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卫生制度
制度是一种规范,旨在规范人们的行为,确保社会秩序和公正。工作卫生制度应该写成什么样的?快来看看工作卫生制度,本文为你提供工作卫生制度写作技巧和示例!
工作卫生制度篇1
1目的
为加强车间卫生管理制度,促进全面提升产品质量,根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车间现场卫生管理、车间设备工器具卫生管理及车间员工个人卫生管理三个方面工作。
3职责
3.1生产部主管(副主管)及车间主任负责监督车间卫生工作实施情况。
3.2品控员及卫生员负责对各班组做好监督及考核记录,人力资源部及稽核组负责考评工作。
3.3车间员工按要求做好分担区域清洁卫生工作。
4车间现场卫生管理
4.1地面清洁不打滑,无垃圾,无污迹,无大面积积水,无死角。
4.2墙壁(角)及立柱清洁无污染,无蜘蛛网,无死角,如有破损及时修补。
4.3门窗明亮干净,无积灰,无污迹,无蜘蛛网。
4.4照明灯具及灭蚊灯保持清洁,无灰尘积压(位置在4米以上的灯具适度清洁)。
4.5地沟保持清洁卫生、无污迹、排水通畅,无阻塞现象,地沟盖封盖完好。
4.6所有纱窗及对外的孔、通道关闭完好,防止蚊虫、蝇进入车间,如有破损及时修补更换,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打开纱窗,窗户在白班下班后或夜班时应关好锁好。洁净区域车间发现苍蝇、昆虫、蚊子或果蝇等应立即停工进行捕杀,之后再继续生产。
4.7生产中产生的废弃物,如包装袋、包装纸、包装箱、绳、废瓶(坯)、废盖、烂果肉、果皮、果核等等,生产过程中可指定位置分类摆放整齐,定时清理,至下班时清理干净,不留死角。
4.8所有设备(包含案面等工器具)与地面之间的空隙内及周边不得存在瓶(坯)碎玻璃,油污及其他垃圾,设备(包含案面等工器具)在工作结束后不得残留果肉、果屑等。
4.9工作时尽量避免原料落地,落地原料必须及时清扫妥善处理(如用清水冲洗干净并确认无食品危害再使用等)。
4.10勿面对食品原料,生产器具咳嗽、打喷嚏、大声说话,以免污染食品。
4.11车间空气消毒每天用500ppmNaClO喷洒1次。
4.12塑料筐、台案、推车、杀菌篮、瓶垛、产品垛、包装物、原料果等等,在存放或使用中须保持整齐划一,横看成行,竖看成列;包装物、产成品、原料果还应在离地10cm以上,隔墙30cm以上。
4.13所有原、辅料及包装瓶等必须由指定物料口进入车间。
5设备、工器具卫生管理
5.1不同车间因清洁要求不同,所用的塑料筐、推车等工器具应分别整齐摆放在各自车间,不能混用混放。盛放干净物料、废料、可使用玻璃瓶、报废玻璃瓶的塑料筐应使用颜色或其他标志加以区分,不能混用,以免造成食品危害。
5.2可正常使用的塑料筐及不锈钢盆(桶)等在存放或使用时,下面应加其他颜色的垫底筐或不锈钢架。
5.3车间不使用的设备、工器具及其他杂物,包括安装或维修工作结束后的遗留物品(工具及拆卸物等)及时清运走。日常设备维护用的`机油、机布、工具等应整齐摆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随意乱放或放在机器设备上。
5.4所有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不得存在油污、灰尘、结垢现象。检查、维修、拆卸进行清洁时,不得污染食品。
5.5工作台、操作工具、容器、电子秤、物品架表面在使用后均应清洁后擦拭干净,特别是台案的棱角部位及地脚部位,电子秤的底盘及缝隙部位、小推车的车轮部位应加强清洁。
5.6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工器具,如菜刀、菜板、筷子、漏子、水舀、小钢桶(盆)等在下班后先刷洗干净,再用82℃以上的热水消毒10分钟以上。
5.7清洁工具使用后清洁干净,然后按指定位置摆放。
6车间员工个人卫生管理
6.1所有员工须经指定员工通道进出车间,不许走物流通道。清洁区员工与一般作业区员不许串岗:如精加工车间与杀菌车间不能互相窜岗;饮料包装车间与灌装车间不能互相窜岗;果浆线投料车间与灌装车间不能互相窜岗等。
6.2.进入洁净工作区的员工必须更换整洁的工作服、工帽、工鞋及口罩。
6.3工作服应衣扣整齐,工作帽应能达到将头发全部覆盖的目的,口罩也应佩戴标准。
6.4工作服及里面的衣服上不能有小的装饰物,工作服的口袋内不能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防止落入产品及设备中。
6.5男士不能留长发,不留长胡须,女士不化浓妆,不喷香水,不涂指甲、口红等。
6.6进入工作区域内的工作人员不得佩戴手表、戒指、项链、耳环,不留长指甲等并且不可在工作帽上佩戴装饰物。
6.7进入工作区的员工按卫生规范要求洗手:清水→洗手液→清水→消毒液→清水→烘手,洗手的同时包含清洁指甲。
6.8工作服、帽、鞋不能穿出生产区域,需外出时应更换自己的服装。
6.9上厕所、处理被污染的物品及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必须按卫生规范要求洗手、消毒。
6.10不允许在工作区里随地吐痰、挖鼻孔、掏耳朵、剔牙、抓头等,咳嗽和打喷嚏时应当背对生产线并用卫生纸掩住口鼻,然后彻底洗手消毒。
6.11生产人员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杂物带入生产车间。工作结束后不允许将围裙、手套等个人物品放在车间内。
6.12不允许在车间内吃药、吃食品、喝水(饮料)等。
6.13严禁用脚踩、踏成品物料,严禁坐在成品及包装物品上。
7检查与考评
各车间主任在本部门主管领导下监督全体员工(含维修、电气)认真做好卫生清洁工作;各品控员、卫生员及时做好监督工作和相关记录;人力资源部及稽核组根据记录及不定期抽查结果对生产部的执行工作进行监督考评(同时对品控部的监督工作进行考评)。出现不合格由车间主任(或直接上级领导)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每项次乐捐额:直接责任人10元,车间主任(或直接上级领导)20元,生产主管(副主管)20元;落实不到直接责任人的乐捐额同时由车间主任(或直接上级领导)承担。
8其他
如违反本规定中的某些条款与2011年12月11日下发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基本相同,其乐捐额按2011年12月11日下发的《通知》执行。
对于未在上述规定中体现的某些不良行为也会对食品生产降低品质或造成危害,具有显而易见、众所周知、不言而喻的性质,品控员及监督部门有义务、有权力对相关当事人及责任人进行指导、开具不符合项和作出乐捐的决定。
工作卫生制度篇2
公共浴室卫生制度
为了更好地履行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保障顾客的身体健康安全,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才开始经营,并按时办理
年审及复核或换证手续。
二、设置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确保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三、要在明显处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及卫生信誉度等级牌。
四、每晚要彻底清洗和消毒池浴,顾客用过的浴盆要做好清洗消毒;同时还要做好清洗和消毒的工作记录。
五、设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公用品消毒间,配备齐全的消毒和保洁设施,并配有专人负责消毒工作。
六、对浴衣、浴裤、毛巾、浴巾等棉织品要求做到严格消毒,并做好保洁工作,确保提供给顾客使用的衣裤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七、浴室设置气窗,保持良好通风,做到气窗面积为地面面积的5%;浴室地面坡度不小于2%,室顶应有一定弧度。
八、禁止患性病和各种传染性皮肤病的顾客进入浴室就浴。
