丧假:

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死亡,经本人申请二级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后,可请三天假,另加路途假,晚婚者增加婚假15天。

六、产假、计划假:

符合国家规定休产假、计划假的对象及假期,凭医院诊断证明,经二级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后才能休假。

七、哺乳假:

女工产假期满,需要请哺乳假的,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或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后,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假期。

八、带薪年休假:

带薪年休假由所在单位统一安排,一般情况下安排在生产(工作)淡季,如因特殊情况需在忙季休假的,须经本人申请,单位或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后才能休假。

第十一条用工制度。

一、新招(聘)员工必须坚持先批准后使用,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

二、新招(聘)员工必须经过入厂前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三、新招(聘)员工应具备相应的职业技能资格,特种作业岗位应具备特种作业资格。

四、内部借用人员或者返聘内退人员必须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

五、使用劳务工必须从公司发布的合格劳务供方中输入。

第十二条交接班制度。

一、工作岗位调整时,要严格按所从事的工作内容进行完整交接,避免给公司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并形成交接记录。

二、轮换班时要进行前后工序交接,并形成交接记录。

三、操作设备交接应讲清设备运转的基本情况,并形成交接记录。

第十三条保密制度。

生产经营工作中的业务(技术)、营销措施、企业管理制度等商业机密不得向任何个人或单位泄露,避免给公司造成不良政治影响或经济损失。

第四章管理措施

第十四条实行劳动纪律检查制度。

一、劳动纪律实行公司、二级单位和工段(班组)项目三级检查制度。全公司的劳动纪律,由公司主管人事副总经理牵头,组织人力资源、工会和安全等有关部门,对全公司范围内的所有二级单位及相关工段(班组)项目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特殊情况可以随时抽查;二级单位劳动纪律,由各二级单位主管人事领导牵头,组织人事干事、工会主席和安全员等职能人员,对所辖范围内的工段(班组)、项目每个月检查一次,特殊情况随时抽查;工段(班组)项目的劳动纪律,由工段(班组)项目负责人每天检查。

二、不同层次的劳动纪律检查都要做好检查记录,同时对违纪行为做好登记,为劳动纪律考核提供原始数据。

第十五条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等级划分。

一、一般违纪:

(一)上班迟到、早退的;

(二)上班时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电视或收听广播的;

(三)上班时打瞌睡或睡觉的;

(四)上班时上网聊天或玩电脑游戏的;

(五)上班时外出办事不向领导报告去向的;

(六)带小孩上班的;

(七)上班时串岗、脱岗的&39;;

(八)不按规定做好交接班记录和工序交接记录的;

(九)其他一般违纪行为。

二、严重违纪:

(一)操作人员酒后上班的;

(二)上班时喝酒、打牌、下棋的;

(三)上班时干私活的;

(四)年度连续旷工七天以内的(含七天);

(五)不服从工作安排,与负责人争吵谩骂或无理取闹的;

(六)其他严重违纪行为。

三、特别严重违纪:

(一)请假在外从事其它工作的;

(二)上班时打架斗殴负主要责任的;

(三)年度连续旷工十五天以上的(含十五天);

(四)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给公司带来严重损失的;

(五)其他特别严重违纪行为。

第十六条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处理办法。

一、员工一般违纪的,扣款50~100元;屡教不改的,可以同时给予通报批评,或者报公司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二、员工严重违纪的,扣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可以同时报公司给予行政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三、员工特别严重违纪的,扣款300~500元,可以同时报公司给予行政记大过或者撤职处分直至辞退。

四、对员工个人违纪的扣款,属公司有关部门检查考核的,由公司财务收缴,属二级单位检查考核的,由各二级单位财务收缴,分别列入公司和二级单位奖励基金。

员工相关制度篇9

1、费用报销流程

费用报销人报销申请(填制费用报销单)——报销人部门负责人(或上级主管)确认签字——财务主管审核(单据、数据等方面要求)———公司总经理(或委托授权人)审批(侧重真实、合理性等方面负全责)——出纳复核并履行付款。上述流程为公司各项费用报销的既定程序,以后各项事务的报销均需要遵照上述流程操作,否则财务部有关人员有权拒绝付款。

