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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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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合理的制度能够有效地规范政府行为,显著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同时降低行政成本。写好生产设备制度是有技巧的,接下来给大家分享生产设备制度,方便大家学习。

生产设备制度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本公司生产、运输设备的管理,正确、安全地使用和维护设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可用来指导生产部、技术部、财务部以及设备管理科的工作人员开展设备操作、使用、检查、维修、保养、转让、报废等工作。

第二章设备使用规定

第三条设备使用前,其操作人员应在人力资源部的安排下接受培训,培训由设备部门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现场操作讲解。

第四条操作人员应熟练操作设备,清楚设备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设备部签发设备操作证,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第五条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报告班组长及有关负责人员解决处理。

第六条所有动力设备,未经车间、设备部、电工或机修工人允许,不准乱修、乱拆,不得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类、棉纱类物品。

第七条设备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八条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拆卸或配用其他人员的机器零件和工具。

第九条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第十条设备管理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将其列为工作考核内容。

第三章设备检修和技术改造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科每年12月份编制下一年度的《设备检修计划》,在使用部门的协助下按计划进行检修。在日常工作中,使用部门无法排除的故障,可以填写《设备检修单》申请设备管理科检修。

第十二条检修后的设备使用前,需要有使用部门负责人的签名认可,由设备管理科将设备检修的情况,记录于《设备检修单》及相应的《设备管理卡》上。

第十三条设备的技术改造可纳入检修计划一并执行。

第四章设备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四条设备的维护保养由设备管理科在《设备维护保养项目表》中规定保养项目、内容及频率,并发放至设备使用部门执行,设备管理科负责配合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第十五条设备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日常维护制度。

第十六条相关部门要定期进行部位检测、性能检测,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七条对库存、备用或因任务不足需要封存一段时间的设备要定期清洁、查点,进行防尘、防锈、防潮等方面的维护。

第五章新增设备管理

第十八条生产部根据工作的要求及公司发展需要,需购置生产设备时应填写《生产设备购置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用途及要求设备达到的性能、数量等,并提交设备管理科审查,报生产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九条需要自制或自行改造的生产设备的申请由生产车间提出,由生产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生产部和技术部共同制造或改造。

第二十条新生产设备的验收。

1、采购或自制的生产设备,由生产部组织使用部门进行安装调试,确认符合要求后,由技术部、生产部和使用部门在《生产设备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2、验收不合格的生产设备,相关部门把情况反映到设备采购人员,由其与供应商协商解决,最后由验收人员把处理结果记录在《生产设备验收单》上。

3、生产部对验收合格的生产设备进行编号,建立《设备管理卡》,并在《生产设备台账》上登记。

第二十一条为保证设备的安全、合理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设备管理科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正确使用操作规程。

第二十二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科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二十三条安装的设备,由设备管理科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第二十四条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

第六章设备运行动态管理

第二十五条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为了使各级设备管理人员能准确掌握其运行状况,制定相应管理措施进行管理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制定健全的设备巡检措施。

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巡检点、内容、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

第二十七条巡检任务的承担。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的设备进行巡检,设备的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

第二十八条信息传递与反馈。

1、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进行设备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等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2、专职维修人员进行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专职巡检人员除完成承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4、有关部门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账之外,还应及时输入电脑,便于公司有关部门的综合管理。

第二十九条动态资料的应用。

1、巡检人员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2、对于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如情况紧急,为了不影响生产,能由修理班组处理的立即处理,如不能及时处理,应由多作业部门立即确定解决方案,并着手解决。

3、对于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由各作业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和处理方案。

第三十条薄弱环节的立项。

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安全隐患,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三十一条薄弱环节的处理。

1、有关部门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对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方案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给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第七章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

第三十二条设备陈旧老化,不适应工作需要或再无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在报废之前要进行技术鉴定与评估。

第三十三条有关部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及残值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三十四条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相关程序审批。

第三十五条申请批准后,将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三十六条报废、报损旧设备由工程部按有关规定处置。

生产设备制度篇2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在煤矿地面从事防爆电气设备修理工作的修理工。

二、上岗条件

第2条防爆电器修理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3条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煤矿电气防爆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4条熟悉所维修设备性能,结构和原理,能独立工作,学徒工不得单独从事防爆设备的修理工作。

三、安全规定

第5条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时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第6条防爆电气设备修理过程中,通电试验时,必须不少于两人协同工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带电作业。

第7条检修用配件和零部件应采用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品,不得使用没有合法生产手续,未经试验、检验的自制产品作为配件。