九、场所内禁止吸烟,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和禁烟管理措施。
十、使用的化妆品、消毒剂做到按规定索证,确保符合国家卫生要求。
十一、提供给顾客使用的卫生用品也要做到按规定索证,确保符合国家卫生要求。
工作卫生制度篇3
为明确保洁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卫生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保健中心大厅(门厅)、各楼层卫生间、公共走道(包括楼梯)、会议室、三楼屋面露台等公共区域以及局领导办公室的卫生保洁工作。
二、各场所卫生标准及要求
(一)保健中心大厅:
1.大厅玻璃推门每天上班前必须擦洗1次,保证把手无污迹,玻璃无浮尘;玻璃幕墙每半月至少擦拭1次,保证玻璃幕墙明亮清洁,无污迹和蜘蛛网等;
2.大厅每天下班后必须打扫一次,保持地面光洁,无污迹、污水、纸屑;保持墙面良好,无明显污迹、蜘蛛网、浮尘;桌椅摆放端正,干净整洁;饮水机、灯具、空调、电脑、触摸屏等无浮尘;旋转楼梯每天至少擦拭1次,保持台阶面板洁净无污迹,拦杆扶手无浮尘;每月至少对大厅的桌椅、窗口台面、触摸屏、电脑键盘等进行1次表面消毒;
(二)走廊及楼梯走道:
1、走廊:
1至3楼,每天至少打扫1次,5楼每周至少1次,保证地面清洁,无纸屑、积水、污迹。走廊窗玻璃每月至少擦拭1次,保持无污渍;
2、楼梯走道:
1至3楼,每天至少打扫1次,4至6楼每周至少打扫1次,保证地面无污迹,扶手无积尘。走道窗玻璃每月至少擦拭1次,保持无污渍;
(三)卫生间:
各楼层卫生间,每天必须打扫1次,及时清理垃圾桶里的纸巾等,保证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异味;洗手池境面明亮,台盘面清洁,墙角旮旯无蜘蛛网;窗玻璃每月至少擦拭1次,保持无污渍;
(四)会议室:
1、三楼会议室:
地面、沙发、茶几等每天上班前必须打扫1次,因会务需要,应按办公室要求,做到随时打扫,保证会议室清洁。窗玻璃、境框奖匾等每月至少擦拭1次,保证无浮尘、污迹。
2、五楼会议室:
地面、桌椅等每周至少打扫1次,窗玻璃每月至少擦拭1次,保持会议室清洁。每次会议后须及时打扫,离开时应关闭会议室一切电源。
(五)局领导办公室:
1、地面、桌椅、沙发、茶几、电话等每天打扫1次,下班后完成,保证地面清洁,桌椅、沙发等无浮尘。
2、窗玻璃、书橱及陈列品每月至少擦试1次,保持书籍资料以及陈列品摆放整齐,无浮尘。
(六)三楼屋面露台:经常打扫,保证屋面无垃圾杂物;排水沟内青苔要及时打扫,以保持屋面排水畅通;如遇下水道堵塞,应及时疏通,自己无法解决,应及时汇报。
三、纪律要求
1、尊重领导,服从管理,自觉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和有关劳动安全纪律;
2、每天必须提前半个小时上班,及时做好保洁工作。应自觉帮厨,协助炊事员搞好厨房工作。因工作需要,必须随叫随到,愉快完成突击性任务;
3、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用设施,保管好保洁用品,
发现屋面渗漏、管道堵塞损坏等应及时向局办公室汇报;
4、注意着装,文明举止,礼貌接客,自觉维护单位形象。
工作卫生制度篇4
为不断改善全村的环境卫生条件,维护环境整洁有序,保护村民(包括外来人员)身体健康,创造我村“两个礼貌”建设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特制定《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村规民约制度:
制定《村关于卫生管理工作的规定》,必要时制定专项实施办法。所有规定,都要发至辖区内的每个村民户(包括外来住户)、企业、单位。
二、卫生管理队伍出勤制度:
1、卫生清运队、花草管理员每月出勤不少于28日,每日出勤时间不少于5-6小时。除休息日以外,每日上、下午均安排出勤。休息时间安排在每星期日、“五〃一”节、国庆节、元旦及民间传统大节日的下午。每次休息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天。
2、公厕管理员对公共厕所全日保洁。
3、消毒组每月一次进行消毒工作。
4、卫生督导队每旬一次进行督导工作。
5、小学生“小雷锋”宣传队适时开展卫生管理宣传工作。
三、卫生清运队工作区域轮换制度:
3支卫生清运队实行工作区域轮换制。古城区和新村区清运队每半年轮换一次,工业区队每年轮换一次。轮换交接班之前,对原工作区域进行互相检查,保证不留卫生死角。
四、环境消毒制度:
每月一次全村环境进行卫生消毒。
五、收费制度:
凡居住本村的人员、单位,都应交纳垃圾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的交纳标准和方式由村民会议讨论制定。所收取的垃圾处理费全部用于村环境卫生管理。收支状况按期在村务公开栏公布。
六、费用补贴制度:
对卫生清运队的工具费,公厕管理员、花草管理员、消毒人员工资、督导队茶水费、所有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具费用实行固定补贴。
七、奖惩制度:
每年评选先进卫生队伍和先进个人;评选“清洁卫生户”并予以精神和物质的奖励。
对违反卫生管理制度、规定的人进行批评直至必要的经济处罚。
八、会议制度:
每个月最后一天的下午为卫生清运队工作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卫生管理人员会议。村“两委”成员最少1人参加会议。
九、卫生督导制度:
老协卫生督导队每月三次对全村卫生工作进行督导。督导队的任务:一督导村民遵守卫生管理规定状况,二督导各卫生管理队伍工作任务完成状况,三督导村“两委”卫生管理工作的开展状况。
村委会
年月日
工作卫生制度篇5
第一章总则
办公场所是员工从事经营管理的劳动场所,公司努力创造一个安全、舒适、健康的办公环境,员工应自觉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员工行为规范
1、员工着装要求得体、大方、整洁。
a)女员工上班时间不可着浓妆,勿佩戴过多饰品;领口过低,裙、裤过短的服装禁止穿着。
b)男员工上班时间不得着背心、短裤、拖鞋。
2、员工举止要求文雅、礼貌、精神。
a)上班时间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精力充沛,乐观进取。
b)对待上司要尊重,对待同事要礼貌,对待客户要热情,处理工作保持头脑清醒冷静,提倡微笑待人,微笑服务。
c)保持良好坐姿、行姿,切勿高声呼叫他人。
d)出入会议室或上司办公室,主动敲门示意;出入房间随手关门。
3、员工言谈要求亲切、诚恳、谦虚。
a)与他人交谈,要专心致志,面带微笑,言语平和,语意明确。
b)严禁说脏话、忌语,使用文明用语。
c)同事之间沟通问题时,应本着“换位思考、解决问题”的原则,语言应礼貌,平和。
d)见到领导时应主动打招呼,向上级汇报工作时应简明扼要、实事求是。
第三章员工日常工作行为规范
1、办公大厅、各独立办公室上班时间应保持安静,禁止高声喧哗、嬉戏打闹。
2、禁止在上班时间玩游戏、进行与工作无关的网络聊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和视频、下载电影游戏及做与工作无关之事。
3、公司的电脑、传真机、复印机原则上不能用于私人用途,若有特殊原因,须事先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4、员工产生打印或传真后的稿件,应立即拿走,禁止堆放在传真机或复印机上。
5、严禁在上班时间内使用公司电话播打私人电话;上班时间如需接听或拨打私人手机,应做到言简意赅、长话短说,不允许长时间接听或拨打私人电话。
6、工作时间内禁止在办公区域内食用有气味的食品及零食。
7、工作中未经他人许可,不得擅自翻阅他人的文件、资料、报告等材料。
8、办公桌上应素雅、整齐、清洁,各类文件存放应注意保密,不得随意摆放;资料堆砌高度须低于办公桌隔板立面高度。
9、办公座椅不能随意摆放,离座后要将座椅推进办公桌下面。
