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通用管理制度
制度是社会、政治和经济机制的基础,对于解决现代社会中复杂的问题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设备通用管理制度怎样写才正确?接下来给大家整理设备通用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设备通用管理制度篇1
为了更好地保证压力容器长周期运行,贯彻以现场监督为主,定期检修的原则,不断提高设备管理水平,狠抓责任制、承包制,充分调动操作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设备完好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人员要明确分工与职责,对分工负责的设备负有监督好的责任,并同是做到:
(1)每天定时上岗检查自己所负责设备的运行情况,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并查看运行记录。
(2)发现设备缺陷,若不停车可消除的应立即组织消除,需停车消除的,及时向设备管理员反映,由设备管理员列入设备检修计划消除之。设备缺陷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时,应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向站领导汇报。
(3)检查设备零部件是否完整齐全。
(4)检查设备运行,跑、冒、滴、漏及整洁情况,防腐、防冻、保温设施是否完整有效。
(5)检查设备操作压力、温度等,是否超负荷运行。
(6)做好当天的设备运行及检查记录。
二、操作工作必须用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正确使用和维护好设备,同时必须做到。
(1)坚守岗位,按设备巡检路线定时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2)保持设备整洁及周围环境卫生。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十字作业法”。
(4)密切观察压力容器设备的安全附件的运行,压力、液位有无异常,及时向班组长反映设备运行情况。
三、设备管理部门对岗位执行设备巡回检查制度有监督指导权。
(1)定期抽查操作工的巡回检查记录及现场情况,对执行巡检制度好的单位(个人)有权向上级部门推荐,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执行不好的给予批语和适当的经济制裁。
(2)对站内在巡检过程中发现的设备故障苗头及不正常状态,立即组织人员查找原因,尽早消除。重大隐患而暂时又未危及安全生产时,必须及时研究消除缺陷的对策。若缺陷严重,而又危及安全生产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紧急处理,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设备通用管理制度篇2
1.目的:规范生产设备的使用前鉴定、使用中对设备和操作人员中的管理程序和标准,满足工程项目对生产设备安全使用要求。
2.使用前的鉴定
2.1大型及主要设备的鉴定
2.1.1对大型及主要设备的鉴定以负荷试验(试运转)作为能力鉴定的手段。主要设备的试运转由使用单位组织,机械管理人员和安监人员参加,填写《设备能力认可表》(负荷试验及试运转报告由设备所属单位提供)。
2.1.2外部检验的规定
(1)须经项目所在属地技术监督局检验的公司内部起重设备类设备由机械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组织、联系,机械公司配合;
(2)须经国电公司检验的设备,由设备所属单位联系,机械管理人员负责协调配合;
《起重机械准用证》由机械公司管理:标牌固定在设备明显处;证件存档;建立《起重设备检验台帐》。
2.2对汽车吊及运输机械(含运输汽车和拖拉机等)的鉴定
项目部引进和租赁的汽车吊及运输机械(含运输用拖拉机、装载机等)应满足下列条件:
(1)各种安全行车、安全工作装置齐全灵敏有效;汽车吊还须有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起重机械准用证》;
(2)操作人员(包括起重工)证件齐全;
经机械管理人员检验合格后见《场内机动车鉴定表》,核发《厂内机动车准用证》方可进入现场出租,调度人员根据机械管理人员提供《合格汽车吊、汽车名单》进行调度使用;
2.3对中小型生产设备(含工机具)的要求:
(1)出租市场各单位的设备出租前除要满足使用性能要求,同时满足项目部对生产设备安全(见《生产设备巡检制度》第二章第五条)及文明形象的相关要求(见安全篇);
(2)分承包方自带或租用的生产设备在使用前要作到满足项目部对生产设备安全使用及文明施工的相关要求(见安全篇);
分承包方自带生产设备使用前以《分承包方自带生产备清单》并附《设备能力认可表》(自检单)报项目部机械管理人员;分承包方租用的生产设备由出租方与租用方共同进行检验,出租方填写《设备能力认可表》,由租用方在设备使用前交项目部机械管理人员。出租单位负责对出租的设备进行标识(用《标签》)。
(3)机械管理人员接到《生产设备能力认可表》后3日内对其进行认可并对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2.4经检验合格进行使用的设备各使用单位建立《现场机械设备(出租、租用)管理台帐》并在24小时内在网上公布,机械管理人员建立项目部《现场机械设备(出租、租用)管理台帐》
.3.使用中管理规定
3.1对操作人员的要求
3.1.1各种起重机械(含施工升降机)、厂内机动车人员,在进场时所在单位须将操作人员名单及证件(公司内部人员可为复印件)交机械管理人员验证,操作设备时持证上岗(认可的复印件即可);
3.1.2人员配备:
(1)塔吊、50T以上履带吊、搅拌站每班两名操作人员,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其余机械一般一人操作;
(2)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应相对固定,尤其是大型起重机械,更换初次操作该机械的操作人员时,设备所属单位须对其进行该机械操作的专门培训(由设备所属单位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方准上岗;
3.1.3连续作业的机械,操作人员应按规定填写(查看)交接班记录;
3.1.4操作人员应按规定执行机械使用前、中、后检查与保养项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做相应的处理并按规定作好相应记录(包括问题及解决情况)。
3.1.5操作人员在现场应严格听从指挥人员指挥,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
