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规章制度内容简短
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的需求和发展也在不断变化,因此制度也需要随之不断更新和改进。小编给大家分享幼儿园规章制度内容简短参考,方便大家参考幼儿园规章制度内容简短怎么写。
幼儿园规章制度内容简短篇1
1、老师不准打骂幼儿如发现打一次罚款元骂一次罚款__元。
2、老师上班时间要穿着得体注意形象,不能留长指甲不能穿拖鞋。
3、老师要按时上下班,不要迟到或早退,如有则扣除本月奖金。
4、老师上班时间不准使用手机,要做好老师的职能。
5、老师每周要把教案提前做好,并公布在告示栏里,让激随时了解幼儿的学习状况
6、老师每周一早上要给小朋友剪指甲,保证每一个幼儿干净卫生。
7、老师热爱幼儿忠于职守。上班时做到精神集中,不离岗不打瞌睡,常巡视幼儿的睡眠状况,冬天为幼儿盖被,夏天为幼儿擦汗换衣,及时纠正幼儿不良睡姿。
8、老师了解幼儿体质状况,按需要做好解尿工作。如有幼儿尿床,要及时换衣换褥。
幼儿园规章制度内容简短篇2
第一章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和教体局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园具体情况,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我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抓好普通话的推广活动,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使语言文字工作与校园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师生文化素质教育和幼儿园的各项教育工作结合起来,更好地为幼儿园的教育事业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与网络
一、成立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执行园长任组长,保教主任和后勤主任为副组长,由全园教职工为组员组成。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二、健全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网络
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在园长领导下,由语言文字工作专管人员安排协调。
第三章管理及职责
为确保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相关人员应履行的职责:
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及各种规范标准,负责幼儿园的整体工作,管理幼儿园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
2.制定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推普周活动计划。
3.制定各级目标,实行分级目标责任制,建立幼儿园推广普通话,规范用字检查制度,督导、检查各年级组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做好学校用字规范化工作。
4.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组织教师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5.布置幼儿园“推普”宣传环境,创设推普宣传氛围,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
6.强化校园用语,把普通话作为教学、工作、交流和交际用语。
7.做好幼儿园年度语言文字工作总结、推普周活动总结、表彰工作。
8.做好幼儿园网站语言文字的栏目。
二、语言文字工作专管人员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师生员工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现代意识。
2.切实采取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对班级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
3.对推普工作和用字规范的班级、个人进行推荐表扬。
4.督促普通话尚未达标的老师积极自培,争取早日达标。
5.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周”活动。
6.积极完成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
7.做好各项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三、各年级组长职责
1.落实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任务。
2.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周”活动。
3.组织好年段和班级语言文字工作的各项活动。
4.监督执行校园文明语言的实施。
5.组织安排年段、班级的各项普通话比赛活动。
6.及时向上级反映班级语言文字工作中的问题。
7.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
第四章基本内容
一、常规管理
1.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幼儿园常规管理工作中。
2.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幼儿园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营造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主管领导认真检查落实。
3.幼儿园设警示标语牌、永久性标语牌,在学校走廊等张贴有关于讲普通话的宣传标语,时时提醒老师、幼儿、家长养成加强说普通话的意识,使校园内形成人人都说普通话,都使用规范汉字的氛围。
4.对幼儿园内所有公示牌、上墙的制度、办法及所发文件、所写文字材料负责监督审查,对不规范用字现象要立即纠正、整改。
5.幼儿园名牌、楼名牌、室名牌、幼儿园转发的各级各类公文、文件文头和园刊、公章、印鉴、图章、自编自印的各类印刷品等几个方面的用字必须规范化、标准化。
二、教学管理
1.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教育中应使用普通话,在幼儿成长档案册、科研论文、案例、教案等中写规范汉字,每学期对教师教案、论文、科研材料等进行一次抽样检查。
2.在听课、评课等教研活动中将用语用字规范作为考核指标之一。
3.加强对各类教材、教辅读物、教案、等用语用词的规范审核把关。
三、师资管理
1.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教师的条件、新教师上岗的条件、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
2.把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对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3.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纳入教师业务学习、职后培训、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内容。
四、幼儿的管理
1.幼儿在校园内讲普通话。
2.幼儿中开展多层次的讲故事、朗诵等活动。
五、德育教育
1.教师和幼儿中开展多层次的普通话演讲、朗诵、讲故事及规范字知识竞赛。每年9月开展“推普宣传周”活动,力求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2.幼儿园网站每学期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内容2次以上,每学期举行5次以上的语言文字活动,积极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有关文件精神。