工作卫生制度篇6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岗位职责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职责;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职责;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持续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务必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务必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务必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持续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务必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三、销售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持续规定的距离,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2、《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3、食品陈列设施布局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4、散装食品销售务必按“生熟分离”原则,分类设置散装食品销售区。按销售品种配备足量的容器,并贴合卫生条件。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有防尘材料遮盖。应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标识牌”,标识出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资料,做到“一货一牌、货牌对应”。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务必由专人负责,为消费者带给分拣和包装服务,带给给消费者贴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操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取货。
5、生鲜食品应销售应配备货架、保温柜、冷藏柜和冷冻柜等陈列设施,配备贴合要求的检测设备。
6、熟食制品销售间入口处应设预进间,设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采用非手动式的水龙头。配备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食品冷藏设施和专用工具,食品要有防尘材料遮盖。
四、仓库管理制度
1、食品仓库务必做到专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库管员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状况等,并按入库时光的先后分类存放,感官检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库。设有不安全食品暂存专柜,并有记录本。
2、食品仓库应有良好通风,持续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霉变、生虫。贮存生鲜食品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搞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对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清扫,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场所。
3、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离墙30厘米以上,最底层隔离地面40厘米以上。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分类贮存,并有明显标识。
五、除虫灭害制度
1、食品销售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配备必须数量的灭蝇灯,并保证能正常工作。熟食制品销售间要配有充足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定期消毒。
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营业时光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六、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
1、卫生管理工作有领导分管和专人管理,制定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并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卫生知识和有关法规,并组织培训考核,考核成绩与奖惩挂钩。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做到每一天在营业前后有检查,检查记录完备。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检查中发现问题仍未改善的,按有关奖惩制度严格处理。
工作卫生制度篇7
为了保持办公区的清洁、卫生,进一步促进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成立由院领导组成的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办公区卫生管理工作。成立卫生检查小组,对办公区的.卫生状况随时进行抽查、检查。
二、各办公室卫生责任人:系(教研室)办公室为系(教研室)主任,学院、教学科研、团学工作办公室为办公室主任,院领导办公室为使用办公室的领导,会议室和报告厅等公共场所为院办公室主任。
三、桌椅物品要干净、布局合理,摆放整齐。桌上物品要及时整理。
四、地面、门窗、墙壁要定时清扫,不得张贴不适图画、标语。卫生值日落实到人。
五、钥匙要按规定配备,由自己负责保管,不得存放他人处,如出现意外情况,由自己负责经济赔偿。
六、电脑、空调等电器设备,不使用时必须断开电源。否则予以停用。
七、教师进入办公室必须衣着得体,不得穿背心、拖鞋,不得大声喧哗,要保持办公室的文明、整洁。
工作卫生制度篇8
第一章:总则
为加大医院分配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调动职工工作用心性,根据卫生部和省、市、区人事和卫生行政部门关于分配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状况,制定我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医院经济治理坚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同时吸取现代企业治理的成功经验运行,分配制度改革在推行准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建立“按岗取酬,按工作量取酬,按服务质量取酬,按工作绩效取酬”的分配机制,主要体现“三个衡量”的原则:
1、以“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作为衡量绩效工资的基础。