3.1.6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十不吊》。
3.2对大型设备和轨道的要求:
3.2.1起重类机械(含施工升降机)应在负荷试验或试运转合格后并经当地技术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3.2.2各种起重设备轨道的维护工作由项目部委托调度室(或其它责任单位)执行,轨道的&39;接地测量项目部委托调试所(或其它有资质单位)执行。
调度室指定专人负责轨道的维护工作,按每种设备的轨道技术要求执行,并定期(按委托协议规定执行,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将《起重机轨道测量记录》交机械管理人员;
调试所每年4月底前对各种设备的接地情况进行测量并出据检验报告。填写《起重机轨道接地测量记录》,交机械管理人员。
3.2.3大型设备因各种原因须将安全装置、设施断路或拆除,如:吊车限位、车档等,须经机械管理人员审核,总工批准,见《大型机械安全装置、设施拆除申请表》,并应采取预防措施。
3.2.4起重设备的安全装置失效又不能在短时间内恢复时,由设备所属单位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技术人员应对相关操作人员进行交底。责任单位应尽快组织对安全装置进行修复。
3.2.5施工区域内多台起重设备有效工作范围内可能发生碰撞时,由机械公司制定防碰撞措施,并向相关操作人员交底。
3.3安全文明状况要求
各种机械在使用中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各种安全装置和设施必须齐全有效;
(2)外观整齐,无各种渗漏;
(3)接地符合规定要求;;
(4)符合公司对生产设备CI形象要求。
详见《生产设备巡检制度》第二章第五条文明施工的相关要求(见安全篇);
3.4对使用单位的要求:
3.4.1起重机械在进行起重作业时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4.2起重机械吊装作业时单机吊重负荷超过额定负荷95%、
双机抬吊吊重超过额定负荷85%时,办理《安全作业票》并制定相应措施,按项目法运行规则—机械篇-生产设备使用管理制度3.4.8执行。
4.流程
1大型机械管理流程图
2中小型机械管理流程图
5.表格
5.1《分承包方自带生产备清单》
5.2《设备能力认可表》
5.3《厂内机动车准用证》
5.4《合格汽车吊、汽车名单》
5.5《现场机械设备(出租、租用)管理台帐》
5.6《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7《十不吊》
5.8《起重机轨道测量记录》
5.9《大型机械安全装置、设施拆除申请表》
5.10《场内机动车鉴定表》
设备通用管理制度篇3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动力科备案。
第二条经设备动力科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检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动力科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施工安装,由设备动力科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报告”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员要与生产管理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动力科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设备动力科考核合格,上岗操作。
第八条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设备动力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拆除、报废之前,设备动力科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设备动力科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使用部门将“报废、拆除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申请批准后,交付供应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废、拆除。
第十四条报废、拆除旧设备由生产管理部、设备动力科、安全环保科分工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发生设备事故,设备主管、生产管理部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事故发生后1个工作日内)。
第十七条设备主管、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生产管理部经理。
第十八条对重大事故由维修部门通知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事故处理完毕,生产管理部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第二十一条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设备通用管理制度篇4
1、目的
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满足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企业使用的所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
3职责
3.1质管科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
3.2使用部门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
4、申购
使用部门需增添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时,填写申购单交质管科。
5、审批
质管科对购置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6、采购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组织人员进行采购。
7、验收