2、费用单据要求

为了强化公司的财务纪律,规避财务风险,原则上公司一切事项报销的单据均必须取得合法的凭证。合法性的。认定以国家财务、税务等方面的规定为准,具体操作由财务部负责把控落实,以可操作性为前提。公司员工任何不符合报销规定的单据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各级确认、审核、审批人员也不应予签字。各级签字人在不能确定的情况下不能随意签字。

3、单据整理要求

报销人在报销前必须事先整理好各类单据,首先对单据的类别、时间、批次、项目等进行分类,然后按照一定的标准清晰准确的粘帖在报销单据的后面,并在附件中写明所附单据的张数。单据数量比较烦杂的要写出报销明细清单附在后面。单据分别不清晰,粘帖不规范的财务部门可要求对方改正,不改正的有权予以拒绝受理。

4、预借款的操作要求

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需要事前预借款的,必须填写借款单或支票使用申请单,写清借款原因、预计的金额和还款日期,财务人员严格控制现金的使用。借款单要由部门负责人、副总或财务主管签字后出纳人员才能放款。在预定还款日期到期后不能还款或报销的从有关人员的工资中扣除。

5、报销金额审批规定

公司为提高工作效率,规定如下:单笔报销金额或单笔票据报销金额在2000以下的,按照正常的流程由公司常务副总审批即可,金额超过2000以上的必须要由公司总经理的审批。财务人员操作付款时须掌握好审批金额权限,操作不规范的不得付款。

6、报销或单据传递时效要求

财务人员根据财务作帐的及时性配比性要求掌握好各项报销的时间,原则上各项单据或费用必须在发生结束后按照正常规定的流程操作。原则上当月发生当月取得并当月报销,业务人员有及时催收票据的义务。

7、费用报销的其他规定

公司费用报销必须真实合法,严禁使用白条或其他不合法的凭证,一些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替代凭证的,也必须由副总和财务主管的共同认可,同时做到财务操作的安全合法。另外替代凭证要求做到时间合理、摘要明确、金额确定,不能真假混杂,给公司带来财务风险。

公司各阶层人员,在上述规范中操作失当,给公司带来损失风险的,根据情节大小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责任追究,讨论决定。

员工相关制度篇10

青年教师公寓是国家和学校投资改造,提供给在我校工作的的单身教职工居住场所。为保证青年教职工能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入住条件

(一)人事处登记在册的留校、调入的且家住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外的未婚青年教职工申请入住,需经所在单位同意。

(二)附中、附校登记在册且住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外的未婚青年教师,由单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方可入住。

(三)学校独立核算企业在职未婚青年职工住房应由企业在社会上租赁解决,确有困难且家住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外的,由所在单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入住。房租每月每床120元。

(四)寒、暑假期间,若青年教师公寓有空房间,在校博士生、博士后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借用探亲间,住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房租每月每床100元。

二、入住时每人须一次性交住房租赁保证金和备品押金共500元,退房时返还,不计利息。

三、入住人员调出须先退床方可办理报退手续。

四、入住人员在取得住房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两个月内必须退床。如有特殊情况,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学校批准,方可继续租住。

五、入住人员不得将床位借给他人使用、擅自调换房间,不得拒绝安排新人入住、私自占用别人床位,不得留异性住宿,违者将取消居住资格。

六、入住人员必须保持室内公共设施完好,如有损坏,由居住人赔偿;应保持公共卫生,不得私自占用走廊等公共场所,不得在走廊内堆放杂物、垃圾。

七、入住人员要管理好煤气、水、电,节约能源,保证安全。要努力做好安全防范及消防工作。

八、任何人不得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及房屋结构,一经发现,取消居住资格,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九、严禁乱拉乱扯电线及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电器;违反规定并造成损失的,须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赔偿责任。

十、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滋事,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

十一、应退床人员到期仍不退床的,按每月每床500元收取违约金。

十二、自学遵守作息时间(晚11:00-早5:30关闭大门),自觉遵守其他有关规定。

十三、公寓管理人员和清扫人员应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自觉执行上述规定。

员工相关制度篇11

1、凡公司员工,须严格遵守遵守公司的有关规定,遵守国家相关计算机行业和互联网络的法律法规,如《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和公司利益的活动。