第8条防爆电气设备经修理后达不到防爆要求的,严禁下井使用。

四、操作准备

第9条修理前准备好必要的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器及其他用具。

第10条在起、拉、吊、运防爆电气设备前,应对使用的器具进行检查。

第11条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对防爆设备的完好程度、防爆壳体及防爆面进行全面检查,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第12条对防爆设备脏污、锈蚀部分和油漆脱落部分进行清理。

五、正常操作

第13条严格实行定期检修制度,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应定期升井到地面进行大修。

第14条拆装防爆电气设备时,应用专用工具,严禁野蛮拆装和违章操作。

第15条防爆电气设备拆开后,防爆面要妥善放置保管,对不符合防爆要求的,必须进行处理,对沾污或局部有可处理损伤的防爆面,经处理后的粗糙度和防爆间隙应符合防爆标准的规定,防爆面应进行钝化处理并涂防锈油。

第16条对损伤的触头、接点、线圈、消弧罩等零部件修理后应达到检修质量标准要求,保证安全使用,对无法修复的各种零部件必须更换。

第17条选用熔片、保护装置的整定应与电气设备性能一致,严禁用保险丝代替熔片。

第18条修理电气设备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位序和标记;所换的组件必须是校验合格的,固定要牢固,接线要合理。

第19条经修理后的防爆电气设备的机械传动部分应动作灵活,刀闸、主回路动静触头和辅助接点接触符合规定要求,内部接线牢固、无松动,电气保护动作灵敏可靠。

第20条防爆电气设备修完装盖前,必须详细检查防爆腔,应无遗留的线头,零件等杂物,保持防爆设备主防爆腔和各个接线盒防爆腔内清洁无杂物。

第21条对防爆电气设备涂刷防锈漆和防护漆时,不得沾污防爆面。

第22条按规定项目对设备防爆性能进行检查试验,并记录主要参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找出原因,重新修理并试验,直至合格为止。电气试验合格后,出具产品检修证书,签字盖章入库存放。

第23条实行防爆电气设备检修责任制,谁检修、谁负责,严格按防爆设备检修标准认真检查。

第24条对修理后仍不能保证安全使用或严重损坏无法修理的电气设备,应予以报废,做好报废标记后送指定地点。

六、收尾工作

第25条每台防爆电气设备完成检修工作后应整理检修记录及试验报告。

第26条防爆电气设备应编号管理,建立修理档案。修理档案应注明检修设备编号、型号、检修日期、检修内容、更换的主要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选用保险片(丝)的额定通过电流值等项内容、试验情况和检修人的签字等项内容。

第27条清点工具、仪表、材料,清扫工作环境卫生,电气设备停好电后方可离开工作场所。

生产设备制度篇3

一、机电设备到货后,设备管理员和设备保管人员共同开箱,根据装箱单进行逐一验收,并做好记录,防爆电气设备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如发现设备有损坏和其它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即时解决处理,以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二、在库及密闭不用的设备要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失,保管员应承担经济损失,承担金额按损失价值的5%扣款。

三、根据生产需要,使用单位需要领用在库设备时,必须经主管设备人员同意,持领料单位手续领取入井设备,同时办理设备准予入井证。

四、设备回收时,必须把设备运往井上,以免设备丢失和损坏。

五、关于设备外借:

1、在一般情况下,煤矿机电设备一律不准外借,但因特殊原因经矿长批准并办理租借手续后方可外借。

2、借用期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借用期内按时交纳租借费用,三个月内每月按设备原值的3%收租金,三个月后每月按原值的5%收租金,外借期满必须按时把设备送回,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六、发现机电设备不能使用,设备管理人员、机电科有关人员和有经验工人一起鉴定,并按“煤矿机电设备管理暂行规定”第22、23、24条,及时输入报废手续,重要设备报矿财供科批准后进行报废处理并注销台帐。

生产设备制度篇4

一、目的

规范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的方式及措施,以确保发挥仪器设备的效益以及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二、范围

1、适用于实验室拥有的&39;所有仪器和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的管理行为。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对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检定。

3、各种仪器设备必须建立专人负责制,实行档案管理制度,建档建卡,做到技术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4、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方能操作,使用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仪器设备实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仪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管理科门,并写出事故报告,各仪器的故障、维修、及解决过程均须记录备案。

6、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

7、原版仪器、设备随机资料一律不外借。

8、实验室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或使用实验室中的任何设备。

9、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10、检验人员职责

10.1保护仪器设备,正确使用,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测,发现故障及时安排维修,提高设备完好率。

10.2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按照标准操作规程操作仪器和进行检测工作。

10.3保持实验室的整齐清洁、防火、防盗,保证义器设备安全。

10.4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实验室内不得任意堆放杂物,废物要及时清除,临时有用的物品要堆放整齐。

