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活动制度
制度能够让人们有一个在系统内成长的机会,使人们能够更加系统地学习和理解制度,从而更好地适应社会环境。写图书馆活动制度要注意什么?这里给大家提供图书馆活动制度下载,供大家参考。
图书馆活动制度篇1
一、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兼职教师负责管理。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图书。
三、轮流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学生有秩序进入室内,要遵守图书开放的时间和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
五、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或撕烂,违者照价赔偿。
六、阅完图书要放回原处,离室时,不得私自带书出去,违者批评教育,不听劝告者公开点名批评或罚款。
七、加强图书维护。严格做好防晒。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同时要及时做好经常性的图书修补工作,提高利用率。
八、学校图书室有图书账册,新购图书应及时造册,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贴签工作。并尽快上架流通,否则不能上架。
图书馆活动制度篇2
一、图书馆借阅制度
(一)借书制度
1、图书馆图书(对教职工及学生)实行全开架的书库管理方式。读者入室必须交验本人借书证,无证不得入室。
借出:读者在室内选书,不得将图书乱拿乱放,从室内中选好图书后持图书到借阅处,经检查仪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后,由管理人员将借书证和所借图书一并交还给读者。
还书:读者须将所借图书交还到借阅处,经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确认书籍未超期和完整无损后,方可离去。
挂失:读者一旦发现图书丢失,须持本人借书证立即到借书处对所丢失图书进行挂失。
2、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
3、要按时归还。因外出等原因不能按期还书的须提前办理续借手续或提前归还。
4、未按借阅制度擅自将图书带出图书馆者,即按偷书论处。
(二)借书数量及期限
1、教职工每人每次可借10册图书,借阅期限为90天。
2、学生每人每次只可借5册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
3、图书借阅7天后方可归还图书。
4、图书借阅20天后可续借,续借次数仅限一次,自续借之日起,续借期限为30天。
(三)其它规定
1、外单位人员到图书室借书需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期归还。
2、图书室对所有外借图书均有权随时收回。
3、对丢失、损坏的图书,可按“图书遗失,损坏赔偿办法”进行赔偿。
二、图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
图书馆图书属于学校财产,读者应对图书、报刊予以爱护,以便使其发挥更大作用。若发生以下情况,应进行赔偿。
(一)读者在借书时应认真检查所借图书有无缺页,污损现象。若发生有上述情况,可交图书管理员做好登记。否则,在还书时发现有以上情况,批评教育外,以原书的1倍罚款。情况较为严重者,按原书的2倍罚款。
(二)图书条形码的完好是保证图书正常流通的重要条件。如发现有丢失条形码或损坏条形码者,丢失,损坏一个条形码罚款2元。丢失,损坏一根磁条,罚款3元。
(三)图书超期每册每天罚款0.3元。
(四)遗失一般图书可按书原价罚款并支付10元手续费,
若遗失珍贵图书或现已无法购买到的书籍,可处以2倍的罚款。
(五)成套图书若丢失或损坏其中一本,应按整套价格赔偿。
(六)采用撕条形码,损坏磁条等恶劣手段偷窃图书,除报请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外,可按原书价的2倍罚款。
(七)如发现借书证代借,转借等情况,除批评教育外,停借图书一个月。
(八)遗失的书刊经赔偿后,经过一段时间又找到原书刊时,可将原书刊交回图书馆,原赔偿款收据经图书管理员签字认可后交回财务,由财务处退回赔偿金,超期款另算。
(九)涂抹、损坏期刊者,加倍罚款。
三、图书馆书库管理制度
(一)图书馆服务对象仅限于本校师生。
(二)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幽雅宁静的环境,凡到图书室借阅者,严禁吃东西、吐痰、乱扔果皮、吸烟。借阅者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裤头,严禁大声喧哗、不得抢占座位等,以免影响他人。