7.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购入后,质管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7.2开箱验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包装物是否完好无损;(2)整机完整性与外观检查;
(3)主机、附件、随机工具的数量与合同及装箱单的一致性;
(4)使用等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7.3质量验收
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或相应的规程、规范、标准、使用说明书等,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性能及技术指标进行质量验收。计量器具须经检定/校准。
7.4验收合格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方可报销入库;验收不合格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负责向供方提出退货/索赔要求。8、编号
8.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负责编号。
8.2编号方法为使用部门代号加该部门购置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顺序号。顺序号由两位数字组成,从01开始顺序编号。
8.3部门代码规则
a:水处理间
b:灌装间
c:化验室
d:仓库
e:物料检验
f:包装间
9、登记
质管科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登记,建立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台帐。
10、发放
使用部门到质管科办理领用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手续,明确保管人和放置地点。保管人因人事变动重新确定的、放置地点有变化的,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质管科进行变更。
11、使用
11.1使用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前,必须检查其是否有合格或准用标志,是否在有效期内。
11.2使用人员必须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操作规程或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11.3主要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使用后,使用人员应及时予以记录。
12、检定/校准
12.1质管科在每年年初制定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周期检定/校准计划,经厂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12.2当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状态发生变化(如停用、重新启用、报废)时,质管科对周期检定/校准计划进行更改。
12.3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检定、校准周期,根据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制造厂建议、使用频繁程度和严酷程度、使用环境的影响、测量准确度要求等由质管科确定。
12.4周期检定、校准周期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使用部门因工作需要确需修改周期的,由使用部门说明变更理由,质管科修改周期检定、校准计划。
12.5对于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进行检定、校准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经质管科同意,可超周期使用。一经工作结束后,应立即组织检定、校准,同时根据检定、校准结果对此期间出具的数据的有效性作相应处理。
12.6质管科根据周期检定/校准计划,提前一个月把即将到期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校准。
12.7检定、校准有关记录、证书由质管科归档。
设备通用管理制度篇5
机械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1.目的作用
1.1为了科学地管理好公司的机械设备,使机械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原则、有标准、有规程地进行,以到达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长、综合效能高和适应生产发展需要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2.1公司资产部负责对全公司范围内机械设备维护的归口管理和统一计划安排,要建立机械设备维护方面的各项制度和章程,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机械队要强化职责意识,使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能按照公司规范要求得到贯彻执行。
2.2各设备使用单位要按照公司关于设备维护保养的方针、政策和本制度的规定要求,对本部门的设备管理进行细化,并在执行过程中从严要求,经常检查,加强考核。
3.设备维护基本原则
3.1设备维护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应把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其主要任务是防止连接件松动和不正常的磨损,监督操作者按设备使用规程的规定正确使用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和检修周期,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为生产带给最佳状态的生产设备。
3.2认真执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单人使用的设备实行专责制。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包使用、包维护、包检修)、机长负责制,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定职责,凭证上岗操作。