2、以“技术含量高低、风险程度大小、工作负荷强弱、治理职责重轻”作为衡量绩效工资的导向。
3、以“工作量和效率、治理效能、服务质量、劳动纪律”四个方面的各项重要指标进行全方位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衡量绩效工资的依据。
划小核算单位,实行实际工资与档案工资相分离,体现向第一线和特殊岗位适度倾斜,努力激发全体员工的用心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医院的内部活力,提高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塑造以质量为核心,以绩效规范治理的运行机制,切实促进医院全面建设和可持续快速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绩效考核工作的领导,保障绩效考核制度的成功实施和顺利推进,进一步充分调动员工用心性,提高员工的质量、效益意识,促进工作质量持续改善,推动医院健康可持续发展,经研究,成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三、基本思路
1、用心推行准全成本核算,收入减支出(包括院级治理运行成本分摊)结余部分列入核算单位分配;
2、以科室为基本核算单元;
3、质量考核和治理目标考核与科室效益挂钩;
4、档案工资与实际工资分离。即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并按规定报批后记录在职工的档案中,作为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计发退休费的依据。
5、科室主持工作的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分别享受科室人均奖金系数的0.3,0.2由医院支付。
6、临床(内、外、妇、手术)、医技绩效分配比例为1:0.9,临床医护绩效分配比例为1:0.9。
四、绩效工资范围
绩效工资范围包括:医生个人技术绩效、科室效益绩效等。
1、个人技术绩效:具有高技术、高风险、高强度、职责重的项目,按其实现的综合效益按比例计入个人绩效部分。
2、科室效益绩效:以医疗组、科室为核算单位,通过经济效益核算结果,结合工作质量,按比例计入科室的部分,即奖金。
五、医院核算单位
内科、外科、妇产科、放射科、检验科、手术室、B超室、心脑电、理疗科等
新建科室根据医院业务发展规划进行具体核算。
第二章、医生个人绩效核算办法及科室效益核算办法
科室个人系数分别为:副高1.2,中级1.1,助级1.0,员级0.9高级工1.05,中级工0.95,初级工、普工0.85
(一)门诊个人绩效计算办法
1、门诊医生个人绩效,按照门诊诊疗人数(以挂号票为准)每人次提0.5元计算到医生个人。
2、门诊医生介绍一例住院病人,奖励10元。
3、本院职工、乡村医生介绍一例外乡镇病人内科病人每例奖励30元,外科手术病人每例奖励50元。
4、完成工作量x有关控制考核指标系数
5、按照门诊辅助检查收入(包括放射、B超、心脑电)、化验收入2%,手术收入2.5%计算到医生个人。
(二)医技科室人员核算办法
科室绩效计算办法:(收入-支出)x提取比=结余
人员绩效=科室结余/科室人员x工作量比率x有关考核指标收入:全部实现的收入,__%计入科室收入。
支出:
人员支出(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夜班费等)、材料费、供应消耗、维修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家具、设备、房屋)、取暖费分摊、水电费支出、医疗欠费、医疗纠纷支出
(三)临床科室人员核算办法
科室绩效计算办法:收入-支出=结余
人员绩效=科室结余/科室人员x工作量比率x有关考核指标临床医师与护士绩效分配比率1:0.9
收入:全部实现的收入,100%计入科室收入,包括检查、治疗、手术、化验、药品收入等。
不计算科室收入的项目:救护车收入
支出:
人员支出(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夜班费等)、材料费、供应消耗、维修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家具、设备、房屋)、人均治理费用分摊、取暖费分摊、水电费支出、医疗欠费、医疗纠纷支出;
药品支出:西药按收入97%,成药按收入95%,草药按收入92%计算支出;
检查费支出:内科按检查收入的62%,外、妇按检查收入的70%计算支出(包括放射、心脑电等);
化验费支出:内科按检查收入的62%,按化验收入的70%计算支出;
院外会诊费支出:按会诊收入的70%计算支出;
手术费支出:内科按检查收入的15%,外、妇按手术收入的30%计算支出;
医疗垃圾处理费支出:科室实际开放床位日数x2元x40%
四、手术麻醉科核算办法
科室绩效计算办法:收入-支出=结余
人员绩效=科室结余/科室人员x工作量比率x有关考核指标临床医师与护士绩效分配比率1:0.9
收入:实现的全部收入100%计入科室收入,包括治疗、手术、麻醉、药品等。
支出:
人员支出(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夜班费等)、材料费、供应消耗、维修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家具、设备、房屋)、取暖费分摊、水电费支出、医疗欠费、医疗纠纷支出科间转帐支出;
药品支出:西药按收入97%,成药按收入95%,草药按收入92%计算支出;
院内会诊费支出:按会诊收入的70%计算支出;
手术费支出:按手术收入的15%计算支出;
行政后勤科室包括:院办、医务科、护理部、农合办、财务科、防保站、药剂科、后勤科、收款处、供应室
其他科室:绩效工资=【平均奖(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平均奖想10%】x有关考核指标
第三章:扣发、停发绩效工资的规定
一、遇有重大事件(如:急、危、重病人的抢救,新开展的手术及治疗项目,由于某种原因可能导致出现的突发性事件等)不及时逐级向科室、有关治理科室、分管院长直到院长报告,造成不良后果者,对直接职责科室扣罚一个月绩效工资,对职责人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罚。
二、凡经举报查实,科室、个人出现向外私自转诊病人、未经医院批准私自带出仪器设备手术器械,或在院外从事各种医疗
经营活动者,对职责人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视情节也可给予下岗待业的处理。
三、医院除财务科及所属收款处、住院处收取现金外,其他科室和个人均不得私自收取现金。违者经举报查实后,给当事人按收取现金数额的10倍罚款。
四、以医谋私或以各种借口私自漏收、免收、少收各种辅助检查费(如:X光诊断、化验、彩超、心电、脑电等)经举报查实后,扣职责人一个月绩效工资。
五、对破坏医院荣誉,造成不良后果,或受各种党内、行政记过以上处分者,扣罚当事人三个月绩效工资。
六、科室或个人职责心不强,造成固定资产、医疗器械丢失或被窃者,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医疗器械损坏,由所在科室或职责人按价值的2倍赔偿。
七、造成医疗差错、事故者,按医院规定处理。
第四章:附则
1、根据以上核算和分配方法,计算出各科室、医生个人绩效应发数,再根据质量考核成绩确定实发数,每月兑现一次。年终将对突出贡献者再行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2、对于新购设备、设备维修等原因造成支出较大时,能够申请成本分期扣除,或延长折旧期。
3、凡是因材料、器材等非固定成本请领过多造成收不抵支时,成本经申请批准后能够延续到以后分期扣除。
4、科室材料等支出务必与收入相互配比,不得人为多领或少领材料,造成结余过高或过低;如果出现人为因素而造成不配比的,医院将根据成本率计算当月成本,并对科室或职责人作出必须的经济处罚;或全年通算该科室成本。