(三)借阅者进入室后,一律到借阅处登记签名,放下借书证,方可进行借阅。
(四)每人每次限取一册图书,如果阅览,将代书板放在图书相应位置上,然后归座阅览;如果借图书,请把图书拿到
借阅处登记;不得在图书架前停留太久,以免影响他人取图书。
(五)阅览者在阅览时,应爱护图书,不得折页、勾画、撕毁,违者酌情罚款。
(六)借书者,将图书拿到借阅处后,经检查仪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后,由图书管理员将借书证和所借图书一并交还给借书者后,方可离开。
(七)阅览者在阅览时,不得将书携带出室外。若有违章,并停止借阅权30天。
图书馆活动制度篇3
1、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及时为老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2、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账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读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账物相符。
3、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的规定执行。
4、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及时注销。
5、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6、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
7、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珍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偿;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赔偿,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
8、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9、对具有保存价值的报纸、期刊,每年终应合订成册,列入图书管理。
10、教工调离和学生休学、转学、毕业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馆活动制度篇4
1、图书馆、阅览室工作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教育,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为师生提供情报资料和教学参考资料。
2、学校应根据自己实际,结合形势,制定图书资料选购标准,复本量及剔旧原因。
3、图书资料应兼顾学生、教师向不同需求及国家教委、省教育部门评审推荐的图书、书刊进行征购。
4、图书馆应建立书刊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两种帐目,有保存价值的期刊要装订成册,并进行财产登记。
5、所购图书应按《中国法》儿童图书馆、中小学古书观版进行分类。
6、图书著录应按《普通中文图书标准著录法》进行。
7、学校图书馆应按照国家标准设卡片目录,分别设置公务目录(书名目录)、读音目录(分类目录)和排架目录(分类目录)。
8、建立健全书刊外借、阅览、损失赔偿等规章制度及管理人员职责。
9、图书馆应做到防潮、防腐、防蛀、防光、防火、防盗等六防工作,并配置相应的设施。
10、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和学生开展外借、月浪、推荐新书等服务工作、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开设阅览指导课。
11、图书馆、阅览室工作人员工作变动,要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经三方(校领导、接受人、移交人)签字后,才算移交完毕。
图书馆活动制度篇5
一、为加强我校图书室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图书室是中小学校的书刊资料信息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服务的机构,培养学生收集、整理资料,利用信息的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并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图书室实行校长领导下的专人负责制。