3.3坚持使用和维护相结合原则,操作人员在设备日常维护工作中做到“三好”(管好、用好、维护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三懂”(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各种设备操作者(司机),务必经过培训,到达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后,取得操作证方能上岗。
3.4、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维修)制度。日常保养: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保养,包括班前的检查;班中注意检查设备运转是否正常;班后清扫、维护,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3.5坚持合理规划、科学维护的原则,设备维护工作重点,体此刻提高维修工作质量、减少故障停机时间、提高设备作业率。要做到这些就务必做到合理规划,预防性计划检修,同时注意采用科学的维护方法,以到达效率的最大化。
4.设备维护的要点
4.1操作工实行设备维护保养负责制
4.1.1单机、通用设备实行操作工人当班检查和维护保养负责制。
4.1.2多人使用、操作的设备实行机长负责制,倒班、换班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记录。
4.1.3无固定人员操作的公用设备,由设备所在部门设备主管指定专人维护保养负责制。
4.1.4每台设备都要制订和悬挂维护保养职责牌,要写明维护保养者姓名。
4.2维护保养职责者有下列职责
4.2.1严格按设备使用规程的规定,正确使用好自己操作的设备,不超负荷使用。开车前15分钟要仔细检查设备,连接螺栓松动,要及时紧固和检查按规定须维护检查的必检部位,润滑部位的润滑状态、油质、油量是否贴合要求。然后空负荷试车,注意检查设备运转、油标油位、润滑及泄漏状况、各部温度、声响振动、仪表压力、指示信号是否正常;检查各控制开关是否失灵。发现问题和异常现象,要停车检查处理,自己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报告检修人员,立即处理,严禁设备带病作业。
4.2.2正确地按润滑表规定,定期添加润滑油或润滑脂,定期换油,持续油路畅通。
4.2.3操作工(司机)在本班下班前15分钟停机,将设备和工作场地擦拭和清扫干净,持续设备清洁,无油垢、无脏物。
4.3专业维修工人,实行设备包修制。
4.4专业维修者有下列职责
4.4.1包修的职责人,应按要求制定设备检查点,分解落实到单机包修的个人,定时、定点进行巡回检查包修。
4.4.2包机的个人应根据单位规定的每台设备检查点的检查状况详细填写记录,交公司资产部存档备查。
4.4.3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机械队的设备部(组)应根据定时定点检查的记录,安排和落实该设备的预修计划,并报公司资产部备案,及时预防设备事故或排除设备故障。
5.设备的分类分级维护保养
5.1工程机械、运输车辆,按一、二、三级维护保养职责制。
5.1.1一级保养以操作者为主,维修工人配合,工程机械每月做一次一级保养。运输车辆则每行走20__公里进行一级保养,每次保养务必按保养的要求进行。设备运转六百小时,要进行一次一级保养。
5.1.2二级保养以维修工人为主,工程机械每季做一次二级保养。运输车辆则每行走7000公里,进行二级保养,每次保养务必按保养的要求进行。工程机械每年进行三级保养;运输车辆每行走45000-50000公里、进行三级保养,按运输车辆保养资料及要求进行。设备运转叁千小时要进行一次二级保养
5.2专用、通用、矿山及其他设备执行大、中、小修维修管理制度,各有关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制定设备的大、中、小修的年、季、月的检修计划。报公司资产部审批。
5.2.1月计划在每月20日前提出;季度检修计划在上季末20日提出;大修检修计划在每年10月底之前提出。
5.2.2根据检修的资料,准备好更换的材料、零部件。
5.3机械设备维护、保养、检修必须要执行维护、保养、检修规程,严格执行维护、保养、检修的质量标准,保质保量完成保养、检修计划。真正做到管好、用好、修好、维护好机械设备。
5.4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机械队要有专(兼)职设备员,落实设备点检制度,按类别确定好每一台设备的必检部位,职责到人,并报公司资产部备案。
5.5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机械队设备员将分管的每一台设备,编写生产工人日常维护检查表和专业维修工人巡回检查表(包括设备名称、必检部位名称、每点检查资料、检查标准、检查时间、检查总的编号)及检查记录或图表。
6.设备维护规程的编制
6.1设备维护规程是设备维护工作惟一遵循的准则,是企业搞好设备维护工作的基础。公司所有设备操作工(司机)、维修工人、生产、维护管理及指挥人员都务必认真贯彻执行。设备维护规程,根据生产发展、工艺改善及设备装置水平的不断提高,应相应修订和完善。
6.1.1每种设备都应有维护规程。
6.2设备维护规程,应包括如下资料
6.2.1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参数表。
6.2.2简要的传动示意图、液压、动力、电气等原理图,便于掌握设备的工作原理。
6.2.3润滑控制点管理图表,明确设备的润滑点及选用油脂牌号。
6.2.4当班操作人员检查维护部位,维护人员巡回检查的周期、检查点,每点检查的标准。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的常见故障排除方法。
6.2.5设备运行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6.2.6设备易损件更换周期和报废标准。
6.2.7明确设备和设备区域的礼貌卫生要求。
6.3设备维护规程的编制
6.3.1在用设备尚无设备维护规程,应逐台限期由设备所在部门负责编写。
6.3.2操作、维修人员在实践中,发现有不妥和失误之处及时向分公司设备组反映,设备组应立即深人现场察看,进行修改。
7.设备维护规程的贯彻与执行
7.1维护规程的贯彻与执行,是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安全运行的重要方法。因此,各级领导、操作、维修人员务必认真学习,贯彻与执行。
7.2维护规程务必深人贯彻到操作、维修人员,并做到人手一册。
7.3操作工人和专职维修工人,要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并严格按维护规程执行。
7.4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机械队设备组要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维护规程执行状况,发现不按规程执行,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严肃处理。