3.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活动,开展普及普通话专题宣传活动,提高师生语言文字水平。开展综合性社会实践活动,参与社会语言文字工作,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
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课题化
教师应积极开展的课题研究工作,积极探索学校语言文字的工作途径和方法。
第五章奖惩制度
一、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
二、幼儿园拨出一定的活动经费,用于对本校师生开展各类常规活动竞赛的奖励。
三、在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中,对于做得好的个人和班级作为评选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的依据之一。
四、在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中工作不力,不规范用语、用字的个人,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度的评先、评优资格,并罚奖金每次5元。
五、本规定由硕放中心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幼儿园规章制度内容简短篇3
一、老师不准打、骂幼儿如发现打一次罚款50元、骂一次罚款20元。
二、老师上班时间要穿着得体、注意形象,不能留长指甲、不能穿拖鞋。
三、老师要按时上、下班,不要迟到或早退,如有则扣除本月奖金。
四、老师上班时间不准使用手机,要做好老师的&39;职能。
五、老师热爱幼儿、忠于职守。上班时做到精神集中,不离岗、不打瞌睡,常巡视幼儿的睡眠情况,冬天为幼儿盖被,夏天为幼儿擦汗、换衣,及时纠正幼儿不良睡姿。
六、老师了解幼儿体质情况,按需要做好解尿工作。如有幼儿尿床,要及时换衣换褥
七、老师每周一早上要给小朋友剪指甲,保证每一个幼儿干净卫生。
八、老师每周要把教案提前做好,并公布在告示栏里,让家长随时了解幼儿的学习情况。
幼儿园规章制度内容简短篇4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教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教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教职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教职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教职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教职员工劳动报酬、保护教职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教职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招用教职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招用教职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教职员工。
第7条教职员工应聘职位时,应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教职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教职员工,不收取教职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教职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单位十分重视教职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教职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教职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单位对新录用的教职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3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0条单位招用教职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教职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1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教职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2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教职员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单位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3条单位与教职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符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4条教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单位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教职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教职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教职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教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盛市有关规定支付教职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教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7条单位与教职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教职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单位下列损失:
(1)单位录用教职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单位为教职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18条非单位过错,教职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知悉单位商业秘密的教职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教职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教职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单位的损失。
第1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教职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单位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不支付教职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0条教职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1条劳动合同期满单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教职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教职员工,向教职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2条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向教职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3条单位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24条教职员工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根据季节时间相应调整)