2、员工应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不得向第三方泄漏任何技术、业务机密信息。

3、凡公司员工,需努力树立敬业精神,按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同事间彼此树立精诚团结的精神,塑造企业积极进取、讲求效率的工作氛围。

4、公司按国家规定实行双休日及节假日放假,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信息采编及编辑人员将在双休日及节假日轮流替换。正常上班时间:上午09:00—12:30、下午14:00—17:30(每日7小时)。事假或病假必须提前通知主管人员或办公室人员。

5、非白班的公司员工,无特别任务外出的,上下班时间以白班时间为原则安排,每周工作时间控制在40—44小时之内。

6、出差人员除正常开支外,每人每日补助费为100元。

7、公司鼓励购买和开发密切相关的技术参考资料,可在审批并登记后全额报销。

8、日常因公事的交通费用可全额报销。

9、为了避免上班时间受到聊天的干扰,而又要保持内部通信的顺畅。所有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必须连接到内部oicq服务器,除特批人员,一律不准连接外部OICQ服务器。

10、公司员工不允许在外兼职。

11、周一到周五,除和项目有关的需要外,不允许在办公室玩游戏。

12、除因工作需要外,避免在公司内会客,任何公司以外人员绝对禁止使用公司电脑。

考勤管理规定

为促进本司员工自觉地遵守劳动纪律,提高劳动出勤率,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司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考勤规定。

一、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本公司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结合技术开发和市场营运的特点及岗位工作需要,实行每周工作35小时标准工时工作制,合理安排员工休息,依法安排员工休假。

二、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上午9:00―12:30,下午2:00―5:30,每日七小时。

2、未经准假,上班时间应到而未到者,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3、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离开岗位办理与本岗位无关的事务或私事者,为擅离职守。

4、无故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时间超过60分钟或未经准假不到班者为旷工。

5、各部门员工的值班和加班,由各部门经理安排并自行决定补休时间,在保证每天工作七小时的原则下,工作时间也可做适当的弹性调整。

三、考勤规定:

1、对于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现象,应进行批评教育,属屡教屡犯的,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由上述行为造成企业损失或引起严重后果的,应作经济赔偿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2、对于旷工者,本人作出书面检讨,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在12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或旷工虽未达到上述天数,但屡教屡犯,一个月内累计旷工10次,或一年内累计旷工20次的应作除名处理。

3、旷工按天数扣发工资,计算方法为:扣发旷工工资=工资总额/22x旷工天数x扣发旷工工资比例(100%)。

四、假期、待遇:

(一)公假

凡属下列情况为公假

1、经我司批准出差、参加会议、学习、培训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

2、因工(公)负伤在医疗期内;

3、国家法定的公共假日:元旦节一天、春节三天、国际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

4、工休假。普通人员按每星期五天工作休假制度,如因工作排班需要,可按月积休计假,员工个人积累工休假日一般不得超过十天。

(二)婚假

职工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经批准的假期。

休假天数说明:

婚期3天;

(1)假期工资、奖金照发,经批准超假的,超假部分按事假处理。

(2)如到外地(指配偶工作所在地)结婚的根据路程往返时间另核给假期。

(3)晚婚指男性25周岁,女性23周岁以上初婚。

晚婚假加10天;

(三)、病假

1、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公)负伤,经医生证明不能工作的凭病假单核给的假期。

2、病假须凭医院开出的病假单证明,无病假单的以事假或旷工处理。

3、病假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按全额发放,病假期超过一个月的,由公司按相关规定酌情决定病假工资。

(四)、事假

职工尽量避免请事假,如因特殊情况的私事,必须由本人亲自处理,公司领导可根据工作安排情况酌情核给事假。

1、事假按天数扣发工资,计算方法为:

扣发事假工资=工资总额/30x事假天数x扣发事假工资比例(50%)

(五)、年休假

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均实行带薪年休假。休假时间计算如下:

入公司满一年,不满三年5天

入公司满三年,不满五年7天

入公司满五年以上14天

2、病、事假累计超15天或工伤超过30天的员工,当年不享受年休假。

3、年休假的假期应由我司根据工作情况统一安排,须经领导批准。休假时间,原则上一次使用,不得跨年度或累计使用。

4、休年休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六)产假、陪产假(男女职工须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

1、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即产前假十五天,产后假七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公司将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2、对实行晚育(指女24周岁生育第一胎的)的女职工,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35天。

3、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有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如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需要合并使用和往返公司家庭哺育,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

4、男职工有陪产假2天。

5、职工违反婚姻法、计划、生育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不适用本产假、陪产假规定。

6、产假、陪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五、请假手续及审批权限:

(一)、请假手续

员工请假必须按审批程序办理请假手续,事先填写请假单,上报部门经理审批。未满复工时,应办理销假手续。病假或突发性事假,可由自已或亲属向公司部门负责人电话请假或续假,事后补书面手续,要求员工尽量提早进行请假手续,以免影响工作相关安排。

(二)、假期审批权限

各部门的请假等由各部门经理审批,报人事部备案。

1、部门员工请年休假、公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由公司副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报人事部门备案;

2、各部门员工请事假、病假,由公司部门经理审批,副总经理批准,报人事部门备案。

六、附则:

1、各部门应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严格按公司考勤规章制度办事,逐级管理好员工出勤情况,要健全考勤记录事宜由人事部并每月公布和上报员工的出勤、缺勤情况;

2、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3、本规定解释权属本公司财务人事部;

4、本规定自20__年2月11日起实行。

员工相关制度篇12

一总则

1.1为了保障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良好的住宿环境,维护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薇凯集团旗下各分子公司(包含但不限于薇凯投资、薇凯医疗门诊、德尔美客、德欣达、铂锂、王瑜兰等)。

二申请条件及费用说明

2.1非沪籍员工且在上海无房产,可申请入住员工宿舍。

2.2每人每月缴纳300元管理费,用于支付宿舍公共费用,当月入住不满15天者,按半月计算缴纳150元。管理费从当月薪资中扣除。

三申请入住流程

3.1申请人提交《员工宿舍申请表》,经所属部门、人事部领导审核,行政部同意后获得住宿资格。

3.2由行政部统一分配宿舍,宿舍长协助安排床位、配发钥匙、介绍宿舍情况。

3.3申请须提前至少3天,搬入宿舍时间以行政部通知为准

四退宿流程

4.1须提前至少3天报备行政部,结清当月住宿管理费用。宿舍长负责监督清点公用物资、收回钥匙并交还行政部。

4.2离职人员须在离职后两天内搬离宿舍,不得无故拖延,违者每住一天收取费用100元。

五管理规定

5.1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个人内务整洁有序及公共环境卫生良好。

5.2不随地吐痰,不随处倒水,不乱丢垃圾。禁止将垃圾等杂物投入下水道、厕所内和抛出窗外。

5.3制定卫生轮值表由员工轮流打扫、宿舍长监督执行,以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5.4自觉爱护宿舍的一切设施及房屋结构布局,不准擅自改动或拆卸,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5.5住宿人员必须服从、配合宿舍长的管理。宿舍长发现有违规行为,应立即提醒并制止,情节严重者应及时上报行政部。

5.6未经行政部同意,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和床位。

5.7通行过道禁止堆放杂物,公共区域物品需堆放整齐。

5.8禁止在宿舍区域乱涂、乱画、乱贴、乱钉钉子、乱拉绳索。

5.9禁止大声喧哗、吵闹、高声外放音乐和从事任何商业性活动,保持宿舍安静。

5.10提高安全节能意识,节约用水、用电。外出需锁好门窗,做到人走灯关,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5.11严禁宿舍员工私拉电线插座,以免引起电线短路失火,若因此造成火灾等意外事故,将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赔偿及相关刑事法律责任。