三、图书室应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的需要广泛采集国内外相关图书资料,并要积极配备各类电子读物,将有保存价值的室藏图书制作成电子文档。
四、图书资料的配备应以学生需求为主,兼顾教师。图书馆的藏书,应当包括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各类图书和报刊,供师生使用的工具书、教学参考书、教育教学研究的理论书籍和应用型的专业书籍。
五、图书购进必须严格的履行申报、审批手续,经校领导同意后方可购进。
六、购进的图书,首先是盖学校图书室公章,接着进行财产帐登记,然后根据《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登记,进入书。
七、图书馆每年要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旧的图书进行处理,同时要购置一定数量的新图书,一般每年新增图书比例应不少于藏书标准的1%。
图书馆活动制度篇6
1、图书室、阅览室工作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教育,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为师生提供情报资料和教学参考资料。
2、学校应根据自己实际,结合形势,制定图书资料选购标准,复本量及剔旧原因。
3、图书资料应兼顾学生、教师向不同需求及国家教委、省教育部门评审推荐的图书、书刊进行征购。
4、图书室应建立书刊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两种帐目,有保存价值的期刊要装订成册,并进行财产登记。
5、所购图书应按《中国法》儿童图书馆、中小学古书观版进行分类。
6、图书著录应按《普通中文图书标准著录法》进行。
7、学校图书室应按照国家标准设卡片目录,分别设置公务目录(书名目录)、读音目录(分类目录)和排架目录(分类目录)。
8、建立健全书刊外借、阅览、损失赔偿等规章制度及管理人员职责。
9、图书室应做到防潮、防腐、防蛀、防光、防火、防盗等六防工作,并配置相应的`设施。
10、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和学生开展外借、月浪、推荐新书等服务工作、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开设阅览指导课。
11、图书室、阅览室工作人员工作变动,要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经三方(校领导、接受人、移交人)签字后,才算移交完毕。
图书馆活动制度篇7
一、入馆须知
进入图书馆,读者请自觉遵守下列规则:
1、讲究文明礼貌,遵守公共道德和纪律,在馆内不得大声喧哗,谈笑打闹自觉保持馆内肃静。
2、严禁在馆内楼道及公共场所吸烟、吃零食,不得随地吐痰保持馆内卫生。
3、读者入馆须衣着整齐,不得袒胸露怀,搭肩搂背,夏天不得穿背心和拖鞋进入。
4、遵守馆内制度,爱护图书资料,不得批点圈画,剪裁撕毁和折迭污损。图书损坏或遗失,须照章赔款,对盗书者将予以批评教育,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5、爱护公共设施,有损坏者除批评教育外须照价赔偿。借阅图书须交验借书证,无证谢绝借阅。
二、入库须知
1、凡入库借阅者,须先交验借书证,待计算机审核、拿到代书板方可进入。
2、谢绝携带任何与借书无关的东西。禁止带包入库。
3、为了您方便、快速、准确地找到您所要的书,请您参考检索厅内悬挂的排架示意图和《中图法》目录牌。
4、为防止图书错位乱架,借书者必须使用代书板。在您选择要看的书时,请先将代书板插入您将取书的位置,然后再取下架上的书;如果此书不合您意,想再查找其他书,请您将书再插回到代书板的位置,而后取下代书板。请您切记:对您选取而又不借的书必须放回原位,以方便他人下次借书,保证书架整齐,排序无误,不得将代书板损坏否则将应予赔偿。
5、入库取书,严禁在库内乱翻乱串。严禁破坏书上的条码和磁条,不许在书上随意画线批点,损坏图书除赔偿外,停止一定时间的借书期。盗书者,除处以罚款外,交有关部门给予处分。
6、不得在库内吃零食,打闹说笑随地吐痰。
三、借阅规则
1、办理借阅证:
1)凡新分配或调入学院教职工,凭人事劳资处出具的介绍信,学生按注册名单统一办理。办证者请交一寸半身免冠彩照一张。
2)借阅者请自带借阅证,凭证办理借阅手续,无证谢绝借阅。
3)借阅证仅限持证人使用,不得转借、代借(含职工子女)。借阅证丢失,须在借书处及时申请挂失。