5、科室如果收入季节性较强或月收入变动较大者,能够进行全年通算调整。
6、进修人员绩效工资按本科平均数60%的标准发放。
7、新分配学生和新调入职工六个月内不享受绩效工资,满六个月后享受所在科室绩效工资;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假、工休假、婚假不享受奖金。
8、为保证各项数字的准确及时,各有关科室如:各临床及辅助检查科室、药剂科、总务科等务必于每月10日前将分类统计数据上报绩效核算。
9、以往有关考核分配政策、规定如与本方案相冲突,以本方案为准;本方案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10、本方案执行过程中,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院委会研究,院长批准后执行。
工作卫生制度篇9
1、内容与范围
1.1.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体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病防治方针,保证企业建设项目的设计符合卫生要求,控制
生产过程产生的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改善劳动条件以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促进生产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1.4定义:
1.4.1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1.4.2职业危害作业人员:是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的劳动者。
2、职责
2.1公司主要领导全面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
2.2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参与公司制度修改。
2.3安全生产管理部
2.3.1负责制定公司年度职业卫生目标和方策计划。
2.3.2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事业部/中心每年度进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确认,对外协调联系检测,结果数据分析、评价存档,杜绝公司三、四级职业危害。
2.3.3负责指导各事业部/中心正确识别职业病危害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分别建立作业人员登记台帐,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每年及特种作业人员每两年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全健康档案。
2.3.4负责组织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的观察治疗、诊断和处理。
2.3.5负责协调配合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及职业病诊断。负责上报公司年度职业健康年报表、职业病病人相关信息、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至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3.6配合工艺工程院实施公司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竣工验收前的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2.3.7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公司年度作业环境专项治理项目的立项、报批并监督完成。
2.3.8负责实施对各专业厂分管安全和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定期培训;配合指导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岗前、岗中定期职业卫生专业知识培训。
2.3.9负责审核发放平台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的保健费。
2.3.10负责对各事业部/中心上报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基础数据进行审核、整理、汇编、汇总。
2.3.11负责填报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及报批工作,电子版本报合肥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上报材料整理归档。
2.4事业部/中心
2.4.1依据公司年度职业卫生目标方策进行分解,制定职业卫生年度工作计划。
2.4.2负责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登记并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备案,组织实施现场检测,数据存档。
2.4.3负责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公告栏的设置,公布相关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管理制度,设置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的安全告示牌、MSDS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告知牌。
2.4.4负责识别职业病危害和特种作业人员并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备案,组织实施定期的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2.4.5负责组织实施从事职业病危害和特种作业的新员工上岗前、离岗人员健康体检,结果分析并建档,杜绝职业禁忌症。
2.4.6负责承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所发生医疗费用,并按公伤审批程序上报。
2.4.7负责组织实施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的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并做好记录。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2.4.8负责实施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保健费的审核、发放。(标准见附表)
2.4.9负责组织实施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定期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
2.4.10负责对职业病患者或职业禁忌症者的调岗。
2.4.11负责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导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2.4.12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2.4.13负责每年一次申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提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和下列有关资料:
(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四)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六)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2.4.14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采取电子方式,报安全生产管理部。
2.4.15下列事项发生了重大变化,负责向安全生产管理部申报变更:
(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20日内进行申报;
(二)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2.5技术中心工艺工程院
2.5.1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新、改、扩建建设项目中职业卫生的设计、施工和评价验收,投产使用须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并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评价验收。
2.5.2负责根据公司年度作业环境专项治理计划承担责任项目方案设计评审及实施移交。
2.6人力资源部
2.6.1督促各事业部/中心职业病危害及特种作业人员体检后,岗位禁忌症、职业病患者的岗位调离工作。
2.6.2负责组织安排公司平台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新员工岗前体检工作,杜绝发生职业禁忌症者上岗。
2.6.3负责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缴纳保险费。3、工作程序
3.1职业病危害及特种作业人员体检管理
3.1.1各事业部/中心统计人员名单并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
3.1.2安全生产管理部与合肥疾病控制中心、医院联系,确定体检项目和日期,组织实施,体检结果分析建档。
3.1.3安全生产管理部输出体检结果处理报告,人力资源部及各事业部/中心对职业病患者或职业禁忌症者出示调岗证,安排调离原岗位。
3.1.4安全生产管理部安排职业病患者或观察对象进行医治或疗养并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3.1.5人力资源部及各事业部安排将要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新员工进行岗前体检,医院实施体检,体检结果报告安全生产管理部及各事业部,并分析剔除职业禁忌症,信息反馈人力资源部并组织安排新员工上岗。3.1.6各事业部/中心安排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在退休、离岗或变换工种时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报告各事业部备案并建档。3.2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的监测、治理管理
3.2.1各事业部/中心填报职业病危害作业登记表并制作平面布置图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
3.2.2安全生产管理部与合肥疾病控制中心联系,确定检测项目和时间,组织实施,检测结果存档。
3.2.3各事业部/中心分析检测结果,对不符合国家《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要求的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提出综合治理计划并立项报公司领导审批,技术中心工艺工程院和事业部组织制定治理方案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部监督实施并验收。
3.2.4各事业部/中心依据每年度职业病危害检测结果,在职业病危害作业现场设置《职业健康安全告示牌》,内容包括:职业危害因素名称、健康危害、防护要求、职业健康警示标志、国家标准和检测结果。规格标准700╳500。
3.3职业病病人管理
3.3.1安全生产管理部根据年度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对需要做职业病诊断的人员,配合有资质的诊断机构进行现场调查走访并提供相关诊断材料。
3.3.2确诊为职业病的,安全生产管理部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监督管理局报告并按照职业病诊断书上注明的复查时间安排复查。
3.3.3各事业部/中心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对不适宜从事原岗位的职业病疑似人员和职业病病人,各事业部/中心人力资源部在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安排调离岗位。
3.4保健费审核发放管理
3.4.1由各事业部/中心的专业厂负责填报享受保健费人员名单,事业部/中心安全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共同审核发放。
3.4.2对从事同一工种、同一时间、同一场所,接触多种有害因素的人员,按其中的高标准等级享受。
3.4.3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享受甲、乙等保健待遇的人员,因工作变动,今后不再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补发一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补发两个月;十年以上补发三个月。
3.4.4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患了职业病或严重职业中毒的员工,经有关专家诊断,需住院治疗或休养期间,可继续享受保健待遇。3.5职业卫生培训管理
3.5.1各事业部/中心提出培训需求并将计划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组织相关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培训并留下记录。
3.5.2各事业部/中心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新员工上岗前组织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3.5.3安全生产管理部提供培训教材和师资并监督实施。
3.6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
3.6.1各事业部/中心对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系统识别并登记。
3.6.2各事业部/中心对识别场所应了解生产工艺及原材料使用状况。
3.6.3各事业部/中心根据生产工艺及原材料使用状况填报申报表。
3.6.4各事业部/中心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的电子版本报安全生产管理部。
3.6.5安全生产管理部整理汇编上报合肥市安全监督管理局,资料存档并负责因公司名称、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申报管理。