幼儿园规章制度内容简短篇5
备课、听课制度
1、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纲要》,以《规程》和《纲要》为依据,研究制订好各类教育教学计划。
2、认真学习教育理论知识,不断吸收新的信息,指导运用于备课。
3、深入钻研教材,结合本班幼儿年龄特点和实际发展水平备好课,突出重点,突破难点。
4、按时按质制订好系列计划,如:学期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课时计划、游戏计划等,每周写一篇以上的观察笔记和教育笔记。每周星期五上午准时将下周计划和笔记交园领导审阅。
5、备课时间除做案头工作外,还必须制作教育活动所需的各种教具、学具,准备提供各种玩具、材料。
6、坚持集体备课与个人备课相结合。主班教师每天下午准时来备课室备课,配班教师每日上午准时来备课室备课,不得迟到。
7、备课时不得外出或闲谈,不做与备课无关的事情。需要外出时需向园领导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外出。
8、鼓励改革、创新,每学期进行一次评比,对设计新颖、富有创造性的计划、笔记、教案、教育活动设计等予以奖励。
9、组织相互听课、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每学期组织相互听课不少于20次,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评议工作。
十、园长每学期必须有针对性地下班听课40次以上,保教主任下班听课80次以上,做好听课记录,及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提出建议和希望。
教研制度
1、成立教研组,订立科研计划,按照计划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
2、每学期组织群众性的教学观摩和教学研究活动,鼓励创新,观摩后,组织讨论、评议、评分,并作为教师业务考核内容存档。
3、定期进行业务学习,经常开展学术研究讲座,定期组织教师、保育员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
4、每学期初各班要根据班上工作实际,写出教学科研计划及实施方案,期末写出专题总结或经验论文等,在园内进行交流、评比。
5、每学期期末,对各班进行教育质量检查和班级工作评估,开展评选优秀班级活动。
6、积极参加各级教育领导部门组织的各种教研活动。
7、对生及市级、国家级刊物上发展或参加市以上交流的经验论文、实验报告等,给予建立奖励。
8、每年组织保教人员到其他幼儿园参观学习一次,开阔视野、取长补短。
值班制度
1、节假日值班(包括平时值夜班),值班人员必须准时交接班,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
2、值班时要提高警惕、坚守岗位、按时巡视,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若一般情况必须在值班记录簿上做好记录。
3、对个别离园较晚的幼儿,要保证幼儿情绪稳定和安全,并做好和家长的联系工作。
4、值班时由于特殊情况需要调班,必须请示领导,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调班。
5、值班期间要做好来电、来信、来访的接待和记录工作。
安全保卫制度
1、全园教职工应坚守岗位,高度负责,保证幼儿身边有人,随时清点人数,严防幼儿走失。
2、加强对幼儿的常规教育,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随时检查幼儿鞋带、衣物,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解决。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教会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带幼儿外出活动,必须请示领导,选好安全场地,有组织有纪律地进行。并随时清点人数,走路时注意不离队、不掉队。
4、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后经允许方能入园,一般情况当班老师不能会客和接电话,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不准陌生人来园接幼儿,防止冒领。
5、车辆必须停在指定区域,严禁进入幼儿活动场所或停放在走道上。
6、一切不安全用品、药品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热水、热汤应放置适当位置,电器设备应安装合理,严防中毒、烫伤、触电等事故的发生。
7、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应关好门窗,做好巡视工作,安排好节假日值班人员,切实做好保卫工作。
8、全体教职工应自觉遵守门卫制度,住园教职工应协助做好保卫工作。
9、要注意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用具的安全,定期进行检查维修,避免砸伤、摔伤等事故发生。
10、当班人员必须及时向园领导汇报并送医院治疗,并及时通知家长,写出事故发生情况报告,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相应处理。
交接班制度
1、为保证保教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班教师、保育员必须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交接记录本,建立每月一次班会制度,经常交流本班情况,采取切实可行、有效的措施,搞好保教工作。
2、当班老师应及时认真完成当班的各项任务,并对幼儿的健康、学习等情况做好记录。对当班时所发生的问题妥善处理,如需要遗留下解决的问题(如意外事故、摔伤、病儿等),应向接班老师做好口头、书面交代,以免发生意外。
3、接班老师应首先清点幼儿人数,及时、仔细查看交接班记录本,掌握上一班幼儿情况,对遗留问题做好妥善安排处理。如因交接手续不清引起的事故,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交接班记录本每学期末应上交给园领导,平时要随时抽查。
门卫制度
一、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开、关园门。
二、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后经允许方能入园。参观来访人员须出示介绍信或有关证件。
三、严禁外来机动车辆进入幼儿园。园属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
四、加强节假日值班保卫工作,安排好值班人员,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五、外来人员不能在园留宿,特殊情况需经园领导批准。
六、门卫人员必须监守岗位,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幼儿接送时间,认真做好接待工作,严防幼儿走失。
教职工培训制度
1、教职工要积极进行自我培训、自我提高,形成在某一方面的突出特长。鼓励教职工利用业余时间进修或学习。
2、提倡互帮、互学,有经验的教职工要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有计划的对保教人员进行英语、音乐、舞蹈、美术等方面的培训。
3、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针,每学期邀请专家或同行来园讲学或交流。每学期组织一次外出参观学习活动。并根据需要有计划的派送教师外出学习。
4、坚持业务学习制度,有计划的安排业务学习内容,使全体教职工不断获得新的信息,了解幼教发展动态。
5、每学期各部门进行一次岗位技能竞赛,表扬先进,推广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