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门店管理的规章制度
通过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人们能够更好地管理和利用自然资源,同时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优秀的关于门店管理的规章制度是什么样的?下面给大家带来关于门店管理的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
关于门店管理的规章制度篇1
1、目的:
对冷藏药品的采购、储存、销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冷链管理的管理规定。
2、依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
门店有冷藏药品管理。
4、责任:
门店收货、验收、储存、销售人员。
5、内容:
5.1、经营冷藏药品的,应有配套的调控和显示温湿度冷藏设备。冷藏设备应放置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之处;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5.2、冷藏药品的收货区应在阴凉或冷藏环境中,不得置于露天、阳光直射和其他可能改变周围环境温度的位置。收货前,如能当场导出随行的温度记录仪记录数据,应查看并确认运输全程温度符合规定的要求后,方可接收货物;如不能当场导出随行的温度记录仪数据,应暂移入规定温度的待检区,待获得运输全程温度数据并确认符合规定后,才能移入合格品区。冷藏药品收货时,应向供货单位索取冷藏药品运输交接单,做好实时温度记录,并签字确认。冷藏药品的收货、入店通常应在15分钟内完成。
5.3、冷藏药品到货时,应对其运输方式、运输设施或设备内温度、运输时间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并记录,对不符合温度要求运输的应拒收。
5.4、冷藏药品验收记录应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同时包括发货方温度记录仪编号、收货时间、入库的时间等。
5.5、零售药店已出售给消费者的冷藏药品,退回后不得再次进行销售。
5.6、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冷藏药品需为消费者提供服务,以保证药品在适应的温度下,便于携带。
关于门店管理的规章制度篇2
01货品及其安全:(共20分)
1.货品整齐:(10分)
柜台相关负责导购员必须保持货品全天销售中摆放整齐且有规律,在销售外时间经常观察货品摆放整齐度,销售中有货品未及时归位的,在销售过后应立即摆放归位。
评分标准:每天检查不合格每次扣1分。
2.货品安全:(10分)
(1)导购员在销售过程中,在柜台中所取的销售货品如若顾客未购买或不中意,应立即放回柜台内。
(2)导购员在销售中,在柜台内所取其他货品进行对比时时,该货品前所取其他货品不得放在收拾托盘以外位置。
(3)如若根据店内销售需要,货品需借给导购员佩戴时,店内只负责货品保养,货品安全归导购员所有,如有不可修复的损坏与丢失,导购员按员工购买价格进行赔偿。
(4)每次到货由店长及看店人检查,检查无误货品无损伤签字后入库,柜台上的货品由当柜导购员负责,如货品在柜台出现损伤由当柜导购员负责赔偿,如交接班时导购员盘点发现货品有损伤由上一班柜台负责导购员进行赔偿。
评分标准:每次违反扣2分。
3.以上货品及其安全条款需严格遵守,如有违反者根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进行惩处。
02相关销售道具:(10分)
1.销售道具的使用:在销售过程中,货品必须摆放于托盘内,禁止放在柜台上。计算时必须使用计算器,禁止口算、心算、估算。销售珠宝类饰品时必须佩戴手套。
2.销售标签及标签套:销售标签在柜台中要保持整齐,销售时或销售后标签套必须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随意放置或扔掉。
评分标准:每次违反扣1分。
03店内卫生情况:(10分)
1.店内通道卫生:不在销售中的导购要多多观察店内通道卫生,如有脏乱的地方,必须立即清理。如所有导购都不清理,对距离最近的未在销售中的柜台导购进行惩罚。
2.店内柜台卫生:柜台台面要保持清洁,每个柜台负责的导购员负责保持柜台卫生,由于顾客在购买中多有倚靠柜台的现象,每次顾客走后所在柜台要进行柜台台面清洁。
评分标准:每日检查卫生不合格者每次扣1分。
04店内纪律问题:(10分)
1.在店内导购员禁止使用手机,如有需要只能使用店内座机。
2.店内禁止导购员吃零食。
3.店内禁止导购员互相交谈与货品销售无关的内容。
4.店内禁止导购员嬉戏打闹。
评分标准:每次违反纪律扣2分。
05销售政策折扣及赠品申请:(10分)
1.店内有其他顾客时禁止向店长及店经理进行申请,要等到其他顾客离店后进行申请。
2.根据申请政策折扣导购员提成将与折扣相同进行发放。
06日常销售问题及售后:(共40分)
1.素转非问题:在销售过程中,导购员必须进行素转非。对于进行素转非并且成功销售产品的导购员,每次销售进行5元的奖励。如顾客坚持购买黄金饰品,第二天晨会要做销售后总结,所有导购员及店长需要进行案例分析,根据不同案例制定素转非方案。
2.珠宝类销售:每月确定销售业绩目标,对于月销售业绩未达标的导购员处以扣未完成业绩同等比例的处罚。销售业绩如均达标,对于销售业绩最差的导购员处以扣5分的处罚。