5.12员工严禁在宿舍内吸烟,违者罚款200元/次,违规5次取消住宿资格。

5.13访客须经宿舍长同意,由住宿员工陪同方可进入宿舍。访客22:00前必须离开宿舍,严禁留宿,违者行政部有权取消其住宿资格。

5.14严禁打架、赌博、偷盗、吸毒、酗酒闹事,观看和传播淫秽书刊、光盘。

5.15严禁饲养任何小动物。

5.16宿舍内他人物品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随意动用。

5.17住宿人员如晚上超过22:00回宿舍,须提前报备宿舍长。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六考评、奖惩细则

6.1员工如有违反宿舍管理规定,将视情节轻重予以100-500元的罚款。屡教不改或情况严重者将予取消住宿资格,并承担因个人行为产生的不良后果。知情不报者与违规者相同处罚。

6.2宿舍长人选由宿舍人员推举、行政部核定。负责宿舍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每月参加宿舍长会议,向行政部汇报管理情况。宿舍长管理费予以免除,以示鼓励。

七附则

7.1本制度由行政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7.2本制度公司总裁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7.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员工相关制度篇13

1、每周实行六日工作制,周日休息。

2、每天工作八小时,上午:8:30—12:00,下午:14:00(14:30夏季)—17:30(18:00夏季);(注8:30到达市场)

3、工作时间内必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否则按旷工处理(如果超过3小时没有回复按旷工1天,代表超过一个小时没回复20元/次,主管罚款50元/次,代表收到办事处短信息1小时内回复否则5元/次)

4、如在工作期间擅自脱岗(包括事后检查),视为旷工处理,出现一次(罚款50元),当月出现两次(罚款200);累计3次给予降级使用,累计超过3者,予以辞退。

5、有事或有病先向上级主管请假,待批准后方可休假。

6、推广主管、ka经理:

a、每月1—20日计划落实、指导阶段。

b、每周必须至少1次抽查长沙otc代表正常工作路线,1次电话抽查地办代表。每周六例会时向地区经理汇报抽查情况。

c、每月28—30日市场汇总总结(铺货情况、终端价格、代表情况、销售汇总量)及下月工作计划(各负责代表下阶段工作重点指标要求)。

7、otc代表:

a、周一至周六,工作执行阶段,周日下6:00前上报电子周总结、计划。

b、长沙市区专员执行周二、四、六日开例会。

例会时间:周二:上午8:30准时报到

周四:上午8:30准时报到

周六:下午13:30准时报到

(其他参会人员:地区经理、ka经理、推广经理、商务经理、内勤)。

湖南各地级市人员周一、三、五电话报到推广经理(ka经理)

8、时间分配:

a、各级主管必须保证80%的时间在市场前线工作,包括调研、促销、检查、培训、指导工作等,其余20%时间用于文案工作,包括制定计划,总结,填写报表等。

b、otc代表必须制定每天的时间规划,如客户的拜访时间、内务时间等,杜绝在工作时间做工作以外的事情。

违规责任:不按照规定标准执行、情况属实,对当事人第一次严重警告;第二次罚款100元,对其线直接负责人罚款50元,并取消当事人的年终评优晋级资格;情节特别恶劣或第三次违反规定,对其予以辞退处理。

检查方式:随即检查

直接责任人:地区经理、推广经理、ka经理、商务经理(主要是地级市协助检查)

抽查人:地区经理

请假制度:原则上每名员工每月最多只允许请假两天,未经允许私自离岗属旷

工按:时间管理(第4条处罚)。任何事由的离岗都需要由推广经

理、ka经理报地区经理批准。(直接负责人必须知道其负责专员在

岗情况,如直接负责人不知道专员是否在岗对负责人处罚50元/次)

检查人:推广经理、ka经理

抽查人:地区经理

员工相关制度篇14

第一条考核目的

为了更好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保障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员工归属感特制定此制度,对新入职试用期满员工进行转正考核,以推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不断改进,为公司输送优秀员工。

第二条考核原则

(一)坚持量化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方式来衡量其试用期工作绩效,不可凭主观感觉或印象等方式评定,以免造成不公平;

(二)对无法实施量化绩效考核之岗位,以360度绩效考核为原型,注重其绩效的全面考评,从其所在部门、内协部门、上下级以及关联同事间收集考评意见,以最大程度还原绩效考核真实性、准确性;

(三)坚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感情色彩;