4、相关程序、文件和记录
4.1相关程序
4.2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52号,20__年12月31日,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1987年12月3日国务院发【1987】105号文发布)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__年4月30日国务院令第352号)
④《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__)⑤《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__)
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4号,20__年5月1日起施行)
⑦《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3号,20__年5月1日起施行)
⑧《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20__年9月1日起施行)
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20__年11月1日起施行)
4.3记录
①营养费发放表。
②合肥地区有害作业人员体检表。③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登记表④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登记表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
5本制度修改记录表
附加说明: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编制并负责解释,原《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自本制度发布之日起废止
工作卫生制度篇10
1、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的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黏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
2、用过的医疗器材应根据《消毒技术规范》要求,先去污,按六步法进行彻底清洗,在选择正确的消毒和灭菌方法。
3、根据物品性能选择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消毒或灭菌。
4、耐热耐湿物品首选物理灭菌法。手术器械及物品、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油、膏、粉的功能首选干热灭菌;各种重复使用的导管等不耐热物品首选环氧乙烷灭菌;消毒内镜首选氧化电位水消毒;活检钳首选环氧乙烷灭菌;灭菌内镜首选环氧乙烷或过氧化氢等离子灭菌器灭菌,尽量取消浸泡灭菌。
5、不可采用甲醛自然熏蒸法对无菌物品进行熏蒸灭菌。
6、采用浸泡方法消毒医疗用品的,应在容器外明显处标明消毒剂名称、浓度、有效时间等。
7、医务人员进行各种诊疗操作(包括穿刺、换药、手术等)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按规定洗手、戴口罩和工作帽。
8、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管道、早产儿暖箱的湿化器等器材,必须每天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干燥保存。
9、不可在病房走廊内清点污染被服。
10、保持环境清洁,定时对空气、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清洁,必要时消毒处理。地面湿式清扫,拖洗工具使用后应先消毒清洗,再晾干。
11、严格按《传染病防治法》执行,传染病人应专科收治,普通病房不可混住传染病病人。
12.有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的病人,应严格隔离措施,器械、被服及病室都要按常规严格消毒处理,敷料应焚烧后深埋。
13、传染病人入院按常规隔离,疑为传染病者应隔离观察。病区发生传染病时,及时会诊、传科或转院,病人转出后的病房及床单位应做好终末消毒处理。
14、传染病人的各类污染物品和排泄物按有关规定处理。
15、病人出院或后的床单位,严格终末消毒处理。
工作卫生制度篇11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职责;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职责;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持续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务必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务必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务必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持续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务必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工作卫生制度篇12
一、制度
1、负责人: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职责;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职责;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持续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务必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务必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务必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持续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务必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三、销售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持续规定的距离,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2、《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3、食品陈列设施布局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4、散装食品销售务必按“生熟分离”原则,分类设置散装食品销售区。按销售品种配备足量的容器,并贴合卫生条件。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有防尘材料遮盖。应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标识牌”,标识出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资料,做到“一货一牌、货牌对应”。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务必由专人负责,为消费者带给分拣和包装服务,带给给消费者贴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操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取货。