3.活动销售:节假日活动期间,店内实行集体平均提成制度,活动前确定活动珠宝类销售目标,如达到预期销售目标,超额部分按5%提成奖励平均分给导购员,如未达到预期销售目标,全体导购员按扣除5分进行处罚。集体提成期间,珠宝类销售额最高的导购员给予400元奖励,销售最低的导购员处以200元罚款。
4.售后问题:导购员要熟练掌握售后知识。如发生顾客退货,销售该货品的导购员,要对顾客给予满意答复,并阻止其退货,如发生退货该导购员除扣除相应提成外,根据货品情况处以扣4分的处罚(调换货品不进行处罚)。
5.客户资源及售后回访:在销售过程中,导购员自己应掌握属于自己的客户资源,在顾客对产品、品牌等有疑虑的情况时,导购员应留下顾客的电话及信息,通过日常交流或产品品牌的介绍消除顾客的疑虑。定期对自己的客户资源进行回访,问候及新品推荐。
评分标准:不进行素转非每次扣分2分(满分12分)
售后,投诉一次或者导致货品退回扣4分(满分8分)
珠宝类业绩指标完成(满分20分)
注:
1、未完成业绩指标的按未完成比例扣分。
2、珠宝店的导购员相当于自己做生意,公司为导购员搭建一个珠宝店作为平台,导购员应将珠宝销售作为自己的事业,为自己来谋取最大的利益。店内管理人员向导购员保证会按实际提成、奖励、罚款按时发放工资,并为导购员销售做好后勤工作。也请各位导购员做好日常店务以及销售工作。
评分制度:95分以上提成110%发放
85分(含85分)~95分提成100%发放
75分(含75分)~85分提成90%发放
65分(含65分)~75分提成80%发放
65分以下提成70%发放
评比满分的导购员额外奖励100元。
注:如单项分全部扣满,直接按65分以下处理。当月评分低于65分的导购员,第二个月若未达到85分,店内予以辞退处理。
导购员签字:
店经理及店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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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门店管理的规章制度篇3
第一节营业员守则
1、进店规则;员工上班前须更换好工装,佩戴好胸牌,存放好个人物品,履行完考勤手续后准时进入卖场。
2.上班时间必须统一服装、佩戴胸牌、穿黑色皮鞋、并保持着装整洁。
3.上岗前须化好淡妆,将头发梳理整齐,精神饱满。
4.不得佩戴过多或是较夸张的饰物,包括耳环、戒指、手镯、手链、项链、染怪异头发等。
5.上岗前及在岗时不得食用有刺激性气味的食物或饮料,以保证口气清新。
6.对顾客要谦虚有礼,稳重大方,态度和蔼,不卑不亢,“请”字当头,“谢”不离口,始终给顾客和同事以轻松、愉快的感觉。
7.与顾客同行时不要抢行,出入口注意礼让。顾客谈话时不要旁听,不得从中间穿行,脚步轻快,若无意碰撞了顾客要表示歉意。
8.营业场所禁止打闹、喧哗、吹口哨、打响指、哼唱、搭肩、拉手、吃东西和吸烟。
9.不可在顾客面前修指甲、剔牙、掏鼻、抓痒、打哈欠、伸懒腰,打喷嚏等。在迫不得已打喷嚏时,应将手掩口鼻,面向一旁。
10.对着奇装异服和身体有缺陷的顾客不得指点、谈论、模仿和讥笑。
11.尊重顾客开玩笑,避免伤情失礼或发生意外。任何情况下不得怠慢或辱骂顾客。
12.服务中应主动和顾客打招呼,顾客向我们打招呼、告别或致谢,我们也应有相应表示。
第二节服务用语与规范
1.接待顾客时必须使用礼貌用语,收银员应唱收唱付。(如:您好!欢迎光临金针坊专卖店/专柜,请随便看!欢迎再次光临!请带好您的随身物品!)。
2.对顾客提出的有关商品的疑问要给予耐心、详尽的解释,不得敷衍搪塞。
3.当顾客离开时须欢送顾客(如:谢谢光临、欢迎下次光临、请慢走等)。
4.对于刁蛮或是不讲理的顾客要采取忍让的态度,切不可与顾客发生争吵、辱骂的行为(一经发现可对店员作待岗处理或解聘)
5.上班时间按规定姿势站立,不得依靠或坐在货柜上(两眼平视前方,两手交叉贴于小腹)。(收银员在顾客前来付款时须主动打招呼)。
6.顾客进店选购商品时店员不得冷眼旁观或不予理睬。
7.对于顾客提出的要求在不违背公司利益的基础上要尽量满足,不能满足的须解释原因,尽可能站在顾客一边。
8.对于挑剔的顾客要有耐心,不急不燥的&39;为其服务,直到满意为止。
9.在举行促销活动时须主动提醒顾客活动内容,并作详尽解释。
10.对商品的面料、款式、工艺、色彩、流行趋势等必须全面掌握,以便为顾客进行推介。
第三节店长职责及管理
1行政管理
(1)将目标传达给下属,要掌握每日、每周、每月、累计等的目标达成情况,带领员工完成公司下达的指定销售目标,依业绩状况达成对策,领导员工提供优质的顾客服务,并竭力为公司争取最佳营业额。
(2)监管店铺行政及业务工作:主持早、晚会,并做好记录。
(3)对销售情况进行分析,每日检查货源情况,畅销产品及时补充,滞销产品作出合理化销售建议或退仓,确保日常的销售。进(退)店的货品,安排店员认真清点,若发现差异,立即向公司汇报。
(5)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教育指导:与门店工作规范相关的一切规章制度。传达公司下达的各项目标及促成工作,培训及管理所有员工。
2考勤管理
(1)考勤统计,约束员工行为。
(9)编排班表,按实际情况作适当修正,并确保下属准时上班。
(10)人事调动,纪律处分等,负责执行仪容仪表标准及制服标准。
(11)培训员工产品知识,销售技巧及其他有关之工作知识。
(12)了解公司政策及运作程序,向员工加以解释,并推动执行。
(13)确保每位员工了解店铺安全及紧急指示。
(14)清楚理解有关雇佣条例及向员工解释有关公司守则及福利。
(15)召开店内工作会议:与员工商讨店铺运作及业务事宜,发挥员工主人翁的精神,及时沟通,达成共识。
(16)指导下属员工以专业热诚的态度销售货品,提供优质的顾客服务。
(17)有效处理顾客投诉及合理要求,建立顾客与专卖店/专柜的良好关系。
(18)建立顾客联系档案和会员档案,以便更好的服务客户。