8.设备技术档案管理
8.1设备技术档案是设备使用期间的物质运动(包括从设备的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更新改造、报废等全过程)的综合记载,为设备管理带给各个不同时期的原始根据。因此,公司所属各单位都应贯彻执行,逐台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8.2凡在用的设备都务必建立技术档案
8.2.1按公司制定的“设备技术档案”逐项记载。
8.2.2务必要有传动示意图、液压、动力、电气等原理图。
8.2.3务必要有润滑五定图表。
8.2.4务必要有点检表(包括点检资料、点检标准、点检时间、点检人员及处理结果)。
8.2.5设备档案的资料要随问题的出现和解决而详细记载(包括问题出现的时间、部位、损坏程度、原因、处理结果、职责者等)。
8.2.6档案记载的资料、文字要整齐清晰(用钢笔填写)。
8.3凡在用的主要设备、应建立备件、易损件图册。
8.4新设备到货后,务必把随机带来的全部数据(包括图纸、说明书、装箱单等)复制两份,原件归资产部,复制件一份交分公司设备组,一份交设备使用部门。
8.5设备大、中修,务必将检修状况(包括检修时间、检修负责人、更换的零部件、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改善部分及图纸、调试、验收等原始记录)归档。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权属公司资产部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日
设备通用管理制度篇6
为了保证全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电教设备的利用率,特制订电教设备的管理制度:
1、普通教室电教设备是学校开展电化教学的主要工具,不得用于其它活动,未经学校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擅自拆卸任何电教设备,更不准擅自把设备拿出教室外使用。
2、任课教师应熟练掌握各种电教设备使用方法,使用前认真检查设备的完好程度。使用时严格按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设备工作情况,如有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电教管理人员处理。使用后,应按操作规定依次关闭设备,整理好设备并填写好班级电教设备使用记录。
3、要注意电教设备的音量、光线、色彩、角度适中,保重学生身体健康,把对临近班级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4、各班班主任为本班电教设备的第一责任人,有责任有义务管理好本班电教设备,教育学生自觉维护班级电教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5、每班指定一名责任心强、能够熟练掌握电教设备操作的同学担任班级电教管理员,负责管理、维护电教设备,并协助教师上好电教课。
6、对设备定期清洁,清洁时要用干燥的软巾轻轻擦拭或吹去表面灰尘,切忌用粗糙的抹布或用力擦拭,以免划伤屏幕;切忌用湿巾清洁,预防短路。投影机属贵重设备,需专业人员进行维护。
7、因违章操作造成损坏及不良影响者要照章赔偿。
8、多媒体教室应保持环境清洁,严禁在室内吐痰、吸烟、乱扔杂物等。定期做好设备的保养,如有问题,应及时修理,保证每台设备处在良好状态。
设备通用管理制度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员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车间特种设备的管理,具体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第三条车间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节能责任制度。
第四条车间定期限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第二章特种设备的使用
第五条使用特种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条例和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六条车间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核对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第七条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及时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八条车间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六)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第九条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车间应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条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特种设备不符合能效指标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
第十二条公司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三章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
第十五条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第十六条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第十七条特种设备检查实行班组日检、车间周检、公司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月检的三级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有关部门必须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和附属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