5、生鲜食品应销售应配备货架、保温柜、冷藏柜和冷冻柜等陈列设施,配备贴合要求的检测设备。
6、熟食制品销售间入口处应设预进间,设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采用非手动式的水龙头。配备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食品冷藏设施和专用工具,食品要有防尘材料遮盖。
四、仓库管理制度
1、食品仓库务必做到专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库管员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状况等,并按入库时光的先后分类存放,感官检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库。设有不安全食品暂存专柜,并有记录本。
2、食品仓库应有良好通风,持续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霉变、生虫。贮存生鲜食品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搞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对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清扫,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场所。
3、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离墙30厘米以上,最底层隔离地面40厘米以上。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分类贮存,并有明显标识。
五、除虫灭害制度
1、食品销售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配备必须数量的灭蝇灯,并保证能正常工作。熟食制品销售间要配有充足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定期消毒。
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营业时光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六、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
1、卫生管理工作有领导分管和专人管理,制定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并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卫生知识和有关法规,并组织培训考核,考核成绩与奖惩挂钩。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做到每一天在营业前后有检查,检查记录完备。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检查中发现问题仍未改善的,按有关奖惩制度严格处理。
工作卫生制度篇13
一、主管负责人,对宾馆卫生负全面管理责任。并承担卫生管理职能。
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
2、制订宾馆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检查宾馆卫生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对宾馆卫生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5、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宾馆从业人员应按《宾馆卫生法》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如遇特殊情况还应接受临时检查。
2、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宾馆卫生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宾馆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凭有效的医院证明方可重新上岗。
三、个人卫生制度
1、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还应戴口罩。
2、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
3、不得在宾馆内吸烟和随地吐痰。
4、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垃圾处理区。
5、工作人员都应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工作卫生制度篇14
第一条:总则
为了给员工创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合理的工作场所和空间环境,使公司办公管理及文化建设提升到一个新层次,特制定本规定。5s是指整理、整顿、清扫、清洁、习惯(纪律)等五个词汇,简称为5s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整理
1.每月对文件(包括电子文档)作盘点,把文件分为必要(有效)和不要(过期无效)的,不要的全部销毁。必要文件归档
2.每月对表单记录(包括电子文档)作盘点,盘点后的有效表单记录统一归档
3.对所辖区域的物品、设备、空间做盘点,并区分其“要”和“不要”
分类如下:
(1)物品:个人用品、装饰品
(2)设备:电脑、打印机、文具、书籍等
(3)空间:柜架、桌椅、储物箱等
4.依据《必要品的使用频率和常用程度基准表》决定物品的“要”与“不要”
5.“不要”物品经各部门主管判定后,集中报废
第四条:整顿
1.办公桌:桌面除文件、电脑、口杯、电话、文具外,不允许放其他物品;文具必须竖放。摆放顺序依次为电话、传真机、笔筒、文件框等;电脑线、网线、电话线有序放置
2.抽屉:抽屉里尽量不放办公用品。最下层抽屉可以放A4的文件、资料;把这个空间充分利用起来,可以放下面这些东西:个人的东西;个人的参考资料(文件夹、辞典、手册、商品目录等);空白稿纸、不常使用的文具等
3.桌洞下不得堆积杂物
4.饮水机:放指定地点,不得随意移动
5.储存公用信息的电子设备采取保护措施,使大家都自觉地小心使用。并且为了明确存储在硬盘里的信息,文件夹应做好标识
第五条:清扫
公司内公共区域分到各部门,各部门安排人员定期清扫,随时保持干净;个人办公区域如桌面,桌洞;办公设备:电脑、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等等个人及时清扫,保持安静卫生
第六条:清洁
1.彻底落实前面的整理、整顿、清扫工作
2.保持5S意识
第七条:习惯
通过进行上述4S的活动,让每个员工都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第八条:检查
行政部和各部门负责人对每次卫生进行检查,授予卫生好的办公室、部门卫生流动红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