(19)根据店铺实际库存与销售情况加大补货量,确保店内存货适宜或充足。
(20)根据要求,正确陈列货品(包括POP、货架、橱窗陈列等等)。
(21)根据市场转变或促销活动灵活的趋势改变店内存货的陈列方式。
(22)监管收货、退货、调货工作,并确保无误、监督陈列货品的整齐、干净、平整。
(23)留意市场趋势,分析顾客反映,向公司及时反映和提出积极意见。
(24)监察全店销售工作,负责开铺、关铺,监管收银程序,维持货仓整齐清洁。
关于门店管理的规章制度篇4
一、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根据不同季节、节假日的特点,结合各种火灾事故案例,宣传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使员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各门店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从业人员的集中消防培训,应对新上岗员工或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未经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职工不得上岗。
三、消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
2、本门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4、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5、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应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二、消防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2、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4、展品、商品、货柜,广告箱牌,生产设备等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5、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6、按照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三、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四、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五、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六、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超负荷运行;
七、门店营业结束时,应切断场所内所有非必要电源。
关于门店管理的规章制度篇5
1、目的:为规范药品销售行为,依法经营安全合理销售药品。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门店销售过程质量管理。
4、责任:门店销售人员。
5、内容:
5.1、门店营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定的管理制度,依法销售药品;
5.2、门店应按照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药品,不得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店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和超范围经营药品。不得为他人以本门店的名义经营药品提供场所,不得销售假劣药品;
5.3、凡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营业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培训考核,同时对营业员进行健检查,合格者方可上岗;
5.4、门店须配备票据自动打印机和电子扫描枪,实现计算机网络管理。在柜药品实现条码管理,销售药品时,营业员应为顾客提供自动打印机开具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注明药品名称、规格、产地、数量、批准文号、批号、价格、金额等内容;
5.5、处方药销售必须凭医师处方,并经执业药师处方审核方可调配;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等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每人每天购买量不超过2个独立最小包装;
5.6、药品销售过程中应正确宣传,不得夸大药品功效
5.7、不得采用搭售或买药品赠药品、买药品赠商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甲类非处方药;
5.8、不得采用邮购,互联网交易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
6、相关表格:销售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