2、借书册数:教职工限借5册,学生限借3册。
3、借书期限:文学类图书一个月,其他图书两个月。期满后视情况可续借一次,教师所借主要参考书,经同意可延长至本学期末。凡逾期不还,又不办续借手续者,逾期一日,罚款1.0元。借出的图书,本馆如有调整,可随时催还调回,从催还之日起三日内不还,按超期处理。
4、借书方法:教职工学生均实行开架借书,请先交验借阅证换取代书板,入库取书。出库时将所借图书、借阅证及代书板交给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将借书信息输入微机,完成借书程序,将所借书籍交付读者。
5、检索、预约:读者可通过微机检索查询所需要的图书。如果从微机中检索到的图书,但架上没有或此书已被借出,您可办预约手续。凡办预约手续的读者,书到后工作人员立即通知您,如您三日内不来取,此书即投入正常流通。
6、赔偿:图书资料是国家财产。借出后应妥加爱护,凡污损、涂写、剪裁或遗失者,应赔偿同版本图书。否则将在原书价基础上加2—10倍赔偿款。
1)一般中文书刊均按原价2—5倍赔偿,工具书、手册、孤本书按5—10倍赔偿。视出版年限、价值酌定。
2)套书、丛书、连续出版物丢失其中一册,按套价赔偿。
3)外文书按3—5倍赔偿。
4)已赔偿的图书,如在半年内复得,可交回原书,退还赔书款。
7、学院外单位及个人借书:院外单位、个人借书,须持单位介绍信,交一定押金后方可办理借书手续。借期内一般书刊每册每天交0.20元租借费,大型书或价值较高的书每天交0.50元。
8、未进入流通的新书、录像、录音带、光盘、期刊,报纸概不外借。
9、本规则6、7、8条对本馆所有流通阅览部门均适用。
图书馆文献采访工作制度
一。文献资源建设的原则
1、及时掌握出版动态,收集流通阅览部门的反馈信息,保证书刊(丛书、多卷书、连续出版物)的完整性、系统性和连续性。
2、文献采购坚持先进性、学术性、综合性、参考性、收藏性的原则;坚持“保品种,减复本,种多册少”的方针;体现书刊收藏比例和结构的合理性。
3、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从教学科研的实际需要出发,对重点专业、精品课程、科研课题、实验实训所涉及的文献资料重点收藏。
4、采访部门坚持“谁用谁推荐”的原则,专业书刊主要有由各学科教研室推荐。
二。采购渠道及程序
1、广泛收集各类文献目录,包括社科新书目、科技新书目、书商自编订购书目、出版社编制的书目以及零星征订单以及出版商、书商的网上书目(含电子期刊、数字图书),及时汇总整理并发到各系部,让读者对书目进行选择推荐。然后深入系部师生及各处室广泛征求读者意见,根据师生的购书需求,围绕我院学科建设的重点,提出具体采购计划。对于读者推荐的符合我院专业建设的图书,要尽力采集。
2、主动与有关出版社和书商联系订购书刊,积极参加全国的大型书市,进行现场采购,并争取相关系部派学科带头人一并前去书市选书。
3、经常到区内各出版社、书店了解出版信息。可从出版社、书店及时补充计算机类等更新较快的图书。
4、采购计划经馆务会商议,馆长审定后,到书市现场采购或填写订单,发送有关书商或出版社订购。大批量采购须经学院图书工作委员会审定。
三。采访复本量
1、为了减少拒借率,主要教学参考书,文学名著、畅销书复本量一般为3-5本。
2、普通教学科研用书,复本量一般为2-3本。
3、基础理论、公共必修课等主要教学参考书可根据流通情况多次采购。
4、丛书、工具书一般采购1本,常用工具书可适当放宽。
5、馆藏报刊种数及复本量主要根据《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和上一年度所订期刊册数及读者需求订购,重要报刊要保持延续性。
四。到馆新书的验收
1、新书到馆后,先由采访人员拆包进行核实,如书商发送清单与实体有误,应及时联系解决。
2、采访人员将新书与采访记录进行核实,若非本馆订购图书,作退回处理。
3、发现误订、重订的图书,及时作退回处理。
4、发现图书加工不符合规范要求,及时与供货商联系解决。
五。采购书刊报销及审批制度
1、采购部门必须严格按本年度预算经费制定采购计划,不得超支。
2、对重版、修订本、多卷书、连续出版物都要认真做好审核工作。
3、图书到馆后,采编部先要总括登录,整理加工后,填写入库单和统计表,流通部根据发票和购书清单逐册验收,并且在入库单和统计表上签字。做到册册有帐,帐帐相符。
4、对单价超过400元人民币的单册图书,购买前须经过馆务会通过、馆长同意。
5、新购图书报销时须附有购书清单和统计表,经馆长按发票、清单和统计表核对书价、册数,签字后方可报销。
6、馆藏书刊由图书馆统一采购。部门、个人急需参阅的图书资料,可随时将欲采购书目提交图书馆采购。今后,凡部门、教师所购书刊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图书馆报销。
7、图书折让金额用于购买新书或添置图书馆必需的设备,弥补经费的不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