(四)坚持交流和沟通,及时把考核结果反馈给员工,开诚布公地进行绩效面谈沟通,肯定成绩,指出需要努力改进的薄弱环节,提出应努力和改进的方向。

第三条考核范围

新入职试用期满的员工。

第四条考核种类

试用期满员工转正考核采取试用期满一次性考核方式。包涵:主管领导评分、书面考核、实际操作考核等多种方法。

第五条考核内容

(一)人品考核:人品考核是本司员工聘用的最重要的考核内容,需要任职者具有责任心强,谦虚诚信,尊重领导,服从管理的优秀品质。

(二)岗位职责履行以及领导交办任务完成情况:

考核内容为试用期内员工日常工作行为是否达到岗位职责要求,以及领导交办工作完成情况。

(三)工作态度:

考核内容为试用期内员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协助性、对待工作的责任心等态度情况。

(四)工作能力、钻研学习能力:

考核内容为试用期内员工对本职工作掌握熟练程度,工作协调能力,与他人沟通能力等,是否具备主动钻研学习能力,及领悟力和决策力。

(五)遵章守纪:

考核内容为试用期内员工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情况,日常工作报告、计划、工作日记是否及时全面、细致认真填报。日常纪律、考勤制度、宿舍管理制度等遵守情况。

第六条考核细则

(一)新入职试用期满员工转正考核得分由:

1、人品考核;

2、岗位职责履行以及领导交办任务完成情况;

3、工作态度;

4、工作能力;

5、遵章守纪五部分考核结果组成,各项工作考核得分加权平均即为试用期满员工考核得分(考核评分标准详见《员工转正考核表》)。

(二)考核结果在80分以上(含80分)者,具备转正资格,副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可以转正,考核结果在60—79分者,可酌情考虑延续适用或者调岗,考核结果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个人,公司予以解雇处理。

(三)考核者需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被考核者的考核,考核结束后人事部将《员工转正考核表》提交副总经理审批后存档备案。

第七条考核面谈

(一)员工转正考核结果由人事部向被考核对象告知考核结果;

(二)由人事部和被考核对象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协同与被考核者进行转正后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的沟通。

第八条

本考核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报董事长审核通过。

第九条

本制度由人事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长审核批准后实施。

员工相关制度篇15

为了实行公司的总体销售目标,激励员工全身心地投入销售工作,规范公司各项制度:

公司执行以下制度。

一、奖励制度:

(一)一般奖励:

1、销售总额达到10万以上者,奖励出国旅游一次。

2、销售总额达到20万以上者,奖励销售额的2%。

3、年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上者,奖励销售额的5%。

(二)特别奖励:

1、一等奖设1名,名列公司全年个人或部门销售总额排名为第一名者:

且销售总额达到100万以上,奖励现金10万元或价值相当于10万元的物品。

或且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上,奖励现金5万元或价值相当于5万元的物品。

或且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下,奖励现金2万元或价值相当于2万元的物品。

2、二等奖设2名,名列公司全年个人或部门销售总额排名为第二

第三名者:

且销售总额达到100万以上,奖励现金5万元或价值相当于5万元的物品。

或且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上,奖励现金2万元或价值相当于2万元的物品。

或且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下,奖励现金1万元或价值相当于1万元的物品。

3、三等奖设3名,名列公司全年个人或部门销售总额排名为第

四、第五名、第六者:且年销售总额达到10万以上,奖励出国旅游一次。

二、处罚制度

1、个人完不成基本任务5万元的,下岗,发生活费350元。

2、部门完不成基本任务5万元,部门内取缔1个人的浮动工资。

3、个人或部门完不成基本任务5万元的,取消年终奖金。

4、半年考核一次,个人或部门完不成基本任务2.5万元的,7月份起发生活费350元,部门取消1个人的浮动工资,到12月底完成基本任务5万元后,年底再补发半年扣发的部份工资。

三、考核方式:

1、以销售公司每位销售员、公司有任务的部门和各代销点、经销点、办事处、团购单位、金卡持有者为个体考核业绩。

2、由销售公司在每月30日公布一次当月销售业绩和累计销售业绩。

3、以实际回收货款进行统计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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