10.5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分类账,做到账物相符。

10.6做好仪器设备的自检工作,保证按期检定。

生产设备制度篇5

一、目的

为作好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安全管理工作,对设备设施进行有效管理,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的生产设备、压力容器、消防设施及其它机械设备。

三、定义

1.生产设备:指生产工艺使用到的所有设备。

2.压力容器:指空压机、储气灌。

3.消防设施:指灭火器、消防栓等。

4.其他设备:指以上三种设备施之外的所有设备。

四、原则

1.所有设备设施必须严格安以下要求进行维修保养。

2.所有设备设施必须维修保养方可使用。

3.所有设备设施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必须停机挂牌。

4.所有设备维修保养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格安以下要求进行,凡违反要求将进行相应惩罚。

五、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及职责

1.生产设备

1)设备维修保养点由部门主管与机修共同确定,并列入设备维修护养表内。

2)由各部门机修工对生产设备进行故障维修,记录在《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上,不能维修的设备及时报行政部,进行外发处理。

3)在使用过程中,每天由操作人员在使用前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并在《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上作好记录。

4)机修员不能修理好的设备,外发或聘请外面师傅进行维修处理。

2.压力容器

1)空压机与储气灌在推荐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超过年限必须报市场监督局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2)压力表与安全阀的定期检测由安全主任负责,压力表每半年一次,安全阀每年一次,确保设备在安全有效期内正常使用。

3)由电工负责日常维护保养,保养项目见设备维护保养表格。

4)每天开关前相关部门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与维护,使用完后对设备的相关部位进行保养,并在《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上作好记录。

5)如设备发生故障,应报相关资质单位维修处理。

3.消防设施(主要包括灭火器、消防栓、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等)

1)每天上班前,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具有一定安全技能人员,对本部门所有消防设施进行班前检查,不作记录,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安全主任。

2)消防设施每月的定期检查由各部门负责,并作好相关记录,发现在不合格,及时更新维护;

六、设备设施维修及职责

1.生产设备

部门使用人员在使用、维护保养过程中,当发生异常时,立即停立关电源,并及时通知本部门负责人或管理人员。由部门负责人或管理人员通知电工进行检查维修,当电工检查后无法维修后,由行政部外发进行维修。如果外发维修无法维修或成本过高,将考虑是否报废处理。

2.压力容器

1)压力容器当发出故障时,必须由外面具备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处理。

2)压力表安阀当发生故障损坏时,必须重新购买新表阀,同时,必须经过市场监督管量局检测过后方可安装使用。

3.消防设施

1)新购置的4kg干粉灭火器必须在5年以内进行一次检测,充装过后的灭火器,必须两年进行一次检测。灭火器使用超过10年或瓶身锈透及其它损坏必须强制报废,

2)消防设施日常与每月的定期检查过程中,发现损坏情况,由安全主任统一更换部件或外发维修,如仍无法正常使用的必须进报废处理。

七、附则

本制度由安全主任编制与解释,安全小组组长负责审批。

八.附件

《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

生产设备制度篇6

一、设备的大、中、小修都必须按规定,事先提出计划,然后按计划组织实施。

二、各班组每月15日以前,要将每月的检修计划报到车间,车间及时制定,落实好检修任务。

三、对于老化、报废的设备,班组上报车间,由车间统一报到公司,由主管经理批准方能更换。

四、班组应建立设备台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对车间内的设备要逐台登记建卡,做到数量准确,技术资料完备,编号、型号、原值、制造厂、购进时间等添写齐全、清楚。

五、每个检修项目都应落实到专人负责,每个参加检修人员都要明确检修任务、内容。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确保在安全基础上完成检修任务。

六、每次检修完毕后,要召开设备检修总结会。总结经验和教训。

七、各班按规定对润滑点及润滑部位进行加油检查。易松动部件及部位,检查各安全防护及操作系统。

八、随时观察和掌握设备转运状况,保持设备清洁良好的工作状况,保证设备在工作中不发生故障。

九、下班前清扫擦拭设备外部及工作场地,清点整理。如工器具和备品,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十、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可靠,清扫检查调正各润滑系统及润滑部位,按要求填加润滑油或润滑脂。

十一、检修设备的电气系,整修线路,清扫和检查其它电器装置要有工作票。

十二、设备检修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洁、安全设施恢复原状。

十三、检修地点,要有良好的照明,不允许在黑暗、光线不足的地方作业。

十四、停车检修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并在配电箱或柜处挂上“有人作业不许合闸”的警示牌。

十五、学徒工在师傅的监护下进行工作,徒工出事故,师